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税制改革背景
从历史角度看分税制改革
从历史角度看分税制改革分税制改革是指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税收的分配关系改革。
在中国历史上,分税制改革经历了多次演变和调整,其背后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和重要的社会背景。
中国古代封建社会时期,财政主要依靠土地赋税,地方财政主要依赖地方土地赋税和各种禁、令、价税的征收。
税收是支撑政府运转的重要经济来源,也是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
但由于长期战乱和封建割据的影响,地方官员往往滥用权力,以权谋私,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这种情况在明代尤为严重,明代末年经过一系列分税制改革,明清之交官僚财政体系建立,为后来的分税制改革奠定了基础。
自清代以后,封建社会逐渐没落,近代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使得税制改革成为了对外开放和经济现代化的重要一环。
在清朝末年,西方列强以不平等条约割地赔款的方式给中国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压力,清政府不得不进行税制改革以调节财政收支。
戊戌变法时期,清政府试图改革税收制度,实行“一条鞭法”,即简化税种,统一征收,提高税收的稳定性和效率,但遭到了各方面的反对和阻碍,最终未能成功。
进入民国时期,分税制改革再次成为了推动中国现代化的重要动力。
北洋政府在税制改革方面进行了一系列尝试,如1915年的《地方税则》和1928年的《地方税务法》。
这些法律的实施,成功地加强了中央政府对地方财政的控制,提高了财政收入的稳定性和效率。
由于当时政权更替和混乱的社会背景,这些税制改革并没有实现全面的成功。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经济进一步发展,财政需求也不断增长。
在这一背景下,又出现了一系列重要的税制改革措施。
1980年代的“财政包干制”和1994年的“增值税改革”,改变了原有的税制模式,实现了中央和地方的财政权责划分和税收的分配关系调整。
这些改革措施的实施,成功地加强了中央和地方的合作与协调,促进了经济的快速增长。
分税制改革是中国历史发展的必然产物,也是经济社会进步的重要推动力。
通过分税制改革,政府能够更好地监管财政,提高税收收入的稳定性和效率,促进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九四年分税制改革的背景原因成效及问题
九四年分税制改革的背景原因成效及问题一、背景原因1.1 原有税制的弊端九四年,是我国经济改革开放进程中一个重要的节点。
当时我国的分税制度存在一些弊端,主要表现为中央财政过于集中,地方财政缺乏自主权;财政收入分配不合理,地方政府积极性不高;税收征收体系不完善,造成税收漏征和重复征税等问题。
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地方政府的发展和改革,需要进行改革。
1.2 经济发展需求九四年,我国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经济发展迫切需要新的财政体制来支持。
新的财政体制应当能够激发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增加地方政府的财政预算自主权,使得地方政府能够更好地开展投资、改革和创新。
1.3 国际经济环境的影响九四年,国际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我国也需要适应新的国际经济环境。
新的分税制改革应当能够推动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全球化进程,提高我国在国际金融和贸易市场上的竞争力。
二、成效2.1 增加地方政府的财政预算自主权九四年分税制改革后,地方政府的财政预算自主权得到大幅提升。
地方政府可以根据自身的经济发展需要,自主安排地方财政预算,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支出效益,更好地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和改革。
2.2 激发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分税制改革使得地方政府的税收收入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得到保障,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得到激发。
地方政府可以更好地开展基础设施建设、经济产业发展、公共服务改善等工作,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
三、问题3.1 地方政府财政管控能力不足九四年分税制改革后,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增加,预算自主权增强,但是地方政府的财政管控能力并未得到相应提升。
部分地方政府出现了过度支出、财政浪费等问题,导致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增加。
3.2 财政收支不平衡分税制改革后,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增加,但财政支出也相应增加,导致部分地方政府的财政收支出现不平衡的局面。
地方政府需要更加合理地安排财政预算,引导财政支出更加趋向于实体经济发展,避免对地方经济造成不必要的财政压力。
浅析分税制改革及其引致的地方财政问题
浅析分税制改革及其引致的地方财政问题前言分税制改革是中国税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出台是为了解决财政分权和财政管理问题。
分税制改革之后,国家与地方分别负责不同的税收征收工作,加强了地方财政收入的独立性,推动了财政体制的改革。
然而,分税制改革不仅给地方政府带来了新的机遇,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和挑战,本篇文章我们将浅析分税制改革及其引致的地方财政问题。
分税制改革分税制改革背景1994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布《关于深化国家财政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了分税制改革的方针。
根据方案,国税分中央和地方税两个部分,由中央征收一部分税款后再按一定比例分配给地方政府,地方政府还有自己的收入来源。
分税制改革的目的分税制改革是为了解决财政分权和财政管理问题。
它通过明确中央和地方税收职责,推进财政分权,加强地方财政收入的独立性,推动财政体制的改革。
同时,分税制改革还可以推动政府的财务公开,通过信息公开可以加强社会监督。
