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传播法考试重点概述
新闻传播法教程 考试重点
名词解释(5‘×5个1、新闻传播法:广义上来讲是我国法律体系中所有适用于新闻传播活动的规定,包括宪法、民商法、行政法等各个法律部门中所有适用于新闻传播活动的法律文件条款。
是跨越多个部门具有多种法源的许多法律规范的集合体。
狭义上来说是指规范新闻传播活动和新闻事业的专门性法律,如“新闻法”、“报刊法”、“广播电视法”等。
2、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3、煽动危害国家:包括五项罪名,一是煽动分裂国家罪,二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三是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四是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五是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
4、表达权(不一定是名词解释):表达权的核心是一项政治权利,公民运用出版物新闻媒介行驶表达权属于出版自由的范畴。
5、著作权:即版权,是指公民、法人依照法律规定对于自己的科学或文学、艺术等作品享有的专有权利,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有独创性和可复制性。
简答题(8‘×5个知情权里的积极自由和消极自由分别是什么?消极权力是指对自然存在的信息,公民可以自由地寻求、获取,国家、社会、他人只是承担了(消极的)不予干预、妨碍的义务、积极权利是指有关信息本来是应当让公众知悉的,但是现在它被控制在特定单位或人士手里,知情权必须借助他们的积极行为才能实现。
新闻法制建设的难点?1 法的刚性和意识形态的弹性矛盾;2 新闻媒介社会控制功能与表达功能的矛盾3 权利的普遍性和权力的等级性矛盾;4 法的稳定性和舆论导向的随机性的矛盾5 随即调控和依法行政的矛盾新闻侵权的要素、表现形式?要素以及表现形式 1 侵权言论已经发表 2言论有侵害他人人格权的违法性质 3 言路具有特定指向 4 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著作权合理使用的原则?1 为学习、研究和教学科研目的而使用;2 为新闻传播而使用;3 其他公益使用;4 免费表演;5 特定群体使用论述题(15‘+20’如何避免新闻审判:1 变以侦查破案为中心为以审判为中心;2 变单向度宣传为中立平衡报道;3 变激情诉求为理性讨论党的纪律和新闻舆论监督的关系(法律、纪律和道德)?1 新闻舆论监督必须在共产党领导下展开和进行2新闻舆论监督不近视新闻媒介的重要功能而且是党和政府推动和改进工作的重要手段,所以需要党和各级组织的重视和支持3 要注重社会效果,把握舆论监督的正确导向。
期末重点传播法
1.新闻传播法的法理基本精神:保障新闻自由〔言论出版自由、表达自由与新闻自由的关系〕如何保障:保障新闻传播自由、限制滥用新闻传播自由如何限制:内容限制;内容限制的标准〔明显而即刻危险原则;时间、地点、方式限制〕限制方式〔事前限制、事后追惩〕2.表达自由的价值1、寻求真理的手段2、保障社会成员参与国家决策的方法、维护稳定与变化平衡的手段3.新闻权利体系创办新闻媒介权新闻采访权传播权报道权和批评权知情权消息来源XX权更正权和答辩权表达自由权名词解释新闻传播法国家秘密按"XX法"第二条的定义,"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国家秘密应具备三个要件:1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
2 依照法律规定的一定程序加以确定,而不应由任何个人或组织任意确定。
3 在某一个确定的时间内只能限于一定范围的人员知道。
邪教"冒用XX、气功或者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
淫秽出版物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XX的诲淫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与其它淫秽物品淫秽出版物是指在整体上宣扬淫秽行为,具有下列内容之一,挑动人们的信誉,足以导致普通人腐化堕落,而又没有艺术价值或各学价值的出版物。
其他淫秽物品:包括具体描述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XX的诲淫性地视频文件、音频文件、电子刊物、图片、文章、短信息等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电子信息和声讯台语音信息。
司法独立新闻审判“新闻审判〞〔trial by newspaper〕、"媒介审判" 〔trial by media 〕,原初是西方新闻传播法中的一个概念,意指新闻报道超越法律规定,干预、影响审判独立和公正的现象,一些国家通过法律或者新闻职业道德规范来禁止和防范这类行为。
新闻传播学概论考点
名词解释:1.新闻(定义):新闻是高度组织化的传播者向社会公众报道事实新近变动状态的信息。
(第一章:新闻的界定和类型P13)2.硬新闻(概念):硬新闻也被成为纯新闻,是指“对已发生的或24小时内被发现的当前公众关注的事件的报道”,尤其是对直接关系到人的生存利益、题材重大、影响深远的事件的及时报道,其特点是时效性强、制作严谨规范。
软新闻(概念):软新闻是指那些时效性不强而人情味浓厚、容易激发阅读视听的兴趣的新闻。
(第一章:新闻的界定和类型P43)3.新闻信息守门人(概念):新闻传播者是指专门从事新闻传播活动的组织机构及其从业人员。
(第二章:新闻传播者P51)4.组织报道(概念):组织报道,首先是指编辑部通过对报道方案的设计,在报道的主要内容范围、报道重点、报道过程、发稿计划、版面地位和版面形式、报道人员等方面做出具体细致的安排。
调控报道(概念):调控报道是指在报道进行过程中随时根据客观条件的变化调整报道计划,控制报道进展,以达到最好的报道效果。
(第三章:新闻的采访、写作与编辑P124,125)5.稿件处理:包括组稿、选稿、改稿。
组稿(意思):编辑根据拟订的选题计划与发稿意图以及读者对象,物色作者撰写相应的稿件,这就是组稿。
选稿(意思):新闻编辑每天要从众多的新闻稿中挑选出具有新闻价值、符合编辑部制定的编辑方针的新闻稿件,对新闻稿件作出第一次评价。
改稿(意思):面对已经决定留用的新闻稿件,新闻编辑进一步的工作是对稿件进行必要的修改,去芜存菁、修正润饰、琢玉成器,从而保证新闻传播的高品质。
工作包括:立主脑、校差错、修饰辞章。
(第三章:新闻的采访、写作与编辑P126)6.三个原则(新闻传播的基本原则):真实性原则、客观性原则、时效性原则。
真实性原则(含义):新闻要求的真实是以事实的真实为基础和参照标准,新闻报道对事实的反映必须符合事实的实际状况,是把“全部叙述都建立在事实的基础上”的。
客观性原则(含义):新闻客观性原则是指新闻传播者在新闻传播活动中要尊重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事实世界的外部实在性,竭力按照事物本来的面目进行报道,避免在新闻报道中直接、公开地表达新闻传播者自身的观点和倾向。
