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物资领用实行“以旧换新”的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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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交旧领新管理制度

仓库交旧领新管理制度

仓库交旧领新管理制度仓库交旧领新管理制度(精选5篇)在生活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

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仓库交旧领新管理制度(精选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仓库交旧领新管理制度11、各仓管人员应负责整理仓库物品的出货、储存、保管、检验及帐务报表的登录等工作。

2、仓库物资实行先进先出的作业原则,并按此原则分别决定储存方式及位置。

3、仓库不准代私人保管物品,也不得擅自答应未经领导同意的其他单位和部门的物品存仓。

4、任何人员除验收时所需外,不准将仓库物资试用试看。

5、除仓管人员和因业务工作需要的有关人员外,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进入仓库。

严禁库内会客及其他部门职工围聚闲聊。

6、仓库严禁烟火。

配置的消防器材,仓管人员应会使用,并定期接受行政部的安全检查和监督。

7、仓管人员对物品进、出仓,应当即办理手续,不得事后补办;应保证帐物相符,经常核对,并得随时受单位主管或财务部稽核人员的抽点。

8、每月仓库应盘点一次,检查货的实存、货卡结存数、物资明细账余额三者是否一致;每年年终,仓储人员应会同财务部、采购部门共同办理总盘存,并填具《盘存报告表》。

9、仓库物资如有损失、贬值、报废、盘盈、盘亏等,应及时上报主管,分析原因,查明责任,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

未经批准一律不得擅自处理;仓管员不得采取“盈时多送,亏时克扣”的违约做法。

10、保管物资未经总经理同意,一律不得擅自借出;总成物资一律不准拆件零发,特殊情况应经总经理批准。

11、仓管人员下班离开前,应巡视仓库门窗、电源、水源是否关闭,以确保仓库的安全。

12、实施电脑化后,《物资盘点表》由电脑制表,仓管员应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提高工作效率。

仓库交旧领新管理制度2一、食品仓库必须专用,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二、食品库房实行专人负责管理。

对入库的各种食品必须进行验收和登记,设立食品出、入库台账,及时掌握食品的进出状态,做到先进先出,尽量缩短储存时间。

关于对领用物资实行交旧换新的规定

关于对领用物资实行交旧换新的规定

关于对领用物资实行交旧换新的规定为完善库房管理制度,提升服务水平,防止缺货,减少资金占用,同时提高经济效益和做好绿色环保工作,实施"绿色检修"工程,创建节约型企业,对公司各部门领用的物资实行交旧换新和及时退库的制度。

具体规定如下:一、交旧换新物资的范围:1、所有的三角带、轴承、轴套等相关标准件及非标准件;2、所有阀门、电器、电料类等;3、所有仪表、热电偶、电阻、电子元件及监测设备;4、各种滤芯、滤网;5、备品备件、机械设备类;6、工艺车配件类;7、其它低值易耗品;8、公司购回的剧毒药品,易燃易爆品,由相关专业使用部门进行领用并保管,如非专业部门使用后剩余时,不准挪做它用,也不许随意存放,一律填写退料手续,如数退回专业存放地进行保管。

1—7项领用时必须交旧换新,对于影响生产,但能够维修而来不及进行修理或修理时间太长的设备或配件,可先进行领用,但需向库房出具欠条,并由车间主任或分厂厂长(部长)进行审批签字,待修理好后进行退库并收回欠条(时间不超过三个月),退库后由库房进行统一保管和登记,在后期领用时,必须优先领用退库物资。

二、物资退料及报废规定:1、生产使用剩余物资(生产消耗物资除外)要及时退回仓库;2、工程建设、大修及改造使用的材料、设备、配件按照采购计划进行领用,但使用后的余料、设备和配件,应在大修或工程结束后十天内办理退库;在设备和配件办理退库时,必须有相应的技术人员进行鉴定是否可再次利用并签字;对各种高压紧固件,高压管件等特殊配件和材料退库时,除有技术人员鉴定签字外,还应详细标明材质和型号之后方能办理退库。

3、对设备更新改造或大修后拆除的旧设备以及价值在5000元以上的配件办理报废手续时,须由设备或配件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检修部门进行鉴定,由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报废,使用部门持批准的报废手续到财务部办理报废,由财务部按规定进行接收保管,最后转由招标部组织进行拍卖。