分税制改革的利弊分税制改革对于地方政府来说,既带来了机会,也带来了挑战。
利:1.地方财政更显独立。
由于税收、预算及政府支出管理等权限的下放,地方政府掌握了更多的财政自主权。
2.增强了地方政府的经济责任感。
在责任逐渐明确的情况下,地方政府为了保证税收增长、履行预算承诺,愿意投入更多的资源。
3.促进地方经济增长。
分税制改革后,地方政府拥有的更多的财政资源有助于支持区域内经济建设,推动当地经济增长。
弊:1.财政管理难度加大。
财政管理更加复杂,分税制改革的实施,需要加强财政管理制度的完善及人才储备。
2.重心下移,地方财政支出增加。
地方政府在收入上获得了更多的确权,同时由于财政权下放,地方政府支出在分税制改革后明显增加。
3.财政收入分布不均。
分税制的实施使得地方税负下降,但是国家税负上升。
这样就造成财政收入分布不均。
地方财政问题地方财政在分税制改革后,存在着一些问题,例如:经费来源和筹措不足由于地方政府自身经济能力的问题,部分地方在分税制改革之后,地方政府耗费大量经费支撑地方建设,最终导致经费不足。
我国分税制决策背景历史回放
我国分税制决策背景历史回放什么是分税制: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简称分税制,是指将国家的全部税种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进行划分,借以确定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收入范围的一种财政管理体制。
其实质是根据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事权确定其相应的财权,通过税种的划分形成中央与地方的收入体系。
它是市场经济国家普遍推行的一种财政管理体制模式。
分税制改革实施背景:1980年代,中国实行经济体制的改革开放,沿海省份由点到线开始全面发展经济,地方和中央采用包税制。
包税制的实质是"包盈不包亏",地方财政每年仅向中央交纳定额的财政税收,部分地方采用减免企业税收的方式,截留经济发展成果,藏富于企,加上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必然产生的通货膨胀,造成了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期,中央财政陷入严重危机的现象。
期间共发生过两次中央财政向地方财政"借钱"的事,每次都大约是二三十亿元人民币。
财政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和中央财政占整体财政收入的比重,双双迅速下降,形成建国以来未曾出现过的"弱中央"状态。
中央财力不够,国防建设、国家的基础性投入均面临严重的经费匮乏状态。
分税制改革自然而然地被提上议事日程。
遗留问题:1、城乡税负水平的不公平,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太低,内外资税负水平的不公平。
2、区域间的再分配不公平,社会保障功能弱化。
3、部分财政支出责任不清。
4、促进经济成长的税收机制问题,骗税,欠税等,造成国内一些企业负税太重。
5、反周期财政政策的长期化。
分税制的影响:1、正面:对于中央财政而言,分税制改革总体上是成功的。
通过此次税制改革,中央财政得到了充足的财政收入。
分税制改革通过后的十年内,财政收入从5千多亿元迅速窜升为近2万亿元。
中央财政贫弱的局面得到改观,各项国家基本建设有了资金保障,实现了军队不经商等。
2、负面:促使地方政府开始土地财政之路,造成本世纪初中国房地产价格暴涨,地方政府暴力拆迁事件屡屡发生,普通民众负担沉重,社会矛盾激化。
从历史角度看分税制改革
从历史角度看分税制改革分税制是指国家税收收入分配的一种方式,分税制改革是指对原有的税收分配体制进行改革,从而实现税收体系的优化和完善。
在中国,分税制改革始于20世纪80年代末,经过多年的努力,分税制已经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
本文将从历史的角度探讨分税制改革的发展历程和重要意义。
一、分税制改革的起源和历史背景在改革开放以前,中国的税收体制主要采用了中央集中管理和收取的方式,即税收全部上缴中央,由中央按一定比例转给地方,这种税收分配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当时的国家和地方财政需要,但也存在很多弊端,比如中央财政压力过大,地方财政缺乏自主权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中国开始探索税收分配的新模式,于1984年试行了税收分层管理制度,即中央和地方都可以自主征收部分税收,地方自留部分税收。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中国的分税制改革也在不断探索和完善中,经过数次改革,新的税收体制逐步形成。
到了21世纪初,中国实现了中央和地方税收的真正分开和彻底分权的改革,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分税制。
二、分税制改革的重要意义分税制改革的实施对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通过分税制改革,地方政府可以自主调节税收政策,根据本地特色和发展需要制定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吸引更多的投资和人才流入,从而有效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2. 提高政府效率。
分税制改革可以使中央和地方政府在税收管理方面更加分工明确,各自负责,有利于提高政府管理效率,减少冗余和浪费,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
3. 促进地方政府财政自主权。
分税制改革后,地方政府获得了更多的税收自主权,可以更加灵活地运用税收收入,满足地方发展需要,提高了地方政府的财政自主权和自主发展能力。
4. 促进财政体制改革。
分税制改革可以逐步完善国家的财政体制,形成合理的财政架构,有利于国家财政的稳健和可持续发展。
5. 促进税收征管水平提高。
分税制改革可以促进税收征管水平的提高,地方政府可以更好地了解和掌握本地企业和居民的经济状况,有利于实现税收的科学、公正和高效征收。
九四年分税制改革的背景原因成效及问题
九四年分税制改革的背景原因成效及问题九四年分税制改革是指中国在1994年进行的一项重大税制改革,其背景原因、成效和问题如下:背景原因:1. 经济转型需求:中国在上世纪九十年代进行了经济体制改革,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
原有的税制已经无法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需要进行改革。
2. 分税制的不合理性:原有的税制模式是中央政府将税收划归中央预算,地方政府仅能依靠中央政府的财政拨款进行开支,这种分配方式不利于地方政府积极性和自主性的发挥。
成效:1. 财政分权:分税制改革后,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财政和税收权力实现了划分。
地方政府获得了更多的财政和税收自主权,能够根据地方经济的需要进行财政调控和决策。
