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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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为提高工作效率,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特制定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一、议事内容及范围1.传达学习县委、县政府指示精神,讨论决定贯彻意见;2.贯彻落实县机关后勤管理的有关规定,审定全局性的工作安排和工作总结;3.决定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奖惩;4.研究确定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岗位目标责任制及职责分工;5.研究确定重大建设项目和较大的经费开支;6.研究局机关、直属单位的机构设置、人事任免;7.局长认为需要研究的其他事项。

二、议事形式1.局长办公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2.局长办公会议参加人员为正、副局长,办公室主任。

会议由局长或受局长委托的副局长召集并主持,根据会议内容需要,由局长或副局长临时指定列席人员;3.会议召开前,要做好议题征集工作。

需提交会议决策的,由办公室主任收集整理,然后按主次缓急分门别类拟定程序,征得局长同意后再提交会议讨论。

提交前,还应将会议议题、日期及有关资料提前通知或分送与会人员,以便作好充分准备;4.指定专人记录。

三、议事方法1.重大问题应按职责权限规定,分别由局长或副局长提议,与会人员应根据议题的内容发表意见,在反复磋商、集思广益的基础上,作出明确表态;2.决策前作好充分准备,坚持走群众路线,深入调查研究,按分工拟定好实施意见,然后在会上集体研究,作出决议;3.决策时局长应注意集中大家的意见,在认识比较统一时形成决议。

有重大意见分歧时,应进一步协调或调查研究,经过深入交换意见后再作决议。

对需要立即决策的议题,则按局长负责制的原则执行。

四、实施与监督1.正、副局长必须执行局长办公会议的决议,在贯彻实施中应对局长负责;2.局长办公会议决议按职责范围,由分管局长或办公室负责落实、督查;3.执行决议情况应列入下一次会议议程,由分管局长或办公室汇报,必要时,可由有关科(室)、中心、公司和直属单位汇报,执行决策情况作为年终考核依据。

文秘知识-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精品

文秘知识-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精品

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为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我局的集体领导制度,保证局机关及全市教育工作重大事项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程序化,特制定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1、局长办公会议的议事范围: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对全市教育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制定贯彻执行上级行政部门的会议、文件和指示精神的具体措施或办法;听取分管主任的工作报告和提请研究的主要问题,并作出决定或报请市政府、省教育厅研究批示。

2、召开局长办公室会议时,局主要负责同志至少要提前一天将研究的主要议题通知分管负责同志,各位分管负责同志要提前做好准备,以便在会议上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分管负责同志要将提交会议研究的问题提前向主要负责同志汇报,以便作出安排。

3、局长办公会议必须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参加方可举行。

参会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向主要负责同志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送达。

列席会议的人员由主要负责同志根据会议内容和工作需要确定。

4、每次会议议题要相对集中,原则上一次会议重点讨论解决一至三个议题。

会议决定或决策应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程序进行;对重大问题的决策,一般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方案,有的问题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参考比较的方案,全面征求意见,科学周密地论证,然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

人事问题和政纪处分问题,必须由全体成员参加,慎重研究,方可作出决定。

对下级单位或部门提出研究的重要问题作出决定时,通常要征求下级单位或部门的意见。

需要下级单位或部门调查了解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下级单位或部门通报。

要保证下级单位负责同志能够正常行使职权,支持下级单位或部门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凡属下级单位或部门处理的问题,如无特殊情况,不干预。

5、局长办公会议对少数人的意见应当认真考虑。

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人意见执行外,应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待下次会议再表决。

重大问题,可报请市委、市政府或省教育厅裁决。

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议事规则【七篇】

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议事规则【七篇】

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议事规则【七篇】1. 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1)会议通知应提前公布相关议题和会议时间;2)会议参与人员应当严格按时到场,未能按时参加的需说明理由;3)会议主席应当严格按照议程主持会议,在较为紧凑的会议中应对议程进行严格掌控;4)会议应当注重讨论分析和现场决策,在决策前要充分听取各方声音;5)每项议案决策要求得到多数人员赞同方可通过;6)对于重要决策要形成书面会议决定,并保留相关材料以备审查。

