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中医医院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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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管理制度之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医院管理制度之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医院管理制度之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议是医院内部的高层决策机构,对医院管理具有重要的作用。

为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制定一套规范的会议事规则是必要的。

以下是医院管理制度中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的一些建议:1. 会议召集:会议由院长担任召集人,可以委托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协助召集。

召集人应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并说明会议地点、时间和议题。

2. 出席人员:院长办公会议应邀请医院各个部门的负责人、相关专家学者以及其他需要参与讨论的人员。

会议人员应遵守保密及秘密保护的相关规定。

3. 会议议程:会议议程由召集人确定,并提前发给与会人员。

议程中应包括各项议题、讨论内容、报告内容等。

4. 会议记录:会议应有专人记录会议内容和决策结果。

会议记录应包括与会人员名单、会议的时间、地点、议题、讨论内容、决策结果等。

5. 会议程序:会议应有召集人主持,按照议程逐项进行讨论和决策。

对于重要议题,可邀请相关专家学者就该议题进行专题汇报和辅助决策。

6. 讨论与决策:会议应鼓励与会人员自由发表意见和建议。

在讨论和决策过程中,应保持高度的专业性、客观性和公正性。

采取表决方式决策时,应以多数意见作为决策结果。

7. 决策执行:会议结束后,对于已经做出的决策,应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或相关人员按照决策内容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落实到各个环节中。

8. 会议评估:会议结束后,可以对会议进行评估和总结,查看会议效果和决策结果的执行情况,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改进会议的相关工作。

以上是医院管理制度中的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的一些建议,具体情况可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医院管理制度的规范和有效执行,对于医院的发展和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医院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规则

医院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规则

医院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规则一、前言二、会议召开程序1.会议主办单位:医院院长办公室。

2.会议召集者:医院院长。

3.会议的召集:-院长依据工作需要和紧急程度,制定会议时间、地点、议题和参会人员,并提前向参会人员发出会议通知。

-会议通知应包括会议的时间、地点、议题、参会人员及相关会议材料。

-会议通知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发送,特殊情况下可缩短至2个工作日。

4.参会人员:-院长、副院长、各部门院长、医务科室主任等职能主管。

-部门主要负责人因故无法参加会议的,须提前向院长办公室请假。

-会议可以邀请其他相关人员参加,但应事先向参会人员说明邀请人员的身份和目的。

5.会议秘书:由院长办公室指定工作人员担任会议秘书,负责记录会议内容和决策结果。

6.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应包括会议内容的基本概述、与会人员的发言记录和决策的结果。

7.会议决策方式:-院长办公会议采用多数意见通过的方式进行决策。

如实无法达成共识,院长有最终决策权。

-会议决策应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充分展开讨论和推理。

三、会议议程1.会议议程的编制:-院长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和参会人员的意见编制会议议程。

-会议议程应包括会议的具体时间安排、议题及涉及的主要内容。

-会议议程在召开会议前的1个工作日内发送给参会人员。

2.会议议程内容:会议议程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会议主题:明确会议的主题和目的。

-重要事项汇报:院长、各部门院长应对本部门的重要事项进行汇报,包括工作进展、问题和困难。

-重要决策事项讨论:对重要的决策事项进行讨论和决策,包括预算、规划、人员调整等。

-会议后续工作安排:对会议决策的实施进行必要的后续工作安排,明确责任和时间节点。

3.会议议题的确定:-院长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和参会人员的意见确定会议议题。

-参会人员可提前向院长办公室提出议题,院长办公室有权审核和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

四、会议技术操作规范1.会议设备配置:会议室应具备投影仪、音响设备等基本会议设备,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医院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医院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医院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一、总则为了贯彻落实《山西省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意见〉的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保证医院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提高会议的效率,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办法。

二、院长办公会会议讨论内容与决策范围院长办公会主要研究提出拟由党委会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具体部署落实党委决议的有关措施,研究处理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决策医院行政、业务议事等事项,是院领导集体研究和决定医院重要行政事项和决策的会议。

