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类遗传资源家系个性描述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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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9.05.28•【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7号•【施行日期】2019.07.01•【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已经2019年3月20日国务院第4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总理李克强2019年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我国人类遗传资源,维护公众健康、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人类遗传资源包括人类遗传资源材料和人类遗传资源信息。

人类遗传资源材料是指含有人体基因组、基因等遗传物质的器官、组织、细胞等遗传材料。

人类遗传资源信息是指利用人类遗传资源材料产生的数据等信息资料。

第三条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我国人类遗传资源,应当遵守本条例。

为临床诊疗、采供血服务、查处违法犯罪、兴奋剂检测和殡葬等活动需要,采集、保藏器官、组织、细胞等人体物质及开展相关活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执行。

第四条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全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有关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工作。

第五条国家加强对我国人类遗传资源的保护,开展人类遗传资源调查,对重要遗传家系和特定地区人类遗传资源实行申报登记制度。

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我国人类遗传资源调查,制定重要遗传家系和特定地区人类遗传资源申报登记具体办法。

第六条国家支持合理利用人类遗传资源开展科学研究、发展生物医药产业、提高诊疗技术,提高我国生物安全保障能力,提升人民健康保障水平。

中国人类遗传资源采集审批条件

中国人类遗传资源采集审批条件

中国人类遗传资源采集审批条件人类遗传资源是指人类的基因、细胞和组织样本,以及与这些样本相关的相关临床资料。

这些资源对于研究人类基因组、疾病发生机制以及药物研发等方面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保护人类遗传资源的合法权益,中国制定了一系列审批条件和规定,以确保资源的合法获取和使用。

一、研究项目的审批条件1.研究项目的科学价值和社会效益必须明确,符合国家科技发展战略和国家生物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2.研究项目必须有合适的安全技术和设备,能够确保遗传资源的质量和安全。

3.研究项目必须有明确的研究计划和时间表,能够保证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管理。

4.研究项目必须有合适的研究团队,成员必须具有相关的科研经验和技术能力。

二、研究机构的审批条件1.研究机构必须具有合法的注册资质和人类遗传资源相关的研究经验。

2.研究机构必须有合适的实验室和设备,能够满足研究项目的要求。

3.研究机构必须有合适的管理制度和监督机构,能够确保遗传资源的安全和管理。

4.研究机构必须能够提供合适的研究场所和条件,以确保遗传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利用。

三、研究人员的审批条件1.研究人员必须具有相关的科研背景和专业知识,能够胜任所从事的研究项目。

2.研究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和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资源的合法获取和使用。

3.研究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伦理意识和责任心,保护被采集样本人的隐私权和知情权。

4.研究人员必须具备合适的研究能力和工作经验,能够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采集和管理。

四、伦理审批条件1.人类遗传资源采集必须经过合法的伦理审批,确保符合伦理道德和相关法规的要求。

2.伦理审批机构必须具备合适的资质和专业知识,能够有效地审查和监督研究项目的伦理问题。

3.伦理审批必须充分保护被采集样本人的知情权和隐私权,明确告知相关信息和风险。

4.伦理审批机构必须对资源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监督,确保资源不被滥用和偷窃。

综上所述,中国人类遗传资源采集的审批条件主要包括研究项目的审批条件、研究机构的审批条件、研究人员的审批条件和伦理审批条件等。

我国关于人类遗传资源的管理要求

我国关于人类遗传资源的管理要求

我国关于人类遗传资源的管理要求
我国关于人类遗传资源的管理要求包括以下几点:
一是加强管理。

要建立完善的分类管理体系和标准有序的遗传资源管
理程序,以保护我国的人类遗传资源。

二是积极发掘。

要加强对全国的居民的基因调查和分析,以及对地理
和社会进行全面的研究,准确收集和分析遗传资源信息,及时发现新种质
资源和新产物资源。

三是加强保护。

要坚持权利合理分配原则,建立起有效的信息保护机制,以维护遗传资源的权利。

四是深入宣传。

要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宣传和安全性教育,让人们更加
了解人类遗传资源,加强遗传资源保护意识。

五是完善制度。

要完善法律法规,建立一套有效的遗传资源管理制度,严格实施遗传资源管理程序,维护公平正义,保护全民利益。

2019年红色党政《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党建党

2019年红色党政《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党建党

促进 合理 利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简介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加强 规范
《条例》规定,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我国人类遗传资源,不得 危害我国公众健康,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应当符合伦理原则, 保护资源提供者的合法权益,遵守相应的技术规范.开展生物技术 研究开发活动或者临床试验,应当遵守有关生物技术研究,临床应 用管理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条例》对采集,保藏我国 人类遗传资源,利用我国人类遗传资源开展国际合作科学研究等 审批事项,明确了审批条件,完善了审批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简介
《条例》 制定的
过程
01
2016年1月,科技部向国务院报送了《人类遗传资 源管理条例(送审稿)》.原国务院法制办收到此件后, 先后两次征求有关部门,地方政府,科研机构,企业,专 家学者的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赴地方调研, 召开专家研讨会,会同科技部对送审稿进行了反复 研究修改,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 管理条例(草案)》.
《条例》规定,国家支持合理利用人类遗传资源开展科学研究,发 展生物医药产业,提高诊疗技术,提高我国生物安全保障能力,提升 人民健康保障水平;有关部门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加强创新体 系建设,促进生物科技和产业创新,协调发展;对利用人类遗传资 源开展研究开发活动以及成果的产业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 家有关规定予以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 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
本条例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汇报人: 时间:
QIAN YAN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 理条例》已经2019年3月20日国务院 第4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关于实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关于实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关于实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公布日期】1998.12.08•【文号】•【施行日期】1998.12.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关于实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委、卫生厅(局),国务院各有关部委、直属机构科技司:由科技部、卫生部共同制定的《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国务院批准发布施行。

