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意见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4.03.29
•【字号】遵府办函〔2024〕9号
•【施行日期】2024.03.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遵义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各承办单位要认真履职,按要求组织实施,并在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对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调整或新增的,承办单位要按照《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的规定程序办理。
三、市司法局要加强对承办单位履行法定程序的指导,并将各单位落实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范围。
四、各县(市、区)要按照《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的规定,制定本级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9日遵义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行政管理与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规定的通知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行政管理与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6.29•【字号】遵府办函〔2020〕132号•【施行日期】2020.06.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行政管理与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规定的通知遵府办函〔2020〕132号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遵义市行政管理与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6月29日遵义市行政管理与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遵义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效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全省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黔委厅字〔2016〕66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跨部门跨领域调整集中行政执法权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黔府办发〔2017〕53号)、省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综合行政执法与日常监督协调配合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黔综改〔2017〕1号)、《省人民政府关于遵义市人民政府跨部门跨领域调整集中行政执法权范围的批复》(黔府函〔2018〕6号)、《中共遵义市委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遵义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遵党办发〔2018〕15号)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旨在厘清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边界,建立协作配合机制,规范和加强协作配合行为,实现管理与执法工作的无缝衔接,进一步强化行政管理部门管理职能,提升综合行政执法效率和质量,切实提升我市社会综合治理能力。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3―2020年)的通知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3―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3.09.05•【字号】黔教职成发[2013]386号•【施行日期】2013.09.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3-2020年)的通知(黔教职成发〔2013〕386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贵州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3-2020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抓好贯彻落实落实。
附件:贵州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3-2020年)贵州省教育厅2013年9月5日贵州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3-2020年)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是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以各级各类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为主要载体,满足人民群众接受职业教育需求,构建经济社会对技术技能人才需求的教育系统,具有适应需求、与时俱进、相互衔接、多元立交的现代特点。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构建适应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促进中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体现终身教育理念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依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贵州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各行业、产业发展规划,编制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2013-2020年,是我省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日益扩大。
加快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系统培养掌握专门知识和技术、具备熟练操作能力的技术技能人才,是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发展实体经济的重要支撑,是促进就业再就业、改善人民生活、增进人民福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支持职业教育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支持职业教育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9.11•【字号】黔府发〔2020〕13号•【施行日期】2020.09.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支持职业教育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黔府发〔2020〕13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贵州省支持职业教育发展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2020年9月11日贵州省支持职业教育发展若干措施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支持职业教育建设发展,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措施。
一、建设贵州特色职业教育强省(一)目标要求。
把职业教育摆在贵州教育改革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
到2022年,职业教育主要指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大体相当,高等教育招生规模中高职占比一半以上,职业教育实现中高本有序贯通、规模质量协调发展,建成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惠及全民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到2027年,职业教育初步实现由政府举办为主向政府统筹管理、社会多元办学的格局转变,由追求规模扩张向高质量发展转变,由参照普通教育办学模式向企业社会参与、专业特色鲜明的教育类型转变,大幅提升新时代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
全省职业教育的职普比、生师比和设备值等量化指标居西部省份前列,建成贵州特色职业教育强省。
(二)具体指标。
