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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品拍卖法律著名案例(3篇)

艺术品拍卖法律著名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拍卖公司(以下简称“拍卖公司”)是一家具有较高知名度的艺术品拍卖机构。

2018年5月,拍卖公司举办了一场艺术品拍卖会,吸引了众多艺术品爱好者和收藏家参与。

在此次拍卖会上,一幅名为《春江花月夜》的画作引起了争议,拍卖公司最终将该画作以人民币1000万元的价格拍卖给了买家(以下简称“买家”)。

然而,买家在收到画作后,发现画作并非真迹,于是将拍卖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拍卖公司返还拍卖款并赔偿损失。

二、争议焦点1. 拍卖公司是否尽到了对艺术品真伪的审查义务?2. 拍卖公司是否应对买家承担违约责任?三、法院判决1. 拍卖公司未尽到对艺术品真伪的审查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十七条规定:“拍卖人应当对拍卖物品的真伪、质量、价值等事项进行审查,并应当在拍卖公告中予以说明。

”本案中,拍卖公司在拍卖公告中并未对《春江花月夜》的真伪进行明确说明,且在拍卖前也未对画作进行专业鉴定,故拍卖公司未尽到对艺术品真伪的审查义务。

2. 拍卖公司应对买家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拍卖人违反本法规定,造成拍卖成交价与拍卖物品实际价值不符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本案中,拍卖公司拍卖的《春江花月夜》并非真迹,导致拍卖成交价与实际价值不符,拍卖公司已构成违约。

四、案件启示1. 拍卖公司应加强对艺术品真伪的审查。

在拍卖前,拍卖公司应对拍卖物品进行专业鉴定,确保拍卖物品的真伪,避免因拍卖伪劣艺术品而承担法律责任。

2. 拍卖公司应完善拍卖公告内容。

在拍卖公告中,拍卖公司应明确说明拍卖物品的真伪、质量、价值等事项,让买家充分了解拍卖物品的情况。

3. 买家在参与拍卖时应提高警惕。

买家在购买艺术品时,应关注拍卖公司的信誉和拍卖物品的真伪,避免购买到伪劣艺术品。

五、总结诉某拍卖公司艺术品拍卖纠纷案是一起具有代表性的艺术品拍卖法律案件。

该案提醒我们,在艺术品拍卖市场中,各方参与者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加强自律,共同维护艺术品拍卖市场的健康发展。

李可染作品估价报告和市场分析报告

李可染作品估价报告和市场分析报告

李可染作品估价报告和市场分析报告2014-03-20 11:42:52 作者:AMMA 来源:雅昌艺术市场监测中心4816次浏览一、李可染作品估价报告案例(一)李可染《1986年作万木葱葱横翠微立轴设色纸本》估价报告1,作品名称:李可染《1986年作万木葱葱横翠微立轴设色纸本》2,作品信息:3,模型估价结果:模型评估价格:1260万元90%的价格置信区间:970万元——1680万元4,计算过程估价系数计算:LN(P)=10.588+0.226*4.7(尺寸项)+1.101(山水题材项系数)+0.36(创作年代项系数)+2.781(时间系数)+0.45(制式项系数)=16.35平均估价计算:P=exp(16.35)=1260(万元,RMB)90%的价格置信区间:970万元——1680万元实际成交价:RMB 12,315,600(HKD 15,550,000)拍卖公司香港佳士得估价:HKD 3,000,000-4,000,0005,相似作品历史价格记录作品1,《李可染 1985年作青山夕阳中立轴》作品2,《李可染 1984年作山林清音图立轴》案例(二)《李可染 1987年作书法镜框》(书法类)估价报告1,作品名称:李可染《1987年作书法镜框》2,作品信息:3,模型估价结果:模型评估价格:24.16(万元,RMB)90%的价格置信区间:22万—28.4万4,计算过程估价系数计算:LN(P)=10.164+0.204*1.11(尺寸项)-1.428(题材项)+0.36(年代项)+2.462(交易年代)+0.611(制式项)=12.395平均估价计算:P=exp(12.395)=24.16(万元,RMB)90%的置信水平的估计价格区间为:22万—28.4万实际成交价:HKD 300,000(24.54万,RMB)拍卖公司香港苏富比估价: HKD 120,000-180,000 5,相似作品历史价格记录作品1,李可染《龙腾虎跃镜心水墨纸本》作品2,李可染《金铁烟云立轴水墨纸本》二、李可染书画作品市场分析报告李可染的书画作品饱受社会的关注及群众的喜爱,他将西画中的明暗处理方法引入中国画、将西画技法和谐地融化在深厚的传统笔墨和造型意象之中,取得杰出的成就,是20世纪最杰出的中国画家、美术教育家。

中国艺术品市场交易中的经典案例

中国艺术品市场交易中的经典案例

中国艺术品市场交易中的经典案例**标题:中国艺术品市场交易中的经典案例****导言:**中国艺术品市场一直以来都是备受瞩目的领域,吸引了国内外众多投资者和艺术爱好者的关注。

