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化培训医师、进修医生、研究生处方权申请、授权及权限管理办法
进修生、实习生、研究生、规范化培训医师管理制度
进修生、实习生、研究生、规范化培训医师管理制度
1.专人负责进修生、实习生、研究生和规范化培训(简称规培)医师的管理,制订合理的进修、实习、规培等学习计划。
2.进修生、实习生、研究生和规培医师必须遵守医院及本科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科室安排进行政治和业务学习,积极参加医院的全院性的业务学习,增长临床知识。
3.进修生、实习生、研究生和规培医师在上级技师指导下参与技术操作,学习各种影像检查技能,未经许可,不得独立操作放射科设备。
4.上级医师负责指导进修生、实习生、研究生、规培医师影像诊断报告的书写,其书写的诊断报告应经上级医师审阅及签字方可发出。
5.定期安排进修生、实习生、研究生和规培医师上课,提高其理论水平。
6.进修生、实习生、研究生、规培医师必须参加放射科早上综合读片和疑难读片会议,提高其读片分析能力。
7.定期进行理论和实践考核,进修生、实习生、研究生和规培医师结业前应作自我鉴定,并接受结业考核。
8.建立进修生、实习生、研究生和规培医师请假制度,3天以内应经科主任批准。
3天以上应经科主任同意并报科教科或医教科审批。
医院医师授权管理规定
医院医师授权管理规定(一)总则1.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医师应首先获得医院授权。
医师授权范围应在其执业范围内,在医院工作的医师必须在其授权范围内从事诊疗工作超越授权权限进行操作视为违规。
2.医疗管理部门负责各级医师执业资质授权包括处方权、抗生素使用权限、医师工作站使用权和分级手术授权、单独出门诊工作授权。
3.须授权人员(1)获得《医师资格证书》的正式入职医师,医院按其资格类别给予执业注册。
(2)获得《医师执业证书》的进修医师,按其执业范围进行授权。
(3)未获得《医师资格证书》的医师,不具备独立诊疗资格,必须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工作。
4、授权类型(1)医嘱、处方权:获得《医师资格证书》并在医院注册的医师(包括多点执业医师)。
(2)抗生素使用权限:执行《抗生素使用管理规定》。
(3)精麻类药品权限:执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
(4)分级手术权限:执行《手术分级分类管理制度》。
(二)处方权管理1.医疗管理部门负责全院医师处方权管理和处方权医师库动态维护。
(1)医院建立处方权医师库和计算机监控系统对医师处方权行使情况进行审核监控。
(2)根据医院现行各类医疗文件对各级医师职责权利的规定相应确定各级医师处方权范围,并根据医师专业技术职务变动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3)享有处方权的医师可在注册执业范围内独立从事相应医疗工作。
未授予处方权的医师,不能独立从事医疗工作,必须在执业医师指导下进行。
(4)各级各类医师应严格按照权限范围行使处方权,不得滥用处方权。
2.依法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简称“两证”下同)的下列人员授予院处方权。
(1)医院各级各类在职医师。
(2)经批准从事临床工作的本院研究系列人员。
(3)经批准返聘的本院离退休医师。
(4)从事临床工作的进修医师、研究生。
(5)已办理来院多点执业医师。
实习医师和尚未获得“两证”的新毕业医师、研究生等人员不授予处方权。
3.根据医师执业范围,将医院医师处方权分为临床类别处方权、中医类别处方权和医技类别处方权。
进修生、研究生、规培生执业管理办法(试行)6.1.3.1
资料内容:进修生、研究生、规培生执业管理办法(6.1.3.1)修订时间:2020年12月进修生、研究生、规培生执业管理办法1. 执业证办理(1)临床进修医师必须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及注册的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由所在科室进行考核,科主任审批上报医务科,经医务科授权,方可在我院从事医疗活动;(2)具备医师资格证7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在通过医务科、科教科联合考核后,向卫生计生委申报在我院注册或变更注册医师执业证;(3)规培生在考取医师资格证后,向卫生计生委申报在我院注册医师执业证。
2. 处方权(1)进修医师由医务科对其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认定后授予相应的处方权。
(2)规培生在我院注册医师执业证后,经科室考核能胜任临床工作的,经本人申请,科室主任批准后,由医务科备案,经药学部考核合格后可给予处方权。
3. 值班安排(1)进修生及已在我院注册医师执业证的专业学位研究生、规培生,经科室考核能胜任一线值班的,由本人申请,经科室主任批准后,提交医务科备案,方可参加科室一线值班,在二线值班带领下开展工作;(2)未在我院注册医师执业证的专业学位研究生、规培生,不得申请科室一线值班。
