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某公司建设项目投产交接管理规定
工程交接管理规定
工程交接管理规定1 工程施工交接(界面管理)指各承包商间的工作面移交或工序交接。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各承包商之间存在施工先后顺序,在先施工单位向后施工单位移交合格工程和工作面时,必须办理的书面交接手续。
2 工程施工交接要求2.1土建单位向装修单位移交时,应符合以下要求:⑴向装修单位办理标高线移交记录。
室内、电梯厅和大堂墙面满弹建筑完成面 1m 标高线,并在客厅和电梯厅显眼部位分别用红三角油漆标识,旁边注明“建筑 1m 线”6cm×4cm(高×宽)标准字体。
⑵地面:客厅、餐厅、室内走道、阳台、厨房和电梯厅等部位的混凝土地面建筑垃圾和落地灰清理干净,标高满足精装修施工要求;地面无空鼓、开裂。
⑶墙面:抹灰平整度、垂直度、阴阳角、方正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房间方正满足精装修施工要求;预留孔洞位置及数量、尺寸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门洞尺寸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门洞两侧的墙体厚度一致,垂直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⑷天花:客厅、餐厅和卧室结构天花要求平整顺直;厨房、卫生间、电梯厅和大堂结构天花要求基底清理干净。
⑸门(洞)口:标高、尺寸规格等符合图纸要求。
2.2其它交接要求:⑴厨卫及屋面要求装修单位和土建单位、防水施工单位进行闭水移交试验验收。
⑵阳台、露台部位要求装修单位或土建单位进行排水倒坡验收;阳台门下滑(下轨)塞缝后应做蓄水试验,防止后期阳台积水从下滑下渗入室内。
⑶给水及采暖管道要求装修单位或土建单位和机电安装单位进行试压验收。
⑷排水管道要求装修单位或土建单位和机电安装单位进行排水通球试验。
⑸进出水口预留位置要求装修单位或土建单位和机电安装单位进行核查。
⑹电气工程要求装修单位或土建单位和机电安装单位进行通电试亮工作。
⑺灯位和开关插座位置要求装修单位和机电安装单位进行核查。
⑻外墙窗、幕墙要求门窗单位、幕墙单位进行淋水实验并需装修单位确认。
⑼房间地面平整度要求木地板(或地毡)单位和装修单位或土建单位进行核查确认。
工程移交生产管理制度
工程移交生产管理制度1. 引言1.1 目的和背景本文档旨在说明工程移交至生产部门时的管理制度,以确保工程的顺利过渡并实现高效生产。
1.2 术语定义在本文档中,以下术语将被使用:1.工程:指已完成的项目或产品的制造、开发、修改或维护工作。
2.移交:指将工程的所有权、责任和管理权转移给生产部门。
2. 移交前的准备工作在工程移交之前,需要进行以下准备工作:2.1 移交计划编制由移交发起方与接收方共同编制移交计划,明确移交的时间、范围和要求,确保双方的理解一致。
2.2 移交评估和整改对待移交的工程进行评估,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计划,确保工程移交后的生产能够顺利进行。
2.3 移交文件归档将与工程有关的所有文件进行整理和归档,包括设计文件、测试报告、操作手册等,以便生产部门参考和使用。
3. 移交流程工程移交的基本流程如下:1.移交发起方向接收方发出移交通知书。
2.接收方确认移交通知书,并提出异议或建议。
3.移交双方开展移交准备工作,包括文件交接、人员培训等。
4.按照移交计划进行移交,确保移交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5.移交接收方在接收后对工程进行验证,确保工程符合预期要求。
6.移交接收方在验证通过后正式接管工程,并对其进行生产管理。
4. 移交文件要求4.1 移交清单移交清单应包括以下内容:•所有移交文件的清单,包括名称、版本号等信息。
•移交文件的存放位置和归档方式。
4.2 移交文件格式要求移交文件应满足以下要求:•文件应以常见的电子文档格式(如Word、Excel、PDF等)提供。
•文件应按照一定的层次和格式进行组织,便于查找和阅读。
•文件中的内容应清晰明确,无歧义。
5. 移交后的生产管理5.1 生产计划制定生产部门应根据移交工程的要求和产品生命周期阶段,制定相应的生产计划,确保工程能够按时交付。
5.2 人员培训生产部门应对移交工程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包括工程的操作、维护和故障处理等,以确保其能够熟练运用工程。
建筑工程交接制度
建筑工程交接制度建筑工程交接制度范本的核心在于规范交接程序,明确各方职责,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交接前的准备阶段是基础。
施工单位需要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所有施工活动已按照设计要求和规范完成,包括但不限于结构安全、电气安装、给排水系统等方面的检测。
同时,应整理完整的工程档案资料,包括施工日志、质量检验记录、安全生产记录等,以备交接时审查。
交接过程中,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共同参与。
在交接会议上,各方应详细讨论并确认工程的完成情况,对照交接标准进行逐项检查。
任何发现的问题都应当记录在案,并由责任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
对于关键部位的交接,如主体结构、重要设备的安装等,应有详细的专项检查报告,并由专业人员进行解读。
交接完成后,将进入后续的跟踪服务阶段。
施工单位应根据合同约定,提供一定期限的质保服务,对于交接过程中未能发现的潜在问题,应负责到底。
同时,建设单位也应定期对建筑物的使用情况进行回访,及时发现并解决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在整个交接过程中,沟通协调是不可或缺的。
所有参与方应保持信息的透明和及时更新,确保任何问题都能得到迅速而有效的解决。
这不仅有助于提升工程交接的效率,也是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手段。
建筑工程交接制度范本的制定,是对建筑工程管理严谨性的体现,也是对工程质量负责的态度。
通过规范化的交接流程,可以有效避免工程交接中的风险,保障工程顺利过渡到运营阶段,为最终用户提供安全、可靠的建筑空间。
在实际操作中,每个工程项目都有其独特性,因此在遵循范本的基础上,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调整。
无论是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还是施工单位,都应当本着对工程负责、对用户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交接制度,确保每一步工作都精准无误。
工程项目交接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交接管理制度