4、对于生产维护中价值小于5000元的配件进行报废时,由配件使用部门的车间主任或分厂厂长(部长)进行审批并签字,财务部进行接收并保管。

部分物资领用实行以旧换新的规定

部分物资领用实行以旧换新的规定

关于部分物资领用实行以旧换新的通知各部门、所属各单位:为规范物资领用程序和杜绝浪费现象,降低材料消耗,防止错弊,特制定本规定:一、“以旧换新”物资范围(非固定资产)营业场所在运营过程中,原则上对部分物资领用实行“以旧换新”,即新领用物资时必须退回相应数量换下来的废旧物资,主要包括:1、办公固定用品:如笔记本、打印机色带、订书机、键盘鼠标等。

2、维修灯具五金:如灯泡灯管、插座、开关、水龙头、花洒、洁具、锁具等。

3、消耗用品:如瓶装洗手液、护手霜、玻璃胶、AB胶、除油剂、除渍剂、G1、电池、耳麦等。

4、工具器具:如厨房刀具器具、工程扳手、螺丝刀、保洁地刷、地刮、钢丝垫、胶皮手套等。

5、其他:如客用雨伞、保安大衣、手电筒,等等。

二、“以旧换新”具体规定1、仓库出入库办理流程按照现有流程进行操作。

2、对于“以旧换新”的物资,店总不得批量、无概率审批领用;仓库也不得批量,无概率出库。

3、第一次新领物资无旧件退回的在《领料单》上标明“无旧件”。

4、对于无法事先拆下来的配件、旧料,需先领用新物资才能退回旧物资的,领料人员须在填写《领料单》时,填写旧品归还日期及原因,原则上要求维修结束3日内归还。

对不便于运输的重量较重和体积较大物资,经请示店总同意后可由领用部门统一存放,库管员定期到存放现场进行确定。

5、旧物资由库管员统一进行回收,分类有序进行堆放,按月度进行报废、变卖处理。

变卖时,须提前报请财务部同意,必要时安排人员现场监督。

6、对于可以联系销货供应商包换的旧物资(如飞利浦灯泡等),仓库出库时保留包装盒,回收旧物资做好台账登记,按月度由采购人员统一联系供应商调换。

三、“以旧换新”相关罚则1、先领用后未按时交回废旧物资的,一次处罚领用人100元。

遗失废旧物资按照购置价格进行赔偿。

2、领用人员、仓库人员及其他人员弄虚作假,违反“以旧换新”规定的,一次分别处罚200元。

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以旧换新管理规定

以旧换新管理规定

关于物资领用实行以旧换新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为规范物资领用程序和杜绝浪费现象,降低生产成本和材料消耗,防止错弊,特制定本规定:一、以旧换新物资范围:原则上对物资实行“以旧换新”,即新领用物资时必须退回相应数量换下来的废旧物资。

1、阀门类;2、电器、仪表类(含电机); 3、轴承类; 4、风机、泵类; 5、灯具、工用具类; 6、有色金属、不锈钢类; 7、劳保用品类; 8、橡胶、氟塑、垫片等。

具体见《以旧换新物资表》。

二、“以旧换新”物资的领用:1、领料时,正常开具领料单。

同时领料员应把拆下来的废旧配件、旧料拿到仓库指定位置,仓库保管员方可发放新的材料、备件。

原则上“以旧换新”物资在领用时按同规格同品种领用多少新物资即要退回同等数量的废旧物资(属新增或技改物资除外)。

第一次新领物资无旧件退回的在《领料单》上标明‘无旧件’。

2、对于无法事先拆下来的配件、旧料,需先领用新物资才能退回旧物资的,领料人员须在填写《领料单》时,填写上废旧配件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旧品归还日期及原因,并经车间主任以上生产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库管员方可发货。

以保证所有发出的配备件,可以回收的材料及时回收,不丢弃现场无人处理。

原则上换下来的旧件在三天内必须退还到库房,未按时交回废旧物资的,一次处罚领用人50元。

遗失废旧物资按照购置价格进行赔偿。

发现人为故意损坏的物资的除按照物资购置价格全额进行赔偿外,另按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员经济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3、对不便于运输的重量较重和体积较大物资,经请示生产部主管同意后可由领用部门统一存放,库管员定期到存放现场进行确定。

库管员未到存放现场进行确认的,一次处罚50元。

各部门在确认后私自挪用的,一次处罚100元。

三、“以旧换新”物资的回收及利用:1、重量较轻及体积较小物资由领用部门在领用新物资时交库管员保管,由库管员统一进行回收及分类存放等管理。

库管员未管理好废旧物资,造成废旧物资遗失的,按新物资价格的20%进行处罚。

关于物资领用实行以旧换新的管理规定

关于物资领用实行以旧换新的管理规定

关于物资领用实行“以旧换新”的管理规定为加强公司备品备件等物资的领用、使用环节管控,便于对已损备品备件等物资进行集中修复或处理,达到降低费用消耗的目的,对备品备件等物资出库实行“以旧换新”的管理:一、以旧换新物资范围:原则上对物资实行“以旧换新”,即新领用物资时必须退回相应数量换下来的废旧物资。