建设国家“双高计划”高职院校3—5所、贵州高水平高职院校15所左右、贵州中职强基工程学校100所左右,高水平省级公共实习实训平台11个,省级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100个,覆盖全产业链、辐射区域产业发展的紧密型职业教育集团(联盟)10个左右,紧密结合贵州重点产业布局建成高水平的特色骨干专业(群)200个,培育一大批职教名师名徒、形成“黔匠”品牌。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遵府办发〔2021〕11号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开发区管委会:《遵义市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8月14日遵义市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新型工业化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根据《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业倍增行动奋力实现工业大突破的意见》(黔党发〔2021〕10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黔府办发〔2021〕6号)及《中共遵义市委??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遵义市推进工业倍增行动率先实现工业大突破实施方案〉的通知》(遵党发〔2021〕17号)要求,结合全市各开发区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发展目标(一)总体目标精准把握开发区建设发展中的难点、痛点问题,着力破解体制机制障碍,利用五年时间,有力有序解决开发区运营机制不顺畅、产业布局不科学、土地利用率不高、优质项目落地率低等问题,推动全市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实现综合实力进一步提升,产业集聚效应和竞争力大幅提高,融合示范取得实效,开拓创新能力增强,主要经济指标倍增,对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凸显的发展目标。
(二)主要指标到2025年,全市开发区工业总产值实现5500亿元,期间年均增长20%以上;工业投资累计突破3600亿元;规模工业企业数达到1300户以上;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工业增加值占全市工业的比重均达到90%以上;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工业用地产出强度分别达到500万元/亩、300万元/亩以上,标准厂房使用率达90%以上。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人民政府2013年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计划》的通知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人民政府2013年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遵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2.06•【字号】遵府办发[2013]33号•【施行日期】2013.02.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人民政府2013年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计划》的通知(遵府办发〔2013〕33号)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省驻遵单位:《遵义市人民政府2013年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3年2月6日遵义市人民政府2013年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计划2013年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指导思想和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工作重点,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政府服务意识,提高行政效能,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着眼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解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在实际工作中要积极探索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科学性、民主性、公开性,增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透明度,努力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
经研究,市人民政府2013年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安排如下:一、市人民政府拟出台或修订的规范性文件(9件)(一)修订《遵义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由市科技局提出修订意见,一季度发布。
(二)修订《遵义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由市林业局提出修订意见,二季度发布。
(三)《遵义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由市城市管理局起草,二季度发布。
(四)《遵义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由市城市管理局起草,二季度发布。
(五)修订《遵义市农村敬老院管理办法》,由市民政局提出修订意见,三季度发布。
(六)修订《遵义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由市林业局提出修订意见,三季度发布。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实施方案》的通知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12.07•【字号】遵府办函〔2023〕48号•【施行日期】2023.1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遵义市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12月7日遵义市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国办发〔2023〕11号)《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黔府发〔2023〕12号)精神,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结合实际,制定我市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就业工作和对贵州、对遵义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牢把握《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办发〔2022〕2号)政策机遇,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围绕“四新”主攻“四化”,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落实就业优先政策,突出三大重点群体,推进六大行动,不断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就业促进机制,以高质量人力资源开发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全市平均每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0万人,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1.8万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2万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4万人次,确保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规模保持基本稳定,共同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确保全市就业形势保持稳定。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遵义市中心城区山体公园化建设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遵义市中心城区山体公园化建设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遵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8.16•【字号】遵府办发[2011]176号•【施行日期】2011.08.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遵义市中心城区山体公园化建设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遵府办发〔2011〕176号)红花岗区、汇川区、遵义县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关于加快遵义市中心城区山体公园化建设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八月十六日关于加快遵义市中心城区山体公园化建设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为加快推进遵义市中心城区山体公园化绿地建设,根据《遵义市中心城区山体公园体系规划》,红花岗区、汇川区、新蒲新区、遵义县(以下简称“三区一县”)要抓紧成中心城区25个山体公园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
为此,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编制依据和内容“三区一县”要根据《遵义市中心城区山体公园体系规划》划分的公园体系和2011年《遵义市中心城区山体公园化建设工作目标责任状》要求,结合项目情况,组织编制各自行政区域内规划的山体公园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项目名称详见附表)。
二、编制时间2011年9月30日前,根据《遵义市中心城区山体公园体系规划》,完成2011年已签订责任状项目山体公园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并同时完成其余项目规划编制的前期准备工作;2011年12月31日前,根据《遵义市中心城区山体公园体系规划》完成各山体公园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并确定2012年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计划等工作。
