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重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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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房屋重置价格体系

湖北省房屋重置价格体系

湖北省房屋重置价格体系一、用重置成本法评估的适用范围重置成本法主要适用于狭小市场上不具有收益性的房地产,在我行主要用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非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市区国有土地上的工业房地产及其他特别适用成本法估价的对象。

二、用重置成本法评估的技术路线房屋地上建筑物价格=重置价格-折旧重置价格=开发成本+管理费用+投资利息+销售税费+利润折旧采用年限法与观察法相结合的方法测算,两种方法的权重可在30%至70%之间。

年限法计算折旧率=1-(1-残值率)已使用年限/耐用年限三、房屋耐用年限的确定根据《房地产单位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建综[1992]349号)各类建筑物经济耐用年限一般为:1、钢筋混凝土结构(包括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简体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等);生产用房5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35年,非生产用房60年;2、砖混结构一等:生产用房4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30年,非生产用房50年;3、砖混结构二等:生产用房4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30年,非生产用房50年;4、砖木结构一等:生产用房3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20年,非生产用房40年;5、砖木结构二等:生产用房3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20年,非生产用房40年;6、砖木结构三等;生产用房3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20年,非生产用房40年;7、简易结构:10年。

在文件中未规定钢结构房屋的经济耐用年限根据查阅相关资料,结合估价人员的经验对钢结构房屋经济耐用年限作如下规定:1、钢结构一等:生产用房4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30年,非生产用房50年;2、钢结构二等:生产用房4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30年,非生产用房50年;3、钢结构三等:生产用房3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25年,非生产用房40年;四、房屋残值率的确定根据《房地产单位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建综[1992]349号)各类建筑物残值率一般为:1、钢筋混凝土结构:0;2、砖混结构:2%;3、砖木结构一等:6%;4、砖木结构二等:4%;5、砖木结构三等:3%;6、简易结构:0。

临海市房屋重置价评估参照标准

临海市房屋重置价评估参照标准

临海市房屋重置价评估参照标准临海市房屋重置价评估参照标准序号:001一、引言临海市房屋重置价评估参照标准是指在临海市进行房屋重置价评估时所参考的标准和指导原则。

房屋重置价评估是在城市发展和更新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它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直接关系到公众的利益和合法权益。

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估标准对于保障公平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临海市房屋重置价评估的概念、重要性和现状入手,探讨临海市房屋重置价评估参照标准的制定意义和应遵循的原则。

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和实践经验的分析总结,提出了一些建议和改进措施,旨在进一步完善临海市房屋重置价评估参照标准,保障评估的科学性和公平性。

二、临海市房屋重置价评估的概念和重要性2.1 概念房屋重置价评估是指在城市土地使用权变更、房地产项目更新改造等情况下,对相关房屋进行重新评估,确定其合理的市场交易价格的过程。

它不仅涉及到土地、房屋等资产的价值,还关系到公众的利益和合法权益,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环节。

2.2 重要性房屋重置价评估在城市发展和更新过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

它直接关系到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涉及到巨额的资金投入。

准确评估房屋的价值可以为土地的流转和开发提供科学依据,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房屋重置价评估也关系到建设主体的权益。

如果评估不准确或不合理,可能导致土地主体和项目方之间的争议和纠纷,影响房地产的正常开发和交易。

建立科学合理的房屋重置价评估参照标准,对于保障公众的利益和建设主体的权益都具有重要意义。

三、临海市房屋重置价评估参照标准的制定意义3.1 规范行为制定临海市房屋重置价评估参照标准有助于规范评估行为。

评估师在进行房屋重置价评估时,应该按照科学的方法和标准进行操作,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评估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只有建立统一的评估参照标准,才能减少评估师主观意见的干扰,确保评估结果具有较高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3.2 维护公共利益临海市房屋重置价评估参照标准的制定有助于维护公共利益。

