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背景下企业商标侵权保护问题研究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2年第1期下旬刊(总第469期)
时 代 金 融
Times Finance
NO.1,2012
(CumulativetyNO.469)
电子商务是在网络平台上进行的企业商务交易活动,是建立在基本的商务交易流程和贸易基础上的网络经济活动。
在网络这个虚拟市场的交易平台中,隐藏着较大的商业潜力,缩小了商务交流的空间和时间的浪费,加强了经济活动过程中的媒介功能和市场功能,有利于将企业的合法商标权延伸到网络,形成具有企业形象和特征的典型性竞争力。
但是正是由于网络的流通性比较强,才形成了企业商标侵权保护这一问题。
就目前的经济发展现状来看,企业的电子商务商标侵权行为呈现多样化和典型化的特征。
一、企业商标侵权行为分类
第一,域名冲突
电子商务背景下,企业的商标侵权行为具有典型的网络性和时代性,而域名引起的冲突是其中的重要形式。
一般来说,企业的商标是允许在不同国家的不同产品中相似性的存在,但是在COM域下,在全世界范围内,每个域名都具有专属性和典型性。
而企业商标的域名冲突主要就表现在其非法抢注域名表现上。
侵权者将某些知名品牌的商标注册为域名,利用其域名的主属性进行出租和出售;或者表现为注册人与知识产权人之间的冲突,由于域名具有唯一性,而注册人和知识产权人没有从根本上达到一致,导致两者间的域名冲突。
其中具有典型性的国内外域名商标侵权案例主要有:红塔山、小护士、大宝……等都遇到过类似的侵权现象。
第二,搜索引擎侵权
企业商务背景下的企业侵权还表现为其搜索引擎的冲突。
在万维网的超文本协议中,企业利用网络的软件参数进行网络宣传,网主将用其网络参数和软件程序对其基本情况和版权声明等,但是外部的网络浏览上难以看到类似的参数,而搜索引擎必须依靠它进行工作。
这种参数也称之为元标记,搜索引擎的商标侵权行为主要表现为这种元标记的利用。
侵权人将其他人的商标用在自己网页上,将其作为元标记隐藏在网页中,虽然侵权程度不明显,但是当消费者进行搜索时,很容易通过别人的商标找到他。
这种隐形的商标侵权现象实际上对被侵犯的企业而言也是属于企业利益的侵犯。
第三,网页链接侵权
互联网中的每个网页都是通过超文本协议的标记语言连接起来的,即便是不同的服务器也可以通过超文本进行链接,形成一个网络整体。
而这个网页之间的链接部分就是锚,通过锚的使用,可以在一个网页上呈现另一个网页的部分内容,这是现代互联网技术的基础表现形式。
而网页链接侵权就是将他人的注册商标作为链接。
利用加框链接技术绕过原来的主页,借助别人的商标来实现自己网页的宣传,增加其点击率。
所以说,在商务活动中,经常有利用知名商标或者产品作为链接的网络侵权行为。
二、企业商标侵权行为原因分析
第一,域名注册法律保护的地域性
由于网络促进了世界经济的一体化进程,在互联网上域名具有的唯一性是企业商标侵权产生的主要原因。
虽然在互联网上企业的商标具有唯一性,域名具有唯一性,但是由于各国的法律法规的不一致,域名只在本国范围内受到应有的法律保护,所以造成了域名的侵权行为。
另外,随着国际化趋势的加强,商标的影响范围逐渐走向国际化,域名的地域性限制逐渐缩小,也正是由于这种地域性的突破,促进了域名抢注册的现象 。
部分电子商务企业参与者,为了利用知名商标吸引更多的消费群体,而发生大量的域名抢注案件。
第二,搜索引擎的隐蔽性
在网络的环境的影响下,网络传播媒介力度逐渐加大,企业间的电子商务逐渐频繁,也就导致看了利用网络搜索引擎进行商标侵权的案件发生。
现代电子商务背景下的商标逐渐突破了地域和行业的类别,在商标权的确认、使用及监测保护上有一定的难度。
加上搜索引擎本身具有的隐蔽性,导致很多商标被侵权却浑然不知。
第三,网络连接传播的便捷性
网络传播的便捷性和快速性加快了现代企业间的电子商务,企业利用互联网的便捷性,可以在不同服务器上的文件通过超链接及文本标记语言链接起来,在连接过程中,设计者只需要将其标志性的文字和标记进行链接,在操作上具有明显的便捷性。
因此,一些侵权者利用知名商标进行用户招引,加上电子商务背景下的商标时间性和地域性逐渐淡化,网络链接的侵权行为现象也逐渐增多,成为目前商标侵权的主要表现形式。
第四,法律的不完整性
法律的不完整性使得电子商务背景下的侵权行为缺乏必要的法律保障。
目前,我国电子商务商标侵权行的法律法规不完善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地域抢注现象的产生。
