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融资案例分析正文
国际贸易融资实务与案例
国际贸易融资实务与案例首先,国际贸易融资的实务包括信用证、保理、贸易融资票据等多种方式。
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最常用的融资工具之一、它是由买方银行开具的一种支付保证,确保卖方在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况下能够按时获得款项。
保理是指将商业账款转让给保理公司,由保理公司向卖方提供融资支持,提前获取资金,降低经营风险。
贸易融资票据则是通过质押或承兑票据的方式,获得融资支持。
其次,国际贸易融资实务的案例是丰富多样的。
以信用证为例,假设甲国A公司与乙国B公司签订了一份产品销售合同,合同规定了货物数量、价格、交货时间等具体细节。
甲国A公司为了确保乙国B公司履行合同义务,要求乙国B公司开立保兑的信用证,并指定乙国B公司的银行作为开证行。
乙国B公司购买了相应的信用证,将其发送给向卖方所在国的开证行,开证行同意承兑了信用证,并通知乙国B公司。
甲国A公司在收到通知后,开始履行合同,按照要求装运货物。
当货物抵达目的国后,乙国B公司提供相应的单据给开证行,开证行根据单据要求将货款支付给甲国A公司。
再以保理为例,假设甲国A公司与乙国B公司签订了一份销售合同,乙国B公司承诺在30天内支付货款。
而甲国A公司需要尽快获得资金支持,以继续经营。
甲国A公司将销售合同中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公司,保理公司向甲国A公司提供了80%的融资支持。
乙国B公司在到期日按合同约定支付了货款给保理公司。
保理公司将剩余的20%扣除相关费用后,支付给甲国A公司。
最后,国际贸易融资实务和案例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国际贸易环境具有高度复杂性和不确定性,融资能够为企业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降低贸易风险。
其次,融资工具能够提高企业的融资效率,提前获得资金,满足企业的生产和运营需求。
此外,国际贸易融资案例的分享和研究可以帮助企业更好地理解和运用不同的融资工具,提高市场竞争力。
综上所述,国际贸易融资实务与案例具有重要的意义。
通过了解和运用不同的融资工具,企业能够在国际贸易中更好地管理风险,提高融资效率,增强竞争力。
外贸企业贸易融资案例
2013年第8期山东YTGJ 公司成立于20世纪80年代,是一家老牌外贸企业,年进出口额超过3亿美元,主要进口商品为医疗器械、通用机械设备、大理石等,主要出口商品为服装、抽纱品等。
企业的主要贸易融资方式包括出口押汇、出口打包贷款、出口保理、福费廷、进口开证、进口押汇等。
近年来,山东YTGJ 公司在认真研究各种国际贸易融资方式的基础上,结合对人民币汇率走势的准确分析和判断,通过对贸易融资方式进行合理组合,有效解决了资金短缺问题,增强了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同时还达到了规避汇率风险、节约资金成本、提升企业效益的目的。
以下是山东YTGJ 公司的几个贸易融资案例。
案例一:进口TT+进口押汇YTGJ 公司2011从国外代理进口医疗器械,合同总金额为324万美金。
付款方式为货到付款。
国内客户交来全额货款,正常情况下YTGJ 公司应于当日TT 电汇对外付款。
但YTGJ 公司经过对汇率市场的分析认为: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将会继续升值;并且公司在银行有充足的进口押汇等授信额度可供利用。
因此,公司将该笔业务在银行办理了进口押汇。
具体做法是:1.2011年5月19日,YTGJ 公司与银行签订进口押汇合同,合同期限为3个月,由银行代公司对外付汇;公司在银行同时存入一笔金额为2138.40万孙庆军李颖杰(山东省对外贸易集团有限公司)50元的3个月人民币定期存款作为归还押汇的保证。
2.银行于2011年5月19日对外付汇,美元卖出价为6.5165。
3.3个月后,即2011年8月22日,公司购汇还款。
购汇时美元卖出价为6.4070元。
YTGJ公司该笔业务项下的收益测算,单位人民币元:①3个月定期存款利息收入:21384000×2.85%×90/360=152361(元)②汇率差收入:3240000×(6.5165-6.4070)=354780(元)③押汇利息支出:3240000×4.2573%×6.4070×90/360=220939.82(元)★该笔业务项下实现净收益为:152361+354780-220939.82=286201.18(元)3个月收益率约为1.34%案例二:人民币定期存款+进口融资+远期售汇YTGJ公司2013年1月从国外代理进口通用机械设备,合同金额为211.6万美元。
融资性贸易法律风险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甲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是一家从事进出口贸易的企业,主要从事进出口贸易业务。
乙银行(以下简称“乙方”)是一家国有商业银行,主要从事各类金融业务。
丙公司(以下简称“丙方”)是一家从事钢材生产的企业,与甲方有长期合作关系。
近年来,随着国际贸易环境的不断变化,甲方为了扩大业务规模,决定开展融资性贸易业务。
甲方与丙方签订了一份钢材销售合同,约定甲方以信用证方式支付货款,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向甲方交付钢材。
同时,甲方与乙方签订了一份融资性贸易贷款合同,约定乙方为甲方提供融资性贸易贷款,用于支付丙方的货款。
二、案例经过1. 合同签订甲方、丙方、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签订了上述合同。
2. 货款支付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向丙方支付了钢材货款。
3. 贷款发放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发放了融资性贸易贷款。
4. 货款逾期由于甲方经营不善,无法按时偿还乙方贷款。
乙方向甲方发出催收通知,但甲方仍未偿还贷款。
5. 法律诉讼乙方将甲方诉至法院,要求甲方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
三、法律风险分析1. 贸易合同风险(1)合同条款不明确:甲方与丙方签订的钢材销售合同中,部分条款表述不够明确,如货物质量、交货时间等,可能导致合同纠纷。
(2)违约责任不明确:合同中未明确约定违约责任,一旦发生违约行为,可能导致赔偿纠纷。
2. 融资性贸易贷款风险(1)贷款发放条件不明确:乙方在发放贷款时,未明确约定贷款发放条件,如贷款用途、贷款期限等,可能导致贷款风险。
(2)贷款逾期风险:甲方无法按时偿还贷款,导致乙方贷款逾期风险。
3. 信用风险(1)甲方信用风险:甲方经营不善,可能导致甲方无法按时偿还贷款,给乙方带来信用风险。
(2)丙方信用风险:丙方在交付钢材过程中,可能存在质量、交货时间等方面的违约行为,导致甲方无法履行合同,进而影响乙方贷款。
四、案例分析本案中,甲方、丙方、乙方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存在以下法律风险:1. 合同风险:甲方与丙方签订的钢材销售合同中,部分条款表述不够明确,可能导致合同纠纷。
融资性贸易国企案例
融资性贸易国企案例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深入发展,融资性贸易在国际贸易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融资性贸易是指进出口贸易中,为了解决资金短缺问题,出口商或进口商通过向金融机构融资,以便能够顺利完成交易。
本文将以某国企的融资性贸易案例为例,探讨其融资性贸易的实践经验和启示。
某国企是一家专业从事工程机械设备进出口贸易的公司,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公司需要不断拓展业务,扩大市场份额。