在这个充满活力的市场中,不乏一些经典案例,这些案例不仅反映了中国艺术品市场的发展历程,也展现了其中的投资机会和风险。

本文将深入探讨中国艺术品市场交易中的经典案例,为读者提供深入了解的视角。

**1. 钧瓷之瑰宝 - 明代“银锭钧瓷”**中国古代瓷器一直以来都是艺术品市场中备受推崇的一类藏品。

在明代,有一种独特的钧瓷因其特殊的釉色而被誉为“银锭钧瓷”。

这一瓷器的交易案例,尤为经典。

在20世纪初,一位收藏家发现了一组保存完好的明代“银锭钧瓷”作品。

这组瓷器在拍卖会上引起轰动,最终以天价成交。

这个案例不仅展示了中国瓷器市场的升值潜力,也凸显了对历史文化价值的重视。

**2. 传世之宝 - 故宫文物的国际拍卖**中国的文物市场一直以来都备受瞩目,而故宫作为中国最大的博物馆之一,其收藏的文物更是无价之宝。

近年来,故宫文物的国际拍卖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经典案例。

一批故宫文物在国际拍卖市场上引起了巨大轰动,其中包括一些稀世珍宝和古代书画。

这些拍卖不仅为故宫提供了丰厚的资金支持,也为国际艺术品市场注入了中国文化的独特元素,展现了中国文物的传世价值。

**3. 当代艺术之巅峰 - 中国画家的国际拍卖突围**随着中国当代艺术的崛起,一些中国画家的作品也在国际拍卖市场上脱颖而出。

其中最为经典的案例之一是一位中国画家的作品在国际拍卖会上创下天价成交纪录。

这位画家通过其独特的创作风格和对传统艺术的创新,吸引了国际藏家的关注。

其作品在拍卖会上引发激烈竞价,最终以高价成交。

这个案例不仅展示了中国当代艺术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也为中国画家走向国际舞台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4. 古玩市场的再现 - 红木家具的复兴**中国古玩市场一度低迷,但近年来随着国内经济的崛起,红木家具市场迎来了一波复兴。

拍卖案例——精选推荐

拍卖案例——精选推荐

拍卖理论:走出象牙塔的博弈论博弈论已经成为人们耳熟能详的大众用语。

人们开始有意识地观察生活中的博弈现象,开始用策略思维来分析问题,但人们难免会有一种美中不足的感觉:“这种伟大又可爱的理论似乎只是一种解释工具——尽管它有严密的思维和推理过程,它有复杂可靠的数学证明,它融入生活中大大小小的现象,并可以做出美妙的分析,但它只是在为人们解释一个博弈现象是怎样一个过程,而没有为人们解决问题提供一个好的应对措施。

”博弈论真的是这样吗?它到底能不能像其他经济学理论那样融入生产和生活,为人们创造商品、提供服务?面对这一困惑,柯伦柏的《拍卖:理论与实践》提供了一个正面的例证,我们惊喜地发现:作为博弈论家族一员的拍卖理论是如此神奇而实用,堪称走出象牙塔的博弈论!拍卖理论:美妙的出身说起拍卖理论,我们可以先回顾一下有关它的历史故事。

事实上,人类研究和运用拍卖理论已经有着非常悠久的历史,甚至有人用它来拍卖婚姻和政权,浩如烟海的拍卖案例为后人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

公元前5世纪,古希腊历史学家希罗多德在他所著的《历史》一书中,记载了公元前500年古巴比伦城盛行的每年一次的拍卖活动,拍卖的是适婚青年妇女。

古巴比伦人通过拍卖的手段,使每一个姑娘都体面地嫁出去,希罗多德称他们这种拍卖姑娘的习惯是“最聪明的”。

继巴比伦之后,拍卖活动在古希腊、古埃及和古罗马兴起。

古罗马最大的一场拍卖是皇位拍卖。

公元193年3月28日上午,200名罗马禁卫军发动兵变,杀害了他们本该用鲜血和生命来保卫的皇帝。

然后禁卫军建议公开拍卖皇位。

古希腊历史学家希罗多德对此有这样的描述:一位高嗓门的士兵爬上城墙,边跑边喊:“罗马皇位拍卖了,罗马皇位拍卖了!”经过短暂的竞价之后,随着一声槌响,富翁迪杜斯·朱利埃纳斯(DidusJulianus)以3亿赛斯特尔(大约相当于现在的500万美元)夺得皇位。

柯伦柏:现代拍卖理论的急先锋保罗·柯伦柏(PaulKlemperer)是牛津大学经济学教授,英国科学院院士和计量经济学会理事。

艺术法律侵权案例(3篇)

艺术法律侵权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艺术市场的蓬勃发展,艺术侵权案件也日益增多。

画家作为艺术创作的主体,其著作权保护问题日益受到关注。

本案涉及某画家与某画廊之间的著作权侵权纠纷,具体案情如下:二、案情简介画家甲,我国著名画家,擅长山水画创作。

2018年,甲创作了一幅名为《江山如画》的山水画,并委托乙公司进行印刷、销售。

乙公司在得知甲的画作后,将其作为商品进行宣传和销售。

2019年,甲发现某画廊在其网站上展示并销售《江山如画》的复制品,未经其许可,也未支付报酬。

甲认为,某画廊的行为侵犯了其著作权,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1. 某画廊是否侵犯了甲的著作权?2. 如果构成侵权,某画廊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四、法院判决1. 某画廊侵犯了甲的著作权。

法院认为,甲创作的《江山如画》属于美术作品,其著作权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

某画廊未经甲许可,在其网站上展示并销售《江山如画》的复制品,侵犯了甲的著作权。

2. 某画廊应承担以下法律责任:(1)停止侵权行为,即立即停止在其网站上展示和销售《江山如画》的复制品;(2)赔偿甲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3)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五、案例分析1. 著作权侵权认定本案中,法院根据《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认定某画廊侵犯了甲的著作权。