为正确有效地实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委和卫生厅(局)(以下简称地方主管部门)要协同配合,共同负责本地区所属单位及无上级主管部门或隶属关系单位的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总后卫生部、武警总部卫生部分别负责本系统的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工作。

2.各地方主管部门要对本地区人类遗传资源情况进行一次调查研究、汇总登记,并将重要遗传家系和特定地区遗传资源的情况,于1999年3月31日前报中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

3.各地方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要对在《办法》发布施行前已进行但尚未完成的涉及人类遗传资源材料的国际合作项目(包括在境内执行的中外合作项目,下同)进行一次调查登记,填写正在进行的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国际合作项目情况简表一式2份,于1999年3月31日前报中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

4.办理涉及人类遗传资源材料的国际合作项目,要由中方合作单位按《办法》第十一、十二条的规定提交申请文件,包括a.申请书一式16份;b.拟采集的人类遗传材料提供者及其亲属的知情同意证明一式16份;c.合同文本草案一式16份。

经地方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中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

经审核批准后方可正式签约。

5.对已经进行但尚未完成的国际合作项目,要按照《办法》第十一、十二条的规定,提交申请文件(包括申请书一式16份、人类遗传材料提供者及其亲属的知情同意证明、合同文本或协议各16份),补办报批手续。

6.【重要遗传资源申报登记】科学技术部重要遗传家系和特定地区人类遗传资源申报登记办法(暂行)

6.【重要遗传资源申报登记】科学技术部重要遗传家系和特定地区人类遗传资源申报登记办法(暂行)

科学技术部重要遗传家系和特定地区人类遗传资源申报登记办法(暂行)(2019年7月1日)第一条为掌握我国重要遗传家系和特定地区人类遗传资源分布,加强我国重要遗传家系和特定地区人类遗传资源的保护,规范重要遗传家系和特定地区人类遗传资源的申报登记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重要遗传家系是指患有遗传性疾病或具有遗传性特殊体质或生理特征的有血缘关系的群体,患病家系或具有遗传性特殊体质或生理特征成员五人以上,涉及三代。

特定地区人类遗传资源指在隔离或特殊环境下长期生活,并具有特殊体质特征或在生理特征方面有适应性性状发生的人群遗传资源。

特定地区不以是否为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划分依据。

第三条单位或个人发现重要遗传家系和特定地区人类遗传资源的,按照本办法向科学技术部进行申报登记。

第四条向科技部申报登记重要遗传家系和特定地区人类遗传资源,应当登录人类遗传资源申报登记系统,如实填写《重要遗传家系和特定地区人类遗传资源申报登记表》,视情况提供下列信息:(一)申报登记单位或个人基本信息;(二)重要遗传家系名称、临床表现、遗传性状及家系遗传谱图、居住地等;(三)特点地区人群地理位置、地理特征、适应性性状等。

第五条科学技术部可采用电话问询、专家咨询、现场调研等方式对重要遗传家系和特定地区人类遗传资源申报登记信息进行核实,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申报登记信息核实中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登记:(一)不属于申报登记范围的;(二)重复申报登记的;(三)其他依法不予登记的。

第六条科学技术部定期组织开展全国重要遗传家系和特定地区人类遗传资源调查。

调查每五年开展一次,必要时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开展。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部门配合科学技术部开展本行政区域内重要遗传家系和特定地区人类遗传资源的调查工作。

第七条科学技术部建立重要遗传家系和特定地区人类遗传资源档案信息管理系统,收集、保存重要遗传家系和特定地区人类遗传资源数据和资料,进行监测和评估。

《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23年5月26日科学技术部令第21号公布, 自2023年7月1 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我国人类遗传资源,维护公众健康、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以下称《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我国人类遗传资源,应当遵守本实施细则。

《条例》第二条所称人类遗传资源信息包括利用人类遗传资源材料产生的人类基因、基因组数据等信息资料。

前款所称人类遗传资源信息不包括临床数据、影像数据、蛋白质数据和代谢数据。

第三条科学技术部(以下称科技部)负责全国人类遗传资源调查、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管理工作。

科技部根据需要依法委托相关组织,开展人类遗传资源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的形式审查、技术评审,以及人类遗传资源备案、事先报告、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工作。

第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学技术局(以下称省级科技行政部门)负责本区域下列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工作:(一)人类遗传资源监督检查与日常管理;(二)职权范围内的人类遗传资源违法案件调查处理;(三)根据科技部委托,开展本区域人类遗传资源调查、人类遗传资源行政许可、人类遗传资源违法案件调查处理等工作。

