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商法第五章 海运货物保险的索赔与理赔解剖
5海上运输货物保险的理赔
(四) 确定损失程度
(五) 审查有关单证 (六) 出具检验报告
(四) 确定损失程度
1. 确定损失数量 2. 确定贬值率。贬值率的计算公式:
贬值货 率物的 货完 物 货 好 的物 价 完受 值 好损 价 后 1值 0% 的 0 价
(三)对于申请检验的期限有何要求
1.偷窃损失。不迟于发现损失后10天内提 出。
2.破碎、钩损、污染等损失。申请检验的 期限一般根据实际情况掌握。
3.海水损失。申请检验的期限应在合理时 间之内。
(四)如何支付检验费用
由被保险人垫付
如果货损属于保险责任,赔 如果货损不属于保险责任,不赔
(五)审核检验报告应注意的事项
海上货物运输诉讼时效期间中断的法 定事由包括以下几项:
根据《海商法》第267条的规定:
2.请求人提交仲裁。但是,因为请求人的原因而撤 回仲裁的,时效不中断。
3.请求人申请扣船。与上述两个事项相似,如果请 求人撤回扣船申请或申请被驳回的,时效不中断。
4.被请求人同意履行义务。
诉讼时效期间延长
2.进口货物的检验人是保险单上载明的检验 代理人。
(二)什么情况下不必申请检验
对于损失金额很小的货物损失案件。 按国际保险市场上的习惯,国外检验代理人还可以出 具不检验损失报告以资证明。
对整件短少的货物。 如果短少是于货物在目的港卸离海轮时发现的,被保 险人应向承运人索取溢短证明; 如果是在货物卸离海轮以后提货之前发现的,被保险 人应向有关港口当局或装卸公司索取溢短证明。
5.审核转船情况。
6.审核货物转运内陆情况。
7.审核提货日期。
8.审核货物包装情况。
货物运输中的货物保险与索赔流程
货物运输中的货物保险与索赔流程货物运输是现代物流的重要环节之一,而货物保险则是保障货物安全的重要工具。
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货物可能会发生损失或损坏,因此货物保险的购买以及索赔流程的正确操作非常重要。
本文将介绍货物运输中的货物保险与索赔流程,并探讨如何在保障利益的同时提高索赔成功率。
一、货物保险的种类在货物运输中,主要有三种常见的货物保险种类,分别是海上货物保险(Marine Cargo Insurance)、陆上货物保险(Inland Cargo Insurance)以及航空货物保险(Air Cargo Insurance)。
这三种保险种类根据所适用的运输方式的不同,具有不同的特点和适用范围。
海上货物保险主要适用于海上运输,保障货物在海上运输过程中可能遭受的各种风险,如海难、碰撞、翻船等。
陆上货物保险适用于陆路运输,包括公路、铁路和内河运输等,主要保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损失和损坏风险。
航空货物保险则适用于航空运输,主要保障货物在航空运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损失、损坏以及偷盗等问题。
根据货物的价值和风险程度,货物保险还可以细分为新品保价险、一般货物保价险、战争险、盗窃险等具体的保险种类。
货物所有人可以根据具体需求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种类。
二、货物保险的购买货物保险的购买可以通过保险公司、保险代理人或者相关的物流公司进行办理。
当货物所有人或保险投保人决定购买货物保险时,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相关的货物信息及保险需求,包括货物价值、运输方式、起运地与目的地等。
保险公司会根据提供的信息评估货物的风险,制定相应的保险方案,并向投保人提供保险费用和保险条款。
投保人在收到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条款后,应该仔细阅读并理解其中的保险范围、免赔额、索赔条件等重要内容。
如果对保险条款有任何疑问,可以及时与保险公司或保险代理人联系进行咨询。
确认无误后,投保人可以签署保险合同并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用,完成货物保险的购买手续。
三、货物索赔流程当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失、损坏或丢失时,货物所有人可以申请货物保险的理赔。
海商法第五章 海运货物保险的索赔与理赔
三、保险理赔的流程
(三)计算赔偿金额 1.全部损失 货物部分全损 尚未全部装运 运费尚= 保额 × 受损率 质量损失 : 赔款 = 保额 × 贬值率
四、索赔程序
(六)等候结案 等候结案,领取赔款。 补充材料,协助追偿。 抓紧催赔,及时诉讼。
第二节 海运货物保险的检验
一、货损检验的任务 1.确定损失的原因 2.鉴定损失的程度 3.分清责任的归属 二、货损检验的方式 1.法定检验 2.公正检验 3.联合检验
第二节 海运货物保险的检验
第五章 海运货物保险的索赔与理赔
损失补偿是保险的基本职能。 保险补偿包括索赔和理赔。 保险索赔是指被保险人提出损失补偿的要求。 保险理赔是指保险人履行损失补偿的义务。
第一节 海运货物保险的索赔
一、索赔原因 索赔原因:海运货物遭受保险事故发生损失。 获知货损:运输工具遭遇意外事故; 被保险人在提货时。 二、索赔方式 直接索赔:直接责任索赔(先赔后追) 转位责任索赔(追偿索赔) 间接索赔:委托其代理人索赔。 三、索赔时效 《海商法》:2年,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货运险条款:2年,从货物全部卸离海轮后起算。
三、保险理赔的流程
(四)支付保险赔款 ⒈ 缮制赔款计算书 ⒉ 填制赔款收据 (五)责任追偿 保险人根据代位求偿权向第三者索赔 被保险人有协助保险人进行追偿的义务 (六)争议解决 ⒈ 和解(Compromise) ⒉ 调解(Mediation) ⒊ 仲裁(Arbitration) ⒋ 诉讼(Litigation)
运输中的货物保险和索赔方式
