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的若干思考
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思考
推动政府创新
权力清单制度倒逼政府部门创新管理模式和服务方式,推动国家 治理体系的现代化进程。
CHAPTER 06
结论与展望
总结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成果和经验
成果
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在规范政府权 力运行、提高行政效率、加强行政监督等 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通过制定权力清单 ,明确了政府部门的职责和权力边界,减 少了权力交叉和重叠现象,有效遏制了权 力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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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的意义
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具有以下意义
1. 提高政府治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通过列举和公示政府及其部门的权力事项,公众可以 更加清晰地了解政府及其部门的职责和权力范围,从而更好地监督政府的行为,提高政府 治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2. 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权力清单制度的推行可以明确政府及其部门的权力行使条件 、程序和责任,从而规范政府的行为督和制约机制
总结词:刚柔并济
详细描述:公开权力清单后,需要建立相应 的监督和制约机制。该机制应包括对权力行 使的监督、问责制度、申诉渠道等,以确保 权力清单制度的实施效果。同时,在建立监 督和制约机制时,应考虑到机制的刚性和柔 性,既保证权力的行使受到制约,又给予权
力行使必要的灵活性。
CHAPTER 05
CHAPTER 03
解决方案与措施
建立完善的权力清单制度
01
02
03
明确权力边界
通过建立权力清单,为政 府机构和部门设定明确的 权力边界,确保各机构在 法定范围内行使职权。
更新与修订
定期对权力清单进行更新 和修订,以适应政府职能 的变化和法律法规的修订 。
关于基层政府推行清单制度的几点思考
关于基层政府推行清单制度的几点思考作者:吴纪树来源:《求知导刊》2019年第04期摘要:从立法技术角度来看,现行法律法规对区县和乡镇政府的职能职责的规定,存在相互重叠甚至相互冲突的现象,给基层法律实践造成了不少困难。
为此,大力推进权力运行规范化建设,依法进行确权、分权和控权改革,显得十分紧迫。
文章作者提出,这可以通过三个方面的努力尝试予以突破:一是推行负面清单制度,厘清公权私权的边界;二是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依法明确权力的范围;三是推行责任清单制度,依法明确法定职责。
关键词:基层政府;负面清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中图分类号:G630文章编号:2095-624X(2019)04-0018-01一、推行负面清单制度,厘清公权私权的边界逐步推行市场准入前负面清单制度有利于厘清公权与私权、政府与市场的界限,有利于推动基层各级政府改革经济管理方式,变重事前的“审批监管”为事中事后的“监管服务”,在简政放权中提高监管效能,在拓展社会活动空间中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活力。
一是部分区县可率先列出禁止和限制的“行业、领域和业务”,并可率先在市场准入、生态保护等领域试点实施。
二是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重点在各区县行政审批领域予以推行,并逐步完善相应制度。
三是在发展任务较重的乡镇(街道),全面推行负面清单制度。
四是凡推行负面清单管理的行政机关,应同步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服务体系,确保各类市场主体严格按照清单要求从事经济活动。
二、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依法明确权力的范围依法确权是确保基层行政机关规范用权的基本前提。
因为通过依法科学确权,就能实现用权主体明确,行权边界清晰,权力事项明了。
而当前依法确权的重点,是在直接服务基层群众的区县部门、乡镇(街道)全面推行权力清单制度。
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一是对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权力事项,全面进行分类汇总和梳理,对权力项数和权力内容归类编码,对应列出每项权力的法律依据或正式文件来源,然后按照流程集中予以公布。
调研报告:关于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的思考
调研报告关于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的思考建立“三个清单”制度,是自治区党委、政府确定的我区重大改革任务,是我区营造“比东部更优,在西部最优”的“两优”投资发展环境的应有之义,是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
为全面打造法治政府,自治区《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的实施意见》对建立“三个清单”制度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方向,今年召开的全区建立“三个清单”制度动员大会进一步推动该项工作全面启动,使我区打造法治政府建设进入了新阶段。
一、“三个清单”制度的内涵分析(一)权力清单。
权力清单制度是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一项基础工作,是推动权力公开运行、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重要举措,要求政府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是对于各级政府及其各部门权力的数量、种类、运行程序、适用条件、行使边界等予以详细统计,形成目录清单,为权力划定清晰界限。
换言之,清单所涵盖的范围就是行政权力的合法行使范围,清单以外就是行政权力不能随意进入的范围。
权力清单制度的任务包括合法确权、编制清单以及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时限表,关键环节是准确及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责任清单。
责任清单就是要明确政府履行哪些职责,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它与权力清单互相制约,防止责权失衡。
建立责任清单制度,首先要求政府要明确责任主体、厘清责任事项,明确哪些是政府部门的“份内事”,明确公共服务事项,并将改革任务逐项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时间进度,防止推诿扯皮;建立责任清单,其次要求政府通过建立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把政府的责任贯穿到市场运行的全过程,努力形成权责明确、公平公正、透明高效、法治保障的市场监管格局,激发企业活力,鼓励创新创造;建立责任清单制度,还要求政府把工作的重点放在事中事后的监管——应该当好市场秩序的“裁判员”,要建立标准明确、程序严明、运作规范、制约有效、权责分明的管理制度,要严格依据法律规范办事,并接收社会广泛监督,如果失职将受到追究。
权力清单制度实施的现状、困境与完善
权力清单制度实施的现状、困境与完善权力清单制度是指在政府和行政机关的工作中,明确制定和公布权力清单,规定行政职权范围、程序和责任等有关内容,防止权力滥用和失范,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
以下是权力清单制度实施的现状、困境与完善建议:现状:在我国,自2014年开始,全国范围内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要求各级政府机关落实必须制定、公布权力清单,建立运行机制、制定解释规则、完善监管体系等,以确保公众对行政权力以及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近年来,权力清单制度得到了广泛推广和实践,各级政府和行政机关普遍建立了权力清单制度框架和管理体系,规范了职权行使流程,增强了政府的透明度和民主监督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