然而,由于行业特点和市场环境的影响,公司在开展国际贸易过程中经常面临资金周转不灵、资金压力大的问题。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公司积极寻求金融机构的支持,通过融资性贸易来支持公司的进出口业务。
首先,公司与多家银行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通过抵押、质押等方式获得了一定的融资额度。
在与客户签订合同后,公司将合同作为抵押物向银行申请融资,以解决货款回笼周期长的问题。
通过这种方式,公司成功解决了资金周转不灵的困境,保证了进出口业务的正常开展。
其次,公司充分利用了国家政策支持和金融创新产品,积极申请了进出口融资保险、跨境融资等金融产品。
这些金融产品不仅为公司提供了资金支持,还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交易风险,提高了公司的国际竞争力。
通过这些金融工具的灵活运用,公司在国际贸易中取得了一定的优势,实现了进出口业务的稳步增长。
另外,公司还通过多种方式优化了资金运作,提高了资金利用效率。
例如,公司与供应商、客户签订了供应链金融协议,实现了货款的快速结算和资金的循环利用。
此外,公司还积极参与国际贸易结算方式的创新,采用信用证、保函等方式,降低了交易风险,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
通过上述实践经验的总结,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启示,首先,国企在开展融资性贸易时,应充分发挥金融机构的作用,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多渠道获取融资支持。
其次,国企应充分利用国家政策支持和金融创新产品,降低交易风险,提高国际竞争力。
最后,国企在资金运作方面要灵活运用各种金融工具,优化资金结算方式,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国际贸易融资实务案例2
国际贸易融资实务案例2国际贸易融资实务案例2案例背景:国际贸易公司在采购一批货物后,需要获得融资来支付供应商。
然而,由于该公司融资渠道有限,无法获得足够的资金进行支付。
因此,他们决定向一家国际贸易融资公司申请融资。
案例分析:该国际贸易融资公司与该公司进行了详细的交流和审查,确定了采购货物的价值和供应商的信誉。
然后,他们与该公司签订了一份融资协议,约定了融资金额、利率、还款期限等具体条款。
根据融资协议,国际贸易融资公司向该公司提供了一笔融资款项,用于支付供应商。
该公司必须按时还款,并支付相应的利息费用。
此外,为了确保还款的安全性,该公司还提供了一些担保,如提供其采购货物的存货凭证和一些其他财产作为抵押。
在获得融资后,该国际贸易公司按时支付给供应商,并获得了货物的所有权。
同时,他们承担了还款的责任,并按照协议约定的还款期限开始逐步偿还融资款项和利息。
融资公司定期核对还款情况,并及时追缴欠款,以维护自身的权益。
案例结果:通过融资,该国际贸易公司成功支付了供应商,并按时完成了还款。
在整个过程中,他们与国际贸易融资公司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并按照协议的要求履行了自己的义务。
最终,该公司获得了货物的所有权,并成功完成了贸易交易。
结论:国际贸易融资是一种常见的融资方式,它可以帮助企业快速获得资金,并提高采购能力。
然而,企业在进行国际贸易融资时,需选择可靠的融资机构,并与其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以确保资金的安全与及时还款。
同时,企业需要根据自身的经营状况和信用情况,合理选择融资方式和担保措施,以降低风险并提高贸易效率。
国际贸易融资案例分析
国际贸易融资案例分析近年来,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国际贸易的规模不断扩大。
为了促进贸易的顺利进行,许多企业都需要依靠融资工具来满足资金需求。
本文将通过一个国际贸易融资案例,探讨国际贸易融资的特点、挑战和解决方案。
案例背景:家中国公司与一家美国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合同总金额为1000万美元。
合同约定,该中国公司需要以货到付款的方式向美国公司购买商品。
然而,中国公司在向美国公司支付货款之前需要获得银行的融资支持,因为它的现金流无法满足这个大额的资金需求。
为此,中国公司寻求了中国银行的帮助,并通过进口押汇方式获得了国际贸易融资。
案例分析:进口押汇是指进口商与银行签订协议,由银行支付货款给出口商,进口商在约定的时间内向银行偿还货款。
这种方式的优势在于,银行作为信贷中介,能够解决买卖双方的支付和风险问题,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
然而,国际贸易融资也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进口商需要有稳定的现金流来偿还货款,否则可能导致无法按时还款。
其次,银行在提供融资支持时需要审慎评估买卖双方的信用风险,以避免出现不良债权。
此外,国际贸易融资涉及不同国家的法律规定和风险,因此需要买卖双方与银行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以减少法律和操作风险。
针对这些挑战,买卖双方和银行可以采取一些解决方案。
首先,买卖双方可以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并且加强沟通与信任,从而减少支付和供应链风险。
其次,买卖双方可以选择保险公司提供的信用保险,以减少银行的信用风险。
最后,银行可以通过贷后管理,包括定期跟踪和检查买卖双方的资金情况,确保还款的及时性。
结论:国际贸易融资在促进贸易发展、满足企业资金需求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然而,国际贸易融资也面临一些挑战,如支付和信用风险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买卖双方和银行可以合作建立长期关系、选择信用保险并进行贷后管理。
只有通过合作和风险管理,才能实现国际贸易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国贸法律案件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外贸公司(以下简称“我方”)与某国际供应商(以下简称“对方”)于2019年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我方购买对方的一批货物,总价为100万美元。
合同中明确规定了货物的质量、数量、交货时间、支付方式等条款。
然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货物质量、交货时间等问题产生了纠纷。
二、案件事实1. 货物质量纠纷根据合同约定,我方要求对方提供的货物质量必须符合我国相关标准。
然而,在货物到港后,经检验发现,部分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
具体表现为:部分货物存在尺寸偏差、表面划痕、材质不符合要求等问题。
2. 交货时间纠纷合同约定,对方应在2019年12月31日前将货物全部运抵我国港口。
然而,对方实际于2020年1月10日才将货物运抵我国港口。
这导致我方无法按时将货物销售给客户,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
三、法律分析1. 货物质量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
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
”本案中,对方提供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已构成违约。
2. 交货时间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履行期限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履行。
