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国际商业银行贷款与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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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业借贷与监管法律制度

国际商业借贷与监管法律制度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
制定全球银行业监管标准,防范金融 风险。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监测全球金融稳定,提供财政援助应 对金融危机。
03 国际商业借贷的监管制度
资本充足率监管
资本充足率监管是国际商业借贷监管的 核心内容之一,旨在确保金融机构具有
足够的资本来抵御潜在的金融风险。
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金融机构持有一定 比例的资本,以覆盖其风险加权资产。 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监管机构根据本国金 融市场的特点和风险状况,制定具体的
资本充足率要求。
资本充足率监管的目的是通过限制金融 机构的杠杆率,降低金融体系的风险,
防止金融危机的发生。
流动性监管
流动性监管是国际商业借贷监管的重要内容之一,旨在确保金融机构具 备足够的流动性,以应对短期资金压力和支付需求。
流动性监管要求金融机构持有足够的流动资金和短期债券等高流动性资 产,以确保在市场波动或资金紧张的情况下,能够及时满足客户的资金
监管与法律制度
国际商业借贷的发展过程中,各 国政府和监管机构逐渐加强了对 国际商业借贷的监管和法律制度 建设,以确保市场秩序和保护投
资者利益。
02 国际商业借贷的法律框架
国际商法条约
《联合国国际贸易销售合同公约》
为国际商业销售合同提供法律框架,促进合同双方权利和义务的统一解释和适 用。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需求和应对短期偿付压力。
流动性监管的目的是通过确保金融机构具备足够的流动性,降低金融体 系在市场波动或流动性危机时的风险。
风险监管
风险监管是国际商业借贷监管的重要环节之一,旨在识别、评估和管理金融机构面临的各类 风险。
风险监管要求金融机构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识别、评估、监控和应对等环节。 监管机构通过现场和非现场检查等方式,对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政策、规划与管理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政策、规划与管理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政策、规划与管理第一部分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来源和特点一、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来源:1.世界银行贷款(WB)国际复兴开发银行(IBRD),国际开发协会(IDA),国际金融公司(IFC),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2.亚洲开发银行贷款(ADB)3.欧洲投资银行贷款(EIB)4.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IFAD)(日本协力银行不附带条件贷款)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总体情况:截止2010年底我国共借用世行、亚行、欧投行、国际农发基金等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约720亿美元。

从资金来源看,世界银行贷款占67%,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占31%,其他贷款占2%。

“十一五”期间,借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约169亿美元,其中世行贷款87.4亿美元,占52%;亚行贷款71.8亿美元,占42.5%;欧投和农发基金贷款约10亿美元,约占5.5%。

“十一五”期间贷款投向:农林水、交通、新能源及节能减排、城建环保、社发领域及其它。

区域分布:我国东部沿海地区,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都使用过国际金融组织贷款。

改革开放初期,东部比例大。

2000年以后,中西部比例逐年增加。

“十一五”期间,中西部地区及东北老工业基地贷款占贷款总额的85%左右。

三、世行贷款:从1981年,世界银行提供第一笔教育发展贷款,大学发展项目。

截止2010年,我国累计借用世行贷款约481亿美元。

目前,我国借用世行贷款主要是国际复兴开发银行贷款(IBRD),被称为硬贷款,是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向人均收入低于6885美元的国家提供的偿还期较长的优惠贷款,用于减轻贫困、提供社会服务、环境保护、或经济增长等特定方向。

借款国一般是中等收入国家。

国际开发协会贷款(IDA)被称为软贷款,主要是长期的无息贷款。

目前,只有人均国民总收入低于1165美元的国家才有资格获得国际开发协会的援助(2010年7月1日公布)。

从1999年7月开始世界银行不再向中国提供贷款,我国从IDA毕业。

国际金融公司主要对民营企业提供贷款或股本投入。

第四篇 国际金融法律制度

第四篇 国际金融法律制度

4.违约及其救济方法条款

违约条款一般包括对两类违约情况的规 定:第一类,是指借款人违反借贷协议 本身的事件,例如借款人到期不偿还本 息,对其经济状况作虚假陈述等等。第 二类,是先兆性违约或预期违约,指贷 款人根据某些情况判断,借款人有可能 要发生违约事件。贷款人如能及时发现 这类违约一条件,就可以尽早采取必要 的防范措施,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2)借款人对其财务和商务状况 的陈述与保证
①借款人提供最新的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以
真实反映其经济状况。一般直到签约日为止, 借款人应仍然保持良好的财务状况;
②借款人保证自己没有卷入任何司法或行政诉
讼,也不受此类诉讼的威胁;
③ 借款人没有任何违约或违反担保的行为。
借款人在借贷协议中所作的陈述和保证失实时, 一般会被贷款人当作违约。
预期违约主要包括下列几种情 况:
(1)交叉违约,是指借款人如对其它 债务发生违约行为,或借款人的其它债 务可能被或已被宣告加速到期,则在本 协议中也被视为违约; (2)借款人无还债能力,这包括公司 被宣告破产或被国家征收或国有化等, 均被视为违约事件; (3)借款人的状况发生重大不利的变 化。
主要的违约救济方法有以下几 种:
(2)谈判并签订银团贷款协议

由牵头银行把愿意参加银团贷款的银行 组织成一个银团,并以直接或间接方式 与借款人进行具体谈判和签署银团贷款 协议。
(三)国际银团贷款的当事人 及其义务

国际银团贷款交易的当事人包括借款人 和贷款人。借款人既可以是企业,也可 以是政府;而贷款人则通常是商业银行。 从贷款人方面讲,参与银团贷款的成员 主要有以下几类:
(3)财务约定事项(fhanclal covenant)条款