困境:但是,在实践中仍存在不少问题和困境:1. 责任意识不足。
一些政府机关在制定权力清单时过于简略粗略,没有充分考虑清单內容的重要性和实用性,缺乏责任心和担当,造成权力运行的混乱和反复。
2. 监管制约不力。
政府对权力清单实施的监管力度不足,缺乏有力的监督和问责机制,导致一些行政机关和官员在清单实施上有“懒政”和不作为的情况出现,违法违规问题依然存在。
3. 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完整。
政府机关在权力清单制定和实行过程中未充分考虑公众的实际需求,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难以实现公众对政府公开透明的慎重期望,从而凸显出制度的缺陷。
完善:为进一步完善权力清单制度,应采取一下措施:1. 强化责任意识。
对政府机关和官员采取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促使其充分意识到制定、公布权力清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确保清单符合职权规定和真实情况。
2. 健全监管体系。
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制度的监督和问责机制,对权力清单实施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给予及时、严肃的制约和惩戒,保证权力清单制度的有效实施。
3. 提升信息公开水平。
政府机关应依法依规公开权力清单的制定、实施、监管和评估等信息,使公众有更多机会、更多形式参与到政府决策、监督等过程中来,从而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化和互动化。
对完善政府职能清单化管理的思考
对完善政府职能清单化管理的思考作者:周超赖允思来源:《中国民商》2019年第11期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关于进一步加快“放管服”改革的目标愈发明确,作为改革抓手的“放管服”改革意义更加突显。
清单化管理是“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手段,江西的“放管服”改革发展始于政府清单化管理,对现阶段国家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有着深远影响。
政府职能清单化管理,其实质是以规范、清晰、准确的清单为载体,规范和厘定政府的行为边界、内涵和准则,并向社会予以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放管服”改革始于清单化管理,清单化管理亦贯穿于“放管服”改革的全过程。
党的十九大报告对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作出重要部署,强调要“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这些年来,江西把建立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清单以及江西政务服务网即“三单一网”建设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政府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的“当头炮”,逐步建立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单、随机事项抽查清单、“一次不跑”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等多个清单,清单化管理已成为政府职能转变的新常态,为蹄疾步稳的深入推进改革奠定了基础。
一、江西推行清单化管理现状(一)清单实施情况江西把清单制度贯穿于“放”“管”“服”三个方面,坚持放权有力、监管有据、服务有效。
目前,省级层面主要对外公布了“八个清单”。
其中,行政权力清单,由35个部门分类公布权力事项258项;部门责任清单,由17个部门公布部门行政处罚、行政确认、行政强制、行政裁决、行政奖励和其他行政权力事项1397项;“一次不跑”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涉及21个省直部门,针对行政确认、公共服务、其他行政权力等事项,首批对外公布173项政务服务事项。
(二)清单制定的原则一是坚持“于法有据”。
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每个清单,逐项条款都能找到相应的法律条款和法律依据。
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清单项目坚决予以取缔,对政府应该管好的事情采取“应进必进”方式,划定履职边界,明确责任主体。
关于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的总结
关于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的总结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的“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根据《x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省级权力清单制度的总结》(x[x]29号)的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全市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现就有关事项总结如下:一、总体要求围绕建立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以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治理能力为核心,坚持权责法定、简政放权、权责一致、公开透明的原则,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建立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实行政府“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
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以及政府层级、部门之间的关系,完善决策科学、执行坚决、流程优化、监督有力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构建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为加快x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二、范围和权力事项内容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单位(范围)为: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工作部门、派出机构、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并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及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列入党委工作序列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部门以及行使行政权力的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
列入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职权事项,指法定行政机关或组织实施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具体行政行为,包括: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规划及其他权力等10类事项。
三、主要任务(一)全面清理权力事项。
按照“谁行使、谁清理”的原则,各单位依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方案等规范性文件,对照行政审批等10类事项,对现有行政权力事项(以x年12月15日为截止日)进行全面梳理,逐条逐项分类登记,以清单方式列举,并提出调整规范的方案(保留、取消、转移、整合)。
市直部门负责初审转报和上级部门委托办理的权力事项一并纳入清理范围。
关于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