房屋结构等级评定及重置价格标准表

房屋结构等级评定及重置价格标准表

附件1房屋结构等级评定及重置价格标准表备注:1.房屋结构标准层高按平均2.9米;层高±0.1米,重置价±1.0%。

2.卫生设施应当具体符合国标或省标的化粪池。

3.房屋成新系数由评估部门根据使用折旧、房屋构造与装饰程度等综合确定。

附件2注:评定时以主体结构为主,房屋已使用年份和修缮情况应结合考虑。

附件3房屋附属物补偿标准表单位:元/m2附件4房屋装修及附属物价格指导标准(一)房屋装修及附属物价格指导标准(二)房屋装修及附属物价格指导标准(三)1.本价格指导标准以2007年1月份市场材料价格为基数,以后市场材料价格调整其价格指导标准也相应调整。

2.三夹板、宝丽板橱为常规式橱(深0.6米、高1.8米),补偿评估时按实际尺寸进行调整,超常规的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给予补偿。

附件5住宅楼层差价率标准表备注:1.本表适用于底层为自行车房的房屋,自行车房不计层次。

2.木结构、砖木结构住宅不计楼层差价。

附件6住宅朝向差价率标准表备注:1.主方向是指正方向左右各45度围的方向;2.钢混、砖混结构住房,按卧室的主方向,以套为单位计算差价率;3.工字型点式住房的西侧部位套房,如其东和南方向受本幢房屋阻挡,主方向改作朝西计算。

附件7非住宅营业性经济补偿标准表单位:元/平方米附件8非住宅设施补偿标准表备注:本表设施补偿标准不包括自动扶梯、中央空调、电信总机、汽车库等,如遇这些设施应按重置价结合成新另行给予补偿。

主题词:城乡建设房屋拆迁△价格通知抄送:市国土资源局,市物价局,党工委各部门,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

大榭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2007年2月25日印发。

房屋结构等级评定及重置价格标准表讲诉

房屋结构等级评定及重置价格标准表讲诉

附件1房屋结构等级评定及重置价格标准表1.房屋结构标准层高按平均2.9米;层高±0.1米,重置价±1.0%。

2.卫生设施应当具体符合国标或省标的化粪池。

3.房屋成新系数由评估部门根据使用折旧、房屋构造与装饰程度等综合确定。

附件2附件3房屋附属物补偿标准表单位:元/m2附件4房屋装修及附属物价格指导标准(一)房屋装修及附属物价格指导标准(二)房屋装修及附属物价格指导标准(三)1.本价格指导标准以2007年1月份市场材料价格为基数,以后市场材料价格调整其价格指导标准也相应调整。

2.三夹板、宝丽板橱为常规式橱(深0.6米、高1.8米),补偿评估时按实际尺寸进行调整,超常规的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给予补偿。

附件5住宅楼层差价率标准表备注:1.本表适用于底层为自行车房的房屋,自行车房不计层次。

2.木结构、砖木结构住宅不计楼层差价。

附件6住宅朝向差价率标准表备注:1.主方向是指正方向左右各45度范围内的方向;2.钢混、砖混结构住房,按卧室的主方向,以套为单位计算差价率;3.工字型点式住房的西侧部位套房,如其东和南方向受本幢房屋阻挡,主方向改作朝西计算。

附件7非住宅营业性经济补偿标准表单位:元/平方米附件8非住宅设施补偿标准表备注:本表设施补偿标准不包括自动扶梯、中央空调、电信总机、汽车库等,如遇这些设施应按重置价结合成新另行给予补偿。

主题词:城乡建设房屋拆迁△价格通知抄送:市国土资源局,市物价局,党工委各部门,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

宁波大榭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2007年2月25日印发。

湘潭市房屋重置价格标准

湘潭市房屋重置价格标准

湘潭市房屋重置价格标准一、为正确反映房屋价值,合理确定房屋价格,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二、房屋重置价格是指上年度重新建造同类房屋所需的各项费用,包括建安工程费、土地使用费、报建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1、建安工程费:按不同房屋类型和结构计入(见附表一)。