1、阀门类;2、电器、仪表类(含电机);3、轴承类;4、风机、泵类;5、灯具、工具类;6、有色金属、不锈钢类;7、劳保用品类;8、垫片类等。

二、“以旧换新”物资的领用:1、各单位领料时,正常开具领料单。

同时领料员应把拆下来的废旧配件、旧料拿到仓库指定位置,仓库保管员方可发放新的材料、备件。

2、原则上“以旧换新”物资在领用时,按同规格同品种领用多少新物资即要退回同等数量的废旧物资(属新增或技改物资除外)。

3、第一次新领物资无旧件退回的在《领料单》上标明‘无旧件’。

4、对于无法事先拆下来的配件、旧料,需先领用新物资才能退回旧物资的,领料人员须在填写《领料单》时,填写上废旧配件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旧品归还日期及原因,并经车间主任及以上生产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库管员方可发货,以保证所有发出的配件,可回收材料及时回收,不丢弃现场。

5、原则上换下来的旧件在三天内必须退还到库房,未按时交回废旧物资的,一次处罚领用人XXX元。

6、遗失废旧物资按照购置价格进行赔偿。

发现人为故意损坏的物资的除按照物资购置价格全额进行赔偿外,另按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员经济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7、对不便于运输的重量较重和体积较大物资,经请示生产部同意后可由领用部门统一存放,库管员定期到存放现场进行确定。

库管员未到存放现场进行确认的,一次处罚XXX元。

各部门在确认后私自挪用的,一次处罚XXX元。

三、“以旧换新”物资的回收及利用:1、重量较轻及体积较小物资由领用部门在领用新物资时交库管员保管,由库管员统一进行回收及分类存放等管理。

库管员未管理好废旧物资,造成废旧物资遗失的,按新物资价格的20%进行处罚。

部分物资领用实行以旧换新的规定

部分物资领用实行以旧换新的规定

关于部分物资领用实行以旧换新的通知各部门、所属各单位:为规范物资领用程序和杜绝浪费现象,降低材料消耗,防止错弊,特制定本规定:一、“以旧换新”物资范围(非固定资产)营业场所在运营过程中,原则上对部分物资领用实行“以旧换新”,即新领用物资时必须退回相应数量换下来的废旧物资,主要包括:1、办公固定用品:如笔记本、打印机色带、订书机、键盘鼠标等。

2、维修灯具五金:如灯泡灯管、插座、开关、水龙头、花洒、洁具、锁具等。

3、消耗用品:如瓶装洗手液、护手霜、玻璃胶、AB胶、除油剂、除渍剂、G1、电池、耳麦等。

4、工具器具:如厨房刀具器具、工程扳手、螺丝刀、保洁地刷、地刮、钢丝垫、胶皮手套等。

5、其他:如客用雨伞、保安大衣、手电筒,等等。

二、“以旧换新”具体规定1、仓库出入库办理流程按照现有流程进行操作。

2、对于“以旧换新”的物资,店总不得批量、无概率审批领用;仓库也不得批量,无概率出库。

3、第一次新领物资无旧件退回的在《领料单》上标明“无旧件”。

4、对于无法事先拆下来的配件、旧料,需先领用新物资才能退回旧物资的,领料人员须在填写《领料单》时,填写旧品归还日期及原因,原则上要求维修结束3日内归还。

对不便于运输的重量较重和体积较大物资,经请示店总同意后可由领用部门统一存放,库管员定期到存放现场进行确定。

5、旧物资由库管员统一进行回收,分类有序进行堆放,按月度进行报废、变卖处理。

变卖时,须提前报请财务部同意,必要时安排人员现场监督。

6、对于可以联系销货供应商包换的旧物资(如飞利浦灯泡等),仓库出库时保留包装盒,回收旧物资做好台账登记,按月度由采购人员统一联系供应商调换。

三、“以旧换新”相关罚则1、先领用后未按时交回废旧物资的,一次处罚领用人100元。

遗失废旧物资按照购置价格进行赔偿。

2、领用人员、仓库人员及其他人员弄虚作假,违反“以旧换新”规定的,一次分别处罚200元。

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交旧领新管理制度范本

交旧领新管理制度范本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物资管理,提高物资使用效率,降低材料消耗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使用物资的部门及个人。