第五条科技部和省级科技行政部门应当加强人类遗传资源监管力量,配备行政执法人员,依职权对人类遗传资源活动开展监督检查等工作,依法履行人类遗传资源监督管理职责。

第六条科技部聘请生命科学与技术、医药、卫生、伦理、法律、信息安全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人类遗传资源管理专家咨询委员会,为全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撑。

第七条科技部支持合理利用人类遗传资源开展科学研究、发展生物医药产业、提高诊疗技术,加强人类遗传资源管理与监督,优化审批服务,提高审批效率,推进审批规范化和信息公开,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

人体生物标本及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法和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

人体生物标本及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法和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

人体生物标本及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法和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附件一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人体生物标本及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人体生物标本及人类遗传资源,促使我院涉及到人体生物标本的科研在国家一系列法律法规要求下更好、更有效、更健康的发展,规范我院临床和科研使用人体生物标本及人类遗传资源的的管理以及保护我国的人类遗传资源信息,根据《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人体生物标本及人类遗传资源是指因临床或者科研需要所涉及的人体器官、组织、细胞、血液、脱氧核糖核酸(DNA)、核糖核酸(RNA)、人工构建的含人类遗传物质的载体以及临床检验标本等生物、遗传材料及相关的储存于任何介质的信息资料. 第三条储存信息资料的介质包括纸质、塑料软片、摄影感光片、磁带、软盘、硬盘以及可以记录信息的其它媒介体。

第四条凡我院所有涉及人体生物标本及人类遗传资源信息采集、收集、科学研究等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五条我院对开展人体生物标本及人类遗传资源信息采集、收集、科学研究活动实行批准申报制度,未经许可,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采集、收集、买卖、出口、出境或以其他形式对外提供。

第六条人体生物标本及人类遗传资源及有关信息资料,属于国家科学技术密级的,必须遵守《科学技术保密规定》。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七条我院对使用人体生物标本及人类遗传资源实行统一审批制度。

第八条我院成立人体生物标本及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委员会(简称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我院人体生物标本及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委员会成立办公室,设置在我院科技部,负责日常工作。

第九条在我院党政领导下,人体生物标本及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科技部)行使以下职责:(一)负责起草我院人体生物标本及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委员会名单(见附件二)和有关的实施细则、文件,经批准后发布施行,协调和监督本办法的实施;(二)受理我院内利用人体生物标本及人类遗传资源进行研究的申请,或和院外合作进行人体生物标本及人类遗传资源相关研究项目的申请和批准备案工作;(三) 组织审核我院涉及人体生物标本及人类遗传资源的院内、外或国内、外合作项目,监督项目按照报批目的、进度进行。

人类遗传资源办公室基本组织框架-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人类遗传资源办公室基本组织框架-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人类遗传资源办公室基本组织框架-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概述部分主要介绍人类遗传资源办公室的背景和意义。

人类遗传资源办公室作为一个专门负责管理和保护人类遗传资源的机构,担负着重要的责任和使命。

首先,人类遗传资源办公室的建立是为了应对全球日益增多的遗传资源问题。

随着生物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全球化的进程,人类遗传资源的利用与保护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人类遗传资源涉及医学、农业、环境保护等多个领域,它们对于人类生存和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然而,过度的商业利用和缺乏规范的管理导致了遗传资源的过度损耗和乱象,这对全球生态环境和人类福祉造成了不可忽视的威胁。

其次,人类遗传资源办公室的设立旨在加强对遗传资源的监管和保护。

通过建立健全的组织结构和明确的职责任务,人类遗传资源办公室能够对全球范围的遗传资源进行有效管理和保护。

它不仅能够协调各国之间的合作与信息共享,还能够制定相关的政策法规和国际准则,以确保遗传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另外,人类遗传资源办公室还扮演着促进科学研究和创新的重要角色。

通过建立与科研机构和相关领域的合作伙伴关系,人类遗传资源办公室能够为研究人员和创新者提供更加便捷的获取遗传资源的途径,推动科学研究的进展和创新成果的应用。

总之,人类遗传资源办公室的概述部分所介绍的背景和意义凸显了其在全球遗传资源管理和保护中的重要地位。

通过加强监管和合作,创造良好的利用环境,人类遗传资源办公室有望推动人类社会在遗传资源利用和保护方面迈向更加可持续的发展。

1.2 文章结构本文主要围绕“人类遗传资源办公室”的基本组织框架展开讨论。

文章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

引言部分介绍了文章的背景和写作目的。

首先概述了人类遗传资源办公室的重要性和发展前景,引发读者对该主题的兴趣。

接着明确了文章的结构,即正文部分将探讨人类遗传资源办公室的定义和作用、组织结构以及职责和任务,结合对其重要性和发展前景的讨论,最终得出结论。

《生物安全法》37次提及“人类遗传资源”!接受遗传办“拷问”已成业内常态

《生物安全法》37次提及“人类遗传资源”!接受遗传办“拷问”已成业内常态

《⽣物安全法》37次提及“⼈类遗传资源”!接受遗传办“拷问”已成业内常态全国⼈⼤近⽇表决通过了《⽣物安全法》,该法案⾃2021年4⽉15⽇起施⾏。

《⽣物安全法》共计⼗章⼋⼗⼋条,聚焦⽣物安全领域主要风险,完善⽣物安全风险防控体制机制,着⼒提⾼国家⽣物安全治理能⼒。

全法案共计提及“⼈类遗传资源”37次,其中第六章以逾千字的篇幅规定了保障⼈类遗传资源和⽣物资源安全⽅⾯的内容,受到医药界⼴泛关注。

《⽣物安全法》第六章指出,为了取得相关药品和医疗器械在我国上市许可,在临床试验机构利⽤我国⼈类遗传资源开展国际合作临床试验、不涉及⼈类遗传资源出境的,不需要批准;但是,在开展临床试验前应当将拟使⽤的⼈类遗传资源种类、数量及⽤途向国务院科学技术主管部门备案。