2、土地使用费:按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基准地价为基础,综合各项因素后修正评估。

3、报建费用:普通砖混类结构房屋,收费标准为70元/平方米;砼框架结构、钢结构、工厂厂房、商业门面、檐口高度超过24米以上高层建筑类房屋,收费标准为90元/平方米。

三、在本市城市规划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进行房地产价值评估及附属设施价值评估,均参照本标准执行,并遵循下列原则:1、房屋评估时应区别不同结构、类型、等级取值。

2、房屋建筑面积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建筑面积计算标准按国家GTB/T17986.1-2000房产测量规范执行。

3、房屋的墙、门、窗、楼地面、天棚、屋面、装饰等,不符合或超越所属类型等级的结构要求,按房屋分项工程单价表的单价结合成新作增减处理(见附表二、三),其高度按每增(减)十厘米,总造价钢砼结构增(减)4%,其他类型结构增(减)1.3%;共墙,每户按共墙的一半计算,共邻墙自有木架柱视同共墙计算,寄搭作无墙处理。

4、房屋成色的确定以不同建筑房屋的耐用年限为基础(见附表四),考虑实际新旧程度的情况确定。

房屋新旧程度按完好、基本完好、一般损害、严重损害、危险房五个等级。

分别定为十至八成、七至六成、五至四成、三成、二至一成,具体按建设部颁布的《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执行(见附表五)。

5、环境差价率根据整幢房屋的日照、通风及周围的绿化、污染等因素在10%的幅度内评定。

6、房屋分户评估时要考虑房屋的楼层差价和朝向差价(见附表六、七),但整幢房屋评估时朝向差价不予考虑。

7、房屋作价时,底层经土地、规划管理部门批准,房屋产权管理部门确认,工商、税务依法登记,并有相应的经营项目和从业人员,确认为商业门面,按同地段非住宅用房作价评估。

房屋重置价格 - 马鞍山市政务公开

房屋重置价格 - 马鞍山市政务公开
660
3
半砖、半瓦,半土、半草、檐高2.2米以上。
510
简易
搭盖
1
四面墙体,有顶(瓦顶、土墙、草顶),檐高2.2米以上
305
2
一面至三面墙体,有顶(瓦顶、草顶)
153
房屋成新系数
建筑年代
3年内
4-6年
7-10年
11-15年
16-20年
21-25年
25年以上
成新系数
1
0.95
0.9
0.85
0.8
0.7




木地板
100元/㎡
地板砖
50元/㎡
水磨石
50元/㎡
大理石
75元/㎡
花岗岩
75元/㎡
油漆地面
10元/㎡


踢脚线
10元/㎡
未装潢吊顶和铺地板砖或木地板的,
补偿费按实际丈量计算
线条
10元/㎡
门套
70元/樘
补偿费
窗套
50元/樘
纱门
55元/樘
纱窗
40元/樘
吊柜或地柜
200元/㎡
固定靠墙或在墙内制作的组合柜橱
四、附着物补偿标准
项目名称
补偿标准
备注
锅灶
单口
100元/个
双口
150元/个
三层
200元/个
灶台板
100元/平方米
空调
柜式
600元/台
分体式
300元/台
窗式
160元/台
热水器
太阳能
100元/个
电能
100元/个
燃、煤气
100元/个
通讯

厦门市房屋拆迁补偿重置价格表

厦门市房屋拆迁补偿重置价格表
1
砖混结构,五层以上的楼房,层高2.8M,屋面有隔热层,铝合金或塑钢门窗,外墙有装饰面,水、电、卫设施到位且较好,中级粉刷,独立阳台。
780
730
2
砖混结构,三层或四层的楼房,层高2.8M,屋面有隔热层,铝合金或塑钢门窗,外墙有装饰面,水、电、卫设施到位,中级粉刷,独立阳台。
730
670
3
砖混结构,一、二层的楼房,层高2.8M,屋面有隔热层,铝合金或塑钢门窗,外墙有装饰面,水、电、卫设施到位,普通粉刷,独立阳台。
840
780
住宅房屋层高每增加(或减少)0.2M,重置价增加(或减少)20元/平方米。住宅房屋属斜坡屋顶的,其层高值是指房屋各不同高度的平均值。
2
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砖墙厚度18CM,层高2.8M,屋面有隔热层,墙面普通粉刷,铝合金或塑钢门窗,外墙有装饰面,水、电、卫设施到位。
780
730

