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领域的的基本概念资料讲解
公共领域知识点总结
公共领域知识点总结概述公共领域是指作品不受版权保护或版权保护期限已经届满,可以自由使用的领域。
在这个领域里,任何人都可以使用、复制、修改和分发这些作品,而不需要获得版权持有人的授权。
公共领域中的作品包括文学作品、音乐、艺术作品、电影、科学研究等各种类型的作品。
知识产权法律知识产权法律是在全球范围内保护作品和发明创造的法律框架。
这些法律包括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和专有技术保护法等。
在这些法律的影响下,作品和发明创造获得了一定的保护,确保作者和发明家能够获得其创作和发明的经济回报。
公共领域知识点公共领域有一些基本的知识点,可以帮助人们更好地了解公共领域的特点和使用方式。
1. 作品进入公共领域的条件作品进入公共领域有一些明确的条件。
首先,作品的版权期限已经届满,通常是作者死亡后的一定年限。
其次,作品没有获得版权保护,可能是因为作者没有履行版权申请手续或者作品没有突破独创性标准。
此外,作者可能主动放弃了作品的版权,使之成为公共领域的一部分。
2. 作品在公共领域中的使用方式在公共领域中,人们可以自由使用作品,包括复制、修改和分发。
这意味着任何人都可以利用公共领域中的作品进行创作、展示和传播,而不需要获得版权持有人的许可。
同时,公共领域中的作品可以用于商业用途,带来经济收益。
3. 共享领域作品的风险尽管公共领域中的作品可以自由使用,但有时候也存在一些风险。
首先,作品的版权归属可能不清楚,可能会导致版权纠纷。
其次,即使作品进入了公共领域,但其中可能存在受保护的部分,如配乐、插图等,需要谨慎处理。
4. 公共领域的重要性公共领域是创意和知识的宝库,有助于推动文化、科学和技术的发展。
公共领域中的作品可以激发创作灵感,丰富人们的文化生活,促进知识的传播与分享。
同时,在公共领域中,人们可以创造新的作品,为社会和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结语公共领域是创意和知识的乐园,为社会各个领域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资源。
人们可以在公共领域中自由使用作品,促进创造与创新,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政治学中的公共领域理论知识点
政治学中的公共领域理论知识点公共领域是政治学中一个重要的概念,它是指一个社会中集体讨论公共事务的场所和过程。
公共领域理论是一种研究公众参与和公共决策的理论框架,主要关注公众在政治过程中的作用和影响力。
本文将介绍政治学中的公共领域理论的相关知识点。
一、公共领域的概念和形成公共领域是一个公众进行思想交流、讨论公共议题的空间,它由个人、群体或组织组成,通过对话和辩论形成共识。
公共领域的形成需要一定的条件,比如言论自由、信息的透明度、组织独立性等。
只有在这样的条件下,公共领域才能成为一个理性的、开放的讨论空间。
二、公共领域的功能和作用1. 接纳不同声音:公共领域应该容纳和接纳不同的思想和意见,通过对话和辩论来达成共识。
这种开放性的讨论能够帮助人们理解不同观点,促进社会的多样性和包容性。
2. 形成公共意志:公共领域是公众讨论和形成共识的场所,通过集体辩论和意见交流,可以形成共同的意愿和诉求。
公众的参与和共识是民主政治的基础,能够推动社会变革和公共政策的制定。
3. 监督政府行为:公共领域的存在可以监督政府的行为和政策,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
公众通过对政府的批评和监督,能够促使政府更加负责和透明。
三、公共领域的扩展和挑战1. 新媒体和社交网络的兴起:互联网和社交媒体的普及使公共领域的形态发生了改变。
现在,人们可以通过网络参与公共讨论和辩论,但互联网也存在信息过载和虚假信息的问题。
2. 资源不均衡和利益代表:在现实生活中,资源不均衡和利益代表的问题限制了公共领域的发展。
一些群体可能无法充分表达自己的声音,权力和资源集中在少数人手中。
3. 极化和分化:公共领域中的辩论和意见交流也可能导致社会的极化和分化。
一些争议性议题使社会分裂成不同的阵营,公共领域的理想化可能受到质疑。
四、公共领域理论的发展和应用公共领域理论在政治学和社会学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
研究者通过调查和分析公共领域中的讨论和决策过程,了解公众参与的方式和效果。
公共领域的的基本概念
公共领域的的基本概念公共领域---WIKI上的解释公共领域,是⼀个哲学与社会学概念,与私⼈领域(private sphere)相对,是指介于国家和社会之间的⼀个公共空间,公民们假定可以在这个空间中⾃由参与公共事务⽽不受⼲涉。
此概念是由20世纪50年代德国⼥思想家汉娜·阿伦特最早提出的,但由德国哲学家尤尔根·哈贝马斯在20世纪60年代通过论⽂《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进⾏了充分阐释,并产⽣了⼴泛影响。
他的公共领域的定义是:“⾸先可以理解为⼀个由私⼈集合⽽成的公众的领域;但私⼈随即就要求这⼀受上层控制的公共领域反对公共权⼒机关本⾝,以便就基本已经属于私⼈、但仍然具有公共性质的商品交换和社会劳动领域中的⼀般交换规则等问题同公共权⼒机关展开讨论。
