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
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三篇
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三篇篇一: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一、总则1、本规定所称国家秘密载体(以下简称秘密载体),是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国家秘密信息的纸介质、磁介质、光盘等各类物品。
磁介质载体包括计算机硬盘、软盘和录音带、录像带等。
2、秘密载体的保密管理,遵循严格管理、严密防范、确保安全、方便工作的原则。
二、秘密载体的制作1、制作秘密载体,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注明发放范围及制作数量,绝密级、机密级的应当编排顺序号。
2、纸介质秘密载体应当在本单位内部文印室或保密工作部门审查批准的定点单位印制。
3、磁介质、光盘等秘密载体应当在本单位内或保密工作部门审查批准的单位制作。
4、制作秘密载体过程中形成的不需归档的材料,应当及时销毁。
5、制作秘密载体的场所应当符合保密要求。
使用电子设备的应当采取防电磁泄漏的保密措施。
三、秘密载体的收发与传递1、收发秘密载体,应当履行清点、登记、编号、签收等手续。
2、传递秘密载体,应当选择安全的交通工具和交通路线,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密措施。
3、传递秘密载体,应当包装密封;秘密载体的信封或者袋牌上应当标明密级、编号和收发件单位名称。
使用信封封装绝密级秘密载体时,应当使用由防透视材料制作的、周边缝有韧线的信封,信封的封口及中缝处应当加盖密封章或加贴密封条;使用袋子封装时,袋子的接缝处应当使用双线缝纫,袋口应当用铅志进行双道密封。
4、传递秘密载体,必须通过机要交通、机要通信或者指派专人进行,不得通过普通邮政或非邮政渠道传递。
5、传递绝密级秘密载体,必须按下列规定办理:(1)送往外地的绝密级秘密载体,通过机要交通、机要通信递送。
(2)在本地传递绝密级秘密载体,由发件或收件单位派专人直接传递。
(3)传递绝密级秘密载体,实行二人护送制。
6、采用现代通信及计算机网络等手段传输国家秘密信息,应当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四、秘密载体的使用1、收到秘密载体后,由主管领导根据秘密载体的密级和制发机关、单位的要求及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本单位知悉该国家秘密人员的范围,不得擅自扩大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
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
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对国家秘密载体的管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促进国家秘密工作的有效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国家机关、军队、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在生产、科研、教育、文化、新闻、出版等活动中管理和使用国家秘密载体的所有工作。
三、国家秘密载体的概念国家秘密载体是指包含国家秘密内容的各种载体,包括文字、符号、数字、图形、影像、声音等,以及由此制作的文件、资料、数据库、光盘、磁盘和其他信息载体形式。
四、国家秘密载体的等级根据国家秘密的涉密程度,国家秘密载体可以分为绝密级、机密级、秘密级和内部资料级四个等级。
不同等级的国家秘密载体应当根据其等级特点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五、国家秘密载体的管理1. 国家秘密载体的采编国家秘密载体的采编应当遵循保密制度,由专门的保密管理人员进行。
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采编工作,应当经过严格的审查和审批程序,确保内容的保密性。
2. 国家秘密载体的存储国家秘密载体的存储应当符合国家保密标准,采取物理、技术和管理等多种措施,确保其安全性。
存储地点应当设有相应的保密设施,进行严格的管理和监控。
3. 国家秘密载体的传输国家秘密载体的传输应当经过专门的审批程序,采取加密、专线传输等安全措施,确保传输过程中不泄露国家秘密。
4. 国家秘密载体的使用国家秘密载体的使用应当根据其等级特点进行严格限制,确保只有合法授权的人员可以使用,同时要求使用人员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5. 国家秘密载体的处置国家秘密载体的处置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不得随意销毁或外借,必须经过相应的程序和程序,确保不泄露国家秘密。
六、保密责任1. 保密责任的落实国家机关、军队、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在管理和使用国家秘密载体中应当严格遵守保密法律法规,落实保密责任,保护国家秘密不得泄露。
2. 保密教育培训相关单位应当定期开展保密教育培训,加强对国家秘密法律法规和保密制度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全体人员的保密意识和能力。
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三篇
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三篇篇一: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一、总则1、本规定所称国家秘密载体(以下简称秘密载体),是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国家秘密信息的纸介质、磁介质、光盘等各类物品。
磁介质载体包括计算机硬盘、软盘和录音带、录像带等。
2、秘密载体的保密管理,遵循严格管理、严密防范、确保安全、方便工作的原则。
二、秘密载体的制作1、制作秘密载体,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注明发放范围及制作数量,绝密级、机密级的应当编排顺序号。
2、纸介质秘密载体应当在本单位内部文印室或保密工作部门审查批准的定点单位印制。
3、磁介质、光盘等秘密载体应当在本单位内或保密工作部门审查批准的单位制作。
4、制作秘密载体过程中形成的不需归档的材料,应当及时销毁。
5、制作秘密载体的场所应当符合保密要求。
使用电子设备的应当采取防电磁泄漏的保密措施。
三、秘密载体的收发与传递1、收发秘密载体,应当履行清点、登记、编号、签收等手续。
2、传递秘密载体,应当选择安全的交通工具和交通路线,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密措施。
3、传递秘密载体,应当包装密封;秘密载体的信封或者袋牌上应当标明密级、编号和收发件单位名称。
