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模板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 社会稳定风险分析
20.1基本情况
20.1.1项目概况
1)项目建设单位:平潭综合实验区岚城组团开发建设有限公司2)拟建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综合服务区
3)建设必要性
本项目的建设是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对台先行先试政策,加快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的需要;构建城市骨架路网体系,加快城市发展的需要;沿线各组团开发的需要;是旧城区和新城区交通联络的重要通道;对促进沿线乡镇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是市政管线的重要通道。
4)建设方案
我院受平潭综合实验区岚城组团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承担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龙凤路(坛西大道~翠园路段)工程的设计任务。
经与业主及各部门沟通,根据本项目选址意见书结合项目沿线拆迁情况,确定龙凤路(坛西大道~翠园路段)采用分期实施,近期实施龙凤路(坛西大道~坛东大道段),远期实施龙凤路(坛东大道~翠园路段)。
本次设计范围为坛西大道至坛东大道段,西起坛西大道,东至坛东大道,由西至东依次与坛西大道、平岚一路、平岚二路、规划
一路、规划二路、坛东大道相交,路线设计长度约 2.84km,规划红线宽60m,主线双向6车道,其设计车速50km/h,辅道双向4车道,设计车速40km/h。
5)建设期:龙凤路坛西大道-坛东大道段,计划于2012年9月完成项目前期及工程设计工作,2013年5月开工建设,2015年5月投入使用。
6)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本次设计龙凤路(坛西大道-坛东大道段)为生活性城市主干路,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详见13.6章节。
7)环境影响
本工程设计在选线、施工期、运行期均充分考虑环保因素,气、水、渣、噪等污染降至尽可能低的程度,同时注重水土保持及动植物保护,使工程对环境影响降至较低程度。
施工期间的水土流失是本工程的重点控制方面。
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标准,并按规范措施施工,避免水土流失的发生。
总之,本工程的实施将使区域的交通状况得到改善,实现雨、污分流。
使水环境得到改善,现状污染问题得到一定解决,具有一定的环境效益。
8)征地拆迁及移民安置
本项目施工征用土地面积382.8亩(道路红线占地面积284.7亩);拆迁建筑物面积为3821²,其中混合结构房301m²、简易房489m ²、石房2672
m²、其他房359m²。
当地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已对涉及的征地拆迁制定了合理可行的移民安置方案,能够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实施。
9)社会环境概况
平潭现辖潭城、苏澳、澳前、平原、流水、北厝、敖东7 个镇和白青、芦洋、中楼、岚城、东庠、南海、屿头、大练8 个乡,203 个村(居)委会,总人口39 万人,其中县城常住人口13 万人。
2009 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为69.13 亿元,财政总收入4.65 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512 元,农民人均纯收入5900 元。
近年来平潭经济与社会快速发展,加之国家对平潭综合实验区的各项优惠政策,有力地推动了平潭的各项事业快速发展,社会稳定,近年来无群体性事件。
10)投资及资金筹措等内容
龙凤路本段工程估算总投资约59023.5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5436.83万元,其他费用10776.07万元,预备费2810.64万元。
本项目资金筹措全部由当地政府投资。
20.1.2评估依据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办发[2009]46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意见〉的通知》;
2.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投资[2012]249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
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投资[2013]428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
4.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闽委办[2010] 97号《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重大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5.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闽发改投资[2013]826号《福建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
20.1.3评估主体