三、会议议事制度会议议事规则:1、会议议题由院领导班子成员提出,院长确定。

议题确定后,行政办公室应提前将会议的时间、地点、议题通知到应参加会议的院领导和列席人员,会议材料也应同时送达院领导。

未列入议题临时动议的,院长办公会原则上不予讨论。

2、会议由院长召集并主持,一般每一至两周召开一次,需要时可随时召开。

会议成员一般为医院行政领导班子成员。

根据议题需要,与党委书记沟通后,可邀请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等参加会议。

会议列席人员由院长确定。

行政办公室具体负责会务安排工作。

3、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

会议实行一事一议。

一般由议题相关部门作出简要说明,分管领导作必要补充。

院长应在广泛听取与会人员意见的基础上,对讨论研究的事项做出决定。

所研究的议题,分管领导必须到会,特殊情况未能参加会议时,会前必须有明确的意见。

4、院长办公会会议讨论重要事项时,如意见分歧较大,应暂缓做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行讨论,必要时可提交党委会会议决定。

第五条:院长办公会议的记录和公布院长办公会议讨论的问题、表决的形式和通过的决议,应当如实记录,并以文件、会议纪要或其他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布,以确保落实到位。

第六条:处理紧急情况的程序如果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不能及时召开院长办公会议,应当经请示报告后,临机处置。

事后应及时向院长办公会议报告。

医院管理制度之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范文

医院管理制度之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范文

医院管理制度之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范文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管理,提高管理效率,规范会议过程,提高会议质量,特制定本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医院的院长办公会议。

第三条会议应该遵循的原则是务实、高效、公正、透明。

第四条院长是会议的组织者和主持者,负责确保会议的秩序和效果。

第五条会议的议题应当与医院的经营管理相关,重点关注医疗质量、人员管理、资源调配、财务管理、科研发展等方面的问题。

第六条会议的召开时间应当提前通知参会人员,确保参会人员的到场。

第七条会议的记录应当详细、准确,由专人负责记录,并及时归档。

第八条会议的决议应当经过全体院长的一致通过,并由院长签字确认。

第九条会议的决议应当及时落实,相关人员应当积极履行决议内容。

第二章会议的召开第十条院长办公会议定期召开,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需要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一条院长办公会议由院长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召集,并通知与会人员。

第十二条会议的议程由院长事先制定,并在会议开始前分发给与会人员。

第十三条会议开始前,应当进行会议签到,确保出席人员的准确性和统一性。

第十四条院长办公会议的会议室应当布置整洁,设备齐全,并确保网络和通讯畅通。

第三章会议的主持第十五条院长负责主持会议,保持会议的秩序和效果。

第十六条院长应当确保与会人员的发言机会,让各方面的意见得以充分表达。

第十七条院长应当引导和集中议题的讨论,确保会议的议程能够顺利进行。

第十八条院长应当掌握会议的进度,确保会议按时结束,不拖延时间。

第四章会议的记录第十九条会议的记录应当由专人负责,确保会议内容的准确记录。

第二十条会议的记录应当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名单、议题、决议等内容。

第二十一条会议的记录应当及时整理、归档,方便查阅和使用。

第五章会议的决议第二十二条会议的决议应当经过全体院长的一致通过,并由院长签字确认。

第二十三条会议的决议应当明确具体的实施措施和责任分工,确保决议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医院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医院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医院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院长办公会是医院行政议事决策机构,是院长行使职权的基本形式。

主要研究提出拟由党委会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部署落实党委会决议,研究处理临床、科研、教学、行政管理工作。

院领导应当向院长办公会汇报分工负责的工作。

第二条院长办公会实行院长负责制,严格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保证决策的民主科学。

第二章议事范围第三条院长办公会议事范围主要包括:(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传达、落实上级有关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决定或会议精神,研究贯彻措施。

(二)研究党委会关于医院指导思想、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等决议、决定的落实措施。