关于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引言随着中国经济的日益发展和社会进步,行政权力的合理行使和监督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
为了加强行政事项的透明度和监督机制,中国政府已经推行了行政权力清单制度,旨在规范行政权力行使的过程和程序。
本文将从制度的背景、目标和实施效果等方面对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进行探讨。
一、制度背景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政府的行政权力逐渐扩大,而行政权力的滥用问题也逐渐浮现。
滥用行政权力可能导致腐败、不公平待遇、监管不力等问题,给社会秩序和公平发展带来一系列负面影响。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中国政府在2014年首次提出了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并在随后的几年逐步推行。
二、目标与原则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目标是明确行政权力的范围和界限,防止行政权力的滥用和任性行使,保证公平正义和市场秩序的稳定。
制度的主要原则有以下几点:1. 法治原则: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建立在法治基础之上,依法规范和限制行政行为,保证行政机关依法行使权力。
2. 透明原则:制定行政权力清单要以公开透明为基础,使公众能够清晰了解行政机关的权力范围和程序。
3. 依据原则:清单制度应该以法律法规为依据,确保行政权力的行使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4. 权责对等原则:行政权力清单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权力时,应当与其对应的责任相等。
三、实施步骤与措施为了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和步骤,主要包括:1. 制定与修订法律法规:政府通过制定和修订法律法规的方式明确行政机关的职责和权限,进一步细化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内容。
2. 逐级下达权力清单:政府将权力清单逐级下达到各级行政机关,并要求其按照清单要求开展工作,确保权力的行使符合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
3. 加强监督和问责机制:政府建立了相应的监督和问责机制,对行政机关的权力行使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权力的合理行使。
4. 加强信息公示和公众参与:政府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使公众能够了解行政权力清单,并提供监督和反馈意见。
关于权力清单制度
关于权力清单制度引言:在现代社会中,权力的行使往往存在着滥用和不透明的问题,这给公民权益带来了潜在风险。
为了确保政府权力行使的合规性和透明性,许多国家和地区开始推行权力清单制度。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权力清单制度进行深入探讨。
一、权力清单制度的定义和背景权力清单制度是一种将政府权力行使纳入规范和透明管理的制度。
它将政府部门的权限明确地列入清单,并要求政府在行使权力时透明向公众公示并接受监督。
权力清单制度在近年来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普遍运用,旨在加强政府权力的限制和公众监督,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行为的发生。
二、权力清单制度的实施原则和机制1. 权力明确原则:权力清单制度要求政府明确列出各部门的权限,并在法律法规等文件中明确规定其行使条件和篇幅。
2. 信息公示原则:政府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必须及时向公众公示相关信息,包括权力行使的依据、程序、结果和影响等。
3. 监督机制:权力清单制度引入了独立的监督机构,对政府的权力行使进行监督,确保权力的合规和透明。
4. 多元参与原则:权力清单制度要求政府在决策制定和权力行使过程中广泛征求公众和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加强民众对政府行为的监督力度。
三、权力清单制度的优势和作用1. 促进政府公信力增强:通过权力清单制度,政府能够增强其行使权力的公信力,提升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度,减少腐败和滥用权力行为的发生。
2. 加强政府行政效能:权力清单制度能够明确政府各部门的权限和责任,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决策的科学性。
3. 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通过权力清单制度,政府能够更加科学和公正地进行决策,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减少权力行使的随意性和个人主观性。
4. 提升社会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性:权力清单制度要求政府行使权力时必须公开透明,有效地避免了信息不对称的情况,提升了社会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性。
四、权力清单制度在国际上的应用案例1. 美国:美国的行政程序法要求政府在行使权力时必须公示权力来源、目的和过程,接受公众的监督和举报。
关于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的若干思考
摘要: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既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又是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内容,还是厘清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关系的关键切入点。
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要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依法行政为根本前提,以简政放权为核心,以社会满意度为根本评价标准。
要通过强化制度设计层面的整体政府概念、建立和完善跨部门协作的政府信息共享系统等多项举措,有效攻克党委与政府权力边界不明晰、政府部门职权交叉、行政权力下放“含金量”不高等现实难题。
关键词:政府;权力清单制度;政府工作部门中图分类号:d63-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0751(2015)10-0011-05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部署“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时明确指出,要“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①。
而后,理论界掀起了对权力清单制度的研究热潮。
学者们纷纷从法学、政治学、经济学等领域就权力清单制度的理论依据、内涵意义、源起背景、主要做法及经验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对我国地方政府探索实践权力清单制度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自2014年3月中共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首次将国务院60个部门和机构的1235个审批事项向社会公布后,全国许多地方政府工作部门开始建立并公布权力清单。
201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为各地区、各部门推进权力清单制度提供了明确制度规范。
笔者考虑,在政府权力清单制度的逐级规范推行阶段,如果缺乏深刻的理论认识和立足经济社会发展现实的宏观把握,就容易发生制度变形和空转现象。
因此,本文尝试从制度设计层面对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的实践意义、基本要求、重点难点、主要对策进行分析和探讨,以期为权力清单制度在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的推行提供有益借鉴。