第三条交旧领新制度旨在鼓励员工节约物资,减少浪费,促进物资循环利用。

### 第二章物资交旧第四条物资交旧是指员工在使用物资后,将损坏、报废或不再使用的物资及时上交,以便回收、修复或再利用。

第五条物资交旧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损坏或报废的工具、设备、零部件;2. 旧材料、旧配件;3. 废弃的包装材料;4. 其他不再使用的物资。

第六条物资交旧流程:1. 员工将交旧物资分类整理,填写《物资交旧登记表》;2. 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将《物资交旧登记表》报送企管科;3. 企管科组织物资回收部门进行物资回收;4. 回收后的物资由企管科统一安排修复或再利用。

### 第三章物资领新第七条物资领新是指员工在需要使用物资时,按照规定程序申请领用。

第八条物资领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生产、维修、试验等所需的原材料、零部件、工具、设备;2. 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等。

第九条物资领用流程:1. 员工根据实际需求填写《物资领用申请表》;2. 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送企管科;3. 企管科审核《物资领用申请表》,并安排物资采购;4. 物资采购完成后,由企管科通知部门领取。

### 第四章奖惩第十条对积极执行交旧领新制度的员工,公司给予一定的奖励,具体如下:1. 交旧物资修复成功后,给予修复者一定的奖励;2. 物资使用过程中,合理节约、减少浪费的员工,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十一条对违反交旧领新制度的员工,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

###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企管科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旨在提高公司物资管理水平,降低成本,促进可持续发展。

希望全体员工共同努力,共同维护公司利益。

小仓库以旧换新管理制度

小仓库以旧换新管理制度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仓库物资管理,提高物资利用率,减少浪费,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小仓库所有以旧换新物资的领用、回收、处理及报废等环节。

#### 第二章物资领用第三条现有物资领用审批权限不变,审批人负责确定领用物资是否为新领。

第四条新领物资应在《领料申请单》备注栏中注明“新领”,其他物资领用时必须同时交回旧件,以旧换新。

第五条仓库管理员应核对旧件与申请单相符,确认旧件可用后,方可办理新物资的领用手续。

#### 第三章旧件回收第六条仓库管理员应设立专门的旧件回收区域,用于存放待回收的旧件。

第七条各部门领用旧件时,应将旧件交至回收区域,由仓库管理员进行登记、分类、整理。

第八条对于回收的旧件,仓库管理员应定期进行清理,对于无法修复或无法再利用的旧件,应进行报废处理。

#### 第四章旧件处理第九条对于可修复的旧件,仓库管理员应安排人员进行维修,确保旧件可再次使用。

第十条对于无法修复但仍有价值的旧件,仓库管理员应联系相关部门或专业机构进行回收、变卖。

第十一条旧件回收所得款项,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分配。

#### 第五章废报处理第十二条对于无法修复且无价值的旧件,仓库管理员应进行报废处理。

第十三条废报旧件的处理,应遵守国家有关废弃物处理的法律法规。

#### 第六章监督与检查第十四条仓库管理员应定期对以旧换新物资的管理情况进行自查,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十五条公司定期对仓库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

#### 第七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仓库管理员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注意事项1. 仓库管理员应加强对旧件的管理,确保旧件的回收、处理及报废等环节符合规定。

2. 各部门应积极配合仓库管理员的工作,确保以旧换新物资的顺利实施。

3.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旧件的使用、回收、处理及报废等规定。

4.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依法进行处理。

以旧换新制度

以旧换新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以旧换新制度篇一:以旧换新制度关于物资领用实行以旧换新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为规范物资领用程序和杜绝浪费现象,降低生产成本和材料消耗,防止错弊,特制定本规定:一、以旧换新物资范围:原则上对物资实行“以旧换新”,即新领用物资时必须退回相应数量换下来的废旧物资。

1、阀门类;2、电器、仪表类(含电机);3、轴承类;4、风机、泵类;5、灯具、工用具类;6、有色金属、不锈钢类;7、劳保用品类;8、橡胶、氟塑、垫片等。

三、“以旧换新”物资的领用:1、领料时,正常开具领料单。

同时领料员应把拆下来的废旧配件、旧料拿到仓库指定位置,仓库保管员方可发放新的材料、备件。

原则上“以旧换新”物资在领用时按同规格同品种领用多少新物资即要退回同等数量的废旧物资(属新增或技改物资除外)。

第一次新领物资无旧件退回的在《领料单》上标明‘无旧件’。

2、对于无法事先拆下来的配件、旧料,需先领用新物资才能退回旧物资的,领料人员须在填写《领料单》时,填写上废旧配件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旧品归还日期及原因,并经轮班长以上生产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库管员方可发货。

