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商法第五章 海运货物保险的索赔与理赔解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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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海运货物保险的理赔
一、保险理赔的作用 1.正确履行补偿职能 2.有利开展防损工作 3.改进保险条款和费率 4.提高保险人的信誉
二、保险理赔的原则 1.重合同、守信用的原则 2.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原则 3.先赔后追的原则 4.遵守法律和国际惯例的原则
第三节 海运货物保险的理赔
三、保险理赔的流程
四、可以不申请检验的情况 小额货损 ,免予检验。 已索取溢短卸证明,不需申请检验。
五、由谁支付检验费用 先由被保险人垫付。 保险人是否赔偿,视货损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而定。
六、检验报告的性质 检验人对货损情况作出客观鉴定的证书。 “本检验报告不影响保险人的权利”。 货损是否属于保险责任,由保险条款决定。
第五章 海运货物保险的索赔与理赔
损失补偿是保险的基本职能。 保险补偿包括索赔和理赔。 保险索赔是指被保险人提出损失补偿的要求。 保险理赔是指保险人履行损失补偿的义务。
第一节 海运货物保险的索赔
一、索赔原因 索赔原因:海运货物遭受保险事故发生损失。 获知货损:运输工具遭遇意外事故;
❖被保险人在提货时。 二、索赔方式 直接索赔:直接责任索赔(先赔后追)
❖转位责任索赔(追偿索赔) 间接索赔:委托其代理人索赔。 三、索赔时效 《海商法》:2年,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货运险条款:2年,从货物全部卸离海轮后起算。
四、索赔程序
(一)损失通知(报损)
一旦获悉货损,被保险人应立即发出损失通知。 损失一经通知,表示索赔行为已经开始,不再受保险索赔
时效的限制。 损失通知以电话、电传等方式为佳,以求快捷。 为慎重起见,在电话通知后,最好补送书面通知。
(二)申请检验
损失通知与货损检验申请同时进行,不能拖延。 报损和申请检验的期限:10天,自保险责任终止日起算。
四、索赔程序
(三)向有关责任方索赔 索取货损货差证明。 向承运人提出索赔,并保留追偿权利。 申请延长索赔时效。
(四)合理施救 被保险人的义务。 合理的施救费用,单独赔偿。 未施救而扩大的损失部分,不负赔偿责任。
(一)确定损失原因 发货人责任——免赔 ❖承运人责任——先赔后追 承运人免责——全赔
(二)审定保险责任 险别责任的审定 ❖保险期限的审定 保险利益的审定 被保险人义务的审定
三、保险理赔的流程
(三)计算赔偿金额 1.全部损失 货物部分全损 ❖尚未全部装运 运费尚未支出 残值归保险人 2.部分损失 数量损失 : 赔款 = 保额 × 受损率 ❖质量损失 : 赔款 = 保额 × 贬值率
四、索赔程序
(六)等候结案 等候结案,领取赔款。 补充材料,协助追偿。 抓紧催赔,及时诉讼。
第二节 海运货物保险的检验
一、货损检验的任务 1.确定损失的原因 2.鉴定损失的程度 3.分清责任的归属
二、货损检验的方式 1.法定检验 2.公正检验 3.联合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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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海运货物保险的检验
三、向谁申请检验 货运保险单中,均注明了的检验、理赔代理人。 发现货损后,应向保险单指定的代理人申请检验 。
四、索赔程序
(五)提交索赔单证 货运保险索赔单证如下:P344
⒈ 保险单正本(Original Policy) ⒉ 提单(Bill of Lading) ⒊ 发票(Invoice) ⒋ 装箱单(Packing List)、磅码单(Weight Memo) ⒌ 货损货差证明(Certificate of Loss or Damage) ⒍ 检验报告(Survey Report) ⒎ 海事报告(Sea Protest) ⒏ 索赔清单(Statement of Clain) ⒐向责任方追偿的文件(Documents Relative to Pursuing of Recovery From Such Party)
三、保险理赔的流程
(四)支付保险赔款 ⒈ 缮制赔款计算书 ⒉ 填制赔款收据
(五)责任追偿 保险人根据代位求偿权向第三者索赔 ❖被保险人有协助保险人进行追偿的义务 (六)争议解决 ⒈ 和解(Compromise) ⒉ 调解(Mediation) ⒊ 仲裁(Arbitration) ⒋ 诉讼(Litig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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