2. 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1)会前需收集相关材料,并提前通知会议参与人员;2)会议应当在较短时间内将讨论和决策路线明确,并有效地开展讨论;3)会议应当注意提出可操作性建议,并通过措施确保其执行;4)会议主席应当在讨论中引导较为开放的讨论环境并将讨论结果准确反馈到议案中;5)对于任何会议的议案,要求得到多数人员赞同方可通过。

3. 局务会议议事规则1)会前应当收集和检查会议相关的材料、文件和信息;2)以事项为主要议题,侧重于操作性和执行力;3)会议应当在短时间内充分讨论并给出可行的方案,并大力促进会议成员之间更加紧密的协作关系;5)对于每一项议案所需得到多数人员赞同通过。

4. 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1)会议应当事先确定议程和议案,并提前通知会议参与人员;2)会议应当紧密关注局党组工作以及中段事务,就局势发展进行审议;3)会议应当关注和解决党组内部产生的分歧和协作问题;4)对于重要决策应当得到党委书记、局长的讨论和意见,并形成书面决定;5)对于任何议案所需得到多数人员赞同通过。

5. 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1)会议应当提前通知会议参与人员,并提供题目和材料;2)会议应当集中精力,以执行力和可行性为中心,关注重点问题和方案;3)会议主席应当在讨论中引导较为开放的讨论环境并将讨论结果准确反馈到议案中;4)会议应当注重讨论分析和现场决策,在决策前要充分听取各方的声音,并提出可行的建议;5)对于任何议案所需得到多数人员赞同通过。

局长办公会议议事制度

局长办公会议议事制度

局长办公会议议事制度第一条局长办公会议的主要议事范围包括:(一)研究贯彻落实上级机关指示、决定、决议会议精神的工作措施;(二)研究确定全局性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各类规章制度;(三)研究确定重点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细则等;讨论向市委、市政府报送的重要报告、工作汇报、请示以及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四)研究确定各类资金的安排使用和审定全局教育培训I、考核奖惩、工资福利等事宜;讨论临时人员的招聘和辞退;(五)听取副局长和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的工作汇报,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六)其他需要局长办公会议讨论的事项。

第二条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召集和主持,如果局长不能出席会议,可由局长委托副局长召集和主持,会后副局长要及时将会议情况和研究结果向局长报告。

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副局长和局办公室主任参加。

经局长批准,其他有关人员可列席会议。

第三条局长办公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如有需要随时召开。

第四条局长办公会议的议题由局长确定或由副局长提出报局长确定。

相关科室、基层单位根据议题内容事先准备会议材料送到办公室。

第五条会议会务由办公室负责,提前将会议时间、地点、会议议题及需要做的准备工作通知与会人员,做好会议记录。

第六条局长办公会议程序:由提出议题的局长或副局长就议题作简要说明,或由列席会议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简要汇报。

会议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会议主持人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集中出席会议人员意见,或经出席会议人员表决作出明确决定。

在意见分歧较大时,进一步调查研究后再做出决定,对需要立即决策的议题,按局长负责制的原则决定。

第七条会议上形成的决议由分管的局领导组织落实,相关科室、所属事业单位具体执行。

局办公室对会议决定事项执行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对拒不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局长办公会议制度

局长办公会议制度

局长办公会议制度
一、局长办公会议原则上于每周一下午召开,如有需要可临时召开。

二、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确定议题,并召集主持。

副局长参加,办公室主任列席并作会议记录, 其他人员根据议题需要列席。

三、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范围:
1.讨论通过以局的名义上报下发的重要文件、材料;
2.研究确定局内重要会议的内容及有关事项,制定修改主要事项的工作制度和程序等重大决策;
3.听取股室、局属单位的工作汇报、督促检查重要工作的进展;研究解决股室、局属单位日常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4.研究决定干部任免,人员调整,班子成员分工及调整等;
5.研究推荐上级组织表彰的先进集体、个人;
6.研究决定大额资金(原则上指单笔支出1万元以上)支出、项目建设及招投标、物资采购、工作管理中的重要问题的方案;
7.研究讨论向上级请示、汇报的重要事项;落实上级对某些问题的具体批示、指示;
8.研究讨论各类会议和重大活动方案;
9.协调处理突发性和紧急重要问题及重大事项;
10.研究决定其他需要解决的问题或事项。