三、编制要求(一)按照“生态绿地保护典范、群众休闲健身乐园、遵义旅游度假圣地、贵州山水园林精品”的原则,借鉴东部地区的先进经验,高起点规划建设,为遵义城市发展赋予新的时代内涵,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遵义市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
遵义市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 The harder you work, the luckier you are遵义市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意见黔府办发〔2013〕48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意见遵府办发〔2013〕187号,推动全市职业教育集团化发展,特制订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职业教育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进一步整合职业教育资源,形成规模效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满足受教育者多样化的受教育需求,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增强遵义职业教育综合竞争力,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集团内资源整合,集统一生源调配、共享师资设备和就业资源、学分互认、教材通用、师资培训、职业资格鉴定、信息互通,实现知识链、教学链、产业链、利益链“四链”深度融合的复合型共同体,不断满足地方产业发展对技能型劳动者的需求;形成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技能型人才综合培养基地;二、基本思路建立以政府宏观调控、高职院校为龙头,各县市、区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为骨干,行业和企业、科研机构等参加的遵义职业教育集团;一建设职教集团管理体制机制,成立集团理事会;下设校企合作部、教学研究部、信息服务部三个部门;集团办公室设在高职学院,协调各个方面的工作;二搭建集团内部信息平台;建立遵义市职教集团网站,网站内容包括集团动态、合作交流、人才需求等栏目;三构建以专业建设和优化布局为核心、以学术交流平台、校企合作平台、优质师资共享平台、招生就业协作平台和技能培训平台为纽带,以市场需求和就业拉动为导向,拓宽校企合作、产教结合发展模式,打造遵义职业教育集团;三、基本原则一协调发展原则;各职业教育集团要根据市教育局规划方案做好统筹专业布局、办学规模、师资队伍、实训设备设施建设等工作,避免重复建设和同质布点,切实加强职业教育内涵建设,实现规模、质量、效益的协调发展;二资源共享原则;遵义职业教育集团成员发展要调动各级党委政府、学校以及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充分发展各自优势,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互利,推动职业教育规模化、集团化和品牌化发展;三市场导向原则;各集团成员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创新体制机制,紧贴地方主导产业和优势产业,打造特色品牌专业,凸显职业教育办学特色,进一步增强竞争能力;四特色彰显原则;各集团成员都要以自身所在区域经济为基础,打造自己学校的特色,做到一校一特;四、工作任务一组建职教集团;建立以龙头学校为主、各集团成员参加共同组建理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决策、监督、执行、协商、调解等工作机制;职业教育集团的组建、重大变更或撤销须经市教育局审核同意;以组织章程明确职业教育集团成员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形成成员之间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稳定合作办学关系;二整合集团资源;统一规划,科学布局,统筹集团各成员学校专业设置、办学规模、师资队伍、实训设备设施建设等工作,避免重复建设和同质布点,切实加强内涵建设,实现规模、质量、效益的协调发展;三引领专业建设;以高职院校品牌专业为引领,指导各成员学校在办好现有优势专业的基础上,借助龙头学校的品牌专业共建特色专业;各学校专业建设要结合企业技能岗位需要,对照国家职业标准,制定专业发展规划、培养目标和教学基本要求,对包括专业标准、课程开发、课程设置、教学计划、教师培训、学生技能培训内容与标准、教学质量评估等事项制定统一的培养方向和目标;尤其要紧密结合当地产业经济发展实际,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人才;四强化校企合作;集团要瞄准遵义市企业,尤其是科技含量高的现代化大中型企业;吸收所有与集团学校专业基本对应的行业和企业参与集团化办学,提高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企业的实际需求,开展订单培养,实现双方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五中职—高职“直通车”;把中等、高等职业教育纳入一个集团体系,实现中、高职的纵向衔接;做强、做精、做实职业教育,以专业和人才培养为细节,以“多赢”为基本原则,达到资源互补、分段培养黔教职成发2013181号文件精神“3+2”模式的目标;六搭建校际交流“立交桥”;加强集团各成员学校间的交流与合作,在开展联合办学、共建实训科研基地、组织师资交流、毕业生推荐就业等方面进一步扩大交流面,重点利用龙头学校过硬的师资力量为成员学校培训教师,协调解决紧缺专业所需教师,从而增强集团内部凝聚力;五、保障措施一提高认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集团院校要进一步加强对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主动积极参与,形成合力,确保此项工作稳步推进;二规范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集团规范运行的各项制度;通过制定组织章程、工作程序和管理制度,对集团化办学实施规范管理;三加强督查;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对该项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列入每年对各县市、区政府的目标考核范围,确保工作成效;。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11.03•【字号】遵府办函〔2022〕107号•【施行日期】2022.11.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各直属机构:《遵义市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1月3日遵义市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试点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中发〔2020〕9号)、《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14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市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充分激活数据要素潜能,实现数据价值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贵州省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20〕25号)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实施数字经济战略行动,以释放公共数据资源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为目标,以破解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重点难点问题为主要任务,以保障国家安全和个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为底线,以社会需求迫切、关注度高的场景应用为突破口,按照“问题导向、创新引领;政府搭台,市场参与;包容审慎,安全可控”原则,加快推进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充分激活数据要素潜能,培育发展数据要素市场,催生数字经济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人民政府会议制度》《遵义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制度》的通知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人民政府会议制度》《遵义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1.02•【字号】•【施行日期】2019.01.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人民政府会议制度》《遵义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制度》的通知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遵义市人民政府会议制度》《遵义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已经2018年12月13日第五届市人民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1月2日遵义市人民政府会议制度目录第一章会议组成第二章会议任务第三章议题确定第四章会务办理第五章决策落实第六章会议纪律第七章新闻报道第八章附则为进一步推进全市政府系统会议制度化、规范化,确保会议质量,提高会议效率,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及《遵义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类型市人民政府会议包括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市长碰头会议、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市人民政府工作会议和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召开的部门(行业)工作会议。