根据《著作权法》第46条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构成侵权。

2. 损害赔偿根据《著作权法》第52条规定,侵权行为给著作权人造成损失的,侵权人应当赔偿损失。

本案中,法院根据甲的实际损失和某画廊的获利情况,判决某画廊赔偿甲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

3. 公开赔礼道歉根据《著作权法》第53条规定,侵权行为给著作权人造成严重影响的,侵权人应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本案中,法院判决某画廊公开赔礼道歉,以消除其侵权行为对甲造成的影响。

六、启示本案对艺术法律侵权案件的预防和处理具有以下启示:1. 艺术家应加强自身著作权保护意识,及时申请著作权登记,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

市场盘整期的文物艺术品拍卖风险典型案例调研分析

市场盘整期的文物艺术品拍卖风险典型案例调研分析

市场盘整期的文物艺术品拍卖风险典型案例调研分析作者:赵强来源:《中国集体经济》2021年第01期摘要: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的走势直接影响投资者的心态,也影响着整个行业的稳定发展。

近几十年来文物艺术品拍卖纠纷频出,对行业而言有百弊而无一利。

文章主要结合搜集整理的285个文物艺术品拍卖纠纷案例,从拍卖人、委托人以及共同合谋三个角度对文物艺术品拍卖纠纷案例进行调查和分析。

经过文章的研究,文物艺术品拍卖纠纷案例主要包括未向拍卖人具实说明拍卖标的物来源和瑕疵、没有按照约定移交拍卖标的物、没有对标的物进行严谨的鉴定、未向竞买人披露拍卖标的的瑕疵、竞买人和竞买人合谋的典型案例、拍卖人与买受人合谋的典型案例分析以及竞买人、委托人和拍卖人三方当事人之间的恶意串通七种情形,文章针对每一种情形选择典型案例进行详细分析,提出进一步完善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法律规制是当务之急。

关键词:艺术品拍卖风险;共同合谋;拍卖人;委托人;竞买人文物艺术品拍卖是文物艺术品交易的一种方式,是指艺术品拍卖机构在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下,将卖方的文物艺术品通过公开拍卖成交的形式,让买方以竞争的手段获取。

在文物艺术品拍卖过程中,一般是由文物艺术品出卖方委托艺术品拍卖公司,将拍品展示在拍卖现场,拍卖时按竞投牌号依次叫价,以报价者最高者买得。

近十几年来,随着传统拍卖业务的变化,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丑闻频频曝光。

一些拍卖公司利益熏心,知假拍假、自我炒作、洗钱行贿、挪用侵占等情况层出不穷。

究其原因主要来自于文物艺术品市场信息不对称,参与主体不诚信行为以及艺术品自身因素。

业内人士呼吁应切实整治艺术品市场拍卖乱象,保护书画家的知识产权,维护收藏者的合法权益,树立拍卖人的商誉形象,促进文物艺术品拍卖行业健康发展。

本文主要基于这一背景,搜集与整理全国各地各级人民法院有关文物艺术品拍卖纠纷的285个司法案件的裁判文书,最终得到2012~2020年上半年内地文物艺术品拍卖风险典型案例231例。

资本运作9大手法

资本运作9大手法

一些从实业家向金融家晋级者,在资本运作层面动作频频,其一些创新的手法也是令人眼花缭乱。

我们梳理了近年来在资本层面的典型创新微案例,涵盖了信贷融资、股权融资、担保、金融模式、套现、财务技巧、并购手法、借壳模式、上市等各细分领域,以揭示一些资本实务技巧。

案例:圆通汽车零部件公司类别:信贷创新点:“现代+未来”的浮动抵押融资有个叫“拔苗助长”的成语,大家都知道那是傻子的行为。

但如果有人问,地里还没结麦粒的麦苗能换钱吗?其实这是可以实现的。

把未来的产品拿去抵押就能实现融资,这种模式被称为“浮动抵押”融资。

江苏圆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把现有的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及即将生产的产品,进行整体打包,并在丹阳工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从而得到了广州发展银行杭州支行9600万元的贷款。

其融资原理可做这样的设想(如图):有这么一条虚拟“传送带”,在这条传送带上企业的原材料被一次加工、二次加工,最后变成产成品,传送带上的所有物品都抵押给了银行以获得贷款。

产品销售收入的一部分补充原材料,然后又进入生产传送带上,再次进入抵押范围。

另一部分收入就归还银行贷款。

通常情况下,这条传送带都是在正常运转着的,但如果出现故障—比如抵押范围下所有动产的价值损耗超过一定程度,银行作为传送带的控制者就会按下“停止”的按钮,并且可以对传送带上此时所有的动产进行处理,以回收贷款。

当然,由于允许企业在此期间销售产品,就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其一,企业故意低价销售产品,损害抵押整体价值,导致银行处理贷款也可能损失。

其二,企业一夜之间凭空消失,卷走所有资产跑人。

所以,实际运行中还有其他的“辅助器”,给这条传送带上油、润滑,使之良性运转。

1. 远程网络实时监控。

在贷款企业的仓库、车间、门市或租赁的公开仓储装上电子摄像头,监控画面集中反映到银行和监控方。

而企业销售货款直接支付到银行监管账户上。

2. 设置管户经理。

管户经理则负责对贷款企业实行24小时电子监控,保证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转;保管好被监管企业已纳入动产浮动抵押的物品;没有监控方的指令,不得擅自给企业或其他人发放被抵押的物品;保证企业动产抵押变动时,有足额的现金存入银行或有对应的动产补充报告。