一、背景介绍
随着工程项目的不断推进和变更,项目交接成为一个重要环节。
对于工程项目的顺利交接,需要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规范流程,保证项目在交接过程中的顺利进行。
二、交接管理流程
1. 交接前准备阶段
在项目交接前,需要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
•确定交接的时间节点和责任人;
•详细整理项目资料和文档,确保完整性;
•进行交接方案的制定,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
2. 交接过程管理
在交接过程中,需要按照以下流程进行管理:
1.双方项目组成员共同参与项目知识和经验的交接;
2.制定详细的交接计划和时间表,确保各项工作按计划进行;
3.实时记录交接的进展情况,及时沟通和解决问题;
4.协同完成项目交接文档的整理和归档。
3. 交接后跟踪阶段
交接完成后,需要进行跟踪和评估工作:
•对交接过程进行总结和评估,发现不足并提出改进建议;
•确保新负责人合理分配资源,继续项目的顺利进行;
•定期追踪项目进展,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
三、关键要素
在工程项目交接管理中,以下几个要素尤为关键:
•沟通协调能力:顺利的项目交接离不开良好的沟通和协调;
•逻辑思维能力:制定交接计划和解决问题需要思维清晰;
•细心耐心态度:整理文档和记录过程需要细心耐心。
四、总结
建立完喫的工程项目交接管理制度对于项目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
通过规范流程、完善管理,能够提高项目交接的效率和质量,保证项
目的顺利交接和延续。
工程移交生产管理制度
工程移交生产管理制度工程移交是指将项目研发、工程建设等阶段完成后的工程项目,交接至正式的生产运营管理部门。
为了保证项目移交过程的顺利进行和生产运营的高效率,需要建立一套科学、规范、高效的工程移交生产管理制度。
下面是一份针对该制度的文稿。
一、制度目的为了规范工程移交,确保工程投产达到预期效益,充分利用生产设施和人力资源,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保证质量。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涉及工程移交的阶段,包括工程试运行、正式运行期、运营管理等环节。
三、制度内容3.1 工程验收制度(1)建立标准的验收标准和验收流程,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验收计划;(2)开展资料、设备、工器具、质量等方面的验收,以确保该项目的顺利交付;(3)进行现场验收,包括各项设备设施的运行、调试、安全等方面的检查,确保安全环保。
3.2 公司技术标准制度(1)建立标准的技术标准,以确保产品达到规定的性能要求;(2)制定标准的设备操作规程,使设备的维护保养流程和操作规范化。
3.3 人员培训制度(1)对新投入的员工开展技术培训、安全培训和质量意识培训等;(2)制定员工评估标准,及时掌握员工的学习和工作情况。
3.4 安全责任制度(1)公司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使安全生产成为全员的工作职责;(2)建立安全责任制度,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防护工作得以落实。
3.5 质量管理制度(1)建立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以便对项目质量进行全面掌控;(2)制定质量控制标准,包括从材料采购、立项、设计、施工等各个环节,对质量和效益严格进行管理。
3.6 维护保养制度(1)制定维护保养制度,包括定期检查设备运行情况、设备的维护措施和操作规程等;(2)建立维护保养考核制度,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四、工程移交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1)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实施标准和时间计划;(2)确定责任人,明确人员职责和权利;(3)制定检查和考核制度,加强监督管理;(4)不断完善制度,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工程项目交接移交管理规定
工程工程交接移交管理规定一、工程档案资料归档责任划分1、工程准备资料〔包括开发报建、招投标资料等〕,由各经办部门直接向监察室归档。
2、工程监理资料主要由监理单位负责编制并归档。
工程监理资料由具有工程监理职责工程部形成的,监理工程师将监理过程资料在三天内,其它监理资料在阶段性工程完成后统一移交工程部资料。
已委托监理单位的工程监理资料,由委托监理单位形成、编制、保管,待该工程完成后统一移交工程部资料室,工程部资料员对监理资料的形成进展监视和检查。
3、工程施工资料,主要由工程部监视控制,施工单位进展具体编制、收集、整理,并在每项分部工程完成后,一个月内统一移交工程部资料室。
4、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由工程部组织,施工单位进展验收资料编制、收集并按规定移交给工程部汇总,由工程部牵头,施工单位配合报送城建档案馆。
5、工程结算资料,主要由施工单位及承包单位按照集团公司工程结算目录进展收集整理,经工程部审核,报工程主管领导审批,加盖工程部公章,提交给预决算部,由预决算部门在结算完毕后定期向监察室归档。
二、工程部资料员日常保管的资料1、监理规划、细那么及旁站方案:工程开工后,经工程部负责人审核,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加盖监理公司公章,10天内交工程部资料室存档。
2、工程开工报告及开工令:在工程开工3日内,由监理工程师向工程部资料室归档。
3、分包单位资质报验:分包单位进场10天内将单位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责任单位公章后,提交工程部资料室存档。
分包单位主要包括建立单位、监理单位、〔主体〕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材料检测单位、桩根底施工单位、装修单位〔包含铝合金门窗〕、防水施工单位、电梯施工单位、消防施工单位、道路施工单位、园林绿化施工单位等。
4、监理日志:原那么上要求监理工程师每写完一本监理日志应于当天上交工程部资料室或监理公司资料员归档。
5、监理月报、总结:监理工程师每月底将监理月报表报工程部〔或监理单位工程〕负责人审批后盖章,向工程部〔或监理单位〕资料员移交存档,资料员需检查监理月报是否规X及符合要求。
单位公司企业房地产工程交接验收管理制度