运输中的货物保险和索赔方式在国际贸易中,货物的运输安全是一项非常重要的考虑因素。
无论是海运、航空运输还是陆路运输,货物在运输过程中都面临着各种潜在的风险,如丢失、损毁或延误等。
为了保护双方的权益,货物保险成为一种不可或缺的保障手段。
本文将探讨运输中的货物保险以及索赔方式。
一、货物保险的种类在运输中,货物保险主要包括海运保险、航空运输保险和陆路运输保险。
这些保险类型根据不同的运输方式和风险特点,提供了相应的保障方案。
1. 海运保险:海运保险是指在货物从出发港口到到达港口的过程中,由保险公司对货物进行保险保障的一种方式。
海运保险通常分为“按货物全险”和“按货物基本险”两种类型。
按货物全险保险,是对货物在整个运输过程中的损失和损坏提供全面的保障;而按货物基本险保险,则只对指定的特定风险进行保障。
2. 航空运输保险:航空运输保险主要适用于通过航空方式运输的货物。
航空运输保险通常提供了“战争险”、“罢工险”、“恐怖袭击险”等附加险种,以应对特殊的风险情况。
3. 陆路运输保险:陆路运输保险适用于通过公路、铁路等方式运输的货物。
这种保险类型常见的包括“汽车责任险”、“火灾险”、“盗窃险”等。
在选择陆路运输保险时,需要根据具体运输环境和风险状况制定相应的保险方案。
二、货物保险索赔方式当遭受货物损失或损坏时,货主有权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下面介绍一般的货物保险索赔方式:1. 损失货物声明:在货物损失或损坏后,货主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提供相关的索赔文件和证据,如货物提单、装箱单、照片等。
保险公司会要求货主填写索赔申请书,并提供详细的货物损失报告,包括货物价值、损坏程度等信息。
2. 定损:保险公司会派遣定损员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货物进行定损。
定损员会检查货物的实际损失情况,包括外观损坏、破损程度等,并与货主核对货物价值、保险金额等信息。
3. 索赔结算:一旦定损工作完成,保险公司将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和货物的实际损失情况进行赔付。
海运货物保险的承保与理赔
海运货物保险的承保与理赔1. 引言海运货物保险是一种对海上运输中的货物进行保险保障的方式。
在海运货物运输中,由于各种不可预见的因素,如天灾、海盗、运输意外等,导致货物可能遭受损坏或丢失。
为了保障货主的利益,海运货物保险作为一种有效的风险管理工具应运而生。
本文将介绍海运货物保险的承保与理赔流程,并重点介绍相关的注意事项和常见的理赔案例。
2. 海运货物保险的承保流程海运货物保险的承保流程通常由以下几个步骤组成:2.1 确定保险对象和货物价值在购买海运货物保险前,货主需要确定保险对象和货物的价值。
保险对象通常是货物所有权人或物权人,在货物运输过程中,他们可以购买保险来保障自己的利益。
货物的价值是保险公司确定保险费的重要依据,因此货主需要准确地估计货物的价值。
2.2 选择保险类型和保费计算海运货物保险通常分为“一切险”和“约定险”两种类型。
货主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适合的保险类型。
保费的计算通常根据货物的价值、运输方式、运输路线、保险期限等因素进行。
2.3 提交保险申请货主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交保险申请,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如货物的发票、装箱单、运输合同等。
保险公司会根据这些文件评估风险,并决定是否接受保险申请。
2.4 签订保险合同如果保险公司接受了保险申请,双方将签订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规定了保险的范围、保险起止时间、理赔条件等重要信息。
货主在签订保险合同前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确保自己理解其中的内容。
2.5 支付保险费用货主需要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方式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用。
保险费用的支付通常可以选择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具体支付方式根据保险合同而定。
3. 海运货物保险的理赔流程当货物在海运过程中发生损失或丢失时,货主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
海运货物保险的理赔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3.1 理赔申请货主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交理赔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如保险单、运输合同、货物损坏照片、货物目录等。
理赔申请应尽快提出,通常要在事故发生后的一定期限内完成。
海上运输货物保险的理赔
海上运输货物保险的理赔海上运输货物保险是指在货物运输过程中,为保护货主的利益而购买的一种保险形式。
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货物可能会发生损失或损坏,而海上运输货物保险可以为货主提供经济上的保障。
然而,尽管购买了保险,理赔依然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过程。
本文将讨论海上运输货物保险的理赔问题。
首先,对于货主来说,保险理赔是一个非常关键的环节。
在货物受损或损失后,货主需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
