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司法考试教材卷一法制史外国法制史
国家司法考试《外国法制史》基础学习班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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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次明确而系统地提出了资产阶级民主和法制的基本原则。
(2)是多部法国宪法的序言。
(3)凡权利无保障和分权未确立的社会便没有宪法。
(4)一切政治结合的目的都在于保护人的天赋和不可侵犯的权利;这些权利是:自由、财产、安全和反抗压迫。
4.宪法
(1)法国是资产阶级国家中制宪最多的国家之一。
5.市民法和长官法(立法方式不同)
长官法是由罗马高级官吏发布的告示、命令等所构成的法律,内容多为私法。其主要靠裁判官的司法实践活动形成。
6.帝国时期法学家活跃
(1)法学学派主要有普罗库尔学派和萨比努斯学派。
(2)五大法学家的法学著作和法律解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属于法律渊源。
7.《国法大全》(罗马法发展至最发达、最完备阶段的标志)
9.立法司法双轨制
联邦法院系统包括联邦最高法院、联邦上诉法院、联邦地区法院,均有权判断违宪。
专题五、法国法
1.在拿破仑统治时期,法国制定了《民法典》、《商法典》、《刑法典》、《民诉法典》和《刑诉法典》五部重要法典,再加上宪法,构成了“六法”体系;民商分立体制。
2.在法国,判例一般不被作为正式渊源;但在行政案件中,判例法被作为正式法源,对法院有拘束力。
专题四、美国法
1.美国法是在继承和改造英国法的基础上形成的独具特色的法律体系。
2.南北战争之后,法学教育中心从律师事务所转到法学院校。
3.美国刑法率先创造了缓刑制度,并将教育观念和人道主义观念引入刑法的改革。
4.最早建立了反垄断法制。
5.没有一套联邦统一的普通法规则,各州的普通法自成体系。
6.自19世纪末以来,各州逐渐取消主要推理方法
法官和律师在适用法律时,通过对存在于大量判例中的法律原则进行抽象概括、归纳比较,然后才将其最适当地运用到具体案件中去。
司法考试外国法制史:英美法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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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法 (⼀)英国法的渊源 1.普通法。
普通法是英国法最重要的渊源。
从法源的意义来看,普通法是指由普通法院创⽴并发展起来的⼀套法律规则。
“遵循先例”是普通法最基本的原则,指⼀个法院先前的判决对以后相应法律处理类似案件具有拘束⼒。
普通法最重要、影响的特征是“程序先于权利”。
2.衡平法。
(1)现代意义上的衡平法指的是英美法渊源中独⽴于普通法的另⼀种形式的判例法,它通过⼤法官法院,即衡平法院的审判活动,以法官的“良⼼”和“正义”为基础发展起来。
其程序简便、灵活,法官判案有很⼤的⾃由裁量权,因此,衡平法被称为“⼤法官的脚”,可⼤可⼩,具有很⼤的伸缩性。
(2)普通法与衡平法的区别和联系: ①衡平法与普通法⼀样采取遵循先例原则; ②衡平法以“公平”和“正义”为基础,诉讼程序⽐较简单; ③衡平法是⼀种“补偿性”制度,但是,当它与普通法发⽣冲突时,衡平法优先。
3. 制定法。
英国制定法在法律渊源中的重要性不如普通法和衡平法两种判例法,但其效⼒和地位很⾼,可对判例法进⾏整理、修改,现代⼀些重要的法律部门如社会⽴法是在制定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制定法的种类有:欧洲联盟法、国会⽴法、委托⽴法。
其中国会⽴法是英国近现代最重要的制定法,被称作“基本⽴法”。
(三)英国的司法制度 1.英国的法院组织 (1)英国长期存在普通法院和衡平法院两⼤法院系统,19世纪后期司法改⾰取消了两⼤法院系统的区别,统⼀了法院组织体系。
(2)现⾏的英国法院组织从层次上可分为⾼级法院(分为上议院、枢密院司法委员会和法院)、低级法院; (3)从审理案件的性质上分民事法院、刑事法院。
其中上议院由⼤法官、前任⼤法官和法律贵族组成,是实际上的法院,但可上诉到上议院的案件极少;法院名为“”,却并⾮民刑案件的审级,它包括上诉法院、⾼等法院和皇家刑事法院三个部分。
2. 陪审制度 英国是现代陪审制度的发源地。
这种制度在英国历被长期作为⼀种民主的象征⼴泛运⽤。
司法考试法制史第二章外国法制史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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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史第二章外国法制史试题及答案单项选择题:1、最早确立反垄断法制、缓刑制度和陪审制度的国家分别是下列哪个?A.英国、美国、法国B.美国、美国、英国C.美国、法国、英国D.德国、美国、法国正确答案:B2、以下不属于根据罗马法的适用范围对罗马法的分类的是:A.自然法B.市民法C.万民法D.长官法正确答案:D3、罗马法的复兴开始于下列哪个时代?A.12世纪初B.14世纪初C.17世纪初D.18世纪初正确答案:A4、罗马法的主体和核心是什么?A.自然法B.人法C.物法D.诉讼法正确答案:C5、罗马法已发展到最发达、最完备阶段的标志是哪项?A.《十二表法》的制定B.平民会议的召开C.万民法的形成D.《民法大全》的问世正确答案:D6、世界上最早建立反垄断法制的是哪个国家?A.英国B.美国C.法国考试大论坛D.德国正确答案:B7、下列哪一部法典不是东罗马皇帝查士丁尼编纂的《国法大全》的组成部分()A.《学说汇纂》B.《法学阶梯》C.《十二表法》D.《新律》正确答案:C8、下列哪个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属英美法系?A.印度B.西班牙C.法国D.意大利正确答案:A9、下列哪一项不属于罗马的诉讼原则()A.公力救济原则B.公开审判原则C.两审终审原则D.两造审理原则正确答案:C10、普通法系的发源地是下列哪项?A.希腊B.罗马C.英国D.美国正确答案:C11、以下不属于英国法院系统的是:A.上议院B.皇家刑事法院C.枢密院司法委员会D.联邦法院正确答案:D12、日本政府制定的()首先贯彻了“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不溯及既往”等资产阶级刑法的基本原则。
A.1882年《刑法典》B.1908年《刑法典》C.1868年《假(暂行)新律》D.1871年《新律纲领》正确答案:A13、下列关于日耳曼法的说法哪一项是正确的()A.日耳曼法是成文法B.日耳曼法是属人主义法C.日耳曼法具有抽象的法规,如具有关于所有权的抽象概念{考{试大}D.日耳曼法规定,只要是自由人,都享有对土地的所有权没有什么限制正确答案:B14、下列哪一项是迄今所知历史上第一部成文法典()A.《汉谟拉比法典》B.《乌尔那姆法典》C.《苏美尔法典》D.《俾拉拉马法典》正确答案:B15、中世纪后期,出现的某些城市国家之间缔结的最引人注目的商约是()A.双边友好通商航海条约B.多边国际商务专题公约C.汉萨联盟的商务规约D.共同海损理算统一规则正确答案:C16、在资产阶级立法史上第一次全面规定法人制度的是哪个法典?A.1804年《法国民法典》B.1807年《法国商法典》C.1900年《德国民法典》D.1900年《德国商法典》正确答案:C17、法国历史上实施时间最长的一部宪法是哪一部?A.1791年宪法B.1793年宪法C.1875年宪法D.1946年宪法正确答案:C18、下列有关罗马法复兴运动的表述,哪一项是不正确的?A.意大利的波伦亚是罗马法复兴运动的发源地B.14世纪的评论法学派在罗马法复兴运动中起了开创性的作用C.经过罗马法复兴运动,在中世纪后期形成了一个世俗的法学家阶层D.罗马法的复兴构成近代自然法学说的思想来源之一正确答案:B19、下列有关德国法和法国法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A.德国封建时代最着名的习惯法汇编是1220年的《加洛林纳法典》B.在拿破仑统治时期,法国制定了《民法典》、《商法典》、《刑法典》、《民事诉讼法典》和《刑事诉讼法典》,但尚未形成“六法”体系C.魏玛共和国时期颁布了大量的“社会化”法律,如《消除人民和国家痛苦法》、《德国改造法》等D.由于德国民法具有“潘德克顿学派”的理论基础,相对于19世纪大陆法系其他国家而言,其结构更加严谨,概念更加准确正确答案:D20、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是世界近代法制史上的第一部民法典,是大陆法系的核心和基础。