幼儿园艺术鉴赏:名画欣赏案例

幼儿园艺术鉴赏:名画欣赏案例

幼儿园艺术鉴赏:名画欣赏案例案例一:《夜巡》《夜巡》是荷兰著名画家雷姆布兰特的代表作品之一,这件油画描绘了一个极具氛围的画面,暗色调的背景为夜色中巷子里的平凡生活增添了一份神秘感。

画面的核心是人物,画家运用对比手法,以一名盔甲鲜明的士兵和一位手持圣经的牧师为画面中心,两者形成强烈的冲突感。

士兵显得严肃杀气,而牧师则低头默读,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深厚的宗教气息。

画面的构图巧妙,左边是教堂的一角,右下方可见两只狗的身影,更显得画面的生动有趣。

整张画面的氛围非常紧张,仿佛要随时发生一件大事。

作品中艺术家的思想深邃,用细致的线条和灰色调,营造出了思想的共鸣,是一件非常值得欣赏的艺术品。

案例二:《向日葵》《向日葵》是荷兰著名画家梵高的代表作品,该画作以“向日葵”为主题,描绘了一种鲜黄色的花卉,花头饱满,生机勃勃,宛如在阳光中摇曳生姿。

整张画的渲染色调以黄色为主,橙色和绿色为辅助,充满了积极向上的生命力量,令人愉悦。

歪斜的框架给人以震撼感,仿佛旋转的光线让每朵向日葵都变得充满生命。

这幅画表现了梵高最真挚的情感,充满着对生命的热爱和对自然的崇敬,这种赋予花卉生命的能力令人感到心醉神怡。

每一瓣花瓣、每一条叶脉都是如此的生动鲜明,充满了动态感。

此外,画中角度独特,整个画面看起来就像是我们站在画中的角度,感觉非常真实和生动。

正是这些独特的视角和处理方式,让这幅画成为了人们心中最经典和动人的艺术品之一。

案例三:《蒙娜丽莎》《蒙娜丽莎》是文艺复兴时期著名画家达·芬奇的代表作,绘于十六世纪初,扮演者是一名上层阶级女子的画像,画面中蒙娜丽莎的面部表情悠然神秘,气氛安静神秘,丰富多彩的颜色和云雾状的后景,使画面更具神秘感。

达·芬奇在这幅油画中,以精细的画面和细致的笔触完美的表达了庄严和温柔,表面平静背后深藏着丰富的情感和压抑的欲望。

蒙娜丽莎的美丽、柔美和神秘的风貌,赢得了许多艺术爱好者的喜爱。

达·芬奇在诠释这幅油画时,用他对色彩和姿态的理解,巧妙地将人物的表情和心理渲染出来。

艺术品法律纠纷案例(3篇)

艺术品法律纠纷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2018年,我国著名画家张三创作了一幅名为《春江水暖》的油画,这幅画以其独特的风格和精湛的技艺受到了艺术界的广泛关注。

同年,张三将该画在一家知名画廊展出,并迅速引起了收藏家的兴趣。

不久,一位名叫李四的收藏家以高价购得了这幅画作。

然而,就在李四将该画挂在自家客厅仅一年后,一位自称是艺术鉴定专家的赵五突然出现在李四面前,声称《春江水暖》并非张三真迹,而是赝品。

赵五还拿出了一份鉴定报告,证明这幅画是出自某位不知名画家的手笔。

这一突如其来的指控让李四感到震惊,他立刻要求赵五出示证据,并要求退回画作。

李四与赵五的争执引发了广泛的关注,双方都声称拥有确凿的证据。

李四坚信《春江水暖》是张三的真迹,而赵五则坚称自己掌握的鉴定报告才是权威的。

这场关于名画真伪的争议,最终演变成了一场法律纠纷。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赵五提供的鉴定报告是否具有法律效力?2. 如何界定艺术品真伪?3. 李四是否应该退还画作?三、法律分析1. 鉴定报告的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鉴定结论是证据的一种。

在本案中,赵五提供的鉴定报告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取决于以下几个因素:(1)鉴定机构是否具有合法资质;(2)鉴定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3)鉴定程序是否合法;(4)鉴定结论是否明确、客观。

若赵五提供的鉴定报告符合上述条件,则该报告具有法律效力。

反之,若鉴定报告存在瑕疵,则可能被法院认定为无效证据。

2. 艺术品真伪的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美术作品是指以线条、色彩等手段在载体上表现的作品。

在本案中,判断《春江水暖》是否为张三真迹,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作品的风格是否与张三的作品风格相符;(2)作品的笔触、色彩、构图等是否与张三的作品相似;(3)作品的创作背景、历史渊源等是否与张三的作品相符。

若上述条件均满足,则可以认定《春江水暖》为张三真迹。

法律案例分析艺术品拍卖(3篇)

法律案例分析艺术品拍卖(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近年来,随着艺术品市场的繁荣,艺术品拍卖逐渐成为人们投资和收藏的重要途径。

然而,艺术品拍卖过程中也伴随着诸多法律问题,尤其是关于艺术品真伪、权属、拍卖规则等方面的问题。

本案例将围绕一起艺术品拍卖纠纷展开,分析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

二、案情简介某拍卖公司于2020年举办了一场艺术品拍卖会,其中一幅名为《山水图》的古代山水画引起了众多藏家的关注。

拍卖过程中,该画以800万元的价格成交,买受人甲支付了拍卖款。

然而,甲在收到画作后,经专家鉴定发现,该画作并非古代作品,而是现代仿制品。

甲认为拍卖公司存在欺诈行为,遂将拍卖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返还拍卖款并赔偿损失。

