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课件 02-项目二 增值税理论与实务

合集下载

增值税理论与实务课件

增值税理论与实务课件
增值项目= 工资+奖金+利润+利息+租金+其他( V+M ) 非增值项目=原材料 + 折旧 (C) 结论1:税负不受外购货物比重的影响——不重复征税 (2)= 商品的最终售价 结论2:税负不受货物流转环节多少的影响 ——促进专业化生产
.
2、法定增值额
某企业货物报告期销售额为78万元,外购原材料 等流动资产价款24万元,外购固定资产价款40万元, 当期折旧费5万元。
未超过标准
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180万 元以下)
.
增值税实务
小规模纳税人 非企业 性单位 若经常发生应税行为,且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 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个体 经营者 ——小规模纳税人,若符合条件, 经省局批准,可认定一般纳 税人 其他个人——小规模纳税人
个人
.

2004年8月防伪税控系统普遍使用以后 ——对已使用防伪税控系统但年应税销售额未达到规 定标准的一般纳税人,如会计核算健全,且未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不取消其一般纳税人资格(千元版发票) 1、虚开专用发票或偷、骗、抗税行为 2、连续3个月未申报或连续6个月申报异常 3、不按规定保管、使用专用发票、税控装置 ——新办的大中型商贸企业在第一年作为一般纳税人 管理,若第二年未达到销售额标准,只要已使用防伪 税控系统且没有上述3种情况的,如会计核算健全可继 续作为一般纳税人(小型商贸企业——小规模、辅导 期、一般纳税人)
应纳 = 税额 应税货物 — 整体税负 法定外购项 目已纳税款
3、税款随着货物的销售逐环节转移,最终由消费 者承担
.
五、增值税的特点
1、税收负担具有公平性 ——不重复征税,具有中性税收的特征(税收不干 预资源配置,不干扰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和消费者的消 费选择) —— 只对没征过税的增值额征税 —— 税率档次少 2、税金计算具有连环性 ——逐环节征税,逐环节扣税 ——出售货物的同时也出售了增值税税款,税负逐 环节向前转移 ——有人认为是零售税,全部税款集中在零售环节

第二章 增值税法 《税法》ppt

第二章   增值税法  《税法》ppt
1.一般计税方法 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2.简易计税方法 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当期销售额(不含增值税)×征收率
3.扣缴计税方法 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 扣缴义务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税额:
应扣缴税额=接受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
Ω 2.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不征收增值税。
Ω 3.药品生产企业销售自产创新药的销售额,为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 费用,其提供给患者后续免费使用的相同创新药,不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范围。
Ω 4.经批准允许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收购二手车时将其办理过户登记 到自己名下,销售时再将该二手车过户登记到买家名下的行为,按照销售货物征收增值 税。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 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8)一般纳税人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 产,发生按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情形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 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净值×适用 税率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 (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 票面金额÷(1+9%)×9%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 票面金额÷(1+3%)×3%
2.不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增值税不可抵扣进项税额的政策主要针对两方面问题:一是增 值税链条中断;二是涉税凭证不规范。
1.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限于下列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 的增值税税额和按规定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税 额。 (3)自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 的增值税额。 (4)自2019年5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从按照简易计税方 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取 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 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纳税人购进用 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则按照10%的扣除率计 算进项税额。 (5)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抵扣规定 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 额÷(1+3%)×3% 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 (1+5%)×5%

(税法教学课件)第2章-增值税法

(税法教学课件)第2章-增值税法
中国自1979年开始试行增值税,1984年正式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并在1994年和2009年进行了两次重大改革。
增值税的起源与发展
中国增值税发展历程
起源
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包括销售货物、提供劳务、进口货物等经营活动中的增值额。具体范围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税法规定有所差异。
征收范围
在中国,增值税征收范围涵盖了大部分商品和劳务,但部分特定商品和服务如个人消费、非营利组织活动等不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销项税额
进项税额=购进额×税率
进项税额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应纳税额
增值税的计算公式
部分特定项目免征增值税,如出口货物、国际运输服务等。
免税项目
减税项目
零税率
对于部分困难行业或企业,如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可以享受减征或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对于跨境贸易,出口货物可以享受零税率政策,即出口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为0。
税负公平
增值税以增值额为征税对象,能够较为公平地反映纳税人的税收负担能力。
税收征管便利
增值税采用发票抵扣制度,便于税收征管和防止偷漏税。
税收中性
增值税的税率设计相对中性,避免了对经济的扭曲作用。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增值税的概念与特点
增值税起源于法国,自1954年起开始实施。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全球化的推进,增值税逐渐成为世界各国广泛采用的税种。
纳税人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电子税务局、第三方支付等方式缴纳增值税。
纳税人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使用增值税发票,并妥善保管相关凭证。
发票的开具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虚开、伪造或变造发票。
对于违反发票管理规定的行为,税务机关将依法进行处理。