国际借贷融资案例法律(3篇)

国际借贷融资案例法律(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国际贸易的日益频繁,国际借贷融资已成为企业进行跨国经营、拓展国际市场的重要资金来源。

然而,由于国际借贷融资涉及的法律关系复杂,风险较高,因此对其进行法律分析尤为重要。

本文将以一起国际借贷融资案例为切入点,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分析。

二、案例背景某A国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为一家从事国际贸易的企业,为拓展国际市场,拟向某B国银行(以下简称“B银行”)借款1亿美元用于购买设备。

双方经过协商,签订了《国际借贷融资合同》。

合同约定:B银行向A公司提供1亿美元贷款,贷款期限为5年,年利率为4%,贷款用途为购买设备。

此外,合同还约定了贷款的担保、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

三、案例涉及的法律问题1. 合同效力问题(1)合同主体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应当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在本案中,A公司和B银行均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因此合同主体资格不存在问题。

(2)合同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在本案中,A公司和B银行以书面形式签订了《国际借贷融资合同》,符合合同形式的要求。

2. 贷款用途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的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在本案中,A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将贷款用于购买设备。

如A公司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B银行有权要求A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3. 贷款利率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

”在本案中,双方约定年利率为4%,符合法律规定。

如A公司未按约定支付利息,B银行有权要求A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4. 贷款担保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担保合同是担保人与债权人订立的,为保证债务履行而设定的合同。

”在本案中,A公司和B银行应在合同中约定担保方式。

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国际

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国际
章国际投 2
资的法律形式
3 第十一章资本
输入国外国投 资法
4 第十二章资本
输出国海外投 资法制
5 第十三章促进
与保护投资的 国际法制
第一节国际投资与投资环境 第二节国际投资法的概念、体系与作用 第三节建立国际投资新秩序的若干法律纷争问题
第一节合资经营企业 第二节合作经营企业 第三节外资企业 第四节国际合作开发与建设
第三章国际贸易法概 述
第四章国际货物贸易 法
第五章国际货物运输 与保险
第六章国际技术贸易 法
第七章国际 服务贸易法
第八章政府 管理贸易的 法律与制度
第一节国际贸易法的概念、调整范围、渊源和发展 第二节施米托夫与国际贸易法学
第一节国际货物买卖的法律 第二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第三节卖方和买方的义务 第四节违反合同的补救方法 第五节货物所有权与风险的转移
第一节国际逃税与避税概述 第二节国际逃税与避税的主要方式 第三节管制国际逃税与避税的国内法措施 第四节防止国际逃税与避税的国际合作
第二十六章 国际经济争 议解决法律
制度概述
第二十七章 国际商事仲 裁
第二十八章 世界贸易组 织的争议解
决机制
第二十九章 国家与他国 国民间投资 争议的解决
第一节国际经济争议的种类及其解决方法 第二节解决国际商事争议的司法方法 第三节解决国际商事争议的非司法方法
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 划教材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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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思维导图
03 读书笔记 05 作者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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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内容摘要 04 目录分析 06 精彩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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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
问题

国际金融法律制度

国际金融法律制度

第四篇国际金融法律制度第十四章国际金融法概述一、国际金融法的概念国际金融法是调整国际金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是国际经济法的一个重要分支,是有关国际金融的国际法规范和国内法规范,公法规范和私法规范综合而形成的一个法群。

(一)国际金融法的调整对象——国际金融关系法的对象,是指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即法律规范所要确认,控制与导向的社会关系。

它是划分法律部门的基本依据。

每一个法律部门都有自己的调整对象,都调整着特定的社会关系。

国际金融法之所以区别于其他的法律部门,即在于其调整的是国际金融关系。

(所谓国际金融关系,是指人们在国际金融交往和国际金融活动中所结成的相互关系。

)其内涵:首先,国际金融关系是一种国际经济关系;其次,国际金融关系是以国际金融为特定内容的经济关系。

(国际金融是跨国间的货币资金的流动和融通的经济活动。

)要求学生课下自学以对国际金融有更深入的理解和认识。

(二)国际金融法的范围1.国际法规范和国内法规范的总和。

2.公法规范和私法规范的总和。

基本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1.国际金融的宏观管理机制及其运作等方面的法律规范;2.具体涉及国际结算、国际货币汇兑、国际银行体系、国际货币市场、离岸金融市场和新型的金融衍生工具等方面的实践和惯例;3.由国际金融而衍生的国际资金借贷、国际证券融资、国际项目融资、国际金融担保和国际银团等国际融资的实务以及惯例;4.各国的金融法。

二、国际金融法的形成和发展(一)国际金融法的形成:17世纪至19世纪,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的阶段(二)国际金融法的发展1.第三世界的崛起,拓展了国际金融法的范围和内容。

2.国际金融合作的扩大与深化,促进了国际金融统一法的发展。

表现在:(1)布雷顿森林协定的签订(2)多边金融条约纷纷出台(3)国际金融惯例日趋成熟和完善3.国际金融组织的出现,使国际金融合作制度化4.国际金融创新的出现,推动了国际金融法的变革三、国际金融法的主体国际金融法的主体是指在国际金融事务中具有从事国际金融业务活动的行为能力和承担国际金融业务的义务的当事人。

