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表演专业教学活动质量国家标准规定(征求意见稿)
舞台编舞验收标准
舞台编舞验收标准1. 确认编舞内容编舞验收前,应确认编舞的具体内容,包括舞蹈动作、舞蹈排布、音乐选择等。
编舞内容应与原计划保持一致,任何变动应经过相关方面的讨论和确认。
2. 舞蹈动作流畅性舞蹈动作的流畅性对于一个舞台编舞的质量至关重要。
编舞应保证舞者之间的转场、转身、配合等动作过渡流畅自然,没有明显的断裂或不协调的情况。
3. 舞蹈排布合理性舞蹈排布的合理性体现在多个方面。
首先,编舞中的舞者位置布置应考虑到整体舞台效果,注重视觉美感。
其次,编舞的节奏感和起伏应与音乐或节目的氛围相契合,使整个表演更加生动有趣。
4. 舞蹈编排创意性舞蹈编排创意性是评价一场编舞的重要指标之一。
编舞应体现出独特的创意和想象力,能够通过舞蹈动作和场景的设计,展现出舞者的个性和编舞者所要表达的意境。
5. 舞蹈与音乐的配合编舞与音乐的配合是一个舞台编舞的核心要素。
舞蹈动作和音乐应相互呼应,形成有机的整体。
编舞应准确把握音乐的节奏、情感和起伏,使舞蹈与音乐完美结合。
6. 舞台表现力和沟通能力舞台表现力和沟通能力是编舞师和舞者应具备的能力。
编舞应能够将自己的意图清晰地传达给舞者,并引导舞者在舞台上展现出最佳的表演状态和情感。
7. 舞台布景与道具的搭配舞台布景和道具的搭配对于一场编舞的视觉效果起到重要作用。
舞台布景和道具的设计应与编舞内容相协调,能够增强舞台表演的氛围和感染力。
8. 舞台灯光的运用舞台灯光的运用对于编舞的呈现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适当的舞台灯光能够突出舞者的动作和表情,增加舞蹈表演的艺术感和戏剧性。
9. 编舞执行的完整性编舞验收时,还需要对编舞执行的完整性进行评价。
舞者应按照编舞者的意图和要求进行表演,不应出现明显的遗漏或错误动作。
10. 编舞验收结果的评估根据以上的验收标准,对编舞的质量进行评估。
评估结果可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以确保编舞的质量符合要求。
以上为舞台编舞验收的标准要点。
通过对编舞内容、动作流畅性、舞蹈排布、创意性、舞蹈与音乐的配合、舞台表现力和沟通能力、舞台布景与道具的搭配、舞台灯光运用、编舞执行的完整性以及编舞验收结果的评估进行综合评价,可确保一场优秀的舞台编舞的实现。
舞蹈大赛的评价标准与详细规定(含评分表)
舞蹈大赛的评价标准与详细规定(含评分
表)
一、评价标准
1. 技术性 (30分)
技术性包括舞者的动作准确性、身体控制能力以及独特技巧的运用。
评委将根据舞者的技术水平评出相应的分数。
2. 表现力 (30分)
表现力包括舞者在舞蹈中传达的情感、个性和独特性。
评委将根据舞者的表现力来评出相应的分数。
3. 创意性 (20分)
创意性包括舞蹈的编排、音乐选择以及舞蹈的主题。
评委将根据舞蹈的创意性来评出相应的分数。
4. 服装和道具 (10分)
服装和道具包括舞者的舞蹈服装、头饰以及舞蹈道具的使用。
评委将根据服装和道具的质量和与舞蹈的配合程度来评出相应的分数。
5. 舞台呈现 (10分)
舞台呈现包括舞者的舞蹈表演在舞台上的呈现方式、空间利用以及舞台效果。
评委将根据舞者的舞台呈现来评出相应的分数。
二、详细规定
1. 所有参赛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和排练。
2. 所有参赛者在比赛中必须遵守比赛规则,包括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舞蹈表演。
3. 所有参赛者必须尊重评委的决定,并接受评委的反馈。
4. 所有参赛者的服装和道具必须符合比赛的主题和要求。
5. 所有参赛者的舞蹈表演必须符合比赛的评价标准。
三、评分表
总分为100分,评委将根据以上标准对参赛者进行评分。
舞蹈课程标准
舞蹈课程标准学生应掌握舞蹈理论知识和操作技术,能够应用于少儿教育工作中,熟悉少儿园舞蹈活动的整体流程,具备相关职业能力,并达到中国舞、民间舞教师级资格的要求。
同时,注重人文思想和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爱岗敬业精神,交流与合作能力,以及安全和生态意识。
二)1.教学内容本课程包括舞蹈理论知识、身体基本素质、体态与舞姿训练、少儿芭蕾舞训练、少儿中国舞律动训练、民间舞、少儿舞创编等内容。
2.教学目的和要求通过研究舞蹈理论知识和操作技术,学生能够掌握舞蹈的基本素质和训练方法,熟悉少儿园舞蹈活动的整体流程,具备相关职业能力,并达到中国舞、民间舞教师级资格的要求。
同时,注重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和创新能力,提高舞蹈鉴赏和应用技术的能力,以及科学、安全地指导少儿的舞蹈活动。
三)1.教学内容本课程包括少儿芭蕾舞训练、少儿中国舞律动训练、民间舞、少儿舞创编等内容。
2.教学目的和要求通过研究少儿舞蹈训练的原则方法和安全知识,学生能够掌握少儿芭蕾舞和中国舞律动的训练和教学方法,以及民间舞和少儿舞创编的要求和典范。
同时,学生能够模拟实践教学,掌握舞蹈与少儿舞蹈教育等有关理论知识,训练塑造好自己的体态与舞姿,以及达成少儿园艺术领域有关业务的职业能力。
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设计适合其年龄和能力的舞蹈教育课程,促进其身体和心理的全面发展。
2)差异性原则:考虑到学生个体差异,设计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和方法,满足不同学生的需求。
3)实践性原则:注重实践操作,让学生通过实际动作和表演,掌握舞蹈技巧和表现能力。
4)创新性原则:鼓励学生创新思维,培养其独立思考和创作能力。
2.教课方式方法1)体验式教学:通过感受、模仿、体验等方式,让学生深入理解舞蹈动作和表现技巧。
2)示范教学:教师要具备良好的舞蹈技巧和表现能力,通过示范演示,让学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舞蹈技巧。
3)分组教学:根据学生的能力和兴趣,将学生分组进行教学,让学生在小组中互相研究和交流。
舞蹈表演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doc
普通高等学校音乐与舞蹈学类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舞蹈表演专业征求意见稿)1.前言音乐与舞蹈学类专业归属于艺术学门类。