(三)对医院日常行政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决策和部署落实。

(四)组织拟订和实施医院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重要行政规章制度。

组织制定和实施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

(五)组织拟订和实施医院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

(六)组织拟订和实施重大基本建设方案。

(七)组织拟订和实施年度经费预算,审批3万元以上(含3万元)10万元以内的预算项目标执行。

(八)组织拟订和实赠医院发展的资源配置计划,研究资产使用和处理的重要事项。

(九)研究职工收入分配及福利待遇、奖惩和关系职工权益的重要事项。

(十)研究专科建设、学科发展的重要事项。

(十一)组织开展临床医疗和科教工作。

(十二)组织拟订和实施人事、财务、教学、科研、后勤等改革计划。

(十三)组织拟订与其他社会组织之间交流与合作的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十四)研究处理事关医院安全稳定的重要事项和严重突发事件等。

(十五)研究应急处置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

(十六)其他需由院长办公会会议研究决定的问题。

第三章议题确定第四条会议的议题由院长提出或院长商党委书记肯定,副院长、分管医院办公室的领导和职能部门可以向院长提出需要讨论决定的问题的建议;凡分管院领导权柄范围内可以决定或协调整决的事项,准绳上不提交院长办公会。

医院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医院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医院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第一条根据《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建设工作的意见》《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卫生健康委员会组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建设工作的意见实施办法》《XX省加强公立医院建设工作实施办法》等上级文件精神和学校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坚持dang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院长在医院dang委领导下,全面负责医院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

第三条院长办公会是医院行政议事决策机构。

主要研究提出拟由dang委会讨论决策的重要事项方案;具体部署落实dang委会决议的有关工作;研究处理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具体工作。

第四条议事范围(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部门决策部署,拟定医院发展规划、综合改革发展方案、重要工作计划、重要规章制度等,全面负责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二)执行dang委会会议决议或决定事项,拟定实施方案和重要措施;(三)医院人才工作规划,人才培养、引进计划、人才激励和使用保障等相关政策措施:(四)医疗、教学、科研平台和团队建设,项目、经费管理和成果转化、奖励工作中的重要事项(五)医院医疗质量、医疗安全、药事、质控、院感管理等重要事项;(六)医院临床教学、继续教育和职工国内国(境)外外派学习、进修等重要事项;(七)医院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执行,大额度支出和年度追加预算的执行,大额度资金调动、使用和运作的具体安排,以及财务管理与监督审计的重要事项;(八)医院重要资产处置、重要资源配置、无形资产授权使用方案实施中的重要事项;(九)医院重大建设、合作、采购项目实施中的重要事项,一般建设、修缮项目的设立和普通物资采购、购买服务的安排方案:(十)医院日常行政事务、后勤运行保障、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社会服务等重要事项:(十一)医院国内国(境)外交流与合作项目实施中的重要事项(十二)医院职工大会、专业委员会等医疗、教学、科研学术组织和管理、咨询组织的设置和调整方案,以及学术评价、审议、评定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十三)医疗、科研、教学、行政管理的院级及院级以上评优评先和重要表彰奖励事项;(十四)其他事关医院事业发展、有关行政工作的提案、意见办理、和其他事关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行政事项;(十五)医院职工职称评聘、职务职级晋升、年度考核、薪酬分配、福利待遇和奖惩的重要事项;(十六)按规定需要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其他事项。

医院管理制度之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医院管理制度之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医院管理制度之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会议形式:确定会议形式,可以是定期召开或不定期召开,确定会议时间和地点。