单位公司企业房地产工程交接验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单位公司企业房地产工程的交接验收工作,保障工程质量和进度,确保工程按时按质完成,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交付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制定,并根据单位公司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完善。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单位公司企业内所有的房地产工程交接验收工作,包括新建工程、扩建工程、改建工程等。
第三条管理原则房地产工程交接验收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规范性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标准进行交接验收工作,严格依照文件和规程履行各项手续。
2.公平原则:公正、公平地对待各方利益相关方,不得偏袒一方,保障各方利益。
3.安全性原则:确保交接验收工作过程中的安全,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防范事故发生。
4.有效性原则:高效、有序地进行交接验收工作,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
第二章交接验收程序第四条提交申请施工单位在完成工程后,须向项目经理或造价员提交交接验收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和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竣工报告、验收报告等。
第五条审查材料项目经理或造价员应当对提交的交接验收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和竣工报告的准确性、工程质量等。
第六条现场勘察根据交接验收申请的验收时间安排,项目经理或造价员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勘察,并填写勘察报告。
第七条召开交接验收会议根据现场勘察情况,项目经理或造价员应组织召开交接验收会议,邀请参与方进行工程交接验收。
第八条缺陷整改如果在交接验收过程中发现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或缺陷,项目经理或造价员应当指出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整改完毕后,项目经理或造价员再次组织现场验收。
第九条确认验收结果经过交接验收会议和现场勘察,参与方应签署交接验收结果书,并进行案卷的整理和归档。
第十条劳务分包管理如有劳务分包的情况,劳务分包方须向施工单位提供分包工程的交接验收材料,并参与交接验收会议和现场勘察,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劳务分包费的结算。
工程交接制度
工程交接制度一、总则为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提高工程管理效率,规范工程交接程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管理实际需要,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交接工作,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维修等工程。
二、工程交接的组织与管理1. 工程交接工作由项目法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负责组织,项目管理机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方共同参与。
2. 项目法人应根据工程进度,提前制定工程交接计划,明确交接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等。
3. 项目管理机构应负责工程交接的准备工作,包括整理工程资料、验收工程质量、清点工程物资等。
4. 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建设的各项任务,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5.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
三、工程交接的具体程序1. 工程预验收项目法人组织项目管理机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进行工程预验收,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预验收合格的工程,方可进入交接程序。
2. 工程资料交接项目管理机构应将工程设计文件、施工记录、验收报告、工程结算等资料整理齐全,交给项目法人。
项目法人对资料进行审查,确保资料完整、真实、准确。
3. 工程质量交接项目管理机构应组织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监理单位应提供检测意见。
项目法人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工程,施工单位应负责整改。
4. 工程物资交接项目管理机构应清点工程物资,包括设备、材料、工具等,形成清单,交给项目法人。
项目法人对物资进行验收,确保物资数量、质量符合要求。
5. 工程费用交接项目管理机构应向项目法人提交工程结算报告,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和实际工程量进行费用结算。
6. 工程交接手续项目法人、项目管理机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方签订工程交接证书,明确各方在工程交接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四、工程交接后的管理1. 项目法人应按照工程交接证书的约定,对工程进行运行和管理。
2. 项目管理机构应协助项目法人进行工程运行和管理,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项目施工移交生产验收管理办法
1.目的为明晰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技改、大修等施工后移交生产验收管理流程,确保项目施工和营运有效衔接;明确验收过程及移交生产后各相关方职责,确保移交生产验收组织有序,验收过程发现缺陷得到有效整改落实,移交生产营运后设备满足生产运行条件,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设备设施新建、改扩建、技改、大修工程项目移交生产验收管理和控制。
本制度不适用于竣工验收,不适用于突发事件控险抢修验收。
3.职责3.1 工程管理部门(1)新建、扩建、技改、大修等工程项目移交生产营运部门前的全过程管理,负责移交生产前的各项中间验收,负责落实移交生产验收过程中发现遗留问题的处理。