四、局长办公会议酝酿和讨论的问题,与会人员均应按保密时限内的要求严格保密。

五、局长办公会议由办公室负责会务和督办工作。

六、列入局长办公会议的议题,通常由分管领导汇报。

汇报结束后与会人员要充分讨论、发表意见、明确表态。

最后,由局长综合与会人员的意见作出决定。

七、局长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由分管局领导负责落实,相关股室、下属事业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

需要督办的问题由办公室负责督办,并将督办情况及时向局长汇报。

八、对因病、因事缺席会议的成员,会后由办公室向其转达会议的内容。

议事规则等制度

议事规则等制度

瓮安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一、会议原则(一)局党组会是局党组成员讨论党建工作、研究重大事宜、部署重要任务的决策性会议。

(二)局党组会议由局党组书记召集,局党组成员出席,党组秘书列席。

根据会议议题,局党组书记可指定有关股室负责人列席相关会议。

(三)局党组会议每月召开一至二次,也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四)讨论决定重要问题,要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党组成员参加;列席人员的意见仅作为局党组参考。

(五)出席会议人员应围绕主题,抓住重点,畅所欲言,充分表达个人意愿,形成决议要有三分这二以上的参会人员同意。

二、会议的主要任务(一)传达、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州、县和国家、省、州食药监局有关文件及重要会议精神,提出贯彻执行的具体意见;(二)研究局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以及精神文明建设等重要问题;(三)研究局干部队伍(含后备干部队伍)建设问题、局党组管理的干部调配和奖惩等事项;(四)研究大额度经费开支;(五)审议涉及局党组的工作程序及局制定的重要规章;(六)听取各分管领导重要工作汇报,研究决定仪器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七)讨论各股室请示党组的重要事项;(八)其它需要党组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

三、会议程序(一)会议的议题由党组秘书根据党组成员的建议、写出意见报局党组书记审定;(二)局党组成员在提交党组会议议题以前,一般应事先征求相关股室对议题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进行充分协商和论证,拿出较成熟的意见后,再提交党组会讨论。

(三)局党组会的会议材料一般由党组秘书提前一天给与会者;(四)局党组会的具体会务工作由党组秘书负责,每次会议均作好会议记录;(五)局党组会议后,党组秘书应根据需要编印会议纪要,送局党组书记签发。

会议纪要的发送范围由签发人确定。

四、会议的贯彻落实(一)局党组会议精神及议定事项,由分管领导组织实施。

(二)会议确定需要专题报告的事项,涉及有关股室的应根据要求,按时写出专题书面报告,报局领导。

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议事规则十五篇

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议事规则十五篇

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议事规则十五篇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1.会议以党组书记主持,纪要由党组办公室起草。

2.会议议题需提前布置,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并完整记录。

3.重要议案需提前纳入党组工作计划,开展周密研讨及决策。

4.严格守秘,保守党组内部讨论内容。

5.充分发扬民主,积极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6.会议必须按照纪律,遵守议事规则,确保充分发挥集体智慧。

7.针对重要议题,应先进行充分的辩论,待辩论完毕,再作出必要决策。

8.议事纪要应当直接,简洁,客观。

9.遵守时间和日程,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10.党组成员应当热爱党,热爱人民,并维护党和人民利益。

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1.会议由局长主持,必要时副局长或办公室主任代替主持。

2.会议的目的是统筹部门工作,协调各项职责。

3.会议议程事前应由办公室起草,并通知有关人员。

4.发言须遵守规定时间,不得超过规定限制。

5.会议纪要应全面、准确地记录会议的主要内容、意见和建议。

6.重要议题需议前充分调查研究,制定周全计划,保证各方面意见充分听取并予以采纳。

7.针对重大问题,应实行主题发言,重视多数意见,并积极听取少数人的专业建议。

8.发言要指对本部门工作实际情况,给出建设性意见和措施。

9.遵守职业道德,保守会议机密。

10.会议要求简洁明了,纪律性强。

局务会议议事规则:1.会议由局务科科长主持,必要时副科长或主管领导代替主持。

2.会议议程由科长或秘书起草,必要时报告者补充说明。

3.发言要以事实为依据,着重分析过去业绩,讨论未来业务计划。

4.会议要保证事前准备充分,讨论内容详细。

5.公平公正听取各位参会人员发言,妥善处理纷争。

6.重视机密性,确保有关部门的机密保密。

7.议事通报要求说明主要讨论的问题和相关事项,并列举相应的建议和决定。

8.秉持开明的态度,重视多统一少矛盾的原则,凡有异议均应讲明原因,尽量争取到达一致意见。

9.发言要突出重点,立场鲜明,唯无本质问题切勿敷衍浪费时间。

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增强团结,发挥优势,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局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主要规范会议议事程序、内容、方法和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