2. 会议召集:确定会议召集人和召集方式,一般由院长担任会议召集人,会议通知应提前一定时间通知与会人员,通知方式可以是书面通知或电子邮件等。

3. 会议议程:确定会议议程,包括每一项议程的具体内容和顺序,由会议召集人提前准备并分发给与会人员。

4. 会议主持:确定会议主持人,一般由院长或者院长安排的副院长担任,主持人有权控制会议进程和维持会议纪律。

5. 会议记录:确定会议记录人,一般由秘书或行政人员担任,记录会议的讨论内容、决议和行动计划等。

会议记录应该准确、完整,并及时分发给与会人员。

6. 会议参与人员:确定会议参与人员的范围和权限,一般包括院长、副院长、主任科医生等高层管理人员。

7. 会议时间:确定会议的持续时间,一般根据会议议程安排,保证有足够的时间进行讨论和决策。

8. 会议决策:确定会议的决策方式,一般采取多数票决或共识原则,对重大事项可以按照程序演进的方式进行。

9. 会议纪律:确定会议的纪律要求,包括准时参会、听讲、不打断他人发言等,保证会议的秩序和效率。

10. 会议评估:确定会议的评估方式,通过对会议的结果和效果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和改进会议的组织和执行。

以上是医院管理制度之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的一般内容,具体规则可以根据医院的具体情况和需求进行制定和调整。

医院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规则

医院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规则

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规则一、议事决策范围医院管理、建设、发展和改革中需要集体讨论的重要风险事项、需全面协调(确认)的工作、重要行政决策事项,以及需以院长办公会形式组织传达、贯彻、通知、讨论的事项。

具体包括:(一)传达贯彻上级部门的重大决定和重要会议精神,及重要事项通报。

(二)讨论通过报请区卫生健康局或上级行政部门备案、审核、审批及审定的重要事项。

(三)讨论决定医院行政管理工作中,如:医疗护理管理、学科建设、科研、后勤保障、基建、人事、财务、安全保卫、外事等需要集体讨论决策的工作事项。

(四)协调(确认)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事项。

(五)讨论通过有关表扬(表彰)奖励、政纪处罚处分等事项。

(六)其他需要由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

院领导班子成员按职责分工和权限可予决策的,或通过其他会议能决定的事项,一般不提交院长办公会审议。

二、议事决策制度和程序(一)院长办公会由院长、副院长组成,纪委书记、办公室主任、医务科科长及副科长、人事科科长、财务科科长、护理部主任常规列席。

根据会议内容可邀请与议题直接相关的科室负责人分段列席(二)院长办公会由院长或院长指定的副院长召集并主持。

原则上2-3周召开一次,若工作需要可适时召开。

(三)院长办公会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出席方可召开,讨论决定任免事项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

(四)议题汇报由提出议题的职能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院领导选取重点进行汇报,原则上不原文照读,只讲重点。

参会人员应全面了解熟悉议题涉及的内容事项,认真展开讨论并对每个议题发表明确意见。

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由院长或院长指定的会议主持人综合各方意见,对议题作出结论。

暂不能作出决定的,应有明确说明。

院办负责对会议内容作记录。

(五)院长办公会按审批的议题议事,一般不得临时动议。

三、议题确定和准备(一)提请院长办公会审议的议题,应经提请科室充分酝酿成熟,报请分管领导形成成熟的意见或方案。

若有多个方案需进行研究讨论,应以书面形式对不同的方案进行比较说明。

院行政会议议事(院长办公会)规则

院行政会议议事(院长办公会)规则

院行政会议议事(院长办公会)规则(一)总则1.为保证行政议事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充分发挥院行政领导的集体领导作用,认真履行院长职责,特制定本规则。

2.医院的领导体制实行院长负责制,医院行政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应充分发挥院行政集体领导作用,经院长办公会充分讨论决定。

涉及医院全局的重大问题,提请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或提交院党委会讨论决策。

(二)议事范围1.院行政会议由院长决定召开会议的时间并主持。

2.研究制定贯彻执行中央及上级党政部门指示的具体实施意见。

3.研究制定医院发展方向、五年规划、分阶段实施计划、等级医院评定及其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4.召开年度工作会议,研究医院年度工作计划。

5.研究确定医院年度预算、决算、计划。

6.研究部署医院医疗、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以及外事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7.研究医院行政机构的定员、定编,并对中层干部的任免提出具体意见。