作为人类文明最具有代表性的艺术符号之一,音乐与舞蹈类专业是国家文化建设中的重要内容,在优化人的美育方面有着重要的不可替代的意义和价值。
舞蹈是一种肢体语言的艺术表现形式,因此舞蹈学类专业既需要早期的专业训练作为基础,也需要更高层次的学位教育作为学科的拓展,本科专业教育是本学科承上启下的中坚部分,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与意义。
其人才培养的核心要求在于完成“三个转换”:从基础训练向技能与艺术的融合性转换;从模仿学习向艺术实践的创造性转换;从单一学科向全面发展的开放性转换。
以使得本科培养人才能够储备足够的学识与素养,投身于各项让舞蹈艺术融入社会的实际工作,或继续攻读更高层次的学位。
这种要求使本专业的人才培养具有“三个结合”的特色:专业技能训练与艺术审美修养的结合;课堂教学与艺术实践教学的结合;艺术教育与人的培育的结合。
舞蹈表演专业是音乐与舞蹈学专业类的下属专业,是舞蹈艺术通过职业化训练进行呈现和交流的基础专业。
2.适用专业范围1302 音乐与舞蹈学类130204 舞蹈表演专业3.培养目标培养具备舞蹈表演方面的知识和能力,主要从事舞蹈表演,以及与舞蹈表演相关的教学、研究等工作的舞蹈艺术专业性人才。
根据社会文化发展的需求变化,本专业类的培养方案应该每4年测评和修订一次。
4.培养规格4.1素质要求本专业培养人才首先应该具备良好的人生观与价值观,具有较好的自律能力和热爱舞蹈艺术的执着精神。
在学习态度上应该勤奋努力,并且具有沟通合作的团队精神。
在学习视野上应该比较开放,勇于尝试新的事物和涉猎与艺术相关的其他领域知识。
在学习道德上应该维护真善美的艺术品格,拒绝违背诚信的行为。
4.2能力要求获取知识的能力:能够克服困难,持之以恒地通过训练掌握舞蹈技能;培养从课堂、书籍、媒体、网络等一切可能途径获取知识的习惯与能力;锻炼在演出、观摩、研讨、讲座等实践活动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交流、分析、总结、归纳等方式对获得的知识信息进行有效的分析与处理,并转化为自身的学养。
舞蹈表演专业课程评价指标体系
音乐专业课程评价指标体系通过学校课程建设,我校正试图探索并逐步建立在新课程标准指导下的,能促进学生素质全面发展、促进教师不断提高教学水平、促进课程不断发展完善、促进学校管理和办学水平不断提高的评价体系。
1.对教师的评价:(1)评价内容1)教学计划对发展学生个性的合理性;2)教学内容的科学性、时代性、层次性和综合性;3)对所教每一个学生的关注程度;4)教师在实施学校课程中的投入程度;5)教师在开发和建设校本课程过程中其专业水平的提高程度6)教学目标的达成度等方面。
(2)评价的方法1)学校评价学校成立的评价小组,通过听课、听取学生的反馈意见、检查课程开发与建设的情况、教学目标的达成程度和教学安排等手段给教师作出一定的评价。
2)教师自我评价教师在课程开发与建设以及教学活动的过程中,进行自我评价,以不断提高自己开发与实施课程的能力。
强调教师的自我评价,引导教师学会自我评价,淡化教师之间的相互比较。
3)学生评价在教学过程中及完成后,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个别调查等方法了解学生对教师的评价,并以此了解学生的需求,以不断提高课程质量,使之更加适合我校学生发展的需要。
2.对学生的评价对我校学生实行发展性评价的尝试。
提倡对学生的激励性、期待性的评价,在自然的真诚的沟通和互动中,渗透发展性评价的理念,在学生评价标准中,坚持过程性、发展性的原则,既注重定量有形的评价,也注重隐性无形的评价,坚持“认知,情感相统一,能力、道德相结合”的原则。
(1)在全校范围内确立发展性评价理念。
明确评价的根本目的在于促进发展,不强调评价的甄别和选拔功能;评价内容综合化,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而且要关注学生在知识和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等多方面的发展;评价方式多样化,纸笔测验仅仅是评价的一种形式,更重视学生在多方面的表现,如学生在表演探究中,参与动作设计、排练、讨论和交流等各方面的表现等;突出评价的激励与调控功能,要求通过评价去激励学生,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让学生不断尝试“成功的喜悦”,发现并充分开发学生的潜能,促进每一个学生在原有基础上的不断发展;关注发展过程,将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有机结合起来,使评价真实、全面地反映学生的个性和发展,客观地记录学生和学习小组的具体事实和表现,要将量化评价统整于质性评价中;评价主体多元化,要求学生和学习小组参与到评价过程中去,给学生提供机会进行自我评价,促使他们对自己的学习过程进行回顾、反思和评价,培养学习的主动性和对自己学习负责的态度,以更真实地反映学生的发展,增强学生的信心。
表演艺术类——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专业教学标准650218
主要了解和基本掌握:1.空间构成原理;2.舞台空
3
空间构成
间构成手段,即在不同空间设计形式中的运用; 3. 空间构成的探索实践,关于构成材料、手段的实际
操作体验。
舞台影视
主要了解和基本掌握:1.舞台影视美术设计基础知 识和理论方法;2.舞台设计流程与制作工艺;3.搜
4
美术设计 集和把握创作素材的能力,形成设计方案,绘制制
7
3.专业带头人 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能够较好地把握国内外舞台艺术 设计与制作行业、专业发展,能广泛联系行业企业,了解行业企业对 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专业人才的需求实际,教学设计、专业研究能力 强,组织开展教科研工作能力强,在本区域或本领域具有一定的专业 影响力。 4.兼职教师 主要从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企业聘任,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 质、职业道德和工匠精神,具有扎实的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专业知识 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职称,能承担专业 课程教学、实习实训指导和学生职业发展规划指导等教学任务。 (二)教学设施 主要包括能够满足正常的课程教学、实习实训所需的专业教室、 实训室和实训基地。 1.专业教室基本条件 一般配备黑(白)板、多媒体计算机、投影设备、音响设备,互 联网接入或 WiFi 环境,并具有网络安全防护措施。安装应急照明装 置并保持良好状态,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逃生通道畅 通无阻。 2.校内实训室基本要求 建有集舞台艺术设计、制作及实训为一体的校内技术技能性实训 综合场馆,建立实训室管理制度,配备有实践经验的实训员,能够为 专业教学提供必备条件。主要场馆及设施设备配置如下: (1)舞台模型制作实训室:配备多媒体计算机、投影设备、音 响设备、白(黑)板等,配置模型制作工作台、制作工具(传统手作 工具、切割垫、小型手动电动工具、小型雕刻机、3D 打印机等)、模 型制作材料、工具收纳柜、模型展示架;配置排风、换气设备,用于
舞蹈大赛的评价标准与详细规定(含评分表)
舞蹈大赛的评价标准与详细规定(含评分
表)
评分标准
技术表现(40分)
- 舞姿优美流畅(10分)
- 舞蹈技巧娴熟准确(10分)
- 舞蹈动作协调有力(10分)
- 空间运用和舞台利用(10分)
舞蹈创意(30分)
- 编舞创意独特性(10分)
- 舞蹈节奏感和音乐配合(10分)
- 舞蹈编排的整体美感(10分)
表演表达(20分)
- 舞者表情和情感表达(10分)
- 舞者与观众的互动和沟通(10分)
舞台效果(10分)
- 舞台布置与灯光效果(5分)
- 服装与化妆的搭配(5分)
详细规定
1. 参赛者必须在比赛当天按时到场,并准备好自己的音乐、服装和化妆品。
2. 比赛开始前,参赛者将自己的音乐交给工作人员,并进行音乐测试,确保音乐质量正常。
3. 参赛者的服装和化妆应与所表演的舞蹈风格相符,不得过于暴露或不符合道德规范。
4. 比赛期间,参赛者应遵守比赛规则和工作人员的指示,不得违规操作或有任何不正当行为。
5. 每个参赛者的表演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超时将被扣除相应分数。
6. 参赛者可以自行选择舞蹈风格和音乐,不限定任何特定类型。
7. 参赛者可以单人或组队参赛,组队参赛的人数不得超过6人。
8. 比赛结果将根据评委的评分综合计算,最终得分高者获胜。
9. 比赛结果不可更改,评委评分为最终结果,不得有任何异议。
评分表
以上为舞蹈大赛评分表的示例,每个参赛者根据各项评分标准
获得相应分数,并计算总分。
最终根据总分高低确定获胜者。
请根
据实际比赛情况进行评分和计算。
舞蹈表演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
舞蹈表演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导读:普通高等学校音乐与舞蹈学类,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舞蹈表演专业征求意见稿),音乐与舞蹈学类专业归属于艺术学门类,音乐与舞蹈类专业是国家文化建设中的重要内容,舞蹈是一种肢体语言的艺术表现形式,因此舞蹈学类专业既需要早期的专业训练作为基础,本科专业教育是本学科承上启下的中坚部分,投身于各项让舞蹈艺术融入社会的实际工作,这种要求使本专业的人才培养具有“三个结合”的特色:专业技能训练与艺术审美修普通高等学校音乐与舞蹈学类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舞蹈表演专业征求意见稿)1.前言音乐与舞蹈学类专业归属于艺术学门类。
作为人类文明最具有代表性的艺术符号之一,音乐与舞蹈类专业是国家文化建设中的重要内容,在优化人的美育方面有着重要的不可替代的意义和价值。
舞蹈是一种肢体语言的艺术表现形式,因此舞蹈学类专业既需要早期的专业训练作为基础,也需要更高层次的学位教育作为学科的拓展,本科专业教育是本学科承上启下的中坚部分,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与意义。
其人才培养的核心要求在于完成“三个转换”:从基础训练向技能与艺术的融合性转换;从模仿学习向艺术实践的创造性转换;从单一学科向全面发展的开放性转换。
以使得本科培养人才能够储备足够的学识与素养,投身于各项让舞蹈艺术融入社会的实际工作,或继续攻读更高层次的学位。
这种要求使本专业的人才培养具有“三个结合”的特色:专业技能训练与艺术审美修养的结合;课堂教学与艺术实践教学的结合;艺术教育与人的培育的结合。
舞蹈表演专业是音乐与舞蹈学专业类的下属专业,是舞蹈艺术通过职业化训练进行呈现和交流的基础专业。
2.适用专业范围1302 音乐与舞蹈学类130204 舞蹈表演专业3.培养目标培养具备舞蹈表演方面的知识和能力,主要从事舞蹈表演,以及与舞蹈表演相关的教学、研究等工作的舞蹈艺术专业性人才。
根据社会文化发展的需求变化,本专业类的培养方案应该每4年测评和修订一次。
舞蹈赛事评定标准和详细条款(附打分表)
舞蹈赛事评定标准和详细条款(附打分表)本文档旨在提供舞蹈赛事的评定标准和详细条款,以确保评审过程公正、透明,并为参赛者提供清晰的评分依据。
以下是舞蹈赛事的评定标准和详细条款:一、评定标准1. 技术表现:参赛者在舞蹈表演中展现出的技术功底和技巧的运用。
2. 舞蹈表现力:参赛者在舞蹈表演中所传达的情感、形象和表现力。
3. 舞蹈编排:舞蹈作品的整体编排、创意和流畅度。
4. 舞蹈风格:参赛者对特定舞蹈风格的理解和诠释。
5. 舞蹈节奏:舞蹈作品的节奏感和音乐配合度。
6. 舞蹈协调性:参赛者之间的配合和舞蹈动作的协调性。
7. 舞蹈创新性:舞蹈作品的创新程度和独特性。
以上评定标准将根据具体舞蹈赛事的性质和要求进行适当调整和权衡。
二、详细条款1. 参赛资格:参赛者必须符合舞蹈赛事规定的年龄、经验和舞种要求。
2. 报名和审核:参赛者需按照规定时间和方式进行报名,并接受赛事主办方的审核。
3. 舞蹈作品:参赛者需提交一份完整的舞蹈作品,包括音乐和舞蹈编排。
4. 评审团:由经验丰富的舞蹈专业人士组成,确保评审过程公正、客观。
5. 评分系统:采用百分制评分,评委根据评定标准对参赛者进行打分。
6. 淘汰和晋级:根据初赛和决赛的评分结果,晋级选手将有机会参加下一轮比赛。
7. 奖项设置:根据参赛人数和赛事规模设立不同奖项,如冠军、亚军、季军等。
8. 禁止作弊:参赛者及其团队严禁利用任何作弊手段,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资格。
9. 争议处理:如对评分结果有异议,参赛者可以提出申诉,由赛事主办方进行调查和处理。