以保证所有发出的配备件,可以回收的材料及时回收,不丢弃现场无人处理。

原则上换下来的旧件在三天内必须退还到库房,未按时交回废旧物资的,一次处罚领用人50元。

遗失废旧物资按照购置价格进行赔偿。

发现人为故意损坏的物资的除按照物资购置价格全额进行赔偿外,另按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员经济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3、对不便于运输的重量较重和体积较大物资,经请示生产部主管同意后可由领用部门统一存放,库管员定期到存放现场进行确定。

库管员未到存放现场进行确认的,一次处罚50元。

各部门在确认后私自挪用的,一次处罚100元,四、“以旧换新”物资的回收及利用:1、重量较轻及体积较小物资由领用部门在领用新物资时交库管员保管,由库管员统一进行回收及分类存放等管理。

库管员未管理好废旧物资,造成废旧物资遗失的,按新物资价格的20%进行处罚。

仓库领料以旧换新管理制度

仓库领料以旧换新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仓库领料工作,提高物资利用率,降低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及员工,涉及仓库领料以旧换新流程的管理。

第二章管理原则第三条以旧换新原则:鼓励员工将废旧物资交回仓库,以换取新物资。

第四条公平公正原则:所有员工享有以旧换新的权利,不得歧视。

第五条节约资源原则:通过以旧换新,减少物资浪费,实现资源循环利用。

第三章管理职责第六条仓库负责:1. 制定以旧换新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2. 建立废旧物资回收台账,记录回收、换新情况。

3. 定期对回收的废旧物资进行评估,确定是否可继续使用或报废。

第七条使用部门负责:1. 严格执行以旧换新制度,将废旧物资及时交回仓库。

2. 积极宣传以旧换新政策,提高员工节约意识。

第四章以旧换新流程第八条员工将废旧物资交回仓库,仓库进行初步检查。

第九条仓库对废旧物资进行分类,确定可继续使用、需维修或报废的物资。

第十条可继续使用的物资,仓库进行维修后,按原规格、型号、数量换发新物资。

第十一条需维修的物资,仓库将维修费用告知使用部门,由使用部门承担。

第十二条报废的物资,仓库进行销毁处理。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三条对积极交回废旧物资、以旧换新的员工,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十四条对违反以旧换新制度、浪费物资的员工,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仓库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实施仓库领料以旧换新管理制度,我们旨在提高物资利用率,降低成本,同时培养员工的节约意识,共同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领用物资以旧换新管理办法

领用物资以旧换新管理办法

领用物资以旧换新管理办法铜行[2008]71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挖潜降耗,增收节支,开展修旧利废,变废为宝,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所指旧的备品配件及设备,按《以旧换新备品配件及设备目录》为准,《目录》未收录的其它部分有必要回收物资也参照此《目录》执行,各单位领用物资时必须执行交旧领新的原则。

第三条所有旧的备品配件及设备必须完整,不得擅自拆卸零部件,否则以未交旧件处理。

第二章以旧换新管理第四条汽车类备品配件旧件交矿车队统一回收,进口设备类的备品配件旧件交无轨车间统一回收,其它(包括工矿、电机类)设备旧件交机修车间统一回收。

第五条负责回收旧件的单位必须设立专人定点分类储存保管,接收旧件时必须开据回收旧件收条(注明交旧件单位、名称、数量、时间和是否完整),交接双方当事人签字认可。

第六条负责回收旧件的单位要建立回收和修旧利废台账,每月底交机动科、供销科、仓储科和企业管理科各一份。

未建立(全)台帐的扣除相关责任人工资30元/项。

第七条仓储科必须严格执行以旧换新制度,除大孔钻头回收按原规定不变外,其它品种回收率按100%计算,否则按该备品配件原值10%,贵重金属件按原值45%扣除相关责任人工资。

第八条各仓库凭相关单位及人员开据的交旧收条发放新件。

特殊情况(如生产急需)不能当时交旧件的,凭调度室当班调度员出具的证明,可先发放新件,但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办理补交旧件手续,否则下次不给领用新件,并扣除相关责任人工资100元/次。

第九条各仓库根据开据的交旧收条及发放新件情况,建立以旧换新台帐,每月底交矿机动科、供销科、监察科和企业管理科各一份。

未建立(全)台帐的扣除相关责任人工资20元/项。

第十条由于管理或工作失误,导致旧件不能上交的,或以各种理由拒绝执行交旧领新制度的,导致旧件流失的按原值10%,贵重金属件按原值45%额度扣除单位党、政一把手的工资。