新闻传播法教程(魏永征)笔记,重点。
新闻传播法教程(魏永征)笔记,重点。
导论:第一节:基本概念一.法法:由国家创制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普遍适用的行为规范体系。
法律:在我国,就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法律体系:一个国家,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以宪法为基础,各个不同法律部门组成一个门类齐全,结构严谨,内容和谐,形式完整的有机整体,称之为法律体系。
二.新闻传播法三.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法的主要内容就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含义:1.任何权利主体在享有某一权利的时候,必须同时承担一定的义务2.任何权利主体的法定义务,对它在法律关系上对应的主体来说,就是法定义务。
公法和司法:公法包含:宪法,行政法,刑法调整的法律关系表现形式: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司法包含:民法,商法调整的法律关系表现形式:平等,自愿,公平,一方不能强制另一方。
新闻传播活动法律关系中既有公法关系,又有司法关系,有时还会发生重合和交叉(eg:公民通过媒介批评政府官员引起的名誉纠纷)第三节:我国新闻法的渊源我国法律渊源:宪法,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法律,我国参加或与外国缔结的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等。
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经过特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是制定普通法律的法律基础,是我国法律体系的基石。
(当然也是新闻传播法的基石)法律:在我国,法律特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分为基本法律和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法律一律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公布。
基本法律包括: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和其他调整社会生活中重大社会关系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的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
三组最重要的基本法:《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和《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和《行政许可法》刑法:规定犯罪和刑罚。
新闻传播法规期末考试大纲
名称解释1、新闻传播法规:是指由国家制定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体现这一国家的传统阶级意志的,用于调整人们在新闻传播活动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狭义的新闻传播法:是指专门适用于新闻传播活动的一部法律。
3、新闻传播法规的渊源:即新闻传播法规的各种表现形式,主要有法律、判例、习惯和条约等。
4、新闻传播法制:是指新闻传播法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5、媒介审判:所谓媒介审判,是指新闻传播媒体在报道消息、评论是非时,超越司法程序,抢先对涉案人员作出定性、定罪、定刑及胜诉或败诉等结论,造成破坏司法原则的后果。
媒介审判具有两大负面影响:(1)亵渎了法制原则。
(2)导致新闻传播媒体角色错位。
6、煽动,即煽惑,鼓动。
是指通过语言、文字公然宣传,或借助于广播、影视、戏剧、书画等方式鼓吹自己的观点,以达到其非法的目的。
7、依照法定程序确定:是指国家赋予一定管理职权的单位,根据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对该事项才能作为国家秘密受国家有关法规的认可和保护,特殊情况下,需经有关保密工作部门审定后,确定为密或非密以及属于何种密级。
8、所谓保密工作,就是从国家安全和利益出发,将国家秘密控制在一定范围和时间内,防止被非法泄露和利用,使其自身价值得到充分有效地实现所采取的一切必要的手段和措施。
简而言之,是指与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密切相关的保守国家秘密的一切活动。
9、所谓泄密: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
10、窃取:是指使用秘密手段盗窃属于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资料或物品的行为。
11、刺探:是通过各种渠道、使用各种手段,非法探知国家秘密或者情报资料的行为。
12、收买:是指用金钱、色情和其他物质利益等手段向掌握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人员获取国家秘密或者情报资料或者物品的行为。
13、非法提供:是指国家秘密持有者或知悉者非法出卖、制服、告知其他不应知悉该项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人的行为。
新闻法重点复习
新闻传播法:广义:就是调整新闻传播活动中各种社会关系,保障新闻传播活动中的公法人的有关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狭义:指规范新闻传播活动和新闻事业的专门性的法律。
我国法律的渊源:宪法、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我国参加或与外国缔结的国际条例和国际惯例等。
行政法规作为新闻传播法的渊源有三种类型:1.管理各类传播媒介的专门行政法规。
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2.对新闻传播活动中的某一具体事项进行单项管理的行政法规。
例:《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出版活动的通知》3.其他行政法规中与新闻传播活动有关的规定。
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新闻传播法与新闻职业道德的关系:治理国家,法治和德治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规范新闻传播活动,也要法和道德并重。
首先是内容上互相吸收。
大多数法律规范都是从道德规范中提炼出来的,而法律规范一经确立又补充和发展了道德规范。
