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运动队运动员、教练员伙食专
人事部、国家体委关于印发体育运动员、教练员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人事部、国家体委关于印发体育运动员、教练员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事部(已撤销),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1994.04.09•【文号】人薪发[1994]12号•【施行日期】1994.04.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人事部国家体委关于印发体育运动员、教练员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人薪发〔1994〕12号)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问题的通知》(国发〔1993〕79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1993〕85号)精神,结合体育运动队的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体育运动员、教练员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1994年4月9日体育运动员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根据国务院颁发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结合体育运动员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实施范围体育运动员工资制度改革的实施范围,限于体委系统所属各级优秀运动队一九九三年九月三十日在册的体育运动员。
二、新工资制度的内容及实施体育运动员实行体育津贴、奖金制。
体育津贴、奖金制由体育基础津贴、运动员成绩津贴和奖金三部分构成。
(一)体育基础津贴的实施体育基础津贴,按运动员入队第三年套入一个档次的办法确定,入队3年以下套入第一档,入队4-6年套入第二档,入队7-9年套入第三档(详见附表一)。
(二)运动员成绩津贴的实施1.运动员成绩津贴,根据其在国内外重大体育比赛中所取得的最高获奖名次确定。
其中,在奥运会、奥运会项目世界比赛、非奥运会项目世界比赛、亚运会、奥运会项目亚洲比赛、全运会和非奥运会项目亚洲比赛、全国比赛七个层次比赛中取得获奖名次的运动员按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标准领取相应的成绩津贴(详见附表二)。
运动员饮食标准有哪些标准
运动员饮食标准有哪些标准运动员的饮食标准对于其体能和身体素质的提高至关重要。
科学合理的饮食可以帮助运动员更好地进行训练和比赛,提高身体素质,预防运动损伤,加速康复。
那么,运动员的饮食标准具体有哪些呢?首先,运动员的饮食应该保证全面均衡。
这意味着运动员的饮食需要包括五大类食物,即谷物、蔬菜、水果、蛋白质食物和脂肪。
谷物可以提供能量,蔬菜和水果富含维生素和矿物质,蛋白质食物可以帮助肌肉修复和生长,而适量的脂肪则是维持身体机能所必需的。
其次,运动员的饮食应该根据运动强度和训练量进行合理调整。
一般来说,运动强度大的运动员需要摄入更多的能量和蛋白质,以满足其身体对营养的需求。
而在比赛前后,以及训练和比赛之间的恢复期,也需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饮食调整,以确保身体状态的最佳化。
此外,运动员的饮食应该注重饮食的多样性和新鲜性。
多样性的饮食可以帮助运动员摄入更多种类的营养物质,从而满足身体各种需求;而新鲜的食材则可以保证食物中的营养成分不会因为保存或加工而流失。
另外,运动员的饮食还需要注重饮食的节律性。
这意味着运动员需要按时进餐,保证每日三餐的规律性,同时也需要根据训练和比赛的时间安排合理的补充能量和水分,以保证身体状态的最佳化。
最后,运动员的饮食还需要注重合理的补充营养品。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比如训练量大、身体状态不佳或者特殊的气候环境下,运动员可能需要通过补充维生素、矿物质或其他营养品来满足身体的需求。
总的来说,运动员的饮食标准应该是全面均衡、根据运动强度和训练量进行合理调整、注重饮食的多样性和新鲜性、注重饮食的节律性以及合理补充营养品。
只有在这些方面做到科学合理,运动员的身体素质才能得到最大程度的提高,从而取得更好的比赛成绩。
因此,作为运动员,合理科学的饮食标准是至关重要的。
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试点高校培养高水平运动员的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试点高校培养高水平运动员的管理办法(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教育委员会(已更名)•【公布日期】1987.07.30•【文号】[87]教体厅字012号•【施行日期】1987.07.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国家教育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试点高校培养高水平运动员的管理办法(试行)([87]教体厅字012号1987年7月30日国家教育委员会办公厅发布)为了贯彻落实《关于开展课余训练,提高学校体育运动技术水平的规划》,作好高校培养高水平学生运动员试点工作,培养有社会主义觉悟,科学文化知识合格,并具有较高体育运动技术水平的专门人才,保证学校体育运动训练工作健康发展,逐步提高学校体育运动技术水平,特制订高校试点工作管理办法。
一、组织领导(一)学校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学校各有关部门应主动关心,并切实安排好学生运动员培养教育工作。
