江苏银行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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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银行的发展历程
(一)历史上的“江苏银行”
1912年元月,辛亥革命期间宣告独立的江苏都督府在苏州阊门西中市西南端的德馨里筹备设立的江苏银行正式成立,江苏银行品牌由此萌生。1912年2月,江苏银行总行由苏州迁往上海江西中路371号(弄)B字51号。江苏银行资本额初为100万元。
抗日战争爆发后,江苏银行分支机构撤退至上海租界地区,1940年在重庆设立总行办事处,1941年重庆行即为总行,1945年总行迁返上海,下辖苏州、常熟、无锡、武进、镇江、南京、南通、泰县、扬州、淮阴等10个分行,鼎盛时有50多家分支机构。
江苏银行在业务方针上以稳健为主,重视工商存款和储蓄存款的吸取,并逐步开展汇兑业务、抵押贷款及其他工商贷款,代理省金库、省教育金库和省建设金库,发行钞票,积极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为民族金融发展做出了卓有成效的探索,业务规模仅次于当时几家国有银行。至1947年6月,江苏银行存款总额为2770203万元,放款总额为2198908万元。
1949年前后,全国省级地方银行中历史最悠久的江苏银行,与其他官办银行一起,由地方军管会和人民政府接管,完成了地方金融发展的阶段性历史使命。
(二)城市信用社时期
20世纪80年代,历史的车轮驶入改革开放的轨道。为了补充完善国有专业银行的金融功能,解决城市街道和个体工商企业结算、融资问题,城市信用社应运而生,蓬勃兴起,并在十几年的时间里得到快速发展。
1984年10月1日,淮安市清河城市信用社创建,成为江苏省内第一家城市信用社,它的成立开启了江苏省内城市信用社蓬勃发展的序幕。其后省内常州、盐城、扬州等10个市也纷纷成立城市信用合作社。
江苏各地的城市信用社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民主管理”的经营原则,面向城市集体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城市居民聚集资金,并为其开办存款、贷款、汇兑、结算等业务,支持生产和流通,搞活城市经济,以灵活快捷便利的服务在地方金融行业占据了一席之地,为地方经济的发展提供了贴身有力的支持。
(三)城市商业银行时期
20世纪90年代,为进一步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完善我国的金融体系,促进地区经济的发展,特别是为城市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金融服务,国务院决定在撤并城市信用社的基础上,在35个大中城市分期分批组建由城市企业、居民和地方财政入股的具有“股份制”性质的城市合作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
1997年5月30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南通市9家信用社组建成立南通城市合作银行。这是江苏省首家以省辖市为单位成立的城市合作银行,一年后更名为南通市商业银行。1997年8月19日,苏州城市合作银行成立。随后省内的扬州、无锡、盐城、常州、镇江、徐州、淮安、连云港等地的城市信用社陆续组建成立城市商业银行。
10家城市商业银行根植地方,不断提高服务经济建设的能力,全面发挥地方性银行的特色,成为地方金融的一支重要力量,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也为后来江苏银行的重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合并重组后的江苏银行
进入21世纪,面对经济全球化的机遇与挑战,破解单一城市商业银行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平均资产规模偏小、地区分割严重等问题,江苏省政府酝酿省内城市商业银行的重组工作。为确保平稳重组,江苏省内10家城市商业银行在省政府的指导下,以“新设合并统一法人,综合处置不良资产,募集新股充实资本,构建现代银行体制”为总体思路,按照市场原则履行法定程序与手续,按照行业规范统一清产核资弥补损失,按照监管指标增资扩股筹建新银行,稳步推进合并重组工作。由于“新设合并”的重组模式在国内属于首创,该模式也被学者称为国内城商行合并重组的“江苏模式”。
2005年12月22日,中国银监会原则同意江苏省内10家城市商业银行合并重组,新设成立一家股份制银行,合并重组工作正式启动。
2006年1月25日,省政府牵头召开了城市商业银行合并重组动员大会。2月底前,10家城市商业银行召开了临时股东大会,讨论通过了《江苏省城市商业银行合并重组协议》和《江苏省城市商业银行合并重组方案》。3月18日,10家城市商业银行在《新华日报》联名刊登了合并重组公告,成立了江苏省城市商业银行合并重组委员会。11月17日,中国银监会正式批准筹建江苏银行。12月26日,召开了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选举产生了江苏银行首届董事会、监事会。12月31日,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批准江苏银行开业。2007年1月24日,江苏银行正式挂牌开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