附:打分表下表为舞蹈赛事的打分表范例,具体细节将根据赛事需求进行调整:注:评分表的最终得分将由评审团根据评定标准进行综合评定。
以上为舞蹈赛事评定标准和详细条款的概要,具体细节将根据实际赛事的要求进行调整和完善。
赛事主办方将确保评审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为参赛者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
舞蹈实践课教学评价意见(3篇)
第1篇一、引言舞蹈实践课作为舞蹈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培养学生的舞蹈技能、审美能力和艺术素养。
为了提高舞蹈实践课的教学质量,本文对某舞蹈实践课进行教学评价,从课程设计、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
二、课程设计评价1.课程目标明确:舞蹈实践课的课程目标设定合理,旨在培养学生具备扎实的舞蹈基本功、良好的舞蹈表现力和丰富的舞蹈表现力。
2.课程内容丰富:课程内容涵盖了舞蹈基础知识、舞蹈技巧、舞蹈编排等多个方面,满足了不同层次学生的需求。
3.课程进度合理:课程进度安排合理,既保证了学生舞蹈技能的提升,又兼顾了学生的休息和复习时间。
4.课程考核方式多样:课程考核方式包括平时成绩、期中考试和期末考试,全面评估学生的舞蹈技能和综合素质。
三、教学内容评价1.舞蹈基础知识扎实:教师注重舞蹈基础知识的传授,使学生掌握舞蹈的基本概念、术语和动作要领。
2.舞蹈技巧全面:课程内容涵盖了舞蹈技巧的各个方面,如地面技巧、跳跃技巧、旋转技巧等,使学生能够全面掌握舞蹈技巧。
3.舞蹈编排丰富:课程中涉及多种舞蹈风格和编排形式,激发学生的创作灵感,提高学生的舞蹈表现力。
4.舞蹈作品赏析:教师定期组织学生赏析优秀舞蹈作品,拓宽学生的艺术视野,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
四、教学方法评价1.启发式教学:教师善于运用启发式教学,引导学生主动思考、积极参与,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自主学习能力。
2.示范教学:教师通过示范教学,使学生直观地了解舞蹈动作要领,提高学习效果。
3.分组教学:教师根据学生的舞蹈水平进行分组教学,使每个学生都能在适合自己的学习环境中得到提高。
4.实践教学:课程注重实践教学,通过大量的舞蹈练习,使学生将所学知识转化为实际技能。
五、教学效果评价1.学生舞蹈技能提升: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学生的舞蹈技能有了明显的提高,能够独立完成舞蹈动作。
2.学生舞蹈表现力增强:学生的舞蹈表现力得到了提升,能够更好地表达舞蹈作品的主题和情感。
舞蹈检验标准最新规范
舞蹈检验标准最新规范舞蹈检验标准最新规范是为了确保舞蹈艺术的质量和安全,以及促进舞蹈教育和表演的专业化发展。
以下是舞蹈检验的最新标准规范内容:一、舞蹈技术要求1. 基本姿态:舞者应保持正确的站姿和身体对齐,包括头部、肩膀、背部和脚部的正确位置。
2. 身体控制:舞者需要展示出良好的身体控制能力,包括平衡、协调和力量。
3. 节奏感:舞者应能够准确跟随音乐节奏,展示出对节奏的敏感度和控制力。
4. 技巧展示:根据舞蹈类型,舞者应展示出相应的舞蹈技巧,如旋转、跳跃、屈伸等。
二、表现力和情感传达1. 表情管理:舞者应根据舞蹈内容合理运用面部表情,传达情感和故事。
2. 情感投入:舞者应全身心投入舞蹈,通过肢体语言和表情传达舞蹈所要表达的情感和主题。
3. 舞台表现:舞者在舞台上的表现应具有吸引力和感染力,能够与观众建立情感联系。
三、舞蹈编排和创意1. 编排合理性:舞蹈编排应符合艺术性和观赏性,同时考虑到舞者的技术和体能。
2. 创意表达:鼓励舞者和编舞者在舞蹈中加入创新元素,展现独特的艺术视角。
四、安全与健康1. 安全措施:在舞蹈训练和表演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避免舞者受伤。
2. 健康维护:舞者应定期进行身体检查,确保身体状况适合舞蹈训练和表演。
五、教育与培训1. 专业培训:鼓励舞者参加专业培训,提高舞蹈技能和理论知识。
2. 持续学习:舞者应保持学习态度,不断更新知识和技能,以适应舞蹈艺术的发展。
六、评价与认证1. 评价体系:建立公正、透明的舞蹈评价体系,对舞者的表现进行客观评价。
2. 认证标准:制定统一的舞蹈认证标准,为舞者提供认证服务,以证明其专业水平。
七、附录1. 术语解释:对舞蹈术语进行解释,确保标准的理解一致性。
2. 参考资料:提供相关的舞蹈学习资料和研究文献,供舞者和教育者参考。
结束语舞蹈检验标准最新规范的制定旨在提升舞蹈艺术的整体水平,保障舞者的健康与安全,同时为舞蹈教育和表演提供一个标准化的参考框架。
舞蹈行业规范标准最新版
舞蹈行业规范标准最新版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舞蹈行业逐渐成为文化娱乐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促进舞蹈行业的健康发展,保障从业者和观众的权益,特制定本规范标准。
一、行业准入标准1. 舞蹈培训机构需取得相应的教育资质,教练员需具备专业资格证书。
2. 舞蹈表演团体应具备合法的营业许可,演员需通过专业考核。
二、教学与培训规范1. 教学内容应符合国家教育方针,注重培养学生的舞蹈技巧与艺术修养。
2. 培训课程应公开透明,不得存在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三、表演与展示规范1. 舞蹈表演应尊重文化多样性,不得含有违反社会公德和法律法规的内容。
2. 表演场地应符合安全标准,确保观众和演员的安全。
四、行业自律与监管1. 舞蹈行业组织应加强行业自律,定期开展行业评估和监督。
2. 政府部门应加强对舞蹈行业的监管,确保行业规范的执行。
五、权益保护1. 舞蹈从业者的合法权益应得到充分保护,包括但不限于劳动报酬、工作条件和职业发展。
2. 观众的权益同样应得到尊重,包括公平购票、观看体验和反馈渠道。
六、创新发展1. 鼓励舞蹈行业进行创新实践,包括舞蹈形式、教学方法和表演技术。
2. 支持舞蹈行业与科技、教育、旅游等其他领域的融合,拓宽发展空间。
七、国际交流与合作1. 鼓励国内舞蹈团体参与国际交流,展示中国舞蹈艺术的独特魅力。
2. 支持引进国外优秀舞蹈资源,促进国内外舞蹈艺术的交流与融合。