通常情况下,货主需要提供一些必要的文件和证明材料,例如货物发票、运输单据、运输保险单等,以证明货物确实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了损失或损坏。
其次,保险公司在收到货主的理赔申请后,会进行相关的调查和核实工作。
这是为了确保理赔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保险公司可能会要求货主提供更多的证明材料或相关的信息。
此外,保险公司还可能会委派专业的调查人员去实地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和程度。
在理赔过程中,货主和保险公司都需要遵守一定的程序和规定。
货主需要及时提供保险公司要求的文件和材料,协助保险公司进行调查和核实工作。
而保险公司则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理赔申请进行处理,并向货主提供明确的答复和赔偿方案。
如果货主对保险公司的理赔结果不满意,他们可以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上诉或申诉。
此外,还需要注意的是,在海上运输货物保险中,保险公司对货物损失或损坏的赔偿金额有一定的限制。
这是为了避免货主故意损坏或损失货物以获取更高的赔偿金额。
通常情况下,保险公司会根据货物的实际价值、损失程度和保险合同的约定来确定赔偿金额。
因此,货主在购买保险时需要仔细阅读保险合同,了解其中的条款和规定。
最后,理赔问题需要在一定的时间内解决。
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公司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理赔申请进行处理并作出答复。
货主也要及时配合保险公司的调查工作,并及时提供所需的文件和材料。
如果保险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处理完理赔事宜,货主有权要求保险公司支付逾期赔偿金。
综上所述,海上运输货物保险的理赔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过程,涉及到货主和保险公司之间的合作和协调。
海上船舶保险—海上保险的索赔与理赔
定索赔的被保险人是否具有可保利益。在国际经济贸 易中,由于保险单是可以背书转让的,所以保险单的 最后持有者可能没有可保利益。但在提出索赔时,被 保险人必须具有可保利益,否则不能得到赔偿。
保险的理赔
合理拒赔与免赔额
• 免赔额,是指在海上保险合同中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约定的赔付时由 被保险人自己承担的部分数额。
• 目前,几乎每一份船舶保险单都有免赔额的规定。免赔额一般分为 绝对免赔额和相对免赔额。
合理拒赔与免赔额
• 绝对免赔额是指当实际损失超过约定的免赔额,保险人在实际进行赔付 时,将此免赔额先行扣除,只负责赔偿超过此免赔额的部分。
海上2 保险的理赔 03 合理拒赔与免赔额
01 保险的索赔
保险的索赔
保险的索赔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标的遭受损失以后,凭保险单向保险 人要求赔偿损失的行为。
1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索赔 2 船舶保险的索赔 3 船舶建造保险的索赔
02 保险的理赔
保险的理赔
保险的理赔
• 相对免赔额是指当实际损失超过约定的免赔额时,保险人就需要全额赔 付,不扣减该约定免赔额。
• 我国关于船舶保险的规定采用的是绝对免赔额。
代位求偿权
• 在实践中,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对被保险人 的损失予以赔偿后,如果发现第三方根据合 同或法律规定须对该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这时被保险人对第三方享有的请求权,应转 移给保险人,即保险人取得了代位行使被保 险人对第三人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保险的理赔
《海商法》第253条
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向第三人要求赔偿的权利,或者由于过失 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追偿权的,保险人可以相应扣减保险赔偿。
第五章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法
一、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基本原则 二、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承保范围 三、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险别和除外责任 四、海上货物保险的保险赔偿流程
第一节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概述
货物运输保险的含义:投保人对某一特定的运输货物, 按一定的险别和规定的费率,向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 并缴纳保险费,保险公司依约承保并发给投保人保险单作 为凭证。保险公司对所承保的风险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
第五单元 国际货运保险 案例
我方向海湾某国出口花生糖一批,投保的是一 切险,由于货轮陈旧速度慢,结果航行3个月才到 目的港。卸货后,花生糖因受热时间过长已全部 潮解软化,无法销售。请问保险公司是否应负责 赔偿损失?
