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
江陵总体规划方案
江陵总体规划方案背景介绍江陵市位于中国湖北省南部,是地处长江经济带的重要城市之一。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江陵市的人口和经济规模快速增长,城市面积不断扩大,城市规划随之成为一个十分重要的话题。
为了推进城市高质量发展,江陵市政府制定了全面、科学、可行的总体规划方案,为未来的城市发展提供指导和保障。
规划目标本次总体规划旨在实现江陵市城市姿态的升级和重构,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环境品质,使江陵市成为生态宜居、文化繁荣、科技创新的现代化城市。
具体目标包括:1.通过城市空间重构,提高江陵市城市品质和魅力;2.通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江陵市的城市功能;3.通过城市环境绿化和提升,增强江陵市的丰富生态资源;4.增强江陵市文化的传承和创新,交流和展示多样文化;5.开拓科技创新发展,增强江陵市经济发展实力。
规划内容江陵市的总体规划主要涵盖以下内容: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城市道路交通是一个城市最基础,最基本的要素之一,也是江陵市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之一。
在城市道路交通规划方面,江陵市要求逐步实现城市内部各区域的交通流畅,缓解交通拥堵状况。
此外,江陵市还要统筹规划城市机场和港口等航空水运交通设施,以更好地服务区域内和周边的经济社会发展。
住房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和人口的逐年增长,江陵市需要开发大批高品质的住宅和公共服务设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住房和公共服务需求。
在此,将改善江陵市区内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设置更高水平的市政、公共文化和社会服务设施,中小学校,医疗机构,公共交通设施等。
生态环境规划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是江陵市总体规划的核心内容之一。
江陵市将通过开展自然生态保护和城市绿化,提高江陵市生态环境品质。
一方面,城市将着力减少人类对生态环境系统的破坏,推进生态建设和自然生态保护,提高生态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将扩大城市绿化面积,增强绿地、花坛、花园等城市绿色美化设施,同时加强河道生态修复和水资源保护。
湖北江陵县是如何进行村庄集并的
求量随之增加 由于缺乏合理的引导和
制 约机制 , 农民建房 大多是 “ 家一户 , 一
独门独院, 房前屋后鸡猪菜树”乱占滥 ,
用耕 地现象较 为严重 。 一是 村庄布局 分
江 陵 县
悬螂何进
活条件的关键措施。 因此, 在制定村庄土
地利 用规划 时 , 江陵县 充分利 用土地资
源详查及地籍调查成果, 加强与相关专
地达 5 6 .7 0 6 6 公顷 , 户均0 0 公顷 。 按 .8 若
合理确定村庄土地利用规划
的规 划期 限和建设 用地指标 , 立用地 建
数量阶段控制指标体系, 提出规划期内
乡镇 集体建 设 、 农民建 房用地 等相关非
人均 1 平方米计算 , 2 0 可节约耕地23 . 133 3 公顷 , 农业 人 口计算 , 按 人均 增加 耕地
口10 人 , 50 减少耕地近 13 3 公顷 。 其 3 .3 尤 是随 着农村经 济的发展 , 民对生活 条 农
二、 因地制宜 , 规划引路
村 庄 土地 利 用规 划是 合理 开 发利
件和 居住环境 的要求不 断提高 , 需 用地
用村庄存量地、 荒废地的可靠依据, 是整
治 和保护土 地 值2 o 元计算 , 0o 可增加 收入6 0 万元 , 当于增加一 个 乡镇 的 40 相
农地指标及开发复垦耕地的数量。 根据
实 际 , 定农房 的主体 建筑用地 不能超 确
过10 4平方米 , 综合定额用地人均不超过
10 方米 。 2平
— —
农业产值, 每年人均可增收20 因此, 2元。
面积 t 四是村 庄建设无规划 , 缺乏引导和
家独院, 占地少则1 , 亩 多N3 亩以上。 三
湖北江陵经济开发区煤电港化产业园总体规划
湖北江陵经济开发区煤电港化产业园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简本公示1规划背景湖北省江陵县地处江汉平原腹地,万里长江中游,历史悠久,资源丰富。
承载宝贵资源的蒙西至华中地区铁路煤运通道(简称蒙华铁路)在江陵与长江黄金水道首次交汇,5000万吨国家煤炭储配基地落户江陵,成为国家“北煤南运”大通道上的重要节点,为江陵经济发展带来千载难逢的历史性机遇。
2013年3月,许可振副省长在荆州主持召开了《关于推进江陵煤炭储配基地项目现场办公会》,研究推进江陵煤炭储配基地项目建设有关问题,并形成省政府专题会议纪要(见附件6)。
“会议指出,我省煤炭资源匮乏,供需矛盾突出,必须抢抓国家启动蒙西至华中地区铁路煤运通道工程建设带来的重大战略机遇,建立安全、稳定的煤炭供应支撑。
会议强调,要按照“建基地、拓功能、促发展”的总体要求,以煤炭应急储备为依托,发挥铁水联运、水陆联运等综合交通运输优势,尽快把江陵煤炭储配基地打造成立足湖北、辐射周边的煤炭储备中心、煤炭物流配送中心、煤炭深加工增值中心、煤炭交易中心。
会议议定,要科学规划建设方案。
荆州市、江陵县和湖北能源集团要进一步加强科学谋划,优化江陵煤炭储配基地规划方案,科学论证基地建设规模。
统筹谋划、同步规划与江陵煤炭储配基地相配套的“路口”电站、煤化工产业园、水陆运输系统建设和岸线控制,为项目后续发展留下空间。
”为了抢抓机遇,江陵县做出了在江陵经济开发区设立煤电港化产业园的重大决策,以北煤南运大通道蒙华铁路建设为契机,打造以煤炭仓储为龙头的循环经济园区。
按照江陵县未来建成“滨江工业城、荆州卫星城、水乡园林城”的总体方向,建设以煤炭储配、能源电力产业、煤化工产业、新型建材产业为主导的生态循环产业园区。
煤电港化产业园位于江陵县马家寨乡,处于江陵沿江产业园西部,向东距离江陵县城区10公里,向西北距离荆州市区25公里,向南距离对岸公安县城区5公里。
规划范围南至荆江大堤内堤线北50米,西至新马线(原滩马公路),北至观南渠以北1000米处,东至蒙华铁路,规划面积17.97 平方公里,规划期限为2014-2030年。
荆州市江陵县人民政府关于江陵县城市规划区内棚户区(城中村)和旧城改造房屋征收决定的通告
荆州市江陵县人民政府关于江陵县城市规划区内棚户区(城中村)和旧城改造房屋征收决定的通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荆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9.05.28
•【字号】江政发〔2019〕2号
•【施行日期】2019.05.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荆州市江陵县人民政府关于江陵县城市规划区内棚户区(城中村)和旧城改造房屋征收决定的通告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湖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80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对江陵县城市规划区内棚户区(城中村)和旧城改造房屋征收工作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征收主体:江陵县人民政府。
