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关于企业兼职教师授课管理办法(2016年度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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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合作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校企合作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广州市技师学院企业技师班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兼职教师是我院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加强兼职教师的管理,组建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技术过硬、结构合理和相对稳定的、适合技师教学的兼职教师队伍,对我院贯彻“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办学方针,实现高技能人才的培养目标,稳定教学秩序、理论联系实际、提高教学质量都具有重要意义。

为明确兼职教师的任职条件、聘用程序和管理职责,特制定本办法。

一、兼职教师的条件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质,热爱教育事业,努力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有事业心和责任感。

2、必须具有所承担教学任务的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原则上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者三级以上职业资格的企业技术人员或者其他社会人员,专业对口,熟悉技师教学特点。

3、遵守学院的各项管理及规定。

二、兼职教师聘用程序1、兼职教师队伍的专业结构应与学院专业设置相适应,以重实践能力、经验为原则。

2、各项目负责人应在每学期末将新学期拟聘兼职教师报校企办审核,并递教务处备案。

兼职教师的人选应在每学期开学前三周内确定;3、兼职教师的人选由各项目负责人提名,经教务处审批后聘用。

各项目负责人和校企办应根据当学期的教学情况对兼职教师资格及其聘请的必要性进行审查。

审查合格者须填写《广州市技师学院外聘教师登记表》,送教务处备案;三、兼职教师的管理1、兼职教师的聘任期限视课程及授课情况而定,原则上以一学期为聘任期限。

2、教务处每学期初召开一次兼职教师会议,统一学院教学原则、要求;同时,由有关系、专业明确新学期教学工作任务及具体教学要求。

3、各项目负责人或校企办要经常听课、听取学生对兼职教师教学质量的意见,及时反馈给教师本人;并负责督促和检查兼职教师参加教研活动情况。

4、校企办负责对兼职教师工作量统计。

课酬与午餐补贴等由教务处核发;负责兼职教师的期中学生评教、教师评学工作,其结果将作为是否续聘的依据。

5、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课时,需提前三天提出申请,并填写调课单,经校企办批准后方可执行。

企业内部兼职讲师管理规定

企业内部兼职讲师管理规定

内部兼职讲师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进一步打造学习型组织,为企业的发展培养与储备优秀人才,构建天人商学院建立公司内部兼职讲师队伍,实现内部兼职讲师管理的正规化和科学化,有效开展全员培训并帮助员工改善工作及提高绩效、传承公司相关技术和公司文化并实现知识共享,特制订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考核选拔的兼职讲师;内部兼职讲师是指在公司内部选拔,经人力资源部考核其资历、教案编写水平、讲课技巧等并承担公司部分培训课程的开发与授课的人员;三、管理职责人力资源部为内部兼职讲师的管理部门,负责讲师的等级评聘、评审、制订课程计划及日常管理;各中心、部门协助人力资源部管理内部讲师,积极开展内部授课及授课管理与培养工作;内部讲师工作职责3.2.1 负责所讲授课程教材的编写与修订;3.2.2 负责拟定相关试卷与答案,并参与阅卷3.2.3 制定、落实培训计划,讲授培训课程;3.2.4 积极学习,不断提升授课水平与质量;3.2.5 协助兼职讲师队伍建设;四、内部兼职讲师管理内容内部兼职讲师的组建及选拔4.1.1 公司本着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对兼职讲师进行选拔;4.1.2 凡在管理、业务、专业知识等方面具有较为丰富的经验或特长,工作业绩突出,同时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感染力的人员,可参加内训师选拔;4.1.3 公司已转正员工;内训师选拔程序:4.2.1 填写表格内部兼职讲师推荐自荐表附表1→部门经理/主管审核签字→提交至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面谈→参加统一试讲→评审小组评分→颁发兼职讲师证书;评审内容参见内部兼职讲师甄选评估表附表2五、级别与待遇级别5.1.1 兼职讲师分级别评定分为三星级讲师、四星级讲师、五星级讲师、特级讲师四个级别,未评定为星级兼职讲师者均为兼职讲师;兼职讲师可申请评定,并由人力资源部组织评审,升级需通过兼职讲师资格评审,填写晋级申请报告,由人力资源部组织评审,一年一次;5.1.2 相对应兼职讲师资格证书,一年一审,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年审、发放;5.1.3 评定级别与基本要求如下表所示:待遇人力资源部将根据兼职讲师的授课综合得分,对兼职讲师进行年度评级,并给予相对应的课酬或奖励;1)每年度将评选出“最具贡献兼职讲师”,并给予奖励;2)享有每年度不少于两次的外部培训机会;3)享有每年度200元的购书学习津贴;4)享有每年度的教师节专项福利;5)享有晋升、调薪等方面的优先权;六、内部兼职讲师纪律1)努力提供自身业务素质,尤其是熟练掌握培训技术和岗位行业信息;2)注意不同培训人群的特点,尊重参训学员,热情认真完成培训任务;3)在进行培训任务时,无故拖延或借故推拖,不主动积极配合培训部工作的,第一次提出警示,第二次降低兼职讲师等级一级;4)不论何种原因不能完成既定的培训任务,未提前通知培训部而造成培训工作被动局面或不能如期举行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示、降级、撤消资格;累计两次警告,降低等级一级;5)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更新教学内容,补充工作实践中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吸收行业最新信息和技术,保证教学的科学性和先进性;七、培训评估其他细则每次培训任务结束后,人力资源部组织学员对其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并将培训效果评估结果与兼职讲师的级别评定相挂钩;八、附表:1)内部兼职讲师推荐自荐表2)内部兼职讲师甄选评估表附表1:内部兼职讲师推荐自荐表附表2:内部兼职讲师甄选评估表。