第五单元 国际货运保险
附加险
一般附加险(General additional risk)
第五单元 国际货运保险 案例2
我国出口一批货物按CIF计价,装运前向保险公司 按110%投保平安险,6月初货物装妥开航,6月13日在 海上遇到暴风雨,至使一部分货物遭到水渍,损失 21000美元,数日后,该船又突然触礁,至使该批货又 损失8000美元。对这两项损失,保险公司对哪项损失 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单元 国际货运保险
附加险
一般附加险(General additional risk) 碰损、破碎险(risk of clash and breakage) 串味险(risk of odour)(taint of odour) 受潮受热险(damage caused by sweating and heating) 钩损险(hook damage) 包装破裂险(loss for damage caused by breaking packing) 锈损险(risk of rust) [11种]
海上运输货物保险的理赔
理赔过程中需要遵循保险合同条款和 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理赔的合理性和 合法性。
海上运输货物保险的理赔具有其特殊 性和复杂性,需要保险公司和相关各 方共同努力,提高理赔服务水平和效 率。
建议
01
02
03
04
保险公司应加强内部管理,完 善理赔流程和制度,提高理赔
效率和质量。
理赔人员应加强专业培训和学 习,提高业务水平和职业素养 ,确保理赔工作的专业性和公
海上运输货物保险的种类与范围
种类
根据保障范围和保险期限,可分 为基本险、附加险和特别险等。
范围
保障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造 成的货物损失,以及相关的责任 和费用。
海上运输货物保险的理赔流程
查勘
保险公司会派查勘人员对货物 损失进行实地调查和核实。
核赔
保险公司会对理赔案件进行审 核,确保理赔条件和金额符合 合同约定。
具有法律效力。
诉讼解决
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无法达成一 致意见时,被保险人可以通过诉
讼方式解决理赔金额争议。
05 理赔案例分析
案例一:海上运输货物损失理赔
货物损失原因
由于恶劣天气导致船舶颠簸,部分货物在运输途中受损。
理赔过程
保险公司根据货物的保险金额和实际损失程度进行理赔,同时需 要核实货物的价值、承运人责任险等情况。
案例分析
此案例中,被保险人通过欺诈手段骗取保险金,不仅违反 了保险合同条款,也触犯了相关法律法规,保险公司将采 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06 总结与建议
总结
海上运输货物保险的理赔涉及多个环 节,包括出险、报案、查勘、定损、 理算和赔付等。
理赔效率和质量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 如保险公司内部管理、理赔人员的专 业水平、运输行业的特殊性等。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课件-第五章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保障的范围
• 2.外来风险(extraneous risk) • ⅰ.一般外来险:偷窃、雨淋、短量、沾污、渗
漏、破碎、串味、受潮、受热、锈损和钩损等 ⅱ.特殊外来险:战争、罢工、交货不到、拒收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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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保障的损失
搁浅后,处于危急状态,并且救助工作相当困难。救助人投入大
量人力和船舶进行救助才使难船脱浅。船东根据救助所消耗和损
耗的情况,向救助人支付了费用,然后向保险公司索赔救助费用。
这部分救助费用也是由于船舶搁浅引起的正常损失,船东有权对
此损失提出索赔。保险公司应对上述损失进行赔偿。
船舶被宣布全损,因此,在获得了保险公司的赔偿后,须将 该轮委付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取得该轮船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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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二)推定全损(Constructive Total Loss)
★ 推定全损是海上保险中特有的制度,是指保险标的物 在遭遇保险事故后尚未达到全部灭失,但是完全灭失已不 可避免,或者恢复、修复该标的物或运送货物到达原定目 的地所耗费用,估计已达到或超过其实际价值或保险价值。
ⅰ.保险标的物在海上运输中保险危险后,虽然尚未达到全部灭失、损 毁或变质状态,但实际全损已经无法避免。
瓶属自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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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相信梦想是价值的源泉,相信眼光决定未来的一 切,相信成功的信念比成功本身更重要,相信人 生有挫折没有失败,相信生命的质量来自决不妥
协的信念。
谢谢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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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三、共同海损分摊费用
★ 共同海损分摊是由基于共同海损牺牲而保全下来的财产 的所有者对共同海损牺牲按照一定的分摊比例向牺牲者进 行的补偿。
第五章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法
(2)推定全损 ? 《海商法》第246条:船舶发生保险事故后,认为实际 全损已经不可避免,或者为了避免发生实际全损所需支付的费 用与继续将货物运抵目的地的费用之和超过保险价值的损失。
? 委付(Abandonment):指在推定全损的情况下,被保险 人将保险标的一切权利包括所有权转让给保险人,而要求保险 人按照实际全损赔偿。
寻找近因: 2. 一人打猎时不慎从树上掉下来,受伤,随后爬到公 路边等待救援,因夜间天冷又染上肺炎死亡。死亡的 近因是?
3.某货轮在航行途中搁浅,船上的香蕉因运输延迟而 腐烂。香蕉腐烂的近因是?
案例1
在战争期间,投保一切险的货物运至码头仓 库待运,突遇敌机轰炸,随即浓烟滚滚,大 火四起,使该批货物受损。对此损失,保险 人能否拒赔?
被保险人获得补偿需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赔偿 金额既不能超过实近因原则 近因原则指保险人只对承保风险与保险标的的损失之 间有直接因果关系的损失负责赔偿,而对保险责任范 围外的风险造成的保险标的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寻找近因: 1. 雷击折断大树,大树压坏房屋,房屋倒塌致使家用 电器毁损,家用电器毁损的近因?
案例2
某工厂发生火灾,部分原因是设备缺陷, 部分原因是雇员疏忽。而设备缺陷为保险单的 除外危险,问保险人有无责任赔偿?
