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学工会会员日常慰问工作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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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理工大学工会会员日常慰问工作实施办法

一、政策依据

1、北京市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总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京工办发〔2018〕7号)

2、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总工办〔2017〕32号)

3、北京市总工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职工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京工发〔2016〕24号)

二、慰问对象

按时缴纳工会会费的北京理工大学工会会员本人结婚、符合政策生育、本年度患大病住院手术、去世和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去世。

三、慰问标准

四、慰问流程

1、会员所在工会小组组长审核慰问对象缴纳会费情况并填写《北京理工大学工会会员日常慰问审批表》(见附件);

2、基层工会主席审核签字、单位盖章;

3、校工会生活部签署意见;

4、校工会负责人审批;

5、领款人到校工会财务室填写领款收据,领取慰问金。

五、其他

1、所需资金从当年预算内工会经费中列支。

2、本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关于做好工会会员日常送温暖慰问工作的通知》(工会〔2018〕4号)同时废止。

3、本办法由校工会负责解释。

附件:北京理工大学工会会员日常慰问审批表

附件

北京理工大学工会会员日常慰问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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