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外出经营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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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经营活动证明(范本)

外出经营活动证明(范本)

外出经营活动证‎明外出经营活‎动证明第一篇‎:外出‎经营活动证明外‎出经营活动证明‎外出经营活动管‎理证明,是指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之前,持税务‎登记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核发《外管证‎》,《外管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

《外出经营‎活动管理证明》‎如何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管‎理证明》‎1、纳税人什么‎情况下需要开具‎《外管证》?《‎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离开其‎办理税务登记所‎在地到外县(市‎)从事经营活动‎、提供应税劳务‎的,应该在发生‎外出经营活动以‎前向其登记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并‎向经营地或提供‎劳务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

‎2、建安企业‎外出施工应当开‎具《外管证》国‎税发227号规‎定:建‎筑安装企业离开‎工商登记注册地‎或经营管理所在‎地以外地区施工‎的,应向其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其经营‎所得,由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一‎并计征所得税。

‎否则,其经营所‎得由企业项目施‎工地主管税务机‎关就地征收所得‎税。

3、‎建筑安装企业申‎请开具外出经营‎证应具备的条件‎(1)中‎标通知书;‎(2)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3‎)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4)本系统‎的施工队伍。

‎ (5)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4、《外‎管证》应由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所在地税务‎机关接到企业申‎请后,经审核无‎误应及时填发外‎出经营证。

其他‎行业比照建安业‎办理。

纳税人申‎请开具《外管证‎》时,应到企业‎所得税的主管税‎务机关开具。

也‎就是企业所得税‎在国税管理的到‎国税开,企业所‎得税在地税管理‎的到地税开。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核发《外管‎证》,《外管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

工程施工单位 外出经营

工程施工单位 外出经营

工程施工单位外出经营为规范工程施工单位外出经营行为,加强对外出经营活动的管理,提升公司整体形象和业务水平,特制定以下规定:一、外出经营范围1. 工程施工单位外出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招投标、业务洽谈、技术交流、市场调研、合作洽谈、培训学习等。

2. 外出经营范围应当符合公司业务范围,并得到领导批准。

3. 工程施工单位外出经营所需出差、培训等费用,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二、外出经营程序1. 外出经营活动应当提前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外出目的、时间、地点、人员及经费预算等内容。

2. 申请书应当在外出前至少三个工作日提交,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外出。

3. 外出期间如遇重大变故或延期,应当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并重新申请。

4. 外出经营活动结束后,应当及时向所在部门提交外出报告,详细说明外出活动情况、取得的成果及存在的问题等。

三、外出经营行为1. 外出人员应当统一着装,严格遵守公司形象管理制度,保持良好精神状态,展现公司良好形象。

2. 外出人员应当恪守职业道德,言行举止得体,树立公司良好形象。

3. 外出期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参与赌博、淫秽场所等违法违规行为。

4. 外出人员应当妥善保管公司财产和机密信息,注意个人和公司安全,如有遗失或泄露情况应当及时报告并协助处理。

四、外出经营安全1. 外出人员应当加强安全意识,遵守交通法规,安全出行,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2. 外出经营期间应当避免单独外出、夜间外出,尽量结伴行动,确保安全。

3. 对于外出目的地较为偏僻或安全风险较高的地区,应当提前了解安全情况,并向公司领导汇报。

五、外出经营后续工作1. 外出人员应当根据外出活动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总结成果,提出建议,并向所在部门提交。

2. 外出人员应当与外出经营的客户或合作伙伴保持联系,跟进外出活动取得的成果,确保后续工作顺利进行。

3. 对于取得的重要合作或成果,应当及时向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进行汇报,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支持和保障。

外经证要求

外经证要求

开具《固定业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单》须知一、业务概述:业务类型——即办型;服务对象——相关纳税人;负责单位——各主管税务局或城区各局;文书流转程序与环节——纳税人→各主管税务局或城区各局→纳税人;办结期限——提供的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当场办结。

二、业务功能: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以前,需持税务登记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固定业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单》。

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进行核发。

《固定业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单》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

纳税人应当在《固定业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单》有效期届满后10日内,持《固定业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单》回原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办理核销手续。

目前,《固定业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单》的开具属于“同城通办”事项,杭州市城区的纳税人可以选择任意一个城区国税局(不包括萧山、余杭区)的办税服务厅办理。

