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大纲说明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
(一)现行规划实施评价;
(二)规划编制原则与指导思想;
(三)战略定位与规划目标;
(四)土地利用结构、规模、布局和时序;
(五)土地利用主要指标分解情况;
(六)规划衔接协调论证情况和公众参与情况;
(七)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三十一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审查情况和相关部门意见,提出明确的审查结论,提请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第三章 规划内容
第十六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现行规划实施情况评估;
(二)规划背景与土地供需形势分析;
(三)土地利用战略;
(四)规划主要目标的确定,包括: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规模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安排等;
(五)土地利用结构、布局和节约集约用地的优化方案;
第二十九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据下列规定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审查:
(一)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
(二)国家有关土地利用和管理的各项方针、政策;
(三)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四)土地利用相关规划;
(五)其他可以依据的基础调查资料等。
第三十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重点内容包括:
第二十二条 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据国家、行业标准和规范。
第四章 审查和报批
第二十三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报批,分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审查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报批两个阶段。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逐级上报审批机关同级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第二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由各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具体承办。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适用本办法。
长沙县县城总体规划(文本说明书)
长沙县县城总体规划(2003~2020)说明书长沙县人民政府长沙市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目录第一章概况第二章规划指导思想与城市发展目标第三章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第四章规划区土地利用规划第五章县城性质规模与规划空间层次第六章县城总体布局第七章居住用地规划第八章公共设置用地规划第九章工业仓储用地规划第十章地形地貌利用与自然生态保护第十一章外围生态圈与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第十二章景观风貌与城市形象规划第十三章综合交通规划第十四章城市给排水规划第十五章电力信息工程规划第十六章燃气工程规划第十七章环境保护与环卫设施规划第十八章县城综合防灾规划第一章概况第一节现状概况及历史沿革一、现状概况长沙县位于湖南省东部偏北湘江下游东岸,省会长沙市的东郊,毗邻株洲市、湘潭市、浏阳市、汩罗县、平江县等市县。
湘江从其西境流过;京广铁路纵贯南北,107国道、319国道、京珠高速公路、长永高速公路从其境内通过;黄花国际机场坐落于该县黄花镇。
长沙县总面积1997km2,其中耕地73.74万亩,林地135万亩,水面14.2万亩。
全县辖20个乡镇,495个居民组及村民委员会,总户数22万户,总人口73.6万人(不包括在长沙县工作、户口不在长沙县的4.73万人)。
至2001年底,县城人口规模已达6.3万多人,用地规模已达到15km2(其中工业区面积5.14km2)。
长沙县历史悠久,民风古朴,物华天宝,人杰地灵。
东汉祝良、三国桓阶、书法家怀素、教育家李文照及被章太炎先生誉为“无公则无民国,有史必有斯人”的革命家黄兴等,一个个都光照青史,名垂千古。
县内更有“六朝遗庙”陶公庙,及河图观、铁炉寺、龙喜故城址、常丰故城址、宋明窑址、仙人石、飘峰塔、左宗棠墓等历史遗迹,有黄兴故居、杨开慧故居、徐特立故居等革命纪念地。
本规划区属亚热带季风潮湿气候区,气候温暖潮湿,年平均气温16.7~17.38℃,最高气温40.6℃,最低气温-9.5℃,年均大于10℃的有效积温为5275℃。
长沙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2020年)
长沙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大纲说明(送审稿)长沙市人民政府二OO九年五月目录1 引言 (1)1.1 规划修编背景 (1)1.2 上一轮规划实施情况 (2)1.3 本轮规划的目标与任务 (3)1.4 规划修编指导思想与原则 (3)1.5 规划基数 (4)2 区域概况 (6)2.1 区位条件 (6)2.2 自然概况 (7)2.3 历史文化 (8)2.4 经济社会 (9)2.5 土地利用现状与特点 (10)3 土地利用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12)3.1 中心城区目前规模偏小,有待快速扩展 (12)3.2 土地资源供求矛盾日益尖锐 (12)3.3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难度进一步加大 (13)3.4 城乡、区域土地利用尚需加大统筹力度 (13)4 经济社会总体发展战略与目标 (15)4.1 经济社会发展战略 (15)4.2 主要经济发展目标 (16)4.3 人口和城镇化率 (18)5 土地利用功能分区 (22)5.1 土地利用生态保护度评价 (22)5.2 土地利用适宜开发度评价 (23)5.3 土地利用开发度-保护度关联分析 (25)5.4 土地利用功能区划分 (26)6 建设用地需求分析 (28)6.1 建设用地总规模 (28)6.2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预测 (35)6.3 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 (36)7 耕地补充分析 (39)7.1 耕地补充潜力分析 (39)7.2 耕地补充预测 (42)8 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 (43)8.1 耕地保有量 (43)8.2 基本农田保护 (46)9 土地利用生态格局 (47)9.1 生态控制区 (47)9.2 关键节点 (47)9.3 区域景观格局 (48)10 中心城区规模与布局 (50)10.1 中心城区发展规模 (50)10.2 中心城区主要扩展方向 (53)10.3 中心城区扩展范围 (53)11 规划指标分解 (56)11.1 湖南省下达给长沙市的指标 (56)11.2 指标分解内容 (56)11.3 指标分解结果 (57)12 关于规划修编过程 (59)12.1 规划修编工作流程 (59)12.2 规划修编组织 (60)12.3 规划修编前期研究 (62)12.4 规划大纲编制 (63)13 关于近期基础设施建设主要项目 (65)13.1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65)13.2 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66)13.3 能源基础设施建设 (67)附表 (68)1 引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以下简称规划修编)和土地管理工作,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对规划修编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做出了一系列重要批示。
城市用地分类和建设用地标准
第3章城市用地分类和建设用地标准3.1 城市用地分类和适建范围3.1.1 科学的用地分类是促进城市土地合理使用的重要基础工作。
本用地分类遵循适应长沙未来城市发展、市场经济深入发展以及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等要求的修订原则,参照相关国家标准,并结合长沙市近年来的规划实践而制定的。
3.1.2 城市用地分类以土地的使用功能作为分类的主导因素,兼顾用地的使用目的、出让方式及所有权属等相关因素。
在编制本标准与准则时,充分考虑到长沙市土地管理体制的要求,协调分别由国家建设部颁布的侧重于城市建设用地分类的《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 137-90)与由国土资源部颁布的侧重于非建设用地分类和管理的《全国土地分类》(试行)两个标准,并结合长沙城市用地的实际利用情况,力求用地分类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在规划和土地管理的实际工作中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并能与两套各有侧重的国家用地分类标准基本衔接。