砖混结构
500
450
表Ⅳ
序号
类别
等级
住宅房屋主要结构
重置价(元/平方米)
备注
思明、湖里
海沧、集美、
同安、翔安

砖石土木混合结构
2
砖、石、土混合墙,墙厚24CM以上,层高2.8M,木基层本瓦屋面,斗底砖或水泥地面,普通木门窗,墙面普通粉刷,普通油漆,水、电、卫设施到位。
390
340
住宅房屋层高每增加(或减少)0.2M,重置价增加(或减少)20元/平方米。住宅房屋属斜坡屋顶的,其层高值是指房屋各不同高度的平均值。
七木结构1木柱木梁木楼板外墙木反钉鱼鳞板木基层本瓦水泥瓦屋面有天花板内墙镶板墙铝合金门窗部分门假墙抹灰浆普通油漆斗底砖或水泥地面墙面普通粉刷水电卫设施基本到位

民用建筑物重置价格标准表

民用建筑物重置价格标准表
民用建筑物重置价格标准表
表一
类别
序号
补偿项目
补偿标准
(元/平方米)
备注
基础价
1
建筑结构
框架结构
430
混合结构
330
石结构
280
砖木结构
280
土木结构
230
框架结构、混合结构、石结构

﹢80
(2)普通灯具、卫生洁具
﹢50
(3)不齐全的
﹢25
3
有外装修
(4)贴瓷砖
﹢30
8
天棚
(17)水泥漆
﹢20
(18)普通粉刷
﹢12
(19)吊顶
﹢50
按实际面积
砖木结构、土木结构
9
(20)内外未装修
0
10
(21)水、电、卫生设备
﹢25
11
(22)外墙粉刷
﹢20
12
(23)有门窗
﹢40
13
(24)内装修
﹢65
说明:1、无顶房原则上按照同种类2/3酌情补偿:基础价含已封顶尚未内外装修(粗坯)的房屋
和埋暗管、暗盒,重置价标准按十成新计算,表中基础价补偿金额均按建筑面积计算(元
/平方米)。
2、征用土地不分地类补偿标准:35750元/亩。
3、房屋拆迁综合平衡单价。
①属于框架结构的补偿标准:813元/㎡;②属于混合结构补偿标准:703元/㎡;③属于石结构补偿标准:550元/㎡;④属于砖木结构补偿标准:430元/㎡;⑤属于土木结构补偿标准:380元/㎡。
﹢40
(5)一般涂料粉刷
﹢20
4
门窗
(6)高级门窗
﹢120
(7)普通门窗

