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行政执法问题及改进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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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如何改进依法治国已经是我国主要的治国方略,要想认真贯彻实施,就必须切实做到依法行政。然而我行政执法过程中依然存在着很多的问题,所以本文将对我国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进行简单分析,然后提出一些建议。

行政执法就是指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行政职权,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将法律、法规和规章直接应用于个人或组织,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得以实现的活动,也称之为具体行政行为。从定义中可以看出行政执法要有特定的行政主体,必须要有相应的法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依据,要使国家的管理职能正常运行,最终保障公民和国家的权利。行政执法机关能否合理的进行行政执法,将直接影响到各种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将直接影响国家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也将直接影响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

我认为当前我国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有以下几点:

1、依法行政观念比较淡薄。在行政管理人员中,领导“意识”,上级“意识”过强,法律意识淡薄,“人情大于法”、“人治”等不正确的思想观念根深蒂固。为了提升政绩,有的地方政府把依法行政同经济建设对立起来,制定的一些文件明显违法,比如在招商引资方面,为了吸引投资什么样的承诺都敢作出,什么样的要求都尽力满足,不顾合法与否,也不考虑今后能否兑现。还有些地方政府给重点企业挂保护牌,规定未经当地党委、政府同意任何部门和单位都不得进行检查,而不管该类检查是否合法。

2、行政执法主体混乱。行政执法主体,应当是依法享有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机关或事业组织。没有合法依据而行使行政执法的现象比较突出,有的行政机关内设机构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执法权,而未经法律、法规授权行政机关擅自将行政执法权托给下属的事业单位行使。导致行政执法队伍过多,部门职责不清,职责交叉致使行政机关有利就争、有责就推。

3、有些行政执法部门的经费没有保障。由于政府供养人多,造成经费吃紧,基层行政执法部门普遍执法经费不足,有些执法单位仍为差额拨款,甚至是自收自支,行政执法经费和人员工资保障不足,靠财政拨款难以维持正常运转,导致“罚款创收”、“罚款养人”、“以罚代纠”现象时有发生。

4、行政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不注重执法程序。主要表现在行政处罚过程中,认为只要结果是正确的就可以了,而不管执法程序的合法性,对于行政处罚前应当告当事人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享受陈述、申辩、听证的权力,往往不告知就直接进行处罚,剥夺了行政管理相对人应有的权利。

5、行政执法人员行政素质低。行政执法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要高质量地完成执法任务,不仅要求执法人员有较高的法律素质和政治素质。但现实执法队伍中,一些执法人员对法律、政策理解,掌握不深不透,运用法律规定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不强,在具体的执法活动中态度粗暴,方法简单。

6、行政管理相对人法律意识淡薄。主要表现为有的行政管理相对人遇到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存在有冤不伸,有气自忍、自认倒霉,不能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而错误地认为“民斗不过官”。甚至有些企业主不理解行政机关开展的行政执法活动,漠视国家法律、法规,拒绝交缴或少缴国家有关规费,认为自己是纳税人只交税不应该缴交什么费用,动不动就去找领导解决,比如,排污费和土地出让金的收取方面,这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行政执法活动的开展,又使行政执法人员陷入两难的境地,从而加大了政府的工作压力。

7、立法不完善,法律体制不健全。有些法律虽然设立了,但是法律条文中的责任部门不明晰,相对人的范围不确定,导致执法过程中的管理混乱,后果追究时部门之间相互推诿,行政相对人的利益受损。

我们国家的法治化还没有完全成熟,在这一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还难免的,但我们要及时的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使得我们政府的日常管理能够有效地进行,社会能够健康地发展。在行政执法中,相关部门不仅要注重执法的效率和效力,更要注重在执法过程中做到公正,公开,合理,文明。要想解决行政执法过程中的问题,真正实现各项行政法律规范的贯彻执行,达到国家各项事务有效管理的目的,我认为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首先各级政府及相关执法部门要提高认识,明确自己的责任。各级政府及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完整地、全面地把握行政执法的内涵。各级政府应明确各执法部门的责任,杜绝行政执法主体混乱的现象,防止相互推脱责任的事情发生。行政执法部门要认识到行政处罚只是行政执法的一个内容,其他执法行为如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确认等也都是行政执法的内容。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依法进行设置,各行政执法部门要肩负起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正确实施的职责。合理地加大执法力度,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真正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不扰民。特别要突出抓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收费行为、优化法制环境工作。各级政府要有合理财政预算,保证个行政执法部门有足够经费去维持正常的执法活动,保证政府的日常事务正常进行。

第二,各级立法机关及学术界,应在基层层面进行调查研究,建立健全法律规范体制的同时,要注重程序法的建设。特别是在设计领域广,法定义务范围广泛,行政相对人的利益容易受到侵害且容易和执法部门发生争执的领域,应尽快制定出操作便捷、有效且容易监督的执法程序。

第三,提升执法人员的素质。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和法律知识培训,提高他们严格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要制定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考核和持证上岗制度;坚决清理不合格执法人员,实现执法队伍规范化,杜绝合同工、临时工从事行政执法工作;行政执法机关招用人员要严格按照程序,严格标准,公平竞争,择优录用,严把进入关;要严肃纪律,严格管理,强化监督,对那些滥职权、执法犯法、徇私枉法,欺压百姓的执法人员,要坚决依法严肃处理,以纯洁行政执法队伍,不能让少数“害群之马”败坏整个行政执法队伍的形象。

第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不受监督和制约的行政行为,必然产生违法行政,执法腐败现象,就极大损害政府形象和执法者的威信。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一是要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人大监督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认真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二是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箱,及时受理公民的投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三是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对一些严重违法行政行为要公开曝光。四是增强执法部门的执法透明度,将本部门的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办事期限、收费标准、承办机构、执法人员等向社会公布。五是要严格执行行政赔偿,错案责任追究、案件审核等制度。从各个方面切实加强法制机构建设,为他们开展监督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充分发挥他们在行政执法工作中的执法监督职能。

第五,提高行政相对人的法律意识。要继续开展全民普法教育,增强每个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养成良好的自觉遵纪守法的习惯,为行政执法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行政执法部门要有针对性对行政相对人进行法制教育,让他们了解行政执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同时设置倾听他们意见的渠道,能够更好的维护行政相对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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