其次是职能上互相补充。
一是法律在总体上只能涉及人们的外部行为,而不能调整人的思想活动,而道德可以作用于思想意识领域;二是法律只能调整人们的部分行为,违法和犯罪行为都有一定的构成,对有些不利于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行为,但并没有构成违法犯罪,就有靠道德来予以劝阻和谴责;三是法律的作用主要在于禁止那些具有社会危害的行为,若有发生既予以制裁,而道德除了禁止还有发扬。
第三是实践上互相促进。
道德需要法律提出一个起码的评价标准和一个基本的保障机制,法律需要道德促进整个社会对于法律规定的行为规范达到普遍的共识和信仰。
我国新闻事业和新闻传播活动的根本方针:为人民服务和为社会主义服务。
对出版内容的约束和管理实行追惩和预防相结合。
预防制:就是出版物内容的事先检查制,即出版物出版前,由政府专门机构对出版物内容进行审查,以决定出版,不出版或者是删改后出版。
追惩制:就是政府对出版物内容事先不作检查,出版后如发现违法内容依法惩处。
《新闻传播法》
《新闻传播法教程》复习资料整理2012/12/1名词解释:【法律】广义的法律是指由国家创制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普遍适用的行为规范体系。
它体现了统治阶级的意志,是确认、保护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工具。
狭义的法律,在我国就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的各类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其效力和地位低于宪法和法律,但在我国法律体系中也有重要的地位,是我国法的渊源之一。
行政法规必须由国务院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
行政法规作为新闻传播法的渊源有三种类型:一是管理各类传播媒介的专门行政法规;二是对新闻传播活动中的某一具体事项进行单项管理的行政法规;三是其他行政法规中与新闻传播活动有关的规定。
【新闻传播法】广义是指我国法律体系中所有适用于新闻传播活动的规定,包括宪法、民商法、刑法等各个法律部门中所有适用于新闻传播活动的法律文件的条款。
狭义的是指规范新闻传播活动和新闻事业的专门性法律,如“新闻法”、“报刊法”、“广播电视法”等。
【纪律】纪律是政党、政府和各种社会组织约束自身成员的强制性的行为规范。
在新闻传播活动中,主要是共产党的纪律和新闻单位内部的纪律。
共产党的许多规定,如在政治上同中央保持一致、党报不得批评同级党委等,都属于纪律。
【表达权】学术上早就把言论、出版自由等归结为“表达权”的概念。
《宪法》中属于表达权范畴的公民权利还有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公民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的权利,第四十七条规定的公民进行科学研究、文艺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与表达权有密切联系的还有《宪法》第四十条规定的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权利。
由于新闻传播的影响力,通过新闻媒介发表意见、传播信息成为行使表达权最重要的方式。
(根据以上内容,自己归纳整理,书本上没有明确的表述)【知情权】“寻求、获取和传递信息的自由”。
新闻道德法规考试重点(名词解释和主要理论、观点)
新闻道德法规一、名词解释1、什么是法治?指依法治国,即依照体现人民意志和社会发展规律的法律治理国家(即“人治”),要求国家的政治、经济运作和社会各方面的活动都要依照法律进行,而不受任何个人意志的干预、阻碍或破坏。
2、人格权:是人身权的一种。
指公民本身固有的权利,包括生命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和名誉权。
3、人身权:是以公民人身不能分离,而又不直接与经济利益相联系的权利。
分为人格权、身份权。
4、新闻法制:是指新闻传播法的规范化与制度化。
新闻传播法制的定义,就是掌握着国家政权的社会集团将本集团的意志以国家意志的形式出现,通过国家机关制定的调节新闻传播活动中各种关系的法律与制度的总和。
5、大陆法系:又称民法系,罗马-日耳曼法系,成文法系。
是欧洲大陆大部分国家从19世纪初以罗马法为基础建立起来的,以1804年《法国民法典》和1890《德国民法典》为代表的法律制度。
其中《德国民法典》为社会主义国家产生了明显的影响。
6、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7、外国短期采访记者:6个月8、外国常驻记者:是指由外国新闻机构派驻中国6个月以上,从事新闻采访报道业务的职业记者。
9、新闻统制:就是在“党化新闻界”、“以党治报”为出发点,根据各种新闻法令和条例建立各种新闻检查制度和各种新闻检查机构,对新闻传播业进行严格控制。
“新闻统制”实际上就是“新闻控制”。
10、新闻侵权:也称新闻侵权,是指新闻媒体和新闻采写者利用新闻媒体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造成不法侵害的行为。
11、国家安全:指作为政治权利组织的国家机器所建立的社会制度的生存与发展的保障。
包括国家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以及相关的国家政权、社会制度和国家机关的安全。
12、记者站(考):是新闻机构根据新闻采访业务的需要,在其登记地以外地区设立的从事采访、组稿、通联等新闻业务的派出机构。
新闻传播学概论考点
新闻传播学概论名词解释:1.新闻(定义):新闻是高度组织化的传播者向社会公众报道事实新近变动状态的信息。
(第一章:新闻的界定和类型P13)2.硬新闻(概念):硬新闻也被成为纯新闻,是指“对已发生的或24小时内被发现的当前公众关注的事件的报道”,尤其是对直接关系到人的生存利益、题材重大、影响深远的事件的及时报道,其特点是时效性强、制作严谨规范。
软新闻(概念):软新闻是指那些时效性不强而人情味浓厚、容易激发阅读视听的兴趣的新闻。
(第一章:新闻的界定和类型P43)3.新闻信息守门人(概念):新闻传播者是指专门从事新闻传播活动的组织机构及其从业人员。
(第二章:新闻传播者P51)4.组织报道(概念):组织报道,首先是指编辑部通过对报道方案的设计,在报道的主要内容范围、报道重点、报道过程、发稿计划、版面地位和版面形式、报道人员等方面做出具体细致的安排。
调控报道(概念):调控报道是指在报道进行过程中随时根据客观条件的变化调整报道计划,控制报道进展,以达到最好的报道效果。
(第三章:新闻的采访、写作与编辑P124,125)5.稿件处理:包括组稿、选稿、改稿。
组稿(意思):编辑根据拟订的选题计划与发稿意图以及读者对象,物色作者撰写相应的稿件,这就是组稿。
选稿(意思):新闻编辑每天要从众多的新闻稿中挑选出具有新闻价值、符合编辑部制定的编辑方针的新闻稿件,对新闻稿件作出第一次评价。
改稿(意思):面对已经决定留用的新闻稿件,新闻编辑进一步的工作是对稿件进行必要的修改,去芜存菁、修正润饰、琢玉成器,从而保证新闻传播的高品质。
工作包括:立主脑、校差错、修饰辞章。