国际商业银行贷款--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辅导《国际金融》第六章第二节讲义

国际商业银行贷款--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辅导《国际金融》第六章第二节讲义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 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自考365 中国权威专业的自考辅导网站官方网站: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辅导《国际金融》第六章第二节讲义国际商业银行贷款一、国际银行、国际商业银行贷款及特点1.对国际银行概念的理解一家银行只要从事了跨国银行业务,就可以被称为国际商业银行。

2.国际商业银行贷款的概念国际商业银行贷款,是指由一国的某家银行,或由一国的多家银行组成的贷款银团,按市场的价格水平向另一国借款人提供的、不限定用途的贷款。

3.国际商业银行信贷的特点(1)贷款用途由借款人自己决定,贷款银行一般不加以限制国际商业银行在提供贷款时,一般要审查借款人的贷款使用方向,其目的是从贷款回收的角度进行贷款的可行性分析。

但借款人对所借款的使用方向,则完全由借款人自己决定,贷款银行不对其进行干预,一般也不附加任何条件。

(2)信贷资金供应较为充足,借款人筹资比较容易国际商业银行信贷资金的供应,特别是欧洲货币市场商业银行的信贷资金供应,一直呈增长的势头。

其主要标志是欧洲银行的各项存款科目总额,当然,并非所有的欧洲银行存款都会形成对企业的信贷资金供应,因为其中还包含了欧洲货币市场银行同业拆借部分。

(3)贷款条件由市场决定,借款人的筹资负担较重。

贷款的利率水平,贷款的偿还方式及其相对应的贷款实际期限和由贷款货币选择而决定的贷款汇率风险等,是决定借款人筹资成本高低的主要因素。

二、国际商业银行贷款的类型1.传统的国际金融市场的国际商业银行贷款传统的国际金融市场的国际商业银行贷款,是指由市场所在国的银行直接或通过其海外分行将本国货币贷放给境外借款人的国际贸易安排。

此时,作为国际商贷业务的主体——国际商业银行,客体——贷款货币,都要受到市场所在国法律及政府的管辖。

于是,并非所有国家的货币都可称为国际商贷的客体,也并非所有国家的商业银行都可从事这种业务。

事实上,只有少数经济实力比较强的国家,其货币成为国际支付和储备货币时,在这些国家中具有较强实力的银行才有可能开展国际商贷业务。

国际银团贷款及其法律 ppt课件

国际银团贷款及其法律  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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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国际银团贷款的法律文件
4、 借款人与牵头银行的银团贷款协议 书
贷款人不是牵头银行一家,而是多家银 行参与贷款。或者表面上看只有牵头银行一 家签字,但是条款中有允许将债权转让分配 给其他银行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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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牵头银行与银团成员之间的协议书。
该分配贷款数额和风险的文件要求牵 头银行不能有与银团贷款的利益冲突。或 者披露这种利益冲突后银团成员认为可以 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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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接参与型国际银团贷款
3.贷款协议的谈判与签订
先由经理银行与借款人就贷款协议展开谈判, 协议拟就之后,再由银团的各个成员直接与借 款人签订贷款协议,按照该协议规定的统一条 件向借款发放贷款。
经理银行是借款人的代理人,但是,银团 一经成立,彼此间的有限代理关系即告终结。 经理银行在贷款协议谈判过程中,与其他参与 银行处于同样的法律地位。
为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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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银团成员的关系
原因:
第一、实践中,甚少贷款人做出承诺后,突 然改变初衷,拒绝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的情形。放
贷是银行主要业务之一。
第二、如果法院迫使贷款人实际履行合约, 贷款人便可能处于相当不利地位。
商业信贷特点之一是贷款人必须首先履行义
务。借款人不仅履约义务的时间滞后,且是否有
银行,共同组成银团。这些银行即成为"参加贷
款银行"。转让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四种:
1、转贷款方式(从属贷款方式)
2、权利让与方式
3、合同更新方式
4、隐形代理方式 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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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转贷款方式
成员银行先向牵头银行提供贷款,牵头银行再向 借款人提供贷款。

国际资金借贷法律文件2024参考本

国际资金借贷法律文件2024参考本

20XX 标准合同模板范本PERSONAL RESUME甲方:XXX乙方:XXX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合同主体及定义1.1 贷款方定义1.2 借款方定义1.3 贷款用途定义第二条贷款金额与期限2.1 贷款金额2.2 贷款期限第三条贷款利率与还款方式3.1 贷款利率3.2 还款方式第四条贷款条件4.1 借款方应满足的条件4.2 贷款方应满足的条件第五条担保措施5.1 担保物定义5.2 担保人定义5.3 担保范围第六条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6.1 合同生效条件6.2 合同变更条件6.3 合同解除条件第七条违约责任7.1 借款方违约责任7.2 贷款方违约责任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8.1 争议解决方式第九条适用法律9.1 合同适用法律第十条其他条款10.1 保密条款10.2 不可抗力条款10.3 强制性法律条款第十一条合同的附件11.1 附件一:贷款申请表11.2 附件二:担保物清单11.3 附件三:贷款合同条款说明书第十二条合同的签署与备案12.1 合同签署地点与时间12.2 合同备案机构第十三条合同的续签与延长13.1 合同续签条件13.2 合同延长条件第十四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4.1 借款方的权利与义务14.2 贷款方的权利与义务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合同主体及定义1.1 贷款方定义贷款方是指根据本合同约定,向借款方提供贷款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本合同中 referred to as "贷款方"。

1.2 借款方定义借款方是指根据本合同约定,向贷款方申请贷款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本合同中 referred to as "借款方"。

1.3 贷款用途定义贷款用途是指借款方使用贷款资金的目的,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经营、投资等,在本合同中 referred to as "贷款用途"。

