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新区张江镇城镇建设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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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新区张江镇城镇建设事务中心

2016年度单位决算

第一部分上海浦东新区张江镇城镇建设事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上海浦东新区张江镇城镇建设事务中心是本镇城市管理维护和镇开发建设部门。

主要职能包括:

1. 镇生活区公共设施维修、保养;镇生活区绿化养护、管理;农房审批管理;乡村路桥灯维修、管理;镇开发建设前期动迁协调工作;雨污水及地下各类管线管理。

二、机构设置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镇城镇建设事务中心无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上海浦东新区张江镇城镇建设事务中心2016年度

单位决算表

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2016年度收入决算表

单位:万元

2016年度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注:上海浦东新区张江镇城镇建设事务中心2016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上海浦东新区张江镇城镇建设事务中心

2016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本单位收入总计为476.99万元、支出总计为476.99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减少116.68万元、支出总计各减少116.68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变动及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减少支出。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本单位收入合计467.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3.23万元,占97%;其他收入14.09万元,占3%。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本单位支出合计453.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3.23万元,占100%。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453.23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相应减少130.77万元,降低22%。主要原因:人员变动及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减少支出。

五、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本单位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3.2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30.77万元,降低22%。主要原因:人员变动及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减少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本单位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3.2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71万元,占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52万元,占2%;城乡社区支出424.88万元,占93%,住房保障支出4.12万元,占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单位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96.80万元,支出决算为453.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减少,二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减少不必要的开支。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2.6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5.0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每月的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纳。年初预算为22.10万元,支出决算为17.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6年人员减少及职业年金的调整。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6.5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工的医疗保险缴费。年初预算为7.70万元,支出决算为6.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6年人员减少。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424.8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经费、职业年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咨询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年初预算为662.10万元,支出决算为424.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6年单位一是人员减少,二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减少不必要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4.1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工每月的住房公积缴费。年

初预算为4.90万元,支出决算为4.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6年人员减少。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3.23万元,包括人员经费308.50万元,公用经费144.73万元。基本支出中:

1、工资福利支出304.38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经费、职业年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144.7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咨询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12万元,主要用于个人住房公积金。

七、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上级八项规定及有关政策,减少开支。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度增加(或减少、持平)0万元,增长(或降低)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或减少、持平)0万元,增长(或降低)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或减少、持平)0万元,增长(或降低)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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