当事人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可以随时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本案中,对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货,已构成违约。
四、案件处理1. 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我方有权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1)退还部分货款,以弥补我方经济损失;(2)承担我方因对方违约而发生的合理费用;(3)赔偿我方因对方违约而遭受的其他损失。
2. 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国际贸易融资案例分析 正文
国际贸易融资案例分析------------------华通公司出口双保理案例分析一案例介绍:至日即为保理合同买方应付款日。
美国方面的进口保理商为美国远东国民银行(Far East National Bank万元的收购款,受让了华通公司对美国哥伦比亚服装公司所享有的RMB48,348,036元的应收账款债权。
保理合同约定原告基本收购款按照应收账款债权的%的比例计算。
双方共同向美国方面发出了《应收账款债权转让通知书》,美国哥伦比亚服装公司在签收回执上盖章确认并承诺向原告履行付款责任。
然而,2009年8月5日,中行收到美国远东国民银行发来的争议通知,内容为此公司年初发给美国进口商托收项下的货物其中部分由于质量与要求不符问题,所以美国哥伦比亚服装公司拒绝付款总计USD 的合同货款,并随即附上质量检验证明书。
中行立即通知该公司争议内容,希望其与美国公司协商,并要求其返还已付的收购款,华通公司拒绝偿付,认为已经将发票等票据卖给了中国银行浙江分行,进口商不付款是应该由中国银行浙江分行承担。
后来由法院判定要归还,华通公司处于无奈只能与进口商协商以1/3的市场价求对方接受有质量问题的部分商品,自己损失部分。
二案例分析:1.选择保理业务的动机分析:在本案例中,华通公司和美国哥伦比亚服装公司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并且双方一直有贸易联系,此次交易金额为USD7668000,较为巨大,华通公司虽然从自身的角度并不想接受D/A这种远期的支付方式,但由于对方坚持,并不想错失这次的合作而接受,所以为了保障自己的收款时效而选用了自己不太了解并几乎从未使用过的出口保理,对此业务不熟悉为之后的失败埋下了伏笔。
在国际金融危机之后,许多的企业的流动资金受到了限制,所以传统的部分预付货款到货后偿付所有的方式渐渐的不被进口商所选用(除非少量的卖方市场的商品),同时出口商为了可以提高自身的竞争力也愿意接受D/A或是O/A,但是卖方自身的资金流压力和风险都比之前更为的不利,所以很多企业虽然之前未接触保理,福费廷,出口押汇等较复杂的支付方式,现在也一一开始尝试。
国际贸易融资案例
打包放款的案例一家生产精细化工的企业,经营思路灵活,产品具有一定的技术含量。
外商通过网络找到该企业,询问是否可以提供一种相关产品。
该企业经过分析,认为只要稍微改动一点工艺流程,就可以满足外商要求,但是需要寻找不同的原材料。
经过与新的国内供应商询价,该企业通过计算成本后,决定接下该笔订单。
寄送小样后,外商很满意产品质量和该企业的效率,决定批量购买,并同意以信用证方式付款。
但是,国内供应商要求先付款后出货。
该企业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向银行申请打包贷款。
银行先审核了该公司的经营情况,认为该公司小而精,管理规范,产品具有一定优势,同时该笔贸易以信用证结算,同意给予该企业发放打包贷款,用于向国内供应商采购原材料。
该企业获得融资后,及时备货生产,按时交货出运。
随着外商逐步扩大采购量,该企业同意以赊销方式结算,扩大了销售额,同时由于增大了国内供应商原材料采购量,国内供应商也逐渐接受了先货后款的赊销方式。
该企业利用了一笔打包贷款,形成了良性的贸易循环,扩大了市场份额,提高了对卖家的议价能力。
信用证项下出口押汇的案例2009年7月初,北京某出口公司A向美国进口公司B出口价值10万美元的石材,双方约定采用远期信用证方式结算。
付款期限为提单日后60天。
提单日为7月5日。
开证行为BANK X。
由于此阶段中国的石材在国际市场具有很强的价格和质量优势,因此需求量迅速上升。
出口公司A希望能够迅速收回资金,用收回的资金去进行下一轮的生产,满足其他客户的购买需求。
该客户提出希望办理信用证押汇。
7月8日,出口公司A向银行提交了信用证要求的全套单据,经过银行审单相符后寄往开证行BANK X。
7月14日,开证行发来承兑电报,承兑到期日为2009年9月3日。
当天,客户提交了已与银行签订的出口押汇合同和出口押汇申请书。
银行为交单金额的90%,即9万美元办理押汇,押汇利率为LIBOR+150BP。
押汇期限为从押汇当天即7月14日,至到期日9月3日,总计51天,再加上宽限期7天,押汇期限为58天。
融资性贸易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2015年,某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原告”)与某国际贸易公司(以下简称“被告”)签订了一份贸易合同,约定由原告向被告出口一批货物,货款总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合同约定,原告需在签订合同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货物发出,被告在收到货物后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
为了解决原告的资金周转问题,原告与某银行(以下简称“银行”)签订了融资性贸易合同,约定银行向原告提供人民币800万元的融资,用于支付货款。
银行与原告、被告签订了三方协议,约定在原告收到银行融资款项后,将货款直接支付给被告。
2015年11月,原告按照约定将货物发出,并将货物交付给了被告。
然而,被告在收到货物后并未按照约定支付货款。
原告多次催收无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货款及违约金。
二、争议焦点1. 被告是否应当承担支付货款的义务?2. 银行是否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三、法院判决1. 被告是否应当承担支付货款的义务?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与被告签订的贸易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被告在收到货物后未支付货款,已构成违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被告应当承担支付货款的义务。
2. 银行是否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法院认为,银行与原告、被告签订的三方协议中,约定银行在原告收到融资款项后,将货款直接支付给被告。
该约定符合融资性贸易的通常做法,且未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银行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并无过错。
因此,银行不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四、案例分析本案涉及融资性贸易法律关系,涉及三方当事人:原告、被告和银行。
在融资性贸易中,银行通常扮演着资金提供者的角色,为贸易双方提供融资支持。
本案中,原告通过银行融资,向被告支付货款,解决了资金周转问题。
本案争议焦点在于被告是否应当承担支付货款的义务以及银行是否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充分考虑了以下因素:1. 贸易合同的效力:原告与被告签订的贸易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中小企业国际贸易融资问题分析