境外组织、个⼈及其设⽴或者实际控制的机构不得在我国境内采集、保藏我国⼈类遗传资源,不得向境外提供我国⼈类遗传资源。

这是继《⼈类遗传资源管理暂⾏办法》(1998.6.10)、《⼈类遗传资源采集、收集、买卖、出⼝、出境审批⾏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2015.7.2)、《关于优化⼈类遗传资源⾏政审批流程的通知》(2017.10.26)、《中华⼈民共和国⼈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2019.5.28)之后,⾸次将“⼈类遗传资源”上升⾄国家重要法律层⾯。

医药研究离不开H G R⼈类遗传资源(H u m a n G e n e t i c R e s o u r c e s,H G R)在我国的定义,最早可追溯到1998年6⽉10⽇施⾏的《⼈类遗传资源管理暂⾏办法》:⼈类遗传资源是指含有⼈体基因组、基因及其产物的器官、组织、细胞、⾎液、制备物、重组脱氧核糖核酸(D N A)构建体等遗传材料及相关的信息资料。

按照即将施⾏的《⽣物安全法》定义,⼈类遗传资源包括⼈类遗传资源材料和⼈类遗传资源信息。

⼈类遗传资源材料是指含有⼈体基因组、基因等遗传物质的器官、组织、细胞等遗传材料。

⼈类遗传资源信息是指利⽤⼈类遗传资源材料产⽣的数据等信息资料。

人体生物标本及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法和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

人体生物标本及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法和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

附件一四川大学xx第二医院人体生物标本及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人体生物标本及人类遗传资源,促使我院涉及到人体生物标本的科研在国家一系列法律法规要求下更好、更有效、更健康的发展,规范我院临床和科研使用人体生物标本及人类遗传资源的的管理以及保护我国的人类遗传资源信息,根据《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人体生物标本及人类遗传资源是指因临床或者科研需要所涉及的人体器官、组织、细胞、血液、脱氧核糖核酸(DNA)、核糖核酸(RNA)、人工构建的含人类遗传物质的载体以及临床检验标本等生物、遗传材料及相关的储存于任何介质的信息资料。

第三条储存信息资料的介质包括纸质、塑料软片、摄影感光片、磁带、软盘、硬盘以及可以记录信息的其它媒介体。

第四条凡我院所有涉及人体生物标本及人类遗传资源信息采集、收集、科学研究等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五条我院对开展人体生物标本及人类遗传资源信息采集、收集、科学研究活动实行批准申报制度,未经许可,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采集、收集、买卖、出口、出境或以其他形式对外提供。

第六条人体生物标本及人类遗传资源及有关信息资料,属于国家科学技术密级的,必须遵守《科学技术保密规定》。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七条我院对使用人体生物标本及人类遗传资源实行统一审批制度。

第八条我院成立人体生物标本及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委员会(简称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我院人体生物标本及人类遗传资源。

管理委员会成立办公室,设置在我院科技部,负责日常工作。

第九条在我院党政领导下,人体生物标本及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科技部)行使以下职责:(一)负责起草我院人体生物标本及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委员会名单(见附件二)和有关的实施细则、文件,经批准后发布施行,协调和监督本办法的实施;(二)受理我院内利用人体生物标本及人类遗传资源进行研究的申请,或和院外合作进行人体生物标本及人类遗传资源相关研究项目的申请和批准备案工作;(三)组织审核我院涉及人体生物标本及人类遗传资源的院内、外或国内、外合作项目,监督项目按照报批目的、进度进行。