?代位追偿原则 代位追偿原则指当保险标的物发生了由第三者责任造 成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照合同的规定 向被保险人履行了损失赔偿的责任后,有权获得被保 险人在该项损失中向第三者责任方要求索赔的权利。
第二节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承保范围
一、可保障的风险 海上风险
自然灾害 意外事故
外来风险
一般外来风险 特殊外来风险
一、可保障的风险 1、海上风险 (1)自然灾害 ? 按照我国现行《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的规定, 自然灾害仅指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和 火山爆发等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 ? 英国伦敦保险协会《伦敦保险协会货物保险新条 款》:属于自然灾害的风险有雷电、地震、火山爆发、 浪击落海,以及海水、湖水、河水进入船舶、驳船、 运输工具、集装箱、大型海运箱或储存所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释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是中国立法机关依据宪法和海洋经济发展需要制定的一部专门规范海商行为的法律。
海商法的目的是保护海商的合法权益,促进海商经济发展,维护海洋秩序与安全,推动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
海商法包含多个章节,其中包括了对海商法的基本规定、海商合同、海商担保、海员雇佣与服务、船舶发票和费用结算、船舶拖带和浮动索赔、保险等内容。
下面将会对一些重要条文进行解释和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一章是关于基本规定的章节。
该章节主要对海运的定义、海联会的机构职能、海运管辖权、船东和海员的权利义务、船旗的选择以及危险品运输等进行了规定。
其中第二条规定了海上运输是指以船舶为工具进行货物和旅客的运输活动,本条规定明确了海商法的适用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二章是关于海商合同的章节。
海商合同是海商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规范了船舶买卖、租船、承包、船舶抵押等各种海商合同的签订、履行和解除等事项。
其中第八条规定了船舶买卖合同应当写明买卖双方的姓名或者名称、船舶的技术指标和证明文件、交付的地点、时间和方式等内容。
通过对船舶买卖合同的规定,保障了双方的权益和合同的有效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三章是关于海商担保的章节。
该章节规定了船舶抵押、保证和保险等多种形式的海商担保。
其中第二十二条规定了船舶抵押权可以由船东与货权人、债权人、保险人等当事人通过协商订立协议设定。
通过船舶抵押的规定,为船东提供了一种灵活的融资手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四章是关于海员雇佣与服务的章节。
该章节主要规定了海员的资格和职责、海员合同、海员工资、海员安全保护、海员救助和海员退职等内容,以维护海员的权益和安全。
其中第四十一条规定了船东应当为每位船员订立船员工资协议,其中可以包括基本工资、加班补助、津贴、保险和福利等内容。
除了上述章节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还包括了船舶发票和费用结算、船舶拖带和浮动索赔、保险等内容。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核赔实务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核赔实务1. 引言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核赔是指根据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条款,对出险货物进行核赔并向被保险人支付相应的保险赔款的过程。
在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核赔实务中,保险公司需要对出险货物进行定损、查勘、核实等工作,以确定被保险人是否有资格获得保险赔款,并根据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进行赔付。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介绍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核赔实务的相关内容:•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基本概念和原理•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核赔的步骤和流程•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核赔中的注意事项和常见问题•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核赔的案例分析2.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基本概念和原理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是指在海上货物运输过程中,由保险公司对承运人的运输责任进行保险,保障被保险人(货主或托运人)所托运的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意外损失或灭失的风险。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原理是将货物的运输风险分散到多个承保对象中,通过支付保险费的方式共同承担风险。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条款通常包括以下内容:•被保险人和标的•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率•保险责任和免责条款•保险索赔和核赔程序•保险赔偿金额和支付方式3.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核赔的步骤和流程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核赔的步骤和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环节:3.1 定损当货物发生损失或灭失时,被保险人首先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例如货物运输单据、保险合同、货物照片等。