”马丁·海德格尔(Martin Heidegger)断⾔,‘Dasein'(存在)必须在公共领域的⾏为和它的私⼈性的、可信任的⾏为之间达到平衡,但是他基本相信在公共领域中协议是必须真正存在的。
汉娜·阿伦特(Hannah Arendt)对海德格尔的断⾔表⽰质疑,她认为实际上真正的和可信的⾃我是在公共领域中的⾃我。
弗朗兹·法农(Frantz Fanon)讨论了⼀个⼈在公共领域的⾝份和私⼈领域的⾝份可能会变得不协调,从⽽导致他所称的双重意识(dual consciousness)的结果。
他的例⼦涉及到殖义,殖民地的国民被迫在公众场合接受⼀种外来⽂化,但是在私下他们仍然以他们⾃⼰的⽂化来保持⾃⼰的⾝份。
在当代思潮中,受到后现代主义兴起的影响,公共领域的问题已经变成了⼀个关于在公共领域中⽀配⼒量(hegemonic forces)规定哪些可以谈论哪些不被允许,同时规定作为⼀个⼈⾝份的⼀部分哪些可以阐明哪些不能阐明的问题。
⽐如,heteronormativity的概念是被⽤来描述处于基本的男⼥性别之外的那些⼈,这些性别不同于双性恋的⼈⽆法适当地要求他们的⾝份,从⽽引起他们的公共⾃我和私⼈⾃我的分裂。
公共领域的名词解释
公共领域的名词解释公共领域,作为一个重要的社会概念,被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
它不仅仅是一个抽象的概念,还是一个对于社会价值观和公共政策制定具有重要意义的概念。
本文将从文化、社会、科技和经济等多个维度对公共领域进行解释和探讨。
1.文化领域中的公共领域文化领域中的公共领域是指那些与文化相关的资源、活动和知识,对所有人都是开放和可参与的。
它包括图书馆、博物馆、剧院等公共文化设施,也包括丰富多元的文化活动和艺术表演。
在公共文化领域中,人们可以获得知识、欣赏艺术,以及参与公共讨论和文化交流。
公共文化领域的重要性在于它为每个人提供了平等获取和分享文化资源的机会,促进了社会的多元和平等。
2.社会领域中的公共领域在社会领域中,公共领域是指人们共同参与和影响社会事务的空间。
它包括公民社会组织、志愿者活动、公共论坛等各种形式。
公共领域为人们提供了互相交流和合作的平台,使得社会问题可以得到广泛关注和解决。
在公共领域中,人们可以发表自己的观点,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以及对政策和决策发表评论。
公共领域的存在有助于实现民主参与、社会平等和社会正义。
3.科技领域中的公共领域科技领域中的公共领域是指公众对科技和科学知识的获取和参与的机会。
在信息技术的发展下,公共领域的范围扩大了许多。
例如,互联网上的公共知识库(如维基百科)为人们提供了开放获取的知识资源;开源软件项目为人们提供了协作和共享的平台。
公共领域在科技领域中的重要性在于它促进了科学和技术的共享和创新,提高了科技的透明度和可持续性。
4.经济领域中的公共领域在经济领域中,公共领域是指由政府或非营利组织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
公共领域包括教育、医疗保健、基础设施等领域,这些领域中的资源和服务都是为了满足整个社会的需要,而非仅仅个体利益。
公共领域在经济中的重要性在于它为社会提供公平和平等的机会,减少了贫富差距,促进了社会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公共领域涉及了文化、社会、科技和经济等多个方面,它是一个为每个人提供公平、平等和可参与机会的空间。
公共领域的的基本概念
公共领域---WIKI上的解释公共领域,是一个哲学与社会学概念,与私人领域(private sphere)相对,是指介于国家和社会之间的一个公共空间,公民们假定可以在这个空间中自由参与公共事务而不受干涉。
此概念是由20世纪50年代德国女思想家汉娜·阿伦特最早提出的,但由德国哲学家尤尔根·哈贝马斯在20世纪60年代通过论文《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进行了充分阐释,并产生了广泛影响。
他的公共领域的定义是:“首先可以理解为一个由私人集合而成的公众的领域;但私人随即就要求这一受上层控制的公共领域反对公共权力机关本身,以便就基本已经属于私人、但仍然具有公共性质的商品交换和社会劳动领域中的一般交换规则等问题同公共权力机关展开讨论。
”马丁·海德格尔(Martin Heidegger)断言,‘Dasein'(存在)必须在公共领域的行为和它的私人性的、可信任的行为之间达到平衡,但是他基本相信在公共领域中协议是必须真正存在的。
汉娜·阿伦特(Hannah Arendt)对海德格尔的断言表示质疑,她认为实际上真正的和可信的自我是在公共领域中的自我。
弗朗兹·法农(Frantz Fanon)讨论了一个人在公共领域的身份和私人领域的身份可能会变得不协调,从而导致他所称的双重意识(dual consciousness)的结果。
他的例子涉及到殖民主义,殖民地的国民被迫在公众场合接受一种外来文化,但是在私下他们仍然以他们自己的文化来保持自己的身份。
在当代思潮中,受到后现代主义兴起的影响,公共领域的问题已经变成了一个关于在公共领域中支配力量(hegemonic forces)规定哪些可以谈论哪些不被允许,同时规定作为一个人身份的一部分哪些可以阐明哪些不能阐明的问题。
比如,heteronormativity的概念是被用来描述处于基本的男女性别之外的那些人,这些性别不同于双性恋的人无法适当地要求他们的身份,从而引起他们的公共自我和私人自我的分裂。
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