4. 书写病历权限取得一线值班资格的进修生、研究生、规培生,可以书写入院录、首次病程录、医患沟通记录。
未取得一线值班资格的进修生、研究生、规培生,只能书写日常病历记录等,不能书写入院记录、首次病程记录、医患沟通记录。
5. 处罚(1)若违反本规定,擅自安排不具备一线值班资格的研究生、规培生参加一线值班,经查实后责成科主任立即整改,整改不力者扣罚科主任及总住院医师当月奖金;(2)若违反本规定,由不具备资格的研究生、规培生书写入院录、首次病程录,视为丙级病历,责成立即整改并按医院丙级病历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1 -资料内容:进修生、研究生、规培生执业管理办法(6.1.3.1)修订时间:2020年12月(3)因违反本规定引发医疗纠纷,造成医院经济损失的,按医院相关规定处理。
XX医院处方权、处方调剂资格授权审批及监督管理办法
XXXXXXX医院处方权、处方调剂资格授权审批及监督管理办法为规范处方权、处方调剂资格管理,促进合理用药,加强依法执业,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对象本办法适用于凡在我院从事处方开具、调剂、保管相关的所有医师及药师。
二、制定意义凡在我院从事处方开具、调剂、保管相关的所有医师及药师,必须在取得处方权(调剂资格)后才能行使处方开具、调剂活动,否则将视为违规行为。
三、处方(调剂资格)权限类别(一)处罚权限类别1、普通处方药:普通西药、普通中药饮片、普通中药成药;2、抗菌药物处方权: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特殊使用级;3、麻醉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
(二)处方调剂资格类别1、普通处方调剂资格:调配、审核;2、抗菌药物调剂资格:调配、审核;3、麻醉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调配、审核。
四、处方权(调剂资格)获得(一)处方权(调剂资格)申请条件1、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并注册在我院的医师,试用期满且聘任至相关岗位,可申请相应处方权。
2、临床医师,经培训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并考核合格后,方可申请相应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
3、临床医师,经培训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并考核合格后,方可申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权。
4、见习、实习等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医生无独立处方权。
5、进修医生由本科室对其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认定后可申请相应的处方权。
6、外院调入医师,经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办理注册或变更注册后,在我院工作满1个月方可申请相应处方权。
7、药师(药士)经培训相关知识并考核合格后,方可申请相应处方调剂资格。
(二)各级医师(药师)授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调剂权限)标准1、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医师,可申请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医院处方权限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处方权限管理,规范医师处方行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依据《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医师、药师、药剂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条医院处方权限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严格审批;(二)明确权限,规范行为;(三)责任到人,奖惩分明。
第二章处方权限的申请与审批第四条具备以下条件的医师可以申请处方权:(一)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二)注册在我院,从事医疗活动;(三)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具备临床诊疗能力;(四)通过医院组织的处方管理制度等相关知识的培训,并考核合格。
第五条具备以下条件的医师可以申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权:(一)具备第四条规定的条件;(二)参加医院组织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等相关知识的培训,并考核合格。