企业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企业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企业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电气工程学院企业兼职教师管理办法为充分利用校外人才资源,优化我校师资队伍的结构,提高实践教学环节的质量,加强创新型高技能人才的培养,以“按需聘用、保证质量、合约管理、权责分明、分类管理、注重实效”为基本原则,建立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技术过硬、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企业兼职教师队伍,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企业兼职教师的聘用与管理,现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企业兼职教师的界定企业兼职教师:企业兼职教师是指能够独立承担某一门专业课教学或实践教学任务、有较强实践能力或较高教学水平,与学校只签订授课协议的校外企业专家(不纳入院系部编制)。

二、聘用企业兼职教师的总体要求优先聘用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企业技能型、工程型人才。

三、企业兼职教师的任职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组织纪律性强,有较强的敬业精神,有责任心,作风正派,遵守学校的各类规章制度;2.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经验,熟悉高等职业教育的特点和教学规律;3.担任理论课教学工作的企业兼职教师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并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担任实践教学工作的企业兼职教师应具有相当于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或高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并具有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个别特殊行业条件可以适当放宽;4.身体健康,具有能够胜任所承担课程的体质,能坚持完成聘期规定的教学科研等任务;5.男性不超过65岁,女性不超过60岁。

四、企业兼职教师的岗位职责1.严格遵守学院有关课程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按要求制定教学计划,提供教学大纲、教案及其他教辅资料,认真组织课堂教学,探索运用新的教学手段和方法,因材施教,教书育人,完成既定的教学任务,“学评教”成绩优良;2.能为学生课程实训、阶段实习、毕业实习、社会实践创造条件,提供具体而专业的指导,帮助学生完成实训、实习和社会实践任务,鉴定学生的实践成果,并提出相应建议和意见。

企业内部兼职讲师管理制度

企业内部兼职讲师管理制度

企业内部兼职讲师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更好地发挥企业内部兼职讲师在企业培训和知识传递方面的作用,规范兼职讲师的管理,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兼职讲师的定义和资格要求1.兼职讲师是指在企业内部以兼职身份从事培训授课工作的员工或外部专业人士。

2.兼职讲师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2)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教学能力;(3)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4)能够按时完成培训任务,并对培训效果负责。

三、兼职讲师的选拔和培养1.企业将根据培训需求和岗位要求,择优选拔合适的员工担任兼职讲师,并通过考核授予其兼职讲师资格。

2.外部专业人士如欲担任兼职讲师,需提交个人简历和相关证明材料,并按照企业的选拔标准进行面试和考核。

3.企业将定期组织兼职讲师培训,提升其教学能力和职业素养,并定期评估其培训效果,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培训和提升。

四、兼职讲师工作内容和要求1.兼职讲师的工作内容包括课程设计、授课和培训管理等。

2.兼职讲师应按时精心准备培训课程,并根据培训对象的不同需求进行针对性的调整。

3.兼职讲师应具备优秀的授课能力,能够生动、灵活地讲授课程内容,并与培训对象保持良好的互动。

4.兼职讲师应对所承担的培训任务负责,确保培训效果和质量。

五、兼职讲师的权益和义务1.兼职讲师享有必要的培训和教学资源支持,并获得与工作相关的合理报酬。

2.兼职讲师有权使用企业提供的教学设备和工具,同时也应合理保护和使用企业资源。

3.兼职讲师应按时履行教学合同,按时完成所承担的培训任务,并对培训过程进行必要的记录和报告。

4.兼职讲师应积极参与企业组织的师资培训和交流活动,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5.兼职讲师应严守商业机密和保护培训对象的个人隐私,维护企业形象和声誉。