使用信封封装绝密级秘密载体时,应当使用由防透视材料制作的、周边缝有韧线的信封,信封的封口及中缝处应当加盖密封章或加贴密封条;使用袋子封装时,袋子的接缝处应当使用双线缝纫,袋口应当用铅志进行双道密封。
4、传递秘密载体,必须通过机要交通、机要通信或者指派专人进行,不得通过普通邮政或非邮政渠道传递。
5、传递绝密级秘密载体,必须按下列规定办理:(1)送往外地的绝密级秘密载体,通过机要交通、机要通信递送。
(2)在本地传递绝密级秘密载体,由发件或收件单位派专人直接传递。
(3)传递绝密级秘密载体,实行二人护送制。
6、采用现代通信及计算机网络等手段传输国家秘密信息,应当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四、秘密载体的使用1、收到秘密载体后,由主管领导根据秘密载体的密级和制发机关、单位的要求及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本单位知悉该国家秘密人员的范围,不得擅自扩大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
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
六、保存
1、保存涉密载体,应当选择安全保密的场所和部位,并配备必要的安防设备;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场所,应当将涉密载体存放在保密设备里。
2、涉密机关、单位每年应定期对当年所存涉密载体进行清查、核对,发现问题及时向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按照规定应当清退的涉密载体,应及时如数清退,不得自行销毁。
(4)要妥善保留发文(件)通知单,以备查询。
3、接收人员应当对所接收的涉密载体,及时在收文(件)登记薄上登记造册。具体内容包括:
(1)收文(件)日期、收文(件)编号(文件字号)。
(2)文件、资料标题名称或者简要内容、密级、保密期限、份(件)数和分发。
(3)使用处理意见等询。
3、机关、单位的领导阅读秘密文件、资料,可以采取传阅的方式进行,由经办人员负责,专夹专阅。
4、汇编秘密文件、资料时,应当经原制发机关、单位批准。经批准汇编秘密文件、资料时,不得改变原件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确需改变的,应当经原制发机关、单位同意。汇编秘密文件、资料形成的秘密载体,应当按其中的最高密级和最长保密期限管理。
(5)认真填写供机要交通或机要通信部门交接和投递签收的交接清单。
(6)密件分发完毕后,要对所剩余的密件进行清点,发现数量、剩余数量相加要与总数量相一致。
三、传递
1、传递涉密载体,应当选择安全的交通工具和交能线路,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密措施,如包装密封、标明密级、编号和收发单位。
2、传递涉密载体,应当通过机要交通、机要通信或者指派专人进行,不得通过普通邮政或非邮政渠道传递。
3、向我驻外机构传递涉密载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通过外交信使传递。
4、采用现代通信及计算机网络等手段传输国家秘密信息,应当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国家秘密载体管理规定
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一、总则1、本规定所称国家秘密载体以下简称秘密载体,是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国家秘密信息的纸介质、磁介质、光盘等各类物品;磁介质载体包括计算机硬盘、软盘和录音带、录像带等;2、秘密载体的保密管理,遵循严格管理、严密防范、确保安全、方便工作的原则;二、秘密载体的制作1、制作秘密载体,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注明发放范围及制作数量,绝密级、机密级的应当编排顺序号;2、纸介质秘密载体应当在本单位内部文印室或保密工作部门审查批准的定点单位印制;3、磁介质、光盘等秘密载体应当在本单位内或保密工作部门审查批准的单位制作;4、制作秘密载体过程中形成的不需归档的材料,应当及时销毁;5、制作秘密载体的场所应当符合保密要求;使用电子设备的应当采取防电磁泄漏的保密措施;三、秘密载体的收发与传递1、收发秘密载体,应当履行清点、登记、编号、签收等手续;2、传递秘密载体,应当选择安全的交通工具和交通路线,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密措施;3、传递秘密载体,应当包装密封;秘密载体的信封或者袋牌上应当标明密级、编号和收发件单位名称;使用信封封装绝密级秘密载体时,应当使用由防透视材料制作的、周边缝有韧线的信封,信封的封口及中缝处应当加盖密封章或加贴密封条;使用袋子封装时,袋子的接缝处应当使用双线缝纫,袋口应当用铅志进行双道密封;4、传递秘密载体,必须通过机要交通、机要通信或者指派专人进行,不得通过普通邮政或非邮政渠道传递;5、传递绝密级秘密载体,必须按下列规定办理:1送往外地的绝密级秘密载体,通过机要交通、机要通信递送;2在本地传递绝密级秘密载体,由发件或收件单位派专人直接传递;3传递绝密级秘密载体,实行二人护送制;6、采用现代通信及计算机网络等手段传输国家秘密信息,应当遵守有关保密规定;四、秘密载体的使用1、收到秘密载体后,由主管领导根据秘密载体的密级和制发机关、单位的要求及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本单位知悉该国家秘密人员的范围,不得擅自扩大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收到绝密级秘密载体后,必须按照规定的范围组织阅读和使用,并对接触和知悉绝密级秘密载体内容的人员做出文字记载;2、阅读和使用秘密载体必须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办公场所进行;确需在办公场所以外阅读和使用秘密载体的,应当遵守有关保密规定;3、阅读和使用秘密载体,应当办理登记、签收手续,管理人员要随时掌握秘密载体的去向;4、传达国家秘密时,凡不准记录、录音、录像的,传达者应当事先申明;5、复制秘密载体,必须按照下列规定办理:1复制绝密级秘密载体,必须经密级确定机关或上级机关批准;2复制制发机关、单位允许复制的机密、秘密级秘密载体,应当经本单位的主管领导批准;3复制秘密载体,不得改变其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4复制秘密载体,应当履行登记手续;复制件应当加盖本单位的公章,并视同原件管理;6、汇编秘密文件、资料,应当经原制发机关、单位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汇编;经批准汇编秘密文件、资料时,不得改变原件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确需改变的,应当经原制发机关、单位同意;汇编秘密文件、资料形成的秘密载体,应当按其中的最高密级和最长保密期限标志和管理;7、摘录、引用国家秘密内容形成的秘密载体.