中小企业国际贸易融资问题分析【摘要】中小企业国际贸易融资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本文首先通过背景介绍引入这一议题,指出中小企业在国际贸易中面临的融资困境。
接着分析了影响中小企业国际贸易融资的因素,包括市场环境、政策法规等。
然后探讨了解决中小企业国际贸易融资问题的途径,如寻找多元化融资渠道、提高企业信用等。
通过案例分析和创新模式探讨,展示了中小企业国际贸易融资的实际操作。
结论部分对中小企业国际贸易融资问题进行了深入思考,展望了未来发展趋势,并对整篇文章进行了总结。
通过本文的研究,可以帮助中小企业更好地理解和应对国际贸易融资问题,促进其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中小企业、国际贸易、融资、困境、因素、途径、案例分析、创新模式、思考、展望、未来、总结。
1. 引言1.1 背景介绍中小企业国际贸易融资问题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和国际贸易规模的不断扩大,中小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日益凸显。
由于中小企业通常缺乏足够的资金和资源,他们在开展国际贸易活动时往往面临着融资困难的问题。
中小企业国际贸易融资困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许多中小企业没有足够的抵押品或信用记录,无法获得传统金融机构的支持;国际贸易往往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中小企业的自有资金无法满足需求;国际贸易涉及货币兑换、贸易风险等诸多不确定因素,中小企业在融资方面更容易受到挑战。
为了解决中小企业国际贸易融资的问题,有必要深入分析影响因素,并探讨创新的融资模式。
只有通过对问题深入研究和有效应对,中小企业才能更好地参与国际贸易,提升自身竞争力。
1.2 研究意义中小企业国际贸易融资问题是当前经济发展中的一个重要议题。
研究中小企业国际贸易融资的意义在于深入探讨中小企业在国际贸易中所面临的困境,挖掘其中的根本原因,为政府、企业和金融机构提供有效的对策和解决方案。
中小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国际贸易中的发展和融资问题直接影响着整个经济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国际贸易融资案例分析(正文)
国际贸易融资案例分析(正文)第一条合同主体及目的本合同由甲方(以下简称“债权人”)与乙方(以下简称“债务人”)共同订立。
为了明确双方之间的权益和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作,并就国际贸易融资案例进行分析、评估和共享相关信息,以促进合作的顺利进行及提高融资效率。
第二条合作内容1.债权人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国际贸易融资案例分析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申请审核、评估风险、配置资源等。
2.债权人与债务人将按照约定的合作模式,采用包括但不限于会议、电话、邮件等方式进行案例分析及信息共享。
3.债权人与债务人互相配合,提供必要的合作所需的支持和协助。
第三条信息共享与保密1.双方同意共享相关国际贸易融资案例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案例的基本信息、融资方案、资金配置等。
2.双方应妥善保管对方所提供的信息,不得将其泄露给第三方,除非经过对方书面授权。
3.本合同终止后,双方应立即停止对已共享信息的使用,并及时销毁或归还对方提供的文件、资料等。
第四条责任与风险1.双方应承担各自合作职责和义务,履行本合同的约定。
2.债权人和债务人在进行国际贸易融资案例分析时,需依法合规,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
3.双方在进行合作过程中,应互相尊重、理解和照顾彼此的合理需求。
第五条合同的解除和终止1.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年,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2.如一方违反本合同,经对方书面通知后未能在指定期限内改正,则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
3.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同。
第六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双方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至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条其他1.本合同的附件与补充协议应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或解除,必须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署的协议为有效。
3.本合同的全部条款经双方充分阅读和理解后,自愿签署,并具有合法效力。
中小企业国际贸易融资案例
中小企业国际贸易融资案例案例背景:某中小企业A公司是一家位于中国的制造企业,主要生产家居用品,并具备一定的国际市场销售经验。
该公司希望扩大海外市场份额并提升品牌影响力。
由于资金限制,A公司面临着缺乏足够资金进行国际贸易的挑战。
解决方案:为了解决A公司的资金需求,该公司决定通过国际贸易融资的方式进行扩大海外市场。
他们与一家中介机构B公司合作,寻求融资方案。
B公司首先帮助A公司评估其资金需求和财务状况,了解A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海外市场扩张所需的资金量。
他们帮助A公司制定了一个全面的国际贸易融资计划,并制定了详细的战略和目标。
接下来,B公司与A公司一起寻找合适的贷款机构,以提供所需的资金。
经过广泛的调研和比较,他们选择了一家国际商业银行C银行作为合作伙伴。
C银行有着丰富的国际贸易经验并能够满足A公司的资金需求。
B公司帮助A公司准备了一份全面的贷款申请材料,包括财务报表、营销策略以及国际市场销售前景。
他们确保申请材料完整准确,并以有吸引力的方式展示A公司的潜力。
随后,B公司安排了A公司与C银行的会面,进行了详细的贷款谈判。
B公司在谈判过程中起到了重要的协调和支持作用,帮助A公司解答了C银行关于贷款用途、还款计划和利率等方面的问题,并确保双方达成了有利的贷款协议。
最终,A公司成功获得了C银行提供的贷款,并将这笔资金用于扩大海外市场份额。
A 公司利用贷款资金进行了市场推广活动、新产品开发和加大产能投入,显著提升了品牌影响力和销售额。
该案例中,A公司通过与中介机构B公司合作,并与国际商业银行C银行建立合作关系,成功从国际贸易融资中获益。
这个案例展示了中小企业通过国际贸易融资的方式,克服资金难题,实现海外市场扩张的成功故事。
贸易融资--案例分析
风险点 – 虚假贸易背景风险 – 融资到期进口商不能按时足额付款 控制措施 – 核查借款人历年记录,确认应收帐款回笼概率 – 审查贸易真实性 – 应收帐款到期日监控和落实有效担保 – 加强
案例分析
1
上海A公司常年向欧美出口纺织品。金 融危机后,纺织业受到冲击,从前通常采用 的赊销方式风险加大,双方以远期信用证方 式付款。 该做法让A公司面临流动资金短缺。另 外,较长的收款时间使A公司承担较大的汇 率风险。
议付(出口押汇)
A 公司向美国 B 公司出口 140 万美元的商品, D/A结算 , 付款期在9月初,A公司希望能降低汇率风险. 6月初,A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无法及时备货装运。 如何为A公司设计金融服务方案? A企业待解决问题 1.如何防范买方信用风险; 2.如何完成及时备货、发货; 3.如何提前收款,防范汇率风险。 产品选择 问题1:出口保理 或 出口商业汇票贴现; 问题2:打包贷款 问题3:远期结汇
C公司从美国进口500万美元的货物,D/P结算。 C公司资金短缺,需等销售帐款回笼.