三、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拍卖公司是否构成欺诈?2. 艺术品真伪鉴定责任的承担?3. 拍卖规则对买受人权益的保护?四、法律分析1. 拍卖公司是否构成欺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

在本案中,拍卖公司作为拍卖主体,对其所拍卖的艺术品负有保证真伪的义务。

然而,拍卖公司在拍卖过程中并未对《山水图》的真伪进行明确说明,且在甲支付拍卖款后,也未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该画作的真实性。

因此,法院可以认定拍卖公司存在欺诈行为。

2. 艺术品真伪鉴定责任的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拍卖人、委托人在拍卖前应当向拍卖人提供有关拍卖标的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权属证明、来源证明等。

对于艺术品真伪的鉴定,我国法律规定,拍卖人、委托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本案中,拍卖公司未提供《山水图》的真伪鉴定报告,也未告知买受人该画作可能存在真伪问题。

因此,拍卖公司应当承担艺术品真伪鉴定责任。

3. 拍卖规则对买受人权益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拍卖人、委托人应当遵守拍卖规则,保证拍卖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雅昌:印刷圈里的“文艺范”

雅昌:印刷圈里的“文艺范”

雅昌:印刷圈里的“文艺范”
于慧敏
【期刊名称】《印刷工业》
【年(卷),期】2012(000)003
【摘要】印刷业,这个与嘈杂、刺鼻等字眼紧密相关的行当,在多数人心中并不美丽。

然不妨试想,当印刷邂逅艺术,前者会否沾上些许的浪漫?是的。

依托印刷起家,凭借艺术翻身的雅昌,不仅改变了单调的行业气息,更用"文艺范"的商业模式造就出无
可比拟的品牌与效益。

【总页数】2页(P57-58)
【作者】于慧敏
【作者单位】不详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42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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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案例分析艺术品拍卖(3篇)

法律案例分析艺术品拍卖(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甲公司是一家艺术品拍卖公司,乙公司是一家艺术品收藏公司。

2016年5月,甲公司举办了一场艺术品拍卖会,乙公司通过甲公司举办的拍卖会,以150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拍得一幅油画。

在拍卖过程中,甲公司并未告知乙公司该油画存在瑕疵,也未告知乙公司该油画的原件已失踪。

乙公司收到油画后,发现油画存在多处瑕疵,且油画的原件已失踪。

乙公司遂与甲公司协商,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乙公司经济损失。

双方协商未果,乙公司遂将甲公司诉至法院。

二、争议焦点1. 甲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2. 甲公司是否应当赔偿乙公司的经济损失?三、案例分析(一)甲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甲公司作为拍卖公司,在拍卖过程中有义务向乙公司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

然而,甲公司在拍卖过程中并未告知乙公司油画存在瑕疵,也未告知乙公司油画的原件已失踪,导致乙公司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存在瑕疵的油画。

因此,甲公司的行为构成违约。

(二)甲公司是否应当赔偿乙公司的经济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在本案中,甲公司的违约行为导致乙公司购买了存在瑕疵的油画,给乙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

具体如下:1. 油画本身的价值损失:乙公司以150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购买了油画,但由于油画存在瑕疵,其价值将大大降低。

2. 修复费用:乙公司为了修复油画的瑕疵,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修复费用。

3. 评估费用:乙公司为了确定油画的价值损失,可能需要支付评估费用。

综上所述,甲公司的违约行为给乙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甲公司应当赔偿乙公司的经济损失。

四、判决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甲公司在拍卖过程中未履行告知义务,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雅昌发布《雅昌牙雕拍卖市场分析报告》

雅昌发布《雅昌牙雕拍卖市场分析报告》

雅昌发布《雅昌牙雕拍卖市场分析报告》作者:暂无来源:《艺术品鉴》 2015年第5期2015年4月21日,《雅昌牙雕拍卖市场分析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正式发布,这是雅昌艺术市场监测中心( AMMA)首次对外发布针对牙雕市场的分析报告。

数据来源为19942014年间的拍卖市场的合法成交纪录,从牙雕的体量、创作年代、主题等方面,全面阐释牙雕拍卖市场现状,以及当代牙雕难以升值的秘密。

《报告》指出,近年来牙雕拍卖成交量持续萎缩,市场的主要需求点以老件(古董)为主,新件因无法在二级市场流通,投资潜力有可能严重受限。

针对近年来国内兴起的收藏热,雅昌艺术市场监测中心(AMMA)呼吁广大收藏爱好者理性消费,切勿盲目投资。

(本报告中所有拍卖交易数据均来源于雅昌艺术品数据库)市场整体萎缩,呈下行趋势雅昌艺术品数据库1994—2014年间的拍卖市场合法成交纪录显示,近年来牙雕拍卖行情凋敝,虽然表面上一级市场的需求仍在,但二级市场的真实交易情况却呈下降趋势,牙雕前景不被看好。