外国法制史试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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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法制史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罗马法中,以下哪一项不是“十二铜表法”的内容?A. 私法B. 刑法C. 宗教法D. 诉讼法答案:C2. 英国的《大宪章》是哪一年颁布的?A. 1215年B. 1225年C. 1258年D. 1297年答案:A3. 美国宪法的制定和通过是在哪个世纪?A. 17世纪B. 18世纪C. 19世纪D. 20世纪答案:B4. 法国大革命时期颁布的哪部法典对现代民法产生了深远影响?A. 拿破仑法典B. 法国民法典C. 法国刑法典D. 法国商法典答案:A5. 德国民法典的制定是在哪个世纪?A. 18世纪B. 19世纪C. 20世纪D. 21世纪答案:B6. 日本明治维新时期,日本法律体系主要借鉴了哪个国家的法律?A. 中国B. 英国C. 法国D. 德国答案:D7.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是?A. 国家主权平等B. 国家领土完整C. 国家不干涉内政D. 所有选项都是答案:D8. 联合国国际法院是依据哪项国际条约设立的?A. 联合国宪章B. 国际法院规约C. 国际法委员会规约D. 国际刑事法院规约答案:A9. 欧洲联盟的前身是哪个组织?A. 欧洲经济共同体B. 欧洲煤钢共同体C. 欧洲原子能共同体D. 所有选项都是答案:D10. 国际人权法的核心文件是?A. 世界人权宣言B.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C. 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D. 所有选项都是答案:D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11. 以下哪些是罗马法的渊源?A. 习惯法B. 市民法C. 万民法D. 教会法答案:ABC12. 英国普通法的特点包括哪些?A. 判例法B. 法官造法C. 法律的不确定性D. 法律的系统性答案:ABC13. 美国宪法的主要特点包括?A. 联邦制B. 分权制衡C. 人权保障D. 司法审查答案:ABCD14. 法国民法典的主要特点包括?A. 以个人权利为中心B. 强调契约自由C. 财产所有权的绝对性D. 法律的系统性和逻辑性答案:ABCD15. 德国民法典的主要特点包括?A. 强调法律的科学性B. 强调法律的系统性C. 强调法律的实用性D. 强调法律的普遍性答案:ABC三、判断题(每题2分,共10分)16. 罗马法中的“市民法”仅适用于罗马市民。
外国法制史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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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法制史试题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5分)1、楔形文字法2、《摩奴法典》3、罗马法4、《古兰经》5、普通法法系二、不定项选择题(下面各题所给的备选答案中,至少有一项是正确的,将正确答案的字母填入括号内。
每小题2分,共20分)1、目前所知历史上第一部成文法典是()。
A 摩西律法B《苏美尔法典》C《乌尔纳姆法典》D《摩奴法典》E《国法大全》2、商品生产者社会的第一个世界性法律是()。
A楔行文字法B十二表法C汉穆拉比法典D罗马法E摩奴法典3、罗马法学家把契约之债的表达方式分为几大类,即()。
A要式B口头C书面D要物E合意4、罗马法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划分为()。
A公法与私法B成文法与习惯法C人法与物法与诉讼法D市民法、万民法与自然法E市民法与裁判官法5、《国法大全》包括()。
A《狄奥多西法典》B《查士丁尼法典》C《钦定法学阶梯》D 《学说会纂》E《新律》6、近代英国制定的属于宪法性法律主要有()。
A《大宪章》B《权利请愿书》C《人身保护法》D《权利法案》E《王位继承法》7、英国律师分为()。
A审判律师B出庭律师C事务律师D辩护律师E诉状律师8、美国独立宣言的主要内容是()。
A.宣告了"天赋人权"原则B.宣告了"人民主权"原则C.宣告了"一切人生而平等"原则D.列举了英国的罪状与暴行E.宣告美国脱离英国,成立共与国9、具有"行政法母国"之誉的是()。
A.美国B.英国C.法国D.德国E日本10、公元1804年颁布的法国民法典就是以()为蓝本。
A《国法大全》B《法学阶梯》C《学说会纂》D《新律》E《查士丁尼法典》三、简答题(每题8分,共40分)1、何谓"贝壳放逐法"?2、简述民法法系在20世纪的发展?3、简述在普通法系中制定法与判例法的关系?4、简述二战后,日本刑事诉讼制度有何变化?5、简述法国行政法院的发展过程?四、论述题(15分)1、试分析1900年德国民法典的特点及意义《外国法制史》试题答案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5分)1、楔形文字法:是指古代西亚两河流域地区个奴隶制国家使用楔形文字镌刻的法律的总称,楔形文字法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成文法律。
2016司法考试教材卷一法制史:外国法制史【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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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司法考试教材卷一法制史:外国法制史【2】第二节英美法系一、英美法的历史沿革(一)英国法的形成与发展英国是普通法系的发源地,其法律的发展比较平稳,分为三个时期。
1.英国封建法律体系的形成。
英国法的源头是盎格鲁-撒克逊时代的习惯法。
随着王权的强大和完善的王室司法机构的建立,逐渐形成了普通法、衡平法和制定法三大法律渊源,从而确立了英国封建法律体系。
(1)普通法的形成。
普通法指的是12世纪前后发展起来的、由普通法院创制的通行于全国的普遍适用的法律。
它的形成是中央集权和司法统一的直接后果。
1066年诺曼底公爵威廉征服英国后,他和继任者为巩固统治,扩大王权,采取进行土地调查、编制“末日审判书”(始于1086年,又称“最终税册”/Domesday Book)等多种措施,加强中央集权。