三、受理条件及纳税人应提供的资料:A类纳税人外出(建筑安装服务等)需到当地地税开具发票,则提供以下申请材料:1、纳税人书面报告2、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3、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4、外出经营业务相关合同复印件(最好附上单位相应的资质证书复印件)5、经办人身份证与公章B类纳税人外出(开展销会等)需到当地国税开具发票,则提供以下申请材料:1、纳税人书面报告2、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3、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3、展销组织单位证明文件及有关资料的复印件4、对在异地只设有仓库且实行由纳税人核算的销售结算货物,需提供租仓协议的复印件5、移送货物清单6、经办人身份证与公章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四条。

五、操作流程:A类开具外经证取综合服务一(1开头)的号子在1-9号窗口受理。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管理办法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管理办法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管理办法为了加强集团公司税务管理,进一步规范基层单位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以下简称《外经证》)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以前,按照外出经营活动所应缴纳的货物与劳务税税种向相应的县级以上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经证》。

外出经营活动应缴纳增值税的,向国税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应缴纳营业税的,向地税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为兼营行为的,可向国税或地税机关申请开具,税局机关不得拒绝。

第二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外经证》,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第三条跨地区经营的项目部(包括二级以下分支机构管理的项目部)应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外经证》,未提供上述证明的,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将督促其限期补办;不能提供上述证明的,将作为独立纳税人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项目部应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总机构出具的证明该项目部属于总机构或二级分支机构管理的证明文件。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基层单位,是指从事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的集团公司所属各分公司。

第五条根据施工生产的要求,集团公司资金管理中心负责办理公司范围内工程项目《外经证》的开具工作,由税务管理员办理具体事务,各基层单位不得自行办理。

第六条各基层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外经证》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应在本单位所属各工程项目开工前,及时督促项目经理将该工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原件各一份送回本单位财务科室,由项目责任会计及时将以上资料报送集团公司资金管理中心,并协助税务管理员完善相关手续。

外出经营需要哪些证明

外出经营需要哪些证明

外出经营需要哪些证明外出经营需要哪些证明外出经营是一种本事,关于这些的管理证明是怎么一回事呢?下面就是店铺给大家整理的外出经营管理证明,希望大家喜欢。

外出经营管理证明税外证〔〕号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身份证件名称身份证件号码税务登记地外出经营地登记注册类型经营方式外出经营活动情况应税劳务劳务地点有效期限合同金额年月日至年月日年月日至年月日货物名称数量销售地点有效期限货物总值年月日至年月日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总金额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意见:经办人:负责人:税务机关(签章)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外出调研报告范文一近年来,由于大面积实施退耕还林、农村公益事业、基础设施等建设,占用了农民群众的大部分土地,农村涌现出大量的剩余劳动力,为合理利用农村剩余劳动力,提高非农劳动力的比重,促进农民分工分业,增加农民现金收入的重要途径,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又一个新的增长点。

近日,笔者对xx特区xx乡农村富余劳动力外出务工情况进行了调研,务工经济的确为农民群众增收致富注入了生机活力。

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繁荣,劳动密集型企业逐渐减少,企业对技术工种的要求越来越高,大量农民工涌入城镇,形成农民工相对过剩,失地后进入城镇就业又失业的现象屡见不鲜,其前景令人堪忧。

一、农村富余劳动力务工现状XX年,xx乡总人口12510人,农村劳动力6940人,占全乡总人口的55.5,劳动力供给总量5528人,从事农业生产人数533人,全乡农村富余劳动力4995人,占劳动力总人口的72,已转移就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人数2036人,占全乡富余劳动力人口的40.8。

外出劳动力中16—35岁的有1546人,36—45岁的有407人,46岁及以上的83人;外出务工人口中有男性1058人,女性978人;小学及以下文化1380人,初中文化的有612人,高中及以上文化的有44人。

外出务工主要的原因一是可以直接增加收入;二是可以学习有关专业技术;三是因为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用地、铁路建设征地、学校、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占地、大面积实施退耕还林后农村出现大量闲散剩余劳动力。

外出经营证明怎么开办理流程怎样

外出经营证明怎么开办理流程怎样

外出经营证明怎么开办理流程怎样外出经营证明怎么开办理流程怎样按照规定,纳税人需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销售或提供劳务合同,确认货物名称、单价、起运数量、总值或者工程项目、工程地点、工程期限、工程预算款。