(二)学校应在主管体育工作校(院)长领导下,由校(院)办公室牵头,有关学生管理、教学、后勤、体育工作的人员参加组成相应领导机构,其中有1~2名专职工作人员,统一组织安排试点工作中的教学、教育、训练、学籍管理、教师配备后勤等各项工作。
(三)有关系(科)应有一位系(科)主任分管试点工作。
(四)运动训练工作由体育部或体育教研室负责,有条件的学校可成立训练竞赛组(室)。
二、思想品德教育(一)应切实加强运动员政治思想品德教育,教育运动员努力做到德、智、体全面发展,培养良好的共产主义道德品质,使运动员遵守纪律,勤奋学习,刻苦训练,成为精神文明建设的表率和体育运动的骨干。
(二)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在运动队配备政治辅导员,成立党、团组织。
关心运动员成长,并保证运动员政治学习和参加政治活动的时间。
注意结合运动队的特点,积极开展政治思想教育工作。
(三)制定运动员守则。
建立各种奖、惩制度。
加强运动队精神文明建设,表扬先进,并对违反校规校纪者,进行批评教育,严重的给予处分。
运动员、教练员奖励实施办法
运动员、教练员奖励实施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已撤销),人事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96.07.03•【文号】体人字〔1996〕314号•【施行日期】1995.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运动员、教练员奖励实施办法(1996年7月3日国家体委、人事部发布,体人字〔1996〕314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发展我国体育事业,调动运动员、教练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运动技术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问题的通知》[国发(1993)79号]和人事部、国家体委《关于印发〈体育运动员、教练员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人薪发(1994)12号]的精神,结合体育运动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体育系统各级优秀运动队的运动员、教练员以及各类体校的教练员。
其他系统优秀运动队的运动员、教练员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运动员、教练员的奖励应根据比赛(培训)成绩并结合政治思想、道德作风、法纪观念等方面的情况全面评定。
第四条各级体育运动委员会在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运动员、教练员的奖励工作。
全国单项运动协会负责本办法规定的运动员、教练员奖励的具体实施工作。
运动员、教练员应当发扬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为提高我国运动技术水平做出更大贡献。
第二章运动员奖励第五条运动员名次奖:(一)运动员在奥运会、亚运会上获得奖励名次,执行附表一所列奥运会、亚运会奖金标准的上限;(二)运动员在世界锦标赛、世界杯赛、亚洲锦标赛上获得奥运会比赛项目奖励名次,执行附表一所列奥运会项目相应比赛层次资金的上限;(三)运动员在世界锦标赛、世界杯赛、亚洲锦标赛上获得非奥运会比赛项目奖励名次,执行附表一所列非奥运会项目相应比赛层次奖金标准的上限;(四)集体项目和团体(组)项目的非主力运动员,执行附表一(见表)所列相应比赛层次奖金标准的下限;(五)登山运动员执行附表二(见表)所列相应比赛层次奖金标准。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体育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体育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体育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体育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体育局•【公布日期】2019.05.08•【字号】鲁财文资〔2019〕13号•【施行日期】2019.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体育,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体育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体育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财文资〔2019〕13号各市财政局、体育局,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财政局、体育(教体)局: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省级预算管理改革的意见》(鲁政发〔2019〕1号)、《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鲁发〔2019〕2号),规范山东省省级体育发展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们研究制定了《山东省省级体育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体育局2019年5月8日山东省省级体育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山东省省级体育发展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彩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省级预算管理改革的意见》(鲁政发〔2019〕1号)、《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鲁发〔2019〕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省级体育发展资金是指省财政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及其他各类预算资金安排,用于支持全省体育事业和产业发展的资金。