第十一条各使用单位必须建立交旧、修旧利废、以旧换新(率)等台账。

仓库交旧领新管理制度

仓库交旧领新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仓库管理,提高原材料利用率,减少材料浪费,确保生产需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仓库,涉及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物品的交旧领新管理。

第二章交旧管理第三条交旧原则1. 凡因生产、维修、实验等原因使用过的物品,在领用后必须交旧。

2. 交旧物品应保持完好,不得损坏、污损。

3. 交旧物品的质量、数量应符合原物质量、数量要求。

第四条交旧流程1. 使用部门填写《交旧申请单》,注明交旧物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用途等。

2. 仓管员收到《交旧申请单》后,对交旧物品进行验收,确认物品完好、数量符合要求。

3. 仓管员对验收合格的交旧物品进行登记,并在《交旧申请单》上签字确认。

4. 仓管员将《交旧申请单》及交旧物品移交给相关部门或个人。

第三章领新管理第五条领新原则1. 领新物品必须按照生产、维修、实验等实际需求进行申请。

2. 领新物品的质量、数量应符合原物质量、数量要求。

3. 领新物品应优先使用交旧物品,避免浪费。

第六条领新流程1. 使用部门填写《领新申请单》,注明领新物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用途等。

2. 仓管员收到《领新申请单》后,对领新物品进行核实,确认需求合理、物品完好。

3. 仓管员根据库存情况,决定是否批准领新申请。

4. 仓管员对批准的领新申请进行登记,并在《领新申请单》上签字确认。

5. 仓管员将领新物品发放给使用部门。

第四章监督与考核第七条仓库管理员负责对交旧领新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第八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追究相关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仓库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旨在提高企业仓库管理水平,确保生产需求,降低生产成本,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领用备件以旧换新规章制度

领用备件以旧换新规章制度

领用备件以旧换新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单位备件管理,提高备件利用率,减少闲置备件占用空间,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部门和人员,从领用备件以旧换新过程的管理和操作中执行。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的宗旨是推动单位备件管理优化升级,实现备件的最大化利用,提高经济效益。

第二章:领用备件以旧换新的申请第四条领用备件以旧换新的条件:1.备件已经超过使用寿命,不再适用;2.备件无法维修;3.备件有更新换代的版本,需要进行更新换代;4.备件闲置使用率低。

第五条领用备件以旧换新的申请流程:1. 提出申请:申请人提出领用备件以旧换新的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2. 审批申请: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申请表和相关资料;3. 审批通过:根据审批结果,领用备件以旧换新的申请得到批准。

第六条领用备件以旧换新的手续:1.填写领用备件以旧换新申请表;2.备件交接手续:领用后备件需要进行交接手续,由原有使用人和领用人进行签字确认;3.归档备件信息:备件交接手续完成后,备件信息需进行归档备案。

第三章:领用备件以旧换新的管理第七条领用备件以旧换新的管理:1.备件使用管理:新备件的使用需按照备件管理制度进行规范,定期维护保养,确保备件的正常使用;2.备件信息登记:领用备件以旧换新需进行备件信息登记和管理,包括备件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等;3.备件更新换代:领用备件以旧换新后,旧备件需进行更新换代报废处理;4.备件利用率统计:单位需要定期统计备件利用率,并进行评估分析,提出改进建议。

第八条领用备件以旧换新的监督:1.备件管理部门需要对领用备件以旧换新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程序规范和合规;2.备件使用部门需定期向备件管理部门报告备件使用情况和问题反馈。

第四章:领用备件以旧换新的奖惩措施第九条对于执行领用备件以旧换新规章制度良好的部门和个人,单位可给予奖励和表彰。

第十条对于违反领用备件以旧换新规章制度的部门和个人,单位可以给予相应的惩罚措施,包括批评教育、警告甚至降职处理。

仓库以旧换新管理制度

仓库以旧换新管理制度

仓库物资“以旧换新”领用管理制度
为规范物资领用流程,降低材料消耗,节约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一、“以旧换新”物资范围:
1.辅助材料库:各类工具(电动、气动、手动工具)、焊条、焊丝、电焊钳、割炬、割咀、导电咀、铜件、带锯条、合金旋转锉。