8.研究确定医院全年设备购置、基础建设实施方案,科研发展和人才培养计划。

9.研究决定给予违法、违纪的在职人员行政严重警告以上的行政处分。

(三)议题的确定1.提交院行政会议讨论的议题由分管院长收集相关议题,交院办公室主任过滤、汇总,经院长审定后提交讨论。

2.院重大问题的决策在院行政会议讨论前,可事先召开专家咨询委员会、民主党派负责人会议、职代会联席会议、院务委员会讨论,进行充分必要的协商和调研论证,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然后形成议题,提交院行政会议讨论。

(四)会议的召开1.院行政会议议事采取一题一议,由提出议题的分管院长作简要说明,必要时可请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根据议题内容作简要的汇报,同时提岀部门意见。

2.行政会议议事时提倡充分发扬民主,发言中心突出,观点明确。

3.主持会议的院长根据讨论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提出决定意见。

如对重大问题意见分歧较大,除紧急情况需院长立即决定外,TS应暂缓做岀决定,在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的基础上再行讨论。

特殊情况可报请上级组织裁决。

XX医院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XX医院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XX医院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第一条:总则1.本规则是为规范和提高XX医院院长办公会议的效率和质量,保证会议的有序进行,促进会议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而制定的。

2.本规则适用于XX医院院长办公会议的所有成员,包括院长、副院长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3.本规则应当与XX医院其他相关规章制度相衔接,与之形成统一的规范。

第二条:会议召开1.院长办公会议应该按照事先确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召开,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特别重要的事项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2.会议的准备工作包括制定会议议程、准备相关资料和通知参会人员等。

第三条:议事人员1.院长是院长办公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负责组织、指导和决定会议的议程安排、主题和内容。

2.与会人员应当准时参加会议,并确保全程参与、高质量发言。

3.对于因故无法参加会议的人员,应当提前向院长或者副院长请假,并由副院长负责通报所有与会人员。

第四条:会议议程1.院长应提前制定会议议程,并通知与会人员,确保议程清晰明确。

2.会议议程的内容主要包括会议主题、待讨论的事项、分工和时间安排等。

3.在确定会议议程时,应优先安排重要的事项,并控制会议的总体时间,确保会议的高效进行。

第五条:会议记录1.会议应当由专人担任记录员,确保会议记录的完整和准确。

2.会议记录应当包括会议的时间、地点、参会人员、议题、讨论的内容、决策结果等。

3.会议记录应当及时整理和传达给与会人员,以供查阅和参考。

第六条:会议讨论1.与会人员在讨论时应本着客观、公正、团结的原则发表意见和建议。

2.讨论应当围绕会议议题展开,不得偏离或扩大讨论范围。

3.会议讨论期间,应当保持纪律和秩序,遵守会议守则,互相尊重并听取他人意见。

第七条:会议决策1.会议决策应当按照程序合法进行,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2.会议决策应当有明确的目标和结果,有明确的实施步骤和责任分工。

3.对于重大决策,应当形成决策文件,并及时下发相关部门,确保决策的落实。

第八条:会议效率1.保持会议的高效率是院长办公会议的重要原则。

县中医院会议管理制度

县中医院会议管理制度

县中医院会议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为确保县中医院会议的效率与效果,规范会议的组织与管理,提高决策的执行力,特制定本会议管理制度。

一、会议目的1. 加强医院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促进医院工作的顺利进行。

2. 传达上级政策、法规和医院决策,确保医院全体员工了解并贯彻执行。

3. 研究解决医院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二、会议原则1. 精简会议,注重实效。

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规模和时间,提高会议质量。

2. 明确议程,提前通知。

会议议程应明确具体,参会人员应提前了解会议内容,做好发言准备。

3. 集中精力,严肃会风。

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应集中精力,保持会场秩序,禁止无故离场、交头接耳等行为。

三、会议类型1. 院长办公会:研究医院重大决策、重要事项和日常工作。

2. 科室例会:传达上级文件精神,研究本科室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3. 专题会议:针对特定问题或项目进行研究和讨论。

