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危害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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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危害控制制度

采用合理的措施控制粉尘、噪声、有毒有害气体、高低温及照明等职业危害,保护员工身体健康。

2 适合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 矿全体员工。

3 术语与定义职业危害:是指存在于工作场所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相伴随,对从事该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造成健康损害或者影响的各种危害。

4 职责

4.1 矿长

421负责汇总《职业危害清单》制定全矿的《职业危害控制计划》,并落实执行。

422负责编制职业危害控制制度,并督促执行。

423组织对职业危害的专项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4.3 生产技术部

4.3.1编制企业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规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措施等,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对职业危害进行技术控制。

4.3.2编制生产过程的技术文件,技术规程,制作和提供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来源、产生部位等技术资料。

4.4 机动能源部对生产设施、通风防尘防毒等安全防护设施做好维

护、检修计划、

确保安全运行

4.5 环保部负责制定生产环境有害因素的治理规划,并检查执行情

况。

4.6 人力资源部

负责按照《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制度》,制定职业危害控制培训计划,对员工进行职业危害辨识,职业危害后果,自我防护方法的培训。

4.7 供应部

负责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的要求,为员工配备有效的劳动防护用品。

4.8 工会工作部

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的要求,监督员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的实际情况。

4.9 车间(二级单位)

4.9.1负责统计本部门接触职业危害的人员清单。

4.9.2落实本部门的职业危害控制计划。

4.9.3定期组织本车间范围的检查,对车间的设备、防护设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领导小组,采取措施。

4.10 员工熟悉、掌握职业危害辨识,职业危害后果和自我防护方

法的方法。

5 工作程序

5.1 粉尘危害控制

5.1.1需要控制的主要粉尘危害源包括:

a)井下凿岩(钻孔)、运输、铲矿、放矿、爆破、破碎等产生的粉尘危害;

b ) 建筑施工、充填作业时产生的砂料,。水泥尘危害;

c)砂轮研磨时砂轮机产生的粉尘危害;

d ) 电焊作业时产生的电焊烟尘危害;

e)机械车削铸件时产生的金属粉尘;

f)地面运输公路产生的扬尘。

5.1.2需要控制的粉尘危害岗位包括:

a) 井下采掘作业面及作业人员;

b ) 井下破碎系统、溜破系统作业面及作业人员;

c ) 井下运输放矿作业面及作业人员;

d ) 选矿厂装(卸)矿站。矿石破碎、电振、螺旋分级、球磨等作业人员;

e) 其他工种:运输司机、装载机工、电焊工、维修(钳工)

等。

5.1.3粉尘控制措施包括:

a)改革工艺流程使生产过程机械化,密闭化、自动化。

b)生产场所的粉尘接触限值应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GBZ2-2002 )的要求、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的粉尘控制设计与主体工程设计同时进行。

c)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培训,对产尘点采取综合性粉尘措施,即“风、水、密、护、革、管、教、查”八字方针,从控制尘源开始,使作业点的粉尘浓度达到卫生标准。

d ) 生产车间按照《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管理制度》评价职业危害的风险等级,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e) 采用湿式作业,禁止干式作业。凿岩机的最低供水量,应根据机型和种类,满足凿岩除尘的要求。

f) 井下在凿岩、铲矿作业前和爆破后,必须作业面进行喷雾洒水,井清洗距工作面10m 以内的岩壁。

g ) 井下主要进风道、人行道、斜坡道、运输巷道的路面应保持潮湿,岩壁每月应喷水一次;主要回风道,每年应清理一次,各种装运设备,每天应清洗一次。

h ) 保证进风井口的风源质量,凡从副井、斜井、斜坡道下放的水泥、河沙、石灰等,及井下拉上地面的木头、废铁、轮胎等产尘物品,必须运离井口30m 开外装卸车。

i ) 地面运输公路晴天时定时开洒水车洒水。

j) 不能采取湿式作业的

场所应采取密闭-抽风-除尘的办法(如密闭设备、吸尘罩、通风管、除尘器等)

k ) 供应部负责为员工配备防尘口罩,加强个体防护,接尘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

l ) 加强对除尘设备管理,车间每天对除尘设备检查,保证除尘设备的有效性。

m ) 组织对粉尘危害作业点进行专项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5.2有毒有害气体危害控制

5.2.1 需要控制的有毒有害气体危害源包括:

a)爆破时产生的炮烟;

b ) 井下封闭已久的巷道缺氧或产生的毒气有害气体;

c)井下铲运机作业时产生的废气;

d)井下机车电瓶充电作业时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

e)选矿浮选、药剂配制和给药作业时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f )

在压酸、加酸作业过程中产生的有毒有害的酸雾气体;

g)在化验检测操作中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h )电焊作业时,在高温下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i) 检修贮酸、压酸输送设备设施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j ) 选矿厂净化塔清理、硫给泵池清理、塑料加工、溶

铅时产有毒有害气体;

生的k) 危险化学品储藏仓库散发的有毒有害气体;

l)使用各类危险化学品时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

5.2.2需要控制的有毒有害气体危害岗位包括:

a) 井下爆破后的工作面及进入爆破工作面的作业人员;

b )井下铲运机采掘出矿(碴)作业人员;

c) 井下电瓶充电操作人员;

d )酸泵、压酸、加酸操作人员;

e) 化验检测操作人员;

f ) 净化塔、硫给泵池清理作业人员;

g )药剂配制和给药室操作人员;

h )危险化学品储存仓库及保管人员;

i) 在坑内、容器内进行电焊的作业人员。

5.2.3有毒有害气体危害控制措施包括:

a)对主要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点,采取密闭、通风排毒等措施, 并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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