在统一司法方面,国王建立了御前会议,并从前者中逐渐分立出具有司法职能的财政法院、王座法院和普通诉讼法院。
这些法院最初只在伦敦威斯敏斯特教堂( Westminster Abbey)审理案件,但为了扩大王室管辖权,法官们开始到各地巡回审判。
亨利二世统治时期的司法改革对普通法的形成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通过颁布《温莎诏令》、《克拉灵顿诏令》等一系列命令,确立了陪审制,并将巡回审判制度化。
法官们进行巡回审判时,在陪审团的帮助下,依据王室法令的授权,参照当地习惯来审理案件。
回到伦敦的皇家威斯敏斯特教堂后,他们互相交流参照各地习惯形成的判案意见,承认彼此的判决,并约定在以后巡回审判时使用。
在此类判例的基础上,逐渐形成了通行全国的普通法,所以后人习惯称其为判例法。
体现王权的令状制也与普通法的发展有密切关系。
它要求原告只在申请到特定的以国王名义签发的令状后,才能向法院主张实体权利的保护。
令状成为诉权凭证,无令状就不能起诉。
“程序先于权利”的普通法特点与此不无关系。
(2)衡平法的兴起。
由于普通法在传统令状制度下,存在着保护范围有限、内容僵化、救济方法较少的缺陷,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已不能满足人们的需要。
法律专业自考本科《外国法制史》试题和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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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专业自考本科《外国法制史》试题和答案《外国法制史》(课程代码00263) 第一大题:单项选择题1、古代印度四大种姓中执掌军事和行政大权的是DA.吠舍B.婆罗门C.首陀罗D.刹帝利2、按雅典“宪法”,陪审法院成员产生的方式是CA.民众大会投票选举B.抽签C.五百人会议任命D.公民轮流担任3、罗马法将登记于债权人帐簿而发生效力的契约称为AA.文书契约B.单务契约C.信托契约D.准契约4、被法制史着作称为中世纪西欧各国商法之“母法”的是AA.意大利商法B.法国商法C.英国商法D.西班牙商法5、公元三世纪颁布敕令授予罗马境内所有自由人以公民权的皇帝是CA.狄奥多西B.君士坦丁C.卡拉卡拉D.查士丁尼6、英国的侵权行为法中的无过失责任原则产生于BA.十三世纪B.十四世纪C.十五世纪D.十六世纪7、十六世纪以后在全欧洲处于罗马法研究领导地位的国家是BA.意大利B.法国C.英国D.德国8、基督教法最有权威的渊源是CA.摩西十诫B.新约C.新旧约全书D.教会法大全9、关于普通法和衡平法之间的关系,不正确的表述是BA.普通法与衡平法互相配合,互相补充B.普通法与衡平法在英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平等C.衡平法是对普通法的纠偏补弊D.衡平法效力优先10、伊斯兰债法中普遍流行的标准契约形式是AA.买卖契约B.雇佣契约C.借贷契约D.寄托契约11、根据法兰西王国的法律,封君对陪臣无需承担的义务是DA.不得非法侵害陪臣B.保护陪臣免受侵害C.免除某些陪臣的封建义务D.定期召集陪臣到自己庄园居住12、欧洲中世纪城市法的性质是CB.资本主义法C.本质上同封建制度对立,但又具有某些封建性因素D.调整全部社会关系的独立法律体系13、《土地法论》的作者是CA.格兰威尔B.布拉克顿C.利特尔顿D.布拉克斯顿14、注释法学派的创始人是CA.阿佐B.巴尔多鲁C.伊纳留D.华卡雷斯15、世界上最早的版权法产生于AA.英国B.美国C.法国D.德国16、被马克思称为“第一个人权宣言”的法律文件是BA.解放宣言B.独立宣言C.权利法案D.人权和公民权宣言17、《古兰经》的标准本的完成是在CA.阿布?伯克尔哈里发时期B.欧麦尔哈里发时期C.奥斯曼哈里发时期D.阿里哈里发时期18、日本第一部近代刑事法典是DB.新律纲领C.改定律例D.“旧刑法”19、美国赋予妇女以平等选举权的宪法修正案是DA.第13条B.第15条C.第17条D.第19条20、魏玛宪法与德意志帝国宪法的规定相比,普鲁士在联邦中的特殊地位AA.未取消但受到限制B.得到加强C.完全保留D.完全取消21、对1810年法国刑法典影响最大的古典刑事法学派的代表人物是AA.贝卡利亚B.孟德斯鸠C.伏尔泰D.卢梭22、法兰西第四共和国宪法是指C年宪法B.维希宪法年宪法年宪法23、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1803年马伯里诉麦迪逊一案的判例中确立的原则是BA.分权B.违宪审查C.联邦主义D.法院独立审判24、英国废除“物的财产”和“人的财产”分类的是D世纪中期的财产法改革B.限嗣继承法年信托财产法年的财产法改革25、日本“战时国家主义统制立法”的核心是CA.治安维持法B.战时刑事特别法C.国家总动员法D.国防保安法26、到目前为止,美国正式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共B条条条条27、法国法院采取双轨制,除设有普通法院系统外,还有DA.衡平法院B.地方法院C.专门法院D.行政法院28、对德国民法典影响最大的法学派是AA.潘德克顿法学派B.注释法学派C.评论法学派D.自然法学派29、英国最早的判例汇编是AA.年鉴B.科克判例集C.克洛克判例集D.伯罗判例集30、最早在宪法中规定有关政党的组织和活动原则的宪法是C年美国宪法B.魏玛宪法C.联邦德国基本法D.法兰西第五共和国宪法31、《乌尔那姆法典》的结构是AA.序言和正文29条B.序言和正文23条C.总则和正文D.序言、正文和结束语32、导致古代印度法律结构体系异常复杂的原因主要有CA.伊斯兰法的影响B.种姓制度盛行C.宗教众多D.希伯来法的影响33、首先将罗马法划分为公法和私法的罗马法学家是DA.盖尤斯B.毛特思丁C.沙比努士D.乌尔比安34、罗马法上的无夫权婚姻最早出现于BA.共和国初期B.共和国末期C.帝国初期D.帝国末期35、罗马法规定因死者生前未立遗嘱,而按法律规定确定继承人顺序的制度是BA.家督继承B.法定继承C.宗亲继承D.血亲继承36、公元12世纪罗马法复兴以前,西欧罗马法的主要渊源为BA.尤列克法典B.阿拉克利罗马法辑要C.撒利克法典D.伊尼法典37、中世纪北欧适用的法律主要是AA.日耳曼法B.罗马法C.教会法D.伊斯兰法38、公元9世纪—13世纪法兰西王国法律的主要形式是DA.成文的习惯法B.国王政府直接颁布的法令C.巴黎高等法院判例D.不成文的习惯法39、中世纪英国财产法所特有的一种法律制度是CA.利他制度B.保管制度C.信托制度D.担保制度40、12世纪中叶由意大利僧侣私人编集的历代教皇教令集,通常被称为DA.教会法大全B.宗规法大全C.美诺森教令集D.格拉蒂安教令集41、伊斯兰法规定在举行仪式时,穆斯林要向着麦加克而伯庙方向作诵经、鞠躬跪拜等一系列动作,这种宗教仪式称之为BA.念功B.拜功C.朝功D.课功42、在赋予普通法以资产阶级内容方面起了先导作用的英国法学家是AA.科克B.曼斯菲尔德C.格兰威尔D.梅特兰43、美国1789年第一届国会制定的宪法修正案被称为BA.《人权法案》B.《权利法案》C.《人权宣言》D.《权利宣言》44、1803年《英国法注释》在美国出版,该书的作者为CA.边沁B.肯特C.布拉克斯顿D.斯托利45、系统地确认了宗教自由、教会与国家分离等原则,巩固和维护了宗教信仰自由的法典是B年法国民法典年法国刑法典年德国刑法典年德国民法典46、法国第三共和国后期宪法的重要变化是DA.参议院地位提高B.充分规定了人民的权利C.单独规定了司法权D.总统权力提高47、第一次尝试制定的全德宪法是DA.普鲁士王国宪法B.法兰克福宪法C.北德意志联邦宪法D.德意志帝国宪法48、依1871年德国宪法,联邦议会议员产生的方式是CA.选民直接选举产生B.