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脂管理办法(完整篇)
废旧油脂回收管理办法
废旧油脂回收管理办法废弃食用油脂管理条例第一条为了加强废弃食用油脂管理,防止废弃食用油脂污染环境,保障食品安全和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废弃食用油脂,是指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不可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包括食品加工业使用后产生的不可再食用的油脂,餐饮业废弃油脂,以及含油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或者隔油池分离后产生的油脂。
第三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产生、排放废弃食用油脂和从事废弃食用油脂收集、贮存、加工、运输、购销及其相关管理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四条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废弃食用油脂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旗县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做好本辖区废弃食用油脂的监督管理工作。
卫生、食品药品监督、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规划、交通、建设、城市管理执法、公安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废弃食用油脂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级政府应当鼓励和扶持废弃食用油脂资源化综合利用。
对从事废弃食用油脂污染防治、回收利用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鼓励和支持。
第六条对因废弃食用油脂污染环境、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进行举报、投诉和控告。
第七条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排放废弃食用油脂的单位(以下简称产生排放单位)和收集加工废弃食用油脂单位(以下简称收集加工单位),应当在项目建设开工前向旗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并通过竣工验收。
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排放和收集加工废弃食用油脂项目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原有产生排放和收集加工单位,由旗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责令限期补办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产生排放单位应当限期安装油水分离器或者隔油设施。
第八条废弃食用油脂应当按照规范收集,由具有经营资格并取得环保审批手续的单位按照相应标准进行加工,不得交给其它单位和个人。
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管理办法
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餐厨废弃油脂的管理,防止环境污染,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餐厨废弃油脂,是指餐饮服务业在加工、销售过程中产生的废弃植物油脂和动物油脂。
第三条餐厨废弃油脂的处理应当遵循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实行分类收集、定点回收、规范处理。
第四条国家鼓励和支持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
第五条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主管全国餐厨废弃油脂的处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餐厨废弃油脂的处理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
第二章餐厨废弃油脂的收集与运输第七条餐饮服务业应当建立健全餐厨废弃油脂管理制度,按照环保、卫生的要求,配备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设施,并保持其正常运行。
第八条餐饮服务业产生的餐厨废弃油脂,应当实行分类收集,标识清楚,定期交运。
第九条禁止将餐厨废弃油脂与其他废弃物混合收集、运输。
第十条餐厨废弃油脂的收集、运输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收集、运输条件,并遵守下列规定:(一)拥有与收集、运输任务相适应的收集、运输工具;(二)定期对收集、运输工具进行清洁、消毒;(三)建立健全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输记录制度。
第十一条餐厨废弃油脂的收集、运输单位应当将收集、运输的餐厨废弃油脂交由具备相应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第三章餐厨废弃油脂的处理第十二条餐厨废弃油脂的处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合法的工商注册登记手续;(二)有与处理能力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和设施;(三)有相应的处理技术和设备;(四)有完善的污染防治措施;(五)有合法的废弃物处理资格。
第十三条餐厨废弃油脂的处理单位应当对餐厨废弃油脂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排放、倾倒、焚烧。
第十四条餐厨废弃油脂的处理单位应当建立处理记录制度,如实记录处理的时间、地点、种类、数量、去向等。
废旧油脂回收管理办法
废旧油脂回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废旧油脂回收管理,提高资源利用率,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废旧油脂,是指在生活中产生的食用油脂和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非食用油脂。