应当按原件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管理;8、因工作确需携带秘密载体外出,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采取保护措施,使秘密载体始终处于携带人的有效控制之下;2携带绝密级秘密载体应当经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并有二人以上同行;3参加涉外活动不得携带秘密载体;因工作确需携带的,应当经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保密措施;禁止携带绝密级秘密载体参加涉外活动;9、禁止将绝密级秘密载体携带出境;因工作需要携带机密级、秘密级秘密载体出境的,应当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办理批准和携带手续; 携带涉密便携式计算机出境,按前款规定办理;五、秘密载体的保存1、保存秘密载体,必须由本单位的保密室保存;绝密级秘密载体应当在安全可靠的保密设备中保存,并由保密员管理;2、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场所,应当将秘密载体存放在保密设备里;3、每年应定期对当年所存秘密载体进行清查、核对,发现问题及时向市保密局报告;按照规定应当清退的秘密载体,应及时如数清退,不得自行销毁;4、涉密人员、秘密载体管理人员离岗、离职前,应当将所保管的秘密载体全部清退,并办理移交手续;5、需要归档的秘密载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档案法律规定归档;六、秘密载体的销毁1、销毁秘密载体,应当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并履行清点、登记手续;2、销毁秘密载体,应当确保秘密信息无法还原;销毁纸介质秘密载体,必须使用符合保密要求的碎纸机销毁;送造纸厂销毁的,应当送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厂家销毁,并由二人以上押运和监销;3、销毁磁介质、光盘等秘密载体,应当采用物理或化学的方法彻底销毁;4、禁止将秘密载体作为废品出售;5、用于记录秘密载体收发、使用、清退;销毁的登记簿,必须由保密员妥善保管;。
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
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目录1. 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的重要性1.1 加强国家安全保障1.1.1 预防泄密事件发生1.1.2 防止敏感信息外泄1.2 维护国家利益1.2.1 阻止敌对势力获取机密信息1.2.2 保护国家战略资料2. 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的构建2.1 法律法规建设2.1.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2.1.2《国家秘密条例》2.2 制度规章建设2.2.1 国家机密管理规定2.2.2 国家秘密管理办法3. 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的执行3.1强化管理措施3.1.1 严格审查权限3.1.2 加强监督检查3.2 增加技术手段3.2.1 数据加密技术3.2.2 安全防护设备4. 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的监督4.1 审计监督4.1.1 审计国家秘密管理情况4.1.2 发现问题及时整改4.2 监察监督4.2.1 监察违规行为4.2.2 严肃处理违法行为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是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重要保障。
通过加强管理,可以有效预防泄密事件的发生,避免敏感信息被泄露对国家造成损失。
同时,这一制度的建立也能够维护国家利益,阻止敌对势力获取机密信息,保护国家重要的战略资料,确保国家安全和稳定。
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的构建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的构建离不开法律法规和制度规章的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国家秘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制度的建立提供了法律依据,而国家机密管理规定和国家秘密管理办法则进一步完善了管理制度,确保国家秘密得到有效的保护。
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的执行为了确保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需要强化管理措施和增加技术手段。
严格审查权限、加强监督检查,是保证制度执行的重要手段;而采用数据加密技术、安全防护设备等技术手段,则能够更好地保护国家秘密信息,防范信息泄露的风险。
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的监督为了确保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需要进行审计监督和监察监督。
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
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
一、标识和分类管理。
对国家秘密载体进行标识和分类管理,根据其级别和性质对国家秘密载体进行划分,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和权限限制,确保不同级别的国家秘密载体得到适当的保护。
二、权限管理。
建立国家秘密载体的权限访问管理制度,对不同人员和单位进行权限分级,确保只有授权人员能够查阅、复制和传递国家秘密载体,避免非授权人员获取秘密信息。
三、保管和存储。
对国家秘密载体的保管和存储要求严格,要建立安全存储设施,确保载体不被盗窃、损坏或丢失。
对国家秘密载体的传输和传递应采取加密和控制措施,防止信息泄露。
四、定期审查。
对国家秘密载体定期进行审查和检查,确保载体的安全和完整。
对过期载体要及时销毁或归档,以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
五、责任追究。
对于泄露或损坏国家秘密载体的责任人要严格追究。
对于达到国家秘密级别的泄密事件,要依法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要进行刑事处理。
六、人员培训和宣传。
对从事国家秘密工作的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他们的保密意识和技能。
加强对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的宣传和普及,让每个人都明白保守国家秘密的重要性。
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