(2)监督检查施工、监理单位共同进行燃气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变更、签证等,移交生产验收前负责提交上述资料。
(3)针对遗留事项、质量缺陷等,在不影响生产运行前提下,办理质量让步放行手续及相关备案手续。
(4)依据工程管理及质量控制计划,实时协调生产运营相关人员提前介入设备安装、调试、隐蔽工程中间验收等工作。
(5)提交设备设施移交生产营运的相关工艺技术资料及相关工程质量报告。
(6)组织必要的安全生产技术交底。
3.2生产运营单位(1)组织依规编写移交生产验收方案。
(2)主持管辖范围内燃气设备设施移交生产验收工作。
(3)配合项目工程管理部门对设备设施移交生产验收后遗留缺陷及保质期内发生的缺陷整改工作,协调办理工作票等相关事宜。
(4)设备设施移交生产验收相关工艺技术资料的接受、整理、归档等。
(5)通过移交生产验收后的设备设施纳入日常生产运营管理。
3.3 安全与技术管理部门(1)移交生产验收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技术指导、让步放行的审核等。
(2)根据验收工作需求和安排,参加项目验收。
(3)结合实际检查生产营运单位的生产许可条件等。
4.工作程序4.1验收组织4.1.1 以下范围内的移交生产验收工作由调度中心组织,集团分管生产副总经理主持。
项目单位分管生产副总经理及工程管理、市场发展、生产营运、安技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以及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参加验收。
工程移交生产管理制度(2篇)
工程移交生产管理制度是指在工程项目完成后,将工程交接给生产部门进行后续的运营和管理的一系列规定和要求。
以下是一份可能的工程移交生产管理制度的内容:1. 移交报告:在工程移交时,由工程项目负责人向生产部门提交详细的移交报告,包括工程项目的概况、设计图纸和技术文件、施工过程的记录、验收报告等。
2. 资料整理:工程项目负责人需对所有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和归档,确保生产部门能够迅速获取到所需的资料。
3. 设备检验:对工程中安装的设备进行检验,并向生产部门提供设备的技术参数、使用说明和维护保养手册,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并能够进行及时维修。
4. 安全培训:工程项目负责人将进行安全培训,向生产部门介绍工程项目的安全注意事项、应急处理措施等,确保生产部门员工能够正确使用设备和遵守安全规定。
5. 运营计划制定:生产部门根据工程项目的移交报告和资料,制定详细的运营计划,包括人力资源安排、生产进度安排、质量控制措施等。
6. 运行监督:生产部门将对工程移交过来的设备和系统进行运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和反馈,并进行定期的巡检和维护。
7. 质量管理:生产部门负责对工程移交过来的产品进行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在生产过程中及时发现和修正质量问题,确保生产的产品符合要求。
8. 数据分析和改进:生产部门将对工程项目的运营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估,找出问题和改进的方向,并及时提出改进措施。
9. 合作协调:工程项目负责人和生产部门需进行密切的合作和协调,共同解决工程移交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生产部门能够顺利接管工程项目。
以上是一份可能的工程移交生产管理制度的内容,具体的制度和要求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补充。
工程移交生产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公司的发展需要,为了规范工程项目的移交流程,提升工程项目的移交效率和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工程项目的移交过程,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项目、施工项目、设备项目等。
第三条工程项目的移交应严格遵循本制度的规定,以确保信息的准确传递、工作的高效执行、风险的有效管控。
工程移交生产管理制度
工程移交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移交的流程,保证工程的顺利过渡和生产的正常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移交的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方、工程监理方、工程验收方等。
第三条工程移交是指施工方将已完工的工程移交给监理方或业主方,以便进行后续的生产管理和使用。
第四条工程移交应遵循合理、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移交过程的合法性和效率性。
第五条工程移交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移交方案和移交文件,确保各方能够清晰理解和执行。
第六条工程移交的目标是实现工程的顺利过渡和正常运营,维护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工程移交的流程第七条工程移交的流程包括:准备阶段、制定移交方案、移交准备、移交文件编制、移交执行、移交验收。
第八条准备阶段包括评估工程移交的可行性、确定移交的时间和方式等。
第九条制定移交方案应明确工程移交的具体内容、流程和责任,协调各方的合作,提前解决可能存在的问题。
第十条移交准备包括对工程的检查和整理,确保工程的完好无损,消除隐患。
第十一条移交文件编制包括移交报告、移交清单、工程资料等,应根据工程的特点和要求进行详细记录和归档。
第十二条移交执行阶段包括工程设备的交接,移交文件的提交,相关方的接收和确认。
第十三条移交验收阶段包括移交方和接收方共同进行工程的验收,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符合要求。
第三章工程移交的责任和义务第十四条施工方的责任和义务包括:按照施工合同的要求完成工程施工,提供工程相关的资料和清单,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十五条监理方的责任和义务包括:监督施工方的工程施工质量和进度,协调各方的合作,提供工程移交的相应文件和清单。
第十六条业主方的责任和义务包括:提供工程的设计文件和计划,协调施工方和监理方的合作,确保工程能够按时完成和移交。
第十七条工程移交涉及方的权利和利益应得到保护,各方应按照合同和法律的规定履行相关的义务和责任。
第十八条工程移交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和纠纷应通过协商和调解的方式解决,如不能解决应提请相关机构进行仲裁或诉讼。
