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实施方案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汉滨区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实施方案

为规范我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本研修学时,促进校本研修工作深入开展,全面提升教师业务素质和专业能力,根据《安康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实施意见(试行)》(安教发〔xx〕180号)和《汉滨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全面推进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校本研修工作 ___》(汉教体发[xx]1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认定对象

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对象为全区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四个学段全体在职专任教师;教师进修学校、教研等机构教师。

二、认定机构

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在区教体局领导下,由所在中心校(学校)核查,区校本研修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报市教育局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办公室审验。

三、认定内容

校本研修是指各中小学(幼儿园)按照年度计划组织开展的以基础教育改革和教师专业发展实际需求为导向,以解决学校教育教学实践中存在问题为突破口,以提高教师综合素质为目标的以校为本研修活动,以及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纳入校本研修管理范畴的教研、教改活动。根据安康市教育局《安康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实施意见(试行)》,结合实际,我区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内容

1

由基本部分、拓展部分和学校自主特色三个部分内容组成。

(一)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基本部分内容。基本部分内容为每位教师根据本职工作都能达到的校本研修的基本要求。校本研修基本部分学时全年上限为25学时。

1.基于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及课堂教学类研修。学校校本研修规划方案、学校办学思想、教风学风建设、备课检查、听课、教学反思等,全年上限9学时;

2.基于同伴互助类研修。听评课、教材与教学分析、公开课等,全年上限8学时;

3.基于专业发展类研修。个人研修计划、基本功、学习笔记、读书笔记等,全年上限5学时;

4.基于区域合作类研修。联片研修、学科等,全年上限3学时。

(二)校本研修拓展部分内容。拓展部分内容指教师结合本职工作和学校条件,超出基本部分的校本研修内容。拓展部分学时全年上限25学时。

1.基于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及教学课堂教学类研修。学校办学思想、班务管理、学生心理辅导、团队活动组织、校园文化建设、教师队伍建设、同课异构、一课两上、案例分析等,全年上限6学时;

2.基于同伴互助类研修。集体备课、导学案、师徒结对、教学沙龙等,全年上限6学时;

3.基于专业发展类研修。教育叙事、教学论文、小课题研究、规

2

划课题研究等,全年上限6学时;

4.基于区域合作类研修。大学区研修、教学论坛、对口支援等,全年上限2学时;

5.研修成果。区以上评选或发表的文本类成果、网络多媒体和教育电视节目类成果以及自制教具类成果等,全年上限5学时。

(三)学校自主特色工作。各学校围绕课堂教学改革,根据学校年度工作重点所确定的校本研修内容,包括基于网络平台的研修方式等。全年上限10学时,以学校制定的校本研修工作计划和学时认定标准细则为准。

(四)鼓励具有教学名师、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荣誉称号的骨干教师承担培训教学任务。并按承担省、市、县三级教师培训课程(包括教学观摩课)主讲任务的中小学教师,分别按照每个教学单元(半天或4课时)12学时、9学时、6学时、2学时登记学时。

(五)校本研修学时要求。校本研修按单元计学时,每个研修单元(半天或4小时)计0.75学时。每位教师每年须修满30学时,其中必修学时不得少于15学时,每5年一个培训周期内,校本研修须修满150学时。年度间学时互不冲抵,实际超出部分不可冲抵集中

培训和远程培训学时。必修学时可冲抵选修学时,选修学时不能冲抵必修学时。

四、认定程序

(一)教师申请。教师依据学校及个人年度研修计划提供相应资料如实申报并填写《汉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本研修学时认定申

请表》一式四份(教师个人、学校、中心校各留一份,上报区教研室一份)(见附件1);教师申请要在每年12月10日前完成。

(二)学校组织初审。学校根据本校实际,对教师校本研修情况进行初审,在教师申请表上签署初审意见。学校初审要在每年12月15前完成。

(三)中心校审查。中心校组织人员对教师校本研修情况和学校初审情况进行审查,并将本镇全体教师校本研修情况进行汇总,以镇办为单位填写《安康市汉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本研修学时认定汇总表》(附件2)并上报区教研室(同时上报电子表格)。中心校审查要在每年12月20日前完成并上报。

《汉滨区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实施方案》全文内容当前网页未完全显示,剩余内容下一页查看。

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