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公共领域的概念1、公共:⼀个意义复杂、多变的概念。
(1)开放的,与封闭社会形成鲜明对⽐;如:公共建筑,意味着⼤家都可以进⼊。
(2)公益性,担负着为全体公民谋幸福的使命;如:国家是公共权⼒机关(3)公开的,让内容公知于公众;如:公共法庭(4)⾮强制性,⾃由平等的讨论;(5)理性批判,通过⾃由地讨论、公开地批判⽽形成的⼀种普遍合理性2、公共领域的演变(1)古希腊城邦:(古典时期的公共领域)城邦及其政治⽣活为本质内容的公共⽣活,这种公共在⼴场上进⾏,与经济活动⽆关。
古希腊的政治制度是以世袭奴⾪制为基础,私⼈领域是建⽴在动产和对劳动⼒的⽀配之上的,公民在公共领域的⽣活取决于领主的地位。
如果贫困和缺少奴⾪,则有碍于进⼊公共领域。
⾔谈、对话(讨论、诉讼)公共⽣活→⼴场⽂化共同的实践活动(战争、竞技活动)(2)代表型公共领域(出现:中世纪中期消亡:19c封建领主所有制↓封建领主集经济、政治和⽂化统治权⼒于⼀⾝↓公共领域、私⼈领域都被封建专制控制↓私⼈经济独⽴性丧失↓私⼈领域消解↓公共领域消解(以私⼈领域存在为前提)↓但是存在公共性(公共性在中世纪和所有权是⼀个意思,所有权是⼀种公开地代表形式)代表型公共领域:缺乏实质性内容,实质上市封建领主为实⾏专制统治⽽以公共名义制造出来的象征。
以⼀整套关于⾼贵⾏为的繁⽂缛节为标志,没有固定的发⽣场所。
消亡⽂中提到,“在早期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基础上,民族和领⼟主权国家形成了,于是,封建制度的统治基础发⽣了动摇”。
以这些为前提,“王室贵族统治阶层把社交场所改造成为‘上层社会’的活动领域,这个领域在18世纪已经清晰可见了”。
“这个时候的代表型公共领域已经是正在从国家当中分离出来的社会内部的⼀个禁区”,也就是说,这个时候,出现了国家与社会的分离。
哈贝马斯强调到,“只是从这个时候开始,才有现代意义上的公共领域与私⼈领域之分”。
代表型公共领域在18世纪已经明显开始⽡解了。
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的概念
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的概念公共领域意指特定的机构、中介、实践;然而,它也是一种一般的社会经验范围,其中所有实际上或表面上对所有的社会成员相关的事情形成一个整体。
私人领域是指私人自主从事商品生产和交换的经济活动的领域。
“公共领域”(英语publicsphere)一词是由德国法兰克福学派第二代领军人于尔根哈贝马斯(Jurgen Habermas)的一本名著(Habermas,1962/1989;哈贝马斯,1999a)中被概念化。
从此它成为欧洲主流政治话语的一部分,欧美各国学者的专题性著作和论文层出不穷,公共领域与传播媒介的关系受到高度审视。
关于公共领域概念的重要的当代思想家包括尤尔根·哈贝马斯(Jürgen Habermas),米歇尔·福柯(Michel Foucault),阿尔都塞(Louis Althusser), 和塞奇威克(Eve Sedgwick)。
扩展资料:“公共领域”一词并非哈氏所创。
在他之前,德语世界的众多学者如熊彼特(Schumpeter,1918)和布鲁纳(Brunner,1943)都研究过同一主题。
在英语世界,德裔犹太女学者阿伦特(Aerndt,1958)和更早的杜威(Dewey,1923)也分别从公共哲学的角度探讨过相关问题。
以哈氏、杜威和阿伦特为例,这一概念的指涉不尽相同;在哈氏和杜威那里,大众传媒的功能和问题群显然居于中心地位,而对于阿伦特则不然(Dahlgren,1995:7)。
此概念是由20世纪50年代德国女思想家汉娜·阿伦特最早提出的,但由德国哲学家尤尔根·哈贝马斯在20世纪60年代通过论文《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进行了充分阐释,并产生了广泛影响。
他的公共领域的定义是:“首先可以理解为一个由私人集合而成的公众的领域;但私人随即就要求这一受上层控制的公共领域反对公共权力机关本身,以便就基本已经属于私人、但仍然具有公共性质的商品交换和社会劳动领域中的一般交换规则等问题同公共权力机关展开讨论。
公共领域
公共领域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跳转到:导航, 搜索公共领域(public sphere),是一个哲学与社会学概念,与私人领域(private sphere)相对,是指介于国家和社会之间的一个公共空间,公民们假定可以在这个空间中自由参与公共事务而不受干涉;此外,出版品、產品、以及發明方法在未受到專利或著作權保護的情況下,亦屬於公共領域[1]。
[编辑] 歷史此概念是由20世纪50年代德国女思想家汉娜·阿伦特最早提出的,但由德国哲学家尤尔根·哈贝马斯在20世纪60年代通过论文《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进行了充分阐释,并产生了广泛影响。
他的公共领域的定义是:“首先可以理解为一个由私人集合而成的公众的领域;但私人随即就要求这一受上层控制的公共领域反对公共权力机关本身,以便就基本已经属于私人、但仍然具有公共性质的商品交换和社会劳动领域中的一般交换规则等问题同公共权力机关展开讨论。
”马丁·海德格尔(Martin Heidegger)断言,…Dasein'(存在)必须在公共领域的行为和它的私人性的、可信任的行为之间达到平衡,但是他基本相信在公共领域中协议是必须真正存在的。