第三条局党组对县委和市局党组负责,实行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对市局负责。

党组书记主持党组工作;局长总揽全局,负责局全面工作;副局长对局长负责,抓好分管工作,实行分工负责制。

凡政策性较强的大事、本局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干部的任免调配和奖惩以及群众利益方面的重大问题等,必须按会议的议事内容分别提交党组会、局务会或局长办公会,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

二、会议的准备第四条凡提交局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研究的有关议题,会前必须做好充分准备,成熟的提交会议研究;凡准备提交研究的议题涉及几个科室或与其他科室职权范围和业务分工有交叉的,主办科室要切实做好沟通协商,形成一致意见后,形成书面材料,经分管局领导批准,提交办公室。

个别不能协调一致,又要急于研究的问题,主办科室要列出各方理由、依据,提出暂时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意见后,提交会议研究。

凡应协调而未按程序协调的议题,一律不上会研究。

凡没有书面材料的议题,办公室不予呈报局长审定。

遇有特殊情况,需临时议定的事项,经分管局领导批准,报送办公室,转呈局长审定。

各科室提交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研究的书面材料,必须简明扼要,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观点、有建议。

三、会议的召开和议事内容第五条局党组会由局党组书记或党组书记委托的副书记召集和主持,各党组成员参加。

具体时间和会议议题,由局党组书记决定。

列席科室和人员由办公室提出建议,报会议召集人审定后,通知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局党组会研究决定的内容主要有:研究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国家局、省局、市局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方针政策、指示的具体实施意见;研究加强党的建设的具体意见;研究贯彻有关党风党纪的规定和处理违反党的纪律的问题;研究本局科级机构的设置和撤并;讨论决定干部的任免及人事调配;讨论决定以局名义的奖惩事宜;讨论通过以局的名义下发的重要文件和向上级发出的重要请示、报告;研究上级布置并需党组研究的其他事项;其他需要经党组集体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

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制度3

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制度3

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和健全我局局长办公会议议事决策程序和机制,保证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提高会议质量和议事效率,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局长办公会议是局班子对重大事项行政议事的决策性
会议,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

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和省医疗保障局的决策部署,讨论决定重要事项,研究部署重要工作任务,处理重要行政事务。

第二章议事规则
第三条议事范围。

传达学习贯彻上级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研究制定贯彻意见;讨论决定业务工作重大事项;审议各项规章制度;其它需要局长办公会议讨论事项。

第三章议事程序及要求
第四条局长办公会议坚持“会前充分准备,会中议题集中,会后检查落实”的程序,确保会议质量和议事效率。

第五条议事程序。

(一)会前准备。

提请局长办公会议研究讨论的内容,各股室应先调查研究、充分酝酿,准备充分后由股室负责人向分管领导汇报并经主要领导审定后,再提请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如遇特殊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局长办公会议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向局长请示并经同意后采取圈阅签批的方式进行。

(二)会中决定。

局长办公会议作出决定的过程,必须体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的要求。

议题由局分管领导或相关议题股室负责人作汇报,汇
报内容简明扼要,各出席人员要畅所欲言,充分发表意见。

参会人员在充分听取、反复磋商、集思广益的基础上,作出明确表态。

(三)会后落实。

局长办公会议作出的决定,由承办业务股室在规定时限内贯彻落实。

局办公室负责督办、检查,协调解决实施中的问题。

第六条会议的召开。

局长办公会制度

局长办公会制度

局长办公会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xxx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提高行政效能,规范议事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形式
1、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副局长参加。