八、社会责任1. 舞蹈行业应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参与公益活动,传播正能量。
2. 通过舞蹈艺术的传播,促进社会和谐与文化多样性的尊重。
结语本规范标准的制定旨在引导舞蹈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提升行业整体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我们期待所有从业者和相关机构能够严格遵守本规范,共同推动舞蹈行业的繁荣发展。
舞蹈课程标准.doc
舞蹈课程标准.doc学前教育专业《舞蹈课程标准修订与改⾰》⼀、课程性质与任务为深⼊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和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意见》,根据2012年由教育部正式颁布《3-6岁⼉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结合于贵阳及周边地区本⾏业的发展现状,和我校作为中职类学前教育专业指导建议与学⽣实际情况等,特做此舞蹈课程标准改⾰。
《舞蹈》课程是学前教育专业(舞蹈⽅向)的⼀门专业实操课程。
其任务主要是让学⽣掌握幼⼉教师⾳乐舞蹈、幼⼉舞蹈业务相关的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具备幼⼉教师相应的基本职业能⼒。
⼗⼏年的教学实践说明,幼师舞蹈教育,是既同⼜不同于舞蹈专业院校及⾼等舞蹈教育的⼀种相对独⽴的训练体系,它⾃成⼀体的教学体系与⽬标,不是培养舞蹈演员与舞蹈编导,⽽是培养训练有素且有专业知识的幼⼉园教师,所以学习舞蹈主要是为了提⾼学⽣素质,培养学⽣的创造性思维和创新能⼒。
通过循序渐进的舞蹈学习,提⾼⾃⾝形体,掌握⼀定的舞蹈素材和正确规范的教学⽅法,提⾼舞蹈鉴赏与应⽤技能的能⼒,认识和理解舞蹈运动特性,并能根据幼⼉的⽣理和⼼理特点,科学、安全地指导幼⼉的舞蹈活动。
⽽不是强调舞蹈技术技巧与专业舞蹈教育进⾏⽐较,或照搬硬套舞蹈院校的训练体系与⽅式⽅法来指导我们的学习。
⼆、课程教学总体⽬标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在开发幼⼉的⼼理、情感、意志、道德和⼈类的整体和谐发展为前提,能运⽤舞蹈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完成相关岗位的实际⼯作任务,熟悉幼⼉园舞蹈相关活动的总体⼯作流程,具备幼⼉园艺术领域相关业务的职业能⼒,达到北京舞蹈学院中国舞、民间舞教师级资格的鉴定要求。
同时,在完成项⽬任务的活动中,重视舞蹈⼈⽂思想的渗透和素质教育思想的熏陶,并激发培养学⽣敬业爱岗精神,学会沟通与合作,树⽴标准化、规范化、安全和⽣态等意识,在此基础上形成以下职业能⼒:能;掌握舞蹈与幼⼉舞蹈教育等相关理论知识。
能;训练塑造好⾃⾝体态与舞姿。
20舞蹈表演专业技能教学标准
20舞蹈表演专业技能教学标准江苏省中等职业教育舞蹈表演专业技能教学标准(试行)一、制定依据本标准依据《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编)》、教育部颁布的《中等职业学校舞蹈表演专业教学标准》《江苏省中等职业教育舞蹈表演专业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结合江苏省职业学校本专业教学实际情况制定,旨在整体规划本专业的技能教学,进一步明确本专业在校学习期间(三年或六年)的技能教学目标、内容和要求、教学基本条件,规范教学实施过程,指导技能教学评价,确保技能教学质量。
二、适用专业本标准适用于中等职业教育舞蹈表演专业(专业代码:140900),同时适用于社会文化艺术专业(专业代码:140100)舞蹈方向。
杂技与魔术表演专业(专业代码141300)可参照本专业搭建通用技能教学框架和要求,编制技能教学标准。
三、技能教学目标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技能学习是学生形成良好职业素养、一定的技术思维和能具有高超的技术技能和精湛技艺的关键时期,对学生未来职业技能的持续成长起着基础性作用。
为适应当今舞蹈表演专业市场发展需要和现代经济发展对舞蹈表演技能型应用性初级专门人才的需求,中等职业教育舞蹈表演专业的技能教学定位于舞蹈表演一线工作岗位人员基本技能的培养。
通过有针对性的技能训练,学生能够胜任舞蹈表演等基础岗位工作,为其跨入行业直接就业或进入高等职业教育相关专业深造学习奠定良好的基础。
具体教学目标为:1.对本专业的职业面向和岗位类别有基本的认知,了解舞蹈表演行业发展趋势及舞蹈表演专业领域的新发展,熟悉本专业的职业面向和岗位类别,掌握岗位所需的技能。
2.掌握音乐赏析的方法,具有一定的音乐感受力,能在舞蹈表演中准确表现舞蹈节奏、辨别不同民族舞蹈的典型节奏型,达到舞蹈表演中必备的音乐赏析能力。
3.掌握舞蹈表演柔韧训练和跳、转、翻训练的方法和要求,具有较好的肢体柔韧性、协调性及控制能力,能完成舞蹈作品的表演,有一定的舞台表演实践能力。
4.掌握舞蹈表演专业中各专业方向特有的表演形式,能运用舞蹈表演专业必备的基本能力,提升各专业方向的综合表演能力,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编创能力,有较强的舞台实践能力。
高等职业教育舞蹈表演专业教学基本要求三年制最新资料
高等职业教育舞蹈表演专业教学基本要求三年制最新资料舞蹈表演是一门古老而又充满艺术魅力的学科。
它要求学生在舞台上展现出舞蹈的美感和力量,传递出情感和思想。
为了提高舞蹈表演专业的教学质量,不断培养具备专业素养和创造才能的人才,高等职业教育舞蹈表演专业教学基本要求三年制最新资料于近期发布。
一、教学目标高等职业教育舞蹈表演专业的教学目标是培养学生具备扎实的基本功技巧、优秀的审美能力和强大的创造力,能够在舞台上展示个人风格和独特表达能力。
学院通过丰富多样的教学手段,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使其成为适应现代舞台表演需求的舞蹈艺术人才。
二、课程设置高等职业教育舞蹈表演专业的课程设置主要包括舞蹈基础课、舞蹈技巧课、舞蹈编排课、舞台表演课、音乐欣赏课等。
其中,舞蹈基础课程着重培养学生的姿势、步伐和肌肉控制等基本功,舞蹈技巧课程注重提高学生的舞蹈技术水平,舞蹈编排课程培养学生的创作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舞台表演课程着重锻炼学生的表演能力和舞台形象等。