2. 政府权力下放:分税制改革后,中央政府相对于地方政府的权力下放,减少了政府干预经济的程度,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和提高经济效益。
3. 地方财政收入增加:由于分税制改革后地方政府获得了更多的税收自主权,地方财政收入大幅增加。
这有助于地方政府提高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的投入,改善民生福祉。
问题:1. 收入分配不均:分税制改革后,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增加的也可能导致地区之间收入差距的扩大。
一些经济发达地区获得的财政收入更多,而相对欠发达地区的财政收入较少,导致地区发展差距进一步拉大。
2. 财政管理混乱:分税制改革后,中央和地方政府都有一定的财政和税收拨款权限,容易导致财政管理混乱,资金流转不畅,影响财政管理效率。
3. 效率低下:分税制改革后,地方政府需要承担更多的财政责任,但有些地方政府能力有限,财务管理能力不足,导致资源浪费和效率低下的问题。
九四年分税制改革对于中国的财政体制改革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使地方政府获得更多财政自主权,推进了经济转型和地方发展。
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比如收入分配不均和财政管理混乱等。
分税制十年制度及其影响
分税制十年制度及其影响本文将探讨中国改革开放时期的分税制十年制度及其对经济、社会和政治方面的影响。
分税制是指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按照一定的比例划分财政收入和支出的制度安排。
在过去的十年里,分税制逐步实施,成为了中国财政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分税制背景及意义改革开放后,中国开始逐步推行市场经济体制,财政收入和支出也面临着新的挑战。
为了应对这些挑战,中国开始推行分税制改革。
这项改革的主要目的是提高财政收入,规范财政管理,加强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
二、分税制内容分税制十年制度的核心内容是按照事权与财权相结合的原则,将财政收入分为中央固定收入、地方固定收入和共享收入三部分。
其中,中央固定收入主要包括税收、国有企业利润等,地方固定收入主要包括土地出让金、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共享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所得税等。
此外,分税制还规定了各级政府的财政支出范围,以确保地方政府能够有效地提供公共服务。
三、分税制影响分析分税制十年制度对中国的经济、社会和政治方面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首先,分税制改革提高了中央政府的财政收入,使其能够更好地调控宏观经济。
其次,分税制加强了地方政府的财力,使得地方政府能够更好地提供公共服务,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
此外,分税制还增强了企业和个人的纳税意识,规范了税收征管秩序,减少了税收流失。
但是,分税制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如财政支出压力加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增加等。
这些问题需要政府在后续的改革中加以解决。
以共享收入为例,虽然共享收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各级政府的财政压力,但同时也增加了财政管理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因此,政府需要寻求更加稳健、可持续的财政政策,以应对这些挑战。
四、总结分税制十年制度在改革开放时期对中国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通过事权与财权的合理划分,以及财政收支范围的明确规定,分税制增强了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同时也提高了企业和个人的纳税意识。
分税制改革背景
一、中国税收制度历史:解放初期:中央对地方高度集权的“统收统支”80s中期至90S中期的:财政包干制度1994年至今:分税制二:财政包干制度: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划分收支和税种:它按照企业和事业的隶属关系,把中央和地方的财政收入、支出彻底分开,明确各自的收支范围,并在划定的收支范围内。
按照企业的隶属关系划分企业所得税,按照属地征收的原则划分流转税收入:地方:地方所辖企业收入、盐税、农牧业税、工商所得税、地方税收入归地方,工商税则作为中央和地方的调剂收入。
中央:中央所属企业的收入、关税收入归中央支出:中央:中央的基本建设投资,中央企业的流动资金、挖潜改造资金和新产品试制费,地质勘探费,国防战备费,对外援助资金,国家物资储备支出,以及中央级农、林、水利,气象、工业、交通、商业、文教、卫生、体育、科研等事业费,均属中央财政支出地方:分级包干:由于各省情况差别很大,中央政府对全国37个下辖财政单位(包括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和一些计划单列市)实行六类不同的包干办:“收入递增包干”、“总额分成”、“总额分成加增长分成”、“上缴额递增包干”、“定额上缴”和“定额补助”收入递增包干:以1987年决算收入和地方应得的支出财力为基础,参照各地近几年的收入增长情况,确定地方收入递增率和留成、上缴比例。
在递增率以内的收入,按确定的留成、上缴比例,实行中央与地方分成:超过递增率的收入,全部留给地方;收入达不到递增率,影响上缴中央的部分,由地方用自有财力补足。
三、影响:(一)刺激了地方政府发展地方企业尤其是乡镇企业的积极性,同时由于乡镇企业隶属于地方政府管辖,所以乡镇企业的税收不但几乎全部落入地方政府之手。
(二)中央财政增长缓慢,“两个比重”不增反降,影响经济发展。
“两个比重”:财政收入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中央财政收入在财政总收入中的比重1979年第一个比重为28. 4%,到1993年已经下降为12. 6%;第二个比重也由1979年的46. 8%下降为1993年的31. 6%,中央财政不但要靠地方财政的收入上解才能维持平衡。
九四年分税制改革的背景原因成效及问题
九四年分税制改革的背景原因成效及问题九四年分税制改革是中国经济改革开放以来最重要的财税制度改革之一。
在此之前,中央和地方政府依靠固定的税收划分,导致中央财政收入不足,地方财政压力过大,经济发展不平衡。
分税制改革主要是解决这些问题。
改革的背景是中国经济快速增长中出现的财政收支不平衡。
1993年,地方政府占国内财政支出的比重达到52.2%,同年地方政府债务占总债务的比重超过50%,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国家经济的平衡发展。