项目交接管理制度
项目交接管理制度一、项目交接管理制度的背景为了规范和规范项目交接的工作流程,提高项目质量和效率,我公司制定了项目交接管理制度。
这个制度是为了确保项目在交接过程中能够顺利进行,保证交接工作的高效和有序进行。
二、项目交接管理的目的1. 确保项目交接的风险和问题尽可能的被发现和解决,减少交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矛盾和异议。
2. 为了保证项目交接的高效性,规定交接的时间节点和工作内容。
使交接工作有条理和计划性进行。
3. 明确交接方的责任和义务,并监督其履行,确保交接过程中的公平和公正。
4. 为了规范交接的程序和流程,为交接的各方提供依据和参考。
三、项目交接管理的主体1. 交接方2. 接手方3. 项目交接管理者四、项目交接管理的流程1. 项目准备阶段(1)交接方需要对项目进行清晰的总结和归档,明确项目的各项内容和进度。
(2)对接手方进行培训和指导,让其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
(3)制定项目交接计划,约定交接的时间和方式。
2. 项目交接阶段(1)交接方将项目的资料和文档交接给接手方,确认交接的内容。
(2)接手方对交接的内容进行审核和验收,确认交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如有发现问题或遗漏,及时向交接管理者反馈,并协商解决方式。
3. 项目交接后期(1)交接管理者对项目交接的整个过程进行监督和评价,发现问题,及时予以解决。
(2)确认项目的交接工作已经完成,将项目进行档案存储。
五、项目交接管理的责任1. 交接方的责任(1)对项目的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清算。
(2)对接手方进行培训和指导。
(3)确保交接的内容准确和完整。
2. 接手方的责任(1)对交接的内容进行审核和验收。
(2)如发现问题或遗漏,及时向交接管理者反馈。
确保交接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 交接管理者的责任(1)监督和指导项目的交接工作,确保交接工作顺利进行。
(2)对交接的内容进行审核和评价,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六、项目交接管理制度的执行1. 建立项目交接管理档案,做好项目的交接材料和文档。
工程公司交接管理制度
工程公司交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工程公司的交接管理工作,保证交接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工程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交接管理工作。
第三条【内容定义】工程公司的交接管理是指在项目、业务、岗位等发生变动时,由接收方负责接替相应职责及权责,并确保业务连续性和工作正常运转的过程。
第四条【原则和要求】工程公司的交接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各项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实现工作目标。
第二章交接管理程序第五条【交接申请】1. 当项目、业务、岗位等发生变动时,原负责人应向上级主管提交交接申请。
2. 交接申请应包括交接原因、交接内容、交接时间和相关资料等内容。
第六条【接收方确认】1. 上级主管接收交接申请后,应指定接收方,并要求接收方确认。
2. 接收方应及时确认交接申请,并准备开始接手相关工作。
第七条【交接准备】1. 接收方在确认交接申请后,应做交接准备工作,包括对相关业务、项目、岗位进行了解和培训。
2. 原负责人应为接收方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指导,协助接手相关工作。
第八条【交接过程】1. 在交接过程中,原负责人和接收方应密切配合,确保业务的持续性和流畅性。
2. 接收方应做好交接记录,包括交接时间、内容、问题和解决方案等。
第九条【交接验收】1. 原负责人完成交接后,应向上级主管提交交接验收申请。
2. 上级主管组织相关人员对交接情况进行验收,并评估交接工作的结果。
第十条【交接总结】1. 验收合格后,上级主管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交接总结,并提出改进建议。
2. 交接总结报告应包括交接工作的过程、效果及改进措施等内容。
第三章交接管理责任第十一条【原负责人责任】1. 原负责人应认真履行交接职责,确保交接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原负责人要在交接过程中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指导,协助接收方顺利接手。
第十二条【接收方责任】1. 接收方应积极配合原负责人完成交接工作,确保业务的连续性和流畅性。
工程项目交接移交管理规定
工程项目交接移交管理规定一、工程档案资料归档责任划分1、工程准备资料(包括开发报建、招投标资料等),由各经办部门直接向监察室归档。
2、工程监理资料主要由监理单位负责编制并归档。
工程监理资料由具有工程监理职责工程部形成的,监理工程师将监理过程资料在三天内,其它监理资料在阶段性工程完成后统一移交工程部资料。
已委托监理单位的工程监理资料,由委托监理单位形成、编制、保管,待该工程完成后统一移交工程部资料室,工程部资料员对监理资料的形成进行监督和检查。
3、工程施工资料,主要由工程部监督控制,施工单位进行具体编制、收集、整理,并在每项分部工程完成后,一个月内统一移交工程部资料室。
4、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由工程部组织,施工单位进行验收资料编制、收集并按规定移交给工程部汇总,由工程部牵头,施工单位配合报送城建档案馆。
5、工程结算资料,主要由施工单位及承包单位按照集团公司工程结算目录进行收集整理,经工程部审核,报工程主管领导审批,加盖工程部公章,提交给预决算部,由预决算部门在结算完毕后定期向监察室归档。
二、工程部资料员日常保管的资料1、监理规划、细则及旁站方案:工程开工后,经工程部负责人审核,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加盖监理公司公章,10天内交工程部资料室存档。
2、工程开工报告及开工令:在工程开工3日内,由监理工程师向工程部资料室归档。
3、分包单位资质报验:分包单位进场10天内将单位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责任单位公章后,提交工程部资料室存档。
分包单位主要包括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主体)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材料检测单位、桩基础施工单位、装修单位(包含铝合金门窗)、防水施工单位、电梯施工单位、消防施工单位、道路施工单位、园林绿化施工单位等。