一、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的实践意义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是通过清权、放权、确权和规范权力运行过程让政府“革自己的命”,为的是确保政府能够依法全面履行自身职责,让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能够充分运用自主权在经济社会管理中焕发应有的活力。
“权力清单”制度更应是“责任清单“制度
“权力清单”制度更应是“责任清单“制度近年来,各级政府纷纷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旨在明确政府部门的职责权限,规范行政权力的行使。
然而,有些地方在实行这一制度时却出现了一些问题,制度的初衷和目的逐渐被偏离。
因此,针对这一现象,有必要对“权力清单”制度进行深刻的反思和调整,更应强调“责任清单”制度,以真正追求政府职能的规范化、透明化和行为的规范性。
首先,政府部门的主要职责在于服务人民,应当将公共利益置于首位。
在“权力清单”制度下,政府部门往往只重视自身所拥有的权力,忽视了对公众的责任。
这样一来,政府部门便倾向于琐事繁多、权责不对等,导致履职不力、职能扭曲等问题的出现。
相比之下,“责任清单”制度更加关注政府部门对公众的责任和义务,要求政府部门明确自身的服务主体,以公共利益为根本出发点,使其更有效地履行职能,提高政府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其次,“权力清单”制度容易造成权力失范和滥用。
在权力的束缚下,一些政府部门难以有效履行职责,从而导致各种问题的出现。
与之相比,“责任清单”制度更有助于规范政府工作的开展,明确政府部门的具体责任和任务,使其更加专注于服务大众,有效行使权力,并诚实守信,避免权力的滥用和失控。
再者,权力的行使必须有限度,而责任是永无止境的。
在“权力清单”制度下,政府部门对自身的权力范围限制在规定的范围内,仅关注自身的权利和利益,忽视了对公众的责任,容易出现行政执法不当或过度执法的问题。
相比之下,“责任清单”制度更能引导政府部门以责任为轴心,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从而形成对公众更为有益的政府服务模式,促进政府职能的正常发挥和公共事务的更好落实。
总之,“权力清单”制度更应是“责任清单”制度,只有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的责任意识,注重政府服务大众的初心,才能实现政府的规范化、透明化和行为的规范性。
政府是公共权力的承担者,其权力不应该成为滥用的工具,而应当用于为人民服务,为社会做出贡献。
希望未来各级政府能够深入贯彻落实“责任清单”制度,真正做到职能明确、责任落实,为构建服务型政府、法治政府提供有力保障。
权力清单的政治学思考
权力清单的政治学思考摘要:权力清单的推行实现了政府隐性权力显性化、显性权力规范化、行政权力阳光化、阳光权力监督化,促进了政府决策的规范化,加大了公民政治参与的力度。
但目前就县级政府来说,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仍存在诸多困难,需要不断提升对权力清单的认识,提高建立及运用权力清单的能力,加强权力清单配套机制的建立,以更好地发挥权力清单的效用,为县级政府赋能,打造阳光政府、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加快推进县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关键词:权力清单县级政府行政体制改革党中央明确提出:“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
”李克强总理用“三张清单”:权力清单、负面清单和责任清单,详细地解释了中国全面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厘清政府与社会边界的发展思路,这是政府带头自我革命的庄严承诺。
拿出“权力清单”,明确政府该做什么,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给出“负面清单”,明确市场主体不该做什么,做到“法无禁止即可为”;理出“责任清单”,明确政府该怎么管理社会,做到“法定责任必须为”。
三张清单三位一体,核心内容是权力清单。
权力清单以法定责任制约权力缺位和越位,以法治精神明确政府权力和社会权益的边界划分。
一、权力清单对政治的影响权力清单的实质是依法行政,重点是简政放权。
对政府来说,法无授权不可为,对公民来说,法无禁止即可为,政府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对政府职能转变、政府决策及公众对政治的参与都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一)权力清单对政府职能的影响。
政府职能的转变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前提,是构建服务型政府的关键。
通过推进权力清单制度,实现政府隐性权力显性化、显性权力规范化、行政权力阳光化、阳光权力监督化。
首先,权力清单促进政府隐性权力显性化。
政府有些权力并不是宪法和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和赋予的,存在一些行政管理实践中依靠隐性规则运作的权力和程序。
建立权力清单,对政府及其部门的权力进行全面清理统计,依法厘清各项公共权力的职责边界和权力内涵,并以列表清单、流程设计的形式公之于众,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规定权力行使方式,建立权力行使效果评价体系,从而保证政府及其部门公开行使权力,有利于政府隐性权力显性化。
关于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的若干思考
有 与现代 治理 结构 相 匹配 的职 能边 界 的有效 政府 应
作者简介 : 包 世琦 , 女, 河南省社会科学院政治 与法学研 究所助理研 究员( 郑州
4 5 0 0 0 2 ) 。
中 州学 刊 2 0 1 5 年第 1 0期
当成 为这 个治 理 体 系运行 的基 本 组 织 框架 ” ②。就
践意 义重 大而 深远 。 二、 推行政 府权 力清 单 制度 的基本 要求
所涉 及 的内容 而言 , 推行权 力 清单制 度 , 不 仅要 明确 政府权 力清单 , 还要 相 对 应 地 明确 政 府 责 任 清单 以
笔者 考 虑 , 在 政府 权 力 清单 制 度 的逐 级 规 范 推 行 阶 段, 如 果 缺乏 深刻 的理论 认 识 和立 足 经 济 社会 发展 现实 的宏 观把握 , 就容 易发 生制度 变形 和 空转 现象 。
国家 治理 体 系 和治 理 能 力 , 本质 上 反 映 的是 一
个 国家 的制 度体 系成 熟度 和制 度执行 能力 。我 国要
及各项 行 政权 力 的运行 流程 , 这有 利 于 让 各 级 政府
权 力清单 制度 是 为政府 部 门量身 定做 的制 度笼 子, 涵盖 政府权 力 清单 、 责任 清单 以及行 政 审批标 准 化等 多方 面 内容 。推 行 权 力 清单 制 度 , 既关 系政 府
及其 工作 部 门彻 底摸 清 自己所拥 有 权 责 “ 家底 ” , 有
、
推 行政府 权 力清单 制 度的 实践 意义
推 行权 力清 单 制 度 , 是 通 过清 权 、 放权 、 确 权 和 规 范权 力运 行过 程让政 府 “ 革 自己的命 ” , 为 的是 确
调研报告:关于权力清单制度建设的实践和思考
调研报告:关于权力清单制度建设的实践和思考近年来,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和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部署,以走在前列的改革勇气和拿“自我开刀”的改革锐气,率先打好简政放权的“组合拳”,强力推进权力清单制度建设,编织了一张纵横交错有机统一的政府“权责网”。
一、务实清权,让权力在规范中运行按照“清单之外无权力”、“目录之外无审批”、“法无授权不可为”的“三无”原则,坚持“应减尽减、应放尽放”,对全市行政权力进行“大起底”和“大瘦身”,着力收缩政府的手、放活市场的手、补强社会的手,将权力套上“缰绳”,让政府有权不再任性。
一是坚持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在建立权力清单制度过程中,不仅仅局限于行政审批职权,而是将政府部门行使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具体行政行为,一并纳入,全面清理。
全市承担行政职能的70余家部门单位对现有行政权力进行“大排查”、“大起底”,按照职权属性,分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14个类别进行梳理,逐条登记,不留死角,包括把部门与行政相对人不发生直接关系的宏观管理事项、内部管理事项和单位工作职责“连根拔出”,为实现权力清单的全覆盖、不漏项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是坚持于法有据,不越“底线”。