当代牙雕的需求与象物种生存现状的关系,令存在合法牙雕交易市场的中国面临尴尬。

《报告》中提及,2012年中拍协配合国家政策,在拍卖市场限制象牙交易:新老牙雕拍品都需要经过国家林业局、文物局等官方机构认证为文物,才有上拍可能。

2012年,中国内地的牙雕拍卖市场交易量仅为400余件,成交额仅为2011年的二十分之一,成交单品价也折半。

到了2013年,国内交易量再减,仅为2012年的一半。

2014年春拍,国内牙雕拍品仅有47件成交,拍卖非常清淡,仅有精品老件尚有稀少交易。

老件是主力,新品牙雕并无升值潜力《报告》数据显示,牙雕拍品历年成交前10名榜单中,100%是老件,保存越完好,创作年代越久远,单品价格越昂贵。

市场主力集中在明清时期的摆件、文玩等,做收藏可以倾向这部分主流拍品,但也要考虑,每年成交量不足百件,这种成交量与流动性难以持续获得升值。

此外,基于象牙的有机原料的特性,新时温润,旧时开裂,一个保存不当则价值荡然无存,所以,稍有些年代的拍品数量就非常稀少,审美趋势的变化也很难保证升值,《报告》中元代、商代的牙雕即面临这种尴尬。

吴冠中假画案看收藏中的法律问题

吴冠中假画案看收藏中的法律问题

吴冠中假画案看收藏中的法律问题作者:刘双舟来源:雅昌艺术网专稿日期:2013-09-05 1992年至今,中国大陆地区的艺术品市场已经发展了20年,并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然而随着收藏热的出现,收藏中的法律问题也越来越多,其中艺术品的真伪及鉴定问题就是关注度最高、争议最大、最难解决的问题之一。

“炮打司令部”:收藏拍卖第一案目前能收集的、最早的与艺术品收藏有关的典型案例就发生在1993年。

这就是吴冠中先生诉上海朵云轩、香港永成古玩拍卖有限公司著作权纠纷一案,这个案件也是最早涉及艺术品真伪鉴定的典型案例。

起因是一张《毛泽东肖像》水墨画,标题是“炮打司令部,我的一张大字报”,因此也被称为“炮打司令部案”。

因其发生在我国艺术品市场起步的1993年,原告吴冠中当时是全国政协常委,因此该案又被称为“收藏拍卖第一案”。

1992年,中国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文物艺术品拍卖公司,只有香港有相对正规的艺术品拍卖公司。

1992年12月,上海朵云轩(画店)和香港永成古玩拍卖有限公司签订了《协议书》。

双方约定:于1993年3月(春季)和9月(秋季)在香港联合主办近代中国书画拍卖会。

双方还对拍卖品的选择、鉴定、商定底价和保险费、手续费以及利润分成等具体事项达成协议。

1993年7月,双方开始筹措秋季书画拍卖会事宜。

同年7月27日,朵云轩按照约定将属其所有的书画空运至香港,并派员对“香港永成公司”在海外征集的拍卖品主持鉴定、选择、商定底价的工作。

10月2日,在港公民赵某与香港永成公司签订《出售委托书》一份。

委托拍卖署名吴冠中的载有“炮打司令部”字样的《毛泽东肖像》画一幅,估价为30—35万港元。

双方还就拍卖品所有权、担保、风险投保等作了明确约定。

10月上旬,香港永成公司将其征集的和朵云轩提供的书画共382件印制成《图录》,封面上标明:香港永成古玩拍卖有限公司、上海朵云轩于1993年10月27日(星期三)联合主办“中国近代字画及古画拍卖会”。

拍卖案例分析

拍卖案例分析

拍卖案例分析在当今社会,拍卖作为一种特殊的交易方式,已经成为了一种常见的商业行为。

通过拍卖,卖方可以将商品或者资产以公开竞价的方式出售,从而达到最大化的利润。

而对于买方来说,拍卖也提供了一种公平、透明的交易机制,使得他们有机会以竞价的方式获得所需的商品或资产。

最近,有一起备受关注的拍卖案例,即一幅珍贵艺术品的拍卖。

这幅艺术品是一幅著名画家的作品,具有极高的收藏价值。

在拍卖会上,这幅艺术品引起了多位收藏家和投资者的浓厚兴趣,最终以一场激烈的竞价战收场。

首先,我们来分析一下拍卖案例中的卖方。

卖方是拥有这幅艺术品所有权的个人或机构,他们希望通过拍卖的方式将这幅艺术品出售,以获取最大的收益。

在拍卖之前,卖方可能会进行市场调研和评估,确定最佳的拍卖时机和地点,以及制定合适的起拍价和保留价。

在拍卖过程中,卖方需要通过拍卖行或者拍卖公司来组织和进行拍卖,确保整个拍卖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合法。

其次,我们需要关注的是买方。

买方是拍卖案例中的另一重要角色,他们是参与竞价的各方,希望以最低的价格获得所需的商品或资产。

在这个案例中,买方可能是收藏家、投资者或者艺术品爱好者,他们对这幅艺术品的价值和潜在收益有着自己的判断和预期。

在拍卖过程中,买方需要通过竞价来表达自己对这幅艺术品的价值认同,并且在竞价中保持理性和冷静,以避免因情绪而做出过高的出价。

最后,让我们来看看拍卖案例中的拍卖过程。

拍卖过程是整个案例的核心,也是卖方和买方之间交易的关键环节。

在这个案例中,拍卖过程可能会经历多轮竞价,参与者通过不断提高出价来争夺这幅珍贵艺术品。

在拍卖过程中,拍卖师的角色也至关重要,他需要熟练掌握拍卖技巧,引导整个拍卖过程,确保竞价的公平和透明。

最终,当竞价达到最高点,拍卖师会敲下拍槌,宣布竞拍结束,并确认最终的买家和成交价。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到拍卖案例中各方的利益和行为,以及整个拍卖过程的复杂性和激烈性。

