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运货物保险险别与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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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物运输及保险》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国际货物运输及保险》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四)基本险中被保险人的义务
4.若保险货物遭受损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索赔 时,必须提供下列单证:保险单正本、提 单 、发票、装箱单、磅码单、货损货差证明、检 验报告及索赔清单等。如涉及第三者责任,被 保险人还须提供向责任方追偿的有关函电 及 其他必要单证或文件。
5.被保险人在获悉有关运输契约中“船舶互撞 责任” 条款的实际责任后,应及时通知保险 人。
¡ 短量险(Shortage Clause) ¡ 混杂、沾污险(Inermixture and Contamination
Clause) ¡ 漏险(Leakage Clause) ¡ 碰损、破碎险(Clash and Breakage Clause) ¡ 串味险(Taint of Odor Clause) ¡ 受潮受热险(Sweat and Heating Clause) ¡ 钩损险(Hook Damage Clause) ¡ 包装破裂险(Breakage of Packing Clause) ¡ 锈损险(Rust Clause)
3.一切险(All Risks)的责任范围
¡ 一切险除包括平安险和水渍险的各项责任外,还 包括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所造 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二)基本险的除外责任
■ 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 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 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
二、海洋运输散装桐油保险条款
¡ 海洋运输散装桐油保险条款(Ocean Marine Insurance Clause<Woodoil Bulk>)是根据散装桐 油的特点而专门设立的,可以单独投保。
1.海运散装桐油保险的责任范围
¡ (1)不论任何原因所致被保险桐油的短少、渗漏超过 保险单规定的免赔率时的损失(以每个油仓作为计 算单位)。

海商法第三章海运货物保险条款

海商法第三章海运货物保险条款
⒈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保险单合法持有者;走私货物;未及时提货。
⒉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包装不良;标志不清;装箱不当。
⒊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所谓的“原残”,装船前鉴定、提单的记载。
⒋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 损失或费用。 正常途耗;虫卵孵化;水果腐烂;市价跌落;运输延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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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我国海运货物保险专门险条款
专门险又称特种货物保险,可以单独投保。 海洋运输冷藏货物保险和海洋运输散装桐油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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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海洋运输冷藏货物保险
(Ocean Marine Insurance Frozen Products)
(一)险别及责任范围
分为冷藏险和冷藏一切险两个险别。 1.冷藏险(Risks for Frozen Products) ⑴ 水渍险的责任范围。 ⑵ 冷藏机器停止工作连续24小时以上所造成的腐烂或损失。 2.冷藏一切险(All Risks for Frozen Products) ⑴ 冷藏险的责任范围。 ⑵ 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腐烂或损失。
⒍ 出口货物到香港或澳门存仓火险责任扩展条款
适用于出口港澳且办理押汇的货物。 ❖货物存入过户银行指定的仓库 ,基本险责任终止。 存仓火险责任扩展:30天期限,或过户银行收回押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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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附加险
特殊附加险也不包括在一切险中,主要指的是战争险 和罢工险。 (一) 海洋运输货物战争险条款
(Ocean Marine Cargo War Risk Clause 1/1/81) 具体内容见P445 附加条款:未列明的,适用主险;
“偷”与“窃” 不同。 ❖偷窃与抢劫不同。 提货后10天内申请检验。 整件提货不着的证明(向责任方追偿)。

4.2~4.3 海运货物保险条款其他保险条款

4.2~4.3 海运货物保险条款其他保险条款

第三节:其他运输方式下的货运保险
• 一、陆运货物保险
• 陆运货物保险的基本险别有:陆运险(类似于海运 水渍险)和陆运一切险;其保险责任起讫,也采用 “仓至仓”条款。
• 二、空运货物保险
• 空运货物保险的基本险别有:航空运输险(类似于 海运水渍险)和航空运输一切险;其保险责任起讫, 也采用“仓至仓”条款。
作业
• • • • 1、什么是共同海损? 2、ICC和CIC中的基本险分别有哪些? 3、施救费用和救助费用有什么区别? 4、一般附加险有哪些?
F
意外事故
P 全部损失 A
风险
外来风险
一般外来 特殊外来
BACK
思考
• 某出口公司出口白报纸5000令,按中国 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投 保水渍险,货到目的港时,发现有200令 纸被淡水浸泡过,有水渍。问:保险公 司是否予以赔偿?如果此批货物投保一 切险,保险公司是否予以赔偿?
一切险 All Risks
4.4 海运货物保险条款
复习
• • • • 1、连夜暴雨,致使船头A仓货物受潮 2、船舶触礁后下沉,为使船只不至于沉没, 船长下令抛弃部分货物。 3、两只船舶不甚相撞,致使其中一艘船只沉 没, • 货物散落海上无法打捞。 • 4、船只海上行船时遭遇战争袭击,致使全船 沉没。
导入
海上巨浪
一、我国海运货物保险条款 (China Insurance Clause,CIC)
单独海损 共同海损 实际全损 全部损失
风险
外来风险
BACK
意外事故 一般外来
特殊外来
推定全损 偷窃、提货不着险;淡水 雨淋险;短量险;混杂玷 污险;渗漏险;碰损、破 碎险;串味险;受潮受热 险;钩损险;包装破裂险; 锈损险。

