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治理套取骗取医保基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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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治理套取骗取医保基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整顿医疗秩序,遏制医疗服务行业不正之风,切实加强医保基金监管,有效维护和保障基金安全,促进我县医疗保险事业健康发展,县政府决定,自X年6月至9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治理套取骗取医保基金专项行动。
为确保专项行动有力有序推进,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X省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及《X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试行)》、《X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卫计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有关要求,严肃查处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问题,坚决纠正卫生行业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重点对全县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在医保领域套取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规套取骗取医保基金违法活动,严肃查处违规及不正当医疗服务行为,健全完善医
保监管体系,实现源头防范、流程治理、全程监管,切实保障医保基金安全,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
(一)检查范围
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民营医院。
(二)检查重点
1、严格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重点整治医疗服务中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治疗、不合理检查等损害群众利益的医疗行为;医疗服务中乱收费、巧立名目收费的行为;医疗服务中态度恶劣、推诿扯皮、吃拿卡要、刁难群众及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及诊疗服务中非法执业或违反操作规范的行为。
(县卫计局牵头,县人社局、食药监局、公安局、卫生监督所配合)
2、严肃查处定点医疗机构的违规行为。
重点查处超诊疗科目行医、超审批范围辅助检查、超审批床位办理住院、降低入院标准、门诊转住院;超标准加价、多计费、分解收费、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等违规收费;挂床住院、冒名住院、
虚假住院等违规住院,智能监控平台显示数据异常等现象;提供“四不要”条件住院(不要“门槛”费、不要住院费、不要接送费、不要吃饭费)。
(县人社局牵头,县卫计局、食药监局、公安局、卫生监督所配合)
3、严厉打击个人或团伙欺诈行为。
重点打击利用参保人员医保卡贩卖药品牟利,出借或冒用参保人员医保卡骗取医保基金,伪造证明材料骗取医保待遇,利用虚假发票骗取医保待遇,利用职务之便侵蚀医保基金等行为。
(县人社局牵头,县卫计局、食药监局、公安局、卫生监督所配合)
三、实施步骤
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扎实推进:
(一)宣传动员阶段(6月中旬—6月底)。
一是制定实施方案。
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牵头制定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明确职责分工、工作重点及措施,部署实施。
二是加强宣传动员。
通过网络、报刊、电视等形式对专项行动进行宣传和舆论引导,要组织学习《X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试行)》、《X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加强医疗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