进口押汇(融资) + 信托收据
• 风险点 – 虚假贸易 – 融资到期进口商不能按时足额还本付息 控制措施 -审查贸易背景真实性 -落实有效担保 -加强对客户物流和资金流的监控
B公司出口500万美元货物,考虑到美元有贬 值趋势,公司希望尽早收款办理结汇。 若分别用即期D/P、远期D/P、D/A结算时, 可分别采用哪些金融服务? (公司无法达到国际保理、福费廷的要求) 即期D/P:出口押汇(融资)后结汇 远期D/P、D/A:贴现后结汇
国际贸易案例分析报告(大全五篇)
国际贸易案例分析报告(大全五篇)第一篇:国际贸易案例分析报告国家贸易案例分析报告实践地点:B3楼103教室实践时间:9月15号—9月19号实践目的及意义:在以前的国家贸易实务理论课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手上的资源及理论知识对自身作进一步的强化。
通过各种案例的分析,尽量熟悉国际贸易实物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培养自己对问题的分析和解绝及对资料分析,整理,收集的能力。
实践内容:案例1 网络商务合同成立的时间与地点案情简介:中国北京A公司与美国纽约B公司一直有贸易往来关系,近年来随着计算机网络的发展,双方通过电子信箱进行商务活动。
1998年5月1日上午,北京时间9点,A公司通过电子邮件向B公司发盘,欲出售一批手工艺品,纽约时间5月1日上午8点,B公司打开电脑发现A公司的发盘,遂派业务员负责了解该商品的市场情况。
5月6日早晨8点,B公司经过研究认为A公司的发盘条件可以接受,电话指示业务员发出接受通知,该业务员于5月6日上午10点在去加拿大出差的路上,用手提电脑发出了接受函,北京A公司发现接受通知的时间是北京时间5月7日上午8:30,电脑显示接收时间是早晨6:22分。
此情况下合同什么时候成立?于合地成立?分析:1、不同法律体系下关于接受生效的原则?2、查阅《电子商务示范法》,其中怎么规定接受时间和地点的?合同何时成立,取决于承诺何时生效,因为按照各国的法律,承诺一旦生效,合同即告成立,双方当事人就要受合同的约束,承担合同所产生的权利与义务。
分析:1、在承诺生效问题上,英美法采取“投邮生效原则”,大陆法则采取“到达生效原则”,《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采用“到达生效”的原则。
2、对于采用计算机网络方式订立合同来说,英美法中的“投邮生效原则”是不能适用的,采用“收到生效原则” 更为适宜。
1996年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订立了《电子商业示范法》,第15条对此作了详细规定:“发出和收到数据电文的时间和地点,……除非发端人与收件人另有协议,数据电文的收到时间按下述办法确定:(a)如收件人接收数据电文而指定了某一信息系统,以数据电文进入该指定信息系统的时间为收到时间;或如数据电文发给收件人的一个信息系统但不是指定的信息系统,则以收件人检索到该数据电文的时间为收到时间;(b)如收件人未指定某一信息系统,则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一信息系统的时间为收到时间。
融资性贸易国企案例
融资性贸易国企案例融资性贸易是指企业通过融资手段进行国际贸易活动的一种方式。
国有企业在融资性贸易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下面我们以某国企为例,来探讨融资性贸易国企案例。
某国企是一家以出口贸易为主要经营业务的大型国有企业,主要产品包括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化工产品等。
随着国际市场竞争的加剧,该企业迫切需要获得融资支持,以应对市场变化和扩大出口规模。
因此,该企业决定通过融资性贸易来获取资金支持。
首先,该国企与国内银行进行合作,通过签订融资协议和担保协议,获得了一定额度的贸易融资。
这些资金将用于支持企业的生产和出口业务,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市场份额。
其次,该国企与海外客户进行合作,通过签订长期合作协议,获得了一定额度的预付款和预付货款。
这些资金将用于支持企业的生产和出口业务,提高企业的资金周转和生产能力。
同时,该国企还与境外银行进行合作,通过签订融资协议和担保协议,获得了一定额度的跨境融资支持。
这些资金将用于支持企业的出口业务和风险管理,提高企业的国际市场拓展和风险防范能力。
通过以上的融资性贸易实践,该国企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首先,企业的出口业务得到了有效支持,出口规模和市场份额得到了提升。
其次,企业的资金周转和生产能力得到了有效保障,生产经营活动得以顺利开展。
最后,企业的国际市场拓展和风险防范能力得到了有效提升,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得到了增强。
综上所述,融资性贸易对于国有企业而言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融资性贸易,国有企业可以获得资金支持,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市场份额,实现可持续发展。
因此,国有企业应积极开展融资性贸易,不断提升自身的国际竞争力和市场地位。
我国中小企业国际贸易融资研究以温州为实例分析
我国中小企业国际贸易融资研究以温州为实例分析一、本文概述本文旨在探讨我国中小企业在国际贸易融资领域的现状、挑战及优化策略,并以温州地区为实例进行深入分析。
国际贸易融资作为支持企业国际化经营的重要手段,对于缓解中小企业融资约束、提升其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温州,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先行地区之一,其中小企业在国际贸易融资方面的实践经验和问题具有代表性,因此本文选取温州作为研究案例。
文章首先概述了国际贸易融资的基本概念、种类及其在我国中小企业中的应用情况。
随后,通过对温州地区中小企业的实地调研和数据分析,揭示了中小企业在国际贸易融资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如融资渠道狭窄、融资成本高昂、融资风险大等。