第三条废旧油脂回收管理应当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实行统一收集、定点回收、规范处理、安全利用。
第四条国家鼓励、支持废旧油脂回收处理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促进废旧油脂回收处理产业的发展。
第五条国务院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废旧油脂回收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废旧油脂回收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废旧油脂的收集与运输第六条废旧油脂的收集、运输、处理、利用等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食品安全、道路运输管理等法律法规。
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废旧油脂产生量、处理能力等因素,合理规划废旧油脂收集、运输、处理、利用设施的布局。
第八条从事废旧油脂收集、运输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请取得收集、运输许可。
第九条取得收集、运输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固定的收集、储存场所;(二)有与收集、运输活动相适应的设备和人员;(三)有健全的收集、运输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措施;(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取得收集、运输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按照许可的范围从事收集、运输活动;(二)使用专用车辆进行收集、运输,并在车辆显著位置标明专用标识;(三)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频率进行收集、运输,并在收集、运输过程中采取措施防止废旧油脂泄露、污染环境;(四)将废旧油脂运输到具有相应处理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进行处理;(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废旧油脂收集、运输活动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制定。
单位油脂管理制度
单位油脂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单位油脂管理工作,提高油脂利用率,降低油脂浪费和污染,保障单位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单位内所有油脂的采购、储存、使用和处理等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油脂管理工作由单位财务部门、物资部门、生产部门和环保部门等相关部门共同负责,具体落实单位油脂管理制度。
第四条所有单位员工应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不得私自挪用、盗窃或浪费油脂,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油脂使用情况。
第五条单位应定期对油脂的存储、使用和处理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和整改,确保油脂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第二章油脂采购管理第六条单位应根据生产需求和财务预算,合理确定油脂的种类、规格和采购数量,并委托专业供应商进行采购。
第七条采购人员应认真审核供应商的资质和产品质量,签订合同并约定交付时间、数量和质量等具体要求。
第八条采购人员应对采购的油脂进行验收,确保油脂的品质符合要求,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向供应商反馈并要求赔偿。
第九条采购部门应建立油脂的档案,记录油脂的来源、数量、价格、保质期和使用情况等信息,便于后续管理和监督。
第十条单位应加强对油脂供应商的管理,建立供应商评价制度,定期评估供应商的综合表现,保证合作关系的稳定和持续。
第三章油脂存储管理第十一条单位应设立专门的油脂存储区域,保证油脂的安全性、稳定性和整洁卫生,防止油脂被污染和变质。
第十二条存储区域应具备防火、防爆、防污染等安全设施和设备,确保油脂存储过程的安全性和卫生性。
第十三条存储人员应定期对油脂进行检查,检测油脂的温度、湿度和质量等指标,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十四条存储记录应详实完整,包括油脂的进货日期、数量、存放位置和使用情况等,进行动态管理和监控。
第十五条存储人员应做好库存盘点工作,及时清理过期油脂或废弃油脂,减少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第四章油脂使用管理第十六条单位应根据生产需要和质量要求,合理确定油脂的种类、用量和使用方法,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标准进行使用。
油脂管理制度
油脂管理制度
是指针对涉及油脂的生产、储存、使用、清理、废弃等环节制定的管理规定和措施。
它的主要目的是保障油脂的安全、环保和合规使用,防止油脂污染和其他安全风险的发生。
油脂管理制度可能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
1. 采购和供应:监管油脂的采购渠道和供应商的选择,确保采购的油脂符合质量要求和安全标准。
2. 储存和运输:规定油脂的储存条件,包括储存温度、防火防爆措施等,确保储存和运输过程中没有泄漏和安全隐患。
3. 使用和操作:指导油脂的使用方法和操作规范,包括使用量的控制、防止油脂溅出和避免过度消耗等。
4. 废弃和处理:要求对使用过的油脂进行安全处理,包括定期更换和正确的废弃处理方式。
5. 监测和检测:建立油脂质量和安全的监测体系,定期进行检测和评估,确保油脂的质量符合要求。
6. 培训和教育: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油脂管理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对油脂管理的意识和技能。
7. 管理责任和追责:明确相关岗位的管理责任和追责机制,确保油脂管理工作的落实和执行。
油脂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可以帮助企业规范油脂的使用和管理流程,减少安全风险和环境污染,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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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脂间管理制度