(一)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
由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和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任、局长组成,遵义军分区不是市委常委的主官参加,由市长或市长委托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市长(以下简称常务副市长)召集和主持。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列席。
根据工作需要可安排(邀请)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的主要任务是:1.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的有关指示、决定和会议精神,以及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重要决议、决定。
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的通知-遵府发〔2018〕17号
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的通知正文:----------------------------------------------------------------------------------------------------------------------------------------------------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的通知遵府发〔2018〕17号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加强制度建设管理,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和《遵义市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对2013年至2017年期间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包括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目录予以公布。
该目录对2013年以来应当失效、废止和2013年至2017年期间制发继续有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予以明确,请遵照执行。
附件:遵义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2018年12月12日附件遵义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清理机关:遵义市人民政府2013至2017年失效规范性文件目录序号文号文件标题公布时间失效废止有效备注1遵府办发〔2013〕6号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2013年1月15日失效2遵府办发〔2013〕10号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2013年城乡低保提标工作方案》的通知2013年1月23日失效3遵府办发〔2013〕26号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15851人才精英工程(2012-2016实施方案》的通知2013年2月18日失效4遵府办发〔2013〕82号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农村敬老院新建和改扩建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13年5月23日失效5遵府办发〔2013〕88号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市级机关软件资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013年5月31日失效6遵府办发〔2013〕118号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中心城区开展犬类动物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2013年7月9日失效7遵府办发〔2013〕130号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特殊病管理办法的通知2013年8月9日失效8遵府办发〔2013〕136号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执行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制度的通知2013年8月16日失效9遵府办发〔2013〕161号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13年11月1日失效10遵府办发〔2013〕164号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集体企业职工存量补贴审核认定办法》的通知2013年11月5日失效11遵府办发〔2013〕165号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2013年11月5日失效12遵府办发〔2013〕174号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重大课题评审办法(试行)》、《市政府重大课题调研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013年11月28日失效遵府办发〔2013〕173号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重大课题调研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2013年11月28日失效14遵府办发〔2013〕175号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的通知2013年12月4日失效15遵府办发〔2013〕176号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办法》的通知2013年12月4日失效16遵府办发〔2013〕177号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农村敬老院管理办法和规范》的通知2013年12月4日失效17遵府发〔2013〕30号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013年11月18日失效18遵府发〔2013〕32号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2013年12月27日失效19遵府发〔2013〕34号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遵义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管理办法》2013年12月25日失效20遵府发〔2013〕2号遵义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酒用高粱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2013年1月9日失效21遵府发〔2013〕12号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教育“9+3”计划的意见2013年4月28日失效22遵府发〔2013〕14号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创业扩大就业工作的意见2013年5月27日失效23遵府办发〔2013〕15号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公共场所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和职业病综合防治工作的通知2013年1月23日失效24遵府发〔2013〕25号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2013年10月22日失效25遵府发〔2013〕11号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畜牧渔业发展的指导意见2013年2月27日失效26遵府发〔2013〕18号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心城区土地储备管理工作的意见2013年6月19日失效27遵府发〔2013〕24号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金融产业发展的意见2013年10月20日失效28遵府发〔2013〕27号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改善市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的意见2013年10月31日失效29遵府发〔2013〕31号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意见2013年12月17日失效30遵府通〔2013〕10号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中心城区违法建设的通告2013年12月27日失效31遵府办发〔2013〕5号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专项应急预案启动程序和应急联动机制的通知2013年1月7日失效32遵府办发〔2013〕25号遵义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应急救援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2013年2月5日失效33遵府办发〔2013〕42号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2013年3月8日失效34遵府办发〔2013〕43号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烟草专卖局(公司)等部门遵义市烟草行业援建水源工程项目及资金监管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2013年3月11日失效35遵府办发〔2