因此,中央政府希望通过建立适当的财税制度来重构财政体系,解决财政收支不平衡问题。
分税制改革的主要成效是实现中央与地方权责明确。
改革后,中央政府将全国税收划分为税基和税率两部分,税率作为中央收入,税基则分配给地方。
地方政府负责认定税源、收税、监督税务、承担赤字和财政规划,而中央政府则主要负责宏观调控和纳税人监督。
这种分配实现地方责任与地方收益之间的匹配,有利于优化财税分权结构。
但是,分税制改革也存在许多问题。
改革后,中央收入过分依赖企业所得税和消费税,而地方政府认为国家抽走了有利于地方经济的税收来源,使得一些地方财政短缺。
而且,一些地方政府的税收代理费用高,并且广泛利用税收动机,沉迷于经济增长的追求。
这是因为税收资源分配没有充分考虑地方经济的发展,没有完备的财政绩效管理制度、监督和制度保障机制。
为了进一步实现中央和地方的权责划分,发挥财税制度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中国政府应通过以下措施完善分税制改革:一方面,应考虑到地方经济发展差异,探索实施差别化分税制,以实现地方财力的平衡和发展;另一方面,中央和地方应协调好财政支出,确保财政支出的合理性和经济效益;同时,还需建立完整的财政绩效管理制度,实现中央和地方的财政资源的有效管理与监督。
九四年分税制改革的背景原因成效及问题
九四年分税制改革的背景原因成效及问题九四年分税制改革是中国财政领域的一次重要改革,此次改革主要是由于当时中央和地方收入分配比例不合理,导致地方财政状况不好,加上近几年国家财政赤字的加大,使得中央财政紧张,于是乎,国务院于1994年提出了实行中央和地方税收划分制度改革,对中央和地方税权进行重新规定,从而保障中央和地方财政的收支平衡。
本次改革的主要成效有三个层面:首先是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得到了合理分配。
在旧的税制下,地方政府的税收和中央政府的财政收入相差悬殊,导致地方财政状况不佳,政府的投资能力受到制约。
实施分税制改革后,将原来的税费原分为中央税和地方税,中央税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关税等税收;地方税包括:城市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税收。
中央税和地方税的比例进行了规定,中央税得以得到很大程度的增长,这使得中央政府的财政状况得到了很大改善。
地方政府虽然受到一定的影响,但是向社会征收税收的权利有所增加,部分财源得到了保障,政府的投资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得到了一定的保障。
其次是财政管理能力得到了提高。
实施分税制改革后,财政部门的职责体系得到了调整,税收征管流程结构得到了重新规范。
此外,公共财政制度、预算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等得到了进一步改善,财政管理机构的效率得到了提高。
同时,对利润上缴率等具有监管属性的制度进行了优化,财政收入得到了更好的保障。
最后是为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实行分税制后,地方财政管理能力得到了提高,政府在投资和公共设施上的支出得到了逐步加强。
同时,税务制度的优化也使得税负得到了调整,减轻了中小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的负担,为各个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好的支持。
但是分税制改革所存在的问题也是不容忽视的,在改革后的实施中,发现也存在一些问题,此次改革期间,对于税制的调整和整顿还有一些不适宜的地方,例如原本的行业税制未能得到很好的改革,使得一些企业受到不公正的对待。
同时,由于地方财政收入下降,很多地方政府大力发展土地财政,致使一些地方出现了房价飞涨等问题,对经济和社会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九四年分税制改革的背景原因成效及问题
九四年分税制改革的背景原因成效及问题九四年,也就是1994年,中国进行了一次重大的税制改革,这次改革是在我国改革开放的大背景下进行的。
税制改革的背景原因多方面,其中包括税制落后、税负重、税收制度不完善等问题。
这一次税制改革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引起重视。
一、背景原因1.税制落后。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飞速发展,税收制度跟不上经济快速发展的步伐,存在着税制滞后的问题。
税收征管的效率低下,税制体系不够完善,税收制度存在着滞后的现象。
2.税负重。
在改革开放初期,中国税收主要由间接税(包括进口税、消费税等)和生产税(包括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组成,这种税收方式给国民经济造成了很大的压力,导致了税负过重的问题。
3.税收制度不完善。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税收制度存在着缺乏灵活性、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问题。
税收征管体系不完善,征收管理落后,存在着很多弊端和漏洞。
二、成效1.改革税制,加强财政管理。
九四年税制改革,可以说是对我国税收制度的一次深刻变革,它突破了过去税收制度的种种弊端,实现了向市场经济的过渡。
在这次改革中,我国税收管理体制得到了健全,税收征管得到了加强。
2.减轻税负,促进经济发展。
九四年税制改革将原先的消费税和营业税进行了整合,成立了增值税,这使得国家对企业的征税方式发生了改变。
这种方式减轻了企业的税收负担,促进了企业的发展和增长。
3.优化税收结构,促进财税改革。
九四年税制改革还通过取消了对工农业生产资料征收的税金,全面废止了农业税和牲畜畜产品税。
这种改革优化了全国的税收结构,也为以后的财税改革打下了基础。
三、问题1.税收征管有待加强。
九四年税制改革后,税收征管虽然有了一定的改善,但仍存在一些弊端。
税收征管机构的职能不够明确,管理手段不够灵活,对于征管人员的培训也存在问题。
2.税收体制不够完善。
九四年税制改革优化了税制结构,但对于全国的税收体制,还存在不完善的问题。
税收制度不够灵活,税收政策不够完善,针对税收优惠政策的评估和监管不够严格。
九四年分税制改革的背景原因成效及问题
九四年分税制改革的背景原因成效及问题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期,中国国家开始进行了分税制改革,这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一次重大税制改革。
这次改革的目的是逐步建立起现代税收制度,对于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从背景、原因、成效和问题几个方面进行探讨九四年分税制改革的相关内容。
一、改革的背景中国税制改革的背景可以追溯到上世纪80年代的初期,当时的税收制度已经不能适应中国国家经济的迅速发展,同时也存在诸多问题。