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涉密载体的制作 (3)第三章涉密载体的收发与传递 (5)第四章外出携带涉密载体 (5)第五章涉密载体的使用 (6)第六章涉密载体的复制 (7)第七章涉密载体的保存 (8)第八章涉密载体的销毁 (9)第十章附则 (10)第十一章附件 (10)附件1:涉密载体制作审批表 (12)附件2:员工外出携带秘密载体审批表 (13)附件3:员工外送涉密载体审批表 (14)附件4:员工外送涉密载体移交回执 (16)附件5:涉密载体复制审批单 (17)附件6:涉密载体借阅审批表 (18)附件7:涉密载体销毁审批表 (19)附件8涉密载体销毁登记清单 (20)附件9涉密载体管理台账 (2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家秘密载体的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国家保密局关于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国家秘密载体(以下简称涉密载体),是指以文字、数据、字符、图形、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国家秘密信息的纸介质、磁介质、光盘等各类物品。
磁介质包括计算机硬盘、U盘、移动硬盘、软盘和录音带、录像带等具有存储功能的介质。
第三条涉密载体的管理,遵循“严格管理、严密防范、确保安全、方便工作”的原则。
第四条涉密载体在收发、传递、承办、传阅、制作、复制、保存、清退、移交、销毁等各个环节,必须严格履行各项手续并做出文字记载。
第二章涉密载体的制作第五条制作涉密载体,必须履行审批程序:(一)承办人应依照有关规定拟定其密级、保密期限、知悉范围、制作数量及用途,并编排顺序号;(二)以公司文号下发的文件按公司公文管理流程执行;(三)非公司正式文号发文,属于涉密范围的,承办人填写《涉密载体制作审批表》,按管理权限,经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制作。
第六条纸介质、磁介质、光盘等涉密载体应当在公司涉密场所或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授权许可的资质单位制作。
管理制度涉密载体
管理制度涉密载体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管理制度涉密载体的保护工作,保护国家机密,维护国家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涉密载体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管理制度涉密载体是指包含国家秘密信息的各种载体,包括但不限于文件、资料、图表、光盘、磁盘、电子邮件、手机等数字化存储设备。
第四条管理制度涉密载体保护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保证工作的严密性和有效性。
第五条具体管理制度涉密载体保护工作由组织部门负责,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管理制度涉密载体的责任和义务,不得散发泄密、乱传秘密。
第七条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管理制度涉密载体保护制度,起到示范作用。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发现违反管理制度涉密载体保护制度的行为有权向组织部门进行举报,并有权要求保密,不得进行任何报复。
第二章保密等级管理第九条根据国家保密等级标准,对管理制度涉密载体进行保密等级的划分,并进行登记。
第十条严格按照保密等级划分管理制度涉密载体,确保不同级别涉密载体的保密性。
第十一条对于保密等级比较高的管理制度涉密载体,采取相应的物理保护措施,确保不被盗窃或损坏。
第十二条对于不再使用的管理制度涉密载体,应及时进行销毁或报废,确保不会泄漏秘密信息。
第三章访问和使用控制第十三条对于需要查阅、使用管理制度涉密载体的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身份验证和审批程序,才能获得相应的访问权限。
第十四条对于管理制度涉密载体的访问和使用,必须进行详细的记录,包括查阅时间、目的等信息。
第十五条对于涉密载体的传输和传递,需采取相应的加密和安全措施,确保信息不被泄露。
第十六条对于涉密载体的使用人员,必须接受相应的保密教育和培训,了解泄密的危害和责任。
第十七条对于因工作需要外借的管理制度涉密载体,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并签署保密协议,确保不会泄露国家机密。
第四章出入口管理第十八条对于管理制度涉密载体的存放地点,必须进行严格的出入口管理,确保不被非法人员进入。
涉密载体使用管理管理制度
涉密载体使用管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涉密载体使用管理,保障涉密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根据《保守国家秘密工作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涉密信息系统的使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网络设备、存储设备等涉密载体。
第三条涉密载体使用管理应当遵循依法、规范、安全、高效的原则,确保涉密信息的保密性。
第四条所有使用单位及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履行涉密载体使用管理义务。
第二章涉密载体使用管理的一般要求第五条涉密载体的使用应当符合国家秘密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得泄露、外传、擅自复制、篡改、损毁涉密信息。
第六条涉密载体的存放、传输、使用等操作行为应当符合国家相关保密法规,确保涉密信息的安全。
第七条涉密信息系统应当配备有效的安全防护设备和安全管理软件,确保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第八条涉密信息系统应当定期进行安全评估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九条涉密信息系统的使用需经过合法授权,未经授权人员不得擅自使用。
第十条所有工作人员在使用涉密信息系统时,应当定期接受保密知识培训和安全意识教育,增强保密意识。
第三章涉密载体使用管理的具体要求第十一条涉密信息系统的存储设备应当安装密封标识,并设立专门的存放区域,不得外借或私自擅用。
第十二条涉密信息系统的计算机设备应当安装安全软件,及时更新防病毒软件、防火墙软件等安全防护系统。
第十三条涉密信息系统的网络设备应当设置专用的网络管理,对外部网络进行访问权限控制,保障网络的安全。
第十四条涉密信息系统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定期备份制度,确保重要数据及时备份,以防数据丢失。
第十五条涉密信息系统的使用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权限进行操作,不得超越自身权限进行操作。