攀枝花市东区房屋重置价标准表

攀枝花市东区房屋重置价标准表

攀枝花市东区房屋重置价标准表序号补偿项目补偿标准(元/平方米)1钢结构13002钢混结构13003砖混结构10004砖木站构7005土木・木结构500序号单位补偿标准乱石垒、土围墙立方米95砖、石围墙立方米320三合土平方米36砖、石、水泥砂浆平方米53土坝平方米25石板坝平方米32石堡坎立方米95砼立方米260砖立方米190其它立方米534水缸口1805地窖口280土粪池立方米21水泥、三合土粪池立方米87条石粪池立方米95土水窖立方米21三合土水窖立方米80条石及砼水窖立方米120砣石、条石池立方米90石砌、砖砌、混凝土立方米180造型水池立方米160土水井口280条石水井口880压水井(含机械取水)口1600机井(含抗旱井)口2000土灶眼320红砖砌灶眼370瓷砖灶、水泥灶眼560节能灶(含设施)眼1300普通土堆坟座2100砖、石、水泥修砌座4300砖、石、水泥修砌加有花岗石、其它材料刻成的墓碑座5300钢管米13胶管米513沼气池口530014粮仓立方米370衬砌元/平方米108未衬砌元/平方米322.7米乘以2.7米个47003米乘以3米个53003.3米乘以3.3米个5900铁大门平方米320木大门平方米19018水塔立方米63019彩钢房平方米37020立方米320竹架平方米4钢架平方米13塑钢平方米7其他棚平方米222鱼塘亩700015161721排灌沟渠烤烟房粪池水窖砖、石、混凝土柜围墙大门大棚(花棚、蔬菜大棚、蘑菇棚等)攀枝花市东区地上构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补偿标准表补偿项目123围墙院(晒)坝堡坎6789101112水池水井灶台坟墓水管名称说明初果挂果3—9年(含3年)株150盛果挂果9年及以上株250衰果株235定植3年内株20定植3年及以上株39初果挂果3--11年(含3年)株120盛果挂果11年及以上株230衰果株215离地面高度1米以下株14离地面高度1米及以上未产果株28初果挂果3—9年(含3年)株190盛果挂果9年及以上株320衰果株305定植3年及以上株40定植3年内株20初果挂果3—9年(含3年)株200盛果挂果9年及以上株340衰果325定植3年以上(含3年)株40定植3年内株20地径在5厘米及以上株230地径在2-5厘米(含2厘米)株120地径在1—2厘米(含1厘米)株32地径在1厘米以下株14株110株7离地面高度1米以下株8初产叶(果)株23中产叶(果)株23盛产叶(果)株23老化树株238笼37025根以上(含25根)笼35010-25根(含10根)笼18010根以下笼95干胸径2厘米以下株11干胸径2-5厘米(含2厘米)株200干胸径5-16厘米(含5厘米)株430干胸径16厘米以上(含16厘米)株670胸径5厘米以下株32胸径5—10厘米(含5厘米)株320胸径10厘米以上(含10厘米株640小树中树大树芒果、石榴产果期产果期产果期产叶(果)桑桃子、樱桃、李子、梨子、苹果、樱桃、杏子、柿子、青枣等类荔枝、桂圆、枇杷、坚果、花椒、火龙果、莲雾、释迦等类葡萄香(芭)蕉桑树幼树小树中树23567910114银杏、桂花、橡皮树、小叶榕、蓝花楹、凤凰树、其他园林乔木树种攀枝花、桉树、黄桷树、棕树、松、衫、柏、椿芽、红椿等中产挂果幼树挂果苗幼苗笋竹大树竹林幼苗幼树定植未挂果定植嫁接幼树盛果定植未挂果定植嫁接幼树产果期补偿项目龄组(生长发育阶段)幼苗幼树序号1锦橙、血橙、脐橙、夏橙、碰柑、香柚、柑桔等柑橘类单位修订后补偿标准(元/株)名称说明初果挂果3—9年(含3年)亩7500盛果挂果9年及以上亩9600衰果亩9200定植3年内亩3100定植3年及以上亩4200初果挂果3--11年(含3年)亩6200盛果挂果11年及以上亩7500衰果亩7050离地面高度1米以下亩2700离地面高度1米及以上未产果亩3700初果挂果3—9年(含3年)亩9200盛果挂果9年及以上亩11000衰果亩10600定植3年及以上亩4900定植3年内亩3200初果挂果3—9年(含3年)亩9500盛果挂果9年及以上亩11400衰果亩10900定植3年及以上亩4900定植3年内亩3200地径在5厘米及以上亩9000地径在2-5厘米(含2厘米)亩7400地径在1—2厘米(含1厘米)亩4100地径在1厘米以下亩3100亩4800亩1900离地面高度1米以下亩1900初产叶(果)亩3800中产叶(果)亩3800盛产叶(果)亩3800老化树亩3800825根以上(含25根)亩3700干胸径2厘米以下亩1600干胸径2-5厘米(含2厘米)亩2100干胸径5-16厘米(含5厘米)亩2700干胸径16厘米及以上亩3200离地高度0.5—1米(含0.5米)亩1300离地面高度1米及以上,主干胸径5厘米以下亩1800离地面高度2米及以上,主干胸径5—16厘米(含5厘米)亩2350离地面高度3米及以上,主干胸径16厘米以上(含16厘米)亩2900胸径5厘米以下亩2100胸径5—10厘米(含5厘米)亩2700胸径10厘米以上(含10厘米)亩3200幼树芒果、石榴产果期产果期产果期产叶(果)桑竹林桃子、樱桃、李子、梨子、苹果、杏子、柿子、青枣荔枝、桂圆、枇杷、板栗、坚果、花椒葡萄香(芭)蕉、木瓜桑树幼苗幼树小树中树235攀枝花、桉树、黄桷树、棕树、松、衫、柏、椿芽、红椿等其他杂树类46791011小树中树大树小树银杏、桂花、橡皮树、小叶榕、蓝花楹、凤凰树、其他园林乔木树种中树大树大树中产挂果幼树挂果苗幼苗幼树定植未挂果定植嫁接幼树盛果定植未挂果定植嫁接幼树补偿项目龄组(生长发育阶段)幼苗幼树锦橙、血橙、脐橙、夏橙、碰柑、香柚、柑桔单位补偿标准(元/亩)序号1产果期序号补偿项目补偿标准(元/亩)1大春2小春3大棚早市蔬菜7000东区征收土地青苗补偿费标准表3600。