2.设备电器库:电工电气、热工仪表类物资、水咀、铜闸阀、铜球阀、慢走丝铜线、钼丝。

3.刀具刃具库:所有物资。

4.包装材料库:透明胶带、双面胶带。

二、领用流程
1.现有物资领用审批权限不变,审批人负责确定领用物资是否为“新领”。

2.新领物资应在《领料申请单》备注栏中注明“新领”,其他物资领用时必须同
时交回旧件,以旧换新。

3.生产或维修急需,不能立即交回仓库旧件,库管员应做登记并发放新物资。

使
用部门须在领用后3日内交回旧件,逾期未交,采购部调查原因后向分管领导提出处理建议。

4.由于特殊原因不能交回旧件时,使用部门应书面说明,由审批人签字后交给仓
库,否则库管员应拒绝发放物资。

5.旧物资交回仓库后,库管员负责分类有序存放,由采购部按月招标处理。

三、考核办法
1.对旧件丢失或无正当理由不交回者,采购部按物资原值的10%-100%对相关责
任人进行处罚。

2.采购部负责监督、检查库管员执行情况,对违反制度者,给予批评教育或10-
100元的处罚。

3.本制度自2016年6月1日起实施。

采购部 2016-05-30。

领用物资以旧换新规定试用

领用物资以旧换新规定试用

领用物资“以旧换新”规定(试用)为进一步降低备件材料消耗,强化员工节能降耗意识,杜绝浪费,防止流失,确保实现降本增效,根据企业精细化管理精神,自2019年四月起,对各实业部及机关领用物资实行“以旧换新”制度,特作以下规定:1、需退往废旧物资库的物料,领用单位要交到废旧物资库,保管员为其开据“以旧换新”单据一式叁份,一份交领用单位,一份仓库做账,一份保管留存,领用单位凭该“以旧换新”单据和材料出库单到物料所在仓库领取新物料。

2、不需要退往废旧物资库的物料,领用单位凭旧物到仓库领取新物,仓库保管为其办理领料手续。

旧物须妥善保管,并分类登记以旧换新台账,月底由仓库主任按类别核对旧物回收数量和当月该类物资出库数量是否相符,仓库主任、督查部门负责监督,核对无误后,可用物资一次性交废旧物资库,不可用物资一次性销毁。

3、需提前领用新物更替后才能交旧的物资,在领料时领用单位须打“以旧换新物资欠条”一式两份,一份自留,一份交仓库保管。

自领取新物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交旧物,如有特殊情况,领料人须向仓库呈递本单位领导签批的“情况说明书”,逾期不呈递“情况说明书”,大仓库将上报公司设备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视存货价格罚款50-100元,有色金属罚款加倍。

4、新增的和特殊情况损毁不能交旧的物资,领用单位须在领料单备注栏注明,并由部门及单位正职或设备主管领导签字确认,方可领用。

对正在外出维修的设备,领用新设备须向仓库递交设备维修证明。

外出维修的设备、备件可凭领料单和维修证明办理出库。

5、在生产单位各工段承包材料、配件使用的内部承包供应商,领取物资无需交旧,保管凭领料单办理出库即可。

6、废旧物资交到仓库由物资仓库分类保管,定期处理。

所有以旧换新回收的物资均由大仓库提出外售申请,经相关领导批准后,统一作价外售。

后附“以旧换新”类物资目录,如在实际工作中有不便或更合理建议请与设备处、大仓库协商修改。

生产管理部2019年3月30日。

以旧换新物资领用管理制度

以旧换新物资领用管理制度

以旧换新物资领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科学、规范地管理和使用旧设备、旧物资,提高物资利用率,节约资源,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各部门对旧设备、旧物资进行以旧换新的管理。

第三条旧设备、旧物资:指已经使用过一段时间,或者已经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设备、物资。

第四条以旧换新:指将公司的旧设备、旧物资交回公司,通过一定的程序和方式,以获得公司提供的新设备、新物资。

第二章以旧换新的程序第五条以旧换新的程序应包括以下环节:申请、审批、清理检查、评估、库存管理和发放等。

第六条申请: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以旧换新需求的提报,包括需要换取的新设备、新物资的种类及数量等,由物资管理部门负责接收申请。

第七条审批:物资管理部门根据需求情况进行初审,确保申请符合公司的物资调度计划,然后交由上级部门审批。

第八条清理检查:申请通过审批后,物资管理部门将对旧设备、旧物资进行清理检查,确保其处于原始的状态,以便进行后续的评估。

第九条评估:物资管理部门根据旧设备、旧物资的功能、质量、使用寿命等指标进行评估,确定以旧换新的比例和补偿标准。

第十条库存管理: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库存管理体系,对以旧换新的旧设备、旧物资进行统一管理,确保及时补充新设备、新物资。

第十一条发放:申请通过评估后,物资管理部门将根据申请部门的需求和库存情况进行新设备、新物资的发放,发放时应填写发放单,并留存备案。

第十二条盘点:定期进行以旧换新物资的盘点,确保旧设备、旧物资的数量和质量与库存管理的记录相符。

第三章以旧换新的管理要求第十三条以旧换新的管理要求包括管理责任、清理规范、评估标准、库存管理和使用要求等。

第十四条管理责任:物资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以旧换新的管理制度,并对各部门进行指导和监督;各部门负责编制和执行本部门的以旧换新计划。