三、实践教学高等职业教育舞蹈表演专业强调实践教学的重要性,通过实践教学活动,学生可以更好地理解理论知识,提高技能水平。
教育机构会安排学生参与各类专业演出、艺术活动和比赛,提供更多实践机会。
此外,实践教学还包括实地考察和实习,例如到专业舞蹈团体实践和观摩,为学生提供更广阔的学习空间和展示平台。
四、教师队伍高等职业教育舞蹈表演专业教师队伍是培养优秀学生地重要保障。
学院会严格选拔和培养一支具有专业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师队伍。
教师会根据学生的特点和需求,采用灵活的教学方法,在理论教学和实践训练中注重培养学生的创造思维和动手能力,帮助学生全面提升舞蹈表演水平。
五、专业培养特点高等职业教育舞蹈表演专业培养的学生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健康素养,具备丰富的舞蹈表演技巧和专业素养,可以胜任舞蹈剧目的演出和编排工作。
学生还需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团队协作能力,能够适应复杂多变的舞台环境和工作压力。
舞蹈比赛的评分标准及其详细条例(附带评分表)
舞蹈比赛的评分标准及其详细条例(附带评分表)一、评分标准概述本评分标准旨在为舞蹈比赛提供一个公平、客观的评价体系。
评委将根据以下五个方面的标准进行评分:舞蹈技巧、舞蹈表现、创意与编排、音乐配合以及整体形象。
满分为100分,其中每个方面的权重分别为:舞蹈技巧(30%)、舞蹈表现(30%)、创意与编排(20%)、音乐配合(15%)以及整体形象(15%)。
二、评分标准详细条例1. 舞蹈技巧(30分)- 动作准确性与规范性(10分):评判选手的动作是否符合舞蹈的基本规范,包括舞步、手势等。
- 技巧难度与完成度(10分):评判选手所展示的技巧是否具有难度,以及完成质量如何。
- 基本功与稳定性(10分):评判选手的基本功是否扎实,动作是否流畅、稳定。
2. 舞蹈表现(30分)- 情感表达与感染力(10分):评判选手在舞蹈过程中是否能够传达出情感,感染观众。
- 舞台表现与表现力(10分):评判选手的舞台表现力,包括舞姿、表情、眼神等。
- 舞蹈节奏与韵律感(10分):评判选手的舞蹈节奏感,包括动作的连贯性、准确性等。
3. 创意与编排(20分)- 创意新颖度与独特性(10分):评判选手的舞蹈是否具有创意,能否给人留下深刻印象。
- 编排合理性与完整性(10分):评判选手的舞蹈编排是否合理,舞蹈结构是否完整。
4. 音乐配合(15分)- 音乐理解与舞蹈融合度(10分):评判选手是否能够准确理解音乐,并与舞蹈动作相融合。
- 音乐选择与舞蹈主题相关性(5分):评判选手的音乐选择是否与舞蹈主题相符。
5. 整体形象(15分)- 服装道具与舞蹈主题相关性(10分):评判选手的服装、道具是否与舞蹈主题相符。
- 妆容与形象(5分):评判选手的妆容、形象是否得体,符合舞蹈表演的要求。
三、评分表四、评分规则1. 每位评委根据上述评分标准,对参赛舞蹈进行独立评分。
2. 每位评委的评分保留一位小数,满分为100分。
3. 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剩余评分的平均值作为参赛舞蹈的最终得分。
提高舞蹈教学质量的五点建议
提高舞蹈教学质量的五点建议随着社会的发展,舞蹈逐渐成为人们喜爱的一种运动方式,舞蹈教学的质量也日益被人们所关注。
为了提高舞蹈教学的质量,我们有以下五点建议:1. 增强师资力量。
一支好的教师队伍是舞蹈教学质量的保证。
建议教师加强自身素质培养,不断学习舞蹈理论知识,深入了解舞蹈文化,掌握舞蹈表演技巧和教学方法。
同时,教师应该加强课堂管理,关注学生个性化差异,从而提高学生自身的舞蹈水平。
2. 制定科学的教学计划。
教学计划是舞蹈教学的基础,应该根据学生的舞蹈水平和课程设置制定相应的计划。
在制定计划的过程中,需要考虑到舞蹈技巧的训练、音乐节奏的掌握、动作协调性的提高等因素,使每个学生都能够在这个计划中全面发展。
3. 创新教学方法。
舞蹈教学应该注重多样性,尝试不同的教学方法,才能更好地教授学生。
建议教师在教学中加入多媒体技术,组织舞蹈比赛和演出等活动,通过互动的教学方式激发学生的兴趣和热情。
4. 丰富舞蹈课程内容。
舞蹈课程应该不断更新,根据时代的需求和学生的兴趣爱好,不断丰富内容,提高教学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建议可以考虑增加现代舞蹈、民族舞蹈、拉丁舞等多种舞蹈元素,满足学生的多样需求,让每位学生都能在舞蹈中实现自己的价值。
5. 加强沟通与配合。
教师与学生、家长之间的沟通配合也是提高舞蹈教学质量的关键。
建议教师要保持与学生、家长的良好沟通,并根据学生的特点和特殊需求,进行个性化辅导和帮助。
总之,提高舞蹈教学质量需要教师、学生和家长三方的共同努力。
只有在大家的相互支持下,才能使舞蹈教学取得更高的质量和效果。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文化部•【公布日期】2008.11.10•【分类】征求意见稿正文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2008年7月22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修改<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28号),根据决定,文化部文化市场司演出处起草了《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请将修改意见及建议于2008年11月30日前反馈至文化部文化市场司演出处。
传真:010-59881885电子邮箱:***************文化部文化市场司演出处二00八年十一月十日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条例》所称演出的范围包括音乐、戏剧、舞蹈、杂技、魔术、马戏、曲艺、木偶、皮影、朗诵、民间文艺以及其他形式的现场文艺表演活动。
第三条《条例》所称营业性演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下列方式为公众举办的演出活动:(一)售票或者包场的;(二)支付演出单位或者个人报酬的;(三)以演出为媒介进行广告宣传或者产品促销的;(四)有赞助或者捐助的;(五)以其他营利方式组织演出的。