(第三章:新闻的采访、写作与编辑P126)6.三个原则(新闻传播的基本原则):真实性原则、客观性原则、时效性原则。
真实性原则(含义):新闻要求的真实是以事实的真实为基础和参照标准,新闻报道对事实的反映必须符合事实的实际状况,是把“全部叙述都建立在事实的基础上”的。
客观性原则(含义):新闻客观性原则是指新闻传播者在新闻传播活动中要尊重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事实世界的外部实在性,竭力按照事物本来的面目进行报道,避免在新闻报道中直接、公开地表达新闻传播者自身的观点和倾向。
新闻职业道德与法规考试要点
第一章新闻传播法规概念:广义的新闻传播法,是指由国家制定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体现这一国家的统治阶级意志的,用于调整人们在新闻传播活动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狭义的新闻传播法,是指专门使用于新闻传播活动的一部法律。
新闻传播法律关系的主体:在新闻传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或组织。
主要包括:1、新闻传播媒体2、记者、编辑等新闻传播从业者3、政府、公民、法人和社会团体、群众团体新闻传播法律关系的客体:指在新闻传播活动中新闻传播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物、新闻行为和智力成果三种。
第二章国家秘密:是关系到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可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国家秘密的范围包括:1、国家事务中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国家建设和武装力量中的秘密事项。
3、外间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
5、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
6、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7、其他经国家保密工作部门确定应当保守的国家秘密事项侵害隐私的抗辩原则:1、公共利益原则2、社会知名人士与公众兴趣原则3、政府官员克减隐私原则4、权利人同意原则5、是指不可辨认原则新闻传播与司法的关系1、新闻传播与司法的一致性2、新闻传播与司法的矛盾性3、新闻传播媒体监督司法的必要性媒介审判:是指新闻传播媒体在报道消息、评论是非时,超越司法程序,抢先对涉案人员作出定性、定罪、定刑以及胜诉或败诉等结论,造成破坏司法原则的后果。
媒介审判具有两大负面影响:1)亵渎了法治原则2)导致新闻传播媒体角色错位第三章批准登记制:是我国新闻传播事业实行行政管理的重要手段外国常住记者:是指由外国新闻机构派驻中国6个月以上,从事新闻采访报道业务的职业记者。
设立电台、电视台主体资格的确认,是运作秩序管理的首要环节。
记者站:是新闻机构根据新闻采访业务的需要,在其登记地区设立的从事采访、组稿、通联等新闻业务的派出机构。
新闻法复习资料
判断题:2分*6=12分问答题:6分*4=24分论述题:12分*2=24分案例分析题:16分+24分=40分主要内容第一章新闻传播法的基本理论新闻传播法调整新闻传播活动中的各种社会关系,保障新闻传播活动中公民,法人的有关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新闻传播法律关系是指新闻传播法所确认和调整的在新闻传播活动过程中参与者各方所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主体是指在新闻传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或组织。
包括:新闻传播媒体,新闻传播从业者(各环节所有人员),政府公民法人社会团体群众团体。
客体是指新闻传播活动中新闻传播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物,新闻行为和智力成果三种。
新闻传播法的渊源新闻传播法规的各种表现形式,主要有法律,判例,习惯和条约等。
在我国,新闻传播法规的渊源主要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法规法律解释国际条约与协定等。
第三章宪法规范采访权:新闻工作者的权利:我国新闻工作者关于自身权利多认为是采访权,报道权,批评权,和评论权是公民行使表达权和知情权的一种具体形式。
新闻采访权是指新闻工作者采集新闻素材获取新闻信息的权利。
记者的采访权是公众知情权的延伸,正确理解记者是人民的代言人。
1、在公共场所的采访权利。
2、对负有特定的信息公开义务的主体的采访权利。
3、约定权利知情权:潜在权利合法进行隐性采访:隐性采访又称秘密采访,暗访或偷拍偷录,是新闻记者在未被采访对象感知的情况下运用照相机摄像机或录音机等工具对其活动进行拍照摄像,或对其谈话进行录音而获取的新闻事实行为。
隐形采访的特征:记者不公开其身份或者公开身份不道出采访原因;采访是在采访对象不知晓的情况下进行的;采访事先未征得采访对象的同意。
暗访分为介入式采访和非介入式采访。
非介入式是指:记者不显露自己的身份以旁观者眼光没有干预介入时间的发生发展过程而获得的新闻信息。
介入式采访指:记者假冒各种身份与事件人进行交往活动如何合法进行隐性采访:出于维护公共利益的目的、在公开采访遇到阻力时使用、规避法律风险(摄录场合不违法,公共场合,自由场合)摄录内容真实(不剪裁不断章取义)编织身份不违法(不许伪装成人大代表公务员政协委员)行为不违法(不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商业秘密不侵犯个人隐私不引诱或参与犯罪)第四章新闻传播与国家安全、社会秩序新闻传播活动危及国家安全主要有两种情况:煽动危害国家安全---煽动罪泄露、非法获取、向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泄密罪禁止煽动危害国家的言论。
新闻传播法规要点
新闻传播法规要点新闻传播法规第二章我国新闻传播法制内容概要1.报刊管理:国家新闻出版社总署以及地方各级新闻出版社行政管理机关2.报刊年检制度:新闻出版社管理部门对报刊进行阶段性监督管理的有效方法。
3.我国法律禁止传播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包括:a散布谣言;宣传邪教;b宣扬色情、淫秽;c渲染暴力、凶杀;4.侮辱定义:丑化他人形象的情绪而贬损人格、降低他人尊严的行为。
5.传媒侵犯隐私权的构成要件A,侵害隐私权行为的存在B,受害者可以被指认,C,导致损害结果D,行为的主观过错或过失6.侵害隐私的原则A,公共利益原则B,社会知名人士与公共兴趣原则C,政府官员克诚隐私原则D,权利人同意原则E,使之不可辨认原则7.著作权与邻接权的不同点著作权邻接权主体创作者传播者客体原创作品传播作品内容人身权、财产权派生出来的传播者的权利前提符合法定条件就受以著作权及对作品著作权保护的再利用为前提8.媒介审判:新闻传播媒体在报道消息、评论是非时,超越司法程序,抢先对涉案人员做出定性、定罪、定刑、以及胜诉或败诉等结论,造成破坏司法原则的后果。