013〕49号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和遵义市口蹄疫应急预案》的通知2013年3月20日失效36遵府办发〔2013〕65号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调整省“5个100工程”建设协调推进工作机制》的通知2013年4月15日失效37遵府办发〔2013〕67号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2013年4月11日失效38遵府办发〔2013〕76号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创建“无传销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2013年5月2日失效39遵府办发〔2013〕90号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分解细化省委省政府赤水河流域环境保护相关工作任务的通知2013年5月27日失效40遵府办发〔2013〕94号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2013年5月28日失效41遵府办发〔2013〕100号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2013年6月4日失效42遵府办发〔2013〕105号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林业局市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进政策性森林保险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2013年6月13日43遵府办发〔2013〕107号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煤矿和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督导和包保责任制的通知2013年4月9日失效44遵府办发〔2013〕127号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章程》的通知2013年7月31日失效45遵府办发〔2013〕132号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机场净空和航空电磁环境保护规定的通知2013年8月5日失效46遵府办发〔2013〕134号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中心城区公交专用车道设置试点方案的通知2013年8月7日失效遵府办发〔2013〕137号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网民留言办理工作的通知2013年8月9日失效48遵府办发〔2013〕150号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2013年9月16日失效49遵府办发〔2013〕156号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规定和处置流程的通知2013年10月14日失效50遵府办发〔2013〕159号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烟叶基础设施建设指挥部《关于切实加强烟叶生产基础设施项目使用管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2013年10月18日失效51遵府办发〔2013〕160号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建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2013年10月29日失效52遵府办发〔2013〕166号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标准》的通知2013年10月29日失效53遵府办发〔2013〕171号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通知2013年11月24日失效54遵府办发〔2013〕186号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建设有关政策规定》等文件的通知2013年12月19日失效55遵府办发〔2013〕189号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项目建设融资工作的意见》的通知2013年12月26日失效56遵府办发〔2014〕16号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新增就业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2014年2月20日失效超过调整期57遵府办发〔2014〕39号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水运建设三年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2014年4月9日失效超过调整期58遵府办发〔2014〕42号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2014年4月16日失效超过调整期59遵府办发〔2014〕69号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后续建设规划(2014—2016年)》的通知2014年6月9日失效超过调整期60遵府办发〔2014〕136号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推进方案(2014-2018年)》的通知2014年11月3日失效超过调整期61遵府办发〔2014〕151号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2014年12月15日失效超过调整期62遵府发〔2014〕17号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遵义市提高民营经济比重五年行动计划的通知2014年5月16日失效调整时间至2017年63遵府发〔2014〕19号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遵义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2014年7月21日失效调整时间至2017年64遵府发〔2014〕31号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工业企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2014年11月18日失效时间调整至2017年12月31日65遵府发〔2014〕32号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2014年11月18日失效调整时间至2018年66遵府通〔2014〕2号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心城区饮用水源保护的通告2014年4月22日失效2016年已经制定出台《遵义市市辖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11.04•【字号】遵府办发〔2014〕108号•【施行日期】2014.11.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遵府办发〔2014〕108号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遵义市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委、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2014年11月4日遵义市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遵义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黔委厅字〔2014〕32号)和《中共遵义市委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遵党发〔2014〕8号),设立遵义市教育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调整取消已由省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协调和监督实施,起草有关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加强全市基础教育统筹管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公共教育资源进一步向农村和民族地区倾斜,促进教育公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导义务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
(三)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提高职业院校办学水平和质量,积极推进职业教育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
(四)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强教育行政干部暨教师队伍建设,加强校长教师交流,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改革和招生考试制度改革。