当前,我国的商标侵权法律主要有《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以及《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实施细则》,但是这两部法规在具体的实施中存在一定的缺陷,比如在进行域名注册上采取比较宽松的态度,在注册者提供的资料中没有详细的是否被注册过的资料收集整理,导致商标侵权的现象时有发生。
另外,企业的商标侵权行为并不是针对某些服务或者企业产品,利用网络链接的形式侵犯企业商标,而是随着网络的迅速发展和科技的突飞猛进而随着产生的,目前的法律法规还没有对其进行明确有效制约和界定,在网络侵权上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或者其他经济法律进行适当的调节,不能从根本上消除侵权现象的发生。
三、企业商标侵权的对策分析
要使现代企业在电子商务背景下的商标侵权现象得以解决,需要进行从上而下的系统分析,为电子商务造成一个比较和谐的环境,形成健康的企业经济交流平台,同时还要利用法律的强制性肃清市场环境,针对各种不同类型的企业商标侵权趋势,采取不同的对策分析,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力求铲除问题的根源。
第一,加强网络域名的管理和管制
针对目前电子商务环境中的域名抢注册现象,首先要加强其法律管束力度,完善用于管理域名的互联网管理细则,通过具体
电子商务背景下企业商标侵权保护问题研究
梁 荣
(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七分局,河南 郑州 450015)
【摘要】电子商务是目前经济市场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网络和计算机的普及以及经济全球化步伐的加快,电子商务对现代经济市场的影响越来越大。
而这种新的经济模式必然带来新的经济难题,商标侵权就是其中的一项。
在电子商务的交易环境下,企业商标具有较大的安全隐患,本文从电子商务环境下的商标侵权问题出发,分析其形成的原因,并就其原因寻求对策。
【关键词】电子商务 商标 侵权
Times Finance 171
性的措施和法律法规进行科学的管制。
在具体的域名注册操作中,主管单位需要及时地搜集已经注册过的域名资料的提供,与商标注册机关及工商局部门加强交流和联系,避免其域名的重复性。
而对其域名争议的发生,则可以进行科学的管理方法:首先,通过双方提交的注册文件证明其合法性,沿用先注册先使用的注册原则。
其次,当其不能提供全面的注册文件时,启用法庭仲裁的方式进行争议裁决;另外,对现有的法律法规能够涉及商标侵权现象可以通过严格的司法程序进行处理。
最后,域名纠纷的解决通常与知识产权等相联系,在进行电子商务商标侵权事件处理时,可以适当借鉴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的处理办法。
第二,对搜素引擎中隐蔽性商标侵权的管理
加强法律法规的管制是保障其商标侵权行为得以解决的必要条件。
由于搜索引擎的侵权行为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就要求其商标使用者要加强其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其商标的规范管理,网主也要提高其职业道德素质,加强对其商标侵犯的监督。
在电子商务环境中,企业往往依靠品牌和商标的力量获取市场竞争,赢得较大的消费群,而通过搜索引擎的“借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侵权者的诉求群体,提高网络点击率。
所以对其侵权行为的管理要分层次来进行,对于形成危害行为的采取严厉的法律制裁,对影响程度较轻的商标侵权行为,进行适当地正面教育。
第三,网页链接的间接商标侵权行为的管理
对于电子商务网页链接中出现的间接商标侵权案件,同样需要加强法律的监督管理作用,通过利用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的双重管制,来提高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同时商标管理者也要深入其中,与时俱进,运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发挥有其效地监督作用。
四、结语
总的来说,在电子商务背景下的企业商标侵权现象都具有一定的网络特征,在时效性和科学性上都对商标管理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使得我们必须借助完善的法律法规来对现代网络秩序的管理和商标侵权行为进行严格的规范制约。
参考文献
[1]霍定文.电子商务环境下购物网站商标间接侵权问题研究[J].华东政法大学,2010.