油脂间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油脂间的管理,保障生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率,根据《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生产企业的油脂间管理工作,包括液态油脂、固态油脂、油脂原料、油脂成品等。
第三条油脂间的管理工作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严格执行本制度。
第四条油脂间的管理责任属于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部门,同时相关部门要做好配合工作。
第五条油脂间管理应当注重安全与环保,在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积极推进,最大限度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第六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第七条油脂间管理应当充分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提供必要的防护设备和培训。
第八条未尽事宜,可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进行具体规定。
第二章油脂间的管理组织第九条生产企业应当设立专门的油脂间管理部门,专人负责油脂间管理工作。
第十条生产企业应当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为油脂间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第十一条油脂间管理部门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执行。
第十二条油脂间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护意识。
第三章油脂间的安全管理第十三条油脂间的存储要求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保持通风、干燥,防止曝晒、雨淋,远离明火,禁止与酸碱类物质混存。
第十四条液态油脂的存储设施应当具备密闭性,防止外界污染。
第十五条油脂间的安全出入口要保持畅通,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
第十六条油脂间应当设立专人负责,执行24小时巡查制度。
第十七条油脂间应当配备消防器材,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测。
第十八条油脂间应当进行排水处理,防止油水混合造成环境污染。
第十九条油脂间应当制定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设备。
第四章油脂间的生产管理第二十条液态油脂生产过程中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生产标准进行生产,定期进行设备检测排查。
第二十一条固态油脂生产过程中应强化操作规程,加强设备维护,确保生产设备的稳定运行。
井下综采面油脂管理制度
井下综采面油脂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井下综采面油脂的安全生产,保证员工健康和井下设备的正常运转,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井下综采面油脂作业的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
三、责任部门1. 生产部门负责井下综采面油脂的生产作业管理工作;2. 安全环保部门负责制定和监督井下综采面油脂的安全生产工作;3. 维护部门负责井下综采面油脂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四、管理制度1. 生产管理(1)严格遵守井下综采面油脂的生产工艺标准,保证产品质量;(2)制定并落实生产计划,合理调配人员和设备,保证生产进度;(3)保证生产现场的整洁和安全,严禁乱放杂物,防止事故发生;(4)加强设备保养,定期检查设备运行状况,确保井下设备的正常运转。
2. 安全管理(1)制定并严格执行井下综采面油脂的安全操作规程,严防操作人员伤害;(2)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建立安全生产的责任制;(3)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应急反应能力;(4)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
3. 环保管理(1)严格遵守环保法规,保证井下综采面油脂的生产不对环境造成污染;(2)开展环保宣传,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促进绿色生产;(3)定期进行环保检查,保证井下综采面油脂的生产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4)进行废物处理工作,合理处理生产废水和废气,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五、作业规定1. 严禁在井下综采面油脂生产区域内吸烟、随意乱扔垃圾等行为;2. 严禁在井下综采面油脂生产区域内携带易燃易爆物品;3.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禁止未经培训的人员操作设备;4. 操作人员必须佩戴防护装备,严禁穿着拖鞋、短裤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服装;5. 禁止在生产现场进行私人交易等其他非正常行为。
六、奖惩制度1. 对于认真遵守本管理制度的员工,进行奖励并予以表彰;2. 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员工,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惩罚。
七、附则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如有需要修改,应经公司主管部门审议后方可生效。
油脂发放领用管理制度
油脂发放领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规范公司内部油脂的发放和领用管理工作,提高油脂利用的效率和安全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部门和员工。