4. 全院大会:传达医院重要决策,表彰先进,部署工作。

四、参会人员1. 院长办公会:院长、副院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2. 科室例会:本科室全体人员。

3. 专题会议:根据会议议题邀请相关人员参加。

4. 全院大会:全体员工。

五、会议组织与管理1. 会议的召开、延期、取消等事项由院长或副院长决定。

2. 会议的组织工作由医院办公室负责,包括会场安排、会议通知、会议记录等。

3. 参会人员应按时参加,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需提前向会议组织者请假。

六、保密原则1. 会议内容涉及医院机密和敏感信息的,参会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不得泄露给无关人员。

2. 会议纪要等文件应妥善保管,防止遗失或泄露。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县中医院所有,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后续章节将详细阐述会议流程、会议纪要的跟踪落实、会议室管理规定等内容。

第二章 会议流程一、会议筹备1. 确定会议议题:会议组织者应根据医院工作需要,提前征集议题,明确会议主要讨论内容。

县中医院会议管理制度

县中医院会议管理制度
二、会议召开
1.会议签到:会议开始前,由专人负责参会人员的签到工作,确保会议出席情况有据可查。
2.会议主持人:主持人应掌握会议节奏,确保会议内容紧密围绕主题进行,避免跑题。
3.会议发言:发言人应简明扼要地陈述观点,鼓励与会人员积极发表意见,充分讨论。
4.会议决策:对会议讨论的事项进行表决,形成会议决策。
3.会议纪要发布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医院内部通讯系统等。
二、会议决策的分解与落实
1.相关职能部门应根据会议纪要中的决策内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限等。
2.对涉及多部门协作的事项,应由主导部门负责协调,确保决策的顺利推进。
3.各责任部门应按照实施方案,认真组织落实,并及时向会议组织者反馈执行情况。
2.对会议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由专人负责整理,并反馈给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五、会议通知与反馈
1.会议结束后,应及时将会议纪要发送给参会人员,以便了解会议内容和决策。
2.参会人员应认真阅读会议纪要,如有疑问或建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会议组织者反馈。
六、会议资料的归档与保管
1.会议纪要、签到表等相关资料应整理归档,以备查阅。
2.会议纪要归档后,相关人员可根据需要申请查阅,以便了解会议决策内容和执行情况。
第四章会议室管理规定
为保障县中医院会议室资源的高效利用,提供良好的会议环境,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会议室管理规定:
一、会议室预订
1.会议室使用实行预订制度,各部门需提前向会议室管理部门提交会议申请,明确会议时间、参会人数、所需设备等。
1.会议室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会议室设施,确保消防、安全通道畅通,排除安全隐患。
2.会议期间,应指定专人负责会议室的安全管理,如遇紧急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并报告相关部门。

公立医院院长办公会议议事决策规则(精品范本)

公立医院院长办公会议议事决策规则(精品范本)

公立医院院长办公会议议事决策规则(精品范本)(精品范本)目录第一章总则(2)第二章议事范围(3)第三章议事程序(3)第四章组织实施(5)第五章议事纪律(6)第六章附则(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保证医院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促进医院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上级部门相关规定和医院章程,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院长办公会议是医院行政、业务议事决策机构,对医院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进行集体讨论决策。

第三条院长办公会议由院长召集并主持;院长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其他院领导召集并主持。

医院行政班子领导人员和纪委书记参加会议,党委其他班子成员可视议题情况列席会议,医院办公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议题、召开时间和其他列席人员由院长确定。

第四条院长办公会议必须有超半数成员到会方能召开。

会议成员因故不能出席,应事先向院长请假,并向医院办公室报备,可以书面形式提交对议题的意见和建议。

第五条议事原则1.坚持以科学理论为指导的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基本路线、各项方针和政策,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

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分析和决策问题,努力把中央和上级的指示精神与医院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坚持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原则。

院长办公会议讨论研究事项,与会人员应当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院长应当在广泛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基础上,对讨论研究的事项作出决定。