汉娜·阿伦特(Hannah Arendt)对海德格尔的断言表示质疑,她认为实际上真正的和可信的自我是在公共领域中的自我。
弗朗兹·法农(Frantz Fanon)讨论了一个人在公共领域的身份和私人领域的身份可能会变得不协调,从而导致他所称的双重意识(dual consciousness)的结果。
他的例子涉及到殖民主义,殖民地的国民被迫在公众场合接受一种外来文化,但是在私下他们仍然以他们自己的文化来保持自己的身份。
在当代思潮中,受到后现代主义兴起的影响,公共领域的问题已经变成了一个关于在公共领域中支配力量(hegemonic forces)规定哪些可以谈论哪些不被允许,同时规定作为一个人身份的一部分哪些可以阐明哪些不能阐明的问题。
公共领域
百度百科定义所谓公共领域,哈贝马斯意指的是一种介于市民社会中日常生活的私人利益与国家权利领域之间的机构空间和时间,其中个体公民聚集在一起,共同讨论他们所关注的公共事务,形成某种接近于公众舆论的一致意见,并组织对抗武断的、压迫性的国家与公共权力形式,从而维护总体利益和公共福祉。
[1] 行政学和政治学中的公共领域是指那些与市民社会相对应的社会生活内容,是围绕着公共部门的核心而展开的公共生活形态。
它的特点是非交换性。
衍变历史“公共领域”一词并非哈氏所创。
在他之前,德语世界的众多学者如熊彼特(Schumpeter,1918)和布鲁纳(Brunner,1943)都研究过同一主题。
在英语世界,德裔犹太女学者阿伦特(Aerndt,1958)[6]和更早的杜威(Dewey,1923)也分别从公共哲学的角度探讨过相关问题。
以哈氏、杜威和阿伦特为例,这一概念的指涉不尽相同;在哈氏和杜威那里,大众传媒的功能和问题群显然居于中心地位,而对于阿伦特则不然(Dahlgren,1995:7)。
就哈氏而言,其核心概念是“资产阶级公共领域”(“bourgeois public sphere”)。
哈氏在1962年出版了《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下简称《公共领域》)后,除了1964为一套百科全书写的一个词条、为他那本名著1990年德文新版写的序言以及1998年给一位中国学者的回函外,哈氏已经很少再涉及这一主题了,因为如他所说,“我这些年来已另有关怀”基本轮廓哈氏以下列结构图来表示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基本轮廓(哈贝马斯,1999a:35):由于哈氏知识体系宏大,公共领域理论所涉及的范畴众多,因此学界虽然对之兴趣浓厚,却了存在一些难解之处。
为此,哈氏在1964年更加规范地给出了公共领域的定义(Habermas,1997:116):所谓公共领域,我们首先意指我们的社会生活中的一个领域,某种接近于公众舆论的东西能够在其中形成。
向所有公民开放这一点得到了保障。
公共领域名词解释
公共领域名词解释公共领域是指没有知识产权保护或者知识产权保护期限已经过期的作品、发明、研究成果、信息和资源等,可以自由使用、复制、分发、传播和改编的领域。
公共领域的概念源自于知识产权的理念和法律制度,旨在促进人类智慧的共享和创新的发展。
公共领域的作品包括文学作品、艺术作品、科学研究成果、发明专利等。
这些作品进入公共领域是因为它们的知识产权保护期限已经到期,或者作者放弃了知识产权保护,或者作品本身就不存在可保护的知识产权。
在公共领域中,人们可以自由使用和利用这些作品,可以进行复制、翻译、改编、传播和演绎等,无需经过著作权人的授权或者支付版权费用。
公共领域的存在对于社会和文化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公共领域提供了丰富的资源和信息,可以促进知识的传播和共享,推动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创新的发展。
其次,公共领域为创造新作品提供了广阔的创作空间和灵感。
艺术家、作家、学者等可以借鉴和引用公共领域的作品和信息,进行创作和研究,从而产生新的作品和知识。
再次,公共领域的存在可以防止知识产权的滥用和垄断,保护消费者和公众的权益。
然而,公共领域也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
首先,随着知识产权保护期限的不断延长,进入公共领域的作品数量在减少,公共领域的资源和信息变得稀缺。
其次,公共领域的作品可能被滥用和侵权,导致著作权人的权益受损。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建立健全的知识产权制度和法律机制,平衡保护著作权人的权益和促进公共领域的发展。
总之,公共领域是指可以自由使用、复制、分发、传播和改编的没有知识产权保护或者知识产权保护期限已经过期的作品、发明、研究成果、信息和资源等领域。
公共领域的存在对于促进知识的传播和共享、推动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创新的发展、保护消费者和公众的权益等具有重要意义。
建立健全的知识产权制度和法律机制,平衡保护著作权人的权益和促进公共领域的发展,是实现知识共享和社会进步的关键。
第十四章 公共领域理论
思考题: 1.什么是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 2.你是如何看待自由和限制,你觉得合理 的公共领域应该是什么样的? 3.从公共领域理论出发,你是如何看待网 络中出现的“虐猫事件” 络中出现的“虐猫事件”?