武汉房屋重置价格标准

武汉房屋重置价格标准

2.装修部分:
本良好。
①门窗:少量开关不灵,钢
门窗少量变形、锈蚀,五金
个别残缺,油漆尚好。
②内外粉刷:稍有脱灰、空
鼓、裂缝、脱落。
③顶棚:面层稍有脱钉、裂
缝、翘角、缺损。
3.水电卫设施部分:
①水卫:上下水基本畅通,
卫生器具基本完好。
②电照:设备、线路照明装
置基本完好。
部分符合上列七成条件者 为六成。
向、裂缝变形,混凝土剥落, 响住房安全。
露钢筋锈蚀严重。 ②承重构件:承重墙(柱)严重损
③非承重墙:砖隔墙严重开 坏,有明显倾斜变形,层架端节点
裂、倾斜、腐蚀。门隔离筋 腐朽,锈蚀严重,有下挠变形。
松动、断折,面层破坏严重。 ③非承重墙:严重开裂、倾斜、墙
④屋面:严重漏雨,保温层。 立筋松动、断折,面层破损。
玻璃、五金残缺不齐,油漆 落,勒角严重侵蚀,有大面积风化。
老化、剥落。
③顶棚:面层损坏较重,有下垂变
②内外粉刷:部分空鼓、裂 形。
缝、剥落、贴面掉角、脱落。 4.水电卫设施部分
③顶棚:面层局部损坏,有 ①水卫:上下水管锈蚀,下水不够
明显下垂变形。
通畅,卫生器具个别滴漏损坏严重。
3.水电卫设施部分
②电照:电线老化,照明装置残缺。
外墙水刷石,内墙水泥 混合砂浆粉刷,楼地面 水泥混合砂浆抹白,木 门、铝合金窗,顶棚水 泥砂浆刷白。
水电卫设施基本齐 全。
低层: 实心砖承重体系, 外墙混合砂浆粉刷,内 三 无圈梁和构造柱, 墙水泥混合砂浆粉刷, 预制空心楼板,预 楼地面水泥混合砂浆抹 有水、电。 制空心板平屋面, 面,木门木窗,顶棚水 红砖或青砖墙。 泥砂浆刷白。
24 空 斗 墙 或 少 量 木柱承重,木屋架 或少量钢屋架,木 梁,木楼板,水泥 或地砖地板,木楼 梯,平瓦屋面。