第二条贷款金额与期限2.1 贷款金额贷款金额是指贷款方同意向借款方提供的贷款总额,本合同约定的贷款金额为____(大写金额)。

国际经济法 第四篇 国际金融法律制度

国际经济法 第四篇 国际金融法律制度
二、国际支付系统的种类
联邦资金转账系统 清算所同业支付系统 自动清算所系统
三、国际支付系统的法律
精品课件
第二节 票据支付与法律
一、票据支付的信用与担保作用
1. 票据的种类:汇票、本票、支票 2. 票据的信用作用 3. 票据的便利作用
二、支付方式与法律
1. 支付方式:汇付、托收 2. 托收的法律
(一)国际银团贷款概述 (二)美国银团贷款的发展 (三)亚洲银团贷款市场 (四)中国沿海城市的银团贷款
二、国际银团贷款法律文件
(一)法律文件的种类 (二)法律文件的性质 (三)过错责任 (四) 保密与利精品益课件冲突的处理
第二节 国际银团贷款及其法律
三、代理银行
(一)代理银行的概念 (二)代理付款
(一)国际银行监管核心原则的必要性 (二)国际银行核心原则的主要内容 (三)国际银行跨国监管
精品课件
第二节 国际证券市场监管
一、证监会国际组织
义务 证券监管的目标
二、监管机构及监管原则 三、发行人、市场中介机构和二级市场的监管
(一)发行人 (二)集体投资组合 (三)市场中介机构 (四)二级市场监管
四、银团成员的权利义务
(一)贷款的分担 (二)加速还款
五、参加银团的方法
精品课件
第十六章 国际项目融资与 国际债券的法律问题
第一节 国际项目融资与法律 第二节 国际债券发行与法律
精品课件
第一节 国际项目融资与法律
一、国际项目融资概述 项目融资是一种投资者对投资项目无追索
权或具有有限追索权的融资方式。 项目融资的最大特点是投资的风险比较大。 二、研究项目融资规则的重要性
精品课件
第四节 国际网上支付系统
(一)国际网上支付的概念

《国际商法》PPT课程课件全编精选全文

《国际商法》PPT课程课件全编精选全文
任适用法律公约》等。
国际条约(或公约)对缔约国具有法律约束力,实践中,各国为了奉行条约必须信
守的古老法律原则,一般将其相关的内容在国内法中予以体现。但是,国际商法
在本质上属于私法范畴,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原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损国际公约
(或条约)的效力,由此致使其不具有绝对的强制执行力。例如,各国国情不同,在
英美法系
(二)英国法的结构、特点和渊源
3.英国的法院组织体系
➢ 英国的法院体系比较复杂,有高级法院和低级法院两类。前者包括上议院(枢密院司
法委员会)、上诉法院和高等法院三种,后者包括王冠法院、郡法院和治安官法庭三
种。郡法院和治安官法庭作为英国最低一级的法院,分别审理辖区内争议标的在5
除法国、德国外,许多欧洲大陆国家如瑞士、意大利、奥地利、荷
兰、卢森堡、比利时、西班牙、葡萄牙、瑞典等都适用大陆法系。
另外,曾受大陆法系国家殖民统治过的拉丁美洲、非洲,以及近东
的一些国家也实行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国家中的个别地区,如美国
的路易斯安那州和加拿大的魁北克省,也实行大陆法系。另外,日
本、土耳其等国,以及我国台湾地区,也引入了大陆法系。
各种方式把商法纳入
本国的国内法,使之
成为国内法的一部分,
从而使商法失去了它
原有的国际性。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
特别是20世纪60年
代以后,随着世界生
产力的增长,各国之
间的经济联系日益密
切,经济生活越来越
国际化,互相依赖的
程度也大大增强。
洲地中海沿岸是世
界各国贸易的中心,
意大利的威尼斯、
热那亚等一些城市
则是这一贸易中心
➢ 英国法分为普通法与衡平法,这种二元性结构是英国法的一个主要特点。

《国际商法》教学大纲(两篇)

《国际商法》教学大纲(两篇)

引言概述:国际商法是指涉及跨国商业交易、合同法律关系、国际商事纠纷解决等方面的法律规范和实践。

本文将对《国际商法》课程进行教学大纲的制定,旨在帮助学生全面了解国际商法的基本概念、原则和实践,培养学生在国际商务领域的法律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正文内容:一、国际商法的基本概念与发展1.国际商法的定义与范畴a.国际商法的定义与内涵b.国际商法的适用范围与对象2.国际商法的历史与发展a.国际商法的起源与演变b.国际商法与国际经济的关系二、国际商法的主要原则和规则1.国际商法的主要原则a.自由自治原则b.诚实信用原则c.平等待遇原则2.国际商法的主要规则a.合同的形成与效力规则b.合同的履行与违约规则c.法律制裁与争议解决规则三、国际商事合同的要素和特点1.国际商事合同的要素a.合同的当事人及其主体资格要求b.合同的客体与内容要求c.合同的形式与效力要求2.国际商事合同的特点a.合同的国际性与跨境性特点b.合同的灵活性与多样性特点c.合同的风险与监管特点四、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机制与实践1.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机制a.仲裁制度与实践b.诉讼制度与实践c.调解与争议解决规则2.国际商事争议解决实践案例分析a.仲裁案例分析b.诉讼案例分析c.调解案例分析五、国际商法的发展与前景展望1.国际商法的发展趋势a.国际商法与国际贸易的发展趋势b.国际商法与国际投资的发展趋势2.国际商法的前景展望a.国际商法应对全球化挑战的策略b.国际商法在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作用结论: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将全面了解国际商法的基本概念、原则和实践,培养国际商务领域的法律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同时,本课程还将使学生对国际商法发展趋势与前景有更为清晰的认识,并为他们未来从事跨国商务和法律实践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和实践指导。