5.3 海运货物保险条款(1)

5.3 海运货物保险条款(1)

(二)附加险
附加险:是指投保基本险之后可以附加投保的保险险别。
1. 一般附加险。承保一般外来原因引起的货物损失,共有11 种:
(6)碰损、破碎险(Clash and Breakage Risk) (7)串味险(Taint of Odour Risk) (8)受潮受热险(Sweat and Heating Risk) (9)钩损险(Hook Damage Risk) (10)包装破裂险(Breakage of Packing Risk) (11)锈损险(Rust Risk)
(一)基本险
1. 平安险(FPA): (5)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的危险货物采取抢救、防 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所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 毁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6)运输工具遭遇海难后,在避难港由于卸货引起的损失 ,以及在中途港或避难港由于卸货、存仓和运送货物所产生 的特殊费用。 (7)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8)运输契约中如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则根据该 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
2.我国的海运货物保险一般按CIC规定的险别承保,但也可 根据投保人的要求,按ICC规定的险别办理保险业务。
展条款(Fire Risk Extension Clause For Storage of Cargo at Destination HongKong, Including Kowloon ,or Macao,简称 F.R.E.C.)
三、ICC的保险险别
(一)ICC概述 协会货物条款(Institute Cargo Clause,简称 I.C.C.)最早制
(一)基本险
基本险:是指投保时必须投保的险别。 CIC 的 海 运 货 物 保 险 基 本 险 共 有 三 种 : 平 安 险 、

12-中国海运货物保险条款

12-中国海运货物保险条款
• 当引起共同海损特殊牺牲和特殊费用的事故是否航程中一方的过
失引起以及对该过失可否免责,暂时处于不确定状态时,可以先
理算,待查清事实、分清责任后,再决定能否要求其他方分摊。 • 案例
(8)运输契约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根据该条
款规定由货主偿还船方的损失。
船舶因双方互有过失而发生的碰撞,
责任分配原则有两种:
(2)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 与流水或其他物体碰撞、失火、爆炸 等意外事
故造成的货物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
(3) 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意外
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恶劣气 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在平安险下,自然灾害导致货物的部分损失,保险人 不予以负责。只有当货物装载于运输工具上,且发生过搁浅 、触礁、沉没、焚毁四种意外事故之一的情况下,因自然灾 害导致的部分货物受损,保险人才予以负责。
(2)非正常运输情况下
非正常运输是指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被保险人无法 控制的 运输 延迟 、绕 航、被迫卸货、重新装载、转载 ,或者
由于承运人行使运输合同赋予的权限所作的任何航海变更或
终 止运输 合同,导 致被保险货 物运抵非保险单载明的目的地

(1)在非正常情况下,被保险人及时通知保险人,并酌情缴 纳部分费用后,原保险单继续有效; (2)货物如在非保险单载明的目的地出售,保险责任至在这 个卸货港口或地方卖出去以及交货时终止。但最长时间不能 超过货物在卸货港全部卸离海轮满60天。
特别附加险
特殊附加险:战争险 罢工险 海洋运输冷藏货物险
专门险
海洋运输散装桐油险
1.2 基本险的除外责任
主要是人为的道德危险、贸易商未按照合同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解释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解释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解释1. 引言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是一种专门针对海运货物的保险形式。

海洋运输过程中,货物有可能面临诸如倾覆、漏水、意外碰撞等风险,因此货物保险的购买变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对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进行解释,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使用该保险。

2. 保险范围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中,保险范围是一个核心概念。

一般而言,货物保险的保险范围包括以下内容:•全损保险:指货物在运输中发生全损的情况,保险公司将承担全部损失。

•部分损失保险:指货物在运输中发生部分损失的情况,保险公司将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比例承担损失。