拍卖作为一种特殊的交易方式,不仅仅是简单的买卖行为,更是一种商业文化和交易艺术的体现。

艺术法律案例分析(3篇)

艺术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艺术市场的蓬勃发展,艺术品交易活动日益频繁。

然而,随之而来的是艺术法律纠纷的不断增多,其中版权纠纷尤为突出。

本文将分析一起典型的艺术法律案例,探讨画廊与艺术家之间的版权纠纷问题。

案件简介:某画廊与某艺术家签订了一份《艺术品委托创作合同》,约定由艺术家为画廊创作一幅画作。

合同中明确规定了作品的著作权归画廊所有,但未对作品的署名权、修改权等作出具体约定。

作品完成后,画廊在展览和销售过程中使用了该作品,并在作品上署名为画廊名称。

然而,在作品展览期间,有观众发现作品与艺术家本人之前创作的作品相似,于是向画廊提出了质疑。

艺术家也得知此事,认为画廊侵犯了其著作权,遂将画廊告上法庭。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作品的著作权归属;2. 画廊是否侵犯了艺术家的署名权;3. 画廊是否侵犯了艺术家的修改权。

三、案例分析1. 作品著作权的归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

在本案中,艺术家完成了画作,因此享有该作品的著作权。

然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作品的著作权归画廊所有,这一约定在法律上是有效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权利和义务的归属。

因此,本案中作品的著作权应归画廊所有。

2. 画廊是否侵犯了艺术家的署名权署名权是著作权人的一项重要权利,即有权在其作品上署名。

在本案中,画廊在展览和销售过程中使用了该作品,并在作品上署名为画廊名称,而未提及艺术家本人的名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人有权要求在其作品上署名。

因此,画廊的行为侵犯了艺术家的署名权。

3. 画廊是否侵犯了艺术家的修改权修改权是著作权人的一项权利,即有权对其作品进行修改。

在本案中,合同中未对作品的修改权作出具体约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修改权,除非合同另有约定。

因此,在本案中,画廊未经艺术家同意修改作品,侵犯了艺术家的修改权。

雅昌:资源决定商业模式

雅昌:资源决定商业模式

雅昌:资源决定商业模式作者:叶文东来源:《新营销》2009年第01期雅昌的商业模式让人感到有些陌生,一家传统的印刷企业,不参与拍卖业务,不经营艺术品,但却把这个圈子的资源掌控在手中,启动了一个盈利来源多渠道的文化产业链条。

2008年12月3日,香港九龙香格里拉大酒店。

第二十届香港印制大奖颁奖典礼隆重举行。

在70余个奖项中,雅昌企业集团(以下简称雅昌)荣获14项大奖,连续三届蝉联全场总冠军,获奖数量改写了历史纪录。

雅昌董事长万捷载誉回到深圳,天空阴沉,冷风拂面。

天气预报称,新一轮强冷空气将南下入粤,南国的冬天真的来了。

滴答—声脆响,万捷的手机收到一条短信,是上海的一位朋友发来的:“虽然没有太多惊喜,但也非常值得祝贺。

毕竟,长期领跑是需要超常的能力和意志的。

也毕竟在这异常寒冷的冬天,这样的消息无异于一盆劈啪作响的炉火,给人以光明和温暖。

”已走过15个年头的雅昌,致力于印刷业务,在国内外获得了无数个大奖,曾被赞誉为拥有最佳商业模式。

雅昌究竟有什么秘诀?其实。

它既不参与拍卖业务,也不经营艺术品,但却把这个圈子的资源掌控在手里。

雅昌以艺术品印刷为基础,以中国艺术品数据库为核心,建立了新经济平台——雅昌艺术网,融“传统印刷”、“现代IT技术”、“文化艺术”三位于一体,将传统的印刷行业变成了以艺术品数字资产为核心的文化产业,实现了业务效率和质量的最优化。

以高端艺术品印刷为基础成立于1993年的雅昌,最初的定位只是印刷业。

其印刷业务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最初是拼技术和设备,其实就是拼资金、拼胆量、拼速度。

为了发展,只要是印刷业务都会接下来,“不管什么行业,也不论规模”。

第二个阶段,从1995年开始拼服务,要求员工做到“客户想不到的,我们要想到、做到。

不仅让客户满意,而且让客户感动”。

第三个阶段,拼系统解决方案。

由于传统印刷业务利润微薄,寻求传统业务之外的利润增长点,是印刷企业保持持续发展与永续经营能力的必然。

一次,雅昌承印了南京一个艺术品拍卖会的目录。

艺术品拍卖法律案例分析(3篇)

艺术品拍卖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艺术品市场的蓬勃发展,艺术品拍卖成为了越来越多收藏家、投资者关注的焦点。

然而,在艺术品拍卖过程中,也暴露出诸多法律问题,引发了不少争议。

本文将通过对一起艺术品拍卖法律案例的分析,探讨艺术品拍卖法律问题。

(一)案情简介2015年,某拍卖公司举办了一场艺术品拍卖会。

在拍卖会上,一幅名为《山水清远》的画作引起了众多竞买人的关注。

经过激烈竞价,最终由张某以100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拍得该画作。

张某在支付了拍卖款后,取得了《山水清远》的收藏权。

然而,在张某取得画作后不久,便发现这幅画作并非真迹,而是赝品。

张某遂向拍卖公司提出退货并要求赔偿损失,但遭到拒绝。

于是,张某将拍卖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拍卖公司退还拍卖款1000万元,并赔偿精神损失费10万元。