国际商法教学大纲引言:国际商法作为商业领域中的一个重要分支,是指在国际商业交易中适用的法律原则和规则。

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国际商务合作愈发频繁,对于了解和应用国际商法的需求也与日俱增。

初级银行从业《法律法规》第十五章考点:中国人民银行的法定使命与业务.doc

初级银行从业《法律法规》第十五章考点:中国人民银行的法定使命与业务.doc

2019年初级银行从业《法律法规》第十五章考点:中国人民银行的法定职责与业务考点1中国人民银行的法定职责与业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是为了确立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的地位,明确其职责,保证国家货币政策的正确制定和执行。

建立和完善中央银行宏观调控体系.维护金融稳定.制定本法。

1.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责中国人民银行履行下列职责:(1)发布与履行其职责有关的命令和规章;(2)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3)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4)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5)实施外汇管理,监督管理银行间外汇市场:(6)监督管理黄金市场:(7)持有、管理、经营国家外汇储备、黄金储备:(8)经理国库:(9)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10)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负责反洗钱的资金监测;(11)负责金融业的统计、调查、分析和预测;(12)作为国家的中央银行,从事有关的国际金融活动;(1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责。

2.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工具中国人民银行为执行货币政策,可以依照《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章的有关规定从事金融业务活动。

其中,中国人民银行为执行货币政策,可以运用下列货币政策工具:(1)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规定的比例交存存款准备金:(2)确定中央银行基准利率;(3)为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账户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再贴现:(4)向商业银行提供贷款:(5)在公开市场上买卖国债、其他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及外汇:(6)国务院确定的其他货币政策工具。

中国人民银行为执行货币政策,运用上述货币政策工具时.可以规定具体的条件和程序。

中国人民银行根据执行货币政策的需要,可以决定对商业银行贷款的数额、期限、利率和方式,但贷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3.中国人民银行业务和工作的相关规定中国人民银行还从事以下业务和工作:(1)可以代理国务院财政部门向各金融机构组织发行、兑付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

(2)可以根据需要,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开立账户。

国际商业银行贷款的法律制度

国际商业银行贷款的法律制度
4)由贷款银行与借款人协商确定。
3.贷款期限和收费
➢贷款期限: 商业银行短期贷款:1-7天及1-3个月 商业银行中期贷款:1年以上5年以下 商业银行长期贷款:5年以上贷款
➢ 收费情况:管理费、代理费、承诺费、杂费
(二)定期贷款合同
1. 我国对国际商业银行贷款的管理办法 ➢对短期国际商业银行贷款的管理办法:
(二)国际银团贷款法律文件 1. 法律文件的种类 国际银行贷款有两大类法律文件:
➢一类是银团之间的法律文件,包括借款人给经理 银行的委托书,经理银行给其他银行的资料备忘录 ,其他参加银行希望进入银团的承诺书,银团与代 理银行的委托书等文件。
➢另一类是银团与借款人之间的法律文件。
2. 法律文件的性质
“先决条件”是指为了减少贷款的风险而必要的法律 条件,主要包括:贷款的担保书、董事会授权借款书 、授权签字书、政府外汇主管部门批准书、借款人公 司章程与细则、操作代理机构的指定、借款人国家律 师提供的法律意见书等文件。这些先决条件的法律文 件齐备,并且符合合同条款的要求,就是具备了先决 条件。
如果涉及到有担保的贷款,先决条件更多。
➢间接参加银团的方法是,代理银团作为首席银行单独出 面与借款人签订合同,首席银行与其他参加银行再行签订 合同来确认各自承担的贷款比例,其他成员银行不出面也 不露名,借款人并不知道有谁参加银团。
2. 其他方法
间接参加的方法还有许多,例如贷款的替换方法、 贷款的信托方法、贷款的合作方法、单位信托方法、贷 款的再分配方法、贷款收益转让方法等。
2. 定期贷款合同的法律问题
➢ 国际商业银行贷款采用专门合同规定借款人与贷款银 行双方的债权债务。
➢ 主要有以下法律问题:合同生效的有关法律、借款的 提款的法律问题、还款的法律问题、保证的法律问题 、贷款权利义务转让的法律问题等。这些法律问题通 常不是国际公法规定的,而是在各国银行贷款的合同 法以及贷款操作规则中规定的。

国际商业贷款及其管理

国际商业贷款及其管理

国际商业贷款,是国际金融市场一种主要的融资方式,它是不同国家的金融机构、企业,以及个人之间货币资本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种体现,它是我国借用外资的主要形式之一。