[2]李长兵,罗淼.电子商务中商标侵权行为研究[J].兰州商学院学报,2005年05期.
[3]杨异工,殷健.电子商务环境下企业商标权保护的法律对策[J].中华会计网,2010.
作者简介:梁荣(1976-),女,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七分局,中级经济师,中级会计师。
研究方向:工商管理。
(责任编辑:李娜)
(上接第160页)
地价格对城市规划的反作用机制如图2所示。
图2 土地价格对城市规划的反作用机制图
四、 城市规划与土地价格互动机制框架
市场机制条件下,由于开发者过多关注经济利益,往往造成外部不经济,通过城市规划能有效规避这种负效应,确保土地开发的综合效益,而科学的城市规划方案也应建立在与地价相适应的基础上,充分体现土地经济价值,使城市规划与地价达到和谐统一。
总之,只有两者相互协调才能更好地对城市土地资源进行优化配置,本文总结出规划与地价对调控土地市场的机理如图3所示。
从图3可以看
出,城市规划与地
价的互动机制体现
出一定的特性。
土
地市场发育较成熟
的情况下,城市规
划与地价之间的作
用是互动的,一方
发生变动必然引起
另一方变化,如城
市规划各层次内容
的调整都会使地价
水平及其空间分布产生一系列变化。
城市规划是对城市未来发展所需建设用地的具体安排,如果规划用地的性质和开发强度不能较好的符合城市发展的要求,就会造成土地利用的不经济,这种不经济通过市场机制及地价杠杆作用促使城市规划内容进行相应改变,进而使地价得到重新调整,达到新的平衡。
五、结论
在我国目前特定的经济、社会和文化环境下,城市规划与地价都是对城市土地资源进行配置的重要手段,两者的结合使用可以增强调控效果。
首先,注重城市规划与土地价格的协调一致。
由于土地市场机制的自发调节往往出于满足开发商私人利益的目的,致使城市土地利用的综合效益低下,这时就需要政府城市的规划部门对土地利用方式和开发强度等方面进行重新调节,确保城市规划与地价的协调一致。
其次,充分发挥地价在城市规划中的导向作用。
在城市规划决策过程中应重视土地的经济价值,使之成为规划方案选择和土地开发时序确定的指导依据,根据优质优用原则,将经济效益好、占地面积少的建设项目布局在区位最佳的地段。
最后,城市规划方案决策过程加强经济分析。
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规划必须反映社会经济因素在城市规划各层次上对城市发展带来的影响,充分利用地价经济杠杆的调节和信息作用,制定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城市规划方案,强化规划政策地位。
参考文献
[1]吴芸.城市规划与城市地价相互作用机理研究[D].南京农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1:24-48.
[2]王秀斌.城市规划对土地价格的影响分析[D].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5:7-41.
[3]李智.房地产市场调控:基于城市规划与地价关系的分析[J].现代管理科学,2006,(6):46-48.
基金项目:201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土地市场制度完善与调控管理创新研究》,项目批准号:10YJA790178。
作者简介:于素涌(1986-),北京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城市经济与公共管理学院区域经济学专业研究生,研究方向:土地利用与不动产经济。
(责任编辑:陈岑)图3 城市规划与土地价格互动示意图
172 Times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