3.1.3 本标准与准则将城市用地分为大类、中类和小类三个层次,共10大类、48中类、84小类,以反映城市用地的实际情况,满足城市规划、地政管理及规划研究等工作使用的需要。
与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 137-90)结构相比,大类未变,中类、小类结合长沙实际有所调整。
3.1.4 在编制不同层次的规划以及在规划管理、地政管理和规划研究的不同环节中,对城市用地的分类要求的深度不同,本标准与准则中确定的大类、中类和小类的三级用地分类体系,可适应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中对用地类型不同深度的要求。
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应根据规划及管理工作的性质、内容及深度的具体要求,采用本“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表”中的全部或部分用地类别。
在确定一个从土地使用权权属或功能地块角度不能再细分的地块的用地性质时,如果地块上包含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独立占地的主要用地性质或使用功能时,在确定地块的用地性质时应按照本“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表”,通过并列列举各用地类别来描述该地块的用地性质。
《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2014年修订)》 (2)
《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2014年修订)目录九、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错误!未指定书签。
前言长沙,古称潭州,别名“星城”,素有“楚汉名城”、“屈贾之乡”、“革命圣地”之美誉。
悠悠湘江,巍巍麓山,见证着这座千年古城的变迁。
如今的长沙,是湖南省省会、全国“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中南地区重要的工商业城市和交通枢纽,更是着名的山水洲城、幸福之都。
新中国成立以来,长沙市先后六次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2003年11月,国务院批复的第六版总体规划——《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简称03版总规),对长沙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近年来,03版总规的实施面临新的形势与背景:一是2007年国家正式批准长株潭城市群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要求长沙在城市发展模式转变方面在全国起到示范作用,赋予了长沙新的历史使命;二是2009年国务院通过《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要求中部地区加快发展,成为我国重要粮食生产基地、能源原材料基地、装备制造业基地和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对长沙提出了新的发展要求;三是2008年12月国务院正式批准《长株潭城市群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和《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2008-2020)》,要求长沙进一步发挥区域带动能力;四是长沙城市社会经济超常规发展,03版总规提出的2020年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大部分已经在2008年底提前实现,需要对总体规划进行修改使其更好地指导城市的发展;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新版《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已经实施,要求维护和强化城市总体规划的法律效力。
按照国家有关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的要求,长沙市人民政府组织开展了本次总体规划修改工作:2009年10月,湖南省人民政府向国务院提出关于修改《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的请示,经过部际联席会议审查,2010年12月,经国务院同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关于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意见的函》(建规函〔2010〕330号)函复湖南省人民政府,同意长沙市开展《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的修改工作;2011年5月-6月,长沙市城乡规划局组织对总体规划修改方案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社会公示;2011年6月,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2011年修改)的议案》;2011年9月,由湖南省住建厅组织召开了专家和省直职能部门审查会,会议通过了总规修改成果;2012年11月,住建部组织召开了总体规划部际联席会,会议原则通过了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成果;2014年4月4日,国务院下发国函[2014]45号,原则同意《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年)(2014年修订)》。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其编制
四、 规划编制要求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由各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国土资源行 政主管部门具体承办。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国家空间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 施土地用途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制,保护资源,统筹各项土地利用活动的重要依据。
城乡建设、区域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矿产资源 开发、生态环境保护等各类规划,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整体性,土地利用规划要求从国民经济整体的角度,在全部 土地资源的层面上选择规划方案,合理配置土地资源。规划是 (土地)这块蛋糕的分配者,各用地部门只是蛋糕的消费者。
(一)主要特性与特点
2. 兼容性与折中性
兼容性,土地利用规划目标是多维的,有社会、经济、生 态环境的目标,也有公益、私人、地区的目标等,规划的重点和 难点在于多维目标之间协调,规划的兼容性体现为规划方案必定 为吃饭与建设,生存与发展兼得的方案。此外,规划兼容性还体 现在规划编制和实施过程中采用多种技术和手段。
县级以上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据经审核通过的土地 利用总体规划大纲,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与所在地的县级土地 利用总体规划同步编制。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过程中,对涉及土地资源保护 与可持续发展、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利用结构布局优 化、土地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等重大问题,国土资源主管 部门应当组织相关方面的专家进行专题研究和论证。
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中的重大问题,国土资源主 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方式向社会公众征询 解决方案。对直接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 的规划内容,应当采取公告、听证或者其他方式,充分 听取公众的意见。
征询、听取和采纳公众意见情况应当作为规划报送审 查材料一并上报。