第二章议事范围第六条院长办公会议讨论与决策事项范围包括:1.讨论决定贯彻落实党委会议决定的有关措施。

2.讨论通过拟由党委会议讨论决定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的方案。

3.讨论决定重要人事事项:职称评聘、常规晋升晋级及曰常人员招用、解聘、调动等医院人事工作的事项;招生培训、一线岗位人才引进等医院人才培养工作的事项。

医院行政领导班子议事议事、工作规则

医院行政领导班子议事议事、工作规则

医院行政领导班子议事议事、工作规则长子县中医院行政领导班子议事议事、工作规则为坚持和加强医院集体领导,提高院领导对医院行政工作科学决策水平,根据部队相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医院行政工作的主要任务就医院的发展建设,中心任务和其他重要行政工作做出决策;讨论医疗、教学、科研、行政、后勤等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并作出相应决定;听取各行政职能部门的重要工作汇报,分析医院形势,检查总结工作。

二、医院行政工作会议研究处理的事项(一)贯彻落实上级机关指示要求的具体措施。

(二)贯彻落实医院决策的措施办法。

(三)医院长远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重要工作的实施方案。

(四)医疗、教学、科研、行政、后勤等工作的重要问题、处理意见及实施办法(五)机构设置、编制调整和组织人事变动事项,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范围内有关시员的录用,推荐、任免、调整等问题(六)对科室、个人的物质奖惩,奖金分配方案。

(七)医院分级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

(八)医院基本建设的重大问题。

(九)医院经费的预决算和开支计划,规模较大的投资、工程、土地等财、物、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计划,研究物资设备购置、大型设备维修、项目合作等事项(十)重大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工作总结。

(十-)安全保卫的重要问题(十二)其他需要行政工作集体研究的工作三、医院行政工作会议参加人员医院院领导、医院办公室主任、职能后勤、临床医技科室负责人参加,必要时通知其他有关人员参加四、医院行政工作会议召开时间原则上,每周召开次行政工作会议,特殊情况可随时组织召开五、医院行政工作会议议事规则(一)医院行政工作由院长召集和主持(二)需提交院长行政工作讨论的议题,由相相关科室负责人作好准备,拟定解决措施和办法,并经过分管院领导审阅批准后,呈交院长确定议题。

未列入议题的事项,会上不作讨论。

(三)列入行政工信会议的议题,需经应参会人员传阅酝酿后方可上会(四)参加会议实到人数应超过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召开(五)医院行政工作要贯彻民主集中制,研究问题时要充分发扬民主,重要问题需经到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实行“一把手”未位发言制。

医院院长办公会制度

医院院长办公会制度

医院院长办公会制度
一、院长办公会是医院日常管理的最高决策组织,每周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会议由院长主持,全体院领导参加,院办公室主任负责记录。

必要时,由院长确定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二、院长办公会议事范围:
(一)传达贯彻上级党政部门部署及重要指示,根据本院的实际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
(二)讨论医院发展建设重要问题,研究和部署医院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总结;
(三)讨论医院经费预算与开支、重大基建项目、重大医疗设备购置等;
(四)讨论职工奖惩、人才引进与培养等;
(五)讨论和审议职代会议题、决议,提交职代会审议的重大事项;
(六)其他需要讨论和决定的重大事项。

三、院长办公会议事原则:会议由院长主持,院班子成员按程序先后向院长报告和请示工作,并提出议题。

会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集中多数人意见,形成决策。

四、院长办公会通过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项目决定、决议,必要时形成文件或纪要,在院内通报或向社会公开。

五、院长办公会议定事项由主管院长或相关职能部门落实,院办公室负责督查,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向院领导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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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东县中医医院
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党支部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规范完善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四川省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议事决策规则。

第二条院长办公会议是医院行政、业务议事决策机构,由院长召集并主持。

院长一般作为医院的法定代表人,在医院党支部领导下,依法依规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全面负责医院医疗、教学、行政管理工作。