一、国际商业贷款概述(一)国际商业贷款的特点1、国际商业贷款的法律关系主体范围较为广泛。

如政府贷款的债权主体只是外国政府,债务主体也是债务国政府机构。

而国际商业贷款的债权主体包括国外的银行、企业、个人、国内的外资、合资银行;债务主体包括金融机构和企业。

债权主体广泛,筹资受债权人制约比较少,回旋余地比较大;债务主体比较广,外债管理的牵涉面广,协调和管理的难度较大。

2、筹集国际商业贷款的国际金融市场广泛,资金来源充裕,国际金融市场每年新增加的融资数额千亿美元,所以筹资潜力较大。

3、国际商业贷款的方式灵活、手续简便,使用不受限制。

贷款条件由双方商定,可以提前还款,不限定使用范围和采购地点。

4、国际商业借款比官方优惠贷款利率高、期限较短,偿还风险较大。

(二)国际商业贷款的主要形式国际商业贷款按贷款期限分为短期和中长期两种,其中短期有3种形式,中长期有4种形式。

1、短期商业贷款。

是指一年和一年以下的商业贷款,主要有3种形式:(1)银行、金融机构之间的同业拆放。

按国际金融市场同业拆放利率计息。

(2)短期授信(透支)额度。

借款人在贷款行开立透支存款帐户,在一定授信额内可随时提款、还款、循环使用。

一般企业透支条件为同业拆放利率加利差。

(3)短期流动资金贷款。

银行根据贷款协议,提供一次性贷款,借款人到期必须偿还,该资金主要用于进出口贸易项下。

2、中长期商业贷款。

是指一年以上的商业贷款,主要有4种形式:(1)双边贷款。

借款人向国外一家银行的贷款,一般贷款额比较小,最多不超过3000万美元。

(2)银团贷款。

如筹措一笔大额的资金,为分散贷款的审计资料按:国际商贷是外资审计的一个新课题。

对国际商贷的性质、特点、形式、协议等进行了解和掌握是开展这项工作的前提,为此,本刊发表此文,供借鉴参考。

第十五章 国际商业银行贷款与法律

第十五章 国际商业银行贷款与法律

• 2、国际金融机构贷款:是指国际金融机 构作为贷款人向借款人以贷款协议的方 式提供的贷款。 • 3、国际商业银行贷款:是指一国的商业 银行作为贷款人以贷款协议方式向其他 国家的借款人提供的商业贷款。
• 二、国际商业银行贷款的协议共同条款 • (一)、陈述和保证:是指在融资协议 签定之前或之时,借款人向贷款人说明 与融资协议有关的事实,并保证所作说 明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 1、 对融资协议合法性作出说明; • 2、对借款人财务状况作出陈述和保证;
• 1984年初,CHI公司与两家中国企业分别签订 了价值400万美元和 240万美元的出售半导体 设备的合同。后得知CHI公司资金不够,这两 家中国客户提出先预付15%的定金,条件是对 方出具价值100万美元的保证书或备用信用证 做担保。中国银行驻纽约办事处的贾某同意出 具备用信用证担保,只要CHI公司的三个合伙 人分别向银行签订100万美元的个人保证书。 张某很快就带头交纳了10万美元作为现金抵押。 CHI公司对此表示同意。 •
• 评析 评析: 本案的主要问题是保证书的效力问题。法 院认为,根据双方立下的保证书中的规定, 这是一份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保证书,且保 证书应被认为是依纽约州法制定并成立,且 在各方面(包括制定、效力和履行)都受纽 约州法管辖。可见,保证人承担的是见索即 付的担保责任。保证人对CHI公司的所有债 务负有责任,而且银行可以向任何保证人独 立地提出权利主张;保证书中的任何条款不 得放弃、改变或修正,除非有书面协议。
• 传统的 保证是当事人约定,在债务人不能履行 保证是当事人约定, 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履行责任的担保方式。 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履行责任的担保方式。 • 担保合同有从属性和补充性的法律特征,即只 担保合同有从属性和补充性的法律特征, 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其主债务时, 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其主债务时,保证人才承担 保证责任, 保证责任,债权人不能要求保证人首先履行保 证责任, 证责任,见索即付保证则打破了传统保证制度 的上述限制。 的上述限制。 •

商业银行的金融法律和合同管理

商业银行的金融法律和合同管理
促进商业银行稳健经营
商业银行金融法律通过规范商业银行的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促进 商业银行的稳健经营,保障金融体系的稳定。
02
商业银行合同管理
商业银行合同管理的概念和特点
要点一
商业银行合同管理的概念
要点二
商业银行合同管理的特点
商业银行合同管理是指商业银行对其所签订的各种合同进 行审查、批准、执行、修改、终止和监督的一系列管理行 为的总称。
信贷风险
由于借款人无法按期偿还贷款 而导致的银行资产损失的风险

市场风险
由于市场价格波动而导致银行 投资亏损的风险,如汇率风险
、利率风险等。
操作风险
由于银行内部管理和控制不当 而导致的风险,如欺诈、失误
等。
法律风险
由于法律制度的变化或法律条 文的不明确而导致的风险。
商业银行金融法律风险的防范措施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
商业银行金融法律和合同管理的创新和发展
1 2 3
跨界合作与创新
商业银行将积极开展跨界合作,与科技公司、律 师事务所等机构共同推动金融法律和合同管理的 创新和发展。
内部培训与人才培养
商业银行将加强内部培训和人才培养,提高员工 在金融法律和合同管理方面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水 平。
风险防范与控制
商业银行将进一步完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通 过科学的风险评估和管理,降低金融法律和合同 管理风险。
04
商业银行合同纠纷解决机制
商业银行合同纠纷的种类和特点