湘乡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湘乡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湘乡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说明目录第一章规划编制依据 ..................................................................... (1)第一节法律法规 ..................................................................... .. (1)第二节政策文件 ..................................................................... .. (1)第三节技术规范 ..................................................................... .. (1)第四节相关规划 ..................................................................... ........ 2 第二章规划编制原则 ..................................................................... (4)第一节依法编制原则 .....................................................................4第二节统筹兼顾原则 .....................................................................4第三节相互协调原则 .....................................................................4第四节因地制宜原则 .....................................................................4第五节公众参与原则 .....................................................................4第六节注重实施原则 .....................................................................5 第三章区域概况 ..................................................................... .. (6)第一节自然条件 ..................................................................... .. (6)第二节社会经济状况 .....................................................................9I湘乡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说明第四章上轮规划实施评价 (10)第一节规划主要目标 ...................................................................10第二节主要规划指标落实情况 (11)第三节规划实施成效 ...................................................................12第四节规划编制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14 第五章规划编制过程与主要成果 (16)第一节工作过程 ..................................................................... (16)第二节主要成果 ..................................................................... ...... 18 第六章规划编制的基础数据 (20)第一节土地利用现状数据 (20)第二节经济社会数据 ...................................................................25 第七章主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预测 (26)第一节人口 ..................................................................... .. (26)第二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 30 第八章建设用地规模预测 (31)第一节城镇用地 ..................................................................... (31)第二节农村居民点用地 (31)第三节采矿用地、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 (34)第四节交通运输用地 ...................................................................34第五节水利设施用地 ...................................................................36II湘乡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说明第六节建设用地总规模 ............................................................... 38 第九章耕地供需平衡分析 (39)第一节耕地需求预测 ...................................................................39第二节耕地可供给量预测 ........................................................... 40 第十章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析 ..................................................44第一节评估工作任务 ...................................................................44第二节评估工作程序 ...................................................................44第三节规划区地质环境条件 (45)第四节规划区危险性现状评估 (45)第五节规划区危险性预测评估 (46)第六节规划区适宜性评估 (49)第七节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 50 第十一章与相关规划的协调 (52)第一节与“十一五”规划的协调 (52)第二节与城市规划的协调 (52)第三节与其他规划的协调 ........................................................... 52 第十二章上级下达主要规划控制指标落实情况............................... 54 第十三章规划方案的可行性和环境影响评价 (55)第一节规划方案的可行性 (55)第二节规划方案的环境影响评价 (56)III湘乡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说明I湘乡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说明第一章规划编制依据第一节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4、•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5、•基本农田保护条例?6、•湖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第二节政策文件1、•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2、•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3、•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05]4号,第三节技术规范1、•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2、•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3、•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1湘乡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说明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土资厅发…2009?51号,4、•关于明确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几项具体工作的通知?,湘国土规办发[2009]15号,5、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05]114号,6、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规范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程序的意见‡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06]66号,7、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43号,8、关于印发<湖南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审查细则>的通知,湘国土规办发[2009]19号,第四节相关规划1、•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2008-2020年)?2、•长株潭城市群土地利用规划,2008-2020年,?3、•长株潭城市群核心空间开发与布局规划,2008-2020年,?4 •“3+5”城市群综合交通体系发展规划,2008-2020年,?5、•湘潭市2006-2010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6、•湘潭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2005-2020年,?7、•湘潭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8、•湘潭市域,森林,生态建设规划,2008-2020年,?9、•湘潭市综合交通规划?2湘乡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说明 10、•湘潭市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2009-2020年,? 11、•湘乡市2006-2010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 12、•湘乡市城镇体系规划,2004-2020年,? 13、•湘乡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14、•湘乡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大纲?3湘乡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说明第二章规划编制原则第一节依法编制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编制规划。