•附加保险:包括特殊险别,如战争险、罢工险等。

保险范围是保险合同中最关键的部分,购买者在选择保险产品时应该仔细阅读条款,明确保险范围是否满足自己的需求。

3. 责任免除保险合同中往往包含一些责任免除条款,即保险公司在特定情况下不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

常见的责任免除情形包括:•意外事故发生前已知的缺陷或瑕疵:若货物在运输前已经存在明显的损坏或瑕疵,保险公司有权免除赔偿责任。

•自然灾害或政府行为:若货物损失是由于自然灾害(如风暴、地震)或政府行为(如征收、禁运)导致的,保险公司可能不负赔偿责任。

•未履行操作义务:若购买者未履行操作义务,如不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操作程序进行,保险公司有权免除赔偿责任。

购买者在理解责任免除条款时,应该注意其中的具体情形,以避免损失。

4. 保险费和赔偿货物保险中,购买者需要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

保险费的具体计算方式可以根据货物种类、运输距离、保险金额等因素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当货物发生损失时,购买者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申请。

保险公司将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需要注意的是,保险公司在赔偿时可能会收取一定的赔偿手续费,这也是购买者需要考虑的因素之一。

5. 理赔流程当货物损失发生时,购买者需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

理赔流程一般包括以下步骤:1.提交理赔申请:购买者需要填写理赔申请表格,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货物损失照片、运输单据等。

第二节我国海运货物保险的险别与保险条款

第二节我国海运货物保险的险别与保险条款

三、协会海运货物保险的保险期限 海运货物保险的期限: “仓至仓 ”
• 海运货物战争险的期限: “仅限于水上危 险”
第二节:我国海运货物保险的险别与保 险条款
•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为适应我国对外经贸发 展需要,根据我国保险业务实际情况,参 照国际保险市场做法,制定了《中国保险 条款》(China Insurance Clauses CIC )。 其中包括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等内容,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1981年1月1日修订了海 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海洋货物运输战争 险条款等内容。
类似于我国的平安险 ,仅承保 “重大意外事故 ” 的风 险。 (四)战争险的承保风险与除外责任 (五)罢工险的承保风险与除外责任 (六)恶意损害险的承保风险 若要对恶意损害造成的损失取得保障,可以投保ICC(A) 险,或在投保ICC(B) 险或ICC(C) 险时加保恶意损 害险。
• • • •
• •


(一)ICC(A)险 的承保风险与除外责任
类似于我国的一切险 ,采用 “一切风险减除外责任 ” 的规定方法。 • (二)ICC(B)险 的承保风险与除外责任 • 类似于我国的水渍险 ,采用承保 “除外责任”之外列 明风险的办法。 • ICC(B) 险与ICC(A) 险的区别:
*


(三)ICC(C)险的承保风险与除外责任
案例:
• 我某公司与南美商人按CIF条件达成一笔花 生酥糖交易,我方在规定时间内将货物装 上直驶目的港的班轮,由于货轮陈旧,船 速太慢且沿途到处揽活,结果航行4个月才 到达目的港。花生酥糖因受热时间过长, 全部软化,难以销售。外商就此向我方提 出索赔。问:我方应如何处理?
三、承保责任的• • 除外责任是由保险公司明确规定不予承保的损失和费用。 根据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除外责任主要包括: (1)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2)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3)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 所造成的损失; • (4)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 延迟所造成的损失或费用; • (5)战争险和罢工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

海运货物保险险别与条款

海运货物保险险别与条款

海运货物保险险别与条款保险险别是保险人对风险和损失的承保责任范围,它是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履行权利和义务的根底,也是确认保险人承保责任大小和被保险人缴付保险费多少的依据。

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的规定,我国海运货物保险的险别包括以下几种类型:一、根本险别在根本险别中,包括平安险(free from particular average,简称FPA)、水渍险(with particular average,简称WPA或WA)和一切险(all risks)三种。

(一)平安险平安险是三个根本险别中承保责任范围最小的一个,承保的具体责任范围如下:平安险(free from particular average)其英文原意是单独海损不负责赔偿,根据国际保险界的单独海损的解释,它是指局部损失,故FPA的原来保障范围只赔全部损失。