选民间接选举产生C.各邦元首任命D.皇帝任命49、统一后的德意志帝国建立了容克贵族和资产阶级的联合统治,这就决定了1871年后德国的法律具有DA.封建性B.军事性C.资产阶级性D.封建和军国主义性50、646年日本颁布诏书废除奴隶制度,按照中国隋唐封建集权国家的形式进行经济、政治改革,这次改革称为BA.明治维新B.大化改新C.自由民权运动D.天保改革51、根据1889年日本宪法的规定,内阁直接对之负责的机关是DA.帝国议会B.枢密院C.元老院D.天皇52、法兰西第五共和国总统产生的方式是CA.始终由选民间接选举B.始终由选民直接选举C.先是间接选举后改为直接选举D.先是直接选举后改为间接选举53、二战后联邦德国在婚姻制度上的重大修改,是以离婚“破裂主义”原则代替过错原则,这一原则规定在AA.《男女权利平等法》B.《婚姻法》C.《新婚姻法》D.《德国民法典》54、1946年日本宪法的内容受到外国法的强烈影响,影响其制定宪法的国家是DA.德国B.英国C.法国D.美国第二大题:多项选择题1、罗马市民所享有的市民法规定的私权有BCDEA.选举权B.诉权C.结婚权D.财产权E.遗嘱能力2、1871年德国刑法典总则规定的资产阶级刑法原则主要有BCEA.自由心证B.法无明文不为罪C.法不溯既往D.无罪推定E.议员豁免权3、属于二战后出现的新的、独立的法律部门是BCDEB.航空法C.海洋法D.经济刑法E.原子能法4、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在司法制度方面的共同之处有BDEA.普通司法权和行政司法权的双轨制B.法官的独立审判和不可更换制C.控辩式诉讼形式D.自由心证E.无罪推定5、法国民法典的渊源是ABCDEA.罗马法B.敕令C.习惯法D.革命时期的许多立法和法制原则E.自然法和启蒙思想家的法学原理和原则6、构成罗马法中人格的身份权有ABCA.市民权B.自由权C.家族权D.家父权E.家主权7、关于日耳曼法的债权制度,正确的表述有BDA.债权制度相当发达B.契约订立注重形式C.契约订立一般采用书面形式且种类较多D.债务人若不能偿还到期债务一般被处罚金E.侵权行为概念与近代法律含义大体相同8、教会法的渊源有ABDEB.教皇教令集C.希伯来法D.宗教会议决议E.世俗法9、德国民法典延缓制定的原因之一,是因为存有某些法学派的分歧,这些法学派有DEA.注释法学派B.评论法学派C.沿革法学派D.自然法学派E.历史法学派第三大题:名词解释题1、“蛮族法典”蛮族法典是西欧中世纪初期各日耳曼王国编纂的法典的总称,因日耳曼人称为“蛮族”而得名。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中外法制史)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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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考试卷一(中外法制史)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西周商品经济发展促进了民事契约关系的发展。
《周礼》载:“听买卖以质剂”。
汉代学者郑玄解读西周买卖契约形式:“大市谓人民、牛马之属,用长券;小市为兵器、珍异之物,用短券。
”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6年卷一15题,单选)A.长券为“质”,短券为“剂”B.“质”由买卖双方自制,“剂”由官府制作C.契约达成后,交“质人”专门管理D.买卖契约也可采用“傅别”形式正确答案:A解析:“质”,是买卖奴隶、牛马所使用的较长的契券;“剂”,是买卖兵器、珍异之物所使用的较短的契券。
故A项正确。
“质”、“剂”均由官府制作,并由“质人”专门管理,故B项错误。
买卖契约写在简牍上,一分为二,双方各执一份,而非交由“质人”。
故C项错误。
西周的买卖契约称为“质剂”,借贷契约称为“傅别”。
故D项错误。
知识模块:中外法制史2.春秋时期,针对以往传统法律体制的不合理性,出现了诸如晋国赵鞅“铸刑鼎”,郑国执政子产“铸刑书”等变革活动。
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6年卷一16题,单选)A.晋国赵鞅“铸刑鼎”为中国历史上首次公布成文法B.奴隶主贵族对公布法律并不反对,认为利于其统治C.打破了“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壁垒D.孔子作为春秋时期思想家,肯定赵鞅“铸刑鼎”的举措正确答案:C解析:公元前513年,晋国赵鞅把前任执政范宣子所编刑书正式铸于鼎上,公之于众,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二次公布成文法的活动。
故A项“首次”字眼错误。
春秋时期成文法的公布,对奴隶主贵族操纵和使用法律的特权是严重的冲击,受到他们的反对,故B项错误。
春秋时期成文法的公布,否定了“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旧传统。
故C项正确。
孔子是反对赵鞅“铸刑鼎”的举措的,故D项错误。
2002-2014年司法考试外国法制史历年真题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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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2014年司法考试法制史历年真题解析——多项选择题(2014年)58. 在罗马法的复兴和传播过程中,法学研究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关于罗马法复兴和传播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 罗马法复兴的原因,在于西欧当时的法律极不适应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B. 为改造落后的封建地方习惯法,在对罗马法与西欧社会司法实践结合的研究过程中,形成了"社会法学派"和"注释法学派"C. 罗马法的研究,形成了世俗的法学家阶层,将罗马法运用于实践,为成长中的资本主义关系提供了现成的法律形式D. 在全面继承罗马法的基础上,形成了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正确答案】 AC【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
罗马法复兴的根本原因在于当时西欧的法律状况同商品经济发展及社会生活极不适应,而罗马法是资本主义社会以前调整商品生产者关系的最完备的法律,这一法律遗产可以满足当时西欧各国一般财产和契约关系的发展变化的需要。
选项B错误。
在罗马法复兴的过程中,先后形成了"评论法学派"和"注释法学派",并非"社会法学派"。
选项C正确。
经过罗马法复兴,以研究《国法大全》为突破口和中心,法学蓬勃发展起来,形成了一个世俗的法学家阶层,改变了教会僧侣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
这就为把罗马法运用于实践准备了条件,从而为正在成长中的资本主义关系提供了现成的法律形式。
选项D错误。
在全面继承罗马法的基础上,形成了大陆法系。