2、公共领域 (1)、提出:“公共领域”理论也是包含在哈 )、提出: 公共领域” 提出 贝马斯的现代性方案中,1962年哈贝马斯完成 贝马斯的现代性方案中,1962年哈贝马斯完成 公共领域的结构性转型》 了《公共领域的结构性转型》. 概念:哈贝马斯这样定义公共领域: (2)概念:哈贝马斯这样定义公共领域:“公 共型本身表现为一个独立的领域,即公共领域, 共型本身表现为一个独立的领域,即公共领域, 它和私人领域相对立的。有些时候, 它和私人领域相对立的。有些时候,公共领域说 到底就是公众舆论领域, 到底就是公众舆论领域,它和公共权力机关直接 抗衡。有些情况下, 抗衡。有些情况下,人们把国家机构或用来沟通 公众的传媒,如报刊也算‘公共机构’ 公众的传媒,如报刊也算‘公共机构’。” )、形成过程 在哈贝马斯看来, 形成过程: (3)、形成过程:在哈贝马斯看来,现代资本 阶级社会在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三个领域: 阶级社会在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三个领域: 国家机器、市民社会和家庭. 国家机器、市民社会和家庭.
第二节 媒介与公共领域
1、众传媒的积极意义 大众传媒为代表的公共领域在哈贝马斯看来具有 以下作用: 以下作用: 其一,启蒙大众。 其一,启蒙大众。 其次,批判国家. 其次,批判国家. 其三, 其三,以大众传媒为主的公共领域可以形成一个 交流领域, 交流领域,公共领域既对国家和个人形成批判力 但是公共领域同时也在国家、 量,但是公共领域同时也在国家、个人之间形成 交流, 交流,不同阶层可以在公共领域内部展开讨论和 交流,哈贝马斯特别强调建立一个叫“交往理性” 交流,哈贝马斯特别强调建立一个叫“交往理性” 的社会( rationality。 的社会(communicat:网络媒介:公共领域与私 第三节:网络媒介: 人领域
公共领域
“公共领域”是哈贝马斯提出一个重要概念。
他认为,公共领域,“首先意指我们的社会生活的一个领域,
在这个领域中,像公共意见这样的事物能够形式”。
它是“介于私人领域和公共权威之间的一个领域,是
一种非官方公共领域。
它是各种公众聚会场所的总称,公众在这一领域对公共权威及其政策和其他共同
关心的问题作出评判”。
它既可以整合和表达民间的要求,又能使公共权力接受来自民间的约束。
哈贝马斯认为,公共领域应该具备三个要素:
第一,公共领域需要这样一个论坛:它对尽可能众多的人开放,可以在期间表达和交流多种多样的社会经验。
第二,在公共领域中,各种论点和意见可以通过理性的讨论来展开交锋。
第三,系统地和批判地政府的政策是这种公众领域的首要任务。
网络是一种“公共话语空间”更为恰当。
公共话语空间意味着网络是一个允许个体进行意见表达的公开场所,个体在这样一种空间的话语表达,有可能被他人听到。
公共话语空间还意味着,网络是一个公共意见交流的平台。
此外,公共话语空间的另一个重要特性是,它可以将弱小的个体的声音汇聚成强大的集体的声音,使之广为传播。
“公共领域”理论与传媒
“公共领域”理论与传媒一、概述“公共领域”理论是社会科学领域的一个重要概念,它起源于欧洲启蒙时代的政治哲学思想,旨在探讨公民如何在不受国家权力干预的情况下,自由地进行公共意见的表达与沟通,进而形成公众舆论,并对国家政治生活产生影响。
在现代社会中,传媒作为信息传播和意见表达的重要渠道,与公共领域理论有着密切的关联。
传媒作为公共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角色和功能不容忽视。
传媒通过新闻报道、评论分析、舆论监督等方式,为公众提供了获取信息和表达意见的平台,使得公民能够参与到公共事务的讨论和决策中来。
传媒也通过塑造公共舆论,影响政策制定和实施,进而推动社会进步和发展。
随着媒介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媒体环境的日益复杂,传媒在公共领域中的作用也面临着诸多挑战和争议。
商业化的媒体机构往往追求经济利益,可能导致新闻报道的公正性和客观性受到影响;互联网的普及使得信息传播的速度和范围大大扩展,但也带来了信息泛滥和虚假新闻等问题,对公共领域的健康发展构成威胁。
探讨“公共领域”理论与传媒的关系,不仅有助于我们深入理解传媒在现代社会中的功能和作用,也有助于我们思考如何更好地发挥传媒在公共领域中的积极作用,推动社会进步和发展。
本文将围绕这一主题展开论述,以期为相关领域的研究和实践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启示。
1. 介绍“公共领域”理论的基本概念和起源“公共领域”理论是一个源自哲学与社会学的核心概念,与私人领域形成鲜明对比,它指的是一个介于国家和社会之间的公共空间。
在这个领域中,公民们可以自由参与公共事务的讨论,形成公共意见,并对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影响。
这一理论最早由德国女思想家汉娜阿伦特在研究分析极权主义的起源和人的条件以及现代宪制困境时提出,她强调了公共领域在人类生活中的重要性和作用。
随着研究的深入,德国哲学家尤尔根哈贝马斯对“公共领域”理论进行了系统的阐释和发展。
他在其著作《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中详细阐述了公共领域的定义、特征和功能。
根据哈贝马斯的观点,公共领域是一个开放、平等、自由的交流空间,公民们可以在其中就公共事务进行理性的讨论和辩论,形成公共意见,进而对政治权力产生影响。
对公共领域的概念的理解
对公共领域的概念的理解公共领域是指社会生活中公众共同享有并具有普遍意义的领域。
