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绕不开的哲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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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绕不开的哲学问题

真理概念是哲学研究中绕不开的主题。从认识论真理到本体论真理的发展,是哲学发展的必然,但两者都有合理和欠缺之处,合理的真理观应该是两者的融合和互补。

标签:认识论真理观;本体论真理观;合理真理观

真理是一个古老的概念。赫拉克利特曾宣称:“思想是最大的优点,智慧在于说出真理”。〔1〕真理性是自然科学的一种内在特性,也是哲学绕不开的主题。十九世纪中叶以后,随着诠释学的兴盛,与真理密切相连的客观性概念遭到质疑,于是真理问题被凸显,同时也被赋予了新的内涵和理解。

一、传统真理观:认识论中的真理

众所周知,科学真理观主要有三种形态:符合论、融贯论和实用论。首先,我们要与一种古老的思想传统相遇——符合论真理观,它主张真理性在于与现实相符合,表达的是一种认识与对象、思维与存在之间的契合关系。亚里士多德第一个从符合论的立场对真理问题进行了全面阐释,他说:“每一事物之真理与各事物之实是必相符合。”〔2〕在亚氏看来,作为理性的人,具有将事物的形式和质料综合统一为认识对象的能力。人通过感官获得经验材料,同时又能通过思维把握形式或共相,认识事物或实体。思维与对象相符合,也就是主体和客体相统一,两者的统一就是真理。亚氏解决真理客观性的努力所蕴含的思想在于:强调命题或判断是否与客观实际相符合;命题或判断的真假取决于是否如实描述了客观事物。后来,罗素、石里克、卡尔纳普等人基本上持符合论立场,认为可以通过分析到达认识的基础层次,语言与外部世界之间的各个组成部分之间具有对应关系。其次,我们回顾一下哲学史上融贯论最有代表性的哲学家黑格尔,他认为:“真理是客观性与概念相符合”,真理的特性之一就在于“真理是全体”,这就否定了亚氏“真理是对个别事实的简单判断”的思想。如北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都,他在工作等等,简洁的结论本身不是真理,真不等于真理。真理是“作为一个体系存在”,“知识只有作为科学或体系才是现实的才可以被陈述出来”。〔3〕后来的维也纳小组的意义理论,因的整体主义真理观在很大程度上是融贯论的一种变体。这种真理论的本质在于:真理是人的主观认识内部在逻辑上的自我融贯性。随着认识的深入,人们对融贯论也提出了质疑。最后,说说实用论真理观。这种真理观是把真理理解为能带来实效的认识,以皮尔士、詹姆斯和杜威为代表的实用主义传统持这一立场。这种真理观肯定真理与价值相互渗透,主张对话和交流是探求真理的一种方式值得借鉴,然而它否认真理的客观性,主张主观真理论是错误的,这种观点随着实用主义的衰落也黯然沉寂了。

人们对真理问题的探讨和争论,表现了人类对真理性知识的追求。在传统的真理观视野中,传统真理观在符合说的意义上来理解真理,仅将真理观局限于认识论的视域,面临着来自感觉经验和理论逻辑两个方面的诘难,诘难使传统真理观陷入理论困境,同样,用此种真理观指导实践,也会造成现实困境。可见,认识的真理性

问题在纯粹认识论视域下不可能获得解决,因而必须超越单纯认识论视域。

二、现代的真理观:诠释学中的真理

海德格尔从一个全新的角度展示了真理的内涵,将真理概念追寻到古希腊的“altheia”这个词源上它原意为“去蔽、展现、揭示”。真理作为一种“显示”,在早期古希腊人那里意味着对存在的解释,海德格尔重新挖掘了真理作为“altheia”这一古希腊的本意。当海氏把真理作为追寻存在的意义展现出来时,这已经不是认识论意义中的真理了,而是本体论意义上的真理。这里要注意一点,海氏虽然提出了存在本体论,但他并不反对符合论。在他看来,符合论是真理的一个基本特征,但不是真理的最根本的特征,他认为只有在敞开的领域中,符合才有可能,敞开先行于符合。“海氏将‘符合’视为一个行动或筹划,如果要使得符合发生,那么,必须一方面陈述者向他物存在,向物保持开放;另一方面物摆置到敞开的领域之中,与存在保持关联,物在陈述中向陈述者显现,这两方面结合起来,才能获得关于存在着本身的表象性陈述,才能得到相关的命题。”〔4〕在海氏哲学本体论转向的引导下,伽达默尔以诠释学的眼光审视了精神科学中的真理问题。他认识到:“如果我们是以对于规律性不断深化的认识为标准衡量精神科学,那么我们就不能正确地把握精神科学的本质。”〔5〕在伽氏看来,方法论的盛行,引来了科学泛滥和科学控制加剧的时代,导致了人的异化、真理的异化,使真理有放逐在外的感觉,他的目的就是要真理重返家园,于是“他延伸了真理的内涵,使真理大大超出了以往所囿的范围,走向了艺术、历史和语言,使真理从封闭的科学领域走向了理解、生活世界,走向了理性和实践。”〔6〕

诠释学中的真理,其独特之处在于,它突破了传统哲学中主客二分的思维模式,在一种主客体的交互作用中来思考和界定真理,它把真理视为此在自己的生存过程中呈现出来的创生的意义。“因此,与科学真理不同,诠释学真理不可能通过运用科学的认识论方法去把握客观对象而达成,它只能在此在的理解过程中通过此在的参与而逐渐生成并得到展示。”〔7〕翻阅伽氏的成名之作《真理与方法》,我们会发现真理并不是全书的整个主题,也没有过多被谈论,“真理”一词甚至在索引中都没有被标注。但是,在《真理与方法》出版前后,伽氏围绕这一论题写了一系列的文章,如“现象学与辩证法——一个自我批判的尝试”、“何为真理”与”人文科学中的真理”等等,从伽氏的全部思想来看,真理观无论如何都应居于核心的位置。当然,他并不是要提出一种新的真理理论,而是要“在现代科学的范围内抵制对科学方法的普遍要求”,使一种关于真理的本原性的、前科学的经验为人认识,这种真理经验在理解人文科学和技术的生活世界时,是被科学主义和客观主义遮蔽着的。在伽氏看来,真理是理解中持续发生的东西,它不需要演绎,而是从它的本原、从它自身中显现出来。伽达默尔在真理观上实现了根本性变革,其意义在于:“他所提出的诠释学真理观,在科学真理观的知识论和认识论路向之外,开启了一条本体论和实践智慧论的真理之途。”〔8〕

三、合理的真理观:两种真理观的互补

从以上我们可以看出,真理经过认识论到本体论的发展,是哲学发展的必然结果,两种真理观对科学的发展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但二者似乎都有欠缺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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