普通法系的核心是英国法,是在较为纯粹的日耳曼法-盎格鲁?撒克逊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2013年)58.关于外国法律制度,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按照罗马私法,私诉是根据个人的申诉对有关私人利益案件的审理,这是保护私权的法律手段,相当于后世的民事诉讼B.直到1875年司法改革前,普通法院与衡平法院的并列一直是英国司法的显著特征C.在法国,判例从来不被作为正式法律渊源,对法院判决无拘束力D.从诉讼程序传统来看,大陆法系倾向于职权主义,法官在诉讼中起积极主动的作用【答案】ABD【解析】本题考核外国法律制度。
外国法制史课程司法考试法制史历年真题1——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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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 2008年司法考试法制史历年真题解析——单项选择题一、单项选择题(2008年)11.关于罗马法的法律分类,下列哪一类是以法律的适用范围为根据划分的?A.公法和私法B.人法、物法和诉讼法C.自然法、市民法和万民法D.市民法与长官法答案:C解析:罗马法根据不同的标准有不同的分类:根据法律所调整的不同对象可划分为公法与私法。
依照法律的表现形式可划分为成文法与不成文法。
根据罗马法的适用范围可划分为自然法、市民法和万民法。
根据立法方式不同可划分为市民法与长官法。
按照权利主体、客体和私权保护为内容可划分为人法、物法、诉讼法。
所以本题选C是正确的。
10.关于罗马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在公元前450年以前,成文法律是罗马法的一个主要渊源B.关于法定继承人的顺序以及遗嘱继承的方式,罗马法的规定不完备C.罗马法上的人格仅由自由权和市民权构成D.评论法学派在复兴罗马法的运动中起了开创作用,为人们运用罗马法奠定了基础答案:D解析:在公元前450年以前,罗马国家法律的基本渊源是习惯法,而不是成文法。
到公元前451年,《十二表法》中的前“十表”才颁布,那时才正式出现了成文法,所以不能认为成文法是主要渊源。
因此,A项说法错误。
在罗马法中,继承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由于法定继承。
早期采用的是“概括继承”的原则,后来逐步确立了“限定继承”的原则。
关于法定继承人的顺序及遗嘱继承的方式等问题,罗马法上均有比较完备的规定。
因此,B项说法错误。
罗马法上的人格由自由权、市民权和家庭权三种身份权构成,只有同时具备上述三种身份权的人才能在法律上享有完全的权利能力。
因此,C项说法错误。
14世纪,在意大利形成了评论法学派,该学派的宗旨是致力于罗马法与中世纪西欧社会司法实践的结合,以改造落后的封建地方习惯法,使罗马法的研究与适用有了新的发展。
罗马法在意大利复兴以后,很快扩展到西欧各主要国家。
这就是评论法学派与罗马法研究、适用的新发展。
2023年历年真题考试:外国法制史历年真题汇编(共184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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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历年真题考试:外国法制史历年真题汇编(共184题)1、公元426年罗马皇帝颁布法律规定五大法学家的法学著作和法律解释具有法律效力,该法律为(单选题)A. 《引证法》B. 《狄奥多西法典》C. 《格利哥里安法典》D. 《优士丁尼法典》试题答案:A2、日本最早和最著名的武家法典是(单选题)A. 《大宝律令》B. 《养老律令》C. 《御成败式目》D. 《公事方御定书》试题答案:C3、推进德国建立法西斯专政的法律文本有(多选题)A. 《德国经济有机建设法》B. 《文官任用法》C. 《关于政党及国家之保障的法律》D. 《德国改造法》E. 《关于帝国最高领袖的法令》试题答案:A,B,C,D,E4、伊斯兰法中,政府通过行政命令规定的犯罪是(单选题)A. 经定刑的犯罪B. 酌定刑的犯罪C. 侵犯人身的犯罪D. 强暴行为的犯罪试题答案:B5、古印度债法规定对高等种姓和低等种姓收取的利息不同,其中对婆罗门收取的月息是(单选题)A. 2%B. 3%(刹帝利)C. 4%(吠舍)D. 5%(首陀罗)试题答案:A6、伊斯兰法一切法津渊源的基础是 ( )(单选题)A. “圣训”B. 《古兰经》C. 教法学D. 哈里发命令试题答案:B7、制定世界上第一部近代意义上的成文宪法的国家是(单选题)A. 美国B. 英国C. 德国D. 法因试题答案:A8、伊斯兰法规定离婚后的待婚期为(单选题)A. 一个月B. 三个月C. 六个月D. 九个月试题答案:B9、《汉穆拉比法典》规定的婚姻形式是 ((单选题)A. 抢婚B. 群婚C. 契约婚姻D. 神圣婚姻试题答案:C10、日耳曼法中规定动产所有人丧失动产后,可以行使的权利是(单选题)A. 求偿权B. 追及权C. 赎回权D. 抵押权试题答案:B11、口耳曼法中有权主持王室法院的有 ( )(多选题)A. 国王B. 宫相C. 奴隶D. 自由人E. 国王委任的官员试题答案:A,B,E12、l0—16世纪是西欧商法的(单选题)A. 共同商法时期B. 商法萌芽时期C. 国家商法时期D. 国家立法时期试题答案:A13、在古代巴比伦国家,诉讼的提起者是(单选题)A. 国王B. 法官C. 检察官D. 私人试题答案:D14、《汉穆拉比法典》规定的最多,处刑最为严厉的犯罪是(单选题)A. 侵犯人身罪B. 侵犯财产罪C. 侵犯家庭罪D. 侵犯王室罪试题答案:B15、《法国民法典》的多元化渊源中最重要的是(单选题)A. 罗马法B. 日耳曼法C. 习惯法D. 王室法令试题答案:A16、对楔形文字法的发现和认识始于20世纪初成功解读的出土石刻和(单选题)A. 木刻B. 铜器C. 泥版文书D. 纸草文书试题答案:C17、日本社会立法真正开始的时期是 ( )(单选题)A. 一战后B. 二战后C. 明治时期D. 20世纪90年代试题答案:B18、美国宪法修正案由(单选题)A. 国会两院各1/2多数议员通过后提出B. 国会两院各2/3多数议员通过后提出C. 3/4多数的州议会提出D. 3/4多数的州制宪会议提出试题答案:B19、为德国民法典的制定奠定理论和体系基础的是(单选题)A. 自然法学派B. 法典编纂派C. 日耳曼法学派D. 潘德克顿法学派试题答案:D20、十三世纪以后西欧许多商业城市,为了保护独立地位和经济利益结成城市同盟,制定了专门适用于城市同盟的法律。
2016司法考试教材卷一法制史:外国法制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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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外国法制史第一节罗马法所谓罗马法,一般泛指罗马奴隶制国家法律的总称,存在于罗马奴隶制国家的整个历史时期。
它既包括自罗马国家产生至西罗马帝国灭亡时期的法律,也包括公元6世纪中叶以前东罗马帝国的法律。
一、罗马法的产生和《十二表法》( Dodicl Tavole)的制定(一)罗马法的产生古罗马奴隶制国家发源于意大利。
公元前8世纪以前,罗马处于氏族公社时期。
传说罗慕路斯于公元前754年至公元前753年创建罗马城。
公元前8至公元前6世纪的罗马,称为王政时期,此时的罗马尚处于氏族社会向阶级社会过渡时期。
公元前7世纪后,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的出现,罗马社会产生了奴隶主和奴隶两个基本对立的阶级,氏族制度趋于解体。
与此同时,“平民”阶层逐渐形成。
平民承担罗马大部分的税收和军事义务,但因其不是氏族公社成员,不能享有政治权利,不能与贵族通婚,也不能占有公地。
正是平民为争取权利同贵族进行的长期斗争,客观上加速了罗马氏族制度的瓦解,促进了罗马奴隶制国家与法律的形成。