但在长期实践中,对FPA的责任范围进行了补充和修订,当前FPA的责任范围已超出只赔全损的限制。

(二)水渍险水渍险的责任范围,除包括上列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局部损失。

由此可见,水渍险承保的责任范围较大,它并不只是承保由于水渍引起的损失,同时,它也不是承保所有水渍引起的损失,例如,淡水所导致的损失不赔偿。

(三)一切险一切险的责任范围,除包括平安险和水渍险的所有责任外,还包括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一般外来原因所造成的被保险货物的全损或局部损失。

投保了一切险,并不是指保险公司承保了一切的风险,海运中的特殊外来原因引起的损失并不含在内。

此外,投保了一切险后不必再投保一般附加险,因为已包含在内,以免增加支付不必要的保险费。

由于一切险承保责任范围大,其保险费在三种根本险中也最高。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还对以上三种根本险的责任起讫作了具体规定。

采用了国际保险业中惯用的“仓至仓条款〞(warehouse to warehouse,简称W/W),即保险公司所承当的保险责任,是从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港(地)发货人仓库开始,一直到货物到达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港(地)收货人的仓库时为止。

第二节 我国海运货物保险条款

第二节  我国海运货物保险条款

(一).一般附加险(GENERAL ADDITIONAL RISKS)
一般附加险又称为普通附加险,承保一般外来原 因所造成的全部和部分损失。我国承保的一般附 加险有以下11种: 1)偷窃、提货不着险(theft pilferage and nondelivery):主要承保在保险有效期内,被保险货 物被偷走或窃取,以及货物抵达目的地后整件未 交的损失。“偷”一般指货物整件被偷走,“窃” 一般是指货物中的一部分被窃取,偷窃不包括使 用暴力手段的公开劫夺。提货不着是指货物的全 部或整件未能在目的地交付给收货人。
(五)索赔期限 索赔期限亦称索赔时效,是指被保险货物发 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被保险人向保险 人提出索赔的有效期限。我国《海洋运输货物 保险条款》规定索赔期限为两年,自被保险货 物运到目的港全部卸离海轮之日起计算。
二.附加险
为了满足投保人的需要,保险人在基本险条款 的基础上又制定了各种附加险条款。这些附加 险是基本险的扩大和补充,不能单独投保,只 能在投保基本险之后才能加保。为了易于区分, 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附加险可以分为一般 附加险、特别附加险和特殊附加险三类。
②如果发生了被保险人无法控制的意外情况 由于被保险人无法控制的运输迟延、绕道、被迫 卸货、重新装载、转载或承运人行使运输契约所 赋予的权利所做的任何航海上的变更或终止运输 契约,致使货物被运到非保险单载明的目的地时, 在被保险人及时将所获知的情况通知保险人并在 必要时加缴保险费的情况下,保险责任可以继续 有效。保险责任在下列情况下终止,并以先发生 者为准: a被保险货物在非保险单载明的目的地出售,保 险责任至交货时为止。 b被保险货物在卸载港全部卸离海轮后满60天。 c在上述60天期限内,被保险货物被续运至原定 目的地或其他目的地,保险责任在该目的地的终 止同“正常运送情况下”保险责任终止的规定。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遇到侵权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是我国进出口贸易中投保货物保险时的重要依据,也就是保险公司办理海运货物保险业物的重要依据。

该条款规定了保险人的责任范围,除外责任,责任起讫,被保险人的义务和索赔期限等内容。

一、基本险。

又称主险,是可以独立投保的险别,主要承保海上风险(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货物损失。

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基本险分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三种。

1. 基本险责任范围。

《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规定了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三种基本险别,并根据保险单上订明的承保险别的条款规定在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负责赔偿。

(1) 平安险。

其含义是"单独海损不负责任",目前,其主要负责赔偿的范围包括:A. 被保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和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整批货物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

当被保险人要求赔偿推定全损时,须将受损货物及其权利委付给保险公司。

被保险货物用驳船运往或运离海轮的,每驳船所装的货物可视作一个整批。

B. 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水或其它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等意外事故造成的货物全部或部分损失。

C. 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等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D. 在装卸或运转时由于一件或数件整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E. 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F. 运输工具遭遇海难后,在避难港由于卸货所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难港由于卸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

G. 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K. 运输契约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根据该条款规定应有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

《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第十一章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第十一章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5. 海洋运输货物战争险条款和罢工险条款规定的

