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诗大序》原文及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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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诗大序》
【原文】
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行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
情发于声,声成文谓之音。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故正得失,动天地,感鬼神,莫近于诗。先王以是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
故诗有六义焉:一曰风,二曰赋,三曰比,四曰兴,五曰雅,六曰颂。上以风化下,下以风刺上,主文而谲谏,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故曰风,至于王道衰,礼义废,政教失,国异政,家殊俗,而变风变雅作矣。国史明乎得失之迹,伤人伦之废,哀刑政之苛,吟咏情性,以风其上,达于事变而怀其旧俗者也,故变风发乎情,止乎礼义。发乎情,民之性也;止乎礼义,先王之泽也。是以一国之事,系一人之本,谓之风;言天下之事,形四方之风,谓之雅。雅者,正也,言王政之所由废兴也。政有大小,故有小雅焉,有大雅焉。颂者,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于神明者也。是谓四始,诗之至也。
《毛诗大序》①
《关雎》②,后妃之德也③,风之始也④,所以风天下⑤而正夫妇也。故用之乡人焉⑥,用之邦国焉⑦。风,风也,教也;风以动⑧之,教以化⑨之。
【注解】
①毛诗序:汉代传《诗》(《诗经》)有鲁、齐、韩、毛四家。前三家为今文经学派,早立于官学,却先后亡佚。赵人毛苌传《诗》,为“毛诗”,属古文学派,汉代未立官学,毛诗汉末兴盛,取代三家而独传于世。毛诗于古《诗》三百篇均有小序,而首篇《关雎》题下的小序后,另有一段较长文字,世称《诗大序》,又称《毛诗序》。看来很像是一篇总序。
②《关睢》:《诗经·国风·周南》第一首诗的篇名。
③后妃之德也:后妃,天子之妻,旧说指周文王妃太姒。此处说《关雎》是称颂后妃美德的。孔颖达《毛诗正义》说:“言后妃性行合谐,贞专化下,寤寐求贤,供奉职事,是后妃之德也。”
④风之始也:本指《关雎》为《诗经》的国风之首之意。孔颖达《毛诗正义》说:“言后妃之有美德,文王风化之始也。言文王行化始于其妻,故用此为风教之始。”
⑤风:读去声,用作动词,教化之意。
⑥用之乡人焉:相传古代一万二千五百家为一乡,“乡人”,指百姓。《礼记·乡饮酒礼》载:乡大夫行乡饮酒礼时以《关雎》合乐。
所以《正义》释“用之乡人”为“令乡大夫以之教其民也”。
⑦用之邦国焉:《仪礼·燕礼》载:诸侯行燕礼饮燕其臣子宾客时,歌乡乐《关雎》、《葛覃》等。故《正义》释为“令天下诸侯以之教其臣也”。
⑧动:感动。
⑨化:感化。
诗者,志之所之也①,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②。
【注解】
①志之所之:之,到。孔颖达:“人志意之所适也。”句意:诗是个人情志的发抒、表达。
②“情动于中”以下五句:意指心中有情感而后用语言传达出来;意犹未尽,则继之以咨嗟叹息;再有不足,则继之以永歌、手舞足蹈。“永歌”,引声长歌。
【原文】情发于声,声成文谓之音①。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②;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故正得失,动天地,感鬼神,莫近于诗③。先王以是经④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
【注解】
①声成文谓之音:声,指宫、商、角、徵、羽;文,由五声和
合而成的曲调;将五声合成为调,即为“音”。
②乖:反常。
③莫近于诗:莫过于诗。指诗最具有“正得失”等之功能。
④经:常道,用作动词,意为使归于正道。
【原文】故诗有六义①焉:一曰风②,二曰赋③,三曰比④,四曰兴⑤,五曰雅⑥,六曰颂⑦。上以风化下,下以风刺⑧上。主文而谲谏⑨,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故曰风。至于王道衰,礼义废,政教失,国异政,家殊俗,而“变风”“变雅”⑩作矣。国史⑾明乎得失之迹,伤人伦之废,哀刑政之苛,吟咏情性以风其上,达于事变而怀其旧俗者也。故变风发乎情,止乎礼义。发乎情,民之性也;止乎礼义,先王之泽也。是以一国之事系一人之本,谓之风⑿;言天下之事、形四方之风,谓之雅⒀。雅者,正也,言王政之所由废兴也。政有小大,故有小雅焉,有大雅焉。颂者,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于神明者也⒁。是谓四始⒂,诗之至也⒃。
【注解】
①六义:《诗序》“六义”说源于《周礼》“六诗”,《周礼·春官·大师》载:“大师教六诗:曰风,曰赋,曰比,曰兴,曰雅,曰颂。”但因对诗与乐的关系理解有异,故二者次序有别。《正义》释“六义”为:“赋、比、兴是《诗》之用,风、雅、颂是《诗》之成形,用彼三事,成此三事,是故同称为‘义’。”对于“六义”,
至今尚有不同的理解。
②风:与“雅”、“颂”为一组范畴,指《诗经》中的十五国风。据下文的解释,同时又含有风化、讽刺之义。
③赋:与“比”、“兴”为一组范畴,指《诗经》的铺陈直叙的表现手法。郑玄注《周礼·大师》说:“赋之言铺,直铺陈今之政教善恶。”朱熹《诗经集传》说:“赋,敷陈其事而直言之者也。”
④比:比喻手法。郑玄《周礼·太师》注:“比者,比方于物也。”朱熹《诗经集传》:“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
⑤兴:起的意思,指具有发端作用的手法。朱熹《诗经集传》释为“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辞也”。这种发端有时兼有比喻的作用,有时只为音律上的需要,而无关乎意义。古代“兴”义幽微,历来理解颇多分歧。
⑥雅:指雅诗。据下文的解释,有正的意义,谈王政之兴废。大小雅的配乐,时称正声。粱启超《释四诗名义》说:“‘雅’与‘夏’古字通,……雅音即夏音,犹言中原正声云尔。”
⑦颂:指颂诗。据下文的解释,有形容之意,即借着舞蹈表现诗歌的情态。清阮元《释颂》认为颂即舞诗。
⑧刺:讽刺。
⑨主文而谲谏:郑玄注:“主文,主与乐之宫商相应也。谲谏,咏歌依违,不直谏也。”此言当其“刺”时,合于宫商相应之文,并以婉约的言辞进行谏劝,而不直言君王之过失。
⑩变风变雅:变,指时世由盛变衰,即“王道衰、礼义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