下面店铺就带大家一起来详细了解下外出经营证明怎么开吧。

外出经营证明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1号〕第三款。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二、三十三、三十四、三十五、三十六条。

办理外出经营证明流程一、企业需提供的资料1、申请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各一份(右上角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完全一致”)。

2、申请单位在经营地签署的工程或服务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一份,合同首页右上角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合同完全一致”,两页以上合同加盖骑缝章,合同贴足印花税或有税务机关的印花税核销章。

3、《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一式两份,网上下载,企业自己填写,并签字加盖公章。

4、《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一式两份,网上下载。

办理外出经营证明流程二、审核程序企业上述资料齐备后,到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由审核人员签字并录入计算机,报所长审批,在《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签字并盖“外出经营证明专用章”,两份都退还给企业。

办理外出经营证明流程三、核销外出经营证明程序1、《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一式一份,企业自己填写清楚并签字盖单位公章。

2、《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一式一份,企业填写清楚,经营地税务机关必须加盖公章签字。

(完整版)外出经营活动证明-操作手册

(完整版)外出经营活动证明-操作手册

外出经营活动证明操作手册2016年9月目录1关于 (3)1.1系统介绍 (3)1.2功能概述 (3)2系统运行环境及相关设置 (4)2.1系统运行环境 (4)2.2IE设置 (5)2.3相关涉税软件下载及安装 (7)3操作指南 (10)3.1系统登录 (10)3.2外出经营证明申请开具 (12)3.3外出经营报验登记 (14)3.4建筑业项目登记及变更 (16)3.5增值税预缴税款 (19)3.6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 (25)3.7《外出经营管理活动证明》缴销 (27)1关于1.1系统介绍《外出经营活网上管理系统》主要实现了纳税人外出经营的业务全流程,从外出经营证明的开具,到外埠纳税人报验登记、建筑业项目登记,以及报验地预缴申报,报验申报,直至外出经营证明的核销,全部实现网上办理,纳税人足不出户就可以网上办理外出经营各项涉税手续。

而且针对建筑企业开具《外管证》业务需求量陡增的情况,系统涵盖了建筑业纳税人外出经营的业务全流程,通过网上办税服务厅“外出经营网上管理”,建筑业纳税人外出经营业务实现全流程电子化流转,减轻了办税服务厅办税压力,解放了企业人力资源,降低了征纳成本。

1.2功能概述《外出经营活网上管理系统》主要的功能如下:1.登陆;系统提供两种登录方式:第一种是主体纳税人的登陆,主题纳税人需要输入自己的纳税人识别号和登录密码进行系统登陆。

第二种是针对外埠纳税人的登陆,外埠纳税人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外管证号、登陆密码、验证码点击登录方能登录系统。

2.外出经营证明申请开具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在外出生产经营前,登陆《外出经营活网上管理系统》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必须提交的资料有:税务登记证副本、外出经营活动情况说明、建筑安装行业的纳税人还应提供外出经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扫描录入)。

提交的申请信息在业务查询模块可以查询到,主管税务机关未受理之前状态为受理中,主管机关已受理则状态为“已受理”。

外出经营活动证明(完整版)

外出经营活动证明(完整版)

外出经营活动证明外出经营活动证明第一篇:外出经营活动证明外出经营活动证明外出经营活动管理证明,是指纳税人到外县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之前,持税务登记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核发《外管证》,《外管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

《外出经营活动管理证明》如何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管理证明》1、纳税人什么情况下需要开具《外管证》?《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离开其办理税务登记所在地到外县从事经营活动、提供应税劳务的,应该在发生外出经营活动以前向其登记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并向经营地或提供劳务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

2、建安企业外出施工应当开具《外管证》国税发227号规定:建筑安装企业离开工商登记注册地或经营管理所在地以外地区施工的,应向其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其经营所得,由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一并计征所得税。

否则,其经营所得由企业项目施工地主管税务机关就地征收所得税。

3、建筑安装企业申请开具外出经营证应具备的条件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本系统的施工队伍。

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4、《外管证》应由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所在地税务机关接到企业申请后,经审核无误应及时填发外出经营证。