在此基础上,文章进一步分析了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包括企业自身实力不足、金融机构服务创新不足、政府政策支持不够等。
为解决上述问题,文章提出了一系列优化策略和建议。
包括加强企业自身建设,提升信用评级和风险管理能力推动金融机构创新服务模式,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以及加大政府政策支持力度,完善相关法规和政策,为中小企业国际贸易融资创造更加有利的环境。
通过本文的研究,旨在为中小企业国际贸易融资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同时为推动温州乃至全国中小企业国际化发展提供参考和借鉴。
二、我国中小企业国际贸易融资概述中小企业作为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际贸易中扮演着不可忽视的角色。
它们在促进就业、增加出口、活跃市场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特别是在温州这样的经济活跃区域,中小企业更是国际贸易的主力军,它们通过灵活的经营策略和创新能力,不断开拓国际市场,提升产品竞争力。
国际贸易融资是指在国际贸易活动中,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为买卖双方提供短期、中期或长期的资金融通,以解决贸易过程中的资金需求。
对于中小企业而言,由于规模和信用的限制,获取融资尤为重要,它能够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压力,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市场竞争力。
当前,我国中小企业在国际贸易融资方面面临诸多挑战。
融资性贸易国企案例
融资性贸易国企案例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融资性贸易已经成为国际贸易的一种常见方式。
这种贸易形式为双方提供了一种全新的贸易方式,可以有效地节约资金,提高国家贸易竞争力。
根据这种国际贸易惯例,贸易商可以利用债务或贷款来付款,从而将其贸易账户结算费用延期支付。
在中国,融资性贸易有着长期的历史。
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中国的外贸企业和外贸银行都积极开展融资性贸易业务。
国有企业首先进行了融资性贸易活动,推动了中国融资性贸易的发展。
首先,杭州江南船业有限公司是中国最早针对融资性贸易实施政策的国企。
公司购买了一批新进口滚动门,以满足其制造中心的需求,但是因为公司的资金紧张,无法即时购买,于是请求购买商开展融资性贸易,与该商签订了一份融资性贸易合同,把支付账款的期限从原定的45天延长到90天,这样江南船业就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支付货款,同时节省许多资金。
其次,紫光集团是中国重要的高科技国企,负责研制、生产和经营电子信息产品。
该集团需要从国外采购大量零部件,用于生产电子设备,但受到财务限制,公司不能通过现金来支付进口货款,于是向外国供应商索要融资性贸易的资金,供应商同意根据融资性贸易的惯例,把支付货款的期限延期至180天,这样紫光集团就可以满足财务需求,实现产品生产。
此外,中国建设银行也参与了融资性贸易的业务,作为一家领先的大型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通过提供融资支持服务,帮助客户融资,实现双赢。
比如,中国建设银行与某家外贸企业签订了一份融资性贸易合同,把支付货款的期限延期至180天,满足客户的财务需求,为企业提供了灵活的融资渠道。
综上所述,融资性贸易日益成为一种常见的国际贸易形式,中国国企也逐步进入融资性贸易的游戏,比如杭州江南船业有限公司、紫光集团和中国建设银行,都利用融资性贸易帮助他们扩大业务范围,实现贸易账户的安全,降低贸易风险,提升其贸易竞争能力。
未来,中国国企将更加积极地参与融资性贸易领域,利用融资性贸易助推中国外贸发展,提升中国经济的国际竞争力,促进国家全面发展。
国贸法律案件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国际贸易合同纠纷案涉及我国一家知名出口企业与国外一家跨国公司之间的贸易往来。
本案涉及的商品为某品牌电子产品,合同金额为100万美元。
由于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争议,导致纠纷产生。
以下是案件的具体情况:(一)当事人信息1. 原告方:我国某知名出口企业(以下简称“原告”)2. 被告方:国外某跨国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二)纠纷原因1. 货物质量争议:被告认为收到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
2. 交货延迟:原告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导致被告无法按时履行其后续订单。
3. 支付违约金:被告认为原告未能按时交货,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二、案件经过(一)合同签订原告与被告于2018年3月签订了一份国际贸易合同,约定由原告向被告出口一批某品牌电子产品。
合同中明确了货物的质量标准、数量、价格、交货时间、支付方式等内容。
(二)合同履行1. 原告交货:原告于2018年6月完成了货物的生产,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
2. 被告验收:被告在收到货物后进行了验收,发现部分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
3. 争议产生:被告向原告提出质量异议,并要求原告承担违约责任。
(三)协商解决双方在争议发生后进行了多次协商,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四)诉讼程序被告遂向我国某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原告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三、案件分析(一)货物质量争议1. 合同约定:根据合同约定,货物的质量标准应符合国际通行的标准,并符合被告的使用要求。