第三条体育发展资金使用管理遵循“权责清晰、上下结合、统筹安排、保障重点、注重绩效、公开透明”的原则,推动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协调发展,加强体育强省建设。
第四条体育发展资金由省财政厅、省体育局按照职责分工进行管理。
省财政厅负责组织体育发展资金预算编制,审核支出政策,牵头预算绩效管理,会同省体育局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分配方案进行合规性审核并下达拨付资金。
运动员膳食标准
运动员膳食标准
1. 足够的能量摄入:运动员需要摄入足够的能量来支持他们的训练和比赛。
一般来说,运动员每天需要摄入的能量取决于他们的性别、年龄、体重、身体活动水平和运动项目等因素。
2. 均衡的营养摄入:运动员需要摄入均衡的营养,包括蛋白质、碳水化合物、脂肪、维生素和矿物质等。
不同的运动项目和训练阶段对营养的需求也不同。
3. 分餐制:运动员通常需要采用分餐制,即将每天的食物分成5-6 餐,以保持稳定的能量供应和血糖水平。
4. 适量的水分摄入:运动员需要摄入足够的水分来维持身体的水平衡,以防止脱水和疲劳。
5. 控制饮食:运动员需要控制饮食,避免摄入过多的脂肪、糖分和盐分,以保持健康的体重和身体状况。
6. 个性化的膳食计划:不同的运动员有不同的营养需求和饮食限制,因此需要制定个性化的膳食计划,以满足他们的特殊需求。
1。
XX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XX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单位发展,根据国家财经法规以及《XX县实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办法》(棣发[2014]9号)、≪XX 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棣办发[2014]5号)、《XX 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棣财行[2014]1号)、《XX县县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棣财行[2014]2号)、《关于印发〈XX县县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棣办发[2014]1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一、加强财务管理明确工作职责单位的全部财务活动在单位负责人的统一领导下,由单位财务部门具体管理,单位负责人及财务人员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由单位领导、职工代表、财务人员参加财务审查,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财务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单位财务工作接受县教育会计集中核算中心指导和管理,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分工负责、权责结合的原则,由分管领导审核,主管领导审批,财务人员办理收支业务。
单位的一切收、支统一由财务室办理,任何人不得搞账外资金、私设“小金库”。
二、强化预算管理严格预算执行按照财政预算要求,本单位的所有收入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每年H月IO日前,各科室编制下年度收入、支出预算,由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报计财工作组审核汇总,形成年度收支预算,经局办公会研究,上报县财政批复后执行。
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格执行预算,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
三、规范收支管理细化财务核算1、收入管理各科室组织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严格按照省、市、县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严格执行省、市、县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不得超范围、超标准或私设收费项目收费,不得收取借读费、择校费,不得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费、赞助费,不得有偿补课、办班,收费票据使用省财政厅监制的“XX省非税收入通用票据“,除上级补助收入外的其他所有收入全额上缴国库。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渭南市推广体教结合模式持续推进足球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渭南市推广体教结合模式持续推进足球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10.25•【字号】渭政办发〔2017〕164号•【施行日期】2017.10.