由局长召集和主持。

依照工作需要,副科级干部也可参加,必要时中层干部列席。

2、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的事项,由分管副局长和副科级干部抓好降实。

3、局长办公会议原则每月召开一次,也能够依照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二、议事范围
1、传达学习上级领导机关和区委、区政府的重要指示、决定和重要会议精神,研究贯彻意见;
2、相互交流、协调区直部门和局本身的工作事情;
3、通报和研究区委、区政府时期性工作事情,协调和处理有关工作咨询题,研究抓降实的具体方法和措施;
4、研究区委、区政府出台的重要政策,并贯彻降实;
5、研究机关事务治理局拟出台的有关政策措施;
6、研究机关事务治理局重要的规章制度;
7、研究安排机关事务治理局时期性工作,制定降实措施;
8、其他需要机关事务治理局研究解决的咨询题。

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议事规则范文十七篇

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议事规则范文十七篇

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议事规则范文十七篇1. 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1)会议由主持人宣布议程,成员逐一发言。

2)决策时需要集体决定,成员表决,多数决定。

3)严格遵守秘密保密原则,不能泄密。

4)决策后必须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5)会议结束后,主持人应当总结会议内容,进行提醒和督促。

2. 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1)由局长担任主持人,宣布议程。

2)列席人员可以提出意见,但不得表决。

3)更加着重于实际问题的研讨讨论和安排工作。

4)各部门和相关人员应当按照要求提交材料和相关信息。

5)会议结束后,主持人应当总结会议内容,制定实施方案。

3. 局务会议议事规则:1)由行政部门负责人担任主持人,宣布议程。

2)成员应当履行监督职责,发言时应当紧扣工作任务,否则不予受理。

3)必须听取各部门的汇报,并进行研究评估。

4)会议结束后,主持人应当总结会议内容,制定实施方案。

4. 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1)会议应严格按照《中央纪委办公厅关于召开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会议的规定》进行。

2)通报领导班子清单后,主持人宣布议程。

3)要提醒成员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处理各种违规举报问题。

4)建议发言人要积极发言,严肃认真对待,注意事实准确性。

5)会议结束后,主持人应当总结会议内容,制定实施方案。

5. 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1)主持人应当宣布议程,确认列席人员和接受汇报部门。

2)会议主要进行安排工作,解决实际问题,集体研究决策。

3)成员可以就提案、改进措施等问题向主持人提出建议和意见。

4)会议结束后,主持人应当总结会议内容,制定实施方案。

6. 局务会议议事规则:1)主持人应当宣布议程,确认列席人员和接受汇报部门。

2)应当依据部门提交的材料、数据,讨论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和实际困难,并给出解决方案。

3)成员可以提出意见和建议,但不得干扰会议纪律。

4)会议结束后,主持人应当总结会议内容,制定实施方案。

7. 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1)主持人应当宣布议程,确认列席人员和接受汇报部门。

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一、议事范围(一)通报上级机关和区委、区政府重大会议及活动的主要精神,并作出贯彻部署;(二)研究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领导重要指示和交办的有关重大事项;(三)研究沟通各分管范围的工作情况,通报重要目标、重点工作、重大活动开展情况,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四)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推荐、提名、任免干部;(五)组织业务学习。

二、议题的确定1、提请局长办公会议讨论的议题,由办公室负责安排讨论顺序,经局长审定后,安排时间,召开会议讨论决定。

2、局各有关部门需提请办公会议讨论的问题,事先需征得局领导、分管领导同意,由分管领导提交局长办公会议讨论。

3、对于重大决策,应在局长办公会议讨论之前,进行必要的调研论证、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有关材料应提前送给局长,分管领导应作好准备,提请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4、凡未经充分酝酿并提出必要汇报材料的;涉及几个方面但事先未协调的;非突发性事件的临时会议,一般不列入局长办公会议议题。

三、会议的召开1、局长办公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遇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由局长召集并主持,局长不在时,可委托—名副局长召集和主持。

2、局长办公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人员出席方能举行。

3、召开局长办公会议,由办公室提前一、两天将会议议题通知各位局长,以便安排工作,准备意见。

如因事、因病不能出席,需向局长请假。

4、局长办公会议召开时,对议题涉及的有关部门,必要时可通知部门派员列席,该一议题研究完毕后即告退席。

如某议题涉及到本人或其直系亲属需要回避的,该成员应主动回避。

主持人也可以要求该成员回避。

四、议事和决定l、局长办公会议议题,先由提出议题的局长或副局长就议题作简明扼要的说明,列席会议的有关人员作必要的汇报,再由各人充分发表意见,然后由主持会议的局长归纳集中大家的意见,提出决定或决议意见。