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 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
(三)基本险的责任起讫
保险的责任起讫, 保险的责任起讫,又称保险期间或保险期限 ),是指保险人承担责 (Duration of Insurance),是指保险人承担责 ), 任的起讫时限。 任的起讫时限。 我国海运货物保险基本险的责任起讫以运输过程 为限,在保险实务中通常被称为“仓至仓”原则。 为限,在保险实务中通常被称为“仓至仓”原则。 仓至仓” “仓至仓”(Warehouse to Warehouse,W/ , / W)原则,是海运货物保险责任起讫的基本原则, )原则,是海运货物保险责任起讫的基本原则, 它规定了保险人承担责任的起讫地点
(5)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 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 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 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6)运输工具遭遇海难后,在避难港由于卸货所 运输工具遭遇海难后, 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难港由于卸货、 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难港由于卸货、存 仓和运送货物所产主的特别费用。 仓和运送货物所产主的特别费用。 (7)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8)运输契约订有“船舶互撞责任” 条款时;根 运输契约订有“船舶互撞责任” 条款时; 据该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 据该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
第十一章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第一节 我国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第二节 与货运险相关的其他条款 第三节 英国伦敦保险协会货物条款
第一节 我国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保险公司对承保货物遭受损失时的责任范围所作的 规定,一般称为保险险别。 世界上主要国家都有自己的保险条款,其中影响最 大的是英国伦敦保险协会制定的《协会货物条款》 (ICC),目前世界上约有2/3的国家在海运货物保 险方面直接采用了该条款。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PICC)根据ICC内容结合我国 保险业务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国保险条款》 (CIC),此条款自 1982年起开始实施。

海商法第三章海运货物保险条款必考

海商法第三章海运货物保险条款必考
“偷”与“窃” 不同。 ❖偷窃与抢劫不同。 提货后10天内申请检验。 整件提货不着的证明(向责任方追偿)。
⒉ 淡水雨淋险(FWRD)
水渍险的扩展。 ❖直接损失。 提货后10天内申请检验。 外包装应有淡水雨淋痕迹。
一、一般附加险
⒊ 短量险(Risk of Shortage)
数量短少和重量短缺。 ❖外包装破袋、裂口等。 散货短量,扣正常途耗。
运输过程中的海上、陆上、内河和驳船运输在 内,保险责任持续有效。 正常运输:运输路线、方式(工具)和速遣。 货物经香港转船时,岸上仓库发生火灾?
三、责任起讫
⒊ 正常运输情况下保险责任的终止 ⑴ 货物到达保险单所载明目的地收货人的最后仓
库或储存处所。 ⑵ 货物到达被保险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运
保险单正本、提单、发票、装箱单、磅码单、货损货差 证明、检验报告及索赔清单;向责任方追偿的函电等。
⒌ 对“船舶互撞责任”的通知义务
五、索赔期限
索赔时效与诉讼时效。 保险条款规定,海运货物保险索赔时效为2年,
从货物在最后卸载港全部卸离海轮后起算。 《海商法》规定,海上保险索赔时效为2年,自
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短量险、混杂沾污险、渗漏险、碰损破碎险、 串味险、受潮受热险、钩损险、包装破裂险、锈 损险等11种险别。
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的承保责任范围的关系如下:
一、责任范围
1.三种基本险中、英文名称的字面歧义。 2.三种基本险皆是列明风险、逐次包容。 3.推定全损的标准是拯救费用超过货物价值。 4.货物整件落海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5.平安险和水渍险的区别不大。 6.简述海运货物保险中“双方有责碰撞条款”的含义。
2.除外责任(2项)
⑴由于敌对行为使用核武器所致的损失和费用。 ⑵因扣押、扣留引起承保航程丧失和挫折的任何索赔。