六、兼职讲师的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1.兼职讲师将定期接受绩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教学效果、客观评价和培训满意度等指标。

2.兼职讲师的教学表现优秀者将给予相应奖励和激励,包括荣誉称号、资金奖励、晋升机会等。

兼职讲师管理办法(最新完整版)

兼职讲师管理办法(最新完整版)

(内部)兼职讲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目的】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内部兼职讲师的选拔、聘用、考评、调配和日常管理,加强公司的培训力量,提升兼职讲师团队的教学能力,促进公司培训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适用范围】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本部和下属经营单位。

第二章兼职讲师的定义第三条内部讲师是指为满足公司培训工作需要而被聘用为讲师的内部员工,由专职讲师和兼职讲师组成。

第四条兼职讲师是指除总部培训管理部门专职讲师以外,被公司正式聘请需承担公司组织安排的培训教学任务的员工。

第三章兼职讲师的聘用第五条兼职讲师任职资格1、有意愿承担且认同公司企业文化和经营理念的正式员工;2、具备诚实公正、热情善良、心胸开阔、奉献进取的品德,能与他人分享心得或经验。

3、具备丰富的本职岗位经验,且工作考核良好;4、具有良好的文字及语言表达能力,善于沟通协调;5、具有一定的授课技巧,并能独立开发、编制教材;6、经过公司培训师资格认证。

第六条培训管理部门须遵照“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选拔和聘用兼职讲师。

第七条选拔和聘用的基本流程如下:1、由各单位培训管理部门发出通知,明确兼职讲师的具体条件、名额限制等相关事宜。

2、以部门、下属机构为单位报名。

(整篇制度里单位、部门、机构等概念使用比较乱)3、培训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核。

4、培训管理部门组织集中培训。

5、培训管理部门对后备讲师进行综合评估。

6、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正式兼职讲师人选并授予聘书。

7、兼职讲师在培训管理部门的组织下开展工作。

8、兼职讲师的初次聘用期限为一年,自聘书颁发之日起开始计算。

如讲师聘用期满,通过公司考评后可重新聘任。

兼职讲师的选聘流程示意图:第八条各级管理人员均有义务承担本部门或本岗位职能范围涉及的相关岗位人员的培训任务。

第九条讲师遇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予以解聘:1、与公司解除雇佣合同,不再为公司服务者;2、受到公司记大过以上处分者;3、未能通过培训管理部门考核或考核结果属于不称职之列;4、无法接受培训管理部门的调配使用达两次以上;5、本人请求不再担任兼职讲师并经培训管理部门同意者。

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2016

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2016

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的通知教师[2016]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国资委、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国资委、发展改革委、工信委、财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要求,进一步加强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促进职业学校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师实践教学水平,特制定《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反馈。

教育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5月11日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设高水平职业教育教师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组织教师企业实践,是加强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提高职业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

企业依法应当接纳职业学校教师进行实践。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行业组织、职业学校和企业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完善相关支持政策,有效推进教师企业实践工作。

第三条定期到企业实践,是促进职业学校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师实践教学能力的重要形式和有效举措。

职业学校应当保障教师定期参加企业实践的权利。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职业学校要制定具体办法,不断完善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制度。

第二章内容和形式第四条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要根据专业特点每5年必须累计不少于6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没有企业工作经历的新任教师应先实践再上岗。

公共基础课教师也应定期到企业进行考察、调研和学习。

专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专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专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专兼职教师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激发教师的教学热情和创造力,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专兼职教师的分类与招聘第二条专兼职教师分为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根据教师的工作时间和职责划分。

第三条专职教师指全职从事教学工作,并享受相应的教师待遇和福利。

第四条兼职教师指兼职从事教学工作,时间和职责由双方协商确定。

兼职教师按实际工作的时间计算薪酬和津贴。

第三章专兼职教师的招聘第五条对于专职教师,学校应按照相关法规和政策,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

招聘程序透明公正,确保各种人才有机会参与竞争。

第六条对于兼职教师,学校可以通过内部推荐、委托招聘机构等方式进行招聘。

招聘的程序应符合相关的规定,确保招聘的公正和透明。

第四章专兼职教师的评估与考核第七条学校应对专兼职教师进行评估与考核,以评价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教育质量。