院长每年年底向党支部会议述职。

第三条院长办公会议是院长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研究和决定医院行政业务重要事项的工作会议。

第四条院长办公会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坚决防止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

第二章决策范围
第五条院长办公会议的讨论与决策范围
(一)讨论决定贯彻落实党支部会议决议的有关措施。

(二)讨论通过拟由党支部会议讨论决定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的方案。

(三)讨论决定职称评聘、常规晋升晋级及日常人员招用、解聘、调动等人事工作事项,招生培训、一线岗位人才引进等人才培养工作事项。

(四)讨论决定医院医疗、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中其他需要集体决策的事项。

(五)需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会议准备
第六条会议议题由医院行政领导班子成员提出,医院办公室汇总,报院长综合考虑后确定。

原则上不临时增加议题,如确有需要需征得院长同意。

第七条院长办公会议的重要议题,应在会前听取班子成员意见,班子成员意见不一致时,应暂缓提交会议讨论研究,待进一步交换意见、取得共识后再提交。

同一议题涉及两名以上领导班子成员分管权限的,应在所涉的领导之间充分沟通酝酿,取得共识后提出。

第八条会议议题经充分的会前协调或专门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后方可由分管领导提交。

建立议题提交的常态化机制,除紧急议题外,提出人应提前1至2个工作日以上提交书面材料,
内容包括汇报要点、事项说明材料、相关文件(统计表、图纸)等决策参考资料,会后交院办公室整理并记录在案。

第九条强化议题的前期准备和前置审查。

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要事项,开展专家评估及技术、政策、法律咨询,先由院长办公会讨论,提出建议意见。

对事关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方式泛听取职工意见建议。

第四章组织实施
第十条院长办公会议由院长召集并主持,院长因故不能主持会议的,可以委托班子其他成员主持。

第十一条院长办公会议定期召开,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如遇重大或急办事项,可由院长临时决定开会时间。

由院办公室拟制会议通知(开会时间、地点、参加范围研究议题),通知参会人员。

第十二条院长办公会议参加人员一般为医院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和纪检书记,党支部其他班子成员可视议题情况列席。

与议题内容有关的其他列席会议人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

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讨论重要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三以上行政班子成员到会方可召开。

成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需按规定请假,其对会议所列议题的具体意见建议,可以书面形式表达。

需上会研究的议题,如分管领导因故缺席,原则上不予讨论研究。

第十三条院长办公会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必须体现决策
规范化、民主化、科学化的要求,实行院长末位表态制。

院长办公会议讨论研究的事项,与参会人员应当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

院长应当在广泛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基础上,对讨论研究的事项作出决定。

凡涉及医院重大问题(含“三重一大”事项)时,经会议研究后提交医院党支部会议决定。

遇争议较大不能马上确定的事项,应暂缓做出决定,待重新调查研究后,提交下次院长办公会议再定。

第十四条因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无法立即启动集体研究决策的,分管领导一般应向院长汇报后,采取临时处置,但事后应当及时向院长办公会议报告,并形成书面记录。

第十五条建立院长办公会议决策回避制度。

如涉及本人利益或亲属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决策的情形,参与决策人员和列席人员应当回避。

第十六条院长办公会议会议记录应当规范、准确,必要时形成会议纪要或者会议决议,并交会议主持人签发。

讨论结果应向未到会的班子成员通报。

第五章决议执行和监督
第十七条院长办公会议议定的事项,由分管行政班子成员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具体组织实施,具体承办内设机构在规定时限内认真贯彻落实。

院长办公室负责督办、检查,协调解决落实中
的问题。

第十八条院长办公会议形成的决定,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以致决定事项需要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及时由分管领导向院长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根据决策程序进行复议。

如对院长办公会议形成的决定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并提请医院党支部集体决策。

第十九条按规定应当公开的事项,要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通过公开栏等方式予以公示,自觉接受党员、干部职工和群众的监督。

第二十条医院要加强对班子成员贯彻执行院长办公会议制度情况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会东县中医医院
2019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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