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吸收合并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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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吸收合并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1.08.23

•【文号】证监许可〔2021〕2757号

•【施行日期】2021.08.23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证券

正文

关于核准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吸收合并中国

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2757号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等有关规定,你公司发行A股股份吸收合并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方案已经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11,670,767,272股股份吸收合并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你公司本次吸收合并应当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三、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吸收合并的相关手续。

五、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中国证监会

2021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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