中国人类的遗传多样性研究

中国人类的遗传多样性研究

中国人类遗传多样性 研究
随着人类基因组逐渐破译,对人类本 身的了解将迈上新的台阶。在最初确定 中国的人类基因组计划方案时,科学研 究员们就考虑到如何立足于中国实际, 扬长避短地开展研究。而着眼于中国少 数民族的基因位点差异研究,就是有可 能作出中国独特贡献的一个研究领域。
中国现有的56个民族都有自己的单独 聚居区,其中一些民族为遗传隔离群。 他们间不仅在语言、服饰、风俗等人文 科学方面有显著特点,在民族源流、遗 传表型等方面均有其特点。在遗传性疾 病种类、发病率以及其他疾病的易感性 方面亦有较大差异。
将是一个重要贡献。具体说,选择全国不同 民族30个群体,按照“知情同意”的原则, 在每个群体选取30~50个健康个体(男女各 半)作为志愿者以静脉血B淋巴细胞进行EB 病毒转化建立永生细胞株,并同时保存每个 群体100份DNA样品,在昆明和北京正式建立 中国不同民族的基因库的两个基本保存地, 供永久性研究。共计保存DNA4000个,建立 细胞株1200-2000个。
结论
褚嘉佑及研究员们的努力, 对这个世界上最重要的地区的 生物和文化加深了了解,迈出 了具有重大意义的一步”。虽 然我们得出了这个结论,但也 应当指出,人类起源问题是个 复杂的问题,它也只是人类遗 传多样性研究的一部分,我们 希望在进一步的研究中将遗传 多样性研究与人类健康更密切 地结合,以造福于人类。
随着人类基因组计划地进 行,对于那些常见的复杂性 装得多基因并如:哮喘、肥 胖等基因克隆开始得以成功; 利用基因治疗解决更多的疾 病将成为可能,通过控制人 体的生化特性,人类将能够 恢复或修复人体细胞和器官 的功能,甚至改变人类进化 的进化过程。同时,通表的制作,揭示进化、发育 和脑功能的奥秘。
的网络和样品库。
人类基因组计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学习PPT课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学习PPT课件
第十九条 国家鼓励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医疗机构、企业根据自身条件和相关研究开发活动需要,利用我国人类 遗传资源开展国际合作科学研究,提升相关研究开发能力和水平。
第二十条 利用我国人类遗传资源开展生物技术研究开发活动或者开展临床试验的,应当遵守有关生物技术研究、 临床应用管理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 国家加强人类遗传资源保藏工作,加快标准化、规范化的人类遗传资源保藏基础平台和人类遗传资源大 数据建设,为开展相关研究开发活动提供支撑。 国家鼓励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医疗机构、企业根据自身条件和相关研究开发活动需要开展人类遗传资源保藏工作 ,并为其他单位开展相关研究开发活动提供便利。 第十四条 保藏我国人类遗传资源、为科学研究提供基础平台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 门批准: (一)具有法人资格;(二)保藏目的明确、合法;(三)保藏方案合理;(四)拟保藏的人类遗传资源来源合法 ; (五)通过伦理审查;(六)具有负责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的部门和保藏管理制度;(七)具有符合国家人类遗传资 源保藏技术规范和要求的场所、设施、设备和人员。
第二十一条 外国组织及外国组织、个人设立或者实际控制的机构(以下称外方单位)需要利用我国人类遗传资源 开展科学研究活动的,应当遵守我国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并采取与我国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医疗机 构、企业(以下称中方单位)合作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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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多民族的人口大国,具有独特的人类遗传资源优势 。 1998年国务 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卫生部联合制定的《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对 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我国人类遗传资源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形势发展 ,我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人类遗传资源非法外流 不断发生;人类遗传资源的利用不够规范、缺乏统筹;利用我国人类遗传资源开 展国际合作科学研究的有关制度不够完善;暂行办法也存在对利用人类遗传资 源的规范不够、法律责任不够完备、监管措施需要进一步完善等问题。为解决 实践中出现的突出问题,促进我国人类遗传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有必 要在总结暂行办法施行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条例》。

中国人类遗传资源信息对外提供或开放使用备案范围和程序

中国人类遗传资源信息对外提供或开放使用备案范围和程序
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制
2
填写说明
1.申请单位应为中方单位。 2.申请人应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 例》《中国人类遗传资源信息对外提供或开放使用备案范围和程 序》,所备案内容须符合要求。 3.备案信息表内容须实事求是、准确完整、层次清晰。申请 人须对备案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规范性负责。 4.申请人根据网上平台提示在线填写备案信息表。信息表正 文部分统一用仿宋小四号字填写,行间距 1.5 倍。凡不填写的内 容,请用“无”表示。外来语要同时用原文和中文表达,外文缩写 首次出现时,须注明全称。
来源人类遗传资源国际合作科学研究审批决定书文号备案非人类遗传资源国际合作科学研究对外提供的方式网络传输实体存储介质其他请说明对外提供时间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主管部门单位所在地省直辖市直辖市邮编通讯地址单位类别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医疗机构企业其他请说明出生年月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其他业务专长联系电话email法定代表人通讯地址负责人联系电话email二信息基本情况非人类遗传资源国际合作科学研究填写拟对外提供的人类遗传资源信息的基本情况人类遗传资源信息的类型大小来源等填写下表序号信息类型合计例数单位规检测单位注
网址
用途
最终处置方式
注:1.信息类型:临床数据,如人口学信息、一般实验室检查信息等;影像数据,如 B 超、CT、PET-CT、核磁共振、X 射线等;生物标志物数据,如诊 断性生物标志物、监测性生物标志物、药效学/反应生物标志物、预测性生物标志物、预后生物标志物、安全性生物标志物、易感性/风险生物标志物;基 因数据,如全基因组测序、外显子组测序、目标区域测序、人线粒体测序、全基因组甲基化测序、lnc RNA 测序、转录组测序、单细胞转录组测序、small RNA 测序等;蛋白质数据;代谢数据;

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

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

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是关于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的规定。

2012年10月31日,中国政府网公布了《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从事可能产生歧视后果的人类遗传资源研究开发活动,不得买卖或者变相买卖人类遗传资源材料。

意见稿所称人类遗传资源是指含有人体基因组、基因及其产物的器官、组织、细胞、核酸、核酸制品等资源材料及其产生的信息资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促进我国人类遗传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增强我国生物和医药科技的研究开发能力,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为科学研究目的,在我国从事人类遗传资源的收集、保藏、研究开发、出入境等活动。