第三章新闻传媒体的行政管理1.记者站四点原则性规定记者站不是独立机构,不具法人资格,不得再设立分支机构不得从事经营活动,应接受当地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出版非正式报纸的报社,不得设立记者站或其他类似机构2.出版文摘或新闻信息类报纸的报社不设立记者站,下属的子报报社不再设站。
第四章新闻、广告等各类信息的发布1.重大政务新闻;党和政府的重大政策、决定;重要文件;重要会议新闻;中央领导人的重要活动;中央领导人同外宾会见,会谈时发表的涉及国内国际重大问题的谈话;重要人事任免;领导人去世;2.设立新闻发言人的目的加强同国外驻京记者或临时来访记者的联系,向他们提供中国情况,阐明中国的立场、方针、政策并解答他们提出的问题,以扭转西方媒体多年来丑化、歪曲中国形象的行为,树立、维护社会主义中国的形象,增进世界人民对中国的了解。
新闻法复习重点
新闻法重点一、新闻法的概念和特征广义:调整新闻传播活动各种社会关系,保障新闻传播活动中的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法人的有关合法权益的总称。
狭义:指规范新闻传播活动和新闻事业的专门性的法律,如“新闻法”、“报刊法”、“广播电视法”等。
我国目前没有狭义上的新闻传播法,但有广义上的新闻传播法。
新闻法的特征新闻法调整法律关系的广泛性,内容的复杂性。
二、我国新闻传播法的基本原则及渊源基本原则:1、言论出版自由原则2、“两个服务”方向的原则(为人民服务原则和为社会主义服务原则)3、国家发展与行政管理的原则渊源:1、宪法第22条第35条(言论自由)第41条(舆论监督)第47条(从业)2、法律法律特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分为基本法律和基本法律意外的其他法律。
《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和《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处罚法》《防震减定法》《证券法》《气象法》等。
3、行政法规是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的各类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4、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按法定程序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5、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6、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法规7、同外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中与新闻传播活动有关内容三、中国古代新闻法特征①只讲人治,不讲法治②只准办官报,不准办民报③刑事化的新闻统制制度④只有禁止性规定,没有授权性规定四、危害国家安全的宣传煽动行为煽动定义:为了达到犯罪的目的,以书面,口头或者是其他形式,向不特定人或者是多数人实施宣传鼓动行为,使其产生犯罪的决意,或者是刺激,主张其已经产生的犯罪决意。
煽动特点:1、表达方式的非理性:浮夸,情绪性,蛊惑性;2、内容的非事实性:虚张声势,夸大其词;3、表现形式的公开性:直接面对公众,公开散布;4、目的的反常性:希望激起他人的狂热,不同于“书生空论”。
新闻系传播学重点考试内容
简答题:1、人类传播史上的五次革命:语言的产生文字的发明印刷术的发明无线电的发明计算机的发明2、“炉边谈话”----1932年,在美国经济萧条时期罗斯福就任美国总统,为恢复民众的信心,争取民众的支持,1933年罗斯福在总统办公室的壁炉旁以聊天的形式发表了多次广播演讲.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炉边谈话”.罗斯福利用“炉边谈话”实现了他的政治主张,广播也借助“炉边谈话”展示了自身的魅力,提高了广播在公众心中的地位.罗斯福是“炉边谈话”的主角3、“珠江模式”1986年12月15日,中国大陆第一个专业广播电台-珠江经济广播电台开播.它采用主持人中心制、节目板块制、开通热线直播。
其做法拓展了广播媒介的功能与发展空间,带动了全国广播新闻事业的整体性结构性改革。
专家将珠江台的做法称为“珠江模式”。
4、《60分钟》开创了电视新闻杂志的新的理念《60分钟》的特点:①结构形态上呈板块式结构②节目内容上呈现深度报道特征③在报道形式上呈现的是一种故事化的叙事方式④明星主持人的优秀表现彰显了节目的魅力5、电视有声语言的作用(重点探讨解说词):①揭示主题,阐明意义②补充画面的不足③揭示人物的内心活动④画龙点睛的升华画面内容⑤对画面形象起显影和放大作用⑤转场起纽带作用6、电视画面的特性:连续性再现性现场性选择性多义性(单个画面含义的不确定性,既为画面传播信息提供了途径,同时也为歪曲事实打开了方便之门.)7、电视画面的传播功能:纪实传播形象传播(有较强的感染力)直接传播8、广播电视采访的特殊性(人本化的采访方式):人本化的采访方式:在电视采访中,人不仅是采访的直接手段,也构成了采访的内容.具体表现是:①.记者与被采访对象之间的交流直接构成采访内容.②.记者的言行举止乃至服饰都会对传播效果产生影响.③.记者在新闻现场中的表现及其对现场的驾御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传播的成败.9、广播电视的功能:新闻传播舆论宣传信息服务文化娱乐10、广播电视的任务:经济建设文化建设思想建设政治建设11、存在三种不同模式的广播电视体制:.国家经营型公共机构经营型私营商业型12、节目音乐的作用:①通过节目配乐,强化内容的情感、情绪力度,烘托气氛②作为编辑手段,凸显、整合节目,创造蒙太奇效果③作为节目的声音标志④作为节目的间隔或过渡⑥填充时间空档13、实况音响的作用:①增强报道的真切感和说服力②具有一定的叙述作用③增强节目的感染力④构成音响蒙太奇14、采访前的准备工作:①选题就是从纷繁复杂的新闻信息中选择出有传播价值的对象,然后加以报道的过程.②确定选题的标准(电视新闻):(新闻价值五大要素5W)+现场性具体可感性(形象性)15、微观策划的内容:①加强预见②对现场提问、现场播报、现场述评要有充分的准备③确定摄制组对采访现场的介入方式④人、财、物等方面的准备16、突发事件如何采访?①第一时间赶到现场②拍摄好新闻现场③尽可能对新闻事实做现场报道④采访当事人⑤尽快发稿17、几种特殊的采访方式:隐性采访组织拍摄真实再现隐性采访18、隐性采访需要注意的事项:①采用隐性采访应该具备强烈的法制意识②禁区:.国家机密未成年人犯罪个人隐私商业秘密隐性采访③在报道中要体现人文关怀④记者要注意保护自己和设备⑤隐性采访最好与公安、工商、海关等执法部门配合19、补拍的局限性:①补拍的场景再逼真、效果再好,也不等同于真实的第一次.第一次中曾出现的细节、情感、氛围等永远不可能再②对补拍的依赖会使记者逐渐丧失敏锐、快捷的品质3.补拍会削弱新闻的真实性.