第四条国家依法维护营业性演出单位、演职员和观众等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禁止营业性演出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二章营业性演出经营主体第五条文艺表演团体是指具备《条例》第六条第一款规定条件,从事各类文艺表演活动的经营单位。
第六条演出经纪机构是指具备《条例》第六条第二款规定条件,从事演出组织、联络、策划、制作、营销等经营活动、演出经纪活动和演员签约、包装、推广等代理活动的经营单位。
第七条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是指具备《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有舞台设施和观众席位,为营业性演出提供场地服务的经营单位。
国家鼓励演出场所经营单位自行举办营业性演出。
全国性的演出行业协会应当会同有关机构制定演出场所有关标准,并依照标准对演出场所经营单位进行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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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学校音乐与舞蹈学类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舞蹈表演专业征求意见稿)1.前言音乐与舞蹈学类专业归属于艺术学门类。
作为人类文明最具有代表性的艺术符号之一,音乐与舞蹈类专业是国家文化建设中的重要内容,在优化人的美育方面有着重要的不可替代的意义和价值。
舞蹈是一种肢体语言的艺术表现形式,因此舞蹈学类专业既需要早期的专业训练作为基础,也需要更高层次的学位教育作为学科的拓展,本科专业教育是本学科承上启下的中坚部分,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与意义。
其人才培养的核心要求在于完成“三个转换”:从基础训练向技能与艺术的融合性转换;从模仿学习向艺术实践的创造性转换;从单一学科向全面发展的开放性转换。
以使得本科培养人才能够储备足够的学识与素养,投身于各项让舞蹈艺术融入社会的实际工作,或继续攻读更高层次的学位。
这种要求使本专业的人才培养具有“三个结合”的特色:专业技能训练与艺术审美修养的结合;课堂教学与艺术实践教学的结合;艺术教育与人的培育的结合。
舞蹈表演专业是音乐与舞蹈学专业类的下属专业,是舞蹈艺术通过职业化训练进行呈现和交流的基础专业。
2.适用专业范围1302 音乐与舞蹈学类130204 舞蹈表演专业3.培养目标培养具备舞蹈表演方面的知识和能力,主要从事舞蹈表演,以及与舞蹈表演相关的教学、研究等工作的舞蹈艺术专业性人才。
根据社会文化发展的需求变化,本专业类的培养方案应该每4年测评和修订一次。
4.培养规格4.1素质要求本专业培养人才首先应该具备良好的人生观与价值观,具有较好的自律能力和热爱舞蹈艺术的执着精神。
在学习态度上应该勤奋努力,并且具有沟通合作的团队精神。
在学习视野上应该比较开放,勇于尝试新的事物和涉猎与艺术相关的其他领域知识。
在学习道德上应该维护真善美的艺术品格,拒绝违背诚信的行为。
4.2能力要求获取知识的能力:能够克服困难,持之以恒地通过训练掌握舞蹈技能;培养从课堂、书籍、媒体、网络等一切可能途径获取知识的习惯与能力;锻炼在演出、观摩、研讨、讲座等实践活动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交流、分析、总结、归纳等方式对获得的知识信息进行有效的分析与处理,并转化为自身的学养。
艺术鉴赏能力:能够对艺术作品的品位与质量、学术成果的是非与价值等形成基本的鉴别能力;对艺术发展的状况与趋势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并能够对比自身学习的目的、方法、成效、方向等进行自觉的借鉴与判断。
艺术实践和创新能力:能够把课堂学习和艺术实践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相互转化运用其中获得的知识;在知识和技能积累的基础上,能够在学习和实践中体现创造性的思维,并积极进行创新尝试;能够对艺术实践和艺术创新进行思考、设计、策划和总结,并通过文字、话语等方式进行交流和表达。
4.3知识要求舞蹈表演在舞蹈类专业中对舞蹈技能的要求是最高的,并且需要培养学生对表演实践全面而深入的体悟。
因此本专业首先需要掌握在舞蹈表演方面所必需的基本舞蹈技能,在此基础上丰富表演方法与经验,并掌握舞台表演所需的综合性素养。
其次本专业需要在技能性训练的基础上培养表演所需的人文素养,除了尽量获取舞蹈艺术的基本理论与文化知识,也需要获取文学、音乐、戏剧、美术等跨艺术门类的知识,并适度延展到其他人文社科领域的知识。
此外,本专业需要创造机会和条件,培养学生观察生活、深入生活的丰富阅历。
最后,本专业还应该通过训练和表演实践,学习、总结并掌握舞蹈的专业教学方法和相关应用理论。
4.4培养年限与学分舞蹈表演专业的学制一般为4年,可实行3-5年的弹性学制,建议总学分在180-200。
对达到本科培养方案要求的学生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各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相关专业方向并制定学分要求。
5.课程体系5.1总体框架舞蹈表演以舞台表演活动为教学中心,需广泛吸取相关学科的知识、理论和方法。
课程体系中与专业教育相关的课程主要涉及到专业课、专业基础课和实践课程,在课程体系中所占比例应不低于60%。
在保证专业特色的前提下,应兼顾学生全面素养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各学校可建设发展内容丰富多样、反映学科前沿、具有院校特色的通识和选修课程。
为促进学生创新能力和动手能力,还应开展相应的艺术实践活动(非课堂教学),并给予一定的学分认定。
有条件的学校可制定并实施国内(外)学生交换计划、各类形式和层次的联合培养计划。
5.2 课程设置5.2.1课堂教学环节5.2.1.1公共基础类课程主要指文学、艺术概论、音乐、英语、计算机等相关的文化理论与综合素养课程,以及国家规定的思想政治类课程。
5.2.1.2专业基础课程包括舞蹈史类课程(如中国舞蹈史、外国舞蹈史)、舞蹈基础理论课程(如舞蹈概论、舞蹈语言学等)、音乐基础理论课程等。
目录外特色专业另有基础类课程,由开设院校自行制定。