二、征收实施单位:被征收房屋和土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
三、征收范围:中心城区项目区:含丁公祠、发展大道北延、D级危房;城中村改造项目区:含龙渊村四组、双港社区三组。
四、上述被依法征收的房屋,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五、启征日期:本通告发布之日。
六、征收现场办公地点及联系方式:江陵县城市规划区内棚户区(城中村)和旧城改造房屋征收工作办公室(江陵县统计局三楼),电话:0716—4721222。
被征收人如对本征收决定不服的,可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荆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向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通告。
2019年5月28日。
江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江陵2030”行动纲要》的通知
江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江陵2030”行动纲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荆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10.05•【字号】江政发〔2019〕7号•【施行日期】2019.10.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健康促进正文江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江陵2030”行动纲要》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三湖、六合垸管理区管理委员会,江陵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县政府各部门:《“健康江陵2030”行动纲要》已经2019年9月21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10月5日“健康江陵2030”行动纲要目录序言第一章总体战略第一节指导思想第二节基本原则第三节战略目标第二章主要任务第一节普及健康生活一、健康素养提升行动二、全民科学健身行动第二节优化健康服务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行动四、中医药传承创新行动第三节完善健康保障五、健康保障完善行动六、药品供应保障促进行动七、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行动第四节建设健康环境八、健康城镇建设行动九、健康环境治理行动第五节发展健康产业十、健康产业发展行动第三章健全支撑与保障第一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第二节加强健康人力资源建设第三节推动健康科技创新第四节建设健康信息化服务体系第五节加强健康法治建设第六节完善健康筹资机制第四章强化组织实施第一节强化组织领导第二节营造良好氛围第三节强化责任落实序言人民健康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追求。
健康江陵建设是事关江陵全面建成更高标准小康社会,开启城市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重大战略任务。
为认真贯彻落实《“健康湖北2030”行动纲要》、《“健康荆州2030”行动纲要》精神,全力推进健康江陵建设,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特制定本行动纲要。
多年来,县委、县政府始终把维护人民健康摆在突出重要位置,坚持党政主导与社会参与并举,完善服务体系与深化医疗改革并重,改善保障民生与推进产业发展并进,实现了卫生与健康事业的跨越发展。
延展融合 弹性共生
延展融合弹性共生“弹性布局、融合共生”人工与自然有机融合形成弹性灵活的布局结构,寻求与绿化环境有机融合,达到人工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本文根据笔者多年城市规划工作实践,结合实例简述新城区规划的发展脉絡及基本概念。
标签:新城区;城市规划1.现状概况1.1江陵概况江陵县位于湖北省中南部,江汉平原西部,荆州市东南部,长江荆江段北岸,图1为江陵县在湖北省位置详图。
本次控规任务区域位于江陵县城北部,南起江陵大道,北至北环路,西起荆江大堤,东至东外环路,面积约5.82km2。
项目区紧邻黄金水道长江,距离荆州市中心城区40km,距离沪蓉高速公路35km。
现存在以下问题:(1)土地资源基本处于无序开发状态,利用率低。
(2)农村居民居住建筑形态杂乱,外观简陋、布局混乱,不能满足日照间距及消防要求,公共服务设施缺乏。
没有必要的私密性和安全性,环境卫生和交通无法保证。
(3)现有街道狭窄,不能满足作为城市主次干路的功能需求。
1.2现状分析用地条件:规划基地位于江陵县城北部,南起江陵大道,北至北环路,西起荆江大堤,东至楚江大道向外300m,面积约7.4km2。
土地使用现状:现状新城区范围含大量农田及农村居民点,商业及公共服务设施主要位于江陵大道,另有一所实验小学及社会福利院位于其中。
沿楚江大道有少量的工业。
现状土地使用功能简单,使用率低,无有效管理控制。
公共服务设施现状:现状中小学、医院、商业服务设施等公建设施只能覆盖规划区部分用地,规划设计时应该根据新区用地布局,重点配置相应的公建设施。
2.规划目标总体规划应当实现三大愿景和五大目标。
三大愿景:规划出一个适合人们居住的城市、一个环境共生的城市、一个能够体现水文化的城市。
五大目标:(1)与老城共生:必将是适应城市根本发展要求而出现的一个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发展区。
延续老城的发展轨迹,补充完善老城的功能,与老城和谐共生发展。
(2)综合一体的城市社区:新城将是一个自身各方面功能发展完善和谐的区域,是一个别具一格,个性鲜明的新城区。
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参考格式及主要内容
附件一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参考格式及主要内容.XX市、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年)前言一、上一轮规划实施评价分析结合国民经济发展形势和规划修编的背景,阐述规划实施的主要成效,提出规划修编的必要性。
二、需解决的土地利用重大问题三、规划目标简述规划目标的内容、规划指标及其落实。
四、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为了明确重要用地的规模与布局,安排协调各类用地矛盾, 编制概略性规划方案,包括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方案、土地利用布局调整方案和土地分区方案。
要求根据区域内不同的土地利用战略和调控措施拟订的多个可供选择的规划方案, 根据可行性论证和效益评价、公众参与结果,选定一个最佳概略性规划方案提交规划编制领导小组、上下级规划部门审议。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方案阐述规划期各类用地调控数量、结构变化,各类土地利用原则、调控措施。