第六条具备以下条件的医师可以申请抗菌药物处方权:(一)具备第四条规定的条件;(二)参加医院组织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相关知识的培训,并考核合格。
第七条处方权限的申请流程:(一)医师向所在科室提出申请;(二)科室审核并签署意见;(三)医务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四)主管院长审批。
第三章处方权限的使用与管理第八条具有处方权的医师应严格按照处方权限开具处方,不得越权开具处方。
第九条具有处方权的医师应遵守以下规定:(一)开具处方前,应充分了解患者的病情,确保处方用药的合理性和安全性;(二)开具处方时,应规范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等信息;(三)开具处方时,应注明患者的年龄、性别、诊断等信息;(四)开具处方后,应及时告知患者用药注意事项。
第十条药师在调配处方时,应严格审核处方,确保处方用药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第十一条药剂人员应做好处方登记、保存工作,确保处方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四章奖惩与监督第十二条对严格遵守本制度,积极履行职责,取得显著成绩的医师、药师、药剂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医师处方权管理办法医院规章制度
医师处方权管理办法医院规章制度医院为了规范医师的处方行为,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制定了医师处方权管理办法。
下文将详细介绍这一医院规章制度的相关内容。
1. 处方权限1.1 医师处方权的范围按照《医师法》规定,具有医师执业资格的医师具备开具药物处方的权限。
除草药外,医师可以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要开具西药和中药处方。
1.2 处方权的限制医师在开具处方时需遵循诚实、严谨、负责、合理、科学的原则。
不得开具禁止使用的药物或剂量过大的药物,以免给患者带来不必要的风险。
同时,医师要在合理范围内开具处方,不得开出无必要的处方药。
2. 处方管理流程2.1 处方开具医师在诊断患者后,根据患者的疾病情况和用药需求,开具相应的处方。
处方应包括患者的姓名、年龄、性别、住院号、医师姓名和资格证号等基本信息,以及药物的名称、剂量、用法、用量和购药数量等明细。
2.2 处方审核医院设立药学部门负责处方的审核工作,包括对处方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核实,判断处方是否符合医学常识和规范。
若处方存在问题或有需要进一步了解的情况,审核人员会与医师沟通讨论。
2.3 处方核对药师在配药过程中,需要与处方进行核对,确保所配药物的名称、剂量、用法等与处方一致。
如发现差异,药师应立即与医师或药学部门联系,以便及时纠正错误。
3. 处方管理制度3.1 处方备案医院对所有开具的处方进行备案管理,以备药事管理、医保结算等需要。
3.2 处方查询患者和相关部门可以通过医院内部的处方查询系统,查询患者的处方记录。
这有助于了解患者的用药情况,及时调整治疗方案或进行医疗质量评价。
3.3 处方审查医院设立专门的处方审查机构,负责对医师开具的处方进行定期或随机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药物选用是否合理、是否存在滥用、重复用药等问题。
4. 处方违规处理4.1 处方违规的认定处方违规包括开具无必要药物、剂量不当、频繁更换药物、超量开药等行为。
当医师的处方行为被认定为违规时,将进行相应的处理。
(最新版)医院处方权审批制度
医院处方权审批制度一、申请条件:凡获得国家承认正规学历毕业的医学生,正式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予以注册,在本单位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业务技术人员,均可在本单位申请处方权。
二、审批权限:由医疗管理部门考核后予以审批,必要时报主管院长同意。
三、审批程序:首先由本人提出申请,科主任考核签字。
填写《医师授予处方权资格审核表》及《医师授予抗菌药物处方权资格审核表》。
四、各部门在医德医风、理论水平、操作技能、专科水平等各方面进行审查、考核。
合格者方由医疗管理部门签署同意意见,然后到相关科室办理相关手续。
五、药事管理部门审核后给予处方权,进行签名留样,并将审批样本分别送至门诊、病房药房、医疗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备案。
六、药事管理部门将审批样本予以登记备案后,申请人即获得普通处方权,并按照岗位职责履行义务。
七、进修医生表现优秀者科获得临时处方权。
医院围手术期管理制度一、术前管理:1.凡需手术治疗的患者,各级医生应严格手术适应症,及时完成手术前的各项准备和必需的检查。
准备输血的患者必须检查血型及感染筛查(肝功、乙肝五项、HCV、H1V、梅毒抗体)。
