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费计提范围及标准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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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费计提范围及标准(阅读:75)
—— (8月22日)
集团各全资公司、资金结算中心:
鉴于集团职工福利大部分已保险化、现金化并直接进入成本费用,经研究决定,集团职工福利费只根据基本工资部分(扣除缺勤工资)计提;各单位发放的住房补帖、奖金、津贴,不计提福利费。
福利费的计提标准为:
深圳地区所属公司(单位)按深圳地税发(1995)142号文件执行,即凡参加全市职工医疗保险的企业,职工福利费按8%提取,没有参加全市职工医疗保险的企业,职工福利费按14%提取;
其它地区按所在地政府的规定执行,当地没有规定的,按14%的标准计提。
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的计提由各单位在国家规定范围内自行掌握。
本通知自1999年元月起执行。
特此通知。
WK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