土地利用布局调整方案阐述规划期内主要用地布局调整的指导思想、调整原则、布局方案和调控措施。
土地分区方案在市级规划中,对市域土地利用进行功能分区,阐述各区域土地利用调整方案,提出分区管制规则;在县级规划中,对县域土地进行用途分区,阐明各土地用途区的面积、分布及其管制规则。
五、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和布局调整编制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方案,对规划期间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进行总量控制,在县域内依法划定不得占用的耕地和优质农用地。
方案编制以土地适宜性和农用地分等定级为基础,将区域内质量较好、农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善的耕地、随市场变化可调整为耕地的其他优质农用地纳入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方案。
根据耕地需求预测和供给潜力分析,在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编制耕地保有量规划平衡表,表中列出规划期间和规划近、远期补充耕地、减少耕地和净增(减)耕地的面积。
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应与对应的土地用途区统计面积协调一致,新增面积应与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方案协调一致。
六、城镇、村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布局拟定城镇、村镇建设用地方案。
江陵县基础资料汇编样板2016年
江陵县基础资料汇编(下面蓝色字表示内容没有找到)第一章县域概况1 地理位置江陵县,位于湖北省中南部,地处江汉平原腹地、长江中游荆江北岸。
东西距53.5千米,南北距36.2千米。
1.1 县域地理位置江陵县位于荆州市东南部,长江中游北岸,东邻潜江市和监利县,南邻石首市,西与公安县一水相隔,属于长江冲积湖积平原,国土面积1032.2平方公里。
1996年末,耕地面积57.98万亩,全县共辖7个镇,2个乡和3处国营农场。
1.2 县中心城区地理位置江陵县郝穴镇位于江汉平原东部,长江中游,荆江北岸。
其中心地点在北纬30度02分,东经112度25分附近。
郝穴镇地势平缓,除荆江大堤外,平均高度在海拔30--31米之间,大堤堤面平均高于堤内陆地10--20米。
2 历史沿革江陵县郝穴镇有一千七百多年的历史,明朝以前为小集市,清时成为江陵县两个主要商业镇之一,曾有“百家茶楼百家店铺和行栈”之誉。
由于地理位置和交通条件,一直是江陵县东南部重要物资集散地。
1994年荆沙合并后,郝穴被定为荆州市江陵县政府所在地,其地位的重要性又得到加强。
3 行政区划截至2012年,江陵县辖7个镇(资市镇、滩桥镇、熊河镇、白马寺镇、沙岗镇、普济镇、郝穴镇)、2个乡(马家寨乡、秦市乡)。
共有13个居委会、2034 土地利用现状根据《江陵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按照全国统一规定的土地利用地类分类,江陵县域行政范围土地总面积为28.18万亩(187.87平方公里),其中:表1-2 江陵县域行政范围土地利用现状(2001年)单位:万亩、%5 自然条件5.1地形地貌江陵位于扬子准地台江汉沉降区江汉盆地西南部的凹陷构造带。
江陵地势平坦,属长江冲积平源和四湖滨湖平原并列地带。
其地貌有洲滩平地、淤沙平地、中间平地、低湿平地四类。
江陵县海拔高程在25.3~40米之间,相对高差14.7米。
5.2气象、水文、地质情况5.2.1气象资料江陵县属北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具有四季分明,热量丰富,光照适宜,雨水充沛,雨热同季,无霜期长等特点。
江陵县落实荆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05-2015年江陵县落实《荆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实施方案编制说明为了贯彻中央人口、资源、环境的基本国策,落实江陵县委、县政府关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强对江陵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宏观调控,推进矿产资源市场建设,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者的权益,更好地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根据《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鄂土资发〔2002〕34号文件精神,依据鄂土资办发〔2002〕48号文件《湖北省关于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规程》及鄂土资文〔2003〕169号文件《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修订和补充湖北省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规程的通知》有关规定,结合我县矿产资源实际状况,在《荆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框架下,联合武汉科技大学相关研究人员,于2004年4月开始组织编制《江陵县落实〈荆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实施方案(2005-2015年)》(以下简称《方案》)。
现就《方案》研究编制情况作以下说明:一、方案编制的主要依据矿产资源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为了落实省、市矿产资源规划所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加强对我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的宏观调控和对矿产资源保护、勘查和开发利用活动的调查、监测与监督,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保护矿山生态环境,实现资源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的根本转变,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湖北省地质矿产勘查管理条例》、《湖北省矿产资源开采管理条例》、《湖北省地质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湖北省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江陵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以及县内相关行业和部门发展规划的要求,根据国务院赋予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矿产资源规划的职能,特编制《江陵县落实〈荆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实施方案》。