有时还会使观众产生误解.20、摆拍的历史及存在原因:①一些记者对新闻理论了解不够,对新闻真实性原则认识不深,不具备基本的新闻真实理念②采访的基本功不到位,记者不会用“心”去采访③责任心不强,急功近利是一些记者依赖摆拍的主要原因④对新闻娱乐化的过度追求,怂恿了一些记者为追求所谓的理想化效果而不惜摆拍造假21、摆拍的负面影响:①违背了新闻的真实性原则②摆拍不利于提高记者的观察力,不利于培养记者的新闻敏感③摆拍使采访对象及观众失去信任,降低新闻的公信力22、记者出镜的作用:①记者带领观众亲临现场,增强新闻报道的可信度②使现场的信息更加条理化、秩序化③搜集摄像机不能直接记录的信息23、提问的氛围①把设备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②记者自身的状态是确定提问氛围的先决条件.③为采访对象进行因人而异的细节设计24、设计细节的作用:①消除他的紧张感陌生感②拉近与采访对象的距离③激发他的情感④勾起他的回忆25、寻找与采访对象的情感联系的纽带可以通过以下方法实现:①以采访对象的个人爱好为突破口②以采访对象的某种经历入手③从作者的采访表白入手26、提问的方式方法①正问法也叫开门见山法,就是记者直截了当的从正面提出问题,让采访对象清楚的知道回答的内容②反问法即从相反的方面提出问题,迫使采访对象作出回答27、现场述评的内容:①播报新闻导语②介绍新闻由头③记者选择现场感比较强的新闻事实进行解说式介绍④记者将采访现场的所见所闻直接告诉观众,形成直播状态⑤总结报道内容,为追踪报道打下伏笔⑥现场评论发表见解28、电视消息的导语:电视消息经常使用的导语形式有概括式导语、描写式导语、议论式导语、提问式导语和引导式导语等。
新闻传播学高考知识点归纳
新闻传播学高考知识点归纳在新闻传播学这个领域里,有着许多重要的知识点需要我们去了解和掌握。
无论是对于考试还是对于今后的工作实践来说,这些知识点都是非常重要的。
在本文中,我将对新闻传播学高考知识点进行归纳和总结,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帮助。
新闻传播学是一门研究传媒与社会相互关系的学科,它包括了新闻的起源、新闻的内容和形式、新闻的传播方式等各个方面。
下面,我将分别从这些方面对高考中可能出现的知识点进行归纳。
首先,我们来看新闻的起源。
在考试中,可能会涉及到对于新闻的定义以及新闻的起源和发展等问题。
新闻的定义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来理解,可以是一种信息的传递方式,也可以是一种社会的组织形式。
而新闻的起源可以追溯到人类社会的早期,当时人们通过口述将一些重要的信息传达给其他人,这就是最早的新闻形式。
接下来,我们来看新闻的内容和形式。
新闻的内容主要包括了时事新闻、社会新闻、经济新闻、文化新闻等不同领域的信息。
而新闻的形式则包括了新闻报道、新闻评论、特写报道、专题报道等不同的形式。
在考试中,可能会涉及到对于新闻内容和形式的识别和评价等问题。
在新闻的传播方面,考试中也可能会涉及到不同的传播方式和传播途径。
新闻传播的方式主要有传统媒体传播和新媒体传播两种方式。
传统媒体包括报纸、广播、电视等,而新媒体则包括互联网、微信、微博等。
在考试中,可能会要求分析不同媒体对于新闻传播的影响和作用。
此外,新闻传播学还涉及到新闻报道的原则和技巧等问题。
在新闻报道中,要遵循客观、真实、公正、准确的原则,避免夸大事实和捏造事实等行为。
同时,还需要掌握一些报道的技巧,如采访技巧、写作技巧等,以提高报道的质量和效果。
最后,新闻传播学还涉及到媒体与社会的关系。
媒体在社会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它可以传递信息、引导舆论、塑造价值观等。
但同时,媒体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如媒体的商业化、媒体的权威性等。
在考试中,可能会要求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和评价。
总之,新闻传播学是一门非常重要的学科,它涉及到广泛的内容和领域。
新闻法考点整理
1.法法是由国家创制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普遍适用的行为规范体系。
法律法律的概念同法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广义的法律与法同义。
狭义的法律,在我国就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法律是法的主要表现形式。
法源2. 新闻传播法的渊源宪法;法律;行政法;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香港、澳门回归祖国建立特别行政区以后,根据基本法的规定,当地大多数法律继续有效,特区立法机构还根据形势的发展制定新的法规,这些法规中涉及新闻传播的内容也属于我国新闻传播法的一部分;我国同外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中与新闻传播活动有关的内容。
(方便理解:广义上的新闻传播法,指的是我国法律体系中所适用于新闻传播活动的规定,包括宪法、民商法、刑法等各个法律部门中所有适用于新闻传播活动的法律文件的条款,这个意义上的新闻传播法,就不是单一的法律文件,也不是某一个法律部门,它具有广泛的渊源,是跨越多个法律部门、涉及多种法律文件的许多法律规范的集合体。
)各种法的渊源的效力比较宪法和基本法律、法律是我国法的主要渊源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和规章等,它们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要依次低于宪法和法律。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规章,都不能同宪法相抵触。
法律的效力高于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规章。
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法规、规章。
下位阶的法若与上位阶的法发生抵触,由有关机关依法予以改变或撤销。
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由有关机关依法作出裁决。
3. 我国新闻传播法的立法现状与存在问题4. 言论自由是指公民有发表意见、交流思想、抒发感情、传播信息、传授知识等而不受干涉的自由。
出版自由是指公民通过以印刷或其他复制手段制成的出版物公开表达和传播意见、思想、感情、信息、知识等的自由。
新闻自由言论、出版自由的原则贯彻于新闻传播活动中称为“新闻自由”。
按照就是“公约”表述的精神,新闻人人享有寻求、接受和传播新闻以及对新闻发表意见的自由。
新闻法制考试复习要点重点
我国新闻法制的特点:(1)新闻法属于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极强的意识形态色彩,必须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进行新闻传播活动。
