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公司所属党支部、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科学规范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企业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保证公司改革与发展目标的全面实现,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一、指导思想

干部选拔任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管干部,从严治党的方针,建立科学规范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

二、选拔任用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管人与管资产、管人与管事相统一原则;

3、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4、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5、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6、民主集中制原则;

7、依法办事原则。

三、选拔任用资格

1、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在下一级职务(科员或相当科员岗位)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

2、担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在下一级职务(副科或相当于副科岗位)工作两年以上(含两年);

3、拟选拔科级干部,一般须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4、应当经组织(人事)部门组织的三年内累计一周以上的培训,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在任职后及时安排完成培训。

5、选拔使用干部,一般应从后备干部中选拔,对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经公司党委集体讨论决定,报上级组织(人事)部批准同意后可破格提拔。

四、选拔任用程序

1、民主推荐

民主推荐,是在一定范围内,让干部和群众按照党的干部政策和具体职位的要求,以无记名投票和个别谈话推荐等方式推举领导干部人选。

民主推荐一般分六个步骤进行:一是确定推荐目标(即推荐职务);二是确定推荐方式和推荐时间;三是确定参加推荐的人员;四是开会动员;五是实施推荐;六是统计与分析。无记名投票和个别谈话推荐要同时使用。先进行投票推荐,再进行个别谈话推荐。参加推荐人员范围按有关规定确定。组织部门根据推荐结果,向组织部门负责人或党委分管领导汇报,由党委集体研究,拟定考察对象。为了体现好中选优的原则,要实行差额考察,一般确定考察对象比应选人员多一至两人。另外,确定某些特殊需要的领导人选,还可以采用其他办法。如组织推荐,即组织部门向党委推荐人选,或用人单位讨论确定人选上报;又如个人推荐,可由领导干部个人向党组织推荐,或本人向组织自荐等方法,如果经过组织部门进行民主推荐,人选表现突出,所在单位多数群众拥护,也可列为考察对象。

2、考察

确定考察对象后,由组织部门派出2人以上的考察组对干部进行考察,考察前,在一定范围内发布干部考察预告。考察时要对考察对象进行测评。一般分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属提拔的还要加是否同意提拔内容。

考察的主要内容。主要是从德、能、勤、绩、廉五方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表现。重点是考察干部是否具有符合拟任职务所需要的德才条件。

考察的基本方法。主要是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

考察听取意见对象的范围。主要听取考察对象的上级、同级、下级的意见。尽可能广泛、深入、细致。

经过考察,由组织部门派出的考察组综合分析考察情况,将考察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向组织部门的领导成员汇报,研究提出意见,向党委报告。

3、酝酿人选

在拟任人选决定前,应在党政班子等有关人员中进行充分酝酿,必要时征求上级条线业务部门的意见。

4、讨论决定

组织部门经集体研究后,将考察情况和本部门的建议向党委书记汇报,在形成较统一的意见后,由组织部门准备好会议材料,提交党委会议讨论。党委会讨论干部的任免,由组织部门汇报考察情况和任职建议,各委员逐一发表意见,展开讨论,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口头表态、举手或无记名投票表决,应三分之二以上委员表决通过方可执行。

5、领导谈话

党委决定干部任命后,对决定任用的干部,由党委指定专人同本人谈话。一般由书记、分管干部的副书记、组织部领导负责谈话。

6、任前公示及任职

党委会议形成决议后,应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应由行政部门按照公司法进行聘任,并下达任职公文。

五、选拔任用纪律

1、不准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

2、不准临时动议或以领导圈阅个人决定等形式,代替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

3、不准在机构变动和主要领导成员变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

4、不准在选举中进行违反党的纪律、法律规定和有关章程的活动。

5、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泄漏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

6、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任人唯亲、封官许愿、营私舞弊、拉帮结派搞团伙或者打击报复。

七、后备干部的确定和培养

后备干部:经民主推荐并超过半数同意后,经组织部门考核报公司党委,由公司党委集体讨论研究确定,并进行公示,对后备干部每年考核一次。公司党委每年研究调整一次,干部的条件,除德、能、勤、绩、廉优良外,一般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