(五)制定全市教育发展规划,统筹管理市本级教育经费,监督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负责市教育局经费预决算方案的编制,指导直属学校编制经费预决算方案;负责编制各项教育专款和市本级教育费附加使用方案;负责指导市直属学校教育事业费、基建计划和基建投资管理和财务管理以及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教育工程管理;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和年报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加快推动特色小镇和小城镇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加快推动特色小镇和小城镇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7.13•【字号】遵府办函〔2020〕141号•【施行日期】2020.07.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加快推动特色小镇和小城镇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遵府办函〔2020〕141号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遵义市加快推动特色小镇和小城镇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7月13日遵义市加快推动特色小镇和小城镇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动特色小镇和小城镇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9〕20号),加快推动全市特色小镇和小城镇高质量发展,结合国家和省2020年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根据我市特色小镇和小城镇建设开展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特色小镇和小城镇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共建共享,绿色发展、生态优先,产业立镇、城乡融合,因地制宜、特色发展,深化改革、创新机制”的原则,把特色小镇和小城镇建设成为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连结点,助推全市山水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共建共享。
围绕人的城镇化,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完善城镇功能,补齐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环境短板,打造宜居宜业环境,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防止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坚持绿色发展,生态优先。
按照协调、生态、绿色发展理念,强化生态环境保护,集约节约利用土地资源,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升级改造传统产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实现生态良好,可持续发展。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方案的通知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1.22•【字号】•【施行日期】2021.01.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关正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遵义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月22日遵义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方案为适应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要求,有效服务人口流动、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和产业链高效协同,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便利企业群众异地办事,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不断提升跨区域政务服务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20〕2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聚焦企业群众普遍关切的异地办事需求,围绕对外劳务输出,对口支援和东西部扶贫协作,与泛珠三角、成渝地区协作等内容,创新政务服务供给模式,推动高频事项“跨省通办”。
在2020年实现58项全国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的基础上,2021年底前74项全国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与毗邻省份、重点劳务输入地、东西部协作地区建立政务服务“跨省联办”机制,为异地群众提供跨区域咨询、收件和结果送达等服务;2021年之后8项全国高频事项逐步实现“跨省通办”。
2021年6月前提前实现省确定的14项“跨省通办”事项,扎实推进省确定的对外提供11项“跨省联办”服务事项。
遵义市教育事业“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
遵义市教育事业“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优先发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到2025年,基本建成西部非省会教育强市,为到2035年遵义现代化水平在西部领先、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提供强劲的人才支撑。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加快建设大中小幼一体化红色德育体系,培育一批“红色传承示范学校”。
加强党建引领,深入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打造一批“理想信念教育基地”。
完善教育体系,积极探索建立中小学学业质量绿色评价体系和教学质量检测体系。
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
强化政府主导、公办为主,加快改善学前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按照覆盖人口规模,新建、改扩建一批城乡公办幼儿园。
加强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
继续支持民间资本建设普惠性幼儿园。
稳步推进学前教育治理信息化。
到2025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4%。
均衡统筹推进义务教育。
科学谋划学校布局和资源配置,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推进义务教育品质学校和“壮腰计划”、“3。
0学校”建设。
大力推进“国家级信息化教学实验区”建设。
建立健全教育督导机制,推进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
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严控“控辍保学”核心指标,改善农村薄弱办学条件,在乡(镇)建设一批标准化寄宿制学校。
实施希望工程升级版,助力乡村师生提升素质。
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城乡教师交流,提高乡村教师待遇。
推动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
做好普通高中校园规划布局调整,稳妥有序推动农村普通高中向县城集中发展。
大力实施普通高中质量提升工程,持续推进“示范性普通高中”“特色示范性普通高中”申报和复评工作,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中积极探索综合高中发展模式。
到2025年,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4%。
推进职业教育扩容提质。
实施中职“强基”、高职“双高”和“黔匠”培养工程,力争实现未升入高中或普通本科院校的学生接受中职(含技工)、高职教育全覆盖。
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的通知-遵府发〔2017〕14号
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的通知正文:----------------------------------------------------------------------------------------------------------------------------------------------------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的通知遵府发〔2017〕14号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南部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加强制度建设管理,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和《遵义市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对2012年至2016年期间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包括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目录予以公布。
该目录对2012年以来应当失效、废止和2016年制发的继续有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予以明确,请遵照执行。