2. 检验标准:原告提交的检验报告显示,货物质量符合国家标准,但被告认为该标准不符合其使用要求。
3. 鉴定结论:法院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对货物进行了鉴定,鉴定结论认为货物存在一定质量问题,但不足以影响正常使用。
(二)交货延迟1. 原因分析:原告未能按时交货的原因主要是生产过程中遇到了技术难题,导致生产周期延长。
2. 合同约定:合同中未对交货延迟作出明确规定,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存在争议。
国际贸易融资风险案例
国际贸易融资风险案例在国际贸易中,融资风险是一个常见的问题。
以下是一个关于国际贸易融资风险的案例。
某国际贸易公司与一家海外客户签订了一份价值100万美元的销售合同,合同规定该公司必须在交货前支付50%的预付款,并在收到货物后支付剩余50%的尾款。
由于该公司没有足够的现金流来支付预付款,它决定向一家国际银行申请贷款。
在向银行申请贷款时,贸易公司提供了所有必要的文件,包括销售合同、货物清单和国际运输文件。
银行对贸易公司进行了审查,并对海外客户的信用状况进行了调查。
然而,在审查过程中,银行发现了一些潜在的风险。
首先,海外客户是一家新成立的公司,没有过去的贸易记录。
其次,贸易公司提供的货物清单中包含一些僵尸产品,这些产品在市场上不受欢迎。
此外,国际运输文件显示,货物将通过一家被指控在过去数年内多次违反贸易法规的运输公司进行运输。
考虑到这些风险,银行拒绝了贸易公司的贷款申请。
银行认为海外客户的风险太高,并怀疑贸易公司是否能够按时收到货物并支付尾款。
银行还担心货物可能无法顺利抵达目的地,或者在抵达后客户可能拒绝支付尾款。
由于无法获得贷款,贸易公司只能取消与海外客户的合同。
然而,由于合同规定了预付款的支付期限,贸易公司必须支付一笔违约金给海外客户。
此外,贸易公司还需要重新寻找其他买家来购买这些货物,但由于市场上对这些僵尸产品的需求低迷,贸易公司可能需要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出售货物,从而导致巨大的财务损失。
这个案例表明,在国际贸易中,贷款申请可能会面临多种风险,包括海外客户信用风险、货物运输风险和市场需求风险。
贸易公司需要在与海外客户签订合同之前充分评估这些风险,并为可能的事件制定应急计划,以降低贷款风险。
同时,银行也需要进行细致的风险评估,以确保为具有可靠信用的贸易公司提供合适的融资支持。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际贸易融资案例分析------------------华通公司出口双保理案例分析一案例介绍:至日即为保理合同买方应付款日。
美国方面的进口保理商为美国远东国民银行(Far East National Bank万元的收购款,受让了华通公司对美国哥伦比亚服装公司所享有的RMB48,348,036元的应收账款债权。
保理合同约定原告基本收购款按照应收账款债权的78.1%的比例计算。
双方共同向美国方面发出了《应收账款债权转让通知书》,美国哥伦比亚服装公司在签收回执上盖章确认并承诺向原告履行付款责任。
然而,2009年8月5日,中行收到美国远东国民银行发来的争议通知,内容为此公司年初发给美国进口商托收项下的货物其中部分由于质量与要求不符问题,所以美国哥伦比亚服装公司拒绝付款总计USD 7668000.00的合同货款,并随即附上质量检验证明书。
中行立即通知该公司争议内容,希望其与美国公司协商,并要求其返还已付的收购款,华通公司拒绝偿付,认为已经将发票等票据卖给了中国银行浙江分行,进口商不付款是应该由中国银行浙江分行承担。
后来由法院判定要归还,华通公司处于无奈只能与进口商协商以1/3的市场价求对方接受有质量问题的部分商品,自己损失部分。
二案例分析:1.选择保理业务的动机分析:在本案例中,华通公司和美国哥伦比亚服装公司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并且双方一直有贸易联系,此次交易金额为USD7668000,较为巨大,华通公司虽然从自身的角度并不想接受D/A这种远期的支付方式,但由于对方坚持,并不想错失这次的合作而接受,所以为了保障自己的收款时效而选用了自己不太了解并几乎从未使用过的出口保理,对此业务不熟悉为之后的失败埋下了伏笔。
在国际金融危机之后,许多的企业的流动资金受到了限制,所以传统的部分预付货款到货后偿付所有的方式渐渐的不被进口商所选用(除非少量的卖方市场的商品),同时出口商为了可以提高自身的竞争力也愿意接受D/A或是O/A,但是卖方自身的资金流压力和风险都比之前更为的不利,所以很多企业虽然之前未接触保理,福费廷,出口押汇等较复杂的支付方式,现在也一一开始尝试。
2.案例中的融资过程分析:双保理业务基本流程:①美国哥伦比亚服装公司与华通公司签订买卖合同。
②华通公司向中国银行提出初步信用评估的申请,出口银行向进口地保理商传递评估申请,进口保理商对进口商进行信用评估③进口地保理商将结果传回给出口地保理商,出口地保理商将结果通知出口商④签订保理协议,申请信用额度并反馈⑤出口商华通公司发货⑥出口商华通公司向中国银行提交债权转让单据,中国银行转发债权转让单据信息给美国远东国民银行⑦中国银行向出口公司华通公司提供78.1%的融资(最高可为发票金额的80%~90%)⑧到期付款日前美国远东国民银行向进口商催收,进口商付款,在扣除手续费后将货款转给出口地银行,再扣除手续费后转给出口商就本案例而言,业务流程几乎于上方的一致,但是由于进口商对出口商所发出的商品存有疑问所以第八步没有顺利的完成。
3.就本案例中存在的争议分析:案例中的主要争议为:1)在出口双保理的情况下,美国哥伦比亚服装公司(进口商)是否可以因为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而拒付货款?2)美国哥伦比亚服装公司(进口商)拒绝偿付的时候,中国银行浙江某分行是否可向华通公司追索所付出的全部收购款3787万元。
1)不可以,在出口双保理的结算方式下,进口商认为货物和合同约定不符时,可以对进口地保理商提出拒付,并出具相应的证明,但是本案例中只是部分不相符,而并非是全部,所以进口商只能就他所提出不相符部分的合同价款提出拒付,而不能就全部的合同款提出拒付。
2)可以,因为中国银行浙江某分行为华通公司提供的是有追索权的公开保理,指发生了《出口保理业务协议》约定的情况,导致保理商无法从进口商处取得保理融资款项时,保理商可以按照合同的要求向出口商追索,但是可能不是全部,要看双方的合同中是如何规定的。