权力清单的清理规范始终坚持在法制框架内进行,做到不偏“方向”、不越“底线”。
在摸清各部门单位现有权力底数的基础上,按照“职权法定”的原则对现有职权进行清理,大力削减不合法、不合时宜的权力事项,做到在清理中规范、在规范中清理。
整个清理规范工作分“两步走”:第一步是清理精简了行政审批事项(含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以市政府令公布219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市本级179项,省垂直管理部门40项);第二步是对行政审批以外的行政职权进行清理规范,市政府部门单位行政权力从9221项精简为3393项。
通过两步清理,共将3612项职权构成《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
在清理过程中,每一事项均反复对照法律条文、上级文件和先进城市做法,逐一审核,逐条推敲,汇聚各方意见予以审核确定,并对重点职权邀请专家论证,进行网上公示征求意见。
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的对策思考
M丨政治与法律Z 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的对策思考郑晓宇(曲阜师范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山东日照 276826)【摘 要】 本文探讨建立政府权力清单制度,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关系到内部组织结构的优化、运行机制的完善和管理模式的创新。
地方政府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改革已经取得了良好成效,但是,在实施过程中,依然存在观念性、制度性、社会性等方面的难题和挑战。
针对目前面临的困难,本文提出了强化整体政府概念、建立和完善跨部门协作的政府信息共享系统、加强政府事中事后监管、完善政府权力清单制度的监督机制等措施。
【关键词】 政府;权力清单;权责清单;监督当前,各地区权力清单制度改革正在如火如荼地开展,推进权力清单制度是建立法治政府,提升政府治理水平和能力的重要环节。
然而,建立长期有效的权力清单制度却是一项复杂艰巨的任务,面临着重大机遇的同时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这就要求地方政府在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的时候,要立足我们国家法治建设的实际情况,渐进有序、稳慎推行,积极思考符合实际又大胆创新的对策路径。
一、强化整体政府概念,建立和完善跨部门协作的政府信息共享系统1、强化整体政府概念,开展跨部门政务协同整体政府概念是基于“碎片化”政府而提出的。
当前,中国地方政府或多或少都存在着碎片化的趋势,一方面政府职能在不断扩张,另一方面地方保护主义有蔓延的危险,碎片化的趋势影响了政府的行政效率以及行政的合理性。
奥斯本在《改革政府》中指出,“我们不需要什么大政府或者小政府,我们需要一个更好的政府治理。
”[1]整体政府就是要通过一种通过横向和纵向协调的思想与行动以此消除不同政策之间的矛盾和张力,从而实现政府预期利益改革的模式。
推进权力清单制度改革正是跨部门开展政务的典型事项,需要部门之间的协同,这也是基于整体政府理论的要求。
首先,部门之间进行权力清单信息资源整合。
利用电子政务信息技术实现部门管理信息资源的共享。
信息资源的共享运作和管理并非简单的交换,而是基于统一数据结构对权利清查工作的组织结构、运行方式、行政流程进行重组和再造,从而实现软、硬件兼容,激发各部门共享信息的热情。
权力清单制度要破解哪些难题
权力清单制度要破解哪些难题第一篇:权力清单制度要破解哪些难题权力清单制度要破解哪些难题2015年3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了推行地方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主要任务、基本要求和时间表。
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对政府部门行使的直接面向相对人的行政职权进行全面梳理,按照职权法定、简政放权和透明便民高效的要求,加以清理调整、依法审核确认,优化运行流程,将有关职权和责任以清单方式列明,并公之于众,接受监督,其实质是给行政权力打造一个透明的“制度笼子”,为相对人和大众创业、企业创新提供便利条件,也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规范基本依据。
推行地方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是实现有效政府治理、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有利于促进简政放权,推动政府依法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也是规范权力运行、建设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重要途径。
在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的进程中,也遇到一些理论和实践难题,需要深入研究和逐步破解。
弄清权力清单中行政职权的性质和行使主体对什么是“行政权力”,学者理解主要有两种,一是从国家行政机关执行法律、法规的角度,将行政权力理解为行政机关的执行权,认为是国家行政机关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权力。
二是从国家行政权力是国家权力的一部分来理解,认为行政权力是国家的管理权。
实际上,行政权具有上述双重属性。
行政权力涉及的主要内容,一是政府执行法律的事项;二是政府为公共行政的目的而需要管理的事项。
行政权力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在维护社会秩序,增进公共利益,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方面,具有积极能动作用,这为建立责任清单提供了依据;另一方面,行政权力是对相对人的支配力量,如果不对其作必要的规范,则可能产生消极影响,这为建立权力清单奠定了基础。
行政职权作为行政权力的具体法律表现,除由行政机关行使外,还包括被授权组织(法律法规直接授权与行政机关授权)行使和行政机关合法委托的组织行使。
权力清单制度建设问题与对策
现代经济信息46权力清单制度建设问题与对策史国恩 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摘要:建设和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是我国当前行政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
本文就权力清单制度的意义、权力清单制度建设面临的关键问题及进一步完善权力清单制度的策略等方面展开了论述。
关键词:权力清单;改革;权力边界;监督中图分类号:D630.1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33-000046-02权力如虎,制度如笼,把权力关进笼子里,既是长久以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的一项关乎党和国家健康长远发展的重大方针,也是深受举国民众衷心期盼和拥戴的一项重大改革。
笼子不够严密坚固,则会导致“老虎”破笼而出,“苍蝇”自由穿行,权力的任性和野性得以肆意释放,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和民生的福祉带来巨大的危害。
十八大以来我国政府大力进行的“打老虎”与“拍苍蝇”振奋人心、成绩卓然,但这仍属于治标的范畴。
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针对反腐问题曾明确表示,当前要以治标为主,从而为治本赢得时间,但最终还是要标本兼治。
而治本则需从制度入手,建立并不断完善相应的行政管理制度和法律制度,使权力的运行规范化、透明化,将其置于规范之中、监督之下。
构建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改革和完善权力运行与监督制度,厘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清晰定位政府的角色,明确政府的权力边界,规范政府的责任,正是我国现行行政体制改革的重心所在。
在此背景下,权力清单制度的建设与推行正当其时。
一、权力清单制度的意义权力清单制度就是不同的政府部门根据各自的法定职责,厘清并明确其权力的边界,将其应有的权力事项加以细致规范,并编制成相应的清单,最终使之公开化,将政府各部门的权力和责任全面详细地置于公共视野之下,通过有效的社会监督推进依法行政的进程。
权力清单制度对于推进我国的法治建设以及激发社会经济活力有着重大的意义。
1.明确权力边界,推进法治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