其他行业比照建安业办理。

纳税人申请开具《外管证》时,应到企业所得税的主管税务机关开具。

也就是企业所得税在国税管理的到国税开,企业所得税在地税管理的到地税开。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核发《外管证》,《外管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

5、《外管证》应向施工地主管税务机关登记纳税从持有外出经营证的建筑安装企业到达施工地后,应向施工地主管税务机关递交税务登记证件和外出经营证,并陆续提供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按完工进度或完成的工作量据以计算应缴纳所得税的完税证明。

外出经营许可证办理注意事项

外出经营许可证办理注意事项

外经证办理注意事项外出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外经证一、开外经证前以前开过的过期的外经证必须核销(注意下面提到的核销外经证注意事项)二、开外经证所需材料:1、合同原件。

2、合同复印件(连同划过的印花税一同复印)3、在税务大厅填一张申请表4、公章(申请表和合同复印件上要加盖公章)5、安装类工程合同必须有中标通知书,如果没有中标通知书要求业主方开出情况说明。

(如果是购销类合同不需要此项,但是我们基本开安装类)三、办证流程1、先到办外经证的窗口领一张申请表(一般是综合服务窗口,记得到窗口办业务前先到前台领一个相对应的号)2、再到卖印花税的窗口买印花税(先到专门的印花税窗口填一张表填印花税的票种和张数,印花税的金额为合同额的万分之三)3、再拿着填好的表格到交钱的窗口刷卡交印花税(所以最好带一张银联卡,不然现金的话要到外面专门的银行交很麻烦)4、把买好的印花税粘到合同原件上去复印(注意复印前要把印花税用笔划掉,印花税一次性的)这就是我们要准备的合同复印件。

5、拿上上面准备好的合同复印件,和第二项中提到的其它材料再到办理外经证的窗口办理就可以了,办理成功后你将拿到三张纸也就是外经证,上面有税务局的外经证专用章(可以是你第一次去的那个窗口这次可以直接去不用拿号)外经证核销注意事项:1、第一种常见情况外经证已经用过已经过了上面的有效日期,这时候需要拿当时拿到的三张外经证中的二张到税务局核销注意这是候外经证上有你在外地税务局开票时当地税务局盖的红章。

2、第二种情况,这种情况不常见如果你的外经证根本没用但过了有效期为了开下一张外经证必须要核销这时候外经证上没有外地税务局盖的红章,这时候你要带到你当时在税务局开的所有三张外经证到税务局作废。

并且公司要开具情况说明(盖公章)注意:以上参考在上海浦东新区惠南镇人民东路国税局办理外经证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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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如何开具外出经营管理证明

企业如何开具外出经营管理证明

企业如何开具外出经营管理证明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和市场竞争的加剧,许多企业都面临着向外拓展业务的需求。

在开展跨地区、跨国家的经营活动时,企业常常需要开具外出经营管理证明,以满足商务合作、营销推广和市场开拓的需要。

本文将介绍企业如何开具外出经营管理证明,帮助企业更好地拓展业务。

首先,企业需要了解所在国家或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

不同国家和地区对外出经营管理证明的要求可能有所不同,企业在准备开具证明时必须遵守当地政府颁布的相关规定。

这些规定可能涉及证明的申请流程、所需材料和审批程序等具体细节。

企业可以通过咨询当地商务部门或查阅相关法律法规来了解清楚具体要求。

其次,企业需要准备必要的材料。

通常,外出经营管理证明需要提供以下基本信息:企业的注册信息、经营范围、拟外出经营的目的地、预计经营时间、所需资金等。

此外,企业还需要准备好公司章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股东会决议等相关文件。

这些材料将作为证明企业合法性和可信度的重要依据,所以企业需要确保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然后,企业需要按照所在国家或地区的规定,选择合适的证明申请方式。

一般来说,企业可以选择委托专业机构代办或自行办理。

如果选择委托代办,企业需要与代办机构签订委托协议,并提供所需材料。

代办机构将根据企业的需求和当地法规,负责整理材料、办理申请和跟进进展。

如果选择自行办理,企业则需要根据当地法规,自行填写申请表格并准备好所需材料,然后将申请提交给相关政府机构进行审批。

在申请外出经营管理证明时,企业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准确填写申请表格。

一些国家或地区可能要求企业使用指定的申请表格,企业要仔细阅读表格要求,并按照要求提供准确的信息。

填写时应注意信息的真实性和一致性,确保不出现错误或遗漏。

其次,提前做好申请准备。

由于外出经营管理证明需要涉及到企业的相关信息,可能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进行查询和整理。