房屋拆迁重置价格表调整为

房屋拆迁重置价格表调整为
570
650




结构为:素混凝土、砖条形基础,砖柱基或钢筋混凝土独立柱基;砖柱、组合砖柱或砖墙承重;钢屋架、混凝土檩条、屋面板或纤维板、瓦屋面;檐高4.5-6.5米。门窗为:普通钢门窗,铝合金卷帘门或钢木大门。墙面及天棚为:内外粉混合砂浆,内刷普通涂料。屋、楼、地面为:混凝土地坪或水磨石地坪;一般为无组织排水、屋面板或纤维板、瓦屋面。设备为:必要的水电到位。`
附件四:房屋拆迁重置价格表调整为:
(一)住宅及一般非住宅房屋重置价格
单位:元/平方米




结构、装修及设施情况
重置价格
调整
重置价格
钢筋混凝土结构


层高3.8-4.5米,一层楼,桩基,框架,外墙面砖或涂料,内墙中级抹灰、涂料,铝合金门窗,水、电设施及卫生间三具齐全,通讯、消防设施齐全。
1050
1250


层高(檐高)2.6-2.8米,毛块石或240mm砖墙,内外抹灰一般,圆孔板屋面或瓦屋面木(水泥)桁条,有水、电设施。
490
550
单位:元/平方米




结构、装修及设施情况
重置价格
调整
重置价格




一级
层高(檐高)2.8-3.0米,带形基础圈梁,方整石或240mm砖墙,松杉木屋架、水
泥或木桁条,瓦屋面,水、电表、灯具齐全。
200
240
说明:
1、层高调整范围为:檐高在6.5米以上应调增,4.5米以下应调减(不含6.5米/4.5米)。调整值为:每增减0.3米,价格增减2%。
2、房屋借山的,每借一山折减4%。

武汉市房屋重置价格标准

武汉市房屋重置价格标准


武汉市房屋重置价格标准
一、房屋重置价格是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照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重新建设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全新状态的房屋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根据武汉市实际情况,本标准中的房屋重置价格具体是指:假设承包商根据发包商的要求完成新的房屋建筑后,发包商支付的全部费用。

该费用对应的发包方式为房屋建筑施工安装工程总承包方式。

二、武汉市各类房屋重置价格标准见表一。

表一:
武汉市房屋重置价格标准
单位: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说明:
本标准中房屋重置价格不包含空调、采暖等设备重置价格,如房屋建筑中设有这些设备,应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计算。

三、各类房屋分等定级标准见表二
表二
房屋分类分等标准
说明:
1、本标准中,房屋是指按国家规范、标准设计和施工的房屋(简易结构房屋除外)。

2、本标准中,低层房屋是指建筑层数为1-3层的房屋;
多层房屋是指建筑层数为4-9层未安装电梯的房屋;小高
层房屋是指建筑层数为7-12层且安装有电梯的房屋;高层房屋是指建筑层数为13层及其以上的且安装有电梯的房屋。