存款合同纠纷
涉及存款的存取、利率、计息 、转账等方面的纠纷。
担保合同纠纷
涉及担保物权、保证责任等方 面的纠纷。
贷款合同纠纷
涉及贷款发放、收回、利率、 违约责任等方面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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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4年初,CHI公司与两家中国企业分别签订 了价值400万美元和 240万美元的出售半导体 设备的合同。后得知CHI公司资金不够,这两 家中国客户提出先预付15%的定金,条件是对 方出具价值100万美元的保证书或备用信用证 做担保。中国银行驻纽约办事处的贾某同意出 具备用信用证担保,只要CHI公司的三个合伙 人分别向银行签订100万美元的个人保证书。 张某很快就带头交纳了10万美元作为现金抵押。 CHI公司对此表示同意。 •
• 2、国际金融机构贷款:是指国际金融机 构作为贷款人向借款人以贷款协议的方 式提供的贷款。 • 3、国际商业银行贷款:是指一国的商业 银行作为贷款人以贷款协议方式向其他 国家的借款人提供的商业贷款。
• 二、国际商业银行贷款的协议共同条款 • (一)、陈述和保证:是指在融资协议 签定之前或之时,借款人向贷款人说明 与融资协议有关的事实,并保证所作说 明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 1、 对融资协议合法性作出说明; • 2、对借款人财务状况作出陈述和保证;
开证行的权利保 若银行未要求借 单据在买方付款 障不同 款人提供反担保, 赎单前为银行所 则其对借款人的 持有的担保物 追偿权为无担保 债权
项目
备用信用证
跟单信用证
适用的范围不同
可用于各种形 通常充当国际贸 式的国际经济 易支付的手段 交易担保
作用的形式不同
起到担保的作 代替买方直接付 用 款,增强双方的信 任
单据的要求不同 受益人应提交可 以证明申请人未 按主合同履行其 还款义务的单证
受益人应提交证 明其已按合同履 行义务的各种单 证
• (2)不可撤销的保证。“不可撤销的保证” 不可撤销的保证。 是指保证人不能以基础合同的抗辩权对抗贷款 人,亦即保证人本来享有的用以解除自己担保 责任的抗辩权将被排除。为此,见索即付保证 协议往往会订入这样的具体条款:保证人的责 任不因贷款协议的不可执行性和无效而受到影 响;保证人的责任不因贷款人给予借款人的还 款宽限期、修改协议内容或与借款人达成和解 协议而减损;贷款人有权解除贷款协议项下的 担保物权和其他共同保证人的责任,而不影响 保证人担保责任的承担。 •
• • • •
2、违约救济: (1) 停止发放贷款; (2) 加速到期 (3)对预期偿还贷款,贷款人可以要求 借款人支付约定的利息。
(五)国际融资担保制度
• 知识点 :见索即付保证 知识点01: • 1、见索即付保证的定义 、 见索即付保证,又称“独立保证” 见索即付保证,又称“独立保证”或“无条 件保证” 指的是一种独立于基础合同( 件保证”,指的是一种独立于基础合同(融资 协议),一旦主债务人(借款人)违约, ),一旦主债务人 协议),一旦主债务人(借款人)违约,债权 贷款人)无须先向主债务人追索, 人(贷款人)无须先向主债务人追索,即可要 求保证人无条件承担第一偿付责任的担保方式 求保证人无条件承担第一偿付责任的担保方式 . 担保方式:依据我国的《担保法》的规定, 担保方式:依据我国的《担保法》的规定,担 保方式共有保证,抵押,质押, 保方式共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 种。

