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鲁纳教育过程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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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鲁纳《教育过程》读后感
摘要:《教育过程》是美国心理学家和教育家杰罗姆·布鲁纳(Jerome Seymour Bruner)(1915~)早年的著作,本文通过对该著作六个板块内容解读和评价,提出该著作对教育信息论、教育心理学化、教学理论的发展做出的贡献以及其不足之处的一些思考。
关键字:布鲁纳;教育过程;读后感
1 对《教育过程》评介
《教育过程》一书分“引论”部分和继“引论”部分的正文,共五章。五个题目分别是:
结构的重要性——布鲁纳提出了学习行为的目的在于:“不但应当把我们带往某处,而且还应当让我们日后再继续前进更为容易。”
学习准备——布鲁纳提出了一个“思考课程本质的一个必要的假设”,他说:“任何学科的基础都可以用某种形式教给任何年龄的任何人。”
直觉思维和分析思维——布鲁纳指出:“过去,在教学中只注意发展学生的分析思维能力,今后应重视发展直觉思维能力。”
学习动机——布鲁纳认为,“学习的最好刺激,乃是对所学材料的兴趣,而不是诸如等级或往后的竞争便利等外来目标。”
教学辅助工具——布鲁纳认为,即使广泛使用教学辅助工具,“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仍然成为主要的辅助者。”
下面就分别从这些方面对本书作一评介。
2.1 引论
布鲁纳基于结构主义心理学,从学习理论发展史的分析入手,强调课程改革的核心是有关“学科的结构”,即学科的基本概念和原理。在他看来,由于历史上的教育知识观存在“特殊技能”与“一般技能”的二元观点,使人们忽视了那种能训练学生掌握复杂知识的基本结构的研究。
近二十年关于学习与迁移本质的研究说明,普遍迁移的训练可使人“学会如何学习”。这个研究成果,促进心理学家重新重视一般理解的学习与迁移,并再度产生对一般课程和课堂教学的兴趣。而许多科学家也重新投入到他们各自领域里中小学的课程设计和教学法研究工作中来,并注意学科的结构问题。
2.2 结构的重要性
布鲁纳所说的“学科基本结构”是指某门学科的基本观念和原理。从教学的目的上,他强调学生应掌握知识的整体与事物之间的联系,而不是掌握零星的经验或事物或知识的结论。
教学过程强调学科基本结构的四点意义:懂得基本原理可以使学科更容易理解;结构的了解有助于记忆;领会学科的基本观念和原理是学习迁移的主要途径;基本结构的教学有助于缩小“高级”知识和“初级”知识之间的差距。
如何编制忠实于教材基本结构的课程?布鲁纳提出了几点建议:给予和基础课有关的普遍和强有力的观念和态度以中心地位;把教材分成不同水平,与不同水平学生的接受能力匹配起来;使各学科最优秀的人才参加到课程设计的工作中来。
针对“怎么教”的问题,布鲁纳主张用“发现”的学习方法。其含义是“用自己的头脑亲自获得知识的一切形式”。
同时,他建议教师在向学生提出一个学科的基本结构时,尽可能“保留一些令人兴奋的部分,引导学生自己去发现它”,使学生自己成为一个发现者。
布鲁纳还指出如果不去学习学科的基本结构,则有三点弊病:①“这样的教学,使学生要从已学得的知识推广到他后来将碰到的问题,就非常困难。”②“陷于缺乏掌握一般原理的学习,从激发智慧来说,不大有收获。”③“获得的知识,如果没有完满的结构把它联在一起,那是一种多半会被遗忘的知识。”
我在想,既然布鲁纳想到了让学生自己去亲历知识的获得过程,那么我们为什么不能反思一下自己的“知识的获取过程”,真正地把这个过程还原一下呢?