它是指公众权益相关的各个方面,包括公共事务、公共资源、公共环境和公共利益等。
公共领域体现了社会公共性、普遍性和共享性的特征,旨在保障公众的利益和福祉。
首先,公共领域涵盖了公共事务。
公共事务是指为了公共利益而进行的各种活动和事务,例如政府管理、公共服务、社会救助、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等。
公共事务的特点是公共性和普遍性,旨在满足公众的共同需求和利益,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
其次,公共领域包括公共资源。
公共资源是指供公众使用和共享的各种资源,包括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
自然资源如水、空气、土地、矿产等,社会资源如教育、医疗、文化、交通、通信等。
公共资源的特点是公共性和有限性,需要通过公平、公正的分配和管理来满足公众的需求。
再次,公共领域涉及公共环境。
公共环境是公众共同生活和活动的场所和环境,包括城市公共空间、公园、街道、广场等。
公共环境的特点是公共性和共享性,要保障公众的权益和利益,提供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促进社会交流和互动。
最后,公共领域涉及公共利益。
公共利益是指社会和公众普遍认同并追求的利益,包括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公民权益等。
公共利益的特点是普遍性和公共性,要通过法律法规和公共政策来保障和维护,确保公众权益的平等和保护。
公共领域的形成和发展是社会进步和民主发展的必然要求。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变革,公共领域的范围和内容也在不断扩大和深化。
公共领域的存在和健康发展对于实现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公共领域的发展离不开公众的参与和社会的支持。
公众应当积极参与公共事务,维护自身权益,推动社会进步和发展。
政府和社会组织要加强对公共领域的管理和服务,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促进公共领域的良性发展。
总之,公共领域是社会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领域,涵盖了公共事务、公共资源、公共环境和公共利益等方面。
公共领域的发展对于维护公众权益和福祉,促进社会公平和进步至关重要。
公共领域
34.1公共领域*概念“公共领域”(the public sphere)首先意指我们社会生活中的一个领域,在该领域中,我们能够形成某种类似于公共舆论的东西。
凡是公民都享有参与该领域之活动的充分保障。
不同的私人个体通过交谈行为集合在一起,形成一个公共团体。
在他们之间的每一次交谈活动中,都产生出公共领域之一部分。
因此,他们既不像商业人士或专业人士在处理私人事务时那样行事,也不像一个立宪秩序中的成员那样在国家科层组织的法令制约下活动。
当公民们不受任何限制地——亦即在集会、结社自由以及表达和发表意见的自由得到保障的条件下——就大家共同关心的事情进行交谈时,他们便是以一个公共团体的身份在活动,那就需要有某种特定的手段来传播信息,并对信息接受者施加影响。
在今日,报刊杂志、广播电视便是公共领域的传播媒体。
当公共讨论指向与国家的活动有关的问题时,我们就进入了政治的公共领域(political public sphere),而政治的公共领域是不同于譬如说文学的公共领域的。
虽然国家可说是政治的公共领域的执行机关,但它却并不是后者的一个组成部分。
诚然,国家权威通常都被看作是“公共”权威,但它却主要是从政治的公共领域那里领承其促进全体公民之福利这一任务的。
只有当政治权威的运作有效地受制于全体公民皆能获取信息这一民主要求时,政治的公共领域才能通过立法机构对政府施加制度化的影响。
公共舆论这一术语指的是下述任务:即一个公共的公民团体非正式地——在定期选举中则是正式地——对以国家的形式组织起来的统治结构进行批评和监督。
要求某些程序必须公开化的各项规定——例如公开审理案件的规定——也是同公共舆论的这一功能密切相关的。
公共领域是一个介于社会与国家之间并对两者进行调停的领域,在那里,公众将自身组织成为公共舆论的载体。
与公共领域相应的是信息公开的原则。
公共领域的这一原则过去曾经是在同君主政体的秘密政治的斗争中确立起来的,自那时以来,它使得公众有可能对国家的活动实施民主监督。
《公共领域在中国》课件
公共领域在中国的意义和发展历程,以及当前存在的问题和改革探索,通过 案例分析和思考,共建良好的公共领域。
定义公共领域的概念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1 开放与共享
2 社会互动
公共领域是指所有人平 等享有的自由和开放的 空间,包括公园、广场、 道路等。
公共领域鼓励社会交流 和互动,促进人们的交 往、合作和共享资源。
社会组织
鼓励社会组织开展公共领 域改善和活动,引导公众 参与。
政府支持
政府应加强规划和管理, 提供资源和保障,促进公 共领域的良性发展。
改革与探索
城市公园建设
通过建设绿地和公园,提供更 多优质的公共领域空间。
步行街改造
将街道改造为步行街,创造更 适宜人行交通和社交活动的公 共空间。
社区中心发展
发展社区中心,提供居民社交、 参与和活动的场所。
案例分析
1 “大妈撑起来的天”事件
在城市广场上,一群大妈集体舞蹈抗议建设高楼,引发了公众关注和对城市发展的思考。
2 “九寨沟地震后点亮绿色小灯”事件