保险公司会根据这些证明材料对货物的损失程度进行定损,确定赔偿金额。
3.2 查勘查勘是核赔的重要环节,保险公司会派遣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查勘,对货物运输过程中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查和核实。
查勘人员会与被保险人、承运人、物流公司等相关方进行沟通,了解事故发生的详细经过和相关证据。
3.3 核实在查勘的基础上,保险公司会对相关证据进行核实,确保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
核实的内容包括货物的数量、质量、价值等。
3.4 划分责任根据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的约定和核实的结果,保险公司会判断事故的责任归属,确定由哪方承担赔偿责任。
海运货物保险利益归属问题的法律分析
的安 全或 按 期 抵 达 享 有 利 益 , 或
因此 , 在所 有 权 人 保 险 利 益
综上所 述 , 照保 险 利 益 原 按
如 萎
鬈
保 险事 故造 成保 险标 的 的损失 和 被保 险人 对保 险标 的具 有 的利益
应 到人 们 的关注 。有 效 的海上 货物 益 是指 投保人 对 保 险标 的具有 的 保 险的精 髓 , 作进 一 步的解 释 。 法律 上 承认 的利 益 。该 规 定 比较 所谓 法无 明文 规 定 即合 法 , 法 ” 合 运输 保 险 , 以 大 大 减 少 买 卖 双 可 方交 易 中 的风 险 , 进 了 国际 贸 简单 和 笼统 , 促 过于 原则 , 别是在 意味着 只要 这种 利 益不 为法律 所 特 即便 是法 律 没 有 易 的发展 。 海上 货 物运输 保 险实务 中难 以操 禁 止 即是 合 法 , 保险利 益是 国际海运 货物 保 作 , 法 形 成 准 确 、 一 的理 解 。 明文规 定 的利 益 , 为法 律 所认 无 统 但 可 的利 益或 不违 法 的利益 也应 包 险 的灵 魂 。虽 然 , 际 海 运 货 物 对此 , 国 学术 界有 以下 几种 观 点 :
保 险 中 的保 险利 益理论 经 过 了近 种 观 点 认 为 , 险 利 益 应 括 在 内 。 保 个世 纪 的发 展 , 是 判 定 被 保 严 格 限 定 于 法 律 明 文 规 定 的 利 但 还有 一 种 观 点 认 为 , 险利 保
一 一
险人是 否 有 保 险 利 益 , 即使 是 在 益 , 律 没有 规 定 的 利 益 不 是 法 益是 指被 保 险人对 保 险标 的具有 法 海 运 业 已 经 相 当 发 达 的英 美 国 律 承认 的利 益 。这种 观点 的局 限 任何 合法 的经济利 益 。在这 种观 家 , 经 常 出 现 争 议 。在 目前 我 性 会造 成在 许多 情形 下被 保 险人 点 中 , 济 利 益 原 则 上 仍 是 建 立 仍 经 国的 国际 海 运货 物 保 险 实 务 中 , 因对保 险标 的不 具有 法律 上承认 在合 法基 础上 的利 益 , 没 有 脱 并 也存 在许 多与 保 险利益 相关 的纠 的利 益 而不 能获 得赔偿 。在许 多 离合 法利 益原则 。 纷 。而解 决纠 纷 的前 提是 确定 保 情形 下 , 然 保 险 标 的 因保 险事 虽 综 上 , 现 有 法 律 明 文 规 定 在 险利 益 的归属 。本文 拟从 保 险利 故 而灭失 或损 坏并 导致 被保 险人 的前提 下 , 险利 益 是 指 投 保 人 保 益 的含义 人 手 , 过 分 析 海 运 货 的经 济 利 益 受 损 , 被 保 险人 却 对保 险标 的具有 的法律上 承认 的 通 但
海运保险中的损失补偿原则
海运保险中的损失补偿原则海运保险中的损失补偿原则,听起来是不是有点复杂?别急,咱们慢慢捋清楚,保证你听完能明白,不仅能搞懂,还能记住。
你知道海运保险嘛?就是船只在海上运输时万一出点儿问题,船东或者货主可以通过保险公司来获取赔偿。
这个赔偿,不是随便给的,要按照“损失补偿原则”来处理。
这个原则简单说就是“赔得合适,不赔过头”。
什么意思呢?就是保险公司要把你因为运输损失所遭受的实际损失给赔偿回来,但绝不会多赔一分钱,也不会少赔。
大家都知道,海上运输的风险大,风浪水流那可不是小打小闹,有时候船只可能遭遇沉船、失火、碰撞,甚至货物被盗。
这些不幸发生时,损失的大小可就大不相同了,难免有人心疼自己的荷包,想着“保险公司能赔多少就赔多少”。
但不行!损失补偿原则就是告诉你,赔偿是有上限的,不能让你因小失大,反正也不能让保险公司亏本。
这个补偿原则其实是很公平的,毕竟大家交了钱买了保险,就希望能够在发生事故时得到保障。
如果发生的损失比较小,那就赔小一点。
如果损失非常惨重,那保险赔得多一点,结果也合理。
而且赔偿的数额,还得看你保险合同里约定的内容。
你合同里写了赔偿的最高限额,那就只能按照这个数目赔了。
再说了,这“损失补偿”可不是照搬照抄的理论,而是根据实际情况来的。
你损失多少,保险公司给你赔偿多少,不是空口白话,都是有凭有据的。
你要说,哎,怎么就不能赔多一点呢?这个问题也好,问题就是,赔偿多了,大家就不卖力了。
那谁还去防范风险?海运保险公司赔偿金额上限就是为了防止有人钻空子,弄虚作假,或者让不该赔的人得了不该有的赔偿。
大家都知道,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
保险公司不可能在赔偿每次都大手大脚地给,毕竟做生意也是为了有个好盈利的。