原有的税制存在一些缺陷,如税收过于集中、收入缺乏稳定性、财政收支不平衡等问题。
这些问题直接制约了国家财政的发展和经济的增长,所以当时的国家领导层认识到必须对税制进行改革,以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相应的,国家领导实施了一系列的经济改革政策,并逐步调整了税制。
1987年,国家开始试行分税制,全国范围内的分税制改革成为一个重要议题。
在这一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九四年分税制改革的背景。
二、改革的原因九四年分税制改革的实施正是基于上述问题的存在,以及适应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要。
具体来说,该改革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 加快地区发展。
在过去的税制下,中央政府向地方转移的税收比例过高,地方财政有限,导致地区发展不均衡。
为了缩小地区发展差距,需要对税制进行改革。
2. 平衡财政收支。
实行分税制改革后,中央和地方两级政府的税收份额确定分明,有利于平衡财政收支,提高财政运转的稳定性。
4. 促进经济发展。
税制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改革后的税收体制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5. 逐步建立现代税收制度。
九四年分税制改革是中国税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步骤,实行分税制有利于逐步建立现代税收制度,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增强财政监管的能力。
三、改革的成效九四年分税制改革的实施,给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了一系列的积极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加快地区发展。
实行分税制改革后,各地方财政收入大幅增加,地区发展效益明显提高,地区间的财政收入差距缩小,地方财政总体得到了改善。
分税制
“分税制”改革的决策背景、历程与历史功绩导读财税改革作为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交汇点,30年来进行了多次重大变革,并与价格、国有企业、货币金融等各领域的改革相配合,推动了中国经济体制的根本性转变。
与中国总体的市场化改革道路相一致,中国的财税改革同样走的是波浪式前进、阶梯式上升的道路:财政体制从行政性分权走向经济性分权,税收制度从侧重于对流转征税转向偏重于对要素征税,预算管理从高度机密逐步公开透明。
”30多年的财税体制改革历程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1978年到1992年期间,可称为被动适应阶段;第二个阶段是1993年到1997年期间,可称为破旧立新阶段;第三个阶段是1998年至今,可称为公共财政的建立与完善阶段。
其中,第二阶段的主旋律即“分税制”改革。
1994年“分税制”改革是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举措,具有里程碑意义。
这一改革涉及到我国税收制度的重新安排,以及中央和地方财政制度的重新安排问题。
这次改革是成功的,使我国财税体制由传统计划体制转向市场经济体制,极大地推动了我国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
重新审视分税制改革的历程对于深化和完善我国的财税体制有重要意义。
30多年的财税体制改革历程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1978年到1992年期间,可称为被动适应阶段;第二个阶段是1993年到1997年期间,可称为破旧立新阶段;第三个阶段是1998年至今,可称为公共财政的建立与完善阶段。
其中,第二阶段的主旋律即“分税制”改革。
一、“分税制”改革的决策背景我国于1994年实行的由财政包干体制向分级分税的财政体制转变的改革,是一次以市场经济为目标模式的财政和税收体制的改革。
这次改革有其自身特定的时代背景,是在特定的经济条件和制度环境下发生的,具有逻辑上的客观必然性。
20世纪90年代,中国高层决定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是一个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大战略举措。
之后,所有重大改革与制度创新,包括分税制的改革,都是出自这一战略举措实施形成的改革和发展环境。
分税制的成就和问题
分税制实施以来取得的成就及待提高之处1994年分税制改革在较短的时间内迅速提高了中央财政收入占财政收入总额的比重,初步实现了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由行政制衡向机制制衡的转变。
十多年来,分税制改革取得很大成效,但分税制改革也遗留了中央与地方事权和财政支出划分不明确、中央与地方事权和财权划分不匹配、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不规范等问题。
为此,迫切需要从规则约束和权力与利益关系的重新调整两方面深化分税制改革。
一、分税制改革的背景及主要内容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要求将现行的财政包干制改为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事权基础上的分税制。
1993年12月,国务院颁布《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决定自1994年起,改财政包干制为分税制,在科学界定财政收支范围的基础上,合理划分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的分配关系。
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简称分税制,是指将国家的全部税种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进行划分,借以确定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收入范围的一种财政管理体制。
其实质是根据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事权确定其相应的财权,通过税种的划分形成中央与地方的收入体系。
它是市场经济国家普遍推行的一种财政管理体制模式。
分税制改革旨在强化税收征管,堵塞财政收入漏洞,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尤其是中央财政收入的稳步增长。
(一)具体内容一是中央与地方的事权和支出划分。