1984年8月13日,赵某在中国银行纽约办事处双方立 下了一份“无条件继续保证书”,其中规定:“鉴于接 受到的价值及赋予银行的处置权,银行在任何时间和某 段时间直接或间接地对CHI公司帐户作的贷款、预付款、 贴现和延长货款及债权,签署人特此无条件地向银行的 所有债务和清偿责任,不论直接间接,绝对偶然和其他, 不论是现存的还是在任何以后某时引起的或未尝的、签 署方立约同意向银行无条件支付,并且在需要债务人清 偿所欠债务中的任何一笔的时候,债务都必须绝对地立 即执行。如果到期债务人不能全部偿还债金,那么不论 加速到期还是其它,连同由此而生的利息以及所有诉讼 费用、开支和因与此联系而引起的并由银行支付的律师 费,都将由债务人承担、签署人的债务责任包括所有利 息和由于诉讼费、开支和律师费而生的债务,但其总额 在任何时候都不超过100万美元--------保证书明确规 定,保证人在不超过100美元的限度内对CHI公司所有债 务承担清偿责任。”
第十五章 国际商业银行贷款与法律
• 本章重点:掌握国际融资贷款法律制度 本章重点: • 掌握国际融资担保法律制度。 掌握国际融资担保法律制度。 • 学习方法:案例分析 学习方法:
第一节 国际贷款融资
• 一、国际贷款融资概述 • (一)概念:国际贷款又称“国际借贷”、 “国际信贷”是指借款人以贷款协议方式向其 他国家或地区的贷款人借贷资金的国际融资方 式。国际贷款是一种合同性融资行为。 • (二)分类 • 1、政府贷款:是一国政府以其预算内资金向 另一国政府以特定协议的方式提供的优惠性贷 款
• (二)先决条件:指在融资协议中规定的,贷 款人发放贷款之前借款人必须满足的某些条件。 • 1、 涉及整个协议义务履行的先决条件(陈述 和保证的内容就构成贷款协议生效先决条件; 如贷款担保书、董事会授权的借款书) • 2、 一笔贷款提取前的先决条件。(可自由设 定)(如以借款人的财务和经营状况无变化, 借款人没有违约事件等作为先决条件。
• (四)违约与救济 • 1、国际借贷中的违约事件一旦发生,不论基于何种原 因,皆按违约处理。 • 违约事件(实际违约、预期违约) • 预期违约表现以下几种: • (1)交叉违约:又称连锁违约,是指凡借款人对其他 债权人违约也视为对贷款人违约; • (2)借款人丧失清偿能力:如破产、或自己书面承认 无力清偿; • (3)抵押品毁损或贬值或借款人状况发生重大不利。
• 评析 评析: 本案的主要问题是保证书的效力问题。法 院认为,根据双方立下的保证书中的规定, 这是一份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保证书,且保 证书应被认为是依纽约州法制定并成立,且 在各方面(包括制定、效力和履行)都受纽 约州法管辖。可见,保证人承担的是见索即 付的担保责任。保证人对CHI公司的所有债 务负有责任,而且银行可以向任何保证人独 立地提出权利主张;保证书中的任何条款不 得放弃、改变或修正,除非有书面协议。
• (3)无条件的保证。“无条件的保证” 无条件的保证。 意思履约,贷 款人无须先对借款人采取任何救济方法 便可立即执行保证合同,直接要求保证 人承担还款责任。 •
中国银行纽约办事处告美籍华人及公司借款不还案 • 基本案情 基本案情: • 原告,中国银行纽约办事处是依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律而组建的公司,受美国联邦特许在纽约州从事商 务活动,并在纽约市设立营业机构(办事处)。 被告,赵大卫,是居住在马塞诸萨州的美国公民。 赵和另外两个合伙人创立了一家出口公司CHI公司。 三位合伙人各出资1000美元,均享盈余,共同参与内 部管理与经营活动。孙某是技术专家,张某与中国有 较多联系,赵某具体负责日常事务。CHI公司以和国内 企业签订“交钥匙”合同为主业,即出售方使设备能 够工作后购方才支付全部货款。 •
• 特征 特征:A:政府贷款的借款人与贷款人均为特定 政府贷款的借款人与贷款人均为特定 的政府组织, 的政府组织,贷款资金主要来自贷款人的国家 财政预算收入; 财政预算收入 • B:政府贷款具有利率低、附加费用少的优惠性 政府贷款具有利率低、 政府贷款具有利率低 根据国际惯例, 质。根据国际惯例,此种优惠性贷款的国家至 少应含有不低于25%的“赠予成分”; 少应含有不低于 的 赠予成分” • C:政府贷款一般为中长期贷款;( 年-30年) 政府贷款一般为中长期贷款;( 政府贷款一般为中长期贷款;(10年 年 D: 政府贷款大多带有一定的附加条件。例如要 政府贷款大多带有一定的附加条件。 求借款人向贷款国购买设备、物资、 求借款人向贷款国购买设备、物资、技术成果 或技术服务,以此增加贷款国的出口贸易。 或技术服务,以此增加贷款国的出口贸易。E: 政府贷款主要为项目贷款; : 政府贷款主要为项目贷款;F:政府贷款的订约 程序复杂。 程序复杂。
• 2、见索即付保证的特点 、 见索即付保证的特点集中体现在其独立性上, 即担保责任与基础责任相分离,具体体现为: 持续的保证。 (1)持续的保证。“持续的保证”并不意 味着保证人承担的担保责任是无限的,是指保 证人需对贷款协议项下借款人的所有借款负责, 确保在透支账户下,不因借款人的分期还款而 减少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使借款人再提取的借 款能够继续得到担保保护。
知识点02: 知识点 :备用信用证与商业跟单信用证的区别
• 1、备用信用证的定义 、
备用信用证是开证人(保证人)应申请人(债务人、 备用信用证是开证人(保证人)应申请人(债务人、 借款人)之申请,向受益人(债权人、贷款人)开出 借款人)之申请,向受益人(债权人、贷款人) 的,凭受益人提交的与信用证条款相符的单据付款的 一种独立的书面承诺。 一种独立的书面承诺 • 2、备用信用证的产生 、 备用信用证之所以产生, 备用信用证之所以产生,是因为传统的银行保函担 保方式在有些国家被认为是债务人与保证人共同欺诈 债权人的一种行为,而受到这些国家法律的禁止, 债权人的一种行为,而受到这些国家法律的禁止,备 用信用证随之应运而生。 用信用证随之应运而生 •
• 1985年春,由于CHI公司漏洞日趋增大,贾某要求公 司合伙人将他们的现金抵押额提高到30万美元。于是, 张某提供了5万美元,赵某提供了15万美元。这些资金 是用于张某和赵某的个人保证而不是直接用于公司债 务。1986年中期,公司的亏损已近400万美元,其贷款 已到期未偿。 1987年3月,中国银行要求CHI公司的代表到纽约 商定信贷限额。并要求公司再交保证金。谈判没有成 功。由此,银行宣告CHI公司和他的保证人无还款能 力。 1988年1月,在宣告被拖欠贷款近10个月后,原告 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作出即决判决(依据简易诉讼中 进行的审判)。银行要求被告偿还贷款,支付利息、 费用、律师费 • 。
• 3、备用信用证与跟单信用证的区别 、 备用信用证的最大特点在于它充当一种担 保的方式,而并非普通的国际支付手段 国际支付手段。 保的方式,而并非普通的国际支付手段。 • 国际支付手段是指在国际贸易中采用的支 付价款的方式, 付价款的方式,一般在国际上广泛使用的国 际支付手段包括买方直接付款, 际支付手段包括买方直接付款,银行托收和 银行信用证三种方式。 银行信用证三种方式。买方直接付款是指由 买方主动把货款汇付给卖方的付款方式。 买方主动把货款汇付给卖方的付款方式。 银 行托收是指有卖方对买方开立汇票委托银行 向买方收取货款的结算方式。 向买方收取货款的结算方式。 银行信用证是 指银行依据买方的要求开给卖方的一种保证 的责任的书面凭证, 承担支付货款 的责任的书面凭证,属于银行 信用担保方式。 信用担保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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