第十六条涉密信息系统及其载体使用单位应当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推行责任到人的管理模式。
第十七条涉密信息系统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事件上报和处置流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进行上报和处理。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八条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应当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
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国家秘密的保护是各国政府的重要职责之一,而国家秘密载体则是保护国家秘密的重要手段。
为了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和保密性,各国都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制度。
本文将深入探讨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的重要性、目的以及其中的一些关键要点。
一、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的背景国家秘密是指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重要信息,包括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科技等领域的信息。
这些信息如果泄露,可能对国家造成重大损失。
因此,各国政府都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国家秘密进行严格保护。
而国家秘密载体则是指存储和传递国家秘密的各种载体,如文件、数据、设备等。
为了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对国家秘密载体进行管理变得至关重要。
二、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的目的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的首要目的是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和保密性。
通过建立一套科学的管理制度,能够及时发现并防止国家秘密的泄露风险。
同时,这个制度也能够规范国家秘密的使用和传递,确保合法合规。
此外,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还可以提升国家机关和相关单位的信息安全意识,加强员工的保密教育和培训。
三、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的关键要点1. 分类管理:国家秘密载体根据其重要程度和安全等级进行分类管理。
通常可以分为绝密、机密、秘密和内部等级,以确保不同级别的秘密根据其敏感程度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2. 访问控制:严格控制国家秘密载体的访问权限,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够访问和处理秘密信息。
这涉及到人员的身份验证、权限分配以及访问日志的记录等。
3. 存储和传输安全:对国家秘密载体在存储和传输过程中的安全进行严密监控。
这包括物理安全措施(如存储设备的防护和监控)和网络安全措施(如加密和安全传输协议)等。
4. 销毁和清除:当国家秘密载体不再需要时,应当采取专门的销毁和清除措施,防止信息被恶意获取。
这包括物理销毁(如碎纸机等设备)和数字清除(如数据擦除软件)等方式。
5. 审计与监督:建立健全的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审计机制,对使用和管理过程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完整版)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
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国家秘密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维修和销毁,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规定。
具体规定如下:一、制作1、制作秘密载体,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注明发放范围及制作数量,绝密级、机密级和秘密级的应当编排顺序号。
2、纸介质秘密载体应当在本机关、单位内或保密工作部门审查批准的定点单位印制。
禁止将纸介质秘密载体委托不属定点的社会行业,如私营或者个体企业、外商独资企业或合资、合作企业印刷、制作。
3、磁介质、光盘等秘密载体应当在本机关、单位内或保密工作部门审查批准的单位制作。
4、制作秘密载体过程中形成的不需归档的材料,应当及时销毁。
5、制作秘密载体的场所应当符合保密要求。
使用电子设备的应当采取防电磁泄漏的保密措施。
二、收发1、接收国家秘密载体,要严格履行清点、签收手续。
具体内容包括:(1)检查送达的密件是否是发给本机关、单位。
不属本机关、单位的,不能接收,当即退回投递人员。
(2)检查信封、袋、套密封是否完好无损,确认未被拆开和漏失,才能接收。
如果发现问题,应当及时报告单位主管领导和发文单位处理。
(3)检查签收单上的登记与密件实物是否相符,如果不相符,不能接收,同时要及时告诉发文机关,并要求投递人员弄清原因。
(4)各项情况检查核对没有问题时,再由接收人员签名和注明接收时间,加盖单位收发专用章。
2、国家秘密载体包装应当由单位的机要保密人员或有关专门人员拆封。
拆封前要注意检查:(1)是否注有 x x 亲启的字样,如果属于指定人员拆封的,要交给指定人员处理。
(2)拆封取出密件后,要检查信封、封袋、封套内是否有遗留的密件。
(3)要将收到的密件与同时寄来的通知单进行核对,如果有不相符的情况时,要及时与发文(件)单位联系,把情况搞清楚。
(4)要妥善保留发文(件)通知单,以备查询。
3、接收人员应当对所接收的国家秘密载体,及时在收文(件)登记薄上登记造册。
具体内容包括:(1)收文(件)日期、收文(件)编号(文件字号)。
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
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家秘密的管理,保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国家秘密载体是指记载国家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介质及其他载体。
第三条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对国家秘密载体的保管、使用和处置等方面的规范性制度。