三、责任部门1. 采购部:负责油脂的采购和库存管理。
2. 生产部:负责油脂的使用和领用。
3. 质检部:负责油脂的检验和质量监控。
4. 办公室:负责制定和执行油脂的发放和领用管理制度。
四、油脂的种类和规格公司所使用的油脂主要包括食用油、工业油、机械油等。
规格和种类按照采购部的采购合同和库存管理情况而定。
五、油脂的存储和保管1. 油脂应存放在干燥、通风良好的专用储藏间内。
2. 不同种类的油脂应分开存放,禁止混放。
3. 油脂应存放在避光、防潮、防污染的储存容器内,并及时封存。
4. 储存间应保持清洁,并且设有消防器材和防火设施。
5. 严禁在储存间内吸烟和使用明火。
六、油脂的发放和领用1. 员工在需要使用油脂时,需提前向生产部提出申请,生产部填写领用单。
2. 领用单包括申请人姓名、部门、领用时间、领用数量、用途等信息。
3. 生产部在收到领用单后,按照库存情况进行审核,并填写库存扣除单,将油脂发放给申请人。
4. 申请人领用油脂后,必须及时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挪用或外借。
5. 领用人员必须使用个人专用的领用器具进行领用,不得混用或共用。
6. 领用人员使用完毕后,需及时向生产部报备剩余油脂数量,生产部进行盘点和登记,确保库存数量准确。
7. 如有发现油脂数量异常或损坏,领用人员需及时向生产部汇报,并协助调查原因。
七、油脂的质量管理1. 质检部负责油脂的检验和质量监控工作,对油脂进行定期的化验检测。
2. 油脂质量异常的,质检部需及时向生产部汇报,并进行相应的处置措施。
3. 出现问题批次的油脂,采购部需对供应商进行跟踪和索赔工作。
八、违规和处罚1.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公司将依据公司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 对于发现严重质量问题的油脂,将启动质量责任追究流程,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油脂管理制度
油脂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在现代工业生产和日常生活中,油脂是广泛使用的一种物质。
然而,油脂的使用和管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和问题。
为了确保油脂的安全使用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一套科学、规范的油脂管理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二、目的和范围1. 目的:建立油脂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油脂的安全使用、储存和处理,减少事故和环境污染的风险,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和管理油脂的部门和人员。
三、管理责任1. 部门负责人应制定和实施油脂管理制度,并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2. 油脂管理人员应负责具体的油脂使用、储存和处理工作,并确保按照制度进行操作。
3. 所有员工都有责任遵守油脂管理制度,并及时报告发现的问题和隐患。
四、油脂的采购和储存1. 采购:应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合适的油脂品种和规格,并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2. 储存:油脂应储存在专门的储存区域,远离火源和易燃物品,保持干燥、通风良好的环境。
储存区域应标明油脂的种类和数量,并定期检查和清理。
五、油脂的使用和处理1. 使用:使用油脂前应进行检查,确保油脂无异常。
使用时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避免超负荷使用和滥用。
2. 处理:废弃的油脂应进行分类和储存,禁止随意倾倒或排放。
废弃油脂应委托专业单位进行处理,确保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六、油脂管理的培训和监督1. 培训:应定期组织油脂管理培训,使相关人员了解油脂的安全使用和管理知识,提高工作技能。
2. 监督:应建立油脂管理的监督机制,定期检查和评估油脂使用和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七、应急预案和事故处理1. 应急预案:应制定油脂使用和管理的应急预案,明确各级责任和应急措施,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对。
2. 事故处理:如发生油脂泄漏、火灾等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报告上级和相关部门。
八、油脂管理制度的评估和改进1. 评估:定期对油脂管理制度进行评估,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油脂管理办法
油脂管理办法(一)油脂组1.负责组织编制油脂年、季度计划及消耗定额,填写每月设备用油实际消耗报表。
2.负责用油的储存、发放、过滤、化验及设备传动用油润滑状态的检查工作。
3.负责保管大型设备润滑、传动用油档案,并组织填写。
4.及时检查区队润滑卡片填写情况。
(二)区队油脂管理员1.负责编制本单位油脂计划的编写,报送。
2.掌握本单位设备传动用油润滑状况,按规定取样,添注润滑油脂,保持设备传动用油的清洁度及润滑良好。
3.负责填写设备用油卡片,掌握油脂消耗定额。
4.负责现场油脂合理储存。
二、工作程序与内容1.计划管理部门:使用单位编制,油脂组汇总,报供应部依据:油脂消耗定额,年度设备检修清洗换油计划,新设备用油等。
要求:品种齐全2.采购部门:供应部门依据:使用单位的申请计划,库存量定额,货源情况等要求:按品种、质量、数量、使用期及时采购入库。
3.验收部门:油脂组。
依据:出厂化验单、油品质量标准,出厂合格证。
要求:及时提供化验报告,确保油脂是否合格。
4.入库储存部门:油脂仓库依据:入库单,检验合格报告要求:入库过滤,专桶专用,牌号清楚,分类储存,定期抽样化验。
5.领用分发部门:综采队、综掘队依据:年度及月份检修清洗换油计划,设备换油卡片,领用限额卡。
要求:按牌号领用,实行三过滤(入库过滤、发放过滤、加油过滤)规定,收发记录准确6.回收处理部门:供应部门回收站、废油再生站依据:油料回收定额换油周期,抽样化验要求:分类回收,不得混装,及时送交再生站处理。
三、油脂质量管理1.引起油脂质量变质的原因a、氧化变质b、混入机械杂质和水分c、混油变质d、气体影响造成油变质e、添加剂分解,降低油膜强度和抗膜强度。
f、温度变化的影响。
温度升高或降低回加速油的变质。
2.防止润滑油脂质量变化的措施a、降低温度,减少温差。
润滑油要选择阴凉地点存放,温度过高时,要采取洒水和通风降温或采取其它措施。
b、装至安全容器,减少气体空间。