根据现行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事权的划分,中央财政主要承担国家安全、外交和中央国家机关运转所需经费,调整国民经济结构、协调地区发展、实施宏观调控所必需的支出以及由中央直接管理的社会事业发展支出。
地方财政主要承担本地区政权机关运转所需支出以及本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所需支出。
二是中央与地方的收入划分。
根据事权与财权结合的原则,按税种划分中央与地方收入。
将维护国家权益、实施宏观调控所必须的税种划分为中央税;将同经济发展直接相关的主要税种划分为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将适合地方征管的税种划分为地方税,充实地方税税种,增加地方税收入。
分税制改革的内容
分税制改革的内容分税制改革的内容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分税制改革也逐步深化。
分税制改革是指将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税收收入分别归属于中央和地方两个层面,以实现财政权力的分权和责任的明确。
下面将从四个方面详细介绍分税制改革的内容。
一、历史背景1988年,我国开始实行了新的财政体制,即“中央统收、地方自负”财政体制。
这种财政体制下,所有税收都由中央政府统一征收,并由中央政府进行管理和支配。
但是,这种财政体制存在着许多问题,如地方政府缺乏自主权、财力不足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1994年开始实施分税制改革。
二、改革内容1. 税种划分:根据宪法规定,我国将税种划分为中央和地方两个层面。
其中,中央层面包括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关税等;地方层面包括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2. 费用划分:除了对各级政府的税收收入进行划分外,分税制改革还将各级政府的非税收入进行了划分。
其中,中央层面包括国有资产经营收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等;地方层面包括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教育事业发展基金等。
3. 政府职责:分税制改革还明确了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职责。
其中,中央政府主要负责宏观调控、国防和外交等方面;地方政府则主要负责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保障和环境保护等方面。
4. 财力保障:为了保障地方政府的财力,分税制改革还规定了一系列的转移支付机制。
其中,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提供了一定比例的财政转移支付,并且根据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口状况等因素进行差别化调整。
三、改革效果1. 地方财力增强:由于分税制改革将大部分税收归属于地方政府,因此大大增强了地方政府的财力。
这使得地方政府能够更好地开展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保障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
2. 政府职责明确:分税制改革明确了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职责,使得政府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更加专注和高效。
3. 转移支付机制:分税制改革规定了一系列的转移支付机制,使得财政资源能够更加公平地分配。
这也有助于缩小地区之间的财政差距,促进经济发展的均衡。
介绍分税改革书籍
介绍分税改革书籍
摘要:
1.分税改革的背景和意义
2.分税改革的主要内容
3.分税改革的实施过程和影响
4.分税改革的书籍介绍
正文:
一、分税改革的背景和意义
分税改革,作为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调整中央和地方的财政收入分配关系,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进而促进社会公平和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自1994 年开始实施的分税制改革,标志着我国财税体制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二、分税改革的主要内容
分税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中央和地方的税收管理权限,实行中央和地方分税制;二是调整税收分配比例,使中央和地方的财政收入分配更加合理;三是完善地方税收体系,增强地方财政自主权。
三、分税改革的实施过程和影响
分税改革实施以来,我国财政收入分配关系得到了明显改善,中央和地方的财政收入分配比例逐渐趋于合理,地方财政自主权得到增强,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财政保障。
然而,分税改革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如地方财政压力较大、税收分配比例调整不够灵活等。
四、分税改革的书籍介绍
对于想要深入了解分税改革的读者来说,以下几本书籍值得一读:
1.《中国分税制改革研究》:本书详细阐述了分税制改革的背景、理论依据、具体措施和实施效果,对分税制改革的全过程进行了深入剖析。
2.《分税制改革与地方财政自主权》:本书从地方财政自主权的角度出发,探讨了分税制改革对地方财政的影响,以及如何在分税制改革中加强地方财政自主权。
3.《分税制改革与中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本书从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分析了分税制改革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提出了改进分税制改革的建议。
浅析我国分税制改革与立法完善
浅析我国分税制改革与立法完善引言我国税制改革是一个复杂而长期的过程,其中分税制改革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分税制改革旨在优化税制结构、增强地方财政自主权、促进经济发展和区域协调。
本文将浅析我国分税制改革与立法完善的一些方面。
一、分税制改革的背景我国分税制改革起源于上世纪90年代初,当时我国税制面临着一系列问题,如中央与地方财力划分不合理、税制结构复杂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分税制改革逐渐成为我国税制改革的重要方向之一。
二、分税制改革的目标分税制改革的目标是优化税制结构、增强地方财政自主权、促进经济发展和区域协调。
具体来说,分税制改革的目标包括:1.给予地方更多财政收入:通过将税收权力下放给地方,提高地方财政收入,增强地方财政自主权。