第四条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适用于全国各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国家秘密信息管理工作。
第二章国家秘密载体的分类第五条国家秘密载体根据密级的不同,分为绝密、机密、秘密和内部资料四级。
第六条绝密级国家秘密载体是指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对国家最高机密信息的记载。
第七条机密级国家秘密载体是指会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公共利益,损害社会稳定,对国家机密信息的记载。
第八条秘密级国家秘密载体是指对国家秘密信息的记载。
第九条内部资料级国家秘密载体是指只有某些部门或个人有权访问的信息。
第十条国家秘密载体的密级标志应按照《国家机要通信定密规定》的规定,严格按照规定予以标注。
第三章国家秘密载体的保管第十一条国家秘密载体的保管应设专门的秘密保管室或专用柜,保管人员应具备保守国家秘密的责任意识和保密工作的技能。
第十二条国家秘密载体保管人员应当按照密级规定,严格管理国家秘密载体,不得擅自带出或转移载体,确保载体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十三条国家秘密载体应进行定期的盘点和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制定整改措施。
第四章国家秘密载体的使用第十四条国家秘密载体的使用应当遵循最小必要原则,严格按照相应的权限和工作需要来使用。
第十五条使用国家秘密载体的人员应当事先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保密工作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第十六条在使用国家秘密载体时,应当采取防止泄密的必要措施,确保信息的安全性。
第五章国家秘密载体的传输第十七条国家秘密载体的传输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并采取加密、签名等技术手段,确保信息传输的安全性。
第十八条国家秘密载体的传输应当确保传输途中的信息安全,防止信息被窃取或泄露。
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
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概述国家秘密是国家在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外交等方面的重要秘密。
国家秘密的保护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行使主权和维护国家利益的基础。
为了保护国家秘密,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国家秘密的规定和制度。
其中之一就是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该制度进行分析和介绍。
国家秘密载体的定义国家秘密载体,是指可以体现国家秘密的书面、图形、影音、电子等载体。
国家秘密载体的分类国家秘密载体根据性质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类:物理载体•纸质文件:墨迹的书面文件。
•光盘、磁盘等电子存储介质:如CD、DVD、U盘等。
•图纸、照片、影像、录音、录像等载体物品。
人力载体•人脑:指记载、掌握、保存于人的大脑中的国家秘密。
•口述:从事国家秘密工作的人员,在不得使用物理载体或人力载体的情况下,以口述方式传达国家秘密信息。
国家秘密载体的保护对于国家秘密载体,应采取以下保密措施:物理上的保护•归档:对国家秘密载体进行归档管理,防止未经授权使用。
•保管:对国家秘密载体进行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毁、泄露。
•加密:对电子文档进行加密,防止非授权人员获取国家秘密信息。
•锁柜:对国家秘密载体进行锁柜管理,防止未经授权使用。
人事上的保护•权限:指定有国家秘密工作权限的人员进行保密管理。
•告知:对从事国家秘密工作的人员,告知保密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秘密的重要性和保密意识。
•监督:制定监督制度,对从事国家秘密工作的人员进行监督管理,确保保密工作落实。
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的流程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国家秘密的确定国家秘密工作的人员,应根据工作需要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国家秘密的范围,制定国家秘密管理制度。
国家秘密的存储确定国家秘密的范围后,将其存放于专门的安全物品之中,如保险柜、密集柜,确保国家秘密不会被盗窃、丢失或损毁。
国家秘密的分发和传递国家秘密工作的人员,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将国家秘密逐级分发和传递给授权的人员。
秘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
秘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对秘密载体的保密管理,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涉及国家秘密的载体,包括但不限于文件、资料、光盘、移动存储设备等。
三、保密等级根据《国家保密局关于国家秘密等级的规定》,将秘密载体划分为绝密、机密、秘密和一般四个等级。
四、保密责任1. 所有接触秘密载体的工作人员都有保密责任,不得将秘密信息泄露给未经授权的人员。
2. 对于绝密、机密和秘密级别的秘密载体,必须在获得授权的情况下才能查看、复制或传递,严禁私自携带离开工作场所。
3. 对于一般级别的秘密载体,也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妥善管理,不得外传。
五、保密措施1. 对于绝密级别的秘密载体,应当采取严格的防盗、防火、防泄密等措施,确保安全性。
2. 对于机密级别的秘密载体,应当设立专人负责管理,并定期对存储设备进行检查。
3. 对于秘密级别的秘密载体,应当设置密码保护,并在传递过程中进行加密处理。
4. 对于一般级别的秘密载体,也应当定期备份、归档,并避免丢失或损坏。
六、违纪处罚1. 对于违反保密规定的工作人员,根据《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责令停职、罚款、降职或开除等。
2. 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泄密行为,违法人员将被追究法律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七、监督检查1. 保密部门应当定期对各单位的保密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2. 部门主管应当对秘密载体的存储、处理和传递进行监督,确保整个过程的安全性。