装油容器要根据油温变化,除留出必要的膨胀空间外,尽量装至安全容量,减少容器内的气体空间。
煤矿油脂管理办法
一、机电科成立油脂管理组(以下简称油脂组),负责对全矿机械设备使用的液压油、齿轮油、机械油、乳化油、变压器油(以下得称油脂、润滑油、煤油、汽油、柴油除外)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油脂的采购:用油单位每月22日必须将下月用油计划报油脂组,无计划影响生产由该单位负责。
再由油脂组根据库存及生产需要统一提报计划经机电科长审核矿长批准交供应科采购。
供应科采购的油脂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符合质量要求,不合格的油脂严禁采购。
三、新购进的油脂由供应科运送到油脂组,经验收合格入库存放,未经验收合格的油指不得入库存放,并做好进货记录。
四、新进的油脂必须经过过滤,分桶盛装,不得混装,并贴上标签,未经过过滤的油脂不得发放使用。
五、供应科不得直接对使用单位发放油脂,使用单位需用油脂时,必须持领科单到机电科经济班审批,然后到油脂组支领,由油脂组统一发放。
六、油脂发放必须实行专桶专用,每次领油的桶必须内外清洁干净,否则不予发放。
七、领用油脂必须执行交旧领新制度,废油的回收率为80%。
凡不交回废油的油脂组有权停发油脂,影响生产由该单位负责。
回收的废油应分桶盛装,经过滤再生检验合格后可继续使用。
八、油脂组职责:随时掌握各种油脂的储备,发放数量,为计划采购提供可靠依据。
了解油脂的质量标准,牌号及使用情况,制定设备油脂消耗定额。
掌握使用单位油脂的消耗情况。
做好废油的回收再利用工作。
搞好牌板管理,做到物、卡、牌相符。
严格控制油脂消耗,保证及时提供优质油脂。
九、做好油桶,称量工具及过油机的保管保养工作,做好收发记录,搞好油脂的防灭火工作。
油脂储存管理制度
油脂储存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企业油脂储存管理,确保油脂安全、卫生,减少油脂损耗,提高油脂利用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有油脂的储存管理工作。
三、责任1、总经理对油脂储存工作负总责,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和措施。
2、物流部门负责油脂的接收、储存、发放等工作。
3、财务部门负责油脂的采购和成本核算。
4、生产部门负责油脂的使用和回收。
四、原则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严格执行标准化储存管理。
3、定期进行巡查,确保油脂储存安全。
五、储存要求1、仓库内设备设施应符合油脂储存的要求,有独立的仓库,通风良好,干燥,防潮、防晒,无害物品的存放,防火、防爆。
2、标明储存日期,定期清点库存,核查损耗。
3、设立储油罐,定期清理,确保油脂质量。
4、严禁在仓库内吸烟、游荡,平时禁止外人进入仓库。
六、储存管理1、严格按照油脂种类分类存放,不同种类油脂应有明显的标识。
2、禁止混存,杜绝油脂串味。
3、储存位置应合理安排,常用的油脂放置在最方便使用的位置。
4、储存容器应清洁干燥,不得有异味,无腐蚀性。
七、储存控制1、每天进行油脂的清点和盘点,及时补充损耗的油脂。
2、建立健全的库存记录,及时更新库存数据。
3、禁止非相关人员接触和使用储存的油脂。
4、设立油脂使用审批制度,由相关部门负责审批。
八、安全操作1、使用油脂时应戴好劳保用品,以免油脂溅到身体上。
2、使用完油脂要及时封存,确保质量不受影响。
九、废弃油脂处理1、废弃油脂应专人负责收集,不得留存在生产、使用现场。
2、及时清理储存容器,防止积存腐蚀性物质。
十、定期检查1、定期开展油脂储存设备的维护和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对库存进行定期清点,核实损耗和余量。
十一、保养维修1、设备设施经常保养维护,确保设备正常使用。
2、定期进行储存容器的清洗和消毒,确保储存质量。
3、定期对仓库进行杀虫防霉、防腐蚀。
十二、不符合项处理1、对储存设备设施不符合项及时进行整改。
2、对库存异常情况及时进行核查处理。
油脂管理制度(5篇)
油脂管理制度(5篇)油脂管理制度(精选5篇)油脂管理制度篇11、废弃油脂必须按国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的规定》进行管理。
2、废弃油脂应设专人负责管理。
3、废弃油脂应有专门标有“废弃油脂”字样的密闭容器存放,集中处理。
4、废弃油脂只能销售给废弃油脂加工单位和从事废弃物收购的单位,不得销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5、处理废弃油脂要建立档案,详细记录销售时间、种类、数量、收购单位、用途、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收货人签字等,并长期保存。
6、不得随便处理废弃食用油脂。
油脂管理制度篇2一总则第一条各司机要树立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积极参加劳动竞赛,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交通规则,对技术精益求精,对设备精心爱护,合理使用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劳动效率。
第二条司机对设备要做到三懂、四会。
三懂:懂原理,懂性能,懂构造。
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第三条司机必须经考试合格,并取得操作证书方准登机操作,并无其它禁忌性疾病。
二安全操作规程第四条司机在出车前应穿戴好防静电劳动保护用品,认真贯彻执行矿业公司的交通管理规划和有关车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五条鉴于本类设备的特殊性,如果不遵守合理的安全预防措施,可能造成司机的伤亡或设备的损害,所以特别应该注意:1、在安装输入和输出软管之前,要确保合理地安装软管卷管轴。
2、在服务于软管卷管轴之前要从系统放掉液、汽压力。
3、在将软管卷管轴连接到供给管线上之前,要确保压力不能超过软管卷管轴的最大额定工作压力。
4、低压力也可造成人身伤亡,要注意。
5、在工作区域内,设备维修人员不得在内。
6、在软管内或卷管轴软管内发生泄漏现象,要立即释放掉系统压力。
7、在软管卷管轴活动范围内要装有一个高张拉力弹簧总成。
8、用握紧软管本身的方式将软管从卷管轴上拉出,在握紧软管本身时,没有控制阀门。
9、要确保正在使用的卷管轴、软管和设备已被妥当地接地,使用欧姆表检查接地的连续性。
10、假如卷管轴停止松开或者重新卷紧,要立即释放掉系统压力,不允许拉或者猛扭软管。
油脂管理制度
油脂管理制度
是指针对企业或组织中使用、存储或处理油脂的行为和规范的设立和执行。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油脂的合理使用和储存,减少油脂的浪费和污染,保护环境和提高工作安全性。