二、《方案》编制组织形式《方案》的编制工作在县政府的领导下,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实施,《方案》的图件委托武汉科技大学张红军同志编制。
规划说明
目录第一章概述 (1)第二章规划总则 (4)第三章发展目标与策略 (7)第四章性质与规模 (10)第五章镇域产业布局规划 (12)第六章镇域空间管制规划 (14)第七章镇域土地利用布局 (16)第八章公共服务设施一体化规划 (20)第九章镇域综合交通规划 (22)第十章镇域绿地系统与水系规划 (24)第十一章镇域基础设施布局规划 (26)第十二章镇域综合防灾规划 (31)第十三章镇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35)第十四章总体城市设计与景观风貌规划 (37)第十五章近期建设规划 (40)第十六章远景发展构想 (42)第十七章规划实施措施与建议 (43)第一章概述1.1规划背景1.1.1宏观层面:国家宏观发展战略要求“小城镇建设”是21世纪中国城市发展的关键词之一。
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以及城市的逐渐扩张,我国进入了一个中国城市化和城市高速发展的关键时期。
18大提出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要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增强农村发展活力,逐步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共同繁荣;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要求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等一系列指导城乡建设规划的新思路,同时也为我们城乡规划设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015年4月,国务院批复《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要求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快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推动完善开放合作、互利共赢、共建共享的一体化发展机制,走新型城镇化道路,着力推进城乡、产业、基础设施、生态文明、公共服务“五个协同发展”,积极探索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转型发展、合作发展新路径和新模式,努力将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成为长江经济带重要支撑、全国经济新增长极和具有一定国际影响的城市群。
荆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说明
荆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说明(2006-2020年)荆州市国土资源局二〇〇九年七月目录第一章现行规划实施评价 (1)一、现行规划指标实施情况 (1)二、现行规划实施的成效 (2)三、现行规划实施存在的问题 (4)四、规划修编的必要性 (7)第二章规划指导思想、原则和依据 (10)一、规划指导思想 (10)二、规划编制原则 (10)三、规划编制依据 (11)第三章规划编制工作过程 (13)一、准备工作阶段 (13)二、重大问题研究阶段 (13)三、行业用地规划阶段 (14)四、指标对接阶段 (14)五、大纲编制阶段 (15)六、论证协调阶段 (15)七、成果整理阶段 (15)第四章规划公众参与情况 (17)一、开门编制规划,聘请专业机构 (17)二、加强部门配合,广泛收集资料 (17)三、征求部门意见,确保方案合理 (17)四、开展规划咨询,注重上下协调 (18)第五章规划的主要内容说明 (19)一、规划基数采用说明 (19)二、社会经济指标预测 (23)三、土地利用潜力分析 (26)四、规划目标确定说明 (28)五、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说明 (33)六、土地利用分区说明 (35)七、中心城区用地规划说明 (36)八、主要控制指标分解说明 (37)第六章与相关规划的衔接说明 (40)一、与省级规划的衔接说明 (40)二、与“十一五”规划衔接 (40)三、与城市规划衔接 (41)四、与行业规划衔接 (41)第七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43)一、现状环境评价 (43)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44)三、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 (46)第八章规划编制的主要成果 (51)一、专题研究 (51)二、规划大纲 (51)三、大纲图集 (51)第一章现行规划实施评价一、现行规划指标实施情况(一)耕地保有量湖北省政府确定荆州市“十一五”期末耕地保有量为641667.00公顷。
根据荆州市2005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以及“四查清、四对照”成果,2005年末全市实有可耕地面积669838.02公顷,其中,现状耕地652791.47公顷,现有可调整耕地17118.55公顷。
江陵县农旅一体化总体规划
(二)江陵县发展条件分析
1、区位优势:两圈交汇点,长江经济带建设主区域,武汉—鄂西黄金旅游线重要节点
1)江陵县位于长江中段 区,是长江经济带建设 的主要区域,发展潜力 巨大。 2)江陵位于武汉都市旅 游圈和鄂西生态旅游圈 的交汇区,同时也是武 汉—鄂西黄金旅游线的 重要节点,优越的区位 优势给江陵旅游业发展 带来了新的机遇。
的发展前景,投资参不的积极性亦较高。
4000
当下,越来越多的城里人选择到农村度假,休闲农业方兴未艾。到2020年,
3000
休闲农业成为横跨农村一事三产业的新兴产业,成为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和满足 居民休闲需求的民生产业。预计“十三五”期间,我国休闲农业接待人次和
2000
经营收入年均增长15%左右,预计到2020年,我国休闲农业市
乡村旅游 主题年
06年
《国家旅游法》 《国民休闲纲要白皮书》
14年
15年
旅游业发展转折年
13年
《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
09年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 确立旅游业为国家战略性支柱产业
小结:十年旅游市场培育,为江陵县旅游发展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
(一)国家政策及机遇
1.3 农旅一体化发展:“农业+旅游,潜力巨大,利润丰厚”
以农业为基础,以农旅 一体化为核心,构建泛 旅游产业体系战略
政府运营计划
运营管 理层面
城镇化 层面
旅游主导下的城镇化发展战略
(一)产业层面:以农旅一体化为核心的产业工程
农旅一体化总体思路:在原来发展蔬菜种植的基础上积极不三产业高 度结合, 以农业为基础丌变,以农旅一体化为突破口;重点打造休闲农 业、创意农业、科技农业、设施农业、乡村旅游旅游等产品
江陵县2020年度第7批次(增减挂钩)城市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公告
