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查处无照经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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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查处无照经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上级有关部门相关专项整治工作安排,维护良好的市场准入秩序,市局决定于2020年9月15日至12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查处无照经营专项行动。为确保此项活动的顺利开展,现制定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依法监管、宽进严管的原则,落实新修订的《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把开展查处无照经营专项行动与全市市场主体增量工程、大气污染治理十大措施工作、安全生产等各项相关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健全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无照经营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为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建设大强美富通现代化省会城市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准入行为,使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无照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最大限度地消除威胁公共安全、环境安全、生命财产安全的事故隐患,切实保障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行业:砂石料经销、民用燃煤、露天烧烤、散乱污企业、化学危险物品、机动车四非、民办培训机构(幼儿园)、现场制售饮用水等行业。
(二)重点行为:应申办营业执照而未申办,擅自从事无须许可的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和已办理许可证或批准文件但未申办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四、方法步骤
(一)工作准备阶段(10月8日 10月20日)。各县区局要按照本《方案》和相关专项整治活动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好各自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要求、方法和职责。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经营者主动改正无照经营行为,依法办理营业执照。开展调查摸底,弄清本辖区存在的无照经营业户底数,为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二)集中规范阶段(10月21日 12月10日)。在宣传动员的基层上,各县区局要按照本《方案》、相关专项整治活动和各自实施方案要求,突出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为,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开展集中检查规范。集中规范过程中,要坚持分类指导和依法规范的原则,对具备生产经营条件的无照经营者,要积极引导规范,促进合法经营;对不具备生产经营条件的无照经营者,坚决依法予以查处;对营业执照经营期限超期、擅自变更经营范围、经营地址等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章行为,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该立案查处的立案查处,该抄告相关部门的要抄告相关部门,该移交的及时移交,确保执法合理合法、公正透明。同时,要坚持问题导向,要有针对性地建立防控措施,切实防止问题反弹。
为便于及时掌握工作开展情况,各县区局每月10日前将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报市局企业注册局监管处邮箱。
(三)检查验收阶段(12月11日 12月20日)。集中规范阶段工作结束后,各县区局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检查验收。通过检查验收,及时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分析,形成工作总结,连同专项行动统计表一起,于12月10日前报市局注册局综合监管处。
在各县区局自行检查验收的基础上,市局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赴各县区进行实
地和网上检查验收,检查结果作为市局业务考核的一项主要内容。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严密组织。各县区局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把开展查处无照经营与当前各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并将此作为做好全市市场主体增量工程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认真解决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确保此次专项整治按要求顺利开展。要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努力提升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各县区局要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查处无照经营工作的开展情况,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
(二)明确责任,强化落实。各县区局要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加强工作落实,确保将工作任务、职责落实到每个基层监管所,落实到每个相关工作岗位和人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扎实开展好本次专项行动。综合运用行政指导与查处取缔等多种手段,宽严相济,区别对待,加强引导,综合治理,努力提高专项行动工作成效。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通过报纸、网络、宣传纸、公告等多种宣传形式,对查处无照经营行为相关法律法规和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新政策进行广泛宣传。通过宣传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例,让经营者明白无照经营行为的危害性,同时引导社会公众、组织主动参与到市场主体经营监管中,形成社会共同治理无照经营的氛围。通过加强对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新政策的宣传,尤其是对前置改后置和放宽住所登记条件等政策详细解读,通过政策的深入宣传,引导经营者主动办理营业执照。
(四)严格督查,确保实效。为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切实成效,各县区局要组织专门力量,加强督导检查,及时总结推广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市局将按照业务考核指导目录规定,对此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考核,对
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并将考核成绩计入系统年度工作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