2.手术前手术者及麻醉医师必须亲自查看患者,向患者及家属或患者授权代理人履行告知义务,包括:患者病情、手术风险、麻醉风险、自付费项目等内容,征得其同意并由患者或患者授权代理人签字。
如遇紧急手术或急救患者不能签字,患者家属或授权代理人又未在医院不能及时签字时,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在病历详细记录。
3.主管医师应做好术前小结记录。
所有住院患者手术均需行术前讨论。
重大手术、特殊病员手术及新开展的手术等术前讨论须由科主任主持讨论制订手术方案,讨论内容须写在术前讨论记录单上,并上报医务处备案。
4.手术医师确定应按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执行。
重大手术及各类探查性质的手术须由有经验的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或科主任担任术者,必要时须上报医疗管理部门备案。
5.手术时间安排提前通知手术室,检查术前护理工作实施情况及特殊器械准备情况。
医院处方权审批制度
医院处方权审批制度
一、处方权的申请条件。
1、住院医生必须取得医师执业之后才可以申请。
2、进修医师须在医院进修满3个月,独立完成10份以上住院病历,并持有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书方可申请有时限的处方权。
3、研究生进入临床阶段完成10份以上住院病历并已取得医师执业证书者可以申请。
二、处方权的申请程序。
1、由科室对医师(进修医师、研究生)临床能力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到医务部领取“处方权审批表”,本人填写完整并由科主任签署同意授予处方权的意见后,送医务部审批。
2、医务部根据科室的考核结果,并对其医师执业资格进行审验后,在“处方权审批表”上盖章,并报院长审批。
3、住院医师、研究生的处方权最终审批权在业务院长;进修医师的处方权最终审批权在医务部。
4、经审批合格后,处方权审批表一联交药事部,一联留医务部存档。
三、处方权的终止。
1、医师的处方权一经批准,其在院内的处方权期限与
其在医院从事医师工作的期限相同。
其处方权的终止仅限于该医师不能胜任本职业工作或在工作中有严重失误的情况下,经院领导、医务部审批后方可实施。
2、进行医师、研究生的处方权按处方权授予的时限自动终止。
关于临床、医技实习生、轮转医生、进修医生医疗工作权限管理制度
关于临床、医技实习生、轮转医生、进修医生医疗工作权限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临床医疗工作管理,特制订临床、医技实习生、研究生、轮转医生、进修医生医疗工作权限制度如下:一、实习生:是指医学院五年制本科、七年制硕士研究生及八年制博士研究生在临床实习期间的学生。
1.病史书写:能书写大病史及一般病程录(不包括疑难、危重病例病程记录),书写的医学文书需有本院带教医师审阅、修改并签名;不能书写入院录、首次病程录、首次主治、主任查房记录。
2.不能独立从事医疗活动(如独立值班、独立参加门急诊工作、独立进行手术或各项操作等)。
3.无独立处方权。
二、轮转医生:是指从医学院校毕业新分进医院轮转期间的临床医生。
1.具有医师资格证及执业注册证的轮转医生;(1)病史书写:须写满30份完整大病史,经科主任和医务科审核合格后权限等同工作三年以下的住院医师(含三年)。
(2)可参加病房一值班,不能独立参加门诊、急诊工作。
(3)具有独立处方医嘱权。
2.无医师资格证及执业注册证的轮转医生,权限等同实习生。
三、进修医生:是指具有医师资格证及执业注册证,经医务科同意来院进修的医师。
1.主治以上医师(含主治医师)医疗工作权限等同本院住院医师(但无本院医师章)。
(1)能书写入院录、首次病程录、首次主治医帅查房录、各类知情同意书、病危通知、抢救记录、疑难危重病例讨论记录、危重病人连续三天主任查房记录、死亡证明、出院小结(死亡小结)、病史首页等。
(2)可以参加病房一值班。
(3)无独立处方医嘱权。
(4)不能独立参加门诊、急诊工作。
2.从事医疗工作四年以上的住院医师(含四年)医疗工作权限等同本院三年以下的住院医师(含三年,但无独立医嘱处方权),病史书写执行标准参照本院已具备医师资格及执业医师注册证的轮转医生。
以上权限为常规医疗工作所定,如遇特殊情况,以医务科通知为准。
该制度如与之前规定不一致处,均以本规定为准。
医师处方权管理办法(医院规章制度)
医师处方权管理办法为规范医师处方权管理,加强依法执业,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处方管理办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处方权的获得(一)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试用期满聘任至相关岗位,经医务部审核并在我院注册的临床医师具有处方权。
(二)具有处方权的医师应将签名留样存医务部和药学部备案,由医务部统一授予相应的处方权,并通知信息管理中心开通电脑权限后,方可开具处方。
(三)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注册的规范化培训医师,经继教办审核,医务部同意后授予相应的处方权。
(四)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进修医师,由所在科室考察3-6个月,经科主任同意并提出申请,由医务部审批后授予相应的处方权。
