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训练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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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总经理核准)后,交由人事单位留存;若新增职位或职务内容有所变动时应
重新制作「职务说明书」。
5.3.3各部门应依每年度所排定之年度教育训练计划表实施在职训练。
5.3.4各部门视需要实施计划外训练(内训或外训)。
5.3.5上述教育训练均须将「训练出席考核纪录表」、成效评估列给人事单位,人事单位视训练内容,登录于计算机教育训练操作系统中以备查。
4.2派外训练:非本公司主办,员工参加外界企管公司或机构主办之训练皆属之。
4.3内部训练讲师:有相关工作经验或受过相关训练课程者,已担任班长级以上人员或作业担当人员。
4.4新进人员训练:凡于本公司新进人员,所授予之共通性课程。
5作业内容:
5.1教育训练之办理悉依「教育训练管理流程图」(附件一)办理。
5.2年度计划训练:
5.2.1人事单位于每年12月发出年度教育训练计划表至各部门,各部门考虑本身工作需求提出训练需求及直接人员之训练计划汇整「年度教育训练计划表」,呈总经理核准后,提供给人事单位留存以作为各部门实施教育训练之依据。
5.2.2各部门应于年度内依计划实施教育训练,人事单位亦将定期(每月)以邮件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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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在职训练:
5.3.1各部门因工作需求之不同对其所属人员应有不同之要求,应于聘用时符合「职
务说明书」相关要求达1/2以上(含)或于到职(包括调职及晋升等变动)后三个月
内实施相关在职训练达1/2以上(含)。
5.3.2单位主管须编写「职务说明书」,并由该部门之主管核淮(课长级以上人员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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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5各单位安排之内部训练,承办单位应于上课前以mail方式发出培训通知单,参
加学员应按时参加训练课程,未能出席者应于上课半天前通知承办人员,承办
单位或该部门主管得依课程性质递补安排其它人员上课。
5.5.6各部门针对请假超过一个月的人员由部门主管依据「职务说明书」实施各项工作衔接与专业或认证之训练。
5.3.6为增加员工对于环境系统及绿色产品的认知,降低化学污染危害发生机率,,每
年实施一次环境系统之年度教育训练,训练课程如附件三。另品保、制造、资
材等与生产相关单位岗位培训须涵盖环保(RoHS)内容。
5.4新进人员教育训练:(含各阶层管理者)
5.4.1各部门主管应安排新进人员作公司基本介绍、程序文件介绍等,生产线人员需特别加强工作安全相关训练及常识。
项目项次
课程名称
时数
训练单位
1



练பைடு நூலகம்
公司经营展望、规章制度
0.5
管理部
2
劳工安全卫生与环境政策
1
管理部
3
生产制程与产品认识、制程工艺及管制
1
制造部
4
品保系统/质量政策/ISO条文介绍/ROHS标准
1
品保部
5.5内部训练:
5.5.1阶层别训练:按照各阶层管理人员给予不同之管理能力训练。
5.5.2职能别训练:按照各单位专业分工的类别实施训练。
1.2提供员工知识、技能与能力,提升工作表现。
1.3协助员工成长,面对工作挑战或升迁。
2适用范围:凡本公司所属职工均适用之。
3权责:
3.1人事单位:
3.1.1新进人员教育训练的实施、在职训练之督导及各项训练资料之汇整、登录及保存。
3.1.2公司整体之教育训练规划。
3.1.3评估教育训练成效。
3.1.4协助各单位举办教育训练。
5.5.7教育训练完毕后,需进行书面考核判定,达9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不合格
者安排再次训练,直至合格,并以此作为员工试用期考核及年度考核之参考。
5.6派外训练:
5.6.1须委外训练者由需求单位依外训机构提供之训练课程填写「委外训练申请单」,呈总经理核准后由人事单位向外训机构报名。
5.6.2凡任职期间以公司费用接受训练者,取得经当地政府机关核给之执照、证书为
法令规定公司经营必备者,任职期间内应配合公司经营所需及法令规定供公司
使用。
5.6.3参加受训人员,应按课程时间准时出席;未出席者训练费用自行负担。
5.6.4执行特殊工作人员依各项作业规定于时间内以派外训练或内部训练方式进行。
5.7训练成效评估:
5.7.1外部训练:受训人员均须填写「训练心得报告」,经部门主管核阅后,转呈总经理核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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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修订部门: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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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共8页
表单:共14份
会签栏

管理部

财务部

业务部

品保部

制造部

资材部

工程技术部
核准
审查
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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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1.1培育公司各类人力资源并灌输正确之质量观念、环境观念,以达适才适用之境界。
5.7.2内部训练:可依受训人员之「训练出席考核纪录表」由讲师考核之,考核方式
以笔试、口试、实操、心得报告等形式均可,或经过一段时间后由主管以工作
式督促各部门之教育训练进度。
5.2.3每年人事单位依据各部门呈核后年度教育训练计划依计划办理,并定期于年终时检讨。
5.2.4各部门如未能依年度教育训练计划表实施时,应于每年六月时提出「年度教育
训练计划变更表」,呈总经理核准后,以做为下半年度实施教育训练计划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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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稽核各部门教育训练实施情况。
3.2各部门:
3.2.1人员在职训练之实施及质量/环境政策之倡导。
3.2.2负责部门内之专业技能训练。
3.2.3规划参加公司内部及派外训练。
3.2.4提出年度训练需求。
4定义:
4.1内部训练:凡于本公司内举办之各项厂内、厂外教育训练,含内部讲师或外聘讲师皆
属之。
5.5.3各部门依实际工作需求实施各项工作衔接与专业或认证之训练。
5.5.4除计划表定之训练课程外,各部门可视工作状况及发展需要,实施各项工作衔
接与专业或认证之训练,应于核准后以邮件方式通知人事单位元申请办理训练课
程相关配合事宜,人事依5.3.5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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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2直接人员应于到职后二个星期内依「新进人员岗前培训时程表」实施相关岗前训练。
5.4.2.1人事单位根据时程训练内容进行考核,满分90分以上视为合格,考试合格者由人事颁发上岗证,有上岗证人员才可独立上岗操作。
5.4.3人事单位应于人员到职后三个月内统一实施厂内一般训练,训练后依据训练内容进行考核,满分90分以上视为合格。(课程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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