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研究
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研究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我们国家的政务管理在向现代化、科技化、信息化的方向大力发展。
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的推行,是政府加强行政管理、实现诚信政府、加强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我们建设法治社会和构建现代化政治体系的必要手段。
行政权力清单即列举政府职能部门所能行使的职权,并简明扼要地阐明了这些职权的内容、用途、程序和责任,明确了行政权力的边界,保障了公民、法人等各方利益的合法权益,规范了政府行政行为。
责任清单则是政府职能部门对于行使职权过程中应承担的责任进行明确规定,对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管、约束、紧迫责任和问责产生了积极的作用。
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有助于解决政府行政权力乱象的问题,及时发现和纠正政府行政工作中的不规范、不合理和不合法现象,制约和约束政府行政行为,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树立了依法行政的政府形象。
在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的过程中,必须要完善法律制度和政策。
政府要认真分析、研究和评估已有政策和法律制度的有效性,及时修订、完善和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保证行政决策符合法律规定,不违背法律的底线。
此外,在制定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时,还要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使这两个清单系统更加科学、合理、民主。
同时,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也需要加强政府职能部门的能力建设。
政府职能部门要注重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不断提升政府服务水平。
通过不断的努力,逐步建立起工作内容明确、职责分明、权责对等、权责透明的工作机制。
为了实现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的落实,还需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提升政务信息公开的意识和水平,探索建立更加完善、更加透明、更加法制化的信息公开机制,让群众了解和监督政府的行政行为,推动政府的自我监督和外部监督。
总之,在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的过程中,要充分认识到这项制度的重要意义和原则,加强相关法律制度和政策的约束力,健全相关政策规定和工作流程,深化政务服务改革,提升公共服务水平,营造良好政务环境,为政府机构和广大民众提供更加规范、高效、便捷的服务,让行政管理更加清晰、透明、公正,促进政府与公民之间的信任与理解,为我国现代化建设作出重要贡献。
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法理反思与制度完善方法分析
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法理反思与制度完善方法分析作者:徐润道来源:《理论观察》2022年第03期摘要:权力清单制度的本质是政府部门将自身职能、权力与责任通过清单的方式呈现于大众眼前,自觉接受民众监督的机制;政府各部门结合自身职能,明确提出部门内部各岗位的工作范围、工作内容、工作职责、所有权力、履行责任等等内容,以便于清肃政府内部组织氛围,营造清正廉明、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
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就是要公开政府的法治建设行为,为政府合法运用权力提供一份保障。
本次结合行政权力清单制度推行的法理进行分析,明确提出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推行要点,提出具体可行的推行完善方法,为政府部门进一步深化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提供有价值的参考资料。
关键词:权力清单;法理;制度;完善方法中图分类号:D630;D92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 — 2234(2022)03 — 0122 — 03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推行目的是让政府能够将权力以直观、现实的方式呈现出来,是加强政府权力外部监督的有效方式。
根据目前推行实际情况来说,行政权力清单就是将政府的各项行政权力罗列出来,不包括刑法、司法等其他方面的权力。
推行清单制度的同时,需要依照相应的规章制度编制政府行政权力,同时提出具体明确的权力主体、权力执行过程、公开形式,保证权力公开公示程度满足我国的法治社会建设需要,符合规范要求。
建议要立足于行政权力清单的编制、公示等环节,进一步划清权力边界,合理配置不同部门的行政权力与责任,开辟更多的清单公开公示路径,从而强化行政权力清单制度有效性〔1〕。
首先,建立行政权力清单制度有助于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依法治国”是我国党和政府的重要战略思想,是汲取了多个国家先进理念,总结以往经验教训之后提出的治理国家的有效方式。
“依法治国”内涵丰富,其中的法治政府建设是践行依法治国战略思想的重要方式,如何建设法治政府则是需要重点思考的问题。
结合《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文件内容,明确阐述了法治政府的实施方式——“权责法定、公开公正、执法严明……”,“权责法定”与“公开公正”进一步体现出权力把控、权力公开的重要性。
针对基层推行权责清单制度的问题思考
针对基层推行权责清单制度的问题思考发表时间:2019-04-22T11:31:40.317Z 来源:《知识-力量》2019年7月中作者:朱连长、李艳辉、张爱娟、侯伟伟、刘苹、吴晓真[导读] 权责清单制度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环境基础和制度保障,是中国在探索现代政府服务体系的过程中,找到的一种契合新时代发展方向的解决方案。
它旨在划定政府权力边界,消除设租寻租空间,为政府行使权力套上制度的“笼子”。
河北省东光(中共东光县委编办,沧州 061600;河北经贸大学,石家庄 050061)课题组成员:朱连长、李艳辉、张爱娟、侯伟伟、刘苹、吴晓真摘要:权责清单制度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环境基础和制度保障,是中国在探索现代政府服务体系的过程中,找到的一种契合新时代发展方向的解决方案。
它旨在划定政府权力边界,消除设租寻租空间,为政府行使权力套上制度的“笼子”。
河北省东光县在权责清单制度建设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同时也反映出基层政府在清单制定和运用中的问题,引发实践思考。
关键词:权责清单;监管;职权一、东光县权责清单制度建设成效(一)厘清权责边界东光县将政府部门行使的行政权力进行了全面摸排清理,按照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规划以及其他政府权力10大类的分类标准,对没有法律依据的职权坚决取消,对保留的职权依法公开运行流程,明确了职权分工。
通过清单体系的建立,重构职能定位,加快部门从微观决策向宏观管理转型,从权利行使向权力监督转型,将工作重心转向政策制定与调整、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政务服务上来。
(二)实现权责匹配东光县按照权责一致、权责匹配的原则,制定了各部门责任清单,将每一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细化到条。
在权责清单的基础上,又对应责任清单拟定了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明确了监督检查的对象、内容、方式、具体措施、处理意见等。
将权责清单对外公布,加强了社会对政府的监督,增强了对权力行使的约束力。
地方政府推行权力清单制度面临的问题及完善思路
2015年10月第18卷第20期中国管理信息化China Management InformationizationOct.,2015Vol.18,No.20权力清单制度是把政府及政府工作部门的行政职能、行政权限、办理方式公布在阳光下,以清单方式进行列举。