这种对知识的结构性的把握,对它完美性的感知,或许只是存在于我们对知识反思过程中的宏观理解,实际的学习过程却并不见得如此。实际的学习针对的应该是一般化的、零碎的知识,在这个过程中,产生学生以内省为主,教师帮助为辅的抽象的结构性构建过程。而且,年级越低,这种基础性体现得越大。这似乎是个二维的螺旋上升过程。所以,这种“结构性”的指导,并不该反客为主成为学科教学内容的主体。另外,正如实际的情况,由于这种片面的强调,使所编的新课程内容难免过于理论化、抽象化。据此进行的教育实践改革说明,这样的课程难以做到他所预想的,“由普通的教师教给普通的学生”。我能体会到对结构的学习在整个学习过程中的实质性内容,但这种重要性并不等同于其主体性。我甚至觉得,即使是在编排教材的过程中,以“结构”为参照的标准也不可“过于暴露”,只会增加教材的抽象性。对结构的把握更多的应存于学生的学习过程,这是客观的,不可剥夺,否则,表面上是走捷径,实际却是在绕圈子。
我越发体会到,我们不能孤立的看问题,事物各因素之间本身有着内在的自洽和契合,所以,联系地、发展地眼光分析问题,才能得到更一般的结论。
当然,布鲁纳的这种理解有它自身的意义。这有助于我们对课程内容编排的宏观把握。毕竟,至善的东西是应该经得起多维度的考究的。
2.3学习的准备
在这一章里,布鲁纳提出了一个“思考课程本质的一个必要的假设”,他说:“任何学科的基础都可以用某种形式教给任何年龄的任何人。”他为了论证这个假设,先后从儿童智力的发展、学习行为和课程组织形式三方面对此进行论证。
2.3.1 智力的发展
在儿童智力的发展上,他直接引用了皮亚杰等人的研究。把儿童智力发展划分为三个阶段:①前运算阶段——从五岁到六岁。这个阶段儿童的脑力劳动主要是建立经验和动作之间的联系。他们关心的是依靠动作去对付世界。其特点是通过尝试失败来纠正他的活动,主要是依靠直观的调节。②具体运算阶段——从六岁到九岁。这一阶段的儿童能记取现实世界的资料而在头脑里加以改造,并且在解决难题时能够有选择的组织和运用这些资料赋予遇到的事物以一定的结构,但他们还不能够轻易地处理那些不直接在他们面前或事前没有经历过的可能发生的事物。③形式运算阶段——从十岁到十四岁。这个阶段的儿童的智力是以一种根据假设性命题去运算的能力为基础,不再局限他经验过的或在他面前的事物,而是想到可能有的变化,甚至会推演后来通过实验或观察得到证明的潜在关系。
布鲁纳从儿童智慧发展的研究中突出了这个事实:“在发展的每个阶段,儿童都有他自己的观察和解释世界的独特方式。给任何特定年龄的儿童教某门学科的任务,就是按照这个儿童观察事物的方式去表现那门学科的结构。”他说过,“儿童智慧的发展不是像时钟装置那样,一连串事件相继出现;它对环境,特别对学校环境的影响,也发出反应。因此,教授科学概念,即使是小学水平,也不必奴性地跟随儿童认知发展的自然过程,向儿童提供挑战性但是合适的机会使发展步步向前,也可以引导智慧发展。”
2.3.2 学习行为
布鲁纳认为,学习任何一门学科,常常有一连串的学习节目,每个学习节目都涉及知识的获得、转换和评价这样三个“学习行为”的过程。
获得,往往是先前知识的重新提炼;转换,是处理知识使之适合新任务的各种方式的过程,使之学得更多的知识;评价,就是通过实践来检验所获得的知识是否正确。
他认为,如果学习节目安排得包含三个差不多同时发生的行为过程,就可以反映以前学过的东西,搞清楚旧知识和新知识之间联系的脉络,举一反三,从而超过以前的学习效果。此外,他提出“一门学科,在它的教学过程中,应反复回到它的基本观念上去,以这些观念为基础,直至学生掌握了与这些观念相伴随的完全形式的体系为止。”
2.3.3 课程组织形式
布鲁纳主张学科内容的安排上,应该是“螺旋式课程”。
布鲁纳基于以上的见解,他认为“给任何特定年龄的儿童教某门学科的任务,就是按照这个儿童观察事物的方式去表现那门学科的结构”,使之能有效地教给任何发展阶段的任何儿童。他说,所需要的是将教材按照儿童能够理解的方式表达出来。如果将物理学和几何学的基本概念,通过儿童熟悉的材料,用简单通俗的语言表达出来,那么,幼儿也可以理解这些概念。这就是说,如果学习按照儿童理解的水平依次排列,那么,儿童总是作好了学习的“准备”。
为了说明上面这个问题,他举例说:小学四年级学生也能学习“集合论”,玩受“拓扑学”和“集合论”原理指导的游戏甚至会发现新的定理。
布鲁纳从三个方面的分析,提出了学科基础早期教学可能性,这一思想是十分可贵的。它为学前教育,学龄初期教育的研究和改革提供依据,开拓思路。但是,他的“任何”学科基础知识可以教给“任何”年龄的学生的问题,因为还没有实验结果和其他资料说明,所以问题并未完全解决,而是给教育家提出了一个重大的课题。我想形容这个世界的,就是“有容乃大”。无论你选择的角度是什么,它有多么小,多么偏,似乎都能由此去理解这个世界。但也就是由此,做学问就更要谨慎,要进得去,还要出得来,切不可拘泥于其中,见树木而不见森林。
2.4 直觉思维和分析思维
关于直觉思维和分析思维的问题,布鲁纳指出:“过去,在教学中只注意发展学生的分析思维能力,今后应重视发展直觉思维能力。”
布鲁纳的“直觉思维”与“分析思维”不同,“它不是以仔细的、规定好的步骤前进为其特征的”,它是“倾向于从事看来是根据对整个问题的内隐的感知的那种活动”。实际上,“直觉思维总是以熟悉牵涉到的知识领域及其结构为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