2、局长办公会议讨论的决定或决议,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会议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对突发性重大事件的处理决定,必须由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对决定重大问题要逐个讨论: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

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议事规则

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议事规则

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议事规则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议事规则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一、总则(一)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作用,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议事规则。

(二)本规则主要规范会议议事准备、人员、内容、要求、纪律和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

(三)严格界定议事内容,分别提交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研究决定。

二、议事准备(一)议题的提出。

议题可由局领导直接提出;局机关各科室建议提交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讨论的重大问题,经分管局领导同意后提出。

(二)议题的审定。

凡提交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研究的有关议题,经局主要领导审定后,交由办公室汇总,提交会议讨论;凡准备提交研究的议题涉及几个科室或业务分工有交叉的,主办科室要做好沟通协调,形成一致意见后,经主办科室分管领导同意,主要领导审定后,提交办公室汇总。

凡应协调而未按程序协调的议题,原则上不列入上会研究议题。

相关科室提交会议研究的议题,会前必须提前做好充分准备,一般应提供书面材料,材料必须简明扼要,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观点、有建议。

对于重要决策,应在局党组会议讨论之前,进行必要的协商和调研论证,充分听取各种意见,然后再作为议题提交局党组会议讨论决定。

会议主持人审定会议议题,确定会议时间。

(三)会议通知和预期报告。

局党组会原则上应提前2天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以书面、短信或微信等形式通知出席、列席党组会议的全体人员;局办公室原则上应提前1天将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以书面、短信或微信等形式通知出席、列席会议的全体人员。

开会前,主办科室应将到会情况(可到会、请假和缺席人员)报告会议主持人。

三、参会人员(一)局党组会议参会人员为局全体党组成员,列席党组会议的人员,根据需要由党组书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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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增强团结,发挥优势,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局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主要规范会议议事程序、内容、方法和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

第三条局党组对县委和市局党组负责,实行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对市局负责。

党组书记主持党组工作;局长总揽全局,负责局全面工作;副局长对局长负责,抓好分管工作,实行分工负责制。

凡政策性较强的大事、本局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干部的任免调配和奖惩以及群众利益方面的重大问题等,必须按会议的议事内容分别提交党组会、局务会或局长办公会,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

二、会议的准备
第四条凡提交局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研究的有关议题,会前必须做好充分准备,成熟的提交会议研究;凡准备提交研究的议题涉及几个科室或与其他科室职权范围和业务分工有交叉的,主办科室要切实做好沟通协商,形成一致意见后,形
成书面材料,经分管局领导批准,提交办公室。

个别不能协调一致,又要急于研究的问题,主办科室要列出各方理由、依据,提出暂时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意见后,提交会议研究。

凡应协调而未按程序协调的议题,一律不上会研究。

凡没有书面材料的议题,办公室不予呈报局长审定。

遇有特殊情况,需临时议定的事项,经分管局领导批准,报送办公室,转呈局长审定。

各科室提交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研究的书面材料,必须简明扼要,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观点、有建议。

三、会议的召开和议事内容
第五条局党组会由局党组书记或党组书记委托的副书记召集和主持,各党组成员参加。

具体时间和会议议题,由局党组书记决定。

列席科室和人员由办公室提出建议,报会议召集人审定后,通知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局党组会研究决定的内容主要有:研究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国家局、省局、市局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方针政策、指示的具体实施意见;研究加强党的建设的具体意见;研究贯彻有关党风党纪的规定和处理违反党的纪律的问题;研究本局科级机构的设置和撤并;讨论决定干部的任免及人事调配;讨论决定以局名义的奖惩事宜;讨论通过以局的名义下发的重要文件和向上级发出的重要请示、报告;研究上级布置并需党组研究的其他事项;其他需要经党组集体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

第六条局务会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
副局长召集和主持,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科室主要负责人才加。