4、监理日志:原则上要求监理工程师每写完一本监理日志应于当天上交工程部资料室或监理公司资料员归档。
5、监理月报、总结:监理工程师每月底将监理月报表报工程部(或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批后盖章,向工程部(或监理单位)资料员移交存档,资料员需检查监理月报是否规范及符合要求。
工程移交生产管理制度
工程移交生产管理制度1.引言工程移交是建设工程项目结束时,将工程交由运营单位进行运营管理的过程。
在这一过程中,需要对建设过程中的资料、设备、物资等进行核验、审批,以确保工程移交后的顺利运行。
为了确保移交过程的顺利进行和后续运营管理的有序开展,需要制定相应的工程移交生产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建设工程项目的移交过程,包括工程资料的核验、工程设备和物资的验收、资料齐全性的审核等过程,涉及到的相关人员、部门和单位均应执行该制度。
3 .管理要求3.1 工程移交前的准备工作3.1.1 制定移交计划移交计划是移交管理的重要依据和指导方针。
移交管理部门应在项目结束阶段尽早组织编制移交计划,明确移交的工作内容、标准要求和时间进度,并按照计划有组织地推进移交工作。
3.1.2工程资料的整理和归档移交单位应在移交前对建设工程项目的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和归档。
资料整理应包括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资料、施工图纸、施工计划、工程验收资料和质量验收资料等。
归档工作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确保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3.2工程移交的程序和要求3.2.1工程资料的核验和验收移交管理部门应组织专业人员对工程资料进行检查、核验和评估验收。
资料核验包括资料完整性、准确性和规范性的审核,验收依据是相关技术标准、工程规范和验收标准等规定。
资料审核和评估验收的结果应予以记录,以便后续管理和备案。
3.2.2工程设备和物资的验收移交管理部门应对移交的工程设备和物资进行验收。
验收内容包括设备、物资的品质、数量、型号、规格、技术指标等方面。
验收应按照验收规程和标准,验收结果应以书面报告形式通知移交单位和接收单位。
3.2.3工程移交资料的审核移交管理部门应开展工程移交资料审核工作。
资料审核的内容包括移交资料的制作、内容、总量和格式标准等方面,审核结果应予以备案和记录。
3.3工程移交的意义和目的3.3.1工程移交的意义工程移交是工程项目建设和运营周期中重要的过程。
工程项目交接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交接管理制度一、总则随着企业经营的不断发展,工程项目交接在企业运营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工程项目交接的顺利进行,实现信息的有效传递和无缝衔接,制定本工程项目交接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工程项目交接管理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有的工程项目交接活动。
三、基本原则1.规范性:工程项目交接必须按照制定的程序进行,确保无差错地完成交接。
2.公平性:工程项目交接应公平公正,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
3.透明性:工程项目交接的过程应具有透明度,各方交付和接收工程项目时应清晰明了地记录和呈现相关信息。
4.及时性:工程项目交接应按照计划时间及时完成,确保后续工作的顺利进行。
5.效率性:工程项目交接应高效有序,避免因交接不畅造成的浪费和延误。
四、工程项目交接的流程1.交接前准备(1)项目筹备阶段:明确交接的目标、要求和内容。
确定项目交接的责任方和具体职责。
(2)项目准备阶段:组织相关人员编制交接计划,明确各方的交接时间和地点。
(3)资料整理阶段:责任方整理相关的文件资料、工程档案和技术资料,并编制清单。
2.交接过程(1)交接会议:双方确定交接的时间和地点,组织交接会议,明确各自的职责和工作内容。
(2)资料核对:交接双方对资料进行核对,确认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交接现场:对交接的现场进行巡视,确保设备的安全和工程的顺利进行。
(4)工程评估: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评估,记录工程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5)交接验收:交接双方进行最后的验收,确认项目交接的成功,并签署交接文件。
3.交接后处理(1)交接文件归档:将交接过程中生成的相关文件进行整理、归档,留取备查。
(2)事后梳理:交接双方进行事后经验总结和评估,提出有关改进的建议。
(3)交接人员清退:完成工程项目交接后,交接人员从项目中正式退出。
五、工程项目交接的责任方1.交接发起方:负责发起项目交接流程,组织相关人员编制交接计划,主导交接过程的顺利进行。
工程移交生产管理制度范本(2篇)
工程移交生产管理制度范本工程移交是指将一个工程项目从开发或建设阶段移交给生产管理阶段,这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对于项目的顺利运行和项目质量的保证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工程移交过程的规范性和高效性,需要建立一套科学的工程移交生产管理制度。
以下是一个工程移交生产管理制度的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工程移交生产管理,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移交生产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移交生产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科学管理、规范运作。
第四条工程移交生产管理的总体要求是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保证质量、确保进度。
第五条工程移交生产管理的基本职责分工是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管理,生产部门负责运营管理。
第六条工程移交生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制定工作计划、组织执行、监督检查、总结经验。
第七条工程移交生产管理的原则是明确责任、科学决策、合理安排、严格把关。
第八条工程移交生产管理的监督和检查主要由质量监督部门负责。
第二章工程移交准备阶段第九条工程移交准备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制定移交计划、组织调研、评估风险。