以上为秘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各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共同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秘密载体管理制度
秘密载体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切实加强对秘密载体的管理,保护国家机密和涉密信息安全,营造良好的保密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涉密信息载体的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文件、资料、数据、影像、声音、软件、硬件等涉密信息的载体。
三、保密等级划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国家保密行政管理规定的要求,将涉密信息划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
四、涉密信息的控制1. 涉密信息的控制是指在信息的生成、传输、存储和使用全过程中采取安全保密措施,防范泄密行为和事故的管理活动。
2. 涉密信息控制应当实施“谁知道,怎么知道,做了什么”原则,加强对信息的全程监控。
3. 对于绝密级的涉密信息,应采取严格的安全管理措施进行控制。
五、秘密载体的管理责任1. 保密责任制定凡是涉密信息的管理工作,必须实行保密责任制,明确保密责任人的权责。
2. 形成秘密载体管理工作责任制度在有关部门及单位承办的工作中,将秘密载体管理工作责任及管理业绩纳入相关人员的考核管理范围。
3. 提高秘密载体管理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六、秘密处置1. 涉密信息载体到期或不再需要时,应按规定、逐级、分级、及时予以处置。
处置范围包括文件、剪报、电子数据库、部分办结案件中的材料、设施设备和介质、涉密载体等。
2. 安全销毁措施对于需要安全销毁的文书、介质,应通过封存、书写、撕裂、粉碎、燃烧等方式处置,确保其绝对安全。
3. 处置记录和报告对于处置的文件、介质,需进行记录和报告,形成处置台账,以备查阅。
七、秘密载体的存储和归档1. 存储原则不同级别的涉密信息的存储应根据其级别采取不同的安全措施,确保不会泄露。
2. 归档管理对涉密信息的归档管理,应制定明确的规章制度,规范归档流程,确保安全和便捷的查阅。
3. 归档保管对于归档的涉密信息,应采取相应的防盗、防火、防潮等措施,确保其安全。
八、秘密信息的传输和交流1. 传输方式涉密信息的传输,应采取加密、加锁等措施,确保传输安全。
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流程
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流程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是保护国家秘密的一项重要制度。
秘密载体是指存储、传递或承载国家秘密的各种物品、设备、记录和信息等。
其管理的目的是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防止泄露和失陷。
下面将详细介绍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的流程。
一、国家秘密载体的确认和归集1.核实和确认秘密载体:各单位应对其管理的物品、设备等进行核实,判断是否属于国家秘密载体范围,确认后进行登记和归集。
2.载体的标识和密级确定:确认国家秘密载体后,应进行标识和分类,确定其密级。
密级的确定依据国家秘密管理规定中的标准和要求。
3.归集和储存:确认和标识后的国家秘密载体,应妥善归集和储存,设置专门的保密库房或保险柜,确保其安全和保密性。
二、国家秘密载体的使用和流转1.申请和审批:对于需要使用国家秘密载体的情况,涉密人员应事先通过书面申请进行申请。
申请内容应包括使用目的、使用时间等。
申请经单位保密审查机构审核通过后,方可使用。
2.使用期限和权限:使用国家秘密载体的期限和权限应在申请审批中予以明确。
使用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权限进行合法的使用和阅读,并确保不泄露和丢失。
3.流转和交接:国家秘密载体在使用完毕或者需要转交他人时,应进行相应的流转和交接。
流转涉密载体的人员应对载体进行核实和记录,并由接收人员进行确认,确保载体的安全和完整。
三、国家秘密载体的保密和销毁1.保密处理:涉密人员在确保载体保密性的前提下,进行相应的保密处理。
可以对载体进行加密、封存、封条等操作,防止泄露。
2.销毁处理:对于不再需要的国家秘密载体,应按照规定的销毁流程进行处理。
可以进行物理销毁,如碎纸机碎纸、破坏磁带等;也可以进行数字化销毁,如加密擦除磁盘等。
3.销毁记录和审计:对进行销毁处理的国家秘密载体,应及时记录并进行审计。
确保销毁的彻底性和追溯性。
涉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精选10篇)
涉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涉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一、管理制度主要特征1、权威性。
管理制度由具有权威的管理部门制定,在其适用范围内具有强制约束力,一旦形成,不得随意修改和违犯;2、完整性。
一个组织的管理制度,必须包含所有执行事项,不能有所遗漏,如发现或新的执行事项产生,应相应的制定管理制度,确保所有事项“有法可依”;3、排它性。
某种管理原则或管理方法一旦形成制度,与之相抵触的其他做法均不能实行; 特定范围内的普遍适用性。
各种管理制度都有自己特定的适用范围,在这个范围内,所有同类事情,均需按此制度办理;4、可执行性。
组织所设置的管理制度,必须是可执行的,不能偏离组织本身事务,成为一纸空文;5、相对稳定性。
管理制度一旦制定,在一般时间内不能轻易变更,否则无法保证其权威性。
这种稳定性是相对的,当现行制度不符合变化了的实际情况时,又需要及时修订。
6、社会属性。
因而,社会主义的管理制度总是为维护全体劳动者的利益而制定的。
7、公平公正性。
管理制度在组织力对每一个角色都是平等的,任何人不得在管理制度之外。
二、涉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精选10篇)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
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涉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范文(精选10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涉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家秘密载体的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国家秘密载体(以下简称秘密载体),是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国家秘密信息的纸介质、磁介质、光盘等各类物品。