九寨沟地震后,人们通过点亮小灯的方式表达对景区重建和生态保护的心声。
结论与思考
城市规划与设计
合理的城市规划和设计对公共领域的发展至关 重要。
公众参与与意识
加强公众的参与和意识,推动公共领域的良性 发展。
行动起来,共建良好的公共领域
个人行动
通过积极参与公共事务和 活动,维护公共领域的权 益。
3 民主参与
公共领域为个人和群体 提供参与公共事务和表 达意见的平台。
历史演变
1
古代时期
公共领域主要是庭院、庙堂等受限的空间,对个人自由表达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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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领域的的基本概念公共领域---WIKI上的解释公共领域,是一个哲学与社会学概念,与私人领域(private sphere)相对,是指介于国家和社会之间的一个公共空间,公民们假定可以在这个空间中自由参与公共事务而不受干涉。
此概念是由20世纪50年代德国女思想家汉娜·阿伦特最早提出的,但由德国哲学家尤尔根·哈贝马斯在20世纪60年代通过论文《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进行了充分阐释,并产生了广泛影响。
他的公共领域的定义是:“首先可以理解为一个由私人集合而成的公众的领域;但私人随即就要求这一受上层控制的公共领域反对公共权力机关本身,以便就基本已经属于私人、但仍然具有公共性质的商品交换和社会劳动领域中的一般交换规则等问题同公共权力机关展开讨论。
”马丁·海德格尔(Martin Heidegger)断言,‘Dasein'(存在)必须在公共领域的行为和它的私人性的、可信任的行为之间达到平衡,但是他基本相信在公共领域中协议是必须真正存在的。
汉娜·阿伦特(Hannah Arendt)对海德格尔的断言表示质疑,她认为实际上真正的和可信的自我是在公共领域中的自我。
弗朗兹·法农(Frantz Fanon)讨论了一个人在公共领域的身份和私人领域的身份可能会变得不协调,从而导致他所称的双重意识(dual consciousness)的结果。
他的例子涉及到殖民主义,殖民地的国民被迫在公众场合接受一种外来文化,但是在私下他们仍然以他们自己的文化来保持自己的身份。
在当代思潮中,受到后现代主义兴起的影响,公共领域的问题已经变成了一个关于在公共领域中支配力量(hegemonic forces)规定哪些可以谈论哪些不被允许,同时规定作为一个人身份的一部分哪些可以阐明哪些不能阐明的问题。
比如,heteronormativity的概念是被用来描述处于基本的男女性别之外的那些人,这些性别不同于双性恋的人无法适当地要求他们的身份,从而引起他们的公共自我和私人自我的分裂。
劳伦·贝兰特(Lauren Berlant)已经研究了很多并主张,所有的性别身份或者性身份脱离私人领域,事实上就不存在关于性别/性或者性特征的公共谈论,她认为,在那里,这种谈论是无用和无力的。
关于公共领域概念的重要的当代思想家包括尤尔根·哈贝马斯(Jürgen Habermas), 米歇尔·福柯(Michel Foucault), 阿尔都塞(Louis Althusser), 和塞奇威克(Eve Sedgwick)。
在《市民社会与政治公共领域》中,哈贝马斯把公共领域定义为“一种用于交流信息和观点的网络”,这可能会使他们形成一种公共判断。
在《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一书中,他对资产阶级(Bourgeois)公共领域的上升和衰落进行了历史学和社会学的阐述。
德语术语Offentlichkeit(公共领域)包含了多种意义,它意味着一种空间概念,社会场所或区域,在这里意义被关联、分布和协商,以及这种集结的过程和整体,“公共”。
(Negt and Kluge 1993) “公共领域意指特定的机构、中介、实践;然而,它也是一种一般的社会经验范围,其中所有实际上或表面上对所有的社会成员相关的事情形成一个整体。
在某种意义上来理解,公共领域一方面是为一些专业人士(如政客、编辑、组织官员)提供的一个场所(matter),但是,另一方面,它也是一种涉及到每一个人,仅仅在人的思想中和他们的意识范围内才能理解的东西。
”(Negt and Kluge,1993)哈贝马斯(1989)所表达的公共领域的概念从18世纪的英国就已经真正存在。
那时伦敦社会中的咖啡店变成了艺术和文学批评的中心,逐渐的伸入到经济的或者政治的如对事件的批评。
在法国的沙龙,如哈贝马斯所说,“观点从经济依赖的束缚中解脱”。
任何一件新的作品,或者一本书或者一件音乐作品都必须在这里得到它的肯定(legitimacy)。
它不仅仅是一个自我展现的论坛,实际上已经变成了一个公开讨论一个观点和公共讨论议程的平台。
资本主义的发展伴随其权力制度形式的改变,已经为这种新型的公共领域铺平了道路。
随着市民社会和现代政府的出现,私营化经济关系在公共权威领域之下也跟随而来。
私人领域包括公共经济关系和私人的私密关系,以及在这两个新出现的资产阶级公共领域之间的协商(The private realm comprised both the public economic relations and the private intimate relations and to negotiate between these two thereemerged a new bourgeois public sphere.)。
它包括了一个由个体组成的群体,他们会通过建设性的批评来辩论、讨论和争论这一市民社会。