附件:遵义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2017年10月26日附件遵义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清理机关:遵义市人民政府序号文件标题发文字号施行日期失效废止有效备注1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伤保险储备金管理使用的调整意见》的通知遵府办发〔2012〕217号2012年12月6日√工伤保险储备金已于2014年7月由省级统筹管理使用,故废止2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遵义市人民政府令58号2012年6月25日√遵府办发〔2013〕129号文件明确废止3遵义市中心城区不文明行为管理办法遵义市人民政府令57号2012年4月18日√已过5年有效期,拟修订后重新发布4遵义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管理办法遵义市人民政府令59号2012年9月24日√已过5年有效期,拟修订后重新发布5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遵义市城镇和农村居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遵府发〔2012〕7号2012年2月16日√已过5年有效期,拟修订后重新发布6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的调整意见遵府发〔2012〕26号2012年5月15日√7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产业园区标准厂房建设的通知遵府发〔2012〕32号2012年6月26日√8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调整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的通知遵府办发〔2012〕24号2012年2月10日√9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遵义市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调整意见的通知遵府办发〔2012〕29号2012年2月10日√10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调整方案》的通知遵府办发〔2012〕35号2012年2月29日√11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遵义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独立费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遵府办发〔2012〕61号2012年4月11日√已过5年有效期,拟修订后重新发布12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解决老兽医老有所养问题调整意见的通知遵府办发〔2012〕113号2012年6月19日√13关于印发遵义市市级蔬菜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遵府办发〔2012〕118号2012年1月16日√1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遵府办发〔2012〕130号2012年7月9日√15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遵府办发〔2012〕146号2012年8月1日√已过5年有效期,拟修订后重新发布16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遵府办发〔2012〕149号2012年8月13日√已过5年有效期,拟修订后重新发布17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心城区国有土地出让处置工作的通知遵府办发〔2012〕171号2012年10月8日√18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农贸市场建设及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遵府办发〔2012〕183号2012年1月16日√19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社会综合治税调整方案的通知遵府办发〔2012〕224号2012年12月21日√20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遵义市重大矿山事故应急预案》《遵义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遵府办发〔2012〕225号2012年12月20日√21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方案(试行)等三个文件的通知遵府办发〔2013〕129号2013年8月1日√与法律法规、国家政策相冲突遵义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试行)遵府办发〔2013〕143号2013年8月30√与法律法规、国家政策相冲突23遵义市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方案(试行)遵府办发〔2013〕143号2013年8月30√与法律法规、国家政策相冲突2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遵府办发〔2016〕12号2016年2月23日√已过调整期25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2016年工业经济工作要点的通知遵府办发〔2016〕13号2016年3月3日√已过调整期26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改革的实施意见遵府发〔2016〕4号2016年3月30日√27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遵义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遵府发〔2016〕5号2016年3月30日√28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市人民政府关于在新蒲新区区域投放出租汽车的会议纪要》的通知遵府发〔2016〕13号2016年11月19日√29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遵义市中心城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实施细则》的通知遵府发〔2016〕8号2016年8月3日√30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遵府发〔2016〕12号2016年10月24日√31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遵府办发〔2016〕27号2016年1月1日√32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PPP投资引导基金设立方案》的通知遵府办发〔2016〕22号2016年3月30日√3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赤水河谷旅游公路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遵府办发〔2016〕33号2016年11月11日√3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全民创业行动计划的通知遵府办发〔2016〕43号2016年6月16日√35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市政道路管理的通知遵府办发〔2016〕49号2016年7月19日√36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中心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的通知遵府办发〔2016〕65号2016年11月21日√37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遵府办发〔2016〕58号2016年8月5日√38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城乡社区协商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遵府办发〔2016〕70号2016年11月24日√39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心城区道路交通治堵保畅工作方案》的通知遵府办发〔2016〕71号2016年11月25日√40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2017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核查和提标工作方案》的通知遵府办发〔2016〕73号2016年11月29日√41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遵府办发〔2016〕46号2016年7月7日√42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关于加快全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遵府办发〔2016〕48号2016年7月18日√4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遵府办发〔2016〕60号2016年10月8日√——结束——。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处理工作办法》的通知-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处理工作办法》的通知正文:----------------------------------------------------------------------------------------------------------------------------------------------------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处理工作办法》的通知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处理工作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参照执行。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2月9日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处理工作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公文拟制第三章公文办理第四章公文管理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现市政府办公室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公文格式》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三条公文处理应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第二章公文拟制第四条公文拟制包括公文的起草、审核、签发等程序。