5.2.1.3专业课程包括基本功训练课程(芭蕾、中国古典舞、现代舞等身体技能训练课程)、舞蹈风格性训练课程(中国民族民间舞、中国古典舞、国际标准舞等不同风格舞种训练课程)、剧目与排练课程、舞台表演理论、舞蹈专业教学法等。
以上专业课程可根据不同表演方向有所侧重。
以上目录外特设专业另有专业类课程,由开设院校自行制定。
(注:由于舞蹈专业在课程中已经包括了大量身体机能训练,因此建议取消体育课程。
)5.2.2实践教学环节主要指与专业相关的实践类教学内容,是舞蹈表演专业本科学生的重要环节,包括排练、表演、采风等实践教学活动以及相关的实习实训。
5.2.3 毕业设计(论文)及毕业成果要求根据舞蹈表演专业的特点,毕业考核应该分为作品和论文两个部分,既考察学生艺术表现的能力,也考察学生思考总结的能力。
本专业毕业考核以表演作品为主,论文为辅。
鼓励论文的写作能够将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尤其鼓励论文结合自身的表演作品进行写作。
5.2.3.1毕业作品要求:毕业舞蹈作品是舞蹈表演专业学生专业学习成效最重要的体现,也是舞台创造与实践能力最直接的检验。
舞蹈作品须由学生独立表演完成,应具有完整性,能反映学生舞蹈表演技能和艺术修养的水平。
5.2.3.2论文要求:选题:学生应在导师指导下进行论文选题。
在确定学位论文的题目时,应注意掌握以下原则:第一,范围的限定性:学位论文不能选择与本专业无关的课题,必须限定在所学专业范围之内,可以涉及一定的边缘性、交叉性学科内容或进行跨专业的比较研究。
第二,内容的准确性:论文应建立在对本专业的学习内容有较为全面的了解基础上,选题应注意结合本人的实践经历与基础。
第三,操作的可行性:选题时应综合考虑本科生的编创实践与学术水平,以及收集资料、调查采访等方面的时间和条件上的可能性。
写作和答辩:第一,论文写作应有导师检查进展情况,并进行写作指导。
导师论文的指导必须是具体的、有阶段性的,并帮助解决困难。
第二,论文写作应满足学术论文写作的基本规范,根据舞蹈编导专业的特点,论文可以是创作体会、作品阐释等贴近实践的内容,在写作字数上可控制在3000-5000字左右。
第三,本科生的毕业论文可安排答辩或宣讲环节,综合考察论文写作情况,以及学生的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6.师资队伍6.1师资队伍结构舞蹈表演专业的师资队伍,应根据专业的学科地位、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和授课时数等需要确定。
考虑舞蹈学教学的特点,最低师生比为1:8。
舞蹈表演专任教师一般应具有硕士学历;职称结构合理,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比例≥30%;年龄结构合理,30-55岁的专任教师不少于总数的2/3。
重点综合性院校应略高于此比例。
另可根据专业需要聘请特殊表演人才通过审核程序后担任相应课程的教师。
6.2教师背景与水平要求6.2.1教师背景:应具有良好的品德修养和职业操守。
其知识范围应覆盖专业知识体系所含知识领域、知识单元和知识点,系统掌握舞蹈表演专业的基本理论和训练方法,要有必要的身体示范能力,并具有成熟的舞蹈表演实践经验。
6.2.2教师水平要求: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思想修养和创新精神,清晰了解学科前沿和发展的最新趋势,能提出前沿性的学术问题、创新问题,并具有解决这些问题的能力。
能有针对性地指导学生,在教学中发挥主导作用。
精心设计课程教学计划,认真备课、组织课堂教学、进行课外辅导和教学质量自我评价。
与学生积极互动、教学相长,处理好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的关系;尊重学生人格,关注个体发展,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性和自主性,耐心听取并认真解答学生的问题,引导学生质疑、思考和研究,进行主动而富有个性的学习。
6.2.3教师发展规划:教师不能满足于学历达标和原有知识,应制定个人发展规划,参加相关培训及研修,以追踪学科前沿知识,更新知识结构,开阔学术视野,强化专业技能和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学校和院系应重视和鼓励教师进一步深造,制定相应的发展规划,在时间、经费等方面予以支持。
舞蹈表演专业教师尤其需要机会进行教学、演出实践与观摩。
7.教学条件满足舞蹈艺术教育需求,各项设施完善的校园环境;积极乐观,鼓励创新的具有艺术开放氛围的学习环境;运转有效,体系完善的行政管理环境。
7.1基本教学设施:舞蹈专业教室:足够面积与层高的空间(面积不低于120平米、层高不低于3.5米);舞蹈专用地板、地胶;专用把杆和镜子;多媒体基本设备;舞蹈伴奏用钢琴;适合舞蹈训练的恒温设施。
文化课教室:具有多媒体视频设备并且满足文化课教学需求的教室。
具备基本的教学办公场所和设备,能满足学科专业建设、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的需要。
7.2特殊教学设施:应该有满足学生舞台实践基本需求的展示空间(剧场、黑匣子、展演教室等)。
学校图书馆或院系资料室应有一定数量的舞蹈类图书、期刊、专题文献、音像资料等,覆盖专业知识体系所含知识领域、知识单元和知识点。
7.3实践基地建设:与舞蹈专业剧团、院校、剧场等建立艺术实践的联系,提供学生实践机会。
7.4教学经费:除了日常教学经费,需要将艺术实践的经费,如演出、创作等经费纳入预算。
7.5教学质量监控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专业教学质量保障、监控与评估办法及实施细则。
对专业定位、办学思路、人才培养目标、课程设置、管理评审、教学评估、公众监督,以及教学质量监控机构、责任人及职责等予以明确规定,建立起对教务运行、教学过程、教学经费、设施建设、教学改革与研究、教学计划修订、实践教学改革等全方位、分层次的质量管理体系。
应定期进行全面的教学质量检查与评估。
7.5.1生源质量:舞蹈表演专业在身体技能方面要求较严格,应该通过专业考试确保达到舞蹈表演基本要求的合格生源。
在此基础上保证招生环节的公平选拔,并制定特殊表演人才的遴选机制。
7.5.2教学过程:在教学过程中要坚持培养方案目标与结果的一致性;教学对象受益的公平性;以学生为中心的导向性;多样化教学的全面性,以充分反映本专业人才培养的特点。
舞蹈表演培养的是具有舞台表现能力的表演人才,要适度控制授课班级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