评估考核的形式可以包括课堂观察、听课评价、教学反馈等。

第八条评估考核的结果可以作为专兼职教师提升职称、获得奖励和补贴的依据。

评估考核应公正、公开,确保教师权益受到保护。

第九条学校应建立健全评估考核制度,明确专兼职教师的工作目标和标准。

评估考核应根据教师的不同专业领域和教学水平进行分级。

第五章专兼职教师的培训与发展第十条学校应定期组织专兼职教师的培训与发展,提升他们的教学水平和教育素质。

培训的内容可以包括教学方法、教育技术、教育心理学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学校可以委托相关机构或专业人员开展专兼职教师的培训工作。

培训的形式可以包括集中培训、分散培训、远程培训等。

第十二条学校应提供专兼职教师的发展机会和职业晋升通道。

鼓励他们参加学术研究、教学改革等活动,提升自己的教育影响力和学术地位。

第六章专兼职教师的权利与义务第十三条专兼职教师享有与其教学工作相适应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

第十四条专兼职教师有权利获得学校的教学资源和支持,提高教学质量。

第十五条专兼职教师应遵守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履行教学任务和工作职责。

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XXXX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兼职教师是我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坚强对兼职教师管理,增强兼职教师的责任意识,对于维护我校正常教学秩序,深化校企合作、强化技能教学、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为促进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和各种资源办好中职教育,特制定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一、兼职教师聘用条件本办法所指的兼职教师是指非本校编制内人员,受本校遴选聘任,按学校教学计划,能够独立承担一门课程或者实践教学任务的行业企业专家、专职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能工巧匠等学校教学急需的人才。

1.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品行端正,仪态大方,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2.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及课堂组织、传授知识能力;3.专业对口,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水平,在校外从事非教学工作的人员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在外校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实训指导的兼职教师,一般应取得高级工以上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且具有较强的实践工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4.能从时间上保证学校的教学工作,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5.身体健康。

二、兼职教师选聘程序1.每学期期末,由各教学部根据下学期课程任务的落实情况向教务处提出所需兼职教师的人数及课程的聘任计划申请;2.各教学部提出的兼职教师聘任计划,由教务处审核,报分管校长批准,方可组织招聘;3.兼职教师聘任计划经批准后,各教学部应积极利用各种渠道落实兼职教师的选聘工作,提出具体兼职教师人选;4.教务处协同各教学部主任及相关教学人员对兼职教师候选人的专业技术职务及学历进行审核,并进行集中听课,了解其授课水平是否符合我校的教学要求,对于已经在我校授课的兼职教师无需集中听课,按上学期兼职教师评分决定其是否留用;5.经审定合格的兼职教师由教务处报分管校长审批;6.兼职教师名单经批准后,由有关教学部与受聘人员(或单位)联系,协商有关外聘条件,由各教学部主任与兼职教师签订《兼职教师合同书》,报教务处备案。

兼职教师聘用与管理办法

兼职教师聘用与管理办法

兼职教师聘用与管理办法根据教育部会同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印发《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教师(2012)14号)与教育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实施职业系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2020年)的意见》(教师(2016)10号)及教育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3989号建议的答复(教建议[2018]214号)的要求,为充分利用校外人才资源,优化我校师资队伍的结构,提高实践教学环节的质量,加强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特色鲜明、相对稳定”的兼职教师队伍,保障教学工作顺利开展,以“按需聘用、保证质量、合约管理、权责分明、分类管理、注重实效为基本原则,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所称兼职教师是指,根据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需要,面向社会、行业、企业聘任的,与学校只签订聘任协议(不纳入学校编制),兼职担任专业课讲座、实习指导课教学任务的专业人员、高技能人才。

第二条聘请兼职教师应重点满足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及特色专业的教学需要。

第二章兼职教师的聘任条件第三条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

第四条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能够胜任教学工作。

第五条聘请的兼职教师一般应为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专业教学急需的也可聘请退休人员。

第六条聘请的兼职教师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高级工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职务),特殊情况也可聘请具有特殊技能,在相关行业中具有一定声誉的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和省级传人个别特殊行业条件可以适当放宽,但必须具备五年及以上对口专业的工作经验。

第七条初次聘请的退休人员,离开原工作岗位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特殊情况可据学校需要而定。

第三章兼职教师的聘任程序第八条系部根据专业、课程的教学需要建立《兼职教师聘任标准》。

第九条兼职教师授课前需进行评议。

学校关于教师下企业实践管理办法

学校关于教师下企业实践管理办法

关于教师下企业实践管理办法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若干意见》(人社部发〔2014〕96号)文件精神,贯彻执行《福建省技工院校教师专业技术标准》中关于教师下企业实践的相关规定,进一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适应现代职业教育发展对教师的要求,提高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技能课教师业务能力,规范教师下企业实践锻炼工作,现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指的企业包括与本专业相关的校外生产、实训、科研、管理单位。