公元前6世纪中叶,罗马贵族被迫让步,第六代王塞尔维乌斯·图利乌斯对罗马社会进行了改革,废除了原来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氏族部落,以地域关系来划分居民,并按照财产的多少将居民划分为五个等级。
这次改革标志着罗马氏族制度的彻底瓦解,罗马奴隶制国家正式产生,不久之后,罗马步入共和国时期。
随着罗马奴隶制国家最终形成,罗马法也随之产生。
当然,共和国早期的法律渊源主要是习惯法。
(二)《十二表法》的制定1.制定背景。
《十二表法》是罗马法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在此之前由于使用习惯法,司法权又操纵于贵族,任其解释,大行司法专横,引起平民不满。
结果是元老院被迫于公元前454年成立了十人立法委员会,并于公元前451年制定法律十表公布于罗马广场。
司法考试—外国法制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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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串讲专题一、罗马法一、罗马法的发展罗马法的发展二、罗马私法的基本内容罗马私法的基本内容【例题·不定项】下列关于罗马法上法人制度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虽然没有明确具体的法人概念和术语,但罗马法已经存在初步的法人制度B.罗马法上法人分为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两种C.依照罗马法,宗教团体属于财团法人D.法人的设立须经过元老院的批准或皇帝的批准[答疑编号502758010101]【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罗马法的法人制度。
罗马法上虽然没有明确的法人概念和术语,但已经有初步的法人制度。
A 项正确。
罗马法上的法人分为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两种,B 项正确。
社团法人是以自然人的集合为成立的基础,如宗教团体;财团法人是以财产为其成立的基础,如慈善基金。
因此,C 项错误。
法人的成立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必须具备物质基础;二是社团要达到法定人数(三人以上),财团须拥有一定的财产,数额多少没有严格限定;三是必须经过元老院的批准或皇帝的批准。
因此,D 项正确。
专题二、英美法系一、英国法的历史沿革【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英国法律渊源的说法正确的是( )。
A.衡平法实施范围广泛,普通法仅在衡平法难以救济的方面发挥作用,是对衡平法的补充B.衡平法适应社会发展,创制出信托、禁令等许多新的权利和救济方法,一般认为,衡平法没有受到罗马法的影响,完全是在盎格鲁-萨克森习惯法基础上发展起来的C.根据大法官的审判实践,逐渐发展出一套与普通法不同的法律规则、即根据公平、正义的原则形成的衡平法D.普通法重实质而轻形式,审判时既不需要令状也不采用陪审制,程序简便灵活[答疑编号502758010102]【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英国法律渊源。
普通法是12世纪前后发展起来的通行于全国的普遍适用的法律。
普通法是英国法最重要的渊源;“遵循先例”是普通法最基本的原则;最重要的特征是“程序先于权利”。
在普通法中,令状成为诉权凭证,无令状就不能起诉。
2009年司法测试资料《外国法制史》大陆法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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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司法测试资料《外国法制史》大陆法系一、历史沿革(一)法国法律制度的形成与发展1.法兰西封建法(1)9~13世纪以习惯法为主;(2)13~16世纪习惯法成文化;(3)16~18世纪以王室法令为主要法律渊源。
2.资产阶级法律制度的建立拿破仑的全面立法,六法体系。
3.现代法国法(1)议会权力缩小,行政权力扩大,委托立法加强;(2)对原有法典进行修改,除《民法典》和《商法典》外,其他三部法典都被新的法典取代。
(3)判例作用提高(4)新型法律部门的出现(5)欧盟法成为法国法的重要渊源(二)德国法律制度的形成与发展1.德国封建法2.近代德国法律体系的建立3.魏玛共和国时期的法律4.法西斯时期法律制度的蜕变5.二战后德国法的变化(三)日本法律制度的形成与发展1.封建法的形成与发展(受中国唐朝、明朝法律影响较深)2.近代日本法律体系的建立(先学法国,再学德国)3.现代日本法的发展(受英美法影响较深)二、宪法(一)《人权宣言》与法国宪法1.《人权宣言》:天赋人权;主权在民;权力分立;法制原则2.法国宪法:西方国家中制宪最多,共15部宪法。
1875年第三共和国宪法是法国实施时间最长的宪法,结构也最特殊。
1958年第五共和国宪法是现行宪法,政体是半总统制、半议会制。
(二)日本宪法1.明治宪法2.“和平宪法”三、民法(一)《法国民法典》1.法典的特点:(1)自由主义(2)折中主义(3)实用主义2.原则(1)平等原则(2)无限私有原则(3)契约自治原则(4)过失责任原则3.历史地位:资本主义社会第一部民法典,是大陆法系的核心。
(二)《德国民法典》1.特点(1)反映了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过渡时期民法的基本要求。
首先,肯定了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但对所有权的行使适当加以限制;其次,肯定了契约自由原则,但它只注重当事人意志的外部表现;再次,确认了过失责任原则,但在特殊情况下,也承认无过失责任原则。
(2)规定了法人制度(3)保留了封建残余(4)立法技术高超2.历史地位:是大陆法系的重要代表,对20世纪民法具有深远影响。
2020年司法考试外国法制史论述复习试题及答案3完整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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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司法考试外国法制史论述复习试题及答案3司法考试频道为大家推出【】考生可点击以下入口进入免费试听页面!足不出户就可以边听课边学习,为大家的取证梦想助力!三. 你怎样看待“法系”理论及其殖民主义色彩看待:法系概念:法系是世界各国法律作出的一种总体划分,将具有相同点的国家的法律归为一系,划分标准以形式特点为主,以意识形态和传统为辅。
法系的产生,是由于经济发展形态,政治体制的进化,地缘海陆的条件,以及不同地域的人类为生存而做出的不同选择。
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差异,表现为:1) 主要法律渊源不同:在英美法系,法律的主要渊源是判例法;而在大陆法系,一般不承认判例的效力,在各个部门法领域都建立了比较系统的成文法典体系;2) 继承罗马法的程度不同:英美法系并未走全面复兴罗马法的道路;而大陆法系则是在全面继承罗马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3) 法律体系和法官的作用不同:英美法系以判例法为基础,法律体系十分庞杂,缺乏系统分类;而大陆法系,不仅法律体系完整,而且法官的作用十分有限;4) 司法组织对程序法的重视不同:英美法系强调程序法的重要性,实行对抗制诉讼;而大陆法系比较注重实体法,认为程序法仅仅是适用实体法的工程,一般采用纠问式诉讼程序。
