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莱山办事处区片控制性详细规划及莱院路城市设计任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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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莱山办事处区片控制性详细规划及莱院
路城市设计任务书
烟台市规划局
烟台市城市规划编研中心
二O一一年八月
一、规划背景
本规划区片位于烟台市莱山区南部,原部分区域(空港新城)已有控规。2009年12月,由于行政区划调整,沟莱线以北区域划归莱山经济开发区管委管辖,依据区委区政府关于产业布局以及城建发展思路的有关精神,沟莱线以南区域沿烟乳线往南拓展。受用地布局限制,原规划已不太适应该区域新的发展形势。
规划用地东侧为山体(光山、海拔272.5米),山体与本区片之由新近建设的莱院路分隔,莱院路的建成为本区片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其西侧为烟台水源地之一的大沽夹河与福山区相邻,沿河有正在规划中的市重点项目烟台北方城(商贸批发物流)。其南侧为新划入莱山区的,以旅游、观光、生态农业为主导的院格庄镇区片。由于本区片规划范围的调整,莱院路的建成通车,周边区域新的规划完成,对本区片的发展产生了较大的影响,迫切需要对本区片编制新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同时,莱院路沿线两侧是莱山区政府计划重点发展的区域,急需一个完整的控规和城市设计来指导建设。
二、规划范围及区片现状
本区片规划范围为:北至两甲埠村东及沟莱线,南至南朱塂堡,东至莱山区街道辖区范围,西至大沽夹河,总规划面积约56.10平方公里,具体范围见附图。规划范围内北侧为莱山机场,对区片内的建筑高度有较大影响。莱山机场以西与夹河之间,有正在规划的部分烟台北方城用地,约2平方公里。莱山机场以东为莱山镇政府驻地,建设规模较大。区片内现有大部分用地为农田果园、沿主要道
路散布着约20个大小不等的村庄,建设无序,道路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严重不足。
三、设计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二) 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5)
(三)《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0)
(四)建设部《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2002)
(五)《烟台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
(六)《烟台市莱山区分区规划》
(七)《烟台市城市规划管理若干规定》
(八)《烟台市控制性规划编制技术导则》
(九)其他法律、法规及已批准的各种专项、专业规划
四、规划目标
以可持续发展理念和城市化战略为目标,充分调研并深入分析本区片内部及周边的地理环境特色和社会经济发展需求,明确本区域的功能定位和发展目标,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确定可建设用地范围和生态容量,确定产业发展方向,合理配置各项公共基础配套设施,合理划分各地块规模和建设指标为下一步规划建设提供指导,使该区成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设施配套、环境优美的现代化新城区。
五、规划内容及深度要求
由于本区片在上位规划中涉及内容较少,且近半区片没有1:1000的地形图,因此本规划分两个层次进行,整体规划按照“片区-街坊-地块”三级管理单元
分别进行规划控制和引导,第一部分进行“片区规划”(概念规划),以明确上位规划中应具备的内容,第二部分对已有1:1000地形图的区片,进行“街坊与地块”规划,以达到控规深度要求。
(一)片区规划
1、规划定位:规划应在对本区片的内外发展环境进行SWOT分析的基础上,结合烟台市总体规划和莱山区相关社会、经济、环境发展要求,确定本区片在莱山区乃至烟台市的功能定位和发展目标。
2、发展规模:在进行城市用地条件分析与适用性评价的基础上,划定本区片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和已建区,并制定空间管制措施。确定建设用地规模,划定建设用地范围。预测未来人口规模。
3、功能分区:以本区片的产业发展研究和相关专项规划为依据,对已确定的建设用地进行合理的空间布局,确定功能分区、土地使用性质和居住人口分布。确定各级中心的位置、规模和空间结构。
4、“五线”规划:“五线”包括道路红线、城市绿线、城市紫线、城市蓝线、城市黄线,其规划内容应在总体规划和已有定线的基础上,进行“六线”系统规划,确定线位、规模及相关规划控制要求。
5、道路交通规划:应在进行专项研究和系统规划基础上,做好道路网规划,明确各级道路的走向,道路断面、主要交叉口型式与控制标高;确定公共交通枢纽站、首末站、停车场、保养场的位置和用地规模,确定公共停车场及交通管理设施的建设规模和布局要求;提出各类交通设施的规划控制要求。
6、市政、公共设施规划:应在进行专项研究和系统规划基础上,确定给水、排水、热力、燃气、电力、通信等各类市政设施的规划原则、服务范围、规模和
用地边界,确定各类工程干管的走向、管径及布设方式,提出各类市政设施的规划控制要求。按照级别确定各类公共设施的规划原则、分布位置、用地界线、使用性质、设施规模、服务范围及其它规划控制要求。
7、城市景观与城市设计:根据区片内航空限高要求,综合考虑整体空间轮廓、公共开敞空间、景观视廊控制、特色景观塑造等因素,提出城市设计控制和引导的原则和要求,合理确定高度分区,在凸现特色的同时,保证城市景观的整体性、延续性和协调性。
8、生态环境与绿地系统:应进行专项研究和系统规划,进一步明确河流水系、山林绿地、基本农田的规划原则和控制要求,确定各类公园、街头绿地、生产防护绿地等的规划布局、用地规模与范围。
9、农村居民点安置规划:结合规划的产业用地布局和现有村庄的实际情况,合理撤并现有的农村居民点,按照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集中建设规模合理、配套完善、工作生活两便的居住区。
10、公共安全体系与地下空间利用:提出防洪、消防、人防、抗震、地质灾害防护等规划原则和建设方针;提出公共安全设施的用地规模、范围及具体控制要;提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原则和建设方针;避免莱山机场与本区片各地块间的电磁、噪声干扰。
11、分期建设图:结合本区现有条件和发展意愿,确定空间发展时序,提出规划分期实施步骤、措施和政策建议。
(二)街坊与地块规划
1、街坊规划:按照片区规划确定的控制原则和要求,对街坊的用地布局、公益性公共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配置、“五线”规划定线等内容进行具体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