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出现受到18世纪自由主义民主政治的特别支持,它有利于这个新的政治阶级建立一种制度网络如出版社、报纸和论坛,民主的新闻媒体是有力的工具。
由于它接触多种资源,包括经济和社会的,公共领域的主要特征是它与宗教的和政府权力的分离。
在相关文章中,哈贝马斯认为,这种理性的和普遍性的、从经济和政府脱离出来的政治领域,已经被最初形成它的同一力量破坏掉了。
资本主义经济的增长导致财富的不公平分配,贫富分化加剧。
这造成对公共领域准入的限制,对于现代资本主义力量在竞争经济中的运行和繁荣,这种对公共领域的政治控制是不可避免的。
广告业和公共关系的上升已经使政府控制在市场力量的兴趣方面变得重要。
如Garnham(1990)所说,“被公共领域创造的在市民社会和政府之间的空间已经被紧紧关闭了。
”在一些机构如媒体的帮助下形成的公众意见可以公然影响法庭、选举等等。
当他确定这是一种解放人类的批评性工具时,哈贝马斯所关心的是确保“未失真的沟通(undistorted communication)”。
他说,理想的公众演讲情形有四个有效性要求:理解、事实、适当和诚实,他宣称这四点相互联系并被证明。
在理想的情形中,上面的要求可以被理性地讨论并自愿达成协议,但事实上各种不同的权力关系和资源分配禁止了他们并导致“失真的沟通(distorted communication)”。
Garnham(1990)进一步讨论为了在整体上(holistic sense)保持公共领域,我们需要重估公共信息沟通的模式和理性地运用。
在这种情境下,它涉及到了Hartley(1982),他鉴别出谈话要受到两种力量的支配,例如语言系统和知识背景(discourse),“我们接受的信息作为一种非个人的社会机构的前在知识背景,那也是一种产业。
(news comes to us as the pre-existing discourse of an impersonal social institution which is also an industry)”因此哈贝马斯说:“公众从政治和文化争论的参与者转变成媒体图像和信息的消者”(as quoted inpg26,Hoynes,1994)。
在现代民主中的选举过程变成另一种方式,假冒的公共领域充当了先锋,公众的声音仅仅用来适应强大的政治议程而不再为了建设性的民主。
但是正如汤普森(Thompson, 1995)所说,真正的公共领域只存在于哈贝马斯的理想主义中。
甚至在18世纪,公共领域也更多用在显示权力而真正的决议是看不到的。
现代世界随着媒体的出现,公共领域已经拓展到了如此大的范围,以至于远离事件发生地的人们同样可以得到事件和行为的信息。
大众传播的现代方法通过他们的跨国媒介,已经把公共领域的范围扩展到了国际舞台。
现代媒体企业如BBC和CNN,发布的信息从最特别的地方文化到跨越国家边界的全球政治舞台。
存在五十年的时事杂志栏目,BBC全景(Panorama),证明了公众不必仅仅视为消费者。
但是在现代民主政府在坚持公共领域的真正精神中所扮演的这些角色受到了质疑,因其背后有明显的政治和经济利益。
吉劳埃(Kilroy)完美地表现了公共领域(The Kilroy epitimises perfectly the public sphere)。
依照Danlgren的观点,当媒体使用认知和情感基础的沟通时,情感沟通用在传播大众文化和电视时更为有效。
Hartley相信,媒体是公共的,是一种有效的公共领域。
但是现代的媒体因为受到宣传的干涉(propagandist interventions)也成为另一种意识形态的工具,要恢复媒体在经济和文化意义上的自治,就要确保理性而非权力的运作的民主程序重现于政治和文化领域。
公共领域“公共领域”(德语Offentlichkeit,英语publicsphere)一词由德国法兰克福学派第二代领军人于尔根哈贝马斯(Jurgen Habermas)的一本名著(Habermas,1962/1989;哈贝马斯,1999a)中被概念化了。
从此它成为欧洲主流政治话语的一部分,欧美各国学者的专题性著作和论文层出不穷,公共领域与传播媒介的关系受到高度审视。
目录定义衍变历史哈贝马斯著作基本轮廓基本特征公共领域的前提所谓公共领域,哈贝马斯意指的是一种介于市民社会中日常生活的私人利益与国家权利领域之间的机构空间和时间,其中个体公民聚集在一起,共同讨论他们所关注的公共事务,形成某种接近于公众舆论的一致意见,并组织对抗武断的、压迫性的国家与公共权力形式,从而维护总体利益和公共福祉。
[1]行政学和政治学中的公共领域是指那些与市民社会相对应的社会生活内容,是围绕着公共部门的核心而展开的公共生活形态。
它的特点是非交换性。
“公共领域”一词并非哈氏所创。
在他之前,德语世界的众多学者如熊彼特(Schumpeter,1918)和布鲁纳(Brunner,1943)都研究过同一主题。
在英语世界,德裔犹太女学者阿伦特(Aerndt,1958)[6]和更早的杜威(Dewey,1923)也分别从公共哲学的角度探讨过相关问题。
以哈氏、杜威和阿伦特为例,这一概念的指涉不尽相同;在哈氏和杜威那里,大众传媒的功能和问题群显然居于中心地位,而对于阿伦特则不然(Dahlgren,1995:7)。
就哈氏而言,其核心概念是“资产阶级公共领域”(“bourgeois public sphere”)。
哈氏在1962年出版了《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下简称《公共领域》)后,除了1964为一套百科全书写的一个词条、为他那本名著1990年德文新版写的序言以及1998年给一位中国学者的回函外,哈氏可能很少再涉及这一主题了,因为如他所说,“我这些年来已另有关怀”(哈贝马斯,1999a: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