平潭综合实验区岚城组团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体,本次评估主体与参与单位的组成及职责分工如下表所示。
评估主体与参与单位的组成及职责分工表
20.1.4评估过程和方法
1)评估工作的程序、步骤和主要过程
由建设单位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确定评估办法、评估资料收集、评估报告编写单位等。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程序
2)评估工作所采用的主要方法
本次评估主要采用问卷调查法,对平潭县群众展开随即问卷调查,对调查结果进行统计分析,然后做出分析报告。
20.2评估内容
20.2.1风险调查评估及各方意见采纳情况
为确保公众参与,充分发挥公众对新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
“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更广泛地征询了相关群众意见,我院配合建设单位结合当地社会情况、项目内容,对利益相关人员及广大公众进行了问卷调查。
同时召集各单位负责人及项目所在区域村民代表对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座谈,以使相关利益群体及时了解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目的,充分了解项目建设内容,提出合理要求,并对项目建设可能引起的问题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
本次调查人群相对分布较广,涉及到不同区域、年龄、职业等,具有一定的代表性,通过此方式来获得有效的意见。
本项目的建设对社会的影响是不大的。
相反,本项目的建设对方便平潭综合实验区各企事业单位和居民的交通出行,加快沿线土地的开发利用,促进经济的快速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是合适的。
通过调查,各方对本项目的态度如下:
1)当地政府对项目的态度
当地各级政府对项目的前期工作非常重视,多次召开相关部门协调会,提出一些很好的建议。
2)不同利益群体对项目的态度及参与程度
项目的实施牵涉到不同群体的利益。
但由于本项目的建设将为平潭综合实验区提供便捷的交通条件,促进沿线区域经济的发展,刺激产业结构的升级调整,带动沿线经济的发展,从而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
因此,不同利益群体能从大局出发,对本项目的建设大力支持并积极参与。
3)各部门或组织对项目的态度及支持程度
相关部门和组织经过当地各级政府的多次协调会,对项目的建设达成共识。
因此对本项目的建设大力支持并积极参与。
4)移民安置方案
当地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已对涉及的征地拆迁制定了合理可行的移民安置方案,能够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实施。
5)项目所在地现有的技术、文化状况
平潭综合实验区拥有充裕的高素质的人力资源,能够满足该项目建设所需的建设人员和技术人员,能够保证实现项目的既定目标。
6)项目的可接受程度
通过上述互适性分析,社会对项目的适应性和可接受程度见下表:
社会对项目的适应性和可接受程度分析表
20.2.2社会稳定风险识别与估计
该项目不会产生民族矛盾、宗教问题。
项目主要风险来自建设用地征迁。
项目的建设将使道路沿线部分居(农)民失去住所,家庭经济来源受到影响。
建设单位应对失去住所的居(农)民给予合理经济补偿,保证居(农)民的生活质量不因项目的建设而降低。
社会风险分析表表20-1
20.2.3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本项目的建设将改善平潭综合实验区的交通条件,完善平潭综合实验区内的道路路网,从而促进项目沿线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的经济发展,符合群众的根本利益,根据以往的市政道路项目征迁工作经验,只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宣传、思想工作,进行合理的补偿,虽不能排除个体的不满,但绝大部分群众都能积极支持市政道路项目建设。
20.2.3.1 征用土地和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工作应遵循的原则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及福州市市政建设项目征地及房屋征收有关法规、条例。
2、项目法人单位应会同工程建设所在地的乡镇府和村名委员会(居委会),对被征收居(农)民进行妥善安置。
3、土地征用和房屋征收安置补偿费用应做到专款专用。
4、成立专门的征收领导小组、征收协调小组,并邀请妇联等非政府组织参与,共同做好土地征用和房屋征收安置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5、对于失去土地的居(农)户,政府应引导他们逐步转向工厂、企业就职或从事商业活动。
6、对于选择货币安置形式的被征收居(农)民,应实行市场评估的方式确定其房屋应得的征收安置补偿款,确保其所得款项尽可能地符合或接近被征收房屋所处区域的市场价格。
7、对于选择实物安置形式的被征收居(农)民,应根据“就地、就近安置”的原则,在不降低被征收居(农)民原有生活水平的前提下,结合城市或各乡、村规划,尽可能就近、相对集中地安置。
安置计划既要符合征收户的意愿,又要符合城市发展规划和战略目标的要求。
政府应根据城市的发展规划,统筹安排好被征收居(农)民的房屋安置用地。
20.2.3.2 征用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应注意的问题
1、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龙凤路(坛西大道~坛东大道)工程共征用土地382.8亩。