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渭南市推广体教结合模式持续推进足球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渭政办发〔2017〕16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渭南市推广体教结合模式持续推进足球改革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0月25日渭南市推广体教结合模式持续推进足球改革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少年儿童体育学校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十五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体育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陕政办发〔2010〕117号)及《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方案》(渭政办发〔2016〕83号)精神,进一步深化体教结合与足球改革工作,强力推进体育后备人才建设和足球改革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实施意义及目标(一)实施意义。
以培养高水平优秀体育后备人才为目的,以探索“体教结合、体教融合”新模式为切入点,加大足球改革力度,建立健全运行体制、保障机制,着力解决选才育人、梯队配备、队伍建设、赛事组织、保障体系等重要关口,推动我市青少年体育及推进足球改革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市体校和各县(市、区)级少儿体校为重点,积极开展校队联办、校园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足球俱乐部等传统体育项目创建工作,努力构建市、县(市、区)、校三级业余训练网络体系。
到2019年,建立以体育为主、体育和教育共管的青少年体育运动学校及少儿体校管理体制。
国家体委关于国家级优秀运动队运动员、教练员服装(专用服装)发放标准及其管理办法的暂行规定-
国家体委关于国家级优秀运动队运动员、教练员服装(专用服装)发放标准及其管理办法的暂行规定正文:---------------------------------------------------------------------------------------------------------------------------------------------------- 国家体委关于国家级优秀运动队运动员、教练员服装(专用服装)发放标准及其管理办法的暂行规定(1989年6月5日国家体委发布)为适应体育事业的发展.保证国家级运动员、教练员训练、竞赛对运动服装(专用服装)的需要,根据实事求是、勤俭办事业的原则,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一条凡国家体委优秀运动队教练员、运动员,体育院校的教练员、术科教师以及竞技体育学校、体育运动学校、单项运动学校的教练员、学生,均适用本规定。
第二条运动服装(专用服装)系国家专供给运动员、教练员从事体育训练和比赛用的,不属于福利待遇,要认真爱护,节约使用。
第三条凡本规定适用范围内的人员,因伤病经医院证明不能继续从事体育专业训练、竞赛工作,自正式通知之日起,停止发放运动服装;调做其他工作,不从事体育训练和比赛的,从宣布之日起,即停止发放运动服装。
第四条运动服装到达使用年限时,绒衣裤、棉毛衣裤、保暖服、化纤衣裤等交旧领新或折价给个人。
第五条凡本规定适用范围的人员凭"领用证"领用服装。
调调动工作时,如仍从事运动训练、竞赛工作,其“领用证”随本人一并转入新单位,继续使用。
第六条凡穿有外商提供的运动服装,应顶扣国内服装标准。
第七条凡丢失运动服装(专有服装)者,应酌情赔偿。
第八条各单位可根据本暂行规定,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国家体委备案。
第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国家体委、财政部《关于体育专业运动员、教练员的运动服装(专用服装)发放标准》((79)体计器宇06号、财事字30号)同时废止。
河南省优秀运动队集训运动员管理办法
河南省优秀运动队集训运动员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3.10.08•【字号】2003年10月8日豫体竞[2003]50号•【施行日期】2003.10.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河南省优秀运动队集训运动员管理办法(2003年10月8日豫体竞〔2003〕50号)为调动各省辖市体育(教体)局、体育运动学校和各级业余体校培养、输送竞技体育人才的积极性,充分挖掘人才资源,加强和规范集训运动员的管理工作,保证集训质量,充实我省优秀运动队后备力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集训期限集训期为6个月。
部分小年龄项目集训时间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二、集训办法与规定(一)集训运动员原则上从各项目省定苗子中选拔。
(二)凡集训运动员,须由主管教练将集训对象的个人条件、专项素质、特长、业训简况,初步发展预测及集训时间作文字说明并提出申请,经该项目运动队教练员班子研究后,报所在训练单位的主管部门审查,由局属训练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上报省体育局竞技体育处。
(三)省体育局竞技体育处根据上报材料,参考业余训练期间的跟踪纪录,统一审核后,报经主管局长批准,下发集训文件。
年终输送奖统计以竞体处下发集训文件为准。
(四)集训文件下发后,参加集训的运动员须持介绍信、三方(家长、输送教练、省辖市体育局)协议书、体检证明,中专生持年级证明,经主带教练签字后,到运动队单位的主管部门签定协议书并办理有关手续。
(五)训练单位对集训运动员须制定出训练、管理、测试、评定的具体管理办法。
集训期间可根据运动员的表现及时进行调整。
(六)在规定的集训期结束前,经教练和选材评定小组确认不适合继续集训或尚未达到集训标准的运动员,可按三方协议的有关条款办理退训手续并写出书面报告,上报省体育局竞技体育处备案。