(二)案件焦点本案的焦点在于:1. 拍卖公司是否应当对张某承担赔偿责任;2. 拍卖公司是否应当退还张某拍卖款;3. 拍卖公司是否应当赔偿张某精神损失费。

二、案例分析(一)拍卖公司是否应当对张某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拍卖人应当对拍卖标的物进行鉴定,并保证拍卖标的物的真实性。

拍卖人未对拍卖标的物进行鉴定或者鉴定不真实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本案中,拍卖公司在拍卖《山水清远》画作时,未对该画作进行鉴定,导致张某购买了赝品。

因此,拍卖公司应当对张某承担赔偿责任。

(二)拍卖公司是否应当退还张某拍卖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拍卖成交后,拍卖人应当将拍卖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

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款。

”在本案中,张某已经支付了拍卖款,且拍卖公司已经将《山水清远》画作的所有权转移给了张某。

因此,拍卖公司无需退还张某拍卖款。

(三)拍卖公司是否应当赔偿张某精神损失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九条规定:“因侵权行为造成他人精神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本案中,张某购买赝品,导致其精神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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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客户:为1万多名艺术家提供综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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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地将艺术家、艺术品经营者、艺术品买家串联起来,并让他们都黏上自己, 就像股民黏上股票指数一样,形成依赖,一次性打通了生产、代理、销售三个环节, 从而启动了整个文化产业链条。 艺术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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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度摘取世界印刷界最高奖项Benny Award班尼金奖, 2012年揽获27项美国印制大奖,刷新了中国企业的获奖纪 录 荣获300多项国际大奖,是全世界获奖最多的印刷企业 印制艺术书籍超过6万多种,3亿多册,成为世界书籍艺 术品的创作中心和艺术书籍的制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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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昌集团概况
雅昌创建亍1993年,现集团总部位亍中国深圳市。拥有北京、深圳、上海三大运营基地,以及杭 州艺术服务中心,广州、广西两个办事处,产品和服务遍及全球几十个国家和地区。
雅昌独特的
“传统印刷+现代IT技术+文化艺术”的商业模式,为创意文化产业探索
了一条新的发展模式 拥有全球最大的中国艺术品数据库,被称作“中国艺术的四库全书”。 全球最大最权威的中国艺术品门户网站——雅昌艺术网。 国内最全的艺术家资料和图片数据库。雅昌已经为超过4100位艺术家(包括700余位海外艺术家) 建设了艺术家个人数字资产管理库,成为中国最大的艺术数字出版系统。
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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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昌如何应对挑战
技术
寻求专业合作:雅昌集团与网屏(中国)有限公司进行了战略合 作 系统规划和管理公司信息化建设(ERP、OA、SCM、CRM等)
市场
以最低的成本收集资源 商业价值再造 大力发展电子商务:B2B B2C O2O等 顺应电子化的趋势,将传统印刷利润依赖从90%降到50%,名作复 制盈利贡献提升到80%,通过开发各种增值服务培育新兴市场 聘请法律顾问,通过注册和认证防范安全与版权问题 防范变革过程中易犯的八个重大错误、遵循组织变革八个步骤 组织变革: 人力资源管理变革是核心(信息部独立出行政部) 培育专业人员素质和能力、提高执行力水平 制度化、标准化、规划化管理,实现“人才优化、协同运营、服 务高效” ,适应企业的快速成长和规模化运营 不断创新管理和盈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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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决定模式
雅昌宛如艺术市场的CPU,整合各种资源,运营着不同的系统,实现了盈 利来源多样化。 颠覆了传统印刷生产方式,将印刷业融入艺术领域
万捷现在将主要心思放在艺术品数字资产的开发上。
“这才是雅昌的未来,再也不要说雅昌只是印刷公司了!”
世界顶级的书籍艺术品创作中心和艺术书籍制作中心,自创立以来,雅昌制作的图书已超过60000种,3亿多
册。为近6万名艺术家、230多家出版社、100多家国内外博物馆、美术馆和纪念馆以及近30个国家的艺术和商业客 户提供了高品质的艺术品制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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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捷——“当代毕昇”
雅昌艺术网创始人 1984年毕业于北京印刷 学院 1984—1992年 深圳美光印 刷公司任厂长 董事 总经理 1993— 任雅昌集团总裁 董事长 2000年投资创办雅昌艺术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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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艺术品数据库
中国艺术品的“瑞士银行” 中国艺术品的“四库全书”
是对艺术品数字化资源进行保存、研究、共享的社会产品。
可以把艺术品行业最主要的参与者(拍卖行、画廊、投资者、 画家、印刷出版公司)联系在一个平台上,由此发展印刷、
互联网、数字资产管理、摄影、出版,以及展览策划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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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衍生品生活化
高仿真艺术品和衍生产品
获得授权的艺术品种类近7000件 已开发投入市场的衍生品产品种 类达3000多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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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昌盈利流程
• 艺术教育机构
1 2 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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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昌艺术市场指数(AAMI) 雅昌模式的挑战
湖北事业部企管部职业技能大赛——不惧黑 勇敢做自己
2000年1995年-1999年
拼系统解决方案
“和别人拼规模,雅 昌根本拼不过。我拼 我最喜欢的,我喜欢 艺术,也懂艺术。”
1993年-1994年
开始拼服务
要求员工做到“客户 想不到的,我们要想 到、做到。不仅让客 户满意,而且让客户 感动”
雅昌案例分析
队名:萤火虫 口号:不惧黑 勇敢做自己 职业技能大赛——不惧黑 勇敢做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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