本条例所称人类遗传资源是指含有人体基因组、基因及其产物的器官、组织、细胞、核酸、核酸制品等资源材料及其产生的信息资料。

第三条国家鼓励以保护人民健康为目的开展人类遗传资源研究开发活动,支持我国人类遗传资源保护和利用能力建设。

国家鼓励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国际合作研究开发活动。

国际合作应当遵循相互尊重、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共同参与、惠益共享的原则。

第四条开展人类遗传资源的收集、保藏、研究开发、国际合作等活动,应当遵守公认的伦理原则,保护资源提供者的安全和个人隐私。

开展人类遗传资源收集、保藏、研究开发、国际合作等活动的单位应当设立伦理委员会,对本单位开展的开发利用人类遗传资源的活动进行审查和监督。

第五条禁止利用人类遗传资源从事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的活动。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从事可能产生歧视后果的人类遗传资源研究开发活动。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买卖或者变相买卖人类遗传资源材料。

第六条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的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工作。

中国人类遗传资源保藏技术规范[参照材料]

中国人类遗传资源保藏技术规范[参照材料]

中国人类遗传资源保藏技术规范(试行)1适用范围本技术规范规定了人类遗传资源保藏通用技术要求。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人类遗传资源保藏工作的接收、处理、存储、运输、销毁等活动。

2 基本要求2.1公正性人类遗传资源保藏机构(以下简称保藏机构)的活动应保证公平、符合组织结构和管理要求,不允许商业、财务或其他压力损害其公正性。

保藏机构应持续分析影响公正性的因素,并采取措施消除或尽可能减小这种影响。

保藏机构的人类遗传资源在应用研究时应遵守相关国家和地区的伦理原则。

2.2保密性保藏机构应保护人类遗传资源捐献者、提供者和使用者的私密信息和所有权,包括保护信息的存储和传输。

2.3标准操作规程保藏机构应有书面的标准操作规程(),包括人类遗传资源材料的获取、前处理、接收、分装、存储、包装、运输和销毁,人类遗传资源信息的记录、编目分类、日志、存储等数据管理,以及涉及的生物安保、生物安全和风险管理。

2.4安全事项2.4.1保藏机构内有使用到有毒、有害物质的工作区域,应遵守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2.4.2保藏机构应采取生物安全预防措施,遵守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

保藏机构应配置消防给水系统和无水阻燃剂灭火器,并定期进行消防设施检修、维护和消防演练。

保藏机构应配备双路供电或配置备用供电设施。

人类遗传资源存储区域应建立人员出入管理机制,仅允许授权人员进入。

保藏机构的信息系统应有权限设置,工作人员按照授权进行操作,操作记录应保留供查询;应定期对保存人类遗传资源数据信息的存储设备进行维护;应定期对数据信息进行备份。

保藏机构应建立和实施保护措施,防止人类遗传资源丢失、被盗、误用、转移和泄露。

保藏机构应建立管理应急预案。

3保藏主体要求3.1组织保障3.1.1保藏机构或其所在组织应是法人单位,并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1.2保藏机构应有持续的资金和稳定的场地保障其保藏工作的开展。

3.1.3保藏机构应有清晰的组织结构,其管理层应规定保藏机构所有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职责、权力和相互关系,制定确保公正性和保密性的政策、程序以及资源保藏标准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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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类遗传资源家 系 个 性 描 述 规 范文件标识当前版本0.2.0作者谢小冬完成时间2006-4-19文档审批兰州大学生命科学院二〇〇六年四月十七日版本变更历史时间版本描述作者中国人类遗传资源家系个性描述规范谢小冬2006-3-8 0.1.0人类遗传资源家系个性描述规范的框架修改曹宗富2006-4-19 0.2.0相关信息版权所有:兰州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电话:86-邮件:主题:人类遗传资源共享平台名称:中国人类遗传资源家系个性描述规范编号:目录前言 (4)1 范围 (1)2 定义 (2)2.1 家系 (2)2.2 特异性状 (2)3 规范性引用文件 (3)4 原则 (4)5 编写方法 (5)6 家系遗传资源描述表 (6)7 家系遗传资源描述规范字段说明简表 (9)8 人类遗传资源家系遗传资源个性描述规范 (12)8.1特异性状信息 (12)8.2 家系遗传资源采集地信息 (12)8.3 家系遗传资源家系信息 (14)8.4 家系中的个体信息 (14)8.5 医学指标 (16)8.6 其它字段 (17)9 附录1:近亲等级表 (18)10 参考文献 (19)11 附录2:中国人类遗传资源家系个性描述规范示例 (20)前言为了确保中国家系遗传资源能有序、准确而有效地进入数据库保存,特制定《中国人类遗传资源平台家系遗传资源个性描述规范》,以便于中国家系遗传资源的长期保存与共享。

中国家系遗传资源不同于一般遗传资源,本规范对中国家系资源的定义、分类、采集地信息、共性和个体信息、环境因素、行为因素、医学指标等内容进行了详细的描述,使得资源的收录有所依照。

本标准为第一次制定。

本标准由中国人类遗传资源平台管理办公室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兰州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谢小冬1 范围本规范对中国家系遗传资源的共性和个体信息、环境因素、行为因素、医学指标做了分类及描述,适用于收录中国家系遗传资源。