即使在无追索权的保理中,出口银行也对此部分货款不附赔偿责任,因为在保理中规定,保理商对已核准的应收账款提供100%的坏账担保,但条件是出口商出售给保理商的应收账款必须是正当,无争议的债务请求权,所以由于对产品的质量,服务水平,交货期所引发的呆账和坏账,保理商不承担赔偿责任。
向本案例中,如果为无追索权的保理,当进口商声称部分货物有质量问题,不管出口商是否同意,保理商都会将其视为有贸易纠纷,根据纠纷自理原则,保理商即将此部分货物的货款视为未核准的应收款,不负担赔偿责任。
4.出口保理各方得失分析:条件:由于具体数值无法查阅,所以以下计算式是按照现行的主要利率手续费率确定的,主要为了说明办理融资业务各方的主要费用,所以不考虑本案例中产品中有瑕疵的问题。
1)出口商:出口商办理一笔需要融资的出口保理业务通常需要承担三方面的费用:保理费,国内外银行费用,融资利息费用。
保理费用=保理费率*保理业务的金额=1%*USD7668000=USD76680国内外银行费用=国内银行费用+国外银行费用=单据处理费+邮寄费+外国银行中转费=USD10+RMB300+USD15=72.58USD融资利息费用=保理融资金额*保理融资年利率*保理融资天数/360 (shibor=0.63%,浮动20%)=6006182*6.3%*1.2*96/360=USD116920.34USD出口商总计融资费用=76680+72.58+116920.34=193672.92USD费用占销售金额只比为:193672.92/7668000=2.5%所以保理业务对出口商而言,只需支付合同金额2.5%左右的费用就可以取得发票金额78.1%的融资比例,同时有银行向进口商追债,节约了资信调查,销售账户管理,债务追收的业务开支。
而且使用出口保理可以使出口商的资金流动速度加快,不占用自身的资金,美化自身的资产负债表。
但是也有不好的地方,如进口地没有相互合作的保理商即无法开展保理业务,同时要注意自身所发货物的质量,因为由于质量问题所造成的进口商拒绝付款,银行是不负责的。
2)对出口,进口保理商而言:双方共同要求了1%的费率,假设出口保理商为0.45%,进口保理商为0.55%,相较于单纯的国际结算业务,如信用证0.15%的开立,议付费而言,银行还是有不错的业务收入的,同时我国国内现在只开展有追索权的出口保理,所以银行的风险不大,有利于自身的风险控制。
3)对进口商而言:进口商仍然支付合同款项,虽然出口商可能在合同款项中加入保理业务的费用,但是进口商可以选择自己所要的远期付款方式,有时可以使自己的自有资金几乎不动用的情况下赚取利润,同时不像信用证业务,进口商需要向银行交纳保证金,可以增加自己资金的灵活性,如果进口商处于有利地位的话,可进一步压价。
但是使用出口保理有一条件就是进口商的资信必须比较良好,不然根本无法开展出口保理业务,否则信用额度很小,并且银行考虑到自身风险,会增加手续费等等的额外费用,考虑到此出口商肯能不愿意接受此类国际结算方式。
4.从各方的角度分析,分析出口保理是否是适合的选择:1)进口商的角度:进口商不想占用自身的资金,所以偏向于远期的付款方式,即为赊销(O/A),D/A,Time L/C ,如果为Time L/C,进口商需要交纳一定的押汇如果信誉不好还要缴纳保证金,同时信用证有繁琐的催证,审证,改证手续和费用,并且虽然信用证是银行信用但是信用证有个最大的缺点即使它的付款是终局性付款,所以如果在进口银行填写开证申请时有错误如未写明商品的具体质量,型号要求,那么只要出口商做到的单单一致,单证一致,那么即使到时候所发来的货物与合同不一致,进口商也必须付款,随后再起诉,这样一来进口商会有很多的麻烦,所以进口商不喜欢L/C,即使是Time L/C。
D/A和O/A都是依靠的商业信用,银行只起中介机构的作用,所以进口商的付款依靠自己的信用,并且没有人监督,相比D/A,O/A给了进口商跟多的自由,因此进口商偏向于选择O/A,其次为D/A随后为Time L/C。
2)出口商的角度:在买方市场上,当对方坚持使用远期付款方式时,作为出口商的首选应该为Time L/C,虽然L/C的手续较为麻烦费用略高,但是这些主要都由进口商负责,作为出口商基本没有风险,同时随着远期信用证的运用越来越多,也出现了出口信用证押汇业务,出口商以单据作为抵押向银行申请短期融资,同时这种方式可以规避本币升值的风险,所以在本币趋于升值的情况下更为有利。
第二选择为D/A ,接受D/A 即主要考虑对方的信用水平,对于进口商较为有利,在远期的情况下,D/A可以做出口保理如本案例,也可以使用出口托收押汇,即在外国货款到达之前,向银行提交有关单据申请短期融资。
保理和出口托收押汇的区别主要在于保理兼有担保和融资的性质,保理业务中保理银行对其核定的额度内的进口商信用风险和坏账附有100%的担保责任,出口托收押汇下,银行保留在收不到货款时对出口商的追索权,但保理不一定。
在O/A方式下,出口商是最没有保障的,不但要先发货,并且对方没有给定具体的还款期,很有可能财货两失,所以出口保理也可以与O/A结合,但是O/A 的风险更加大,所以费用更高。
所以就出口商而言,偏好依次递减Time L/C,D/A,O/A3)银行的角度:银行虽然经常办理L/C业务,但因此而引发的纠纷也不在少数,如信用证的货物规格未明确表明,出口商单据造假银行未查明等等,虽然银行参与信用证的开立,修改有一笔可观的收入,但是随着其他押汇等方式的开展,银行相较于自己参与其中的L/C业务,银行更加偏重于D/P,D/A,O/A等托收业务中的新型方式。
特别是出口保理业务,由于我国现在的保理业务都是有追索权的保理,同时进口地保理商又相当于担保了进口商的付款,所以做为出口地的保理商而言,风险相对较小,同时同期的融资年利率加上不菲的手续费对银行而言都是一笔可观的收入,所以这种风险较小,收益较大的业务现在非常受银行业的欢迎,在中国2010年光大银行的国际保理业务累计出单130多亿,保理手续费收入5000余万元,利息收入1.7亿元,2010年中国银行出口双保理业务超过24亿美元,连续35个月排名全球第一,进口双保理业务量超过6亿美元,位居全球第5位。
综上所述,在短期融资中,从各方的利益平衡化而言,出口保理从费用,业务覆盖的范围,对不同方优劣都处于中间水平,因此对于有良好信用的企业而言,并且交易金额较为巨大时,出口保理的确是一个适当的选择。
三知识介绍及拓展:1. 国际保理:国际保理又称保付代理(Factoring),是一种短期贸易融资方式,指卖方将现在或将来的基于与买方签订的货物销售,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由保理商为其提供融资服务,销售分账户管理,账款催收,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等一揽子综合性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