本办法适用于在学校工作的全体教师。

第二条全体教师尤其是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技能课教师必须定期深入企业,开展调研、实习、顶岗和挂职锻炼,不断提高综合技能水平、增加企业工作经历。

第三条各系每学年都要制订教师下企业实践计划,填写《职业学校教师下企业实践计划审批表》报学校批准后实施。

教师下企业工作由教务科和各系共同负责管理,各系主任为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整个过程的组织、检查、监督和考核;教务处在整个过程中随时进行检查,对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学校分管领导汇报,并做出通报或处理。

第四条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技能课教师下企业时间每学年应不少于一个月,原则上安排在寒、暑假,不影响正常工作。

公共基础课教师每学年应不少于一周到与学校开设专业有关的企业调研、实践,时间可安排在专业课实习阶段及寒、暑假。

第五条教师企业实践的形式,包括到企业考察观摩、接受企业组织的技能培训、在企业的生产和管理岗位兼职或任职、参与企业产品研发和技术—1 —创新、带学生一同下企业实习、针对课程建设进行的企业、行业调研等。

第六条在各系每学年制订的教师下企业实践计划的基础上,教师每学年下企业前都要制定具体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企业的具体名称、详细地址、联系人资料、下企业工作内容、下企业时间安排等,由系主任初审后,报教务科、教研室审核,分管校长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教师企业实践的主要内容,包括了解企业的生产组织方式、工艺流程、产业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熟悉企业相关岗位职责、操作规范、技能要求、用人标准、管理制度、企业文化等,学习所教专业在生产实践中应用的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标准等。

企业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企业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企业兼职教师教育教学管理制度濮阳市油田艺术职业学校二0一0年十月八日濮阳市油田艺术职业学校企业兼职教师教育教学管理制度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积极从企业和事业单位聘请兼职教师,实行专兼结合,改善我校师资队伍结构,是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迫切需要。

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如下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一、兼职教师队伍建设的基本思路适应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以满足幼教专业教学改革,保证人才培养质量为出发点,校企合作、优中选优、强化培训、加强管理、共同提高、互利互惠,努力建设一支敬业奉献、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懂得教学、相对稳定的兼职教师队伍,通过努力,使全校兼职教师教学工作量占全校教师教学工作量的20%以上。

二、兼职教师队伍建设的基本原则1. 校企合作,共同培养。

兼职教师队伍建设是产学合作的要求,也是校企双赢的工作,兼职教师队伍建设需要校企双方相互配合,共同努力。

2. 优中选优,重在培训。

坚持选择企业骨干能手和学校优秀教师作为兼职教师,同时又要认识到幼儿管理与教学的不同,我校区别于兄弟学校的办学特点等,必须对兼职教师进行适当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3. 教学需要,用其所长。

对兼职教师并不要求其具有本校教师的全部素质,只要在某一专业领域或学科具有较高造诣或能胜任单一实习实训指导工作,都将用其所长。

4. 教学相长,共同提高。

参与我校的教学必须要求兼职教师不断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5. 加强管理,严格考核。

加强管理,严格考核是稳当我校的教学秩序,顺利实施教学,确保人才培养质量和规格实现的需要。

三、兼职教师队伍建设的运作与管理1. 遴选(1) 根据教学需要,对兼职教师的需求情况及能力素质规格提出具体要求,报呈学校主管部门和合作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按照教学需要、用其所长的原则,学校办公室从企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技师及岗位骨干中初步筛选;由学校教务处考察,向学校推荐确定,并报主管部门和产学合作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备案,由学校聘任为兼职教师。

企业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企业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河南省电子科技学校企业兼职教师管理制度企业兼职教师是我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设一支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教学能力强、相对稳定的兼职教师队伍,对于实现中职教育资源共享,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办学,保证其教育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了进一步搞好专业建设,打造我校的精品专业,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制订如下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一、聘任条件1.拥护党的领导,要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从事教学工作;兼职教师必须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努力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高度的事业心与责任感,树立热爱和献身教育事业的敬业精神。

对教学工作要精益求精,一丝不苟。

对学生要满腔热情,诲人不倦。

以学生为中心,尊重学生,具备良好师德;有敬业精神和奉献意识,自觉服从学校管理。

2.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丰富的实践经验或较强的教学能力,能独立承担某一门专业课教学和实践教学任务。

3.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胜任教学工作。

4.兼职教师必须技师以上的职称或具备专业对口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为具备中级以上技术职务。