长沙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长沙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大纲说明(送审稿)长沙市人民政府二OO九年五月目录1 引言 (1)1.1 规划修编背景 (1)1.2 上一轮规划实施情况 (2)1.3 本轮规划的目标与任务 (3)1.4 规划修编指导思想与原则 (3)1.5 规划基数 (4)2 区域概况 (6)2.1 区位条件 (6)2.2 自然概况 (7)2.3 历史文化 (8)2.4 经济社会 (9)2.5 土地利用现状与特点 (10)3 土地利用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12)3.1 中心城区目前规模偏小,有待快速扩展 (12)3.2 土地资源供求矛盾日益尖锐 (12)3.3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难度进一步加大 (13)3.4 城乡、区域土地利用尚需加大统筹力度 (13)4 经济社会总体发展战略与目标 (15)4.1 经济社会发展战略 (15)4.2 主要经济发展目标 (16)4.3 人口和城镇化率 (18)5 土地利用功能分区 (22)5.1 土地利用生态保护度评价 (22)5.2 土地利用适宜开发度评价 (23)5.3 土地利用开发度-保护度关联分析 (25)5.4 土地利用功能区划分 (26)6 建设用地需求分析 (28)6.1 建设用地总规模 (28)6.2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预测 (35)6.3 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 (36)7 耕地补充分析 (39)7.1 耕地补充潜力分析 (39)7.2 耕地补充预测 (42)8 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 (43)8.1 耕地保有量 (43)8.2 基本农田保护 (46)9 土地利用生态格局 (47)9.1 生态控制区 (47)9.2 关键节点 (47)9.3 区域景观格局 (48)10 中心城区规模与布局 (50)10.1 中心城区发展规模 (50)10.2 中心城区主要扩展方向 (53)10.3 中心城区扩展范围 (53)11 规划指标分解 (56)11.1 湖南省下达给长沙市的指标 (56)11.2 指标分解内容 (56)11.3 指标分解结果 (57)12 关于规划修编过程 (59)12.1 规划修编工作流程 (59)12.2 规划修编组织 (60)12.3 规划修编前期研究 (62)12.4 规划大纲编制 (63)13 关于近期基础设施建设主要项目 (65)13.1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65)13.2 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66)13.3 能源基础设施建设 (67)附表 (68)1 引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以下简称规划修编)和土地管理工作,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对规划修编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做出了一系列重要批示。
暮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长沙县暮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2006—2020年)长沙县暮云镇人民政府二○○九年七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 (2)第三章土地利用目标与方针 (3)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方案 (5)第五章土地利用布局 (7)第六章土地用途分区与管制 (10)第七章实施规划的措施 (15)第八章附则 (16)附件:长沙县暮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暮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是暮云镇辖区范围内各项土地利用活动的指导性文件。
在镇域范围内土地利用的专项规划和行业用地规划以及各项土地利用活动,均应遵守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修编的目的为了进一步贯彻土地利用基本国策,加强对土地利用的宏观管理,切实保护耕地,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和优化配置,保障各行各业发展对用地的需求,促进本镇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第三条规划修编的任务在对本镇土地利用现状、潜力和各业用地需求量进行分析研究的基础上,确定规划期内土地利用目标和方针,协调各部门用地,统筹安排各类用地特别是城镇用地规模控制指标,落实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布局,提出实施规划的政策措施。
第四条规划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长沙市暮云片区规划》(2001-2020年);《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长沙县暮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年----2010年);《长沙市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长沙县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长沙市新农村建设规划》;《暮云镇总体规划》。
第五条规划范围与期限本规划的范围是暮云镇辖区内全部土地,土地总面积6405.60公顷。
规划基期年为2005年,规划目标年为2020年。
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第六条土地利用结构暮云镇土地总面积6405.60公顷,其中:1.农用地总面积3685.64公顷,其中耕地1793.64公顷,园地69.07公顷,林地1279.59公顷,其他农用地543.34公顷,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28.00%、1.08%、19.98%、8.48%。
金井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金井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修订版)金井镇人民政府二〇一七年五月金井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修订版文本目录前言 (1)第一章总则 (1)第一节规划目的 (1)第二节规划任务 (1)第三节规划编制依据 (1)第四节规划范围和期限 (2)第二章规划背景 (3)第一节区域概况 (3)第二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 (3)第三节土地利用现状 (3)第三章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5)第一节土地利用战略 (5)第二节土地利用目标 (5)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6)第一节农用地结构调整 (6)第二节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7)第三节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7)第五章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8)第一节严格保护耕地 (8)第二节加强基本农田保护 (8)第三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 (8)第四节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措施 (9)第六章建设用地空间布局与管制 (9)第一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9)第二节建设用地规模与布局 (10)第三节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11)第七章土地利用分区与管制 (12)第八章生态环境建设和地质环境评价 (14)第一节生态环境保护 (14)第二节地质环境评价及压覆矿产资源查询 (14)第九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15)第十章附则 (18)附表附表1 金井镇主要控制指标表 (19)附表2 金井镇2006-2020年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20)附表3 金井镇2006-2020年耕地保有量规划表 (21)附表4 金井镇2006-2020年土地整治规划表 (21)附表5 金井镇2006-2020年建设用地指标分解表 (22)附表6金井镇2020年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 (23)附表7 金井镇2006-2020年重点建设用地项目规划表 (25)前言《金井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现行规划》”)自批准实施以来,对加强金井镇土地利用的宏观管理及实施土地用途管制,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障重点建设项目和生态建设用地,促进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参考格式及主要内容
附件一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参考格式及主要内容.XX市、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年)前言一、上一轮规划实施评价分析结合国民经济发展形势和规划修编的背景,阐述规划实施的主要成效,提出规划修编的必要性。
二、需解决的土地利用重大问题三、规划目标简述规划目标的内容、规划指标及其落实。
四、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为了明确重要用地的规模与布局,安排协调各类用地矛盾, 编制概略性规划方案,包括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方案、土地利用布局调整方案和土地分区方案。
要求根据区域内不同的土地利用战略和调控措施拟订的多个可供选择的规划方案, 根据可行性论证和效益评价、公众参与结果,选定一个最佳概略性规划方案提交规划编制领导小组、上下级规划部门审议。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方案阐述规划期各类用地调控数量、结构变化,各类土地利用原则、调控措施。
土地利用布局调整方案阐述规划期内主要用地布局调整的指导思想、调整原则、布局方案和调控措施。
土地分区方案在市级规划中,对市域土地利用进行功能分区,阐述各区域土地利用调整方案,提出分区管制规则;在县级规划中,对县域土地进行用途分区,阐明各土地用途区的面积、分布及其管制规则。
五、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和布局调整编制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方案,对规划期间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进行总量控制,在县域内依法划定不得占用的耕地和优质农用地。
方案编制以土地适宜性和农用地分等定级为基础,将区域内质量较好、农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善的耕地、随市场变化可调整为耕地的其他优质农用地纳入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方案。
根据耕地需求预测和供给潜力分析,在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编制耕地保有量规划平衡表,表中列出规划期间和规划近、远期补充耕地、减少耕地和净增(减)耕地的面积。
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应与对应的土地用途区统计面积协调一致,新增面积应与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方案协调一致。
六、城镇、村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布局拟定城镇、村镇建设用地方案。
土规: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目录前言第一章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第一节土地利用现状第二节机遇与挑战第二章指导原则与目标任务第一节指导原则第二节规划目标第三节主要任务第三章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第一节严格控制耕地流失第二节加大补充耕地力度第三节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第四节强化耕地质量建设第五节统筹安排其他农用地第四章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第一节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第二节优化配置城镇工矿用地第三节整合规范农村建设用地第四节保障必要基础设施用地第五节加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第五章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第一节加强基础性生态用地保护第二节加大土地生态环境整治力度第三节因地制宜改善土地生态环境第六章统筹区域土地利用第一节明确区域土地利用方向第二节实施差别化的区域土地利用政策第三节加强省级土地利用调控第七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第一节加强规划对土地利用的整体控制第二节健全规划实施管理制度第三节完善规划实施的利益调节机制第四节加强规划实施的基础建设第五节推进规划民主决策前言为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更好地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土地利用的方针、政策,在《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1997-2010年)》基础上,制定《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纲要》主要阐明规划期内国家土地利用战略,明确政府土地利用管理的主要目标、任务和政策,引导全社会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是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和各项建设的重要依据。
《纲要》以2005年为基期,以2020年为规划期末年。
《纲要》的规划范围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
第一章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第一节土地利用现状根据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到2005年底,全国农用地面积为65704.74万公顷(985571万亩),建设用地面积为3192.24万公顷(47884万亩),其他为未利用地。
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1990-2010).pdf
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1990-2010)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经请示建设部同意,长沙市人民政府决定对《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1990-2010)》(简称上版总体规划)进行修编。
第二条上版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1、城市性质:长沙是湖南省省会,全省政治、经济、文化、科技中心,全国历史文化名城。
2、规划期限:近期规划至1995年,远期规划至2010年,远景设想至2030年。
3、城市规模:2010年市区非农业人口规模控制在160万人左右,市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为155。
1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总面积966平方公里。
4、城市用地布局结构形式为“一主体、两翼、两组团”。
一主体为城市旧城区周围集中联片发展地域;两翼指马坡岭泉塘为东翼、望城坡天顶乡为西翼;两组团指捞霞组团和坪塘组团。
第三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及其它有关法律;(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其它有关国家规范标准;(3)《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及《长株潭经济一体化“十五”发展规划》;(4)《长沙市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纲要》及《长沙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和2015年远景目标纲要》;(5)《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1990-2010)》以及长沙市的实际情况。
