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教学法主要流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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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教学法主要流派
一、语法翻译法(Grammar-Translation Method)
语法翻译法是最古老的外语教学法,是中世纪欧洲人教希腊语、拉丁语等死语言的教学法,到了18世纪,欧洲的学校虽然开设了现代外语课,但仍然沿用语法翻译法,当时语言学的研究对象基本上还是书面语。人们学习外语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阅读外语资料和文献。语法—翻译法的代表人物是奥伦多夫(H.G.Ollendoff)。古老的翻译法、语法法和词汇翻译法都属于同一类方法。
语法翻译法在1840—1940年代间大行其道,之后便被许多学者群起围攻。看来,当标的语只被用来执行其阅读功能时,语法翻译法确实有其一定的教学效果,但是当学习者对标的语的需求不仅限于阅读,而期待达到听无障、说无碍的境界时,语法翻译法这套祖传秘方就必然被打入冷宫,被时代潮流淘汰了。
反思国内的英语教学,大多还是采取这种语法翻译教学法。一些大学的必修英文课继续沿用这样不敷时代所需的语法翻译法教学法——讲台上传来英语教授句型、词类变化和翻译的讲解声,台下则一片死寂,然后为提高听说能力的学生又再去社会上的语言学校上课练习会话。究其原因,则为应试英语。
二、直接法(Direct Method)
直接法是19世纪下半叶始于西欧的外语教学改革运动的产物,是语法翻译法的对立面。德国外语教育家菲埃托是最早提出直接法的教学法构想的先驱人物。教师采取渐进式的问答法来引导学生开口说话。此外,教学的初期不依赖课本进度,而依照教师自己设计的教案来搭配学生的学习状况。学生则必须专心地“停、看、听”,善用老师所示范的标的语以及其他相关背景信息,然后学习用标的语回答老师的问题。教师是标的语唯一的示范者,所以教学时一律不用学生的母语讲解,而必须使出十八般武艺,运用身体语言和辅助教具来传授语言知识,使学生能用极初级程度的标的语来了解新的标的物,并学会用口语来表达。直接法在19世纪60年代兴起,至20世纪20年代逐渐没落。基本上来说,它在规模较小的语言学校推行得非常成功,因为当老师用标的语直接进行教学时,可以照顾到每个学生的反映与需要。
直接法比起古典语法翻译法是教学法史上的一大进步,成为以后的听说法、视听法、功能法等现代改革派的发端,但它是完全针对语法翻译法的弊端提出的,本身难免有它的局限性和片面性,对母语在外语教学中的作用,只看到消极的一面,而没有看到或充分估计到它的积极的一面,只看到和只强调幼儿学母语和已掌握了母语的人学习外语之间的共同规律,而对两者之间的差别未曾注意到或没有充分估计到,因此采用了基本相同的方法来解决两种有一定区别的语言学习问题,在教学中偏重经验、感性认识,而对人的自觉性估计不足,对文学的修养不够注意,对许多语言现象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
三、听说法(Audio-lingual Method)
Richards和Rogers(1986,2001)指出:二次大战期间,美国参战后需大量派军前往海外,为搜集情报,美军乃请驻地当地人提供重要情境所需的语言词汇与句型,请考古学者提供驻地的文化习俗,请语言学者协助设计编排教学对话及督导学习,指
派学习动机强烈的人员,接受密集训练。此为军中教学法(the Army Method),成效斐然。当时参与的语言学者,大多是结构语言学派的重要人物,主张语言结构是语言学习的重点;也主张语言学习是习惯的形成,应不断地作句型练习;当时也盛行行为学派的学习理论,提倡学习需经由过度练习,将刺激与反应紧密连结,形成正确习惯。听说法在20世纪60年代达到全盛时期,之后便开始衰退,因为教师发现学生在经过无数枯燥严肃的机械式练习后,并不能有效胜任课堂外实际的口语沟通。更重要的是,麻省理工学院语言学家Noam Chomsky提出了足以驳斥结构学派和行为心理学派的学习观点:转换语法(transformational grammar)和语言能力(linguistic competence)。此外,乔姆斯基认为,语言学习并不只是经由背诵、模仿而僵化养成的语言习惯。相反的,人类并不像是学说话的鹦鹉,而是经由生活经验和语言能力所学习得来。这两个理念严重地削弱了听说法的魅力,从此以后语言教学的领域陷入了百家理论争鸣的世界。
听说法又叫结构法或句型法,《英语900句》是听说法的典型教材。听说法把语言结构分析的研究成果运用到外语教学中,使教材的编写和教学过程的安排具有科学的依据。这对提高外语教学的效果,加速外语教学的过程无疑是非常重要的贡献和进步。但听说法过分重视机械性训练,忽视语言规则的指导作用,过分重视语言的结构形式,忽视语言的内容和意义,存在流于“造作”的语言倾向。
四、视听法(Audio—Visual Method)
针对听说法脱离语境,孤立地练习句型,影响培养学生有效使用语言能力的问题,20世纪50年代在法国产生了情境法。它吸取了直接法和听说法的许多优点。充分利用幻灯机、录音机、投影机、电影和录像等视听教具,让学生边看边听边说,身临其境地学习外语,把看到的情景和听到的声音自然地联系起来,强调通过情景操练句型,在教学中只允许使用目的语。因此,这种教学法又叫作情景法。它的典型教材是《新概念英语》。
视听结合的方法比单纯依靠听觉或视觉来理解、记忆和储存语言材料要好得多。视觉形象为学生提供形象思维的条件,促使学生自然和牢固地掌握外语。听觉形象有助于养成正确的语音、语调、节奏及遣词、造句的能力和习惯,同时有利于使课堂变得生动活泼,使学生学的语言自然,表达准确。视听法的缺点是过于重视语言形式,忽视交际能力的培养,过分强调整体结构,忽视语言分析、讲解和训练,使学生对语言项目缺乏清楚的认识。
五、认知法(Cognitive Approach)
认知法又称认知—符号法(Cognitive-Code Approach),产生于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代表人物是卡鲁尔、布鲁纳。认知法反对语言是“结构模式”的理论,反对在教学中进行反复的机械操作练习。它主张语言是受规则支配的创造性活动,语言的习惯是掌握规则,而不是形成习惯,提倡用演绎法讲授语法。在学习声音时,同时学习文字,听说读写四种语言技能从学习外语一开始就同时进行训练,允许使用本族语和翻译的手段,它认为语言错误在外语学习过程中是不可避免的副产物,主张系统地学习口述和适当地矫正错误。它强调理解在外语教学中的作用,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