第十条工程移交准备阶段应制定详细的移交计划,包括工作内容、工作流程、时间节点等。
第十一条工程移交准备阶段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研,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和可能存在的问题。
第十二条工程移交准备阶段应评估工程项目的风险,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第十三条工程移交准备阶段应召开会议,调动各方力量,确立各项工作任务和责任。
第三章工程移交实施阶段第十四条工程移交实施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执行移交计划、组织培训、进行验收。
第十五条工程移交实施阶段应按照移交计划的要求,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第十六条工程移交实施阶段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工作人员熟悉操作流程和安全规范。
第十七条工程移交实施阶段应进行初步验收,检查工程项目的可行性和质量情况。
第十八条工程移交实施阶段应召开移交会议,总结经验,完善工作细节,确保顺利移交。
第四章工程移交后的生产管理第十九条工程移交后的生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实施生产计划、组织生产、监督生产。
2019年某公司建设项目投产交接管理规定
建设项目投产交接管理规定1 目的为了规范公司新建、改扩建项目及纳入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更新改造项目投产交接管理,制定本规定。
2 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新建、改扩建项目及纳入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更新改造项目的投产交接管理。
3 术语和定义3.1 投产交接本规定所称的投产交接是指工程项目建设达到国家相关法规、标准和股份公司项目投产交接管理规定,符合投产条件,工程项目管理权从建设方转移到运营方的活动过程。
4 职责4.1 规划计划处4.1.1 核实交接条件完成情况;4.1.2 组织投产交接仪式;4.1.3 监督、指导项目管理机构向运行单位进行实物交接、资料交接、遗留问题交接和运行管理权交接。
4.2 生产运行处4.2.1 负责投产交接期间的调度运行;4.2.2 在投产交接后接收运行(调度)管理权。
4.3 所属各单位4.3.1 进行实物交接、资料交接、遗留问题交接和运行管理权交接;4.3.2 在交接后进行运行(调度)管理。
4.4 项目管理机构4.4.1 向规划计划处提出投产交接申请;4.4.2 组织向运行单位进行实物交接、资料交接、遗留问题交接和运行管理权交接。
5 管理内容5.1 交接必备条件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规定及《天然气与管道分公司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要求。
5.2 交接程序5.2.1 项目管理机构在新建工程经过72小时正常试运转后,认为达到了投产交接标准,向公司提交交接申请。
5.2.2 项目管理机构向规划计划处上报的申请至少包括自查预验收报告,明确交接时间、项目内容及相关的资料等。
5.2.3 在正式交接前,规划计划处组织生产运行处、项目管理机构和运行单位等进行交接前检查,检查后形成正式报告,包括《投产条件检查报告》、《整改情况报告》等。
5.2.4 交接中的争议事项,由公司主管领导进行裁定。
5.3 投产交接内容5.3.1 投产交接内容包括实物交接、资料交接、遗留问题交接和运行管理权交接。
5.3.2 实物交接及验收5.3.2.1 项目管理机构在新建工程项目交接前,应汇总设备材料表、备品备件清单,作为实物点验交接的前提。
项目立项和工作交接管理制度
项目立项和工作交接管理规定校对:印数: 6 份一、总则1、目的为了保证公司项目工作的规范运作,快速有效地达到预期的项目目标,规范公司项目启动及工作交接程序,特制定本管理规定.2、适用范围公司各部门及项目组。
3、工作职责3。
1总经理负责建立项目评估小组、任命项目经理并监督项目交接执行。
3。
2项目评估小组负责对项目的前期立项进行评估,负责对项目达到的成果进行验证。
3.3按照项目负责制,项目经理负责搭建项目组,并领导开展项目工作.3.4项目组成员按照项目工作要求,按时完成下达的工作内容,并向项目经理汇报。
3。
5财务部为项目组的重要成员,负责项目中所有财务数据的核算和提报。
3。
6保证执行部经理为项目实施监督方,按项目文件进行检查,具有奖罚权。
二、项目立项4、项目起源4。
1项目发起:公司内部所有经理级(含主持工作人员)以上人员都可以发起项目,提出项目建议给直接上级和总经理.总经理同意项目发起内容后,进入项目立项阶段。
发起阶段可以只有简单的项目思路和分析。
4.2项目立项由总经理指定立项负责人,立项负责人负责项目立项的全部工作。
除了需要对项目的基本信息进行提报外,还需要有对项目的效果分析报告。
立项报告需要经由部门意见审批、相关部门意见审批、财务部经理审批、财务总监审批、总经理审批之后,纳入项目评估小组的评估过程。
4.3项目评估项目评估小组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对《××项目立项报告书》进行评估。
通过调研评估项目的投入产出比及效果分析,以及项目周期等内容,由项目评估小组组长形成《项目评估报告》。
对项目的启动做出正式结论。
评估结束后,由总经理任命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负责组建项目组。
5、项目启动5.1项目章程公司每个项目都需要建立相应的项目章程,需要包括项目描述,项目组职责,包括组长职责与组员职责,以及相应的处罚奖励权.通过项目章程指导和约束管理整个项目的运作。
由项目经理牵头制定项目管理章程,发送给总经理、总经理秘书、保证执行部经理和项目组全体成员.5.2项目启动会议每个项目在启动时,均需要举行项目启动会议,由项目组长组织召开,总经理列席参加或派人参加.会议议程包括:项目介绍、发起人对项目的描述、项目需求和背景、项目目标或者目的、项目范围、角色和职责、下一步的工作安排、问题及下发相关资料.5.3 WBS(工作分解结构)工作表通过WBS工作表,明确项目中具体的工作内容,以及相关工作项目之间的结构关系。
工程项目交接管理制度
工程交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物业管理,维护业主、非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物业是指已建成并竣工验收合格后,可投入使用的各类建筑物及其配套设施。
第三条交接验收主要进行以主体工程和配套设施满足安全要求和使用功能为主要内容的验收,并包括物业公司接管验收和业主验收两个方面。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开发范围内所有竣工项目的交接验收。