磁介质载体包括计算机硬盘、软盘和录音带、录像带等。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负责制作、收发、传递、使用、保存和销毁秘密载体的所有机关、单位(以下统称涉密机关、单位)。
第四条秘密载体的保密管理,遵循严格管理、严密防范、确保安全、方便工作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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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制度
一、总则
1、本规定所称国家秘密载体(以下简称秘密载体),是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国家秘密信息的纸介质、磁介质、光盘等各类物品。
磁介质载体包括计算机硬盘、软盘和录音带、录像带等。
2、秘密载体的保密管理,遵循严格管理、严密防范、确保安全、方便工作的原则。
二、秘密载体的制作
1、制作秘密载体,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注明发放范围及制作数量,绝密级、机密级的应当编排顺序号。
2、纸介质秘密载体应当在本单位内部文印室或保密工作部门审查批准的定点单位印制。
3、磁介质、光盘等秘密载体应当在本单位内或保密工作部门审查批准的单位制作。
4、制作秘密载体过程中形成的不需归档的材料,应当及时销毁。
5、制作秘密载体的场所应当符合保密要求。
使用电子设备的应当采取防电磁泄漏的保密措施。
三、秘密载体的收发与传递
1、收发秘密载体,应当履行清点、登记、编号、签收等手续。
2、传递秘密载体,应当选择安全的交通工具和交通路线,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密措施。
3、传递秘密载体,应当包装密封;秘密载体的信封或者袋牌上应当标明密级、编号和收发件单位名称。
使用信封封装绝密级秘密载体时,应当使用由防透视材料制作的、周边缝有韧线的信封,信封的封口及中缝处应当加盖密封章或加贴密封条;使用袋子封装时,袋子的接缝处应当使用双线缝纫,袋口应当用铅志进行双道密封。
4、传递秘密载体,必须通过机要交通、机要通信或者指派专人进行,不得通过普通邮政或非邮政渠道传递。
5、传递绝密级秘密载体,必须按下列规定办理:
(1)送往外地的绝密级秘密载体,通过机要交通、机要通信递送。
(2)在本地传递绝密级秘密载体,由发件或收件单位派专人直接传递。
(3)传递绝密级秘密载体,实行二人护送制。
6、采用现代通信及计算机网络等手段传输国家秘密信息,应当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四、秘密载体的使用
1、收到秘密载体后,由主管领导根据秘密载体的密级和制发机关、单位的要求及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本单位知悉该国家秘密人员的范围,不得擅自扩大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
收到绝密
级秘密载体后,必须按照规定的范围组织阅读和使用,并对接触和知悉绝密级秘密载体内容的人员做出文字记载。
2、阅读和使用秘密载体必须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办公场所进行;确需在办公场所以外阅读和使用秘密载体的,应当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3、阅读和使用秘密载体,应当办理登记、签收手续,管理人员要随时掌握秘密载体的去向。
4、传达国家秘密时,凡不准记录、录音、录像的,传达者应当事先申明。
5、复制秘密载体,必须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复制绝密级秘密载体,必须经密级确定机关或上级机关批准;
(2)复制制发机关、单位允许复制的机密、秘密级秘密载体,应当经本单位的主管领导批准;
(3)复制秘密载体,不得改变其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
(4)复制秘密载体,应当履行登记手续;复制件应当加盖本单位的公章,并视同原件管理。
6、汇编秘密文件、资料,应当经原制发机关、单位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汇编。
经批准汇编秘密文件、资料时,不得改变原件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确需改变的,应当经原制发机关、单位同意。
汇编秘密文件、资料形成的秘密载体,应当按其中的最高密级和最长保密期限标志和管理。
7、摘录、引用国家秘密内容形成的秘密载体.应当按原件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管理。
8、因工作确需携带秘密载体外出,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采取保护措施,使秘密载体始终处于携带人的有效控制之下;
(2)携带绝密级秘密载体应当经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并有二人以上同行;
(3)参加涉外活动不得携带秘密载体;因工作确需携带的,应当经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保密措施;禁止携带绝密级秘密载体参加涉外活动。
9、禁止将绝密级秘密载体携带出境;因工作需要携带机密级、秘密级秘密载体出境的,应当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办理批准和携带手续。
携带涉密便携式计算机出境,按前款规定办理。
五、秘密载体的保存
1、保存秘密载体,必须由本单位的保密室保存。
绝密级秘密载体应当在安全可靠的保密设备中保存,并由保密员管理。
2、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场所,应当将秘密载体存放在保密设备里。
3、每年应定期对当年所存秘密载体进行清查、核对,发现问题及时向市保密局报告。
按照规定应当清退的秘密载体,应及时如数清退,不得自行销毁。
4、涉密人员、秘密载体管理人员离岗、离职前,应当将所
保管的秘密载体全部清退,并办理移交手续。
5、需要归档的秘密载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档案法律规定归档。
六、秘密载体的销毁
1、销毁秘密载体,应当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并履行清点、登记手续。
2、销毁秘密载体,应当确保秘密信息无法还原。
销毁纸介质秘密载体,必须使用符合保密要求的碎纸机销毁;送造纸厂销毁的,应当送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厂家销毁,并由二人以上押运和监销。
3、销毁磁介质、光盘等秘密载体,应当采用物理或化学的方法彻底销毁。
4、禁止将秘密载体作为废品出售。
5、用于记录秘密载体收发、使用、清退。
销毁的登记簿,必须由保密员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