海上运输货物保险条款及保险责任

海上运输货物保险条款及保险责任

2011/8/25
货物运输保险
海上运输货物保险条款及保险责任
※9. 钩损险条款:本保险对被保险货物在装卸过 程中因遭受钩损而引起的损失,以 及对包装进行修补 或调换所支付的费用,均负责赔偿。 注:本险承保袋装、捆装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由于装 卸或搬运人员操作不当,使用钩子将货物钩破造成的 损失,包括对包装进行调换所支付的费用。常发生这 类损失的货物有捆装棉布、卷筒纸、袋装粮食等。
2011/8/25
货物运输保险
海上运输货物保险条款及保险责任
※2. 淡水雨淋险条款:
本保险对被保险货物因直接遭受雨淋或淡水所致 的损失负责赔偿,但包装外部应有雨水或淡水痕迹或 有其他适当证明,被保险人必须及时提货,并在提货 后十天内申请检验,否则,本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注:淡水是相对海水而言,由于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水 渍险只负责海水不负责淡水所致的损失。
2011/8/25
货物运输保险
海上运输货物保险条款及保险责任
※4. 混杂、沾污险条款:本保险对被保险货物在运 输过程中,因混杂、沾污所致的损失,负责赔偿。 注:混杂、沾污是指混进杂质或与其他物质相接触而 被沾污 ※5. 渗漏险条款:本保险对被保险货物在运输过程 中,因容器损坏而引起的渗漏损失,或用液体 储藏的 货物因液体的渗漏而引起的货物腐败等损失,负责赔 偿。 注:承保流质、半流质、油类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容器 损坏而引起渗漏的损失,或是用液体贮存的货物因液 体渗漏而使货物发生变质、腐烂等损失。
海上运输货物保险条款及保险责任
☞平安险的责任范围是:
1. 因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造 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 2. 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 冰或其他物体碰撞、失火、爆炸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 损失; 3. 在运输工具遭受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 又在海上遭受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 4. 在装卸、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整件货物落海造成 的损失;

第十三章_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详解

第十三章_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详解

(2) 被保险货物如在上述六十天期限内继续运往保险 单所载原目的地或其他目的地时,保险责任仍按正常运输情 况下所规定的仓至仓条款内容处理。
例如:(关于保险责任终止的情况)上海某进出口公司将一 批工艺品出口到比利时的安特卫普港,投保的险别是海上货运险
中的一切险,保险责任起讫采用仓至仓条款。载运货物的海轮于 10月3号到达比利时的安特卫普港,货物在10月5号全部卸离海轮, 堆放在码头货棚内。假定以后出现了下面三种情况:
①、 ②、 适用于大宗、
低值粗糙的 ③、 无包装货物 投保
平安险 水渍险
④、
⑤、
⑥、 ⑦、
一切险
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 一般外来风险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承保责任范围:一切险>水渍险>平安险 图 三种基本险别责任范围比较
⑧、
4、基本险除外责任
除外责任:指保险公司明确规定不予赔偿的损失和费用 范围,一般都有属非意外的、非偶然性的或须特约 承保的风险。 包括: 1、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 失; 2、属于发货人的责任引起的损失;保险责 任开始前,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 所造成的损失; 3、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 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4、战争险和罢工险条款承保的责任范围和 除外责任。
例如:我方向海湾某国出口花生糖一批,投
保的是一切险,由于货轮陈旧速度慢,加上该轮
沿途到处揽载,结果航行3个月才到达目的港。卸 货后,花生糖因受热时间过长已全部潮解软化,
无法销售。请问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是否拒赔?
适宜于价 值较高、 可能遭受 损失因素 较多的货 物投保
适用于不大可 能发生碰损、 破碎,或者容 易生锈但不影 响使用的货物 投保

海运保险、主要险别;保险的计算与操作;保险的合同条款。

海运保险、主要险别;保险的计算与操作;保险的合同条款。

国 际
二 、外来风险和损失



含义

与 案
外来风险和损失 ,是指海上风险以外由于其它各种外来的
例 原因所造成的风险和损失。
类型
外来风险和损失包括下列两种类型 :
1.一般的外来原因所造成的风险和损失 。这类风险损失 ,
通常是指偷窃、短量、破碎、雨淋、受潮、受热、发
霉、 串味、沾污、渗漏、钩损和锈损等。
②共同海损具备的特点
A.共同海损的危险必须是共同的 ,采取的措施是合理的 , 这是共同海
损成立的前提条件。
B.共同海损的危险必须是真实存在的而不是臆测的 , 或者不可避免地
第 八
发生的。 C.共同海损的牺牲必须是自动的和有意采取的行为 。其费用必须是额

外的。
D.共同海损必须是属于非常情况下的损失。
第 2.特殊的外来原因造成的风险和损失 。这类风险损失 ,主
八 章
要是指由于军事、政治、 国家政策法令和行政措施等 原因所致的负险损失 ,如战争和罢工等。

际 贸
三 、海上费用



与 1.施救费用
案 例
施救费用是指被保险的货物在遭受承保责任范围内的灾害 事故时 ,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与受让人 ,为了避免或减少
第 八 章


贸 易
2.按损失的性质划分


⑴共同海损(General Average)