因此,企业应该提前做好准备工作,例如准备好企业的营业执照、章程等文件,以及经营计划、财务报表等信息,以便能够及时地提交申请。

外出经营活动证明管理法

外出经营活动证明管理法

外出经营活动证明管理法外出经营活动证明管理法外出经营活动证明管理法外出经营活动管理证明,是指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之前,持税务登记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外出经营活动证明。

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核发《外管证》,《外管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

如何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管理证明》1、纳税人什么情况下需要开具《外管证》?《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离开其办理税务登记所在地到外县(市)从事经营活动、提供应税劳务的,应该在发生外出经营活动以前向其登记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并向经营地或提供劳务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

2、建安企业外出施工应当开具《外管证》国税发[1995]227号规定:建筑安装企业离开工商登记注册地或经营管理所在地以外地区施工的,应向其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其经营所得,由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一并计征所得税。

否则,其经营所得由企业项目施工地主管税务机关就地征收所得税。

3、建筑安装企业申请开具外出经营证应具备的条件(1)中标通知书;(2)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3)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4)本系统的施工队伍。

(5)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4、《外管证》应由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所在地税务机关接到企业申请后,经审核无误应及时填发外出经营证。

其他行业比照建安业办理。

纳税人申请开具《外管证》时,应到企业所得税的`主管税务机关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外出经营活动证明》。

也就是企业所得税在国税管理的到国税开,企业所得税在地税管理的到地税开。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核发《外管证》,《外管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

5、《外管证》应向施工地主管税务机关登记纳税从持有外出经营证的建筑安装企业到达施工地后,应向施工地主管税务机关递交税务登记证件(副本)和外出经营证,并陆续提供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按完工进度或完成的工作量据以计算应缴纳所得税的完税证明。

办理外出经营管理证明须知.

办理外出经营管理证明须知.

办理《外出经营管理证明》须知一、纳税人须提交的资料1、《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一式三份;2.已完印花税的合同复印件一份(单份合同超过500元的不得零散贴花,需填写一式四份的税收缴款书到开户行交印花税,到所内加盖印花税税讫章。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4.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注:所有复印件空白处,企业写上“经审验与原件相符”,签上经办人名字及日期,并加盖企业的公章,合同超过1页的,合同封面盖完整的公章,侧面盖骑缝章。

外出经营证明应在外出经营前办理,外出经营结束后,应按时找专管员核销。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有效期已到10日内仍未向税务机关办理核销手续的纳税人停止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二、需下载填写打印的表格《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一式三份注:以下四种情形的,地税机关不开具外出经营证明,企业按规定应在北京当地完税:(一)单位和个人出租土地使用权,不动产的营业税纳税地点为土地,不动产所在地;单位和个人出租物品、设备等动产的营业税纳税地点为出租单位机构所在地或个人居住地。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信单位提供电信业务的营业税纳税地点为电信单位机构所在地。

(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单位提供的设计(包括在开展设计时进行的勘探、测量等业务,下同),工程监理,调试和咨询等应税劳务的,其营业税纳税地点为单位机构所在地。

(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单位通过网络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培训、信息和远程调试,检测等服务的,其营业税纳税地点为单位机构所在地。

依据的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2、《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

3、《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地税征〔2004〕393 号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贯彻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京地税征〔2004〕423 号。

工程施工外出经营政策

工程施工外出经营政策

工程施工外出经营政策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和管理工程施工外出经营行为,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减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质量和安全,制定本政策。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政策适用于所有工程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路桥、水利等各类工程。

第三章施工外出行为规范1. 施工单位在外出经营前须制定详细计划,包括施工目的、施工地点、施工任务、人员配备等,并报领导批准。

2. 施工人员外出经营时,必须携带有效证件和工作证明,并遵守当地法律法规。

3.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和安全标准进行施工,不得擅自变更施工计划。

4. 施工人员外出期间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出行安全。

5. 施工单位应做好外出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6. 施工单位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外出情况,保持有效的沟通和协调。

第四章监督管理1. 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管理,确保施工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

2. 工程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日常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施工单位应设立专门负责外出经营的管理机构,细化管理制度,做好记录和档案管理。