根据需要可安排全体工作人员参加。

局务会研究决定的内容主要有:传达学习中央、国务院和上级重要会议及有关部门文件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议定局年度工作思路、季度工作重点,沟通工作安排和完成情况;审议市局拟制发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政策性意见;听取主要工作和中心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通报各项目标责任制的完成进度,研究进一步落实的措施;行政审批、审核事项;讨论决定召开全县性重要会议的有关问题;议定各分管局长不便单独处理的事项及局长认为有必要研究的问题。

第七条局长办公会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召集和主持,各局领导参加。

具体时间和会议议题,由局长决定。

列席处室和人员由办公室提出建议意见,报会议召集人审定后,通知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的主要内容包括:贯彻落实国家局、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决定、指示;全局性的工作安排;向市局、县政府的请示或报告的重要工作事项;讨论决定局内各科室重要事项;分析工作形式,通报情况,研究工作措施;经费分配;部门预算的制定与审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科室需要召开会议的有关问题;局领导认为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八条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由办公室负责组织、
记录并编发会议纪要。

会议纪要由办公室负责人审核,报会议主持人签发。

四、会议议事要求
第九条局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都要遵循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做到实事求是,集思广益,议而有决,提高效率。

与会人员全神贯注,认真思考,各抒己见,积极主动并负责的发表自己的意见,表明自己的态度。

主持会的领导要当好“班长”,充分发扬民主,善于集中大家的正确意见,做出决策。

对意见不统一、会议一时难以决断的重大问题,可在会后机一部酝酿,下次再议,不要仓促做出决定。

确属急需解决的问题,用少数服从多数的办法进行表决(一般情况下尽量不采取表决的形式做出决定)。

会议决议一旦形成,与会人员不论有无不通意见都必须无条件的服从,并坚决执行。

第十条凡是有文字材料的议题,一般不再念议题的文字材料,只由有关人员作简要的说明,而后由党组成员,正、副局长及其他与会人员发表个人具体意见,没有补充修改意见的可只表示同意或不同意,不必重复相同意见。

第十一条为不断提高会议质量,凡会议做出重大决策前,都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研究、论证,提出具体方案。

五、会议纪律
第十二条与会人员必须按通知时间准时到会,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席。

(一)局领导班子成员除参加市、县重要会议、活动或到外地出差外,都要按时出席会议,不能出席的,须本人向局长或主持会议的副局长请假并通报办公室主任。

(二)列席会议的各科室主要负责人,除参加市、县会议或在外地出差外,不得请假。

因上述原因不能列席,需提前向办公室请假,准假后可安排部门熟悉情况的副职领导到会。

第十三条研究议题按顺序进行,一般不得插入临时议题。

第十四条与会人员必须增强组织观念,遵守会议纪律,按时到会。

出席会议的同志在会中不得接待来客和电话(上级领导及其电话除外),不得看议题以外的文件,不得处理议题意外的事情,有特殊情况可委托办公室的同志代为办理。

与会议无关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会议室。

第十五条要严格保密纪律,凡会议研究、决定的问题,没有向下传达任务的一定要严格保密,不允许私下传播。

需要向下传达的要严格按照规定范围、口径和时间,由专人负责传达,任何人不能擅自扩大传达范围,不能提前渗透,更不能掺杂个人意见和透露会议讨论意见。

第十六条会议研究问题及会后落实决议时,各与会成员一要坚持原则,不当老好人;二要主动负责,不上推下卸;三要树立整体观念,实行目标责任制。

第十七条局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后,主持人或主持人委托其他通知及时将决议的内容向缺席的同志通报,以便执
行。

六、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
第十八条局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的事项,会后要及时通知有关科室。

需要贯彻落实的事项,由办公室负责督办。

局领导要带头贯彻执行各项决议,承办科室要认真组织实施,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和搪塞应付,久拖不办。

第十九条加强对各种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各科室对会议议定事项的办理情况和结果,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办公室。

重要事项要直接向党组书记、主管局长或局长报告,并以文字形式向办公室通报情况。

一般情况下,局党组书记、局长(或委托副局长)要定期检查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由办公室负责综合整理。

办公室要切实做好督办和情况反馈工作,确定专人负责,建立健全督办记录,实行督办卡制度。

对重要的工作事项,局党组将采取集体办公的形式,检查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二十条局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形成的记录、材料由记录人员及时整理存放,年底集中整理一次,经办公室主任审核后立卷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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