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透室结构布局及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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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透析室(中心)结构布局及管理规范

—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

一、血液透析室(中心)结构布局

血液透析室布局应当满足工作需要,符合医院感染管理要求,应设置:①功能区:透析治疗室(设立普通治疗区和/或隔离治疗区)和治疗准备室;②辅助功能区:水处理间、清洁库房、污物间、洁具间以及接诊室/区、患者更衣室等;③医护人员办公室和生活区。有条件可在功能区设置专用手术室/操作室,使用集中供液系统的透析室应在辅助功能区设置配液间,开展透析器复用的透析室应在辅助功能区设置透析器复用间和复用后透析器储存间。其中,治疗准备室、水处理间、清洁库房、配液间、复用后透析器储存间及医护人员办公室和生活区为清洁区域,透析治疗室、专用手术室/操作室、接诊室/区及患者更衣室为潜在感染风险区域,透析器复用间、污物处理室及洁具间为污染区域,区域划分应符合医院感染管理要求。

(一)候诊区

患者候诊室大小可根据透析室的实际患者数量决定,以不拥挤、舒适为度。接诊区和候诊区应保持环境干净清洁和干燥。

(二)工作人员更衣室

工作人员更换工作服后方可进入透析治疗室和透析治疗准备室。

(三)接诊室(区)

医务人员分配透析单元,测量体重、血压和脉搏,确定患者本次透析的治疗方案及开具药品处方、化验单等。有条件可设置传输功能

的网络计算机等设备,配备与功能相适应的信息管理系统。

(四)透析治疗室

1、应当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2012)中规定的Ⅲ类环境,并保持安静,光线充足。具备通风设施、或空气消毒装置和空调等,保持空气清新。地面应使用防酸材料并设置地漏。

2、合理设置手卫生设备,每个分隔透析治疗区域均应配置洗手池、非手触式水龙头、洗手液、速干手消毒剂、干手物品或设备,手卫生设备的位置和数量应满足工作和感染控制的需要。

3、透析室设置非传染病透析患者治疗的普通透析治疗室/区和隔离透析治疗室/区(供具有传染性的乙型病毒性肝炎、丙型病毒性肝炎、梅毒、艾滋病等血源性传染疾病患者治疗)。未设置隔离透析治疗室/区的血液透析室,不得接收治疗合并上述传染病的血液透析患者。确诊具有传染性梅毒或艾滋病患者,以及开放性肺结核、其他根据传染病法需要隔离的严重呼吸道传染病,建议在传染病医院或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血液透析。对于疑似血源性传染疾病的患者,安排在用于急诊的血液透析机、每班次末位透析,透析结束后对血液透析机表面和内部严格消毒。

4、应配备供氧装置、中心负压接口或配备可移动负压抽吸装置。一台透析机与一张透析床/椅称为一个透析单元,血液透析床/椅间距应满足医疗救治及医源性感染控制的需要,不少于 1.0m;每一个透析单元应当配置电源插座组及安全保护装置、反渗水供给接口、透析废液排水接口等。

5、应当具备双路电力供应。如果没有双路电力供应,则停电时血液透析机应具备相应的安全装置,使体外循环的血液回输至患者体内。

6、配备操作用的治疗车(转运血液透析操作必备物品)、抢救车(备有急救物品及药品)及基本抢救设备(如除颤仪、辅助呼吸设备等)。

7、配备必要的职业防护物品。如需透析器复用,应当配备相应的设备。

8、透析治疗区内根据规模及布局应设置1个或多个能够观察覆盖全部患者的医护工作站,便于医护人员对患者实施观察、记录和及时救治。

(五)治疗准备室

1、应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2012)中规定的Ⅲ类环境。

2、用于配制透析过程中需要使用的药品如肝素盐水、静脉制剂等。

3、储存备用的消毒物品(缝合包、静脉切开包、置管及透析相关物品等)。

(六)专用手术室/操作室

是否设置专用手术室或中心静脉置管室,可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决定。

1、手术室管理同医院常规手术室,应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GB15982-2012)中规定的Ⅰ类环境。

2、达到医院常规手术室要求,可进行自体动静脉内瘘成形术和移植物内瘘成形术。

3、达不到医院常规手术室要求,仅能作为操作室进行中心静脉导管置管、拔管、换药和拆线等操作。应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2012)中规定的Ⅱ类环境。

(七)水处理间

1、水处理间面积应为水处理装置占地面积的1.5倍以上;地面承重应符合设备要求;地面应进行防水处理并设置地漏。

2、水处理间应维持合适的室温,并有良好的隔音和通风条件。水处理设备应避免日光直射,放置处应有排水槽。

3、水处理机的自来水供给量应满足要求,入口处安装压力表,压力应符合设备要求。

(八)库房

库房应符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2012)中规定的Ⅲ类环境。应分别设置干性物品库房和湿性物品库房,干性物品库房存放透析器、管路、穿刺针等耗材以及被服等;湿性物品库房存放浓缩透析液、消毒液等。不同物品必须有明确的区域标示,分开存放。进入透析治疗区的所有物品不得再返回库房。

(九)污物间

污物间用来暂时存放生活垃圾和医疗废弃品,需分类存放,严格执行医疗废物处置管理规定;设置污物转运专用通道,严格密封医疗

废物,避免转送等原因导致的泄漏。

(十)洁具间

用于清洗、消毒和存放卫生工具。管理要求符合《医疗机构环境表面清洁与消毒管理规范》(WS/T512-2016)中相关规定。工作区、普通透析治疗区、隔离透析治疗区等不同区域的清洁用具应分区使用,不同区域使用的清洁工具应标识明确,分别冲洗、消毒,分开干燥存放,有条件的可采用一次性使用清洁消毒物品,或由医疗机构统一清洁消毒。

(十一)医护人员办公及生活用房

医护办公区应具备可及时将患者信息上报全国血液净化病历信息登记系统(Chinese national renal data system,CNRDS)的设备,有条件配备血液透析中心信息化管理等需求的信息化设备。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用餐室、卫生间和值班室等。

二、血液透析室(中心)管理规范

(一)候诊区和接诊室管理规范

候诊区和接诊室既是患者等候区域,也是患者称量体重,医护人员分配患者透析单元、评估生命体征、制定治疗方案,以及开取处方和化验单等的工作区域,应注重该区域的秩序管理。

1、教育患者遵守透析室规章制度,积极配合医护人员工作,保障就诊和治疗有序。

2、保持透析等候区、更衣室环境安静和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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