第四条规划空间层次:长株潭、市域、规划区、都市区、主城区。
1、长株潭指长沙、株洲、湘潭三市行政区域。
2、市域包括长沙市区、长沙县、望城县、宁乡县和浏阳市。
3、规划区包括市区全部,长沙县暮云镇、黄兴镇、榔梨镇、黄花镇、星沙镇、跳马乡、干杉乡、安沙镇、北山镇以及望城县全部,总面积2893平方公里。
4、都市区是由集中的规划建设用地及这些用地之间的自然环境共同构成的区域,以乡镇为基本单位,包括市区、长沙县星沙镇、暮云镇、榔梨镇、黄花镇、望城县高塘岭镇、坪塘镇、丁字镇、雷锋镇、星城镇、含浦镇、黄金乡,总面积1450平方公里。
5、主城区包括城市主体(即中心城区)、河西新城、星马新城。
《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20)》
目录前言 (1)一、总则 (7)二、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8)三、城市性质及规模 (10)四、空间结构与功能布局 (11)五、城市形象规划 (13)六、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14)七、生态保护与园林绿地规划 (17)八、综合交通规划 (20)九、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24)十、防灾减灾规划 (26)十一、分区发展与规划控制导则 (27)前言长沙,古称潭州,别名“星城” ,素有“楚汉名城” 、“屈贾之乡”、“革命圣地”之美誉。
悠悠湘江,巍巍麓山,见证着这座千年古城的变迁。
如今的长沙,是湖南省省会、全国“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中南地区重要的工商业城市和交通枢纽,更是著名的山水洲城、幸福之都。
新中国成立以来,长沙市先后六次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2003 年 11 月,国务院批复的第六版总体规划——《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 2003-2020)》(简称3版总规),对长沙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近年来, 03 版总规的实施面临新的形势与背景:一是2007 年国家正式批准长株潭城市群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要求长沙在城市发展模式转变方面在全国起到示范作用,赋予了长沙新的历史使命;二是 2009 年国务院通过《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要求中部地区加快发展,成为我国重要粮食生产基地、能源原材料基地、装备制造业基地和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对长沙提出了新的发展要求;三是 2008 年12 月国务院正式批准《长株潭城市群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和《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 2008-2020)》,要求长沙进一步发挥区域带动能力;四是长沙城市社会经济超常规发展, 03 版总规提出的 2020 年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大部分已经在2008 年底提前实现,需要对总体规划进行修改使其更好地指导城市的发展;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新版《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已经实施,要求维护和强化城市总体规划的法律效力。
长沙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大纲
长沙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大纲(送审稿)长沙市人民政府二OO九年五月目录引言 (1)第一章总则 (3)第一节规划背景 (3)第二节规划依据 (6)第二章指导原则与目标任务 (8)第一节指导原则 (8)第二节土地利用战略选择 (9)第三节规划目标和调控指标 (12)第四节土地利用规划主要任务 (14)第三章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 (16)第一节严格控制耕地流失 (16)第二节保质保量补充耕地 (17)第三节加强基本农田保护 (18)第四节合理利用其他农用地 (19)第四章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 (20)第一节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20)第二节节约集约利用城镇工矿用地 (21)第三节整合规范农村建设用地 (21)第五章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 (23)第一节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目标 (23)第二节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23)第三节构建综合生态空间体系 (24)第六章统筹区域土地利用 (26)第一节土地利用功能分区 (26)第二节分区土地利用管制规则 (28)第三节推进“两型社会”示范区建设 (30)第四节各用途用地统筹安排 (32)第七章城乡用地空间布局与结构优化 (35)第一节构建现代新长沙城镇格局 (35)第二节城乡用地空间布局 (36)第三节各用途用地结构调整 (39)第八章中心城区土地利用 (44)第一节中心城区定位与发展目标 (44)第二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 (44)第三节中心城区主要扩展方向 (45)第四节中心城区用地布局 (46)第九章区县土地利用 (47)第一节区县土地利用特点与指导意见 (47)第二节加强区县土地利用调控 (49)第十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51)第一节落实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 (51)第二节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52)第三节多渠道确保耕地占补平衡 (52)第四节健全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机制 (52)第五节出台规划实施的激励措施 (53)附表 (55)引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城乡建设、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和严格土地用途管制的重要依据,在土地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工作中处于先行和龙头地位。
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
城市绿地率(%)
人均公共绿地(平方米) 都市区森林覆盖率(%) 城市大气环境质量 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dB(A) 城市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dB(A) 烟尘控制区覆盖率 工业废水处理率(%) 工业废水达标排放率(%) 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40
10 40 一、二级 100 53
• 长株潭城市群以及在此基础 上扩展而来的“3+5”城市群均 以长沙为核心
• 通过规划的安排,提升长沙 在整个区域中的服务和带动 能力
8
1. 修编背景
1.4 提升长沙城市核心竞争 力和可持续成长能力
• 确定长沙城市发展的长远目标 • 找到长沙提升城市职能的战略 地区
京珠高速
• 明确长沙未来发展的资源环境 底限,确立可持续生长的城市 空间结构
市域范围
1.2万平方公里
规划区范围
五区,两县的一部分
都市区范围
五区,两县的一部分 1450平方公里
主城区范围
河西、星马、中心城区
2893平方公里
14
规划范围与上版总规相比的主要调整
• 减少规划层次,将都市 区与规划区合并
• 都市区非法定概念 • 规划区保持行政区划 完整,便于实施管理, 并为远景发展预留空 间
装备制造业中心 经济职能
现有职能
高新技术产业基地 传统制造业基地 粮食生产基地
湖南省现代商贸中心
休闲娱乐和旅游服务中心 服务职能 体育产业基地
产业孵化和技术创新基地 专业性生产服务业基地 新兴国际服务外包城市 全国历史文化名城
国际性:旅游服务 全国性:装备制造和文化娱乐 区域性:交通服务和生产服务 全省性:综合服务和先进制造 地方性:物流基地
长沙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城市用地分类和建设用地标准
第3章城市用地分类和建设用地标准3.1 城市用地分类和适建范围3.1.1 城市用地分类适用于长沙市各阶段的城市规划编制和城市用地统计工作。
3.1.2 城市用地按土地使用的主要性质进行划分和归类。
3.1.3 城市用地分类采用大类、中类和小类三个层次的分类体系。
共分10大类、48中类、84小类。
3.1.4 使用城市用地分类时,可根据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及工作深度的不同要求,采用本分类的全部或部分类别。