2 定义2.1 家系是指有共同血源关系的一群个体组成的群体,可追溯到同一祖先(或男性或女性)。

2.2 特异性状在本规范中系指其发生具有一定家族聚集性特点的某类疾病,如先天愚型、糖尿病、精神分裂症等;或某种特殊生理状况,如长寿、二次换牙、对某种疾病的先天免疫、对某种药物敏感等;或某种特殊体质状况,如矮小等。

3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程的引用而成为本规程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程,然而,鼓励根据本规程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程。

GB/T 1.1-2000 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GB/T6565-1999 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与代码》4 原则1 充分考虑资源保藏者和资源使用者的实际情况和需求;2 充分考虑资源查询的准确性和方便性;3 优先参考国家已有标准体系,结合国际标准,留有一定的可扩展空间;4 讲求实效,注重可操作性;5 充分考虑家系遗传资源研究的共性信息和个体信息,为查询者提供详细信息。

6.个性领域一般性原则——考虑本领域的一般性特点7.研究数据、结果保密性原则5 编写方法1 描述符类别分为13类1)护照信息2)实物信息3)基本信息4)特征信息5)采集信息6)关联信息7)图像信息8)共享信息9)特异性状信息10)家系遗传资源采集地信息11)家系遗传资源家系信息12)家系中的个体信息13)医学指标2 描述符编码由描述符类别加两位顺序号组成,如“101”、“202”、“301”等。