三、聘任要求1.兼职教师总人数不得超过各专业专职教师人数的1/3。

2.开课前必须撰写出所任课程内容二分之一的教案。

教学过程中要理论联系实际,避免照本宣科。

3.应按教学计划要求,搞好实践教学工作,指导学生完成实践教学环节,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增强学生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4.开课之前,系部将兼职教师基本情况调查表(见附表一)连同相关材料包括学历证明、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报教务处,由教务处确认后与外聘教师签订聘用协议(见附表二)。

5.兼职教师由教务科负责管理。

6.兼职教师受聘学校担任教学任务后,要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

教学环节应与本校专职教师同等要求,要完成正常授课以外,要批改作业、出卷和批卷、成绩登录等。

所授课程的教学文件应具备完整,包括:教学进度表、教案、记分册等,授课任务结束后应将上述文件交至系部。

7.要认真填写教学日历,及时批改作业,按要求作好学生成绩考核。

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兼职教师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兼职教师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校园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类兼职教师,包括校外专业人士、校友、社会人士等。

三、管理原则1. 确保兼职教师具备相应的教学经验和专业素养;2. 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进行教学;3. 加强对兼职教师的日常管理和监督;4. 兼职教师应当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要求;5. 兼职教师的报酬应当与其教学质量相挂钩。

四、管理程序1. 招聘程序(1)学校根据教学需要,确定兼职教师的招聘计划;(2)学校发布招聘信息,吸引符合条件的兼职教师申请;(3)学校组织面试,评定兼职教师的教学能力和专业素养;(4)学校与兼职教师签订相关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培训管理(1)学校对新聘的兼职教师进行教学培训;(2)学校每学期组织一定的教学交流和研讨活动,提高兼职教师的教学水平。

3. 教学管理(1)学校制定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明确兼职教师的教学任务和要求;(2)学校对兼职教师的教学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3)学校对兼职教师的教学进行绩效考核,对表现优异的兼职教师给予奖励,对表现不佳的兼职教师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4. 绩效考核(1)学校建立兼职教师的绩效考核制度,明确考核的内容和标准;(2)学校对兼职教师的教学质量、教学效果等进行定期考核,对表现优异的兼职教师给予奖励,对表现不佳的兼职教师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五、管理措施1. 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对兼职教师的资格、履职情况等进行记录和管理;2. 建立兼职教师档案,包括个人信息、教学经历、教学反馈等;3. 建立教学督导团队,对兼职教师的教学进行监督和评估;4. 开展教学交流和研讨活动,促进兼职教师之间的相互交流和学习,提高教学水平。

六、奖惩制度1. 奖励优秀兼职教师,包括表彰、奖金等形式;2. 对教学质量差、违纪违规的兼职教师进行警告、罚款、停职等处罚。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和修改;2.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企业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企业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企业兼职教师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完善职业学校兼职教师聘用管理,强化校企合作,推进企业家及能工巧匠进课堂,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企业兼职教师聘用流程企业兼职教师聘用流程为:企业推荐,并提供兼职教师名单(要求企业盖章),由项目负责人造表登记,登记表格见《企业兼职教师登记表》。

二、企业兼职教师培训学校相关部门对企业兼职教师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基本素质、师德、教育教学方法、安全教育、教学常规管理等内容。

培训后教务处组织考核,并将合格名单报校务会。

三、企业兼职教师聘用由学校对兼职教师进行综合评价,确定是否聘用。

对于聘用的企业兼职教师签订协议,颁发聘书,并根据协议发放课时薪酬。

四、企业兼职教师教学管理由校部或项目管理负责人对企业兼职教师进行直接管理,下达教学任务,进行教学常规管理。

企业兼职教师按照教学任务,制订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教学、考评、管理,根据教学要求提供如下教学文件:教材、授课计划、备课教案、学生考核试卷(或考核办法)、成绩及评语、教学总结。

五、企业兼职教师考核评价学期末或项目结束,由学校、企业分别对企业兼职教师进行考核,包括自评、企业评价、项目负责人评价、学生评价。

具体考核内容见《企业兼职教师考核评价表》。

纳入学校期末评优,学校对优秀的企业教师进行表彰。

六、企业兼职教师档案管理为每一位企业兼职教师建立教师成长档案,由项目负责人负责收集资料,项目结束后交档案室保存。

七、其它本办法于2016年10月制订,校务会通过后执行,解释权归教务处。

企业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企业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电气工程学院企业兼职教师管理办法为充分利用校外人才资源,优化我校师资队伍的结构,提高实践教学环节的质量,加强创新型高技能人才的培养,以“按需聘用、保证质量、合约管理、权责分明、分类管理、注重实效”为基本原则,建立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技术过硬、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企业兼职教师队伍,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企业兼职教师的聘用与管理,现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企业兼职教师的界定企业兼职教师:企业兼职教师是指能够独立承担某一门专业课教学或实践教学任务、有较强实践能力或较高教学水平,与学校只签订授课协议的校外企业专家(不纳入院系部编制)。