江陵县2020年度第7批次(增减挂钩)城市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公告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19〕22号)文件精神,现将《征收土地方案》中有关内容和事项告知: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江陵县2020年度第7批次(增减挂钩)城市建设用地二、四至范围: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图三、被征地村组及面积:江陵县郝穴镇大兴村,征地面积1.033公顷。
四、征用土地补偿安置标准:根据鄂政发〔2019〕22号文件规定,熊河镇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67.6500万元/公顷,其中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倍数分别为区片综合地价的40%、60%。
青苗补偿标准为3.3825万元/公顷。
征地费用综合标准为68.3294万元/公顷。
五、涉及被征地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有权对告知提出听证的权利。
如对以上告知内容持有异议,要求听证的,请在本公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按照《自然资源听证规定》向江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凡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现场调查之日起,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公告!江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5月18日听证告知书江自然资听告知书〔2020〕35号郝穴镇大兴村民委员会:江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决定,对你村集体土地进行征收,共计面积1.033公顷(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图),用于江陵县2020年度第7批次(增减挂钩)城市建设用地,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你村对土地征用事宜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接到本告知书后请按照《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听证期限,向我局申请听证。
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告知。
江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5月18日(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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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年)(征求意见稿)荆州市国土资源局二〇〇九年七月目录前言 (1)第一章规划背景 (1)一、荆州市概况 (1)二、土地利用现状分析 (1)三、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3)四、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4)五、土地供需形势分析 (5)第二章规划总则 (7)一、指导思想 (7)二、规划原则 (7)第三章规划目标 (9)一、区域发展功能定位 (9)二、社会经济发展战略 (9)三、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10)四、土地利用战略 (10)五、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11)第四章统筹区域土地利用 (13)一、构建生态安全格局 (13)二、完善城镇体系布局 (13)三、促进农业现代化建设 (14)四、土地利用分区 (15)五、县市区土地利用调控 (19)第五章优化土地利用结构 (20)一、适度调整土地利用总体结构 (20)二、引导调整农用地结构 (20)三、有序调整建设用地结构 (21)四、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 (22)第六章土地利用重点任务 (23)一、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23)二、集约节约利用建设用地 (26)三、优化配置城乡建设用地 (27)四、保护和改善土地生态环境 (29)第七章中心城区用地规划 (32)一、规划目标 (32)二、规划范围 (32)三、用地规模 (32)四、空间布局 (32)五、用途管制 (33)第八章重大工程用地保障 (35)一、交通运输工程 (35)二、水利设施工程 (36)三、能源建设工程 (37)四、旅游开发工程 (37)五、环保建设工程 (38)第九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39)一、行政措施 (39)二、经济措施 (40)三、法律措施 (40)四、技术措施 (41)五、社会措施 (42)附表 (43)前言《荆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以下简称现行规划)1999年编制完成并经国务院批准实施以来,在保护耕地、保障重点建设用地、增强依法用地意识、改善土地生产条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规划目标过于单一、建设用地局部空间布局不合理、规划可操作性不强等突出问题。
江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_企业报告(业主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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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代 湖北荆楚律师事务