3.1.5 城市用地分类代号采用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混和型代号,大类采用大写英文字母表示,中类和小类应各采用1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本分类代码可用于城市规划的图纸和文件。
3.1.6 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应符合表3.1.6的规定。
3.2 城市建设用地标准3.2.1 城市建设用地包括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绿地和特殊用地九大类用地,不包括水域和其它非城市建设用地。
3.2.2 在编制和修订城市总体规划时,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规划人均单项建设用地指标和规划建设用地结构应结合国家的有关规定,且都市区各片区之间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项指标。
3.2.3 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用地汇总表宜采用表3.2.3的格式。
备注:年现状城镇人口万人年规划城镇人口万人3.2.4 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的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宜采用表3.2.4的格式备注:年现状城镇人口万人年规划城镇人口万人第4章居住用地规划标准4.1 布局准则4.1.1 居住用地应相对集中布局,避免零星小规模开发,形成一定规模的居住区、居住小区或居住组团。
4.1.2 适度降低城市中心片的居住用地比例和人口密度。
旧城区以改造棚户区为主,居住用地比例不再增加,人口应逐渐向外疏散,以此提高人均居住用地标准。
4.1.3 在保证安全、卫生、效率的前提下,尽量实现居住与就业就近平衡。
4.1.4 居住用地的建筑布置,应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防灾以及管理要求,避免烟、气(味)、尘和噪声等造成的污染和干扰;居住建筑的间距应符合本标准与准则第11章11.3的规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长沙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大纲说明长沙市人民政府二OO八年三月目录引言 (1)第一章现阶段长沙市土地利用面临的主要问题 (7)第一节中心城市有待快速扩展,而目前规模偏小 (7)第二节土地资源供求矛盾日益尖锐 (7)第三节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难度进一步加大 (8)第四节城乡、区域土地利用尚需加大统筹力度 (9)第二章关于土地利用规划基础数据 (10)第一节规划基期年现状数据的来源 (10)第二节2005年更新数据与变更数据比较 (10)第三节土地利用基础数据的使用 (13)第三章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14)第一节经济发展目标 (14)第二节人口和城镇化率 (16)第四章关于建设用地规模 (20)第一节建设用地规模 (20)第二节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 (26)第五章关于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28)第一节耕地保有量 (28)第二节基本农田保护 (31)第六章关于中心城市土地利用 (33)第一节中心城市发展规模 (33)第二节中心城市主要扩展方向 (36)第三节中心城市发展边界 (37)第七章关于土地利用空间布局 (39)第一节城镇发展格局 (39)第二节土地利用功能分区 (40)第三节规划指标分解 (44)引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以下简称规划修编)和土地管理工作,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对规划修编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做出了一系列重要批示。
国家有关部门先后下发了《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关于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和修编前期调研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133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中“四查清、四对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182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和《报国务院审批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大纲评审办法》(国土资发[2006]54号)等文件。
湖南省对规划修编工作也十分重视,下发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5]32号文件的通知》(湘政办发[2005]30号)等文件,对规划修编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国土资源部和湖南省对规划修编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长沙市人民政府组织开展了长沙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形成了《长沙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大纲》(以下简称《大纲》)。
现对大纲中若干问题给予说明。
(1)规划修编背景随着国家“中部崛起”战略、“泛珠江三角洲区域协同发展”战略的实施以及长株潭城市群被列为国家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以下简称“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长沙市确定了率先在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成为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的目标。
要实现这些目标,各用途建设用地需求都将显著增加。
同时,为了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发展现代农业,也必须保证足够的农用地,特别是耕地,导致长沙市土地资源相对不足的约束性进一步加大。
如何解决日益尖锐的土地供需矛盾,保障长沙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现阶段长沙市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一项重要而艰巨的任务。
为了适应党的“十七大”以来的新形势、新要求和国家、湖南省一系列战略政策调整,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协调各用途用地,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进一步严格土地管理、加强耕地保护,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宏观调控作用,有必要进行新一轮长沙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
(2)上一轮规划实施情况《长沙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经国务院批准实施以来,在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快速增长、土地供给约束日益加大的形式下,坚持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强化规划的控制和引导,妥善处理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的关系,土地利用和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①强化了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
2005年长沙市耕地保有量289115.43公顷,在长沙市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的九年间,耕地面积仅有小幅减少,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稳定在248000.00公顷,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日益严格规范。
②推进了建设用地节约和集约利用。
建设用地产出率由1997年的42.48万元/公顷增加到2005年的94.97万元/公顷,提高了123.56%。
③规范了土地开发复垦整理。
1997-2005年,长沙市土地整理补充耕地417.22公顷,土地复垦补充耕地45.46公顷,未利用地开发补充耕地1957.44公顷,低坡园林地开发补充耕地3459.72公顷,改变了规划实施前基本只占不补的局面,缓解了耕地数量急剧下降的趋势,有效缓解了土地供需矛盾。
④促进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注意妥善处理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关系,1997-2005年,全市累计实现生态退耕面积约3520.75公顷,土地退化趋势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