油脂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油脂采购和使用:规定企业采购油脂的来源和质量要求,以确保使用的油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质量标准。
2. 油脂存储和保管:规定油脂的存储容器和方式,以确保油脂的安全存放和防止泄漏。
3. 油脂使用管理:制定油脂的使用规范和流程,包括使用量控制、使用方法和设备的维护,以确保油脂的合理使用和减少浪费。
4. 油脂废弃物处理:规定废弃油脂的处理方式,包括定期清理和回收,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5. 员工培训和意识提高:组织员工对油脂管理制度进行培训,使其了解相关规定和操作要求,并提高对油脂管理的重视和意识。
6. 监督和检查:建立监督和检查机制,定期对油脂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并进行必要的改进。
油脂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减少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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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管理办法(97号文)
上海市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管理办法(2012年12月26日市政府令第97号公布)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本市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的管理,保障食品安全,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餐厨废弃油脂的产生、收运、处置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定义)本办法所称的餐厨废弃油脂,是指除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在餐饮服务(含单位供餐,以下统称“餐饮服务”)、食品生产加工以及食品现制现售等活动中产生的废弃食用动植物油脂和含食用动植物油脂的废水。
第四条(管理部门)市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餐厨废弃油脂收运、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
区(县)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规定职责,负责所辖区域内餐厨废弃油脂收运、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
本市食品药品监督、质量技术监督、工商以及出入境检验检疫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对产生餐厨废弃油脂单位的监督管理。
本市发展改革、商务、环保、水务和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市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负责本市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管理的跨部门综合协调工作。
第五条(单位主体责任)本市从事餐饮服务、食品生产加工以及食品现制现售等活动,产生餐厨废弃油脂的经营单位(含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产生单位”)以及从事餐厨废弃油脂收运和处置活动的单位是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的责任主体,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第六条(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一体化经营)本市鼓励通过改进加工工艺、引导公众科学饮食消费等方式,减少餐厨废弃油脂的产生数量。
本市对餐厨废弃油脂实行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的资源化利用。
本市推进实行餐厨废弃油脂收运、处置的一体化经营模式。
深圳市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办法.
深圳市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办法(草案)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为加强对本市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产生、清运、处理的管理,发展循环经济,维护市民食品安全,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水平,贯彻循环经济发展理念,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本办法所称餐厨垃圾,是指除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余、食品加工废料等.本办法所称的废弃食用油脂,是指不能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和各类油水混合物的总称,包括煎炸过食品不能再食用的油脂、餐厨垃圾中的油脂以及油水混合物和经油水分离器、隔油池等分离处理后产生的油脂等。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范围内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的产生、清运、处理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管理部门)市城市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主管部门)统筹负责全市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管理,主要职责有:(一)制定全市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管理政策,并组织 1实施;(二)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区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的管理工作;(三)依申请核发餐厨垃圾、废弃食用油脂清运、处理单位资质证书;(四)依申请核发餐厨垃圾、废弃食用油脂运输车辆准运证;(五)统一监督管理全市餐厨垃圾、废弃食用油脂处理设施。