各级行政机关履行职能、行使权力都应依法律法规对应的权力清单运行,没有列入清单的职能权限,行政机关不能恣意行使。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
随后在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又一次提出: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
李克强总理在达沃斯论坛发言时也指出:要拿出完整的“权力清单”,政府应该干什么,“法无授权不可为”,这样才能防止公权滥用,减少寻租现象,使政府真正履行为人民、为大众服务的职责。
可以说权力清单制度制度是对于公权力加强监管,把权力放进制度笼子的重要措施。
权力清单制度需要把行政权力的类别、名称、时限、办理地点、行使部门等权力要素列成清单,明晰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以及各岗位的职权。
作为公权力制约的新形式,它具有“清权”“确权”“晒权”“配权”“限权”等功能。
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的根本目的,是廓清政府机关行使公权力、干预私权利的边界,建构符合现代市场经济规律和现代法治发展要求的政企、政民关系,约束行政权力、保障公民权利、服务社会大众、建设法治政府。
当前地方政府在权力清单推行工作中存在一些共性问题,这些问题影响了权力清单工作能否真正做到“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
1 地方政府推行权力清单制度面临的问题1.1 行政机关存在态度消极、走形式的问题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是围绕政府行政权力的“自我限制”,意在简政放权,是要将掌握大权的行政机关的行政权力以清单的形式公之于众,依清单行政,让人民监督。
这必然对行政机关行使权力造成不便,面临来自各级各类行政机关的阻力也就成为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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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既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又是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内容,还是厘清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关系的关键切入点。
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要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依法行政为根本前提,以简政放权为核心,以社会满意度为根本评价标准。
要通过强化制度设计层面的整体政府概念、建立和完善跨部门协作的政府信息共享系统等多项举措,有效攻克党委与政府权力边界不明晰、政府部门职权交叉、行政权力下放“含金量”不高等现实难题。
关键词:政府;权力清单制度;政府工作部门中图分类号:d63-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0751(2015)10-0011-05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部署“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时明确指出,要“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①。
而后,理论界掀起了对权力清单制度的研究热潮。
学者们纷纷从法学、政治学、经济学等领域就权力清单制度的理论依据、内涵意义、源起背景、主要做法及经验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对我国地方政府探索实践权力清单制度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自2014年3月中共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首次将国务院60个部门和机构的1235个审批事项向社会公布后,全国许多地方政府工作部门开始建立并公布权力清单。
201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为各地区、各部门推进权力清单制度提供了明确制度规范。
笔者考虑,在政府权力清单制度的逐级规范推行阶段,如果缺乏深刻的理论认识和立足经济社会发展现实的宏观把握,就容易发生制度变形和空转现象。
因此,本文尝试从制度设计层面对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的实践意义、基本要求、重点难点、主要对策进行分析和探讨,以期为权力清单制度在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的推行提供有益借鉴。
一、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的实践意义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是通过清权、放权、确权和规范权力运行过程让政府“革自己的命”,为的是确保政府能够依法全面履行自身职责,让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能够充分运用自主权在经济社会管理中焕发应有的活力。
改革能否取得预期效果,关键取决于作为改革主体的各级政府的决心和决断。
从实践意义层面分析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的必然性和应然性,有利于从源头上增强各级政府的改革责任感和使命感。
1.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本质上反映的是一个国家的制度体系成熟度和制度执行能力。
我国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然要求而且迫切需要进行以简政放权和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的政府治理创新,因为“一个具备充足治理能力,具有与现代治理结构相匹配的职能边界的有效政府应当成为这个治理体系运行的基本组织框架”②。
就所涉及的内容而言,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不仅要明确政府权力清单,还要相对应地明确政府责任清单以及各项行政权力的运行流程,这有利于让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彻底摸清自己所拥有权责“家底”,有利于消除在不同层级政府之间、政府与部门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出现的职权交叉重叠或真空现象。
通过政府权力的“清单化”标注和“规范化”运行,可明确不同层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权责边界和权力运行轨道,为地方政府治理创新提供科学、明晰、严密的权责配置网络。
2.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是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内容权责法定、依法行政是法治政府的核心理念和运行原则。
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的前提要求就是以法律为准绳对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现有的行政职权进行一次彻底衡量,做到有明确法律依据的列之于清单和标准化条目,不合于法的坚决取消或下放,确保政府一切权责源自法律、一切行政流程合乎法律,法无授权绝不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违法必追责。
同时,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将以往百姓眼中蒙着神秘面纱的政府行政过程变得清晰明朗、公开透明,使政府滥政、懒政、失职、渎职失去“滋生土壤”,并为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提供制度保障,这有利于为深度激发经济社会发展内生动力创造良好环境,有利于实现当前我国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核心任务。