第五条市政府办公室拟稿工作实行“谁主办,谁拟稿,谁负责”原则。
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除部门代拟外一律由承办科室起草。
非涉密文件送签须统一通过贵州省公文处理和事务办理系统办理,并在“遵义市人民政府发文稿纸”中按要求填写拟稿单位、拟稿人、核稿人、是否信息公开、主送和抄送机关、使用文种、印制份数、缓急程度等内容。
第六条从严控制发文数量和发文规格,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对政策规定已经明确的,不再重复发文;文件内容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达不到三分之二的,原则上不予发文;能用非正式公文解决问题的,不以文件形式发文。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的通知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级行政规范性文件
制定主体清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4.06.07
•【字号】遵府办函〔2024〕21号
•【施行日期】2024.06.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
体清单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等文件规定精神,进一步做好市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结合我市机构改革工作实际,现将调整后的市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清单范围的制定主体可以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
清单外其他各类临时性行政机构、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公室、内设机构等不得以本机构及其办公室名义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各制定主体要根据实际情况,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合法性审核、审议、公布、备案和清理等法定程序,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
三、本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以及机构改革等情
况,及时核实增减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并向社会公布。
四、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参照编制并公布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
附件:市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7日附件
市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部分议事协调机构领导的通知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部分议事协调机构领导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11.23•【字号】遵府办函〔2021〕145号•【施行日期】2021.11.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正文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部分议事协调机构领导的通知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属国有企业:按照省部分议事协调机构调整工作要求,根据我市人事调整和实际工作需要,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遵义市质量发展领导小组、遵义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遵义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遵义市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联席会议、遵义市人民政府知识产权办公会议、遵义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进行调整。
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调整部分议事协调机构领导。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遵义市质量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明岩市政府副市长副组长:王天培市政府副秘书长黎治光市市场监管局局长二、遵义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明岩市政府副市长副组长:王天培市政府副秘书长黎治光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局长三、遵义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成员名单召集人:明岩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常务副召集人:王天培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黎治光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局长副召集人:王章福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何俊市发展改革委副县级干部何学洪市财政局四级调研员高思革市商务局副局长杨勇市司法局四级调研员四、遵义市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召集人:明岩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副召集人:王天培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黎治光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局长邓志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余小勇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陈林市公安局副局长五、遵义市人民政府知识产权办公会议成员名单召集人:明岩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副召集人:王天培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黎治光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局长六、遵义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召集人:明岩市政府副市长副召集人:王天培市政府副秘书长黎治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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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意见
【法规类别】职业与职工教育
【发文字号】遵府办发[2013]187号
【发布部门】遵义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12.23
【实施日期】2013.12.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意见
(遵府办发〔2013〕187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教育改革和发展,加快构建适应遵义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满足人民群众接受职业教育需求、满足经济社会对技术技能人才需求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到2015年,建成以遵义大学城、遵义职教园区为引领,各县(市、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技工学校)为基础的中等、高等职业教育相互衔接的“1+1+13”职业教育体
系;建成高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与园区、工厂、企业、学校、医院等相互融合、资源共享的实训体系,基本形成以包括技工教育在内的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和应用型本科教育为主体,相互衔接、协调发展、开放兼容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二、主要目标
到2015年,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达8万人,与普通高中教育规模大体相当。
补充职业教育专业师资3000名,各职业院校师生比达到1:20,专业教师中“双师型”教师比例达50%。
加快高等职业教育发展。
加快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建设,实现2014年秋季搬迁入学,到2015年实现招生4000人。
加快遵义职业技术学院后续建设,到2015年实现招生2500人。
推动贵州航天职院整体搬迁,“十二五”末入驻园区办学。
加快遵义职教园区建设。
以红花岗区为主体,整合中心城区中等职业教育学校,主要是民办职业技术学校,规划建设占地1000亩的遵义职教园区,打造一线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基地,2015年全面建成,入住学校6家,容纳学生15000人。
加快推进“百校大战”项目建设。
到2015年,全市列入省“百校大战”计划的16所项目学校完成总投资32亿元,总建筑面积150万平方米,实训设备总值3.5亿元,专任教师4400人,兼职教师1000人。
三、工作措施
(一)围绕经济社会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