第十五条清理规范:对旧设备、旧物资的清理应按照标准的程序进行,清理时应注意保护环境,合理利用资源。

第十六条评估标准:评估旧设备、旧物资的标准应包括功能性、质量性、使用寿命等指标,确保评估结果科学合理。

以旧换新管理规定规定(3篇)

以旧换新管理规定规定(3篇)

第1篇第一条为加强旧物品回收利用,促进资源节约和循环经济发展,规范以旧换新活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以旧换新,是指消费者将废旧物品(以下简称旧物品)交由经营者回收,经营者按照约定的条件给予消费者一定的优惠或者补偿,消费者以旧物品换取新物品的活动。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境内开展以旧换新活动的经营者、消费者以及相关管理部门。

第四条以旧换新活动应当遵循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以旧换新活动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以旧换新活动的管理制度,鼓励和支持以旧换新活动的开展。

第六条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全国以旧换新活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以旧换新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七条各级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应当依法对以旧换新活动进行社会监督。

第二章旧物品回收与处理第八条经营者开展以旧换新活动,应当建立健全旧物品回收与处理制度,确保旧物品的回收、处理符合国家环境保护和循环经济的相关规定。

第九条经营者回收旧物品时,应当向消费者明示回收旧物品的种类、数量、质量要求以及回收价格等信息。

第十条经营者应当对回收的旧物品进行分类、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对旧物品进行相应的处理。

第十一条经营者回收的旧物品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无污染、无破损、无故障,能够正常使用;(二)符合国家规定的环保标准;(三)具备回收价值。

第十二条经营者不得回收下列旧物品:(一)危险废物;(二)国家禁止回收的物品;(三)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旧物品。

第十三条经营者应当对回收的旧物品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将旧物品直接排放或者填埋。

第十四条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旧物品回收处理台账,记录旧物品的回收、处理情况,并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三章以旧换新活动规范第十五条经营者开展以旧换新活动,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明示以旧换新活动的范围、条件、流程、价格等信息;(二)提供旧物品回收、检测、处理、更换等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三)不得强制消费者参与以旧换新活动;(四)不得利用以旧换新活动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五)不得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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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物资领用实行“以旧换新”的管理规定
为了杜绝浪费现象,降低成本,依据千鹤国际大酒店《物资管理制度》制定本规定
一、“以旧换新”物资定义
对物资实行”以旧换新“,即新领用物资时必须退回相应数量换下来的废旧物资,包括“以空瓶换实瓶”等。

二、“以旧换新”物资范围
“以旧换新”物资包括维修材料、特殊客用物资、用量非正常物资以及酒店当局认为应该“以旧换新”的物资;具体清单由酒店各部门讨论决定,酒店可以根据不同时段和情况增加或减少“以旧换新“物资清单的内容。

三、“以旧换新“物资的领用
1、领料时,正常开具领料单,同时领料人应把拆换下来的废旧配件、旧料拿到仓库指定的位置,仓库保管员方可发放新的材料、备件。

“以旧换新“物资在领用时按同规格、同品种,领用多少新物资即要退回同等数量的废旧物资(属新增物资除外),第一次新领物资无件退回的在《领料单》上标明‘无旧件’。

2、对于无法事先拆下来的配件、旧料,需先领用新物资才能退回旧物资的,领料人须注明归还日期及原因,并由部门负责人及财务部经理签字确认,库管员方可发货。

如果未按时交回废旧物资则按照购置价格进行赔偿。

发现人为故意损坏的物资,除按照购置价格全额进行赔偿外,另按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员经济处罚。

四、”以旧换新”物资的回收及利用
1、重量较轻及体积较小物资由领用部门在领用新物资时交库管员保管,由库管员统一进行回收及分类存放管理。

库管员未管理好废旧物资,造成废旧物资遗失的,按新物资价格的百分之十进行处罚。

2、对重量较重和体积较大物资,由部门确定固定和统一的废旧物资存放地点进行存放,废旧物资必须分类,有序进行堆放。

3、经鉴定确认,能修复利用的物资由工程部负责组织修复。

五、“以旧换新”物资的处置
1、经鉴定不能修复利废的回收废旧物资,由库房申请处理;
2、经鉴定能修复的物资,工程部一个月组织一次修复。

六、附则
1、本规定适用于酒店各部门,经酒店各部门讨论决定后生效;
2、本规定由酒店财务部库房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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