3.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是厘清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关系的关键切入点政府与市场与社会的关系是近年来各级政府深化改革的认识主线和行动参照,直接决定着政府职能的取向。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我国地方政府履职提出了明确要求,即“加强地方政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职责。
”③这就要求,要彻底改变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惯性存在的“政府无所不管、企业与社会组织无事可管”的现象,要将政府伸入市场和社会领域的某些“任性之手”收回来。
然而,明确政府的权责边界和运行规范仅靠概念或逻辑辨析的理论导向显然是不够的,更需要用实体性制度工具加以实践。
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正是为政府权力与责任立界碑、划红线,为行政权力运行的轨迹筑路标的改革尝试,操作性强,实践意义重大而深远。
二、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的基本要求权力清单制度是为政府部门量身定做的制度笼子,涵盖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以及行政审批标准化等多方面内容。
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既关系政府职能转变的核心内容,又承载着百姓信任与社会期待,因此必须从宏观上把握好其基本要求。
1.坚持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依法行政为根本前提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也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基本要求。
在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的过程中,各级政府及其公务人员要牢固树立权为民有、权为民用的意识,始终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标准端正价值观、权力观和政绩观。
同时,不论是梳理政府权力清单、明确政府责任条目还是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流程,都需要首先遵循“法定”原则。
具体来讲,就是要确保政府权力必须源自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地方省市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国务院部门制定的部门规章以及省市政府制定的地方政府规章的授权,行政过程和追责必须合乎上述法律规范。
2.坚持以简政放权为核心首先,要简政。
简政,既不是简单地给行政权力做减法,也不是政府系统一蹴而就的简单行为,它要求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市场和社会的发育程度,把该由市场管的事情交给市场,该由社会管的事情交给社会,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活力。
同时,它还要求按照透明、高效、便民的原则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为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提供更加人性化、规范化、高品质的政府服务。
其次,要放权。
放权,既要真正放下去,又要坚持放管结合,决不能一放了之。
一方面,政府下放给市场和社会的权力要接地气,落到实处;另一方面,政府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通过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管机制根除“一抓就紧、一放就乱”的现象。
3.坚持以社会满意度为根本评价标准民之所望,施政所向。
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企业满意不满意、社会组织满意不满意是评价地方政府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成效的根本标准。
首先,这种评价标准必须是务实、接地气的。
它不仅仅是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对政府取消、下放了多少权力在数字变化上的感受,最关键的是要看群众、企业和社会组织在现实中办起事来是不是真的容易了、方便了、花钱少了、速度快了。
其次,这种评价标准也必须是动态、可持续的。
它不能局限于市场和社会主体某一次的好评或差评,而应是一种与相关政府部门绩效考核指标和奖惩机制相衔接的持续性动态监测,以便更有效地激励政府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以及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进行不断完善。
三、当前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的重点难点问题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是对传统政府行政过程的根本性改造,其逻辑起点在于精简权力、规范权力而非设定权力,这就决定了在此过程中必然充斥着既得利益群体间的激烈博弈。
因此,只有抓住改革主体与客体之间的主要矛盾以及矛盾的主要方面,才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否则,就会丧失改革应有的实践效力,最终演变为文字和数字游戏。
1.如何厘清权力交集问题其一,如何进一步明晰党委与政府间的权力边界,消除现实中不同程度存在的“以党代政”现象。
在中国,理顺党政关系始终是政治体制改革首要关注的核心问题。
早在建国之初,董必武同志就曾告诫全党,“党不能因为领导政权机关就包办代替政权机关的工作,也不能因领导政权机关而取消党本身组织的职能”④。
邓小平同志也曾尖锐地指出:“效率不高同机构臃肿、人浮于事、作风拖拉有关,但更主要的是涉及党政不分,在很多事情上党代替了政府工作,党和政府很多机构重复。
”⑤遗憾的是,目前在一些地方,党委与政府的行权边界依然纠缠不清。
一些地方党委在遇到关系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时,尤其是在土地征收流转、扶贫救济、城乡基础工程建设、招商引资等涉及大额资金使用的领域,不仅负责了决策,还将部分应由政府履行的执行权归为己任,直接参与项目立项和财政资金的审批。
这样的做法直接阻断了公权力运行中的权责关系,导致决策权、执行权及监督权运行紊乱、失去约束,进而为腐败滋生提供了温床。
其二,如何治理政府部门之间的“权力打架”问题,避免在行政审批过程中出现权限重叠和标准冲突现象。
譬如,“城乡建设用地项目设计方案”的审批权属于国土资源部门还是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又如,“交通工程设计方案”的初审权属于发展改革部门还是交通运输部门?等等。
行政审批标准冲突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旧城改造、历史街区保护等项目的审批难,因为出于专业考虑,交通运输部门、文物部门、规划部门乃至消防部门对待这类审批项目的衡量标准不同,很容易出现“权力打架”。
2.如何提高行政权力下放的“含金量”近年来,全国各地在简政放权方面不断取得新突破,但政府向市场和社会放权的“含金量”仍需进一步提高。
正如李克强总理指出的那样:“一方面,政府一些该放的权还没有放,手伸得还是太长;另一方面,已出台的简政放权措施尚未完全落实到位,‘中梗阻’现象大量存在,‘最后一公里’还没有完全打通,‘最先一公里’也存在问题。
”⑥譬如,在电力、水利、铁路、石油、天然气、邮政等资源密集和资金密集型行业,行政垄断的色彩还很浓厚。
一方面,政府对资源要素价格的管制程度很高;另一方面,在项目招投标等竞争性环节上,市场活力和社会资本的能量也都因政府管控而未能得到充分激发。
又如,在征地拆迁、土地转让、房地产开发、职业资格认证、通信、医疗卫生等存在政府部门利益与行业利益、公共利益激烈博弈的热点领域,政府一般性的行政权力是在下放,但掌握利益分配的“含金量”高的权力并未获得实质性下放。
有少数职能部门将管理难度大或风险较大的审批事项下放,把有利可图的审批权仍握在手中。
3.如何做好放管结合问题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仅仅把政府的权力和责任条目以及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和标准“晾晒”在公众视野是远远不够的,重要的是政府要将自身的放权与监管结合起来,既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又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