按理说,这种赔偿原则应该是全世界都差不多的,谁不希望自己能赔个大头儿?可是,实际操作起来可并不简单。
因为每一笔赔偿都涉及到细节,涉及到损失的评估。
要是损失并不那么严重,像船只的一些小刮蹭、货物的轻微破损,保险公司是不会赔偿太多的,毕竟损失那么小,赔得太多就不符合公平原则了。
海上货物运输索赔
二、索赔程序 1)及时发出事故通知
《海牙规则》: 在交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货物当时或者在规定的期限内,向
承运人或其代理提出书面通知,声明保留 索赔权利,否则承运人可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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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交索赔申请书或索赔清单 正式提交索赔申请书或索赔清单,如未提出,承认人
不会进行理赔 可由收货人或保险人代位向承运人提出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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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出具索赔单证
索赔申请书
正本提单
证明货损货差在运输过程中的重要单证:过驳清单或 卸货报告、货物残损单、货物溢短。
重新理货,要在相关单证上提出“复查”“重理”的 批注,在索赔时,须同时提供复查结果的证明文件或 理货人签发的重理单。
货物残损检验证书
修理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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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权益转让书 收货人根据货物保险合同从保险公司得到赔偿后,
(1)眼看信用证的有效期即将届满,而货物尚未装船或尚 未装船完毕,如果卖方等到货物装船完毕,再凭承运人开 出的已装船提单去议付银行结汇,则肯定会超过信用证所 规定的结汇期,议付银行会以此为由而拒绝结汇。
(2)货物实际装船完毕的日期迟于信用证规定的装船期限, 如果承运人以该日期作为提单签发的日期,议付银行也肯 定会以单证不符(提单在签发日期上与信用证的规定不相 符)为由而拒绝卖方的结汇请求。
海上货运事故的理赔
二、承运人举证的单证 对所发生的货损或灭失欲解除责任或意图证明
自己并无过失,则应出具有关单证,证明对所发 生的货损或灭失不承担或少承担责任。
收货单、理货计数单、货物溢短单、货物残损 单、过驳清单等货运单证外,承运人还应提供积 载检验报告、舱口检验报告、海事声明或海事报 告、卸货事故报告等。
将自己的索赔权利转让给保险公司,又保险公司出面 向事故责任人或其代理提出索赔的行为 证明文件:权益转让证书——正本:保险公司;副 本——事故责任人或其代理
海商法海上运输保险和争议解决
海商法海上运输保险和争议解决在海洋贸易活动中,海上运输保险是一种非常重要的保险形式。
海商法对于海上运输保险的约定及争议解决提供了明确的规定。
本文将探讨海上运输保险的基本概念、保险标的、保险责任、索赔以及争议解决等相关内容。
一、海上运输保险的基本概念海上运输保险是指保险人与被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在货船或其他海上运输工具运输货物过程中,保险人对货物运输风险进行经济赔偿的一种保险形式。
根据海商法的规定,海上运输保险合同适用保险法的相关规定。
二、保险标的及保险责任海上运输保险的保险标的是指在保险合同中约定的具体货物。
保险人对于保险标的的保险责任为在合同约定的运输期间内,对于发生的意外损失或损坏进行经济赔偿。
保险标的和保险责任应当在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
三、索赔程序在海上货物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生了意外损失或损坏,被保险人需要按照海商法的规定进行索赔。
索赔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通知保险人:被保险人在发现货物有损失或损坏时,应及时通知保险人,并提供相关证据。
2. 提供索赔文件:被保险人需要准备齐全的索赔文件,包括索赔通知书、货物损失的详细描述、相关损失凭证等。
3. 核查及支付:保险人对索赔进行核查,确认索赔属实后,会按照合同约定的赔偿金额进行支付。
四、争议解决在海上运输保险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仲裁等方式解决。
海商法明确规定了以下两种争议解决的途径:1. 协商和调解:当双方对保险合同的解释、执行等出现分歧时,可以通过协商和调解解决。
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或者请第三方进行调解,寻求一个互利共赢的解决方案。
2. 仲裁:如果协商和调解无法达成一致,双方可以选择仲裁作为争议解决的手段。
根据海商法的规定,可以选择海事仲裁委员会或其他经过双方同意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海上运输保险争议解决的方式旨在保护双方的权益,确保公正和公平。
根据合同约定,遵循法律的规定进行争议解决是保障海洋贸易稳定的重要一环。
海上保险的索赔与理赔
海上保险的索赔与理赔索赔与理赔是保险事故发生时一个问题两个角度的保险争议解决方式的法律用语。
索赔是被保险人依据海上保险合同所享有的重要权利,当保险标的发生海上保险合同项下的保险事故造成损失或对此损失负有责任时,被保险人有权向海上保险人要求赔偿或追偿。
但被保险人在向海上保险人行使索赔权时应当履行相应的义务并遵守法定程序。
理赔是保险人在知悉发生保险事故并调查确认法律责任归属后,审查索赔材料,作出赔付、部分赔付或拒赔等决定的法律行为。
理赔是保险人应尽的保险义务,也是保险人完善经营管理的重要措施。
海上保险的理赔应遵循一些基本原则。
1.以海上保险合同为依据的原则。