3、本标准中,房屋标准层高设定为3.0M。

4、本标准中,水、电、卫设施是指在原设计中设有,与房屋主体一并建造的水、电、卫等设施,能满足房屋基本功能需要。

四、房屋成新率采用耐用年限法和实际观察法综合评定。

采用耐用年限法评定房屋成新率,应采用直线折旧公式,根据房屋的建造年份和维修保养情况评定;采用实际观察法
评定房屋成新率,见表三。

表三
房屋成新率评定标准。

杭州市房屋重置价格标准

杭州市房屋重置价格标准

杭州市房屋重置价格标准(征求意见稿)单位:元/平方米房屋结构必备条件重置价格钢筋混凝土结构,铝合金门窗,髙级钢栓一等1500内外抹灰,钢栓楼地面,水电卫齐全。

钢筋混凝土结构,有腰钢木门窗,较钢栓二等好内外抹灰,钢栓楼地面,水电卫齐1350全。

钢筋混凝土结构,有腰钢木门窗,一钢栓三等1200 般内外抹灰,钢栓楼地面,水电齐全。

较好砖混结构,铝合金门窗,较好内砖混一等1090外抹灰,钢栓楼地面,水电卫浴齐全。

较好砖混结构,有腰钢木门窗,中级砖混二等950内外抹灰,栓楼地面,水电卫浴齐全。

较差砖混结构,无腰钢木门窗,一般砖混三等内外抹灰,栓楼地面,水电卫浴按幢800,层,设置。

较好砖木结构,较好旧式门窗,线脚砖木结构吊顶,较好内外抹灰,较好企口楼地830一等板,水电浴齐全。

砖木结构一般砖木结构,较好旧式门窗,板条680二等吊顶,一般内外抹灰,普通企口楼地板,水电卫浴齐全。

较差砖木结构,较差旧式门窗,一般砖木结构内外抹灰,一般木楼地板,水电卫按510二寺幢,层,设置。

较好木结构,较好旧式木门窗,板条木结构一等吊顶,一般内外抹灰,普通企口楼地860板,水电齐全。

一般木结构,较好旧式木门窗,一般木结构二等660 内外抹灰,一般木楼地板,水电齐全。

较差木结构,较差旧式木门窗,一般木结构三等490 内外抹灰,水泥地板,有水、电。

其他混合结构,无腰钢、木门窗,或其他结构较好旧式门窗,一般内外抹灰,水泥420_等地面,水、电。

一般简易砖、木,作,结构,较差旧其他结构式木门窗,一般内外抹灰,水泥地面,380二等电。

较差简易砖、木,作,结构,较差旧其他结构式木门窗,一般内外抹灰,煤屑地或320—■ A/r二寺泥土地,电。

注:1.本表中的房屋重置价格是指房屋建筑、安装工程造价费用〜不含房屋的土地费用、开发建设的前期费用、配套费用、管理费、利润、利息税金等费用。

2、层高调整:钢栓结构、砖混结构房屋的层高超过3. 5米时,每超过0.1米增加0.5%〜钢结构、砖木结构、木结构、其他结构的房屋不作层高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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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物价局关于确定2010年度苏州市房屋基本重置价格的通知
(苏住建〔2010〕143号)
各市、区住建(房产)局,各市、区物价局(办),各有关单位:
根据现行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量计量标准及江苏省建设厅《关于调整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工资单价的通知》(苏建价[2008]66号),市住建局《关于发布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格的通知》(苏住建[2010]4号),对2010年各种等级房屋基本重置价格进行了测算、调整。

现将2010年度各类房屋基本重置价格公布如下:
一、城镇各类房屋基本重置价格
钢结构880.87元/平方米
钢混结构一等高层写字楼1719.32元/平方米
高层住宅1525.02元/平方米
大型公共建筑1465.94元/平方米
钢混结构二等1205.07元/平方米
钢混结构三等895.48元/平方米
混合结构一等866.55元/平方米
混合结构二等704.78元/平方米
混合结构三等546.56元/平方米
砖木结构一等822.66元/平方米
砖木结构二等657.51元/平方米
砖木结构三等494.20元/平方米
简易结构一等306.00元/平方米
简易结构二等183.59元/平方米
车库(多层住宅底层)450.29元/平方米
阁楼(多层住宅顶层)502.43元/平方米
二、农村各类房屋基本重置价格(未列出结构等级的农村房屋基本重置价格按照城镇价格确定)
混合结构二等599.06元/平方米
混合结构三等464.57元/平方米
砖木结构一等699.26元/平方米
砖木结构二等558.89元/平方米
砖木结构三等420.07元/平方米
简易结构一等260.10元/平方米
简易结构二等156.06元/平方米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各市可结合当地情况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二日
发布部门:苏州市其他机构发布日期:2010年04月12日实施日期:2010年04月1 2日(地方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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