三、继续集训办法与规定(一)经集训确定为招收对象后,即转入继续集训阶段。
(二)运动队单位在集训期结束前,须对即将转入继续集训的运动员进行测试、评定,就其训练水平、运动成绩、思想表现作出书面鉴定材料。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公布日期】2003.02.27•【字号】宁党发[2003]10号•【施行日期】2003.0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宁党发[2003]10号2003年2月27日)改革开放以来,我区体育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群众的体育意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健康水平逐步提高,竞技体育水平有所提升,体育场馆建设在世纪之交得到了较快发展,体育产业正在孕育和起步。
但是也应该看到,我区的体育事业基础比较薄弱,与体育发达省区相比,人均体育场地设施、体育消费和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数比例,仍处在较低水平,区内地区之间、城乡之间体育发展程度差距较大,竞技体育实力不强,后备力量不足,体育市场的培育和管理还有待加强,体育经费还很短缺。
随着北京成功取得2008年奥运会举办权,以及中央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体育事业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
2002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中发[2002]8号),全面、深刻地阐述了体育在社会发展,经济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科学分析了体育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明确提出了新时期发展体育事业的指导思想,工作方针和总体要求,从政策上为体育事业的更快发展开辟了广阔的空间和前景。
为了贯彻落实中发[2002]8号文件精神,加快我区体育事业的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我区体育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努力发展我区体育事业(一)体育事业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系民族兴旺发达,人民健康幸福的大事。
大力发展体育事业,对于提高国民身体素质,培养人们顽强拼搏、勇于进取的精神品质,弘扬团结合作、公平竞争的社会风尚,增强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扩大对外开放与交流,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学校运动训练队的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学校运动训练队的管理,提高训练质量,培养优秀运动员,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架构1. 运动训练队由教练员、运动员、队医、后勤保障人员组成。
2. 教练员负责制定训练计划、组织实施训练、管理运动员日常行为、协调与其他部门的关系。
3. 运动员应遵守训练队规章制度,服从教练员的安排,积极参加训练和比赛。
4. 队医负责运动员的身体健康检查、康复治疗及运动损伤的预防和处理。
5. 后勤保障人员负责训练场地、器材的维护和管理,保障训练和生活用品的供应。
三、训练管理1. 训练计划:教练员根据运动员的身体素质、技术水平和比赛要求,制定详细的训练计划,包括训练内容、时间、强度、休息等。
2. 训练组织:教练员负责组织运动员按时参加训练,确保训练质量和效果。
3. 训练考核:定期对运动员进行技术、体能、心理等方面的考核,评估训练效果。
4. 训练纪律:运动员应严格遵守训练纪律,服从教练员的指挥,不得擅自离队。
四、比赛管理1. 比赛报名:教练员根据运动员的水平和比赛要求,组织报名参赛。
2. 比赛准备:教练员负责指导运动员进行赛前训练,确保运动员以最佳状态参赛。
3. 比赛纪律:运动员应遵守比赛规则,尊重对手,发扬体育精神。
4. 比赛总结:比赛结束后,教练员组织运动员进行总结,分析比赛得失,为今后训练提供参考。
五、运动员管理1. 身体健康:运动员应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
2. 技术水平:教练员负责提高运动员的技术水平,培养运动员的竞技能力。
3. 心理素质:教练员关注运动员的心理状态,帮助运动员调整心态,提高心理素质。
4. 日常生活:运动员应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保持良好的作息时间,确保训练和比赛效果。
六、奖惩制度1. 表现优秀者:给予表彰、奖励,并优先推荐参加更高层次的比赛。
2. 违纪违规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停训等处罚。
3. 严重违纪违规者:取消运动员资格,通报批评。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运动训练队负责解释。
关于体育俱乐部教练等级方案
关于体育俱乐部教练等级方案《标准》规定了各级体育教练员各等级职务的任职条件,为了统一标准,便于操作,现就其中的业绩条件作如下补充:(一)优秀运动队教练员业绩条件。
1.一级教练。
具有培养全国先进水平运动员的能力,取得下列成绩之一的主管教练:(1)直接培训满二年以上的运动员(队)在全国最高水平比赛中,个人项目取得前六名,集体项目取得前八名。
(2)直接培训满二年以上的运动员(队)输送后四年内,在全国最高水平比赛中,个人项目取得前六名,集体项目三人取得前八名。
2.高级教练。