1.1 总体指标 ...........................................................................................................................1 1.2 需求趋势 ...........................................................................................................................1 1.3 项目规模 ...........................................................................................................................2 1.4 行业分布 ...........................................................................................................................3 二、采购效率 .................................................................................................................................7 2.1 节支率分析 .......................................................................................................................7 2.2 项目节支率列表 ................................................................................................................8 三、采购供应商 ...........................................................................................................................10 3.1 主要供应商分析 ..............................................................................................................10 3.2 主要供应商项目 ..............................................................................................................10 四、采购代理机构........................................................................................................................12 4.1 主要代理机构分析 ..........................................................................................................12 4.2 主要代理机构项目 ..........................................................................................................13 五、信用风险 ...............................................................................................................................15 附录 .............................................................................................................................................15
土地征(占)启动公告(告知对象:三湖农场、三湖农场新建社区(地块1))
土地征(占)启动公告(告知对象:三湖农场、三湖农场新建社区(地块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土地征收工作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等法律和文件规定,江陵县人民政府拟征(占)三湖农场新建社区国有土地。
现将启动征(占)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拟征(占)土地的范围拟征(占)土地地块1位于三湖农场新建社区,总面积0.8251公顷,其中农用地0.8251公顷(无耕地)。
二、征(占)土地目的本次征(占)国有土地,拟用于建设江陵县工业项目。
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三、土地征(占)现状调查安排根据江陵县政府土地征(占)工作安排,2021年5月12日起,江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湖农场、三湖农场新建社区将对拟征(占)范围内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承包经营与具体使用情况,以及农村村民住宅、青苗和其他地上附着物等的权属、数量等信息进行详细调查。
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调查安排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鄂政发〔2014〕53号)和《关于印发<湖北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实施细则〉的通知》(鄂人社发〔2015〕2号)和江陵县政府土地征(占)工作安排,2021年5月12日起,三湖农场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调查。
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五、其他事项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暂停办理拟征(占)土地范围内的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等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占)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告范围为三湖农场、新建社区,并已在江陵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公布网址为江陵县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土地征收栏略特此公告。
江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5月12日(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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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陵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年)江陵县国土资源局武汉鑫华夏土地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二〇〇九年二月目录前言 (1)第一章总则 (2)第一节规划指导思想 (2)第二节规划原则 (2)第三节规划依据 (3)第四节规划期限和范围 (3)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和面临的形势 (4)第一节土地利用现状 (4)第二节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4)第三节土地利用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6)第三章土地利用战略和规划目标 (9)第一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9)第二节土地利用战略 (9)第三节土地利用目标 (10)第四章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13)第一节落实耕地保有量 (13)第二节加强基本农田保护 (14)第三节推进土地开发整理 (14)第四节统筹安排其他农用地 (15)第五章建设用地节约和集约利用 (17)第一节合理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17)第二节优化配置城镇工矿用地 (17)第三节整合规范农村建设用地 (17)第四节积极拓展建设用地空间 (18)第六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20)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方向 (20)第二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变化 (20)第七章土地利用空间布局 (22)第一节农业产业布局 (22)第二节基本农田布局 (22)第三节建设用地布局 (23)第八章土地利用分区及管制规则 (27)第一节土地利用分区 (27)第二节分区管制规则 (27)第九章规划实施措施及建议 (32)第一节规划实施的行政措施 (32)第二节规划实施的法律措施 (33)第三节规划实施的弹性管理措施 (33)第四节规划实施的利益调节机制 (34)第五节规划实施的技术手段 (35)第六节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机制 (35)附表 (37)附表1 江陵县2005年土地利用现状面积统计表 (37)附表2 江陵县1996年与2005年土地利用现状面积对比表 (38)附表3 江陵县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规划表 (39)附表4 江陵县土地规划耕地平衡表 (40)附表5 江陵县耕地保有量控制指标表 (40)附表6 江陵县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表 (40)附表7 江陵县中心城区发展规模表 (41)附表8 江陵县建设用地新增新减规模表 (41)附表9 江陵县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模表 (42)附表10 江陵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主要测算指标表 (43)附图 (45)前言江陵县地处湖北省中南部,江汉平原西部,长江荆江河段北岸,位于荆州城区东南郊,地理坐标为东经112°12′52″—112°44′22″,北纬29°54′36″—30°16′45″,海拔25.3—31.0米。
东与监利县、潜江市接壤,西隔长江与公安县相望,南接石首市,北邻荆州市沙市区。
全县版图东西距53.5公里,南北距36.2公里,国土面积1047.81平方公里,辖资市、滩桥、熊河、白马寺、沙岗、普济、郝穴7个镇和马家寨、秦市2个乡以及三湖、六合垸2个农场,省管江北监狱亦在辖区之内。
2005年末江陵县总人口403196人,其中农业人口292797人,非农业人口110399人,城镇化水平是27.38%。
2005年江陵县国内生产总值为183508万元。
为保障规划期内江陵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按照省人民政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部署,编制《江陵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年)》(以下简称《大纲》。
《大纲》以耕地保护为前提,以节约集约用地为核心,以建设用地规模控制为重点,以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为手段,阐明规划期内江陵县的土地利用战略,制定土地利用目标、任务和土地用途管制政策,并对上级下达的约束性指标进行分解落实。
《大纲》报经省国土资源厅审查通过后,作为全县各级规划修编的基本依据。
第一章总则第一节规划指导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改变传统的土地利用模式,提高土地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贯彻执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严格保护耕地;以节约集约用地为核心,以严格控制建设用地为重点;正确处理发展与保护、需求与供给、局部与整体、当前与长远之间的关系,从历史性、危机性、战略性的高度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各时期用地;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突出重点,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第二节规划原则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五个统筹”,合理安排各类、各业用地;2、服务经济建设,保障社会发展;3、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从严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4、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5、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6、因地制宜、突出重点、体现特色;7、统筹规划、城乡协调、合理布局;8、公众参与与政府决策相结合。
第三节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4、《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通知》(国发[2004]28号);5、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6、《江陵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7、《江陵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8、其他相关法规、规范、规划和计划。
第四节规划期限和范围本次规划以2005年为基期年;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近期目标年:2010年;规划目标年:2020年。
规划范围:全县行政区划范围,土地总面积1047.81平方公里。
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和面临的形势第一节土地利用现状根据2005年土地利用更新调查数据,江陵县土地总面积104781.31公顷。
其中:农用地89344.5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5.27%;建设用地11278.4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76%;未利用地4158.3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97%(土地利用结构见附表1)。