单独海损是指仅涉及船舶或货物 所有人单方面的利益的损失。
⑵单独海损
①定义: 在海洋运输途中 ,船舶 、货物或其它财产遭遇共同危险 ,为
了解除共同危险 , 有意采取合理的救难措施 ,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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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海运货物保险险别与条款
第一节我国海运货物保险险别与条款
一.基本险:平安险水渍险一切险
(一)平安险(FPA) (单独海损不陪)
承保责任:(1)由于恶劣天气,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
(2)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等意外事故的情况下造成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3)运输工具已发生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还上遭受自然灾害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4)在装卸或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甚至整批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5)被保险人对遭受承包责任范围内的危险的货物采取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6)运输工具遭遇海难后,在避难港由于卸货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难港,由于卸货,存货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
(7)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8)运输契约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根据该条款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
(二)水渍险(WPA)
承保责任:平安险+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
(三)一切险(AR)
承保责任:水渍险+一般外来风险
(四)基本险除外责任
(1)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2)发货人的责任引起的损失
(3)保险责任开始前,保险货物已存在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4)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引起的损失费用
(5)战争险和罢工险条款承保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
(五)责任起讫P239 (参考第十章可保利益)
(1)仓至仓条款
(2)对”仓至仓”责任的理解
(3)应注意的问题:”仓至仓条款“保证了任何阶段发生的保险风险,其损失都可由保险公司赔偿(×)
原因:人们忽视了因贸易风险的转移引起的可保利益的变化
二.附加险
(一)一般附加险(11种) P242
(二)特殊附加险
1.交货不到险(与一般附加险中的”提货不着”进行区别)
2.拒收险
3.舱面险(舱面上的货物因风浪击中落水的损失)
4.进口关税险
5.黄曲霉素险
6.进出口货物到香港或澳门存仓火险责任扩展条款
7.战争险(包括海盗行为)
8.罢工险
第二节伦敦保险协会海运货物保险险别与条款
ICC(A)
ICC(B)
ICC(C) 可单独投保
战争险
罢工险
恶意损害险
一.ICC(A)承保范围和除外责任
(一)承保风险:一切风险减除外责任(采用形式)
(二)除外责任:1.一般除外责任
2.不适航,不适货除外责任
3.战争
4,罢工
注意:ICC(A)与一切险的区别P249
承保范围:CIC一切险的责任范围>ICC(A),但其除外责任比CIC要宽的多
责任范围:1)ICC(A)的战争除外责任的规定中,将”海盗行为”排除在除外责任外;
而一切险只有加保战争险时才对”海盗行为”的损失予以负责
2)在承保抛弃损失时,ICC(A)承保共同和非共同海损抛弃造成的损失;
而一切险只承保共同海损抛弃造成的损失
二.ICC(B)承保风险和除外责任
(一)承保风险:采用列明风险的形式(10种) P250
(二)除外责任:基本与ICC(A)相同,不同点:对ICC(A)中的全部除外责任,因任何人故意损害或破坏,海盗等造成的损失或费用不负责
注意:ICC(B)与CIC水渍险的区别P250
承包范围:ICC(B) 对装卸时落海和跌落造成的整件全损负责赔偿,部分损失不陪
水渍险全损或部分损失都负责赔偿,但对物件跌落岸上不予负责
自然灾害:ICC(B) 承保地震,闪电,火山爆发,浪击落海造成损失赔偿
水渍险承保恶劣天气,雷电,海啸,地震,洪水损失赔偿
意外事故:ICC(B)包含水渍险外,还规定路上运输工具倾覆或出轨也赔偿
三.ICC(C)的承保风险和除外责任
(一)承保风险:1.火灾,爆炸2.船舶触礁,搁浅,沉没3.路上运输工具倾覆或出轨
4.在避难港卸货
5.共同海损牺牲
6.抛货
(二)除外责任
注意:ICC(C)与CIC平安险的区别P250
1.ICC(C)对自然灾害和一般性的意外事故不赔
平安险承保自然灾害所导致的货物的全部损失,发生意外事故情况下,货物在前后又发生自然灾害也赔偿
2.ICC(C)不承保货物装卸(避难港除外)所造成的损失
平安险承保货物装卸造成的货物落海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3.ICC(C)对由任何个人或数人非法行动故意破坏保险标的不赔偿
平安险对被保险人的故意破坏行为不陪,对其他人的故意行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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