各区城市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区主管部门)依据辖区管理责任制原则,负责本辖区范围内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的日常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有:(一)执行市主管部门制定的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管理政策;(二)监督检查本区范围内的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的产生、收集、清运情况,对本区范围内产生的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进行全过程跟踪管理;(三)负责查处辖区范围内的非法排放、清运、处理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行为;(四)负责辖区范围内的各单位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产生量申报、清运合同备案工作;(五)负责辖区范围内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清运企业的监督管理。
油脂加工管理制度范本
油脂加工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油脂加工生产环节,提高产品质量,保障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油脂加工生产的单位。
第三条油脂加工生产单位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经营,保障产品质量与安全。
第四条油脂加工生产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生产过程的监控。
第五条油脂加工生产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责任制度,明确岗位职责,确保生产作业的安全和质量。
第六条油脂加工生产单位应当从技术、设备、工艺等方面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提高生产水平。
第七条油脂加工管理制度的具体规定和内容,应当根据国家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
第八条油脂加工生产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追溯体系,确保产品可以追溯。
第二章生产质量管理第九条油脂加工生产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管理体系。
第十条油脂加工生产单位应当对原料、生产过程、成品样品等进行必要的检验、检测与管理。
第十一条油脂加工生产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生产标准和操作规程,加强对生产过程的管理和监控。
第十二条油脂加工生产单位应当加强生产现场的卫生与消毒管理,确保生产环境整洁。
第十三条油脂加工生产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产品追溯制度,确保产品质量可追溯。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四条油脂加工生产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安全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
第十五条油脂加工生产单位应当加强对生产设备的运行和维护管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十六条油脂加工生产单位应当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确保生产场所的消防安全。
第四章质量控制第十七条油脂加工生产单位应当建立质量控制标准,对生产过程进行全面控制。
第十八条油脂加工生产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检测实验室,确保产品合格率。
第十九条油脂加工生产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不良品处理制度,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处理和追溯。
第二十条油脂加工生产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现场检查和巡检制度,及时排查和消除质量隐患。
第二十一条油脂加工生产单位应当建立质量问题反馈和整改制度,对产品质量问题及时追踪和整改。
井下废弃油脂管理办法
山西王家峪煤业有限公司井下废弃油脂管理办法为了加强我公司井下废弃油脂的管理,确保污水排放达标,避免井下废弃油脂混入污水中,造成“油水浑浊”、处理不变,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成立领导管理小组组长:宋国岗副组长:张旭斌赵军成员:孙平原刘见平秦秋喜史国平许忠庭董成亮李志宏王荣先二、具体实施办法(一)加强井下油脂类设备管理,杜绝井下油脂类设备出现漏油、滴油现象。
1、机电科要严把设备入井质量关,对所有到矿新设备油堵、油封、油垫齐全,确保设备不渗不漏。
2、对于旧设备检修加工后按照设备管理要求,做到谁检验,谁签字,谁负责。
3、各使用设备的队组在设备检修时,严格执行油脂管理制度,杜绝废弃油脂洒入煤和水中。
4、在确认设备油量不足,需要添加油时,要用标准的加油容器从大桶内抽入加油容器中,然后加入设备内,杜绝用大桶加油,做到不抛、不洒。
(二)井下废弃油脂回收1、对于井下失效、过期的的油脂必须放入备好的空油桶内升井,不得在井下乱摆、乱放。
在回收油脂过程中要做到“不抛、不漏、不洒”2、若果设备损坏或检修时需要放掉设备内的原油脂,首先准备好干净的空油桶,再把设备中的油类倒入桶内,如需分类的要求分类存放。
(三)井下废弃油脂再利用1、井下机油回收井上后,由长治总公司收走后统一再利用。
2、用于钢丝绳加油。
三、考核办法1、井下设备因检修不到位,出现一次漏油现象的处罚检修人100元,分管领导50元。
2、新增设备出现漏油的,处罚验收人200元,分管领导100元。
3、对于旧设备检修后,出现漏油的,处罚检验人200元,分管领导100元。
4、设备加油时,要用规定的加油容器,如发现违规操作者,处罚100元,处罚分管领导50元。
5、井下过期、失效的油脂应回收升井,不得乱放、乱摆,出现一次处罚当事人100元,分管领导50元。