尽管有上述种种差异,两大法系之间仍有许多共同之处:1) 它们的法律本质相同;2) 传统要素接近,都是近代以前的罗马法、日耳曼法和教会法;3) 法律的指导思想相同;4) 法律背后的经济和意识形态等也都相同。
法系理论的优点:1法系的产生可以相应区分各国法律文化渊源2促进人类历史文明尤其是法律的交流,促进世界法律事业的发展。
3在法律制度的发展中,重视法律理论的概括,对法学有重要推动作用缺陷:1法系差异,阻碍了文明之间的顺利交流,阻碍全球一体化。
2法系不一导致处理国际争端相互矛盾,效率缓慢。
3法系实际界限模糊,强行划分附会牵强,强归一体具有歧视色彩。
殖民主义色彩:殖民主义是指资本主义国家采取军事、政治和经济手段,占领、奴役和剥削弱小国家、民族和落后地区,将其变为殖民地、半殖民地的侵略政策。
2016司法考试教材卷一法制史:外国法制史【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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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司法考试教材卷一法制史:外国法制史【3】第三节大陆法系一、法国法、德国法的历史沿革1.法国法律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1)封建法律制度的形成和发展。
法国封建制时期的法律制度,一般指9世纪上半叶到18世纪下半叶持续近一千年的法兰西王国时期的全部法律。
其起始时间的标志,是公元843年法兰克查理曼王国的分裂至1789年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的爆发。
在法国封建制法的形成和发展中,历经三个阶段,即公元9世纪至13世纪以习惯法为主时期、公元13世纪至16世纪习惯法成文化时期和公元16世纪至18世纪王室立法成为主要的法律渊源时期,它为近代法国资产阶级法律制度的形成与发展奠定了基础。
(2)资产阶级法律制度的建立。
近代法国法律制度是在资产阶级革命后建立和发展起来的。
在拿破仑统治时期,法国制定了《民法典》、《商法典》、《刑法典》、《民事诉讼法典》和《刑事诉讼法典》五部重要法典,再加上宪法,构成了法国“六法”体系。
由于法国革命具有彻底性,有一整套成熟的思想理论做指导,所以,革命后建立起来的法律制度比较系统和完备,较典型地反映了资产阶级的利益,对其他资本主义国家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具有重大影响。
(3)现代法国法的发展。
两次世界大战之间,法国连续遭到三次经济危机的袭击,国内阶级矛盾空前尖锐、复杂。
为了应付紧急形势,缩小了议会权力,加强了行政权力,政府的委托立法议案在议会中占据优势。
同时,为缓和人民群众强烈的民主运动的压力,于1919年4月和1927年7月,进行了两次选举制度的改革,对原来的法典进行某些修改与补充。
判例作用有所提高。
法国的法律制度适应新形势的需要,继续进行变革。
2.德国法律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1)封建法制的形成与发展。
德国原为法兰克王国的一部分。
公元919年,东法兰克王国推举萨克森公爵为国王,开创了德意志王朝。
封建时代的德意志长期处于封建割据之中,后来普鲁士邦逐渐强盛,并先后战胜奥地利和法国,为统一德意志各邦扫清了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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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罗马法,一般泛指罗马奴隶制国家法律的总称,存在于罗马奴隶制国家的整个历史时期。
它既包括自罗马国家产生至西罗马帝国灭亡时期的法律,也包括公元6世纪中叶以前东罗马帝国的法律。
(一)罗马法的产生古罗马奴隶制国家发源于意大利。
公元前8世纪以前,罗马处于氏族公社时期。
传说罗慕路斯于公元前754年至公元前753年创建罗马城。
公元前8至公元前6世纪的罗马,称为王政时期,此时的罗马尚处于氏族社会向阶级社会过渡时期。
公元前7世纪后,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的出现,罗马社会产生了奴隶主和奴隶两个基本对立的阶级,氏族制度趋于解体。
与此同时,“平民”阶层逐渐形成。
平民承担罗马大部分的税收和军事义务,但因其不是氏族公社成员,不能享有政治权利,不能与贵族通婚,也不能占有公地。
正是平民为争取权利同贵族进行的长期斗争,客观上加速了罗马氏族制度的瓦解,促进了罗马奴隶制国家与法律的形成。
公元前6世纪中叶,罗马贵族被迫让步,第六代王塞尔维乌斯·图利乌斯对罗马社会进行了改革,废除了原来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氏族部落,以地域关系来划分居民,并按照财产的多少将居民划分为五个等级。
这次改革标志着罗马氏族制度的彻底瓦解,罗马奴隶制国家正式产生,不久之后,罗马步入共和国时期。
随着罗马奴隶制国家最终形成,罗马法也随之产生。
当然,共和国早期的法律渊源主要是习惯法。
(二)《十二表法》的制定1.制定背景。
《十二表法》是罗马法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在此之前由于使用习惯法,司法权又操纵于贵族,任其解释,大行司法专横,引起平民不满。
结果是元老院被迫于公元前454年成立了十人立法委员会,并于公元前451年制定法律十表公布于罗马广场。
次年,又制定法律两表,作为对前者的补充。
2.结构与内容。
《十二表法》的篇目依次为传唤、审理、索债、家长权、继承和监护、所有权和占有、土地和房屋、私犯、公法、宗教法、前五表的追补及后五表的追补。
其特点为诸法合体、私法为主,前三表大多是关于程序法的规定。
《十二表法》的某些规定虽反映了平民的要求,但其主要目的在于严格维护奴隶主阶级的利益及其统治秩序,保护奴隶主贵族的私有财产权和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3.历史地位。
《十二表法》是罗马国家第一部成文法,它总结了前一阶段的习惯法,并为罗马法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许多世纪以来,《十二表法》被认为是罗马法的主要渊源。
(一)市民法和万民法两个体系的形成罗马共和国前期,形成了一个仅适用于罗马市民的法律体系——市民法。
其内容主要是国家行政管理、诉讼程序、财产、婚姻家庭和继承等方面的规范。
其渊源包括罗马“立法机构”制定的法律(如《十二表法》)、元老院的决议、裁判官的告示以及罗马法学家对法律的解释等。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外来人口的增多,共和国后期形成了适用于罗马市民与“外邦人”或“异邦人”(指的是罗马境内不享有罗马市民权的自由人。
最主要的是罗马人的征服。
罗马人在征服某一城邦后,废除该城邦的法律,但并不将罗马人自己的法律授予该城邦的自由人。
因此,他们是罗马统治下但非罗马城邦的自由人)以及“外邦人”与“外邦人”之间关系的万民法。
万民法是外事裁判官在司法活动中逐步创制的法律。
它吸收了市民法和外来法的合理因素,但又有所发展和突破。
它的基本内容主要是关于所有权和债权方面的规范,很少涉及婚姻、家庭和继承等内容。
万民法的产生,使罗马私法出现了两个不同的体系。