具有培养世界水平或亚洲、全国优秀水平运动员的能力,直接培训二年以上的运动员(队)或培训二年以上输送后四年内取得下列成绩之一的主管教练:(1)在世界三大赛中取得奥运会项目前六名(集体项目前八名的主力队员);非奥运会项目前四名(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2)在亚运会、亚洲锦标赛、亚洲杯赛或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上取得一次冠军(含破、创纪录)和一次前三名(集体项目的主力队员),或直接培训满二年的运动员输送后四年内取得上述成绩的输送教练。
(3)在全运会和全国最高水平比赛及世界青年锦标赛中取得两次冠军,集体项目取得一次冠军、一次前三名或直接培训满二年的运动员输送后四年内取得上述成绩的输送教练。
(集体项目输送后取得全国前三名成绩的运动员在六人及以上,其中获全国冠军成绩的主力队员在二人及以上)。
3.国家级教练。
在《标准》规定的基础上,补充对集体项目的业绩要求:(1)在参加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赛、亚运会、亚洲锦标赛、亚洲杯赛中必须有二名主力队员;(2)向国家队输送五名以上运动员,其中应有二名主力队员,获二次全国最高水平比赛冠军,其中应有一次全运会冠军。
(二)各类体育学校教练员任职条件1.一级教练具备选拔、培养和输送后备人才的能力,符合下列业绩条件的主管教练:(1)向上一级训练组织输送五名及以上或越级输送三名运动员;(2)所培养的运动员取得全国青少年最高水平比赛前六名或北京市青少年最高水平比赛(全市综合性运动会)前三名。
北京市体育委员会、财政局关于四种主要副食品调价后相应调整伙食标准的通知-
北京市体育委员会、财政局关于四种主要副食品调价后相应调整伙食标准
的通知
正文:
---------------------------------------------------------------------------------------------------------------------------------------------------- 北京市体育委员会、财政局关于四种主要副食
品调价后相应调整伙食标准的通知
(1988年11月19日)
各直属单位、区县财政局、体委:
四种主要副食品调价后有关运动员、教练员、运动学校学生、业余体校学生和竞赛伙食标准作如下调整,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一、优秀运动队运动员享受一类灶,伙食标准由原8元调为12元,教练员享受二类灶,伙食标准由原5元调为8元;海模和棋类伙食标准由原6.5元调为10元。
二、市运动学校学生和教练员享受三类灶,伙食标准由原4元调为6元。
三、区县运动学校学生和教练员享受四类灶,伙食标准由原3元调为4元。
四、竞赛按三类灶执行,伙食标准为6元。
上述调整标准由一九八八年五月十六日起执行。
——结束——。
我国优秀运动员、教练员思想道德状况调查分析
a d l a o siu n s xse n e l n co s e se itd.Qu sin arscrido tb h u l e e ldt a h i e au t no h g c et n ie are u yt ep bi rv ae h t er v lai 政治 态 度鲜 明 , 有 较高 的政 治热 情 和 爱 国 1 具
热情 。调 查显示 , 绝大 多数运 动员 、 教练员对 党在社 会 主义 初级 阶段 的基 本理论 、 本路 线 、 基 基本 纲领 以及 重
个省 、 自治 区的 2 5名 运 动 员 和 1 4名 教练 员 进 行 了 1 0 抽样调查 。2 5名 运 动 员 中有 国 际健 将 4名 、 1 国家 健 将7 名、 1 一级 运动 员 1 0 二 级运 动 员 2 名 ;0 2、 0 1 4名教 练员 中有 9名 国家 级 教 练 员 、 6名 高 级 教 练员 、2名 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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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普资讯
第 4 卷 第 7期 O
20 0 6年 7月
武汉体育学院学报
J un l f u a n t ueo h scl u ain o r a o h nIsi t fP yia W t Ed ct o
VO . O NO 7 I4 .
I v s i a i n o o a iy o x e lnta h e e nd c a h s i n e tg to n m r lt fe c le t l t sa o c e n Chi a n
运动队餐厅规章制度
运动队餐厅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强化运动员的身体素质,确保他们在比赛中能够达到最佳状态,运动队餐厅的管理人员制定了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运动队餐厅是运动员在进行训练和比赛期间的主要伙食场所,管理人员将严格按照本规章制度管理餐厅的运营,以确保运动员的营养需求得到满足。
第三条运动队餐厅的各项规定适用于所有在餐厅就餐的人员,包括运动员、教练员、工作人员等。
第四条运动队餐厅管理人员有权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理,并依据规章制度进行相应处罚。
第二章餐饮安全管理第五条运动队餐厅在食材采购、储存、加工和供餐等环节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保证食品的卫生安全。
第六条运动队餐厅的厨房空间应当保持清洁整洁,餐具、刀具等工具必须经过严格消毒,确保食品不受到污染。
第七条运动队餐厅的厨房应当保持通风良好,保证食品加工过程中的空气品质。
第八条运动队餐厅应当合理安排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保证他们在工作中能够保持状态良好,避免因疲劳导致食品安全问题。
第三章餐厅用餐规定第九条运动队餐厅在供餐时间内开放,运动员和工作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前往用餐,不得迟到。