4. 对于违规行为,应按照规定进行处理,严肃查处。

第五章紧急处理1. 对于外出期间发生的突发事件,施工单位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并做好危机处理。

2. 施工单位应制定紧急应急预案,建立联络机制,确保能够迅速响应处理紧急情况。

第六章处罚规定对于违反工程施工外出经营政策的行为,将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暂停合作等措施。

第七章其他1. 本政策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2. 工程施工外出经营政策由工程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以上是工程施工外出经营政策的内容,希望所有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都能认真遵守,共同维护施工安全和质量。

外来外出经营规程

外来外出经营规程

七、外来经营报验登记(一)外来经营税收管理适用范围外来纳税人到我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市内纳税人跨主管地税机关经营和在其机构地主管地税机关管辖范围内跨金库地区从事临时生产经营活动适用本业务规程。

(二)外来经营税收管理税务机关各部门的岗责征收职能部门负责外来经营纳税人纳税申报、代开发票;管理分局负责外来经营纳税人报验登记、划分外来项目征管归属、应缴税种核定、反向申请、经营项目续期和经营项目结束、催报催缴、未报验登记纳税人催报验、外来经营项目的跟踪管理。

(三)外来经营税收管理规程1、省内纳税人外来经营管理适用范围:省内纳税人到我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需进行的相关业务办理。

市内纳税人跨主管地税机关经营和在本市机构地主管地税机关管辖范围内跨金库地区从事临时生产经营活动,也用此流程进行管理。

简要流程:报验登记→划分征管归属→核定税种→项目申报→清缴税款→项目结束(1)报验登记。

纳税人外出经营应到经营地管理分局办理外来经营报验登记。

并提供以下资料、证件:①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加盖纳税人印章的副本首页复印件;②外出经营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及复印件;③外出经营项目的合同、协议等资料及复印件;④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证件。

管理分局税收管理员在“大集中”系统“登记(变更)省内外出经营项目登记”(路径:税收管理-登记管理-外出外来经营登记)界面输入纳税人编码,进入相应经营项目查核纳税人提供的相关证件和资料后进行“报验”登记。

注意事项:省内纳税人在省内外出经营,经营地主管地税机关应使用机构地主管地税机关赋予纳税人的唯一纳税人编码进行税收管理,不得另行赋予纳税人编码。

对于市内跨区经营项目报验时只须核对相关资料,不需要重复收取资料归档。

(2)划分征管归属。

管理分局在报验登记的同时根据项目登记地址按属地管理原则在“划分外来项目征管归属”选择项目管理机关进行划分归属,并根据管理分局指派的税收管理员选择相应的项目管理员对外来经营纳税人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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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安行业开具《外管证》需要提供资料: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审批表》
、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一次性备案)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次性备案)
、合同复印件及原件(分包合同需提供总包合同复印件)
、《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认定表》(需提供当年认定地)
、完税凭证复印件(印花税及企业所得税)
附:印花税请按合同总金额缴纳
为方便纳税人,简化办税流程,实行《外管证》基础资料一次性备案制度,再次办理《外管证》地纳税人不需要提供上述、项.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同一合同需要续办《外管证》地,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审批表》
、核销原《外管证》.向开具部门提供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退回地《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原件(外出经营地税务机意见栏要求加盖公章或税务登记章)以及发票、完税凭证复印件.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合同复印件
、若有决算增加或补充合同地情况,提供增加或补充合同部分印花税复印件,决算及补充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二、房地产业开具《外管证》需要提供资料: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审批表》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一次性备案)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次性备案)
.《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认定表》
、《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商品房预售证》复印件(若上述五证不全,有一项证明有材料也可办理)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以上为首次办理提供资料,再次办理不需要提供、项
三、房屋租赁业开具《外管证》需要提供资料: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审批表》
、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一次性备案)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次性备案)
、租赁合同复印件及原件
、印花税票复印件
以上为首次办理提供资料,再次办理不需要提供、项
四、《外管证》地核销:所有由主管税务机关为纳税人填开地《外管证》,纳税人在劳务发生地报验、登记进行税款缴纳,经营项目完工之后,要持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退回地《外管证》原件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外管证》核销.需持以下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外管证》原件(外出经营地税务机关意见栏要求加盖公章或税务登记章)
、开出发票、税票复印件
注:所有复印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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