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大陆与台湾语文课程目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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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大陆与台湾语文课程目标的比较【摘要】我国大陆于2003年以“课程标准”取代“教学大纲”,我国台湾于2004年以“课程纲要”取代“课程标准”,语文课程目标是语文课程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通过对大陆和台湾语文课程目标的理念、框架及其内容的比较,通过分析两地语文课程目标的相似点和差异性,希望能借鉴台湾语文课程目标的成功之处,促进海峡两岸语文课程改革共同发展。
【关键词】大陆台湾语文课程目标比较
课程目标是课程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课程目标是指在课程设计与开发过程中,课程本身要实现的具体要求。它期望一定阶段的学生在发展品德、智力、体质、素养等方面所应达到的程度。”语文课程目标不仅是语文教师进行语文教学的重要依据,也是语文教学的出发点和归宿,同时也是学生进行语文学习的实践指南。大陆和台湾课程目标的改革都有较大的突破,又各具特色。
一、两岸语文课程目标的相似之处
台湾和大陆同为炎黄子孙,有着相同的语言和共同的文化底蕴,在语文课程目标内容上有相似之处。
(一)两岸的目标都强调学生的主体地位
从两地的语文课程目标可以看出,两地都重视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主体地位。在大陆的总目标中,强调学生“能主动进行探究性学习”,这是在学习方式方面突出学生在语文学习中的主体地位。
再如强调“具有独立阅读的能力”,这是把每一个在阅读中的学生都视为一个独特的自我,这样,才能做到目标中所说的在阅读中“注重情感体验”等要求。在大陆的阶段目标中,“喜欢学习汉字,有主动识字的愿望。”从阶段目标的表述,都可以看出大陆的阶段目标也把学生作为学习的主体,强调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地位。
在台湾课程目标中,“激发个人潜能”“具备语文学习的自学能力”“培养探索语文的兴趣,并养成主动学习语文的态度。”也都体现了在语文学习过程中,应要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在台湾的分段能力目标中,如“会使用字(辞)典,并养成查字(辞)典的习惯”“能自我要求写出工整的字”等,从这些表述也可以看出台湾的分段能力目标也强调学生的主体地位。因此,两岸无论是在总目标还是阶段目标中都强调学生主体地位的发挥。
(二)两岸的阶段目标都是逐层深入的
“2001年语文课程标准从知识和能力,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三个维度进行设计并将其贯彻落实在各个学段的具体目标中。”大陆的阶段目标分为四个学段,台湾的阶段目标则分成三个学段,两地在每一个阶段的课程目标的名称基本上是相同的,而且都是逐层深入的。大陆包括识字与写字、阅读、写作、口语交际、综合性学习五个方面。台湾则包括注音符号应用、聆听、说话、识字与写字、阅读、写作六个方面。随着学段的逐层深入,内容也不断深化和拓展。如大陆的识字、写字目标,在第一学段“喜欢学习
汉字,有主动识字的愿望”。在第二学段做到“对学习汉字有浓厚的兴趣,养成主动识字的习惯”。这体现了在识字方面对学生要求的不断提高。
台湾的阅读能力目标,为了达到“应用语言文字激发个人潜能,发展学习空间”这一课程目标的要求,第一学段要求“培养阅读的兴趣,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及态度”,第二学段要求“调整读书方法,提升阅读的速度和效能”,第三学段要求“能应用不同的阅读理解策略,发展自己的读书方法”,由此可以看出,台湾的阶段目标在要求上也是逐层深入的。
二、两地语文课程目标的不同之处
(一)重“全面提高学生语文素养”与重“能力培养”
大陆以“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为主要任务,加强了课程目标中“情感、态度、价值观”这一维度,并把它们渗透于教学过程之中。同时,大陆课程专家认为“语文素养”应是综合的、基础的、可持续发展的。大陆语文课程理念体现了课程的现代意识,毫无疑问这是正确的,但究竟“什么是语文素养”“语文素养”的内涵到底包括那些内容,却没有进行明确的界定。如果这两个问题没有弄清楚,就容易导致语文教师在实践中模糊不清,难以把课程目标落到实处。而且如果表述面面俱到,涉及的范围太广,就会没有侧重点。
尽管台湾没有使用“语文素养”之类的字眼,但它所述的内容
恰恰是“语文素养”应包含的含义。“语文能力”一词常常给人只关注“工具性”的感觉,大陆地区语文课程标准中教学目的“主要由两部分(主干)构成,一是语文能力,二是思想感情”[3]而台湾《纲要》明确指出“旨在培养学生正确理解和灵活应用本国语言文字的能力。”与大陆“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相比,台湾的课程理念更注重学生的语文能力的培养,如培养学生能灵活运用本国语言文字的能力,欣赏文学作品的能力,台湾把各种能力的培养在课程理念中鲜明的提出,使课程理念不是那么空洞,更能便于语文教师操作。
(二)重“量”与重“质”
大陆把阶段目标分为四个学段,每一学段包括识字与写字、阅读、写作、口语交际、综合性学习五个方面。台湾把阶段目标分为三个阶段,每一阶段包括注音符号应用能力、聆听能力、说话能力、识字写字能力、阅读能力、写作能力六个方面。从具体的阶段目标可以看出大陆注重“量”的积累,而台湾注重“质”的追求。如大陆在阶段目标中要求第一学段“认识常用汉字1600—1800个,其中800—1000个会写”。可见,大陆强调量的精确,这为教师具体的操作提供了一定的参考,但是,显得过于死板,缺乏灵活性。
台湾则更注重“质”的追求,如在阶段目标中要求“能活用不同阅读策略,提升学习效果。”“能经常朗读、美读及吟唱作品,体会文字的美感。”在写作方面,“能发挥想象力,尝试创作并欣赏自
己的作品。”这种追求“质”的课程目标可以避免语文教师生搬硬套课程目标,使语文教学过程更为灵活,为学生的学习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
总之,大陆和台湾的目标有许多相似之处,这些相似之处既体现了中华大地的民族意念,还体现了两岸的专家们对母语学习基本达成共识。但两岸的目标同中存异。因此,大陆既要坚持“求同存异”的原则,又要借鉴吸收台湾语文课程目标的成功之处,促进海峡两岸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为祖国的建设培养大量的杰出人才。
参考文献:
[1]钟启泉,汪霞,王文静.课程与教学论[m].上海:华东师大出版社,2008.
[2]郑国民.语文课程改革研究.[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
[3]李维鼎.语文课程初论[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4,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