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度子痫前期的治疗zx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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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
定义:目前同内外尚无统一界定范围
起病于32孕周前的重度子痫前期 多数起病于34孕周前的重度子痫前期
早发犁重度子痫前期的特点:
发病早,病情重; 较多的并发症,多器官功能同时受损; 妊娠结局差; 下次妊娠再发风险高; 距离足月较远,处理较为棘手。
辅助检查
常规检查:(1)血常规;(2)尿常规;(3)肝功能;(4) 血脂;(5)肾功能;(6)心电图;(7)B超。 子痫前期增加: (1)眼底检查;(2)凝血功能;(3) 血电解质;(4)超声等影像学检查肝、胆、胰、脾、 肾等脏器;(5)动脉血气分析;(6)心脏彩超及心功 能测定;(7)B超检查胎儿发育、脐动脉、子宫动 脉等血流指数;(8)必要时行头颅CT或MRI检查。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2012版)
期待治疗
利尿:
子痫前期患者不主张常规应用利尿剂,仅当患 者出现全身性水肿、肺水肿、脑水肿、肾功能 不全、急性心力衰竭时,可酌情使用呋塞米等 快速利尿剂。 甘露醇主要用于脑水肿,甘油果糖适用于肾功 能有损伤的患者。 严重低蛋白血症有腹水者应补充白蛋白后再应 用利尿剂效果较好。
妊娠期高血压:妊娠期首次出现血压升高,并于产后12周内恢复正常,
且尿蛋白(-)。
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孕前始或孕期出现血压>=140/90mmHg,并持
续到产后12周以后。
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原有慢性高血压,孕20周后尿蛋白
>=300mg/24h,伴血压进一步升高或血小板<100*109/L.
重度子痫前期的诊断
循证证据进行等级评价及推荐建议
证据等级:
I:证据来自至少1个高质量的随机对照试验; Ⅱ-1:证据来自设计良好的非随机对照试验; II-2:证据来自设计良好的队列(前瞻性或回顾性)研究或者病例对照研 究; II-3:证据来自比较不同时间或地点干预措施效果的差异; Ⅲ:基于临床经验、描述性研究或者专家委员会报告等的专家意见。
重度子痫前期的治疗
山东大学附属省立医院 张晓菁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是妊娠期特有的疾病,严重 地威胁母婴安全与健康,至今仍为孕产妇及围 产儿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
排在产后出血、肝病及心脏病之后,列第四位。 重度妊娠高血压疾病可发生脑血管意外、心力 衰竭、肝、肾功能衰竭、肺水肿、胎盘早剥、 产后大出血及HELLP综合征等并发症,其中以 脑血管意外与心力衰竭为妊娠高血压疾病死亡 的主要并发症。
期待治疗
肾上腺皮质激素促胎肺成熟:
推荐糖皮质激素单疗程促胎肺成熟,一个疗程结束24h 后终止妊娠能明显降低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和围产 儿颅内出血发生率。 倍他米松:12mg,qd,共2次; 地塞米松5 mg,bid,共4次; 羊膜腔内注射地塞米松lOmg, 1次。 不推荐反复、多疗程产前给药; 临床已有宫内感染证据者禁忌使用糖皮质激素。
期待治疗
扩容治疗应严格掌握指征
子痫前期孕妇需要限制补液量以避免肺水肿(Ⅱ-1B), 不推荐扩容治疗(I-E)。 扩容疗法可增加血管外液体量,导致一些严重并发症 的发生,如肺水肿、脑水肿等。除非有严重的液体丢 失(如呕吐、腹泻、分娩失血)或高凝状态者。 子痫前期患者出现少尿如无肌酐升高不建议常规补液, 持续性少尿不推荐使用多巴胺或呋塞米 (I-D)。
子痫前期(轻、重) 子痫 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 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
几点说明
浮肿:正常妊娠、贫血及低蛋白血症均可引起水肿,故水肿已不作为
妊娠期高血压病的诊断标准及分类依据
基础血压:血压较基础血压升高30/15mmHg已不作为诊断依据; 子痫:子痫多数继发于子痫前期,但也可发生于血压不升高、无蛋白
尿或水肿者。
期待治疗
目的:在保证母亲安全的前提下,尽量延长胎儿 孕周,为胎儿肺成熟及生长赢得时间,以减少围 产儿病死率。 卧床休息,富含优质蛋白的饮食。 镇静:为保证充足睡眠,必要时可睡前口服地西 泮2.5-5.0mg。
期待治疗
硫酸镁解痉:是子痫治疗的一线药物(I-A),也是重度子痫 前期预防子痫发作的预防用药(I-A)。硫酸镁控制子痫再次 发作的效果优于地西泮、苯巴比妥和冬眠合剂等镇静药物 (I-A) 。 用法:
至少符合下列一条: 1. 血压持续升高:收缩压≥160 mmHg和(或)舒张压≥110
mmHg; 2. 尿蛋白I>2.0 g/24 h或随机尿蛋白≥(++) 3. 持续性头痛、视觉障碍或其他脑神经症状; 4. 持续性上腹部疼痛等肝包膜下血肿或肝破裂症状; 5. 肝酶异常:ALT或AST水平升高; 6. 肾功能异常:少尿(24 h尿量<400 ml或每小时尿量<17 m1)
推荐建议:
A:证据适合推荐应用于临床预防; B:证据较适合推荐应用于临床预防; C:现有的证据间不一致; D:有一定证据不推荐用于临床预防; E:有相当证据建议不推荐用于临床预防; I:没有足够的证据。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2012版)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学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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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的变化
名称的改变:
控制子痫:静脉用药:负荷剂量2.5-5.0 g,溶于10%葡萄糖溶液 20ml静脉推注(15-20 min),继而l-2g/h静脉滴注维持。或者夜间 睡眠前停用静脉给药,改用肌内注射,25%硫酸镁20 mJ+2%利多 卡因2 ml臀部肌内注射。24h硫酸镁总量25-30g(1-A)。 预防子痫发作:负荷和维持剂量同控制子痫处理。一般每天静脉 滴注6~12h,24h总量不超过25g。
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妊高征)/妊娠期高血压疾病
定义的改变:
妊高征--妊娠20周后表现为高血压、蛋白尿、浮 肿,严重时出现子痫等危及母婴生命的妊娠期所特有的疾 病。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妊娠期特有疾病。包括所有妊 娠期间血压>=140/90mmHg的患者。
分类的改变:
妊高征--轻、中、重(先兆子痫、子痫)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妊娠期高血压
或血肌酐>106mmol/L; 7. 低蛋白血症伴腹水或胸水; 8. 血液系统异常:血小板持续性下降并低于100×109/L;血
管内溶血、贫血、黄疸或血LDH水平升高; 9. 心力衰竭、肺水肿; 10.胎儿生长受限或羊水过少; 11.孕34周前发病(Ⅱ-2B)。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2012版)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学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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