1、农用地耕地66161.1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3.14%;园地290.5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28%;林地1590.50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2%;其他农用地21302.3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0.33%。
2、建设用地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9787.7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34%;交通用地355.6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34%;水利设施用地1135.0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8%。
3、未利用地未利用土地7.2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1%;其他土地4151.04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96%。
第二节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和原因1、耕地资源逐渐减少,人地矛盾日益突出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经济社会的发展十分迅速,各项建设大量占用耕地,使得人口与耕地的矛盾日益突出。
据土地资源详查及变更调查资料显示,上轮规划实施期间,耕地在减少,人口在增加,使供求差距不断拉大,给农业带来了严峻的挑战。
2、耕地质量不断下降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大大提高,生产力得到了解放,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明显改善,但是由于管理工作没有跟上,加上对土地不合理的利用和经营,造成耕地土壤板结、地力下降、蓄水保墒能力差、有效灌溉面积减少。
造成地力下降的原因,首先是施用化肥过量,有机肥投放不足,用肥结构不合理;其次是农田水利设施损坏严重;三是水资源分布不均匀以及各种污染。
3、土地利用结构不尽合理江陵县三大土地利用类型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不尽合理,主要表现在江陵县农村居民点及工矿用地所占比例较高,为9.34%。
这除了与江陵县人口密度较高有关外,更主要的是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过大。
其次表现在江陵县生态用地所占比例偏低。
同时,各大地类内部利用结构也不尽合理。
耕地中,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种植面积大,油料和绿肥等养地作物种植面积少,林地中用材林比重大,经济林比重小。
近年来,农业用地结构调整力度较大,出现了大量占用良田开挖渔池和发展林果业的倾向,而真正的低湖田、冷浸田和其他低产田改造挖的力度不够。
4、土地后备资源严重缺乏全县土地总面积为104781.31公顷,未利用地仅有4158.3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97%。
未利用土地中,可以开发利用的荒草地仅有7.29公顷,开发潜力严重不足。
5、农村居民点内部土地闲置现象严重据各乡(镇、场)外业调查,农村居民点人均占地270.40平方米,占地指标远远大于国家规定标准,大于国家规定的人均用地指标。
农村居民点还普遍存在着附属用地大,用地不紧凑的现象,缺乏规范的管理机制,极大地浪费了土地资源。
第三节土地利用面临的机遇和挑战今后十五年,是江陵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资源环境约束加剧的矛盾凸显期。
必须科学分析县内外经济发展和土地资源利用新形势,深刻把握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深入发展对土地利用和管理的新要求,充分认识江陵县土地利用和管理面临的挑战和机遇。
1、土地利用面临的挑战(1)耕地保护形势更加严峻,保持耕地占补平衡的难度加大。
江陵县是国家的粮食主产区之一,保持一定数量和质量的耕地是江陵县义不容辞的责任。
同时,城镇化、工业化的推进将不可避免地占用部分耕地,现代农业发展和生态建设也将需要调整占用一些耕地,耕地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将面临严峻的形势。
(2)建设用地的供需矛盾突出,保障经济社会建设用地的难度加大。
江陵县正处于城镇化、工业化发展阶段,到2010年和2020年,城镇化率将分别达到35.65%和49.15%,城镇工矿用地需求量将保持较高水平;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将拉动基础设施用地的进一步增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还将需要新增建设用地作为支撑。
但是,随着耕地保护和生态建设力度的加大,江陵县各项建设用地的供给面临较大的压力。
(3)统筹各业土地利用的任务艰巨,发挥土地供应调控的难度加大。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国民经济结构的不断优化升级,经济发展方式快速转变,亟待转变土地利用模式和方式,优化各业土地利用结构。
经济社会的加快发展和人民日益丰富的物质生活,对交通、水利、能源、教育、居住等基础和公益设施建设需求日益增长,形成各行业土地利用目标的多元化,加大了调整和优化行业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的难度,统筹协调行业土地利用的任务日益繁重,土地供应调控的难度加大。
2、土地利用面临的机遇通过多年的建设和发展,江陵县经济社会实力逐步增强,工业化、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并将进入新的更好更快发展时期,工业反哺农业、城乡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能力得到增强,这将极大地促进城乡土地协调利用,提高土地综合利用效益。
国家提出可持续发展的科学观,要求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不断增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资源利用效益明显提高,为了实现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必然会对土地集约利用出台一系列调控手段;要实现经济的快速增长,突破土地资源瓶颈的制约,必须促进土地集约利用,大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随着土地增值,企业要降低生产成本,逐步转变粗放型的土地利用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