6、对于随意抛洒井下废弃油脂的,处罚当事人200元,分管领导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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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SY-AQ-08240
( 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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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脂管理办法(完整篇)
Oil management measures (complete)
油脂管理办法(完整篇)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
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油脂供应和设备正常运转,同时降低油脂消耗,根据三化管理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使用油脂的单位。
第二章油脂供应
第一条公司属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下一个月的施工项目、使用的设备类型和数量制定出下一个月油脂消耗计划。
油脂消耗计划应包括使用油脂的牌号、数量。
油脂消耗计划编制完后,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批签字,交机运部主管技术人员签字后,在每月20日前交供销部计划员。
第二条供销部根据油脂计划和油脂库存情况,核定油脂采购计划,并督促落实。
第三条因有大的检修、安装项目,用油量较大,超出月计划时,
用油单位应提前五天编制补充计划报机运部和供销部。
第四条供销部根据油脂采购计划,安排油脂的采购和库存。
供销部各种常用油脂的库存量不得少于正常情况下15天的消耗量。
第五条供销部每次采购的各种牌号的油脂必须有合格证。
合格证应存档。
第六条不同类型、牌号的油脂要分类存放。
库存油脂的外包装上应有清晰的标志,并与所盛油脂的牌号、数量相符。
第七条地面存放的油脂应放在室内或棚下,防止日晒雨淋。
冬季室内温度不低于10度,以保证油液有足够的流动性。
第八条乳化油的贮存期不得超过一年,早生产的乳化油应先用,防止超期变质。
凡超过贮存期的,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才能使用。
第九条油液是易燃品,贮存、运输应有防火设施和措施。
第三章定额
第一条机运部每年根据各单位工作面设备情况下达油脂消耗计划,实行定额管理。
第二条各单位月油脂消耗定额按《鑫铜公司年油脂消耗定额》
分解确定,工作面设备有变化时可实行月度调整。
第四章油脂的领取
第一条油脂使用单位凭领料单,经机运部油脂审批员审批登记后到供销部领取。
第二条任何单位不得不经审批擅自从供销部直接领取油脂,否则,对使用单位罚款100元(生产急需除外)。
对没有经机运部审批而发放的油脂,机运部不予进行结算。
第三条各单位库存油脂的数量不得超过正常情况下10天的使用量。
第四条除采煤队领取的乳化液外,其它单位不得整桶领取油脂。
第五条按单项考核所用的油脂,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先由机运部油脂管理员根据设备情况和在用油脂情况审批,经机运部长签字后,到供销部领取。
第六条各单位领料员应随时掌握本单位当月油脂消耗情况,本着保证使用、减少浪费的原则适量领取,防止油脂消耗量大起大落。
当消耗超支时,应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汇报。
单位领导应查明超支的
原因。
第七条油脂审批员应随时掌握各单位油脂消耗情况,对消耗量接近定额的单位应及时给予提醒并控制发放量。
第五章现场管理
第一条井下存放的油脂要分类存放在一定地点,外包装上应有清晰的标志,并与所盛油脂的牌号、数量相符。
第二条必须按机器使用说明书中规定的油液品种注油(脂),一般不得代用或混用,只有同类油品并且添加剂相同时才能代用,且只能以优代劣。
代用油(脂)必须经机运部同意。
关键设备使用代用油必须经机电副总审批。
第三条必须按机器说明书的注油表按时、按量注油,油量不能少也不能多。
第四条使用的油液应定期检查,发现油液变质或达不到质量指标的油液必须及时更换。
正常情况下,对新设备使用的齿轮油第一次加注后,使用十到十五天进行清洗更换;以后每使用三个月到六个月清洗更换一次。
第五条不同油液必须使用各自的盛装容器,不得混用。
盛油容器必须标有清晰的标记,防止搞混。
第六条盛油容器必须严格密封,不得敞口,盛油前应将油口周围清理干净,防止杂物进入。
第七条检查、补充或更换油脂打开加油盖前,应将加油盖周围的煤矸、灰尘及积水清扫干净,防止杂物、水进入。
加油孔上方有淋水时,开盖前应用雨布进行遮挡。
第八条备用及回收的液压元件和辅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尘措施。
第九条加强设备检修,对渗油、漏油的部位要及时进行处理,防止设备因缺油损坏,同时降低消耗。
第十条乳化液浓度要严格按要求配制,2~3%。
乳化液泵站有乳化液浓度自动配制器的,要坚持使用,每班至少检测三次乳化液的浓度。
没有乳化液浓度自动配制器的,每次配完液后,都应检测一次浓度是否达到规定要求。
第十一条工作过程中,如发现乳化液大量分油、皂析、变色、
发臭或不乳化等异常现象,必须查明原因,更换新油。
第十二条不同牌号的乳化油不得混用。
第十三条在地面使用的乳化液要注意防冻问题。
第十四条乳化液箱要定期清洗。
第十五条各种设备的润滑、油脂的使用要有记录。
记录要齐全、完整,填写认真。
第十六条机运部分管人员应定期检查设备润滑油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使用单位整改处理,到期没有落实整改的每条罚款50元。
第六章旧油的回收
第一条除乳化油、润滑脂等不能回收外,齿轮油、液压油、透平油等应按要求比例回收。
齿轮油、液压油、透平油按60%回收,其它油液按40%回收。
对机一队、机二队、运输队大型设备换油列入单项计划的各种油脂回收率应达到80%。
第二条各单位回收的旧油应分类盛装,不得混装。
第三条回收升井的设备,设备内的旧油由设备原使用单位回收。
第四条回收的旧油应交到指定地点。
旧油回收人员称量后分类盛装,并出据证明。
交油单位凭证明到油脂审批员处进行登记。
否则机运部分管人员不予批新油。
第七章考核
第一条根据各单位消耗定额和实际消耗量进行考核。
把节超结果报企管科进行考核。
第二条旧油回收量超、欠部分按新油价格的50%进行奖罚。
奖罚金额计入当月消耗统计。
第八章附则
第一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条本办法解释权归鑫铜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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