二、聘用企业兼职教师的总体要求优先聘用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企业技能型、工程型人才。

三、企业兼职教师的任职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组织纪律性强,有较强的敬业精神,有责任心,作风正派,遵守学校的各类规章制度;2.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经验,熟悉高等职业教育的特点和教学规律;3.担任理论课教学工作的企业兼职教师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并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担任实践教学工作的企业兼职教师应具有相当于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或高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并具有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个别特殊行业条件可以适当放宽;4.身体健康,具有能够胜任所承担课程的体质,能坚持完成聘期规定的教学科研等任务;5.男性不超过65岁,女性不超过60岁。

四、企业兼职教师的岗位职责1.严格遵守学院有关课程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按要求制定教学计划,提供教学大纲、教案及其他教辅资料,认真组织课堂教学,探索运用新的教学手段和方法,因材施教,教书育人,完成既定的教学任务,“学评教”成绩优良;2.能为学生课程实训、阶段实习、毕业实习、社会实践创造条件,提供具体而专业的指导,帮助学生完成实训、实习和社会实践任务,鉴定学生的实践成果,并提出相应建议和意见。

企业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企业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企业兼职教师管理制度一、概述企业兼职教师是指在校外或跨校区工作的应用技术人才,他们作为教育技术行业中的专业人员,为企业员工提供职业培训和技术支持服务。

企业兼职教师管理制度是指为规范企业兼职教师管理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制度,其目的在于保证企业兼职教师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教学质量的提高,兼顾企业及教师的利益,做到双赢。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企业内部为员工提供专业技术培训的兼职教师,包括公司内部教育部门负责人、职业培训人员及其他兼职教师等。

三、基本要求1. 思想认识要端正:企业兼职教师要切实增强职业认同感,发挥自身专业技能和工作经验优势,在培训教学中以学员为中心,秉承科学的思想方法和态度,为企业的发展和员工的职业成长贡献力量。

2. 工作能力要过硬:企业兼职教师要有一定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掌握所教授的内容,并有一定的教学能力和表达能力。

3. 工作态度要端正:企业兼职教师要认真履行职责,遵守教学纪律,挑战学员思维薄弱的环节,弥补学员的学习不足,确保培训质量。

四、职责和权限1. 教学工作:企业兼职教师是企业内部培训活动的承担者,需要契合企业内部的品牌形象与企业的课程目标。

企业兼职教师的主要职责是执行企业内部培训计划,制定学习计划、根据课程目标和学员需求,制定并组织教学活动。

2. 教学材料:企业兼职教师要制作教学材料,包括PPT、案例、参考资料等,确保教学内容的科学性、全面性和操作性,杜绝教学难度过大、内容不切实际的现象,保证企业的培训效果。

3. 班级管理:企业兼职教师要负责管理所指导的学员,建立班级,跟进学员学习情况,反馈学员学习成绩和进展情况,及时解答学员的问题和疑难。

4. 教学评估:企业兼职教师要对所教授的课程进行评估,收集和整理学员反馈和评价,及时反馈并改进教学质量,不断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

五、考核与奖惩1. 考核内容:企业兼职教师的考核方式采取周期积分制,每个学期内,对教学、学生成绩、教学效果等方面予以综合评价,制定考核方案。

企业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企业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企业兼职教师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更好地保障企业兼职教师的合法权益,保证其教学质量,达到优化校企合作的目的,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上海市XXX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与外部教学机构或社会人士合作招聘的兼职教师。

三、管理及组织机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兼职教师管理制度,由人力资源部与业务部门共同负责实施,并不定期对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四、条件及招聘要求(一)条件1.具有相应的教学或专业知识、技能和积极服务意识;2.具有执教或培训经验;3.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4.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证书优先。

(二)招聘要求1.招聘前,应对教师的身份、资格和背景进行审核;2.招聘过程中,应有明确的招聘广告、笔试或面试流程,并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3.笔试或面试内容应基础教育与职业教育相结合、针对特定的招聘对象和职位设置,体现实际需求和学科特点。