(2)新闻法制渗透在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特别行政区法律法规中,表现为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文件,已基本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
(3)新闻法制对滥用新闻自由的法规比较详尽,而对保障新闻自由的法规相对不足。
(4)新闻法制与党的政策和新闻职业道德的关系十分密切,既要求严格的他律,也要求主动的自律,两者需要辩证地统一。
国家安全:一般是指作为政治权力组织的国家机器所建立的社会制度的生存与发展的保障,它包括国家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以及相关的国家政权、社会制度和国家机关的安全。
根据宪法第三十八条和《民法通例》中的规定,受到侵害的人有权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做适当的赔偿。
应用,案例1:某公司的专利权被另一个公司使用,向政府反映得不到解决,于是向报社反映,并表示如果解决问题将提供100万奖金。
①作为记者,是否要去采访?②如果去采访,该怎样采访才能公正、公平、合理。
③如果看到100万奖金?2武钢发言人白方咆哮女记者。
案例分析:首先对案例内容做一个简短的介绍,然后再分析。
林江到海关拍摄作品《跳帮》,辑私时情形,后被画册收录,被中国新闻用刊用作封面负面报道,林江向法院提出诉讼,法院认为,林江是《跳帮》的作者,依法存有该作品的著作权。
中国新闻社未经过林江许可,擅自使用图片,并配以不相符的文字,破坏了作品的完整性,歪曲了作品的内容,没有给作者署名,并多次在刊物广告页上使用。
中国新闻社侵犯了林江的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获得报酬的权利。
中国新闻社理后承担侵权责任,一个停止侵权行为,向林江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名词解释:1.新闻法制,是掌握国家政权的社会集团按照自己的利益和意志,通过政权机关建立起来的、用以调节在新闻传播活动中各种关系的法律制度。
2.新闻法律关系:是指新闻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在新闻传播活动过程中参与者各方所形成的新闻权利和新闻义务关系。
《新闻传播法教程》复习整理
《新闻传播法教程》复习整理:一、导论1,法的概念:法是由国家创制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普遍适用的行为规范的体系。
法体现了统治阶级的意志,是确认、保护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工具。
2,我国的政体: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3,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工人阶级领导下的人民意志的体现,是保障社会主义制度和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工具。
4,法律和法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广义的法律与法同义。
狭义的法律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指定的规范性文件。
法律是法的主要表现形式,法并不仅仅表现为法律。
在我国,具有“法”的性质的还有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种形式。
法的各种表现形式即是法源。
5,我国现有的7个法律部门:宪法与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6,新闻传播法:我国法律体系中所有适用于新闻传播活动的规定。
既不是单一的法律文件,也不是某一个法律部门,它跨越多个法律部门。
又叫领域法。
狭义的新闻传播法指的是规范新闻传播活动和事业的专门性法律。
7,法的基本特征:(1)法是行为规范。
(2)法是由国家创制的行为规范。
(3)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
(4)法具有普遍性8,法的主要内容:就是规定了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法律关系的主体,又叫权利主体或权利义务主体。
权利主体有:公民和一般法人、新闻单位、设立新闻单位的单位、国家机关。
法律关系的客体有:物、行为和与人身相联系的非物质财富。
新闻传播的法律关系最主要的客体就是新闻传播行为,其次是传播的信息和作品等精神产品。
9,权利是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的某种权益。
义务就是必须履行的某种责任。
10,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对立统一。
任何权利主体在享有某种权利的同时也承担相应的义务。
任何权利主体的法定权利,对它在法律关系上对应的主体来说,就是法定义务。
11,相对权和绝对权。
12,法律关系的分类:公法关系和私法关系13,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原则: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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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新闻传播法
广义:就是指我国法律体系中所有适用于新闻传播活动的规定,包括宪法、民商法、行政法等各个法律部门中所有适用于新闻传播活动的法律文件的条款。
狭义:就是指规范新闻传播活动和新闻传播行业的专门性的法律,如新闻法、报刊法、广播电视法等。
2.新闻传播法的渊源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香港、澳门回归后建立的特别行政区所根据的法律;我国同外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中与新闻传播活动有关的内容。
3.现行《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自由、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4.言论自由:是指公民有发表意见、交流思想、抒发感情、传播信息、传授知识等而不受干涉的自由。
5.出版自由:是指公民通过以印刷或其他复制手段制成的出版物公开表达和传播意见、思想、感情、信息、知识等自由。
6.新闻舆论监督制度
主要特点:共产党领导;党的各级组织重视和支持;注重社会效果;实事求是
7.煽动定义、特点、六项罪名
煽动是以口述、文字、影像、书画等方式,通过演讲或者借助书报刊、广播电视、电影和网络等媒体,对他人进行宣传、鼓动,意图使他人去实施某些破坏性活动。
特点:一是表述方式的非理性,就是使用情绪化的,蛊惑性的语言;二是内容的非事实性,虚张声势,夸大其事,攻其一点,不及其余,以及造谣诽谤;三是直接面向公众,即公然散布;四是具有破坏性行动的目的,就是希望及其他人反抗,采取某种损坏社会和他人的行动。