按闽政办[1999]101号文及福州市“切实保护有限的耕地资源”规定的精神,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福州市政府及职能部门应做好新增耕地的有关工作。
2、本项目需动迁安置一定的居民,需要项目法人单位在保持安置居(农)民原有生活水平的前提下做好安置工作,保障居(农)民的合法权益。
3、认真细致地做好土地征用和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工作,建立完善的监督、制约机制,使用好土地征用和房屋征收安置补偿费用,是保证本项目建设顺利实施的前提和关键。
4、注重征收实施过程中的公众参与。
项目法人单位、各级政府、村民委员会(居委会)及独立的外部监督者应通过公众会议、家庭访问、实物调查等多种公共参与方式,做好以下工作,以保证房屋征收安置工作的顺利开展:
1)向受影响者提供本工程和动迁情况简介,征求受影响者的意见;
2)受影响者最终征收计划的确定;
3)告知受益方本工程紧张、最终设计和工程进度表;
4)最终的财产和动迁调查;
5)权益和支付补偿费日期的确定;
6)受影响者的监督,受益人和健康影响。
20.2.3.3 推行项目建设的“无阻碍施工”
各相关部门已有市政道路项目建设管理多年的实践,形成一套比较完善的征地及房屋征收管理体系,能在工作中精心布置、严密组织,严格按照程序执行,做到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召开听证,多方沟通,把群众抵触的情绪消除降低,就能有效地避免或减小社会稳定风险。
根据前文项目风险的分析,项目引发不利社会稳定的风险程度低,但不意味着项目的建设会一帆风顺,仍要注意加强对征地及房屋征收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个体矛盾冲突进行防范,采取措施随时监控项目实施中可能出现的风险。
具体表现为:
1、加强征地及房屋征收政策的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气氛;
2、严格遵守征地及房屋征收法律法规,合理补偿;
3、加强征迁管理,采取措施以利民;
4、推行市政道路项目建设的“无阻碍施工”,切实有效地先行化解征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0.2.4风险等级
通过上述分析,综合判定本项目实施后可能引发不利于社会稳定的综合风险程度低:即项目实施工程中出现一般性群体事件的可能不大,但不排除会发生个体矛盾冲突的可能。
20.3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结论
1)拟建项目存在的主要风险因素
拟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主要因素为:
①项目准备期:沿线拆迁可能引发的矛盾;
②施工期:农民工薪纠纷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2)拟建项目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评估结论
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龙凤路(坛西大道~坛东大道)工程符合法律法规、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其建设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符合大多数群众的根本利益,并得到大多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拟建项目在项目选址、土地利用、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等方面均已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项目是可行的。
拟建项目对社会稳定风险因素进行了识别,所采取的防范、化解风险措施是有效、可行的。
对拟建项目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具有可控性。
综上所述,本项目合理、合法、可行、可控。
3)拟建项目的风险等级
本次分析综合判定本项目实施后可能引发不利于社会稳定的综合风险程度为低。
4)拟建项目主要风险防范、化解措施
拟建项目主要风险防范及化解措施如下:
①加强征地及房屋征收政策的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气氛;
②严格遵守征地及房屋征收法律法规,合理补偿;
③加强征迁管理,采取措施以利民;
③推行市政道路项目建设的“无阻碍施工”,切实有效地先行
化解征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④严格执行工程发承包、招投标、建筑合同管理等相关法律法
规,确保项目资金到位,按合同要求支付工程进度款,及时
解决工程计量及工程质量异议,加强施工质量过程控制、进
度控制,减少因工期、质量异议及处罚责任分担不清而引发
的工程款纠纷,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执行好农民工劳动合同及
分包方施工合同,监督承包方将公示工资发放至个人,建立
调解机构,缴纳农民工欠资纠纷保证金,事先掌控矛盾激化
信息并提前排解。
5)根据需要提出应急预案和建议
通过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的调查分析,并利用项目公示、问卷调查等方式充分征询相关群众意见,经判定评估,拟建项目具备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对识别出的社会稳定风险,有切实可行的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及化解措施,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