(五)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外院调入医师,经办理注册或变更注册,并工作满3个月后,医务部授予相应的处方权。
(六)临床医师需经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权。
(七)临床医师需经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得相应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
第二条处方权的使用(一)我院处方为电子处方,医师应对本人的电子处方录入密码妥善保管并定期更改,其效力等同签名,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医师应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卫生部令53号)、《xx省立医院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开具处方。
(三)具有麻精药品处方权的医师,应严格按照《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应严格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xx省立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五)核医学科、放射科、超声科等医技科室,经医务部审核授予部分人员处方权,且只能开具本专业范围的药品处方,处方用量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医院处方权管理制度和处方权授权程序
医院处方权管理制度和处方权授权程序近年来,随着医疗行业的发展和医疗资源的日益紧张,医院处方权管理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为了确保患者的用药安全,医院需要建立合理的处方权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处方权授权程序。
本文将从医院处方权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处方权授权程序的执行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医院处方权管理制度的建立医院处方权管理制度是指医院为确保患者用药安全,通过规范和明确各级医务人员的处方权使用范围、责任和权限,从而保证处方权的合法有效行使的制度安排。
其主要目的是保证患者的用药符合规范,减少医疗错误和用药风险。
1. 规范处方权使用范围医院应明确各级医务人员的处方权使用范围。
一般情况下,临床医生拥有处方权,但在特定情况下,也可将部分处方权授予其他医务人员。
然而,这需要在合理的范围内进行授权,避免产生滥用处方权的情况。
2. 确定处方权责任和权限医院应明确各级医务人员在使用处方权时的责任和权限。
责任包括医生应遵守的道德伦理规范、法律法规及医院政策和规定。
权限则涉及医生开具处方的种类、剂量、时间限制等具体规定。
通过明确责任和权限,可以有效避免医生在处方权行使中的过失和违规行为。
3. 确保处方权公正有效医院应建立一套合理、公正、有效的处方权管理机制。
包括设立相应的管理岗位、明确管理程序、规定各级医务人员的处方权审核和监督机制等。
此外,医院还可以采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如电子处方系统,来提高处方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二、处方权授权程序的执行处方权授权程序是指医院为了确保处方权的合法有效行使,采取的一系列程序安排。
它涉及到医生处方权的获得和使用,以及处方权的追踪和监督等方面。
1. 医生处方权的获得医生在获得处方权之前,需要通过一系列的考核和培训,以确保他们具备开具处方的必要知识和技能。
医院可以组织针对处方权的专业培训,包括药物治疗、处方规范和用药安全等方面的内容。
在培训结束后,医生需要参加相应的考核,以确保他们对处方权的理解和掌握。
规范化培训医师 进修医生 研究生处方权申请 授权及权限管理办法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规范化培训医师、进修医生、研究生处方权申请、授权及权限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进修医生、研究生”处方权申请、授权及权限的管理,为患者提供优质的服务,特制订本办法。
1.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进修医生、研究生入院(入学)报到时,须填写“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处方权申请及登记表”(附件),提交《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并由相应管理部门(继教办、研究生科)查验复印件原件。