五、企业安排、培训和管理(一)安排1.企业应根据实际需求,制定兼职教师的教学计划和工作安排;2.企业应完善教学进度表和教学任务书,保证教学质量。

(二)培训1.企业应根据兼职教师的实际教学需要,开设培训课程;2.培训课程包括但不限于教学规范、授课技巧、课程设计等。

(三)管理1.企业应对兼职教师实施严格的教学督导制度,确保教学质量;2.企业应及时给予兼职教师反馈意见,并定期对教学质量进行评估。

六、兼职教师的权利和义务(一)权利1.兼职教师有权依法享受择业自由、公平竞争和合理待遇;2.兼职教师有权依法获得应有的工作报酬。

(二)义务1.兼职教师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教学规定;2.兼职教师应认真履行教学任务,确保教学质量;3.兼职教师应及时参加企业安排的教学督导和培训。

七、违规处理(一)违规原则兼职教师有以下违规行为之一的,将对其作出相应处理:1.违反企业相关管理规定的;2.教学质量不达标或拒绝参加教学督导和培训的;3.与企业签订的服务合同期满,不续约或续约不予考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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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关于企业兼职教师授课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版)
为支持校企合作,共同开展卓越工程师培养,东南大学鼓励和支持各院(系)从企业聘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高级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担任我校兼职教师讲授本科生课程、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实习环节等。

为规范企业兼职教师管理工作,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校企共建课程企业兼职教师的聘请
1.各院(系)、教学单位根据专业综合改革及师资队伍建设的需要,做好年度企业兼职教师的聘请计划,企业兼职教师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协作精神,并符合学校有关部门的规定。

2. 原则上各院(系)、教学单位应于每学期结束前,填写下一学期《东南大学企业兼职教师授课申请表》(附件1),院系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教务处审核,经批准后填写《东南大学____年度校企共建课程酬金预算计划表》(附件2)。

学校拟设立专项基金,用于兼职人员酬金支付。

二、兼职教师授课的管理与考核
1. 校企共建课程必须是邀请行业、企业专家共同开发建设的课程,企业专家授课在8学时以上。

课程的开设须符合东南大学课程设置的有关规定,符合专业培养计划要求,具备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等基本教学资源。

2. 聘请兼职教师的院系应为来校授课的兼职老师配备校内协助教师。

兼职教师需认真拟订授课计划,严格执行课程安排,组织课堂教学、和校内协助教师一起完成答疑、作业批阅、课程考核、教学资料归档等教学环节的工作,参与所在二级学院组织的教研活动。

3.兼职教师授课期间,聘请单位须关心兼职教师的教学情况,选派相关课程专家对课程进度、内容、效果等进行检查,并填写《听课记录表》(附件3);同时组织听课学生对课程进行评价,并将合理的意见反馈给兼职教师,确保兼职教师授课质量。

4.为更大范围内发挥校企共建课程的作用,兼职教师授课课程建议进行录像,供教师观摩及后续学生学习。

院(系)需在上课前一周内向教务处教务科
借用可录播教室(目前九龙湖、四牌楼校区均具备录播条件),并联系教育技术中心(联系人:贾生龙老师、吴海军老师,联系电话52090361)进行指导后,可自行录播。

5.各院(系)、教学单位需在课程结束后保存兼职教师授课影像资料、课堂照片三张、授课课件PPT、专家听课与学生评价等教学资料,授课教师需对课程进行及时总结,填写《课程小结表》(附件4)。

三、兼职教师授课的费用结算
1.企业兼职教师的课时酬金参照学校相同等级专业技术职务计算,由教务处核定课时数报送人事劳资处,经人事劳资处审核后统一发放,企业兼职教师课时酬金应按国家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课酬标准参照如下:
企业兼职教师课时酬金参照表(单位:元/学时)
2.卓越课题毕业设计(论文)企业教师指导酬金1千元/学生,原则上一个企业教师指导不超过3个学生。

3.报销流程
对于来校授课的企业教师酬金,各院(系)、教学单位凭《东南大学企业兼职教师授课申请表》、《东南大学___年度校企共建课程酬金决算表》(附件5)、《课程小结表》、《听课记录表》以及有效票据,交教务处审核后,方可至财务处报销款项。

对于卓越课题毕业设计(论文)企业教师指导酬金,要求企业教师完整地指导一个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并提交相关过程指导和总结评价材料,报销流程及材料提交详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卓越课题毕业设计(论文)的补充要求的通知》校机教[2014]186号.
四、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学校授权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
东南大学校外企业兼职教师授课申请表
年月日
附件3
听课记录表
听课人:听课时间:月日地点
附件4
课程小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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