上一轮规划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①规划目标相对单一,与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利用的全面保障要求不相适应,制约了规划作用的充分发挥。
②规划所确定的主要指标与长沙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不相适应。
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偏小,基本农田保护率偏高,制约长沙市建设用地空间的扩展。
③建设用地指标分配不尽合理。
由于上一轮规划对郊区经济和开发区的快速发展估计不足,在用地指标分配上基本采取了平均分配的办法,但规划实施以后,一些县(区、市)经济迅猛发展,建设用地需求相对集中,局部建设用地指标不足的矛盾较为突出。
④上一轮规划前瞻性不够,对土地利用变化缺乏适应性。
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规划跟着项目跑的现象,其总体控制作用发挥不充分。
(3)本轮规划的目标与任务规划的总体目标是在保护全市耕地资源的基础上,统筹供给、需求、利用的关系,通过控制总量、优化结构、盘活存量、挖掘潜力,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妥善处理保护资源、保障发展与建设生态的关系,不断提高土地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保障能力,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基于上述目标,规划重点完成以下任务:①统筹区域土地利用,协调城市规划、交通规划等相关规划的用地空间。
②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合理安排各用途规划用地。
③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合理确定土地开发复垦整理的规模和范围。
④加强用地存量挖潜,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资源,保障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的合理用地。
⑤加强生态建设、环境整治及历史文物保护,促进长沙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4)规划修编指导思想与原则按照国家、湖南省对长沙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战略部署和对土地管理的要求,并根据长沙市土地资源和土地利用状况,《大纲》明确提出了修编的指导思想:执行“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立足“中部崛起”战略,积极推进“3+5”城市群建设;服务于建设国家级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示范区的目标;以科学发展观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创新发展模式,转变增长方式,实现区域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大纲》提出了本轮规划修编必须坚持的5项原则,即:①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②大力推进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提高土地利用综合效益;③统筹城乡、区域土地利用,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④促进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相协调;⑤强化土地参与宏观调控的能力。
(5)规划修编的组织规划修编始终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工作方针。
2006年5月,长沙市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领导小组,下设规划修编办公室,由长沙市国土资源局牵头,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县(区、市)国土资源局成立工作组、部门联络组。
工作组由市国土资源局有关处室相关成员组成,负责规划编制的日常工作;部门联络组由工作组成员及各部门联络员组成,联络员按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开展工作,负责向规划修编办公室提供有关资料和收集部门意见。
长沙市聘请湖南省省国土资源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市直有关部门的专家组成专家咨询组,负责论证审查规划修编重大问题,对规划方案中重大土地利用问题进行咨询论证,对县级规划进行技术指导。
经筛选,长沙市最终确定南京大学、长沙永信评估咨询有限公司、长沙佳源土地规划咨询有限公司和华中农业大学等省内外单位为规划修编技术合作单位。
其中,南京大学为第一技术负责单位,对整个修编工作负技术总责。
2006年7月10日,长沙市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第一次会议,会上要求规划修编工作应该把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全面持续协调发展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强调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总体规划修编工作。
同时,会议通过了长沙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编工作方案并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做出总体部署。
随后,工作方案报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长沙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全面启动。
(6)规划修编前期研究根据国家、湖南省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总体部署,结合长沙市自身的特点,长沙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期研究在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和“四查清、四对照”工作的基础上,共设立了12个研究专题。
《长沙市土地利用战略研究》围绕长沙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和要求,立足解决长沙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土地利用问题,提出了“‘3+5’城市群协同发展、内融翼优、可持续发展”的土地利用战略。
《长沙市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研究》在综合考虑长沙市粮食安全、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基础上,确定了规划期末长沙市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长沙市优化城乡用地结构与布局研究》根据城乡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结果,对城镇用地、农村居民点用地、工业用地和重大区域基础设施项目用地的空间布局进行了优化,提出了中心城市建设用地空间扩展的方向和范围。
《长沙市统筹区域土地利用研究》提出了长沙市土地利用功能分区及分区管制政策建议,同时按照区域和城乡统筹协调的原则,统筹安排长沙市各用途建设用地,制定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方案。
《长沙市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研究》提出了长沙市创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的途径及其重点建设区域。
《长沙市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研究》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提出了规划期内长沙市各用途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目标与对策措施。
《长沙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研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提出了完善土地规划管理的机制和政策建议。
《长沙市土地利用潜力研究》在对长沙市农用地、未利用地现状分析和土地开发复垦整理潜力评价的基础上,提出了规划期间长沙市通过土地开发复垦整理补充耕地的数量。
《长沙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土地利用研究》预测了规划期内长沙市农村人口和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确定了长沙市村庄分类发展战略及其相应的发展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