项目二增值税纳税业务 课件(共117张PPT)-《纳税实务》同步教学(同济大学出版社)

项目二增值税纳税业务 课件(共117张PPT)-《纳税实务》同步教学(同济大学出版社)
• 航天运输服务,按照航空运输服务征收增值税。 • 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16
• 干租业务,是指航空运输企业将飞机在约定的时间内出租给他人使用,不配 置机组人员,不承担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只收取固定租赁费的业 务。
• 湿租业务,是指航空运输企业将配置有机组工作人员的飞机承租给他人使用 一定期限,承租期内听候承租方的调遣,不论是否经营,均按一定标准向承 租方收取租赁费,发生的固定费用(如人员工资、维修费用等)均由承租方 负担的业务。
A.制衣厂员工为本厂提供的加工服装服务
B.有偿提供的安装空调服务
C.有偿提供的修理机器设备服务
D.有偿提供的出租车服务
解析答案为C。A选项为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
主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属于销售劳务的范围。B、D选项为销售
服务。
13
任务一 增值税基本税收政策认知
二、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具体包括哪些内容?请查看资料
15
注意点:
• 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的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 费用,按陆路运输服务征收增值税
• 水路运输的程租、期租业务,属于水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的 光租业务,属于经营租赁服务。
• 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属于航空运输服务。 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属于经营租赁,按照现代服务缴纳增值 税。
26
任务一 增值税基本税收政策认知
二、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七)视同销售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虽然没有取得收入,也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
1.视同销售货物
(1) 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2) 销售代销货物。
(3)
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

第2章 增值税法 《税法》PPT课件

第2章  增值税法  《税法》PPT课件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用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 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3) 纳税人旧货的税务处理。纳税人旧货是指纳税人销售 非自己使用过的,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 (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即通常所说的在旧货市场 流通的货物,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纳税人销售非自己使 用过的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 增值税。
消费品数量 单位税额 消费品离岸 价币牌价 消费税应征税额=—————————————————————————×消费税适用税率
(1+增值税征收率)
2.3 增值税的计税管理
2.3.3 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
2.3.3.1 进口货物征收增值税的基本规定
凡申报进口我国海关境内的货物,均应缴纳增值税。国家 规定进口货物征税的同时,对某些进口货物制定了减免税的特 殊规定:属于“来料加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进口国外的原 材料、零部件等在国内加工后复出口的,对进口的料、件按规 定给予减、免税;而对其加工后产品销往国内的,要予以补税。
2.1 增值税法基础理论
2.1.2 增值税的类型
1.生产型增值税。
指在征收增值税时,只能扣除属于非固定资产的那部分生产 资料的税款,不允许扣除固定资产的价值或已纳税款。
2.收入型增值税。
指在征收增值税时,只允许扣除固定资产的当期折旧部分的 价值或已纳税款。
3.消费型增值税。
指在征收增值税时,允许将购置的用于生产的固定资产的价 值或已纳税款一次性全部扣除。
组成计税价格 =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税完税价格 × (1 + 关税税率)
或 = ----------------------------------1 -消费税税率

项目2 增值税的业务操作 《纳税实务》PPT课件

项目2 增值税的业务操作 《纳税实务》PPT课件
F.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对外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工商户。
G.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H.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I.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但以 公益活动为目的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三)特殊行为——混合销售行为、兼营行为
(三)特殊行为——代购货物
内涵: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代购环节不征收增值税,仅按手
续费收入计缴营业税,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征增值税
同时具 备条件
受托方不垫付资金 销售方将发票开具给委托方,由受托方将发票转交给委
托方 受托方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销售额和增值税与委托方结
算款项,并另收手续费。
三、增值税的税率、征收率、抵扣率
5%
项目、出租不动产(不含个人住房)
3%征收率减按 2%
2014年7月1日起,销售旧货
2%特殊税率
销售自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增值税扣除率
税率 10%扣除率
适用范围
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免税农业产品,按买 价10%的抵扣率计算进项税额。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 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6%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扣除率仍为
混合销售行为
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
①某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 ①某一个纳税人从事销售
不 货物又涉及服务两种应税 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同 行为
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

产等多种应税行为
②两者具有直接紧密的连 ②两者不具有直接紧密的
带从属关系
连带从属关系
相 同 点
既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又从事销售服务、转让无 形资产或不动产行为