2.促进经济发展:通过优化税制结构,减轻企业税负,激发企业投资和创新活力,促进经济发展。
3.实现区域协调发展:通过分税制改革,促进不同地区的协调发展,减少地区之间的财政差距。
三、分税制改革的主要内容1.中央与地方财力划分改革:中央与地方财力划分改革是分税制改革的核心内容。
改革以前,中央财政占主导地位,地方财政相对较弱。
改革后,通过将一部分税收收入归地方所有,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提高地方财政自主权。
2.优化税制结构:分税制改革还包括优化税制结构的内容。
改革以前,我国税种繁多,税制结构复杂,企业税负较重。
改革后,通过减少税种、降低税率,减轻企业税负,提高税制效率。
3.完善税收法律法规:分税制改革还包括完善税收法律法规的内容。
改革以前,我国税收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存在一些问题。
改革后,通过制定和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税收征管,提高税收管理效率。
四、分税制改革的影响分税制改革对我国经济和地方财政产生了重要影响。
1.促进经济发展:分税制改革通过减轻企业税负和激发企业活力,促进了经济的快速发展。
改革后,企业有更多的资金用于投资和创新,进一步推动了经济增长。
2.增强地方财政自主权:通过将一部分税收收入归地方所有,分税制改革增强了地方财政的自主权。
简述分税制的主要内容
简述分税制的主要内容一、引言分税制是指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在财政收入和支出方面的分配机制。
自1980年代以来,我国逐步实行了分税制改革,形成了中央与地方财政收支相对独立、各自承担责任的财政体制。
本文将围绕着分税制的主要内容进行详细阐述。
二、分税制改革的背景1.经济发展需要:随着经济的发展,地方政府需要更多的资金来推动经济发展。
2.财政体制不合理:原有的集中式财政体制导致中央和地方之间资源配置不均衡,地方政府缺乏自主权。
3.改革开放进程:改革开放进程中出现了大量新兴产业,需要更多资金投入。
三、分税制改革的意义1.促进地方经济发展:通过实行分税制,使得地方有更多资金用于投资和建设,推动经济发展。
2.加强地方政府责任:通过让地方政府承担更多责任,使其更加注重民生问题和社会稳定。
3.提高财政效率:通过实行分税制,中央和地方政府各自负责一部分财政收入和支出,提高了财政效率。
四、分税制的主要内容1.税种划分:中央和地方政府各自负责不同的税种。
中央政府主要负责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关税等,而地方政府则主要负责增值税、消费税等。
2.收入分配:中央和地方政府按照一定比例分享各自所得到的税收。
具体比例由国务院规定,目前为75%给地方,25%给中央。
3.支出管理:中央和地方政府各自管理自己所得到的财政支出。
中央主要用于国防、外交等领域,而地方则用于教育、医疗等社会事业领域。
4.转移支付:为了保障欠发达地区的发展,中央会通过向这些地区提供资金来实现转移支付。
这些资金主要用于扶持农村经济和改善民生。
五、分税制改革取得的成就1.促进了经济发展:通过实行分税制,使得地方有更多资金用于投资和建设,推动了经济发展。
2.加强了地方政府责任:通过让地方政府承担更多责任,使其更加注重民生问题和社会稳定。
3.提高了财政效率:通过实行分税制,中央和地方政府各自负责一部分财政收入和支出,提高了财政效率。
六、分税制改革存在的问题1.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利益矛盾:由于中央和地方在税收收入分配上存在利益矛盾,导致部分地区对中央的财政转移支付不满意。
1994年分税制改革背景
1994年分税制改革背景从“财政包干”到“分税制行政性分权的“财政包干”是中国20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的主要财政模式,其要点是“划分收支,分级包干”,并根据不同地区的情况,采取六种不同形式(收入递增包干、总额分成、总额分成加增长分成、上解额递增包、定额上解、定额补助)。
根据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为了进一步理顺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更好地发挥国家财政的职能作用,增强中央宏观调控能力,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1993年。
12月15日国务院下发国发[1993]85号文件,决定从1994年1月1日起改革原有的财政包干体制,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
所谓分税制改革就是按中央与地方的事权,合理确定各级财政的支出范围;根据事权与财权相结合的原则,将税种统一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并建立中央税收和地方税收体系,分设中央与地方两套税务机构分别征管:科学核定地方收支数额,逐步实行比较规范的中央财政对地方财政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制度;建立和健全分级预算制度,硬化各级预算约束。
1.中央与地方事权、财权的划分划分中央与地方之间的财力分配主要是以行使政府职能所需的支出多少为依据,即财权与事权相统一。
中央主要承担国家安全、外交和中央国家机关运转所需经费,调整国民经济结构、协调地方经济发展、实施宏观调控所必需的支出以及由中央直接管理的事业发展支出。
中央财政支出具体包括:中央统管的基本建设投资、中央直属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新产品试制费、地质勘探费、由中央财政安排的支农支出、国防费、武警经费、外交和援外支出、中央级行政管理费、由中央负责的国内外债务的还本付息支出、公检法支出、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科学等各项事业费支出。
地方财政主要承担本地区政权机关运转所需支出以及本地区经济、事业发展所需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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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税收制度历史:
解放初期:中央对地方高度集权的“统收统支”
80s中期至90S中期的:财政包干制度
1994年至今:分税制
二:财政包干制度: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
划分收支和税种:
它按照企业和事业的隶属关系,把中央和地方的财政收入、支出彻底分开,明确各自的收支范围,并在划定的收支范围内。
按照企业的隶属关系划分企业所得税,按照属地征收的原则划分流转税
收入:
地方:地方所辖企业收入、盐税、农牧业税、工商所得税、地方税收入归地方,工商税则作为中央和地方的调剂收入。
中央:中央所属企业的收入、关税收入归中央
支出:
中央:中央的基本建设投资,中央企业的流动资金、挖潜改造资金和新产品试制费,地质勘探费,国防战备费,对外援助资金,国家物资储备支出,以及中央级农、林、水利,气象、工业、交通、商业、文教、卫生、体育、科研等事业费,均属中央财政支出地方:
分级包干:
由于各省情况差别很大,中央政府对全国37个下辖财政单位(包括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和一些计划单列市)实行六类不同的包干办:
“收入递增包干”、“总额分成”、“总额分成加增长分成”、“上缴额递增包干”、“定额上缴”和“定额补助”
收入递增包干:以1987年决算收入和地方应得的支出财力为基础,参照各地近几年的收入增长情况,确定地方收入递增率和留成、上缴比例。
在递增率以内的收入,按确定的留
成、上缴比例,实行中央与地方分成:超过递增率的收入,全部留给地方;收入达不到递增率,影响上缴中央的部分,由地方用自有财力补足。
三、影响:
(一)刺激了地方政府发展地方企业尤其是乡镇企业的积极性,同时由于乡镇企业隶属于地方政府管辖,所以乡镇企业的税收不但几乎全部落入地方政府之手。
(二)中央财政增长缓慢,“两个比重”不增反降,影响经济发展。
“两个比重”:财政收入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
中央财政收入在财政总收入中的比重
1979年第一个比重为28. 4%,到1993年已经下降为12. 6%;第二个比重也由1979年的46. 8%下降为1993年的31. 6%,中央财政不但要靠地方财政的收入上解才能维持平衡。
(三)地方财政实力大于中央财政实力,所谓的“国家”能力受到影响。
四、分税制内容:
第一,中央和地方的预算收入采用相对固定的分税种划分收入的办法,避免了无休止的谈判和讨价还价。
分税制将税种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共享税三大类。
诸税种中规模最大的一种———企业增值税被划为共享税,其中中央占75%,地方占25%。
另外中央税还包括所有企业的消费税。
通过这种划分,第二个比重迅速提高,中央和地方由“倒四六”变为“正四六”。
此
后十年间,一直保持在这个水平。
第二,分设中央、地方两套税务机构,实行分别征税。
同时,初步开始改变过去按企业隶属关系上缴税收的办法。
按分税制的设计,所有企业的主体税种(主要是增值税、消费税和企
业所得税)都要纳入分税制的划分办法进行分配。
2002年开始的所得税分享改革更是将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由地方税变为中央—地方共享税种。
这些做法极大地影响了地方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它不但能够保证中央财政收入随着地方财政收入的增长而增长,而且能够保证“第一个比重”———财政收入在GDP中的比重随着地方经济的发展而不断提高。
第三,实行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制度。
为了保证税收大省发展企业的积极性和照顾既得利益的分配格局,分税制规定了税收返还办法。
税收返还以1993年为基数,将原属地方支柱财源的“两税”(增值税和消费税)按实施分税制后地方净上划中央的数额(即增值税75%+消费税-中央下划收入),全额返还地方,保证地方既得利益,并以此作为税收返还基数。
为调动地方协助组织中央收入的积极性,按各地区当年上划中央两税的平均增长率的1∶ 0. 3的系数,给予增量返还。
在分税制运行两年后,中央财政又进一步推行“过渡期转移支付办法”。
即中央财政从收入增量中拿出部分资金,选取对地方财政收支影响较为直接的客观性与政策性因素,并考虑各地的收入努力程度,确定转移支付补助额,重点用于解决地方财政运行中的主要矛盾与突出问题,并适度向民族地区倾斜。
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制度旨在调节地区间的财力分配,一方面既要保证发达地区组织税收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则要将部分收入转移到不发达地区去,以实现财政制度的地区均等化目标。
五、分税制改革的目的:力图改变和调整前述之“三大关系”
第一,使得中央财政在中央—地方关系中保持强劲的支配能力,
第二,使得国家财政收入能够随着工业化和企业繁荣的挺进而不断增长
第三,使得地区间的财力逐渐趋向于均衡。
举例:囊中羞涩的财政部长
每年一度的全国财政会议,就像家庭理财一样。
收支是否平衡?花费是否超出全年的收入?下一年度怎样安排支出等等。
财政会议就是一个大家庭的每个成员都要参加的对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汇总、判断和做出下一年度财政预算的会议。
1991年的全国财政会议,给一位刚到财政部工作的人士留下了深刻的记忆。
当时的财长是王丙乾。
这位工作人员说,每年财政会议的主要议题是做下一年度的财政预算,当时中央财政十分困难,第二年的预算无论如何都安排不了,有一个大的窟窿,因为前一年税收只有2970多亿元,很多地方非常困难,又赶上贵州遭遇大灾,中央没有钱给地方。
王丙乾出于无奈,要各省作“贡献”,从1000万到1 亿元不等。
财政会变成了“募捐”会。
一些财政厅厅长却对王丙乾说:“跟我要钱,我可没有!”一些富裕省份的财政厅厅长与财政部长当面“反目”。
“很多年过去了,我还在为王部长难过,那时做财长非常可怜。
”一位财政部干部回忆说。
“反目”有没有道理?有!比如广东,依据与中央签订的财政大包干“契约”,每年只向中央财政上交22.74 亿元,递增9%,再要钱就超出“合同”范围。
但是,让财长下不来台的是,原以为由于中央给了广东很多优惠政策,就连关税都留给了广东,中央财政遇到困难,要点小钱会如此不给面子。
从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共发生过两次中央财政向地方财政“借钱”的事,每次总数大约都是二三十亿元。
其实人们心里都清楚,名为“借”,实为“取”,就是要地方“作贡献”。
财政会议还向地方“压”税收指标,压不下去预算盘子就定不下来,中央财政下一年度就无米下锅。
因此,财政会议上“罗圈架”打得不可开交,税务局长跟财政部“打”,地方财政厅厅长也跟财政部长“打”。
税务局说:我们收不了这么多。
财政部坚持不让步。
当时,几乎所有省份对中央下达的税收指标提出异议,特别是富裕地区。
一年一度的全国财政会一开就是半个多月到20天,会上不是认真总结财税工作,变成人们为“领任务”,分税“收指”标而争执不下的会议。
1992年,刘仲藜接王丙乾任财政部长。
在工作交接时,刘仲藜拿着手中的账册对王丙乾说:老兄,我真佩服你呀,这些年都是怎么过来的?他最懂前任部长的苦衷。
刘仲藜感慨地回忆:“那几年实在太困难了。
”他把国库的报表拿给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朱鎔基,朱镕基只说了一句话:你这个财政部长真是囊中羞涩呀!
1992年,全国财政收入3500亿元,其中,中央收入1000亿元,地方收入2500亿
元,中央财政支出2000亿元,赤字1000亿元,当年的赤字大部分向银行挂账。
中央财政
非常困难,刘仲藜向分管银行的朱镕基副总理借钱,朱镕基没有借答应。
“到不了2000年就会垮台,这不是危言耸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