3 描述符的代码应是有序的。

4 对规范已列出的描述暂时没有获得的相关信息,一律填无。

6 家系遗传资源描述表家系遗传资源个性描述规范简表护照信息平台资源号(1)资源编号(2)内部编号(3)实物信息资源归类(4)资源分类(5)样本类型(6)样本定量(7)器官来源(8)采集日期(9)保存条件(10)保存期限(11)实物状态(12)生物安全(13)资源用途(14)基本信息性别(15)出生年月(16)籍贯(17)民族(18)居住地(19)职业(20)婚姻状况(21)血型(22)生命周期(23)文化程度(24)健康状况(25)特征信息鉴定资料(26)干预资料(27)流行病学资料(28)随访资料(29)家族资料(30)疾病别名(31)其它资料(32)采集信息采集机构(33)知情同意(34)保存单位(35)采集设计(36)项目经费来源(37)成果(38)备注(39)关联信息家系标记(40)家系患者(41)组别标记(42)病例对照(43)对象标记(44)样本说明(45)图像信息图像(46)共享信息共享方式(47)获取途径(48)联系单位(49)邮政编码(50)联系电话(51)联系人(52)E-mail(53)共享利用信息(54)特异性状信息特异性状判断(55)特异性状描述(56)特异性状发生的种族(民族)差异性(57)遗传相关性(58)遗传类别(59)特异性状在采样地(县级)发生状况(60)语系(61)语支(62)家系遗传资源采集地信息经度(63)纬度(64)海拔(65)气候型(66)温度分类(67)湿度分类(68)年均温(69)年平均降水量(70)地貌(71)水文-河流分布(72)河流径流量(73)主要土壤种类(74)其它地理信息(75)家系遗传资源家系信息家系大小(76)家系世代(77)家系聚居方式(78)特殊的饮食习惯(79)特殊的饮食嗜好(80)特殊习性(81)家系中的个体信息家系遗传资源采集地所属省/自治区/直辖市(82)家系遗传资源采集地所属市(83)家系遗传资源采集地所属县(84)标本本人职业(85)个人性状(86)个人性状的显隐性(87)家系世代排行(88)家系同辈排行(89)个人嗜好(90)是否多胞胎(91)标本号(92)母亲首次婚育年龄(93)父母婚姻状况(94)父亲性状(95)父亲标本号(96)母亲性状(97)母亲标本号(98)个人婚姻状况(99)个人首次婚育年龄(100)是否近亲结婚(101)近亲结婚类型(102)配偶状况(103)配偶标本号(104)后代状况(105)后代标本号(106)本人在同胞中的排行(107)同胞状况(108)同胞标本号(109)医学指标生理信息(110)生化信息(111)其它生理信息(112)现状史(113)既往史(114)个人史(115)家族史(116)7 家系遗传资源描述规范字段说明简表序号类别编码字段名称字段说明1-54 ——————参考人类遗传资源描述规范相关字段说明559 901特异性状判断根据资源特异类别逻辑判断编码569 902特异性状描述字符型字段,填写样本资源具体的特异性状名称579 903特异性状的种族(民族)差异性根据资源特异性状发生率在种族(民族)间是否存在差异性逻辑判断编码589 904遗传相关性根据资源特异性状是否与遗传相关进行逻辑判断编码599 905遗传类别根据资源特异性状的遗传类别逻辑判断编码609 906特异性状在采样地(县级)发生状况字符型字段,填写该特异性状在采样地(县级)的发生率619 907语系字符型字段,填写资源所用语言所属的语系类别629 908语支字符型字段,填写资源所用语言所属的语支类别6310 1001经度字符型字段,填写DDDFF,DDD为°、FF 为′,记录资源所在县的经度6410 1002纬度字符型字段,填写DDDFF,DDD为°、FF 为′,记录资源所在县的纬度6510 1003海拔字符型字段,单位为m6610 1004气候型依据气温、降水量和其他要素的平均值及年变化特征,进行逻辑判断编码6710 1005温度分类按照地理环境温度分类分级行业标准6810 1006湿度分类按照地理环境湿度分类分级行业标准6910 1007年均温字符型字段,填写当地多年平均气温的均值,单位为℃7010 1008年平均降水量字符型字段,填写当地多年降水量的平均值,单位为mm7110 1009地貌山地、高原、丘陵、盆地、平原7210 1010水文-河流分布字符型字段,填写采集对象居住所在地流经的主要河流分布7310 1011河流径流量字符型字段,填写采集对象居住所在地多年内流经河道上指定断面的全部水量的均值,单位为Km37410 1012主要土壤种类按《中国土壤系统分类(修订方案)》进行逻辑判断编码7510 1013其它地理信息字符型字段,填写提交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它特殊的\具体的\微环境信息7611 1101家系大小字符型字段,填写资源家系人数,以实际采样人数为准7711 1102家系世代字符型字段,填写资源家系世代数,以可以明确该特异性状存在的最大世代数,以可以明确该特异性状存在的最大世代数填写7811 1103家系聚居方式根据家系遗传资源的人口分布情况逻辑判断编码7911 1104特殊的饮食习惯字符型字段,填写资源家系明显不同于一般人群的饮食习惯,例如不按时饮食8011 1105特殊的饮食嗜好字符型字段,填写资源家系明显不同于一般人群的饮食嗜好,例如高盐含量食物,高辛辣食物,高油脂食物等8111 1106特殊习性字符型字段,填写资源家系明显不同于一般人群的习性,如特殊行为习惯、生活习惯等8212 1201家系遗传资源采集地所属省/自治区/直辖市字符型字段,填写家系遗传资源采集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名称8312 1202家系遗传资源采集地所属市字符型字段,填写家系遗传资源采集地所在市的名称8412 1203家系遗传资源采集地所属县字符型字段,填写家系遗传资源采集地所在县的名称8512 1204标本本人职业按国家标准GB/T6565-1999《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与代码》取其大分类逻辑判断编码8612 1205个人性状根据样本本人是否有此特异性状逻辑判断编码8712 1206个人性状的显隐性如为单基因控制,填写显性、隐性、携带8812 1207家系世代排行根据样本本人在家系图谱中世代排行情况逻辑判断编码8912 1208家系同辈排行根据样本本人在家系图谱中同辈排行情况逻辑判断编码9012 1209个人嗜好字符型字段,填写样本本人是否有特殊的嗜好,如抽烟或旱烟、酗酒等9112 1210是否多胞胎根据标本本人是否有同胞兄弟姐妹逻辑判断编码9212 1211标本号字符型字段,填写样本本人标本编号9312 1212母亲首次婚育年龄字符型字段,填写样本本人母亲首次婚育年龄,99为不详9412 1213父母婚姻状况根据样本本人父母是否存在近亲结婚逻辑判断编码9512 1214父亲性状根据样本本人父亲是否有此特异性状逻辑判断编码9612 1215父亲标本号字符型字段,填写样本本人父亲标本编号9712 1216母亲性状根据样本本人母亲是否有此特异性状逻辑判断编码9812 1217母亲标本号字符型字段,填写样本本人母亲标本编号9912 1218个人婚姻状况根据样本本人是否结婚逻辑判断编码10012 1219个人生育年龄字符型字段,填写样本本人生育年龄10112 1220是否近亲结婚根据样本本人是否存在近亲结婚逻辑判断编码10212 1221近亲结婚类型根据婚配双方的亲缘关系逻辑判断编码10312 1222配偶状况根据样本本人配偶是否有此特异性状逻辑判断编码10412 1223配偶标本号字符型字段,填写样本本人配偶标本编号10512 1224后代状况根据样本本人配偶是否有此特异性状逻辑判断编码10612 1225后代标本号字符型字段,填写样本本人后代标本编号10712 1226本人在同胞中的排行1位阿拉伯数字,填写样本本人依照出生年月在兄弟姐妹中的排名10812 1227同胞状况根据样本本人兄弟姐妹是否有此特异性状逻辑判断编码10912 1228同胞标本号字符型字段,填写样本本人兄弟姐妹标本编号11013 1301体质和生理信息根据是否提供生理信息包括身高、体重、头围、眼距、内眼角距离、外眼角是否平直, 上斜或下斜、平静胸围、腰围、体温、呼吸、脉搏、血压、肺活量相关信息进行逻辑判断11113 1302生化信息根据是否提供生化信息包括血糖、血脂、内分泌相关信息进行逻辑判断11213 1303其它生理信息字符型字段,填写需要补充的样本生理状况其它信息,尽可能细致的描述11313 1304现状史根据是否能够提供现状史进行逻辑判断编码11413 1305既往史根据是否能够提供既往史进行逻辑判断编码11513 1306个人史根据是否能够提供个人史进行逻辑判断编码11613 1307家族史根据是否能够提供家族史进行逻辑判断编码8 人类遗传资源家系遗传资源个性描述规范8.1特异性状信息8.1.1特异性状判断1位阿拉伯数字,根据资源特异类别逻辑判断,并对字段进行赋值,填写:1=疾病,2=特殊生理状况,3=特殊体质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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