第十条运动队餐厅设有专门用餐区域,运动员和工作人员在用餐时应当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
第十一条运动员在用餐时应当有秩序地排队取餐,不得插队或浪费食物。
第十二条运动员和工作人员在用餐结束后,应当自觉将餐具归还到指定位置,保持用餐区域的整洁。
第四章饮食营养规定第十三条运动队餐厅的餐谱应当由专业营养师进行设计,并且根据运动员的训练和比赛需求进行调整。
第十四条运动员在就餐时应当按照营养师的指导合理搭配食物,保证每餐的营养均衡。
第十五条运动员应当注意餐食的摄入量,不得过量或者过度节食,以免影响身体素质。
第十六条运动队餐厅管理人员还应当定期组织营养知识培训,帮助运动员更好地了解饮食营养知识,提高自身的营养水平。
第五章行为规范第十七条运动员和工作人员在餐厅内应当保持礼貌,不得发表粗俗、暴力等不当言论。
优秀运动队训练项目支出定额标准
优秀运动队训练项目支出定额标准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优秀运动队的训练项目支出定额标准是非常重要的,它可以帮助运动队合理安排预算,保障队员的训练和比赛需求,提高运动队的整体竞争力和表现。
一个合理的支出定额标准可以有效地提高运动队的训练水平和比赛成绩,同时也可以确保队员们在训练过程中得到充分的支持和关爱。
制定优秀运动队训练项目支出定额标准需要考虑到训练项目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不同的运动项目有着不同的特点和训练需求,支出定额标准应该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来制定。
橄榄球队需要购买更多的保护装备和比赛服装,而乒乓球队则需要更多的球台和球拍等器材。
在制定支出定额标准时,运动队管理者应该充分了解各项目的特点和需求,确保支出定额标准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制定优秀运动队训练项目支出定额标准还需要考虑到队员数量和训练周期。
不同的队员数量和训练周期会对支出定额标准产生不同的影响。
队员数量越多,支出定额标准就需要相应增加,以保障每位队员的训练需求。
训练周期的长短也会对支出定额标准产生影响,较长的训练周期需要更多的支出,以确保队员在训练中能够得到持续的支持和帮助。
制定优秀运动队训练项目支出定额标准还需要考虑到训练场地和设备的租赁和维护费用。
优秀的训练场地和设备是运动队提高训练水平和整体竞争力的关键因素,然而它们的租赁和维护费用也是不容忽视的支出项目。
在制定支出定额标准时,运动队管理者应该充分考虑到训练场地和设备的租赁和维护费用,确保这些支出能够得到充分的覆盖和支持。
制定优秀运动队训练项目支出定额标准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工作,它需要考虑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和作用,以及运动队的具体情况和需求。
一个合理的支出定额标准可以帮助运动队更好地安排预算,提高训练水平和比赛成绩,保障队员的训练需求和权益,为运动队的发展和壮大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希望各个运动队管理者能够重视这一工作,制定适合自己运动队的支出定额标准,为队员们提供更好的训练和比赛条件,努力提高运动队的整体竞争力和表现。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青少年体育工作的意见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青少年体育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德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8.21•【字号】德政办发[2011]22号•【施行日期】2011.08.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青少年体育工作的意见(德政办发〔2011〕2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为深入推进中小学生素质教育,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夯实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基础,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青少年体育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11〕8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青少年体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总体要求和任务目标(一)总体要求。
坚持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优化整合体育、教育资源,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大力推进学校和公共体育场馆向青少年开放,推动青少年健身和竞赛活动的广泛开展,建立和完善青少年健康体质监测、监督和管理体制,逐步形成符合实际、功能完备、覆盖城乡的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培养青少年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提高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促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持续、协调、健康发展,为建设体育强市奠定坚实基础。
(二)任务目标。
各县市区政府要科学制定青少年体育工作发展规划,用3-5年时间建立健全学校体育工作机制,使全市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有一个显著提升。