留签名(印章)式样。
2.按各层次培训安排,在我院临床工作(实习)满一个月后,由首轮所在科室依据平时工作情况,并组织相关医疗考核,填写考核情况及意见于“处方权申请及登记表”中,经由科主任审核签字后上报教务处继教办、研究生科。
3. 教务处继教办、研究生科将申请登记表以及相关证件原件与复印件,统一交医务处审核,由医务处提交卫生局主管部门备案后,并提交医院临床专家委员会授予处方权。
(注:具备医师资格并注册在我院的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研究生可不提交卫生局主管部门备案。
)4. 医院临床专家委员会执行机构医务处向各临床部门公布获得处方权的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进修医生、研究生名单,通知信息中心予处方权工号,并将被授予处方权人员的签名(印章)式样分发药剂科、门诊办公室存档备案。
5.获得处方权的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进修医生、研究生,可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在执业注册对应的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内参加各临床科室轮转的诊疗工作,签写处方、医嘱单、病历、病程记录、化验检查申请单、会诊申请等的签字;以处理常见病、多发病为主,对疑难、危重病例应及时报请指导老师或上级医师共同诊治。
书写门诊处方时,应有上级医生或本院医生同时签字生效。
6.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进修医生、研究生的处方授权使用仅限于在我院培训期间,培训结束,或因其他原因提前离院,授予的处方权自动终止。
7.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进修医生、研究生在我院尚未获得处方权时,上级医师应加强对其业务指导和把关,不能独立参加病房值班,不能独立诊治病人。
医院处方权管理制度和处方权授权程序
医院处方权管理制度和处方权授权程序一、引言医院作为医疗服务的提供者,承载着保障患者健康的重要责任和使命。
处方权的管理与授权是保障医疗安全和提高医疗质量的关键环节。
本文旨在探讨医院处方权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以及有效的处方权授权程序。
二、医院处方权管理制度医院处方权管理制度是指一套规范和监督医师开具处方行为的制度,旨在保障合理用药、防止滥用、减少医疗纠纷。
该制度需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权责明确医院应当明确各级医务人员的岗位职责,并且明确医生在处方权行使中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医生仅能开具自己相关专业范围内的药品。
2. 处方管理规定医院应当制定详细的处方管理规定,明确处方的书写要求、填写要素、使用范围等,确保处方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同时,相关人员需要接受培训,熟悉并遵守处方管理规定。
3. 处方审核机制医院应当设立处方审核机制,确保处方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处方审核应由经验丰富、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医生进行审核,对处方中的药品、用量和给药途径等进行核查,避免处方错误导致的医疗事故。
4. 处方追溯机制医院应当建立处方追溯机制,能够记录和追踪每一张处方的开具、审核、发药等环节,确保用药过程的可追溯性。
这不仅有助于案件调查,还可以在系统中提取处方用药数据,为医院科研和质量控制提供数据支持。
三、处方权授权程序为了确保处方权的行使合法有效,医院应当建立科学完善的处方权授权程序。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处方权授权程序示例:1. 申请提出医生需要向医院提出申请,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相关医师资格证书、科室负责人的推荐意见等。
申请材料需完整、准确,以便医院进行评估和决策。
2. 评估审查医院应当设立专门的评估审核机构,由该机构对申请进行评估审查。
评估内容包括申请医生的专业背景、临床经验、专业能力等因素,以及科室负责人的审核意见。
3. 决策授权根据评估审查结果,医院应当作出决策,决定是否授权医生行使处方权。
如果授权,医院需要向医生发放授权证书,并将该决策记录在医务人员档案中。
进修医师处方权管理办法
进修医师处方权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医院进修医师的管理,确保医院医疗安全,按照上海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关于进修医师的处方权可由科主任提出,报医务处批准后实施”的指示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工作情况,现对进修医师的处方权问题作如下规定:
1、进修医师应当严格按照《医师执业证书》的执业注册类别和注册范围进修。
2、临床进修医师入院后应先在病房进行工作和学习,入院第一个月为试用期,
科室考察其实际工作能力和环境适应能力,考核合格方能继续进修。
3、临床进修医师在病房工作满三个月后,在熟悉医院和科室的工作流程和科室诊疗常规的基础上,方可向科室申请处方权。
4、临床进修医师在尚未获得处方权以前,上级医师应加强对其业务指导和把关,
不能独立参加病房值班,不能独立诊治病人。
5、临床进修医师的处方权由科主任经过考核后授予,报医务处审核通过后,由
医务处负责在医院人事信息系统中开通其处方权,今后由此引发的医疗纠纷或事故赔偿按照医院相关规定科室承担其相应的部分。
6、临床进修医师必须在获得处方权后方可参加门诊、急诊工作,以处理常见病、
多发病为主,对疑难、危重病例应及时报请指导老师或上级医师共同诊治。
7、进修医师在临床工作期间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医务处有权收回其处方权
在临床诊疗过程中因工作失误导致医疗差错或事故的;
在临床工作期间违反医院规章制度开大处方、人情方的;
工作期间接受药品销售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8、进修医师进修结束离院后,由医务处负责在医院的人事信息系统中关闭其处
方权。
医务处
2007.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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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规范化培训医师、进修医生、研究生
处方权申请、授权及权限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进修医生、研究生”处方权申请、授权及权限的管理,为患者提供优质的服务,特制订本办法。
1.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进修医生、研究生入院(入学)报到时,须填写“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处方权申请及登记表”(附件),提交《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并由相应管理部门(继教办、研究生科)查验复印件原件。
留签名(印章)式样。
2.按各层次培训安排,在我院临床工作(实习)满一个月后,由首轮所在科室依据平时工作情况,并组织相关医疗考核,填写考核情况及意见于“处方权申请及登记表”中,经由科主任审核签字后上报教务处继教办、研究生科。
3. 教务处继教办、研究生科将申请登记表以及相关证件原件与复印件,统一交医务处审核,由医务处提交卫生局主管部门备案后,并提交医院临床专家委员会授予处方权。
(注:具备医师资格并注册在我院的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研究生可不提交卫生局主管部门备案。
)
4. 医院临床专家委员会执行机构医务处向各临床部门公布获得处方权的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进修医生、研究生名单,通知信息中心予处方权工号,并将被授予处方权人员的签名(印章)式样分发药剂科、门诊办公室存档备案。
5.获得处方权的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进修医生、研究生,可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在执业注册对应的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内参加各临床科室轮转的诊疗工作,签写处方、医嘱单、病历、病程记录、化验检查申请单、会诊申请等的签字;以处理常见病、多发病为主,对疑难、危重病例应及时报请指导老师或上级医师共同诊治。
书写门诊处方时,应有上级医生或本院医生同时签字生效。
6.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进修医生、研究生的处方授权使用仅限于在我院培训期间,培训结束,或因其他原因提前离院,授予的处方权自动终止。
7.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进修医生、研究生在我院尚未获得处方权时,上级医师应加强对其业务指导和把关,不能独立参加病房值班,不能独立诊治病人。
8.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进修医生、研究生在行使处方权过程中,如有违反《执
业医师法》、《处方管理办法》、《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医师定期考核办法》等规定情形者,参照相关规定要求处理。
附件: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处方权申请及审批表
教务处 医务处
2012-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