但是市民法和万民法不是截然对立的,而是互为补充的。
自212年卡拉卡拉皇帝颁布《安东尼努斯敕令》,斌予罗马帝国境内所有的自由民以罗马市民权后,市民法与万民法逐渐统一。
(二).法学家活动的加强在罗马法的发展中,法学家起过十分重要的作用,他们推动了罗马法和罗马法学的发达。
公元前1世纪,罗马进入帝国时期。
在帝国前期,法学家活动非常活跃,罗马法学的发展也进入繁荣时期。
许多法学家还被皇帝授予法律解答权,其解答成为法律的重要渊源。
法学家们著书立说,解释法律,形成了不同的学派:主要有普罗库尔学派和萨比努斯学派。
其间出现了最著名的五大法学家:盖尤斯、伯比尼安、保罗、乌尔比安、莫迪斯蒂努斯。
五大法学家的法学著作和法律解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概括起来,罗马法学家的活动和作用是:解答法律;参与诉讼;著书立说;编纂法典;参加立法活动。
(三)《国法大全》( Corpus Juris Civilis)的编纂查士丁尼皇帝(公元527~ 565年)为重建和振兴罗马帝国,成立了法典编纂委员会,进行法典编纂工作。
公元528~ 534年,先后完成了三部法律法规汇编。
第一,《查士丁尼法典》( Codex Justinian-eus)。
这是公元528—529年编出的一部法律汇编。
它将历代罗马皇帝颁布的敕令进行、审订和取舍而成。
第二,《查士丁尼法学总论》,又译为《法学阶梯》( Institutiones)。
它以盖尤斯的《法学阶梯》为基础加以改编而成,是阐述罗马法原理的法律简明教本,也是官方指定的“私法”教科书,具有法律效力。
第三,《查士丁尼学说汇纂》(Digesta),又译为《法学汇编》,于公元530~533年编成。
这是一部法学著作的汇编,将历代罗马著名法学家的学说著作和法律解答分门别类地汇集、,进行摘录,凡收入的内容,均具有法律效力。
公元565年,法学家又汇集了公元535~565年查士丁尼皇帝在位时所颁布的敕令168条,称为《查士丁尼新律》( Novellae)。
以上四部法律汇编,至公元12世纪统称为《国法大全》或《民法大全》。
《国法大全》的问世,标志着罗马法已发展到最发达、最完备阶段。
1.罗马法的渊源。
(1)习惯法。
公元前450年以前,罗马国家法律的基本渊源为习惯法。
(2)“立法机构”制定的法律。
罗马共和国时期的主要立法机关是民众大会、百人团议会与平民会议,它们制定的法律是共和国时期最重要的法律。
(3)元老院决议。
元老院是共和国时期罗马最高国家政权机关,并享有一定的立法职能,议会通过的法律需经它批准方能生效。
帝国时期,元老院被皇帝所控制,其本身所通过的决议具有法律效力。
(4)长官的告示。
罗马高级行政长官和最高裁判官发布的告示具有法律效力,是罗马法的重要渊源之一。
(5)皇帝敕令。
主要包括:敕谕、敕裁、敕示、敕答。
(6)具有法律解答权的法学家的解答与;2.罗马法的分类。
罗马法学家依据标准,从不同角度将法律划分为以下几类:(1)根据法律所调整的不同对象可划分为公法与私法。
公法包括宗教祭祀活动和国家机关组织与活动的规范;私法包括所有权、债权、婚姻家庭与继承等方面的规范。
(2)依照法律的表现形式可划分为成文法与不成文法。
成文法是指所有以书面形式发布并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包括议会通过的法律、元老院的决议、皇帝的敕令、裁判官的告示等;不成文法是指统治阶级所认可的习惯法。
(3)根据罗马法的适用范围可划分为自然法、市民法和万民法。
市民法是指仅适用于罗马市民的法律;万民法是调整外来人之间以及外来人与罗马市民之间关系的法律。
(4)根据立法方式不同可划分为市民法与长官法。
长官法专指由罗马高级官吏发布的告示、命令等所构成的法律,内容多为私法。
其主要是靠裁判官的司法实践活动形成的。
(5)按照权利主体、客体和私权保护为内容可划分为人法、物法、诉讼法。
人法是规定人格与身份的法律;物法是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诉讼法是规定私权保护的方法。
(一)人法人法是对在法律上作为权利和义务的主体的人的规定,包括自然人、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以及婚姻家庭关系等内容。
1.自然人。
罗马法上的自然人有两种含义:一是生物学上的人,包括奴隶在内;二是法律上的人,是指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主体。
自然人必须具有人格,即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
奴隶因其不具有法律人格,不能成为权利义务主体,而被视为权利客体。
罗马法上的人格由自由权、市民权和家父权三种身份权构成。
只有同时具备上述三种身份权的人,才能在法律上享有完全的权利能力。
上述三种身份权全部或部分丧失,人格即发生变化,罗马法称之为“人格减等”。
罗马法对自然人的行为能力,也作了详细规定。
只有年满25岁的有法律人格的成年男子才享有完全的行为能力。
2.法人。
罗马法上虽没有明确的法人概念和术语,但已有初步的法人制度。
罗马法上法人分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两种。
前者以自然人的集合为成立的基础,如佛教团体;后者以财产为其成立的基础,如慈善基金会。
法人的成立必须具备三个条件:(1)必须具有物质基础;(2)社团要达到最低法定人数(3人以上),财团须拥有一定数额的财产,数额多少没有严格规定;(3)必须经过元老院的批准或皇帝的特许。
3.婚姻家庭法。
实行一夫一妻的家长制家庭制度。
古罗马所称的家或家族是指在家父权下所支配的一切人和物的总和,包括家父、妻、子女、奴隶和土地等。
家的特点是以家父权为基础。
共和国后期,家父的权力逐渐受到限制。
罗马法的婚姻有两种,即“有夫权婚姻”和“无夫权婚姻”。
(二)物法物法在私法体系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是罗马法的主体和核心,对后世资产阶级民法的影响最大。
物法由物权、继承和债三部分构成。
1.物权。
罗马法上所说的物,范围较广,泛指除自由人以外存在于自然界的一切东西,凡对人有用并能满足人所需要的东西,都称为物:不仅包括有形物体和具有金钱价值的东西,而且包括无形体的法律关系和权利。
物的分类主要有要式转移物和略式转移物、有体物和无体物、动产和不动产、主物和从物、特定物和非特定物、有主物和无主物、原物和孳息等。
物权是指权利人可以直接行使于物上的权利。
物权的范围和种类皆由法律规定,而不能由当事人自由创设。
物权主要有五种:所有权、役权(地役权、人役权)、地上权、永佃权、担保物权(质权、抵押权)。
其中所有权为自物权,其他为他物权。
2.继承。
罗马法中的继承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
早期采取“概括继承”的原则,后来逐步确立了“限定继承”的原则。
关于法定继承人的顺序以及遗嘱继承的方式等问题,罗马法上均有较完备的规定。
3.债。
在罗马法中,债是物法的一个重要内容。
罗马法中债的发生原因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合法原因,即由双方当事人因订立契约而引起的债;一类是违法原因,即由侵权行为而引起的债,罗马法称之为私犯。
此外,准契约和准私犯也是债的发生原因。
罗马法根据债的标的和标的物不同,对债进行了详细的分类,主要有:特定债和种类债、可分债和不可分债、单一债和选择债、法定债和自然债。
罗马法还对债的履行、债的担保、债的转移、债的消灭作了详细规定。
(三)诉讼法诉讼分为公诉和私诉两种。
公诉是对直接损害国家利益案件的审理;私诉是根据个人的申诉,对有关私人利益案件的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