罪名:煽动分裂国家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
8.保密法鲜明体现了保密制度的中国特色。
9.什么是国家秘密
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的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10.《保密法》把国家秘密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11.新闻单位的保密制度
新闻出版保密审查制度;通过内部途径反映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制度;采访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的批准制度;新闻发布制度;
12.新闻审判
是指新闻媒介在报道正在审理的案件时超越法律规定,抢先对案
件作出判断,对涉案人员做出定性,定罪,定量服刑以及胜诉或者败诉等结论,侵犯人权,影响审判独立和公正现象。
13.媒介审判弊端
第一,不利于贯彻法治原则,损害程序正义;第二,影响司法公正,造成误判、错判;第三,不利于人民群众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第四,对新闻媒介造成不良影响甚至不利法律后果;第五,严重损害国家的法治形象
14.媒介审判的平衡
变以侦查破案为中心为以审判为中心;变单向度宣传为中立平衡报道;变激情诉求为理性讨论。
15.新闻审判特征
1.从发生的领域来看,多发在民愤极大的刑事案件,官民对立或者精英与草根的矛盾冲突事件
2.从主观动因看,在媒介审判中媒体和民众都自认为是出于正义的目的,为了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3.从表现方式看,主要表现在对案件做煽情式报道,或刻意渲染事实,甚至夸大或隐藏某些事实,或者对审判结果胡乱猜疑
4.从影响看,媒介审判对司法审判产生或多或少的干扰作用。
16.我国是世界上唯一把地震预报作为政府职责的并且制定法律、法规进行管理的国家。
17.按《气象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18.新闻侵权责任的构成
侵权言论已经发表;言论有侵害他人人格权的违法性质;言论具有特定指向;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19.什么是名誉权
就是公民、法人享有应该受到社会公正评价和要求他人不得非法损害这种公共评价的权利。
20.侵害名誉权的对象
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死者(死亡之后不再享有名誉权,但是死者的名誉在去世前名誉还有现实影响,其亲属应该享有)21.侵害名誉权方式
诽谤:陈述虚假事实;有关虚假事项涉及特定人的社会评价;严重失实或者基本内容失实
侮辱:暴力,言辞,不讲理,丑化
22.侵害名誉权的抗辩
言辞是真实的;言辞系针对事实而发表的意见;言辞所涉及乃无须核实的事实
23.什么是隐私权
就是个人有依照法律规定保护自己的隐私不受侵害的权利,包括公民对于自己与社会公共生活无关的私人事项和信息,有权要求他人
不打听、不搜集、不传播、不得任意干扰。
24.新闻侵害隐私权的方式
公布和宣扬隐私;侵入私人空间
25.侵害隐私权的抗辩
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当事人同意;隐私事实与当事人切割26.新闻媒体使用肖像权分析
广告使用;新闻报道使用
27.新闻报道对肖像合理使用的理由
公共利益需要;肖像人默示同意;肖像主题的淡化
28.其他使用(不利):配图、封面、非公共事务报道、非新闻报道使用
29.著作权
就是版权,是指公民、法人依照法律规定对于自己的科学或文字、艺术等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30.著作权客体
是指作者创作的以某种具体形式表现出来的额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两个特点:独创性、可以以某种形式固定)
31.财产权和人身权中的发表权的保护有一定期限为50年。
32.为什么时事新闻不受保护
时事新闻不具有著作权客体必须具有的独创性,时事新闻只是单纯对新闻事实的记录(不全)
33.合理使用著作权
在一定范围内,不经著作权人认可,不支付报酬,基于正当目的的而使用他人作品。
1.为学习,研究和教学科研目的的而使用;
2.为新闻传播而使用;
3.其他公益使用;
4.免费表演;
5.特定群体使用;
34.什么是特定许可使用
又称非自愿许可使用,是使用人根据著作权法规定的范围,可以不经作者同意而使用的作品,但必须向作者支付报酬。
35.目前规范出版活动最高位阶的法律文件是国务院与1997年公布、2001年和2011年两次修订的行政法规《出版管理条例》。
36.我国创办报刊一贯实行审查批准制
37.目前规范广播电视活动最高位阶的主要法律文件是国务院于1997年8月公布的行政规范《广播电视管理条例》负责全国广播电视管理工作的最后在2013年整合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38.县以上政府台体制:广播电台、电视台由县,不设区的市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设立。
39.对播放境外影视剧不得超过该频道当天影视剧的时间的25%,境外的电视节目不得超过15%,未经广电局批准,不得在黄金时段播放境外影视剧。
对广告限制是每套节目每小时商业广告播放时间不得超
过12分钟,每套节目每日的公益广告不得少于商业广告时长的3%。
40.开设直播节目,必须具备延时装置,储存电话等技术保障措施;具有较高政策水平,熟练掌握有关操作技能的相对固定的编播人员;电台、电视台的导演、导播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电话编辑、节目监制等编播人员必须具有中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有比较完善的节目操作程序的管理规定,有处理不测情况的应对方案。
41.目前互联网领域最高位阶的法律文件是全国人大常委会2000年《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和2012年《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以及《电子签名法》。
42.记者证由新闻出版总署依法统一印制并核发。
可以领取的人员除了遵守法律和职业道德条件外,必须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新闻采编从业资格,在新闻机构编制内从事新闻采编工作的人员,或者经新闻机构正式聘用的从事新闻采编岗位工作并且有一年以上的新闻采编工作经历人员。
43.新闻传播与司法的一致性与冲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