项目2 增值税法 《税法》PPT课件

项目2 增值税法 《税法》PPT课件

(二)开具范围 ➢ 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
任务三 增值税 征税范围的确定
一、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一)征税范围的基本规定 1.销售或进口货物 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
指从购买方取得货币、货 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指有形动产,包括电 力、热力、气体在内。
2.提供加工或修理修配劳务
指接受来料承做货物,加 工后的货物所有权仍属于 委托方的业务,即通常所 说的委托加工业务。
指受托方对损伤和丧失功能 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 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注意
3.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属于下列非经营活动的情形除外:
有偿提供服务、 有偿转让无形资 产或者不动产
(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具体内容 1.销售服务 (1)交通运输服务。
(2)邮政服务。
邮政普遍服务 邮政特殊服务 其他邮政服务
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
(二)一般纳税人的标准
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
1.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标准 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
➢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自2018
年5月1日起,为500万元及以下)的,除税法另有规定外,
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一、增值税的基本税率
➢增值税的基本税率为16%,适用于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 货物(适用10%的低税率的除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 务、销售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二、增值税的低税率
(一)10%的低税率 (1)一般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0%。 ➢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自来水、暖气、 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 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 版物;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国务院规定的其 他货物。 (2)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 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0%。 (二)6%的低税率 纳税人销售增值电信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和生活 服务,销售土地使用权以外的无形资产,税率为6%。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模块二 增值税理论与实务
模块一 增值税基本理论
一、增值税的概念和类型
(一)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 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二)增值税的类型
1.消费型增值税。
2.收人型增值税。
3.生产型增值税。
模块二 增值税理论与实务
二、我国增值税的发展 三、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额 =当期销售额×适用税率 - 当期进
(一)销项税额的计算 项税额
销项税额 = 销售额×适用税率
对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的销售额的确定。
组成计税价格 = 成本 × (1+成本利润率)
征收增值税的货物,同时又征收消费税的,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上消费税税额。 其组成计税价格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 = 成本 × (1+成本利润率)+ 消费税税额 或: 组成计税价格 = 成本 × (1+成本利润率)÷ (1-消费税税率)
(二)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
模块二 增值税理论与实务
(三)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或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四)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的销售货物
(五)营改增试点增值税纳税人
模块二 增值税理论与实务
模块二 增值税计税实务
一、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当期应纳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 - 当期进项税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二)含税销售额的换算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三、特殊经营行为和产品的税务处理
(一)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应税劳务 (二)混合销售行为 (三)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 应税劳务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2.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 应税劳务。
模块二 增值税理论与实务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 税劳务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1.计算应纳税额的时间限定
(1)计算销项税额的时间划分限定。
(2)防伪税控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的时间限定。 (3)海关完税凭证进项税额抵扣的时间限定。 2.计算应纳税额时进项税额不足抵扣的处理 3.扣减发生期进项税额的规定 4.销货退回或折让涉及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的税务处理
模块二 增值税理论与实务
二、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应纳税额的计算
模块二 增值税理论与实务
3.含税销售额的换算 销售额 = 含税销售额 ÷(1+税率)
(二)进项税额的计算
1.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烟叶收购金额=烟叶收购价款×(1+10%) 烟叶税应纳税额=烟叶收购金额×税率(20%)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烟叶收购金额+烟叶税应纳税额)×扣除率
模块二 增值税理论与实务
四、进口货物征税
(一)进口货物的征税范围及纳税人 1.进口货物征税的范围 2.进口货物的纳税人
(二)进口货物的适用税率 (三)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四)进口货物的税收管理
五、出口货物退(免)税
(一)出口货物退(免)税基本政策 (二)出口货物退(免)税的适用范围
税法
项目二 增值税理论与实务
【学习目标】 知识目标 1.了解增值税的类型和发展; 2.掌握增值税的基本概念; 3.掌握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4.熟悉增值税法关于征收管理的内容; 技能目标 1.能够熟练运用增值税法规定解决实际工作中的
涉税问题; 2.能够熟练进行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以及纳税
申报表的填报。
模块二 增值税理论与实务
1.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范围 2.增值税退(免)税办法 3.增值税出口退税率 4.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 5.增值税免抵退税和免退税的计算
模块二 增值税理论与实务
模块三 增值税征收管理与申报
一、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
(一)一般规定 1.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
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关进口的当天。 3.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二、纳税期限
在明确了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后,还需要掌握具体纳税期限,以保证按期缴纳税款。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 0日、5日、10日、15日、 1个月或者1个季度。
(一)征税范围的基本规定 1.销售或者进口的货物 2.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3.提供的应税服务
模块二 增值税理论与实务
(二)应税服务的具体内容 1.交通运输业 2.邮政业 3.部分现代服务业
(三)征收范围的特殊规定 1.视同销售货物 2.视同提供应税服务 3.混合销售 4.兼营非应税劳务 5.混业经营
模块二 增值税理论与实务
三、纳税地点
为了保证纳税人按期申报纳税,根据企业跨地区经营和搞活商品流通的特点及不同情况,税 法还具体规定了增值税的纳税地点。
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
(一)基本规定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国家税务
总局制定了以下增値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
模块二 增值税理论与实务
四、增值税的纳税人
(一)增值税纳税人的-般规定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办法 (三) 增值税-般纳税人的认定办法 (四)增值税的扣缴义务人
五、增值税的税率
(一)基本税率 1.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特别规定外,税率为17%. 2.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