第二章职责第五条工程管理部负责提供交接验收的全部技术资料,并记录和处置交接验收中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事宜。
第六条营销管理部负责确认物业是否满足销售合同要求及客户的特别要求和本公司的对外承诺。
第七条设计部负责确认物业是否符合设计规范、验收标准。
第八条物业部负责物业管理公司的选择、委托及组织物业的交接和验收。
第九条投资控制部负责招标的组织和合同的审查、管理。
第十条物业公司负责接管后的物业管理。
第三章物业公司接管验收第十一条已建成并竣工验收合格后的物业,可由公司物业部管理,也可委托专业物业公司管理。
第十二条如委托专业物业公司管理,则由物业部按《合格供方考察评价选择办法》对相关物业公司进行考察、评价、选择和报批。
第十三条符合招标条件的,按《招标管理办法》执行,并按《合同管理办法》签订承包合同。
第十四条选定的物业公司应积极做好物业的前期介入工作,选派业务熟练的管理、技术人员进驻现场,参与规划设计,从物业管理角度提出相应要求,并详细了解施工情况。
第十五条交接验收必须具备的条件:1、建设工程全部施工完毕,并经竣工验收合格。
2、供电、采暖、天然气、给排水、卫生、道路、通讯、网络、有线电视、消防、安全、智能监控、电梯等设备和设施正常运行,并办理完开户、验收、使用等合法手续。
3、房屋幢、户编号经有关部门确认。
4、交接资料齐全完备,符合归档要求(资料明细见附录1)。
第十六条由工程管理部以书面形式,对物业交接验收提出申请。
第十七条由物业部或所委托的物业公司对交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和全部交接资料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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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投产交接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新建、改扩建项目及纳入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更新改造项目投产交接管理,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新建、改扩建项目及纳入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更新改造项目的投产交接管理。
3 术语和定义
3.1 投产交接
本规定所称的投产交接是指工程项目建设达到国家相关法规、标准和股份公司项目投产交接管理规定,符合投产条件,工程项目管理权从建设方转移到运营方的活动过程。
4 职责
4.1 规划计划处
4.1.1 核实交接条件完成情况;
4.1.2 组织投产交接仪式;
4.1.3 监督、指导项目管理机构向运行单位进行实物交接、资料交接、遗留问题交接和运行管理权交接。
4.2 生产运行处
4.2.1 负责投产交接期间的调度运行;
4.2.2 在投产交接后接收运行(调度)管理权。
4.3 所属各单位
4.3.1 进行实物交接、资料交接、遗留问题交接和运行管理权交接;
4.3.2 在交接后进行运行(调度)管理。
4.4 项目管理机构
4.4.1 向规划计划处提出投产交接申请;
4.4.2 组织向运行单位进行实物交接、资料交接、遗留问题交接和运行管理权交接。
5 管理内容
5.1 交接必备条件
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规定及《天然气与管道分公司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要求。
5.2 交接程序
5.2.1 项目管理机构在新建工程经过72小时正常试运转后,认为达到了投产交接标准,向公司提交交接申请。
5.2.2 项目管理机构向规划计划处上报的申请至少包括自查预验收报告,明确交接时间、项目内容及相关的资料等。
5.2.3 在正式交接前,规划计划处组织生产运行处、项目管理机构和运行单位等进行交接前检查,检查后形成正式报告,包括《投产条件检查报告》、《整改
情况报告》等。
5.2.4 交接中的争议事项,由公司主管领导进行裁定。
5.3 投产交接内容
5.3.1 投产交接内容包括实物交接、资料交接、遗留问题交接和运行管理权交接。
5.3.2 实物交接及验收
5.3.2.1 项目管理机构在新建工程项目交接前,应汇总设备材料表、备品备件清单,作为实物点验交接的前提。
5.3.2.2 实物及系统的交接应按照设计及相应规范要求完成安装、调试工作,取得相应校验证书,各项预验收合格,资料准备齐全。
5.3.2.3 由项目管理机构与运行单位对交付试运行的实物逐项进行点验交接,重点关注实物的性能是否达到设计标准、实物是否完好。
经双方核实无误后在交付明细表上签字盖章,作为双方实物移交的依据。
5.3.2.4 备品备件和为生产准备用的工器具在工程交接前交付运行单位,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5.3.2.5 备用设备、机组应逐台启运,正常运行72小时后移交。
5.3.2.6 对不影响投产的尾工工程、附属工程、新增工程,由项目管理机构组织与运行单位签订安全施工协议,遵守运行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避免施工对投产管道(设施)运行安全造成影响。
5.3.3 资料交接
5.3.3.1 在正式交接前应完成以下资料的移交:
a) 可行性研究报告、各类专项评价、规划(土地)许可、核准手续、初步设计、设备技术规格书及有关部门的批复文件;
b) 施工图、工艺控制原则、自动化控制逻辑图、站场所有设备清单、技术规格书、验收交接单、操作说明、安装图等。
5.3.3.2 工程存档资料移交按照《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5.3.3 遗留问题交接
5.3.3.1 遗留问题由项目管理机构与运行单位在交接前进行汇总,形成遗留问题清单。
5.3.3.2 交接期间,运行单位与项目管理机构对问题进行现场核实,列出消项清单,制定整改计划,双方签字确认。
5.3.4 运行管理权交接
投产期间的责任主体为项目管理机构,经72小时试运转正常运行后,规划计划处组织项目管理机构与运行单位进行运行(调度)管理权移交,并签订正式交接协议。
5.4 注意事项
5.4.1 实物交付后其管理职责由项目管理机构转为运行单位。
5.4.2 交接中的所有事项,项目管理机构与运行单位都应有书面记录,形成书面文件,存档备案。
6 流程
无
7 相关文件
7.1 相关的公司体系文件
7.1.1 《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
7.2 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依据性文件
7.2.1 《天然气与管道分公司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8 记录
8.1 投产条件检查报告
8.2 整改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