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积极推进体教结合,办好少儿竞技体校,构建全市青少年体育竞赛体系,使业余体育训练规模和竞技水平走在全省前列.1.学校体育。
广泛深入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确保学生每天1小时锻炼时间。
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力争合格率达96%以上。
进一步加强各级各类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创建和管理,到2015年,力争全市国家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达到5所;省级体育传统学校总数达到30所。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优秀运动员教练员运动队的通报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优秀运动员教练员运动队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温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2.24•【字号】温政发[2012]23号•【施行日期】2012.0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优秀运动员教练员运动队的通报(温政发〔2012〕2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在2011年第七届全国城市运动会上,温州代表团夺得金牌9枚、银牌4枚、铜牌9枚,并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创造了我市运动员参加全国城运会的历史最好成绩,实现了运动成绩和精神文明的双丰收。
在2011年射击世界杯总决赛上,我市参赛运动员朱启南夺得男子10米气步枪金牌,并打破世界纪录。
在2011年世界蹦床锦标赛上,我市参赛运动员贾芳芳获得女子单跳个人金牌和女子单跳团体金牌,实现了中国女子单跳项目在世界锦标赛上金牌零的突破。
鉴于我市运动员在国内外比赛中的优异表现,市人民政府决定,授予下列优秀运动员、教练员、运动队荣誉称号,并予以通报表彰。
一、授予世界冠军贾芳芳“温州市竞技体育突出贡献奖”荣誉称号。
授予贾芳芳的启蒙教练员吴文秋“温州市培养体育人才突出贡献奖”荣誉称号。
二、授予在第七届全国城运会上获得金牌的运动员陈瑞颖、颜晓桦、邢维峰、李静、黄美琦“参赛全国七城会运动员贡献奖”荣誉称号。
三、授予在第七届全国城运会上获得优秀成绩的带训教练员包毕锋、戴小乒、陈晓娩、蔡劲松、徐国富、卢丹“参赛全国七城会教练员贡献奖”荣誉称号。
四、授予为我市参加第七届全国城运会作出贡献的蔡爱洁、刘建国、范海波、王思思、金君延“参赛全国七城会优秀训练科研干部”荣誉称号。
五、授予在第七届全国城运会上取得优异成绩的温州市赛艇队、温州市射击队“参赛全国七城会优秀运动队”荣誉称号。
六、授予为我市参加第七届全国城运会作出贡献的温州体育运动学校、瑞安市体育局、乐清市体育局、鹿城区体育局“参赛全国七城会贡献单位”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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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运动队运动员、教练员伙食专
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专项资金名称:优秀运动队运动员、教练员伙食及试集训运
动员伙食费、津贴补助专项资金
资金规模:2279.69万元
项目设立时间:2017年
一、专项资金设立目的和用途
目的:有效保障各类运动员、教练员在训练、比赛中体能消耗所需营养和补充,以适应高强度、激烈的竞技体育训练比赛,培养更多优秀后备人才。
在各类竞技运动中得到奖牌,取得优异成绩,为新疆人民挣得荣誉。
用途:各类运动员、教练员、集试训运动员在训练、比赛中体能消耗所需营养和补充等。
二、专项资金的分配原则与管理方式
分配原则:按照新财教〔2009〕71号文件的规定,分为四类伙食标准执行。
为保证优秀运动队运动员、教练员正常训练比赛的体能消耗的补充伙食费。
按重点项目、重点队员、正式队员、试集训队员九个档次确定基数标准,体现突出焦点、扶持潜优、兼顾一般、区别对待原则。
管理方式:专项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制度和政策规定;按照相关伙食标准及运动员、教练员人数分配。
专项资金使用按照批准的用途专款专用,其开支范围必须与预算口径相一致,不得超出项目预算范围开支费用年终对本单位专项资金、使用和取得成绩进行单独记账,对比分析。
局项目攻关组平时下运动队检查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和效果。
监督检查: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精打细算、量入为出、统筹安排。
三、专项资金当年的使用情况和效益情况
使用情况:
用于体训一大队8个运动项目、体训二大队6个运动项目、摔柔中心5个运动项目、拳击中心1个运动项目、足球中心1个运动项目、体育中心3个运动项目等运动员、教练员、集试训运动员伙食、营养补助。
效益情况:确保优秀运动队运动员、教练员、集试训运动员日常训练伙食,补充运动员的体能消耗。
近年来,我局结合实际,提出“发挥优势、突出重点、立足全运、着眼奥运”的竞技体育发展战略,坚持“三从一大”的训练方针,为国家和自治区的体育事业作出了突出的贡献。
四、专项资金管理与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市场物价的上涨,运动员、教练员的伙食标准已达不到运动量的消耗,为保障运动员大运动量训练的体能消耗,建议提高运动员、教练员伙食标准。
自治区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