海上事故发生后,是否属保险责任范围、是否在保险期限内、保险赔偿金额多少、免赔额的确定、被保险人自负责任等等均依据保险合同确定的责任。
2.合理原则。
海上保险人在处理保险赔偿时,要以保险合同为依据并注意合理原则,因为海上保险合同条款不能概括所有情况。
3.及时原则。
海上保险的主要职能是提供经济补偿。
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应迅速查勘、检验、定损,将保险赔偿及时送到被保险人手中。
理赔的主要手续包括:一、损失通知。
当发生保险事故或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被保险人应立即通知保险人。
损失通知是保险理赔的第一项程序。
在船舶保险中,如其事故在国外,还应通知距离最近的保险代理人。
二、查勘检验。
保险人或其代理人获悉损失通知后应立即开展保险标的损失的查勘检验工作。
海上保险事故或损失发生在国外,查勘检验常由保险的代理或委托人进行。
查勘检验作为海上保险理赔一项重要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原因、救助工作、第三者责任取证、勘察报告和检验报告制作等。
海上保险的检验是理赔实务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它确定保险标的损失的责任归属、施救措施的合理性等。
在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中,凡属保险责任的货损,收货人必须及时向承保的保险公司申请进行联合检验。
有两个步骤:1.港口联合检验。
货物抵达目的港后发现货损时,收货人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向商检部门申请联检,共同查明致损原因、损坏数量和程度,并编制港口联检报告或情况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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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索赔程序
(六)等候结案 等候结案,领取赔款。 补充材料,协助追偿。 抓紧催赔,及时诉讼。
第二节 海运货物保险的检验
一、货损检验的任务 1.确定损失的原因 2.鉴定损失的程度 3.分清责任的归属
二、货损检验的方式 1.法定检验 2.公正检验 3.联合检验
第二节 海运货物保险的检验
三、向谁申请检验 货运保险单中,均注明了的检验、理赔代理人。 发现货损后,应向保险单指定的代理人申请检验 。
(二)申请检验
损失通知与货损检验申请同时进行,不能拖延。 报损和申请检验的期限:10天,自保险责任终止日起算。
四、索赔程序
(三)向有关责任方索赔 索取货损货差证明。 向承运人提出索赔,并保留追偿权利。 申请延长索赔时效。
(四)合理施救 被保险人的义务。 合理的施救费用,单独赔偿。 未施救而扩大的损失部分,不负赔偿责任。
(一)确定损失原因 发货人责任——免赔 ❖承运人责任——先赔后追 承运人免责——全赔
(二)审定保险责任审定 被保险人义务的审定
三、保险理赔的流程
(三)计算赔偿金额 1.全部损失 货物部分全损 ❖尚未全部装运 运费尚未支出 残值归保险人 2.部分损失 数量损失 : 赔款 = 保额 × 受损率 ❖质量损失 : 赔款 = 保额 × 贬值率
三、保险理赔的流程
(四)支付保险赔款 ⒈ 缮制赔款计算书 ⒉ 填制赔款收据
(五)责任追偿 保险人根据代位求偿权向第三者索赔 ❖被保险人有协助保险人进行追偿的义务 (六)争议解决 ⒈ 和解(Compromise) ⒉ 调解(Mediation) ⒊ 仲裁(Arbitration) ⒋ 诉讼(Litigation)
第三节 海运货物保险的理赔
一、保险理赔的作用 1.正确履行补偿职能 2.有利开展防损工作 3.改进保险条款和费率 4.提高保险人的信誉
二、保险理赔的原则 1.重合同、守信用的原则 2.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原则 3.先赔后追的原则 4.遵守法律和国际惯例的原则
第三节 海运货物保险的理赔
三、保险理赔的流程
四、索赔程序
(五)提交索赔单证 货运保险索赔单证如下:P344
⒈ 保险单正本(Original Policy) ⒉ 提单(Bill of Lading) ⒊ 发票(Invoice) ⒋ 装箱单(Packing List)、磅码单(Weight Memo) ⒌ 货损货差证明(Certificate of Loss or Damage) ⒍ 检验报告(Survey Report) ⒎ 海事报告(Sea Protest) ⒏ 索赔清单(Statement of Clain) ⒐向责任方追偿的文件(Documents Relative to Pursuing of Recovery From Such Party)
四、可以不申请检验的情况 小额货损 ,免予检验。 已索取溢短卸证明,不需申请检验。
五、由谁支付检验费用 先由被保险人垫付。 保险人是否赔偿,视货损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而定。
六、检验报告的性质 检验人对货损情况作出客观鉴定的证书。 “本检验报告不影响保险人的权利”。 货损是否属于保险责任,由保险条款决定。
第五章 海运货物保险的索赔与理赔
损失补偿是保险的基本职能。 保险补偿包括索赔和理赔。 保险索赔是指被保险人提出损失补偿的要求。 保险理赔是指保险人履行损失补偿的义务。
第一节 海运货物保险的索赔
一、索赔原因 索赔原因:海运货物遭受保险事故发生损失。 获知货损:运输工具遭遇意外事故;
❖被保险人在提货时。 二、索赔方式 直接索赔:直接责任索赔(先赔后追)
❖转位责任索赔(追偿索赔) 间接索赔:委托其代理人索赔。 三、索赔时效 《海商法》:2年,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货运险条款:2年,从货物全部卸离海轮后起算。
四、索赔程序
(一)损失通知(报损)
一旦获悉货损,被保险人应立即发出损失通知。 损失一经通知,表示索赔行为已经开始,不再受保险索赔
时效的限制。 损失通知以电话、电传等方式为佳,以求快捷。 为慎重起见,在电话通知后,最好补送书面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