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史-本科复习-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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厥辜,时乃不可杀。”偶犯
过失
《周礼·秋官·司刺》有“三宥之法”:不识 、过失、遗忘
中国法制史
(3)衿老恤幼 《礼记·曲礼上》载:“八十、九十曰耄
,七年曰悼。悼与耄,虽有罪不加刑焉。”
《周礼·秋官·司刺》有“三赦之法”:幼弱 、老耄、蠢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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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疑罪从轻 《尚书·吕刑》:“五刑之疑有赦,五罚 之疑有赦,其审克之。” 《礼记·王制》:“附从轻,赦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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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源于礼 礼的产生 :礼来源于人们的日常生活,并与
祭祀有密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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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的特征
l l l l

确 定 性
礼 的 保


礼 的 等 级 性
礼 的 习 俗 性
礼 的 综 合 性


礼的性质:中国古代早期的综合性社会规范 及其内在精神的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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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刑起于兵 “刑”字的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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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夏商时代的法制
1、夏朝法制概况 关于“禹刑”、“夏刑三千条”——立法 “不用命”、“昏墨贼杀”与“不孝”——罪
名 “圜土”、“夏台”——监狱 “《左传·襄公二十六年》引《夏书》:“与其
杀不辜,宁失不经。”——舜帝刑官皋陶的司 法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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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商代的立法 《史记·殷本纪》:“帝太甲既立三年,不明,
l 刑法 l 用刑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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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刑事法律的基本原则 (1)以德为本,慎刑、中刑 《尚书·吕刑》:“德威惟威,徳明
惟明”;“士制百姓于刑之中,以教祗 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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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视主观心理
故意
惯犯
《尚书·康诰》:“人有小罪,非眚,乃惟
终,自作不典,式尔,有厥罪小,乃不可不杀
。乃有大罪,非终,乃惟眚灾,适尔,既道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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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司法制度的特色 。
神判:托名神意进行 司法活动。
甲骨文:“贞:王 闻惟辟?”,“贞: 刖宰八十人不死?” 等。 临事制刑,不豫设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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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西周的法律制度
1、法制指导思想 l 敬天保民 l 明德慎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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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天保民:周初统治者认识到,天命不是固定不 变的。“皇天无亲,惟德是辅”,如果统治者丧失 了德,天就会改变成命。而天又是根据什么考察统 治者的德性的呢?“天聪明自我民聪明”,对统治 者的评价取决于民众的评价。因而,要长久保持统 治地位,就必须“怀保小民”。
据研究,“刑”字是由“井” 字衍生而来的。“井”字的最原 始意义是“型”,即制作器物的 模型。引申为典范、规范的意思。 后来,在“井”旁加上“刂”部, 才有了刑杀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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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起于兵”的含义与根据
兵——战争 l 肉刑的形态与战争密切相关 l 司法官员的名称与军事职务相联系
刑的性质——刑罚
土地:周天子所有——井田制 动产:私有制
动产包括奴隶:文王“有亡荒阅”
第1章 夏、商、西周的法律制度


西周
本章内容
1.1 中国法的起源 1.2 夏商时代的法制 1.3 西周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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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中国法的起源
1、法产生的一般规律
生产力 剩余产品 私有制 阶级和阶级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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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国法产生的特征
(1)氏族血缘关系的延续和强化
氏族体系直接演化为国家体系,当以地域联系为特征的 国家产生后,社会的血缘联系不仅没有淡化,反而因 其与政治关系结合为一体而更加强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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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西周的刑事法律制度 “九刑”、“吕刑”与西周刑事立法 (1)九刑:《左传·昭公九年》:“周有乱政而
作九刑”。 关于“九刑”的性质,主要观点有:
l 刑法 l 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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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吕刑:史书记载,西周穆王时期,司寇吕侯 (甫侯)为“训夏赎刑”而作“吕刑”。 关于“吕刑”的性质,也有两种认识:
年而舍,下罪一年而舍。”
l嘉石之制:对未构成犯罪的一般过错适用的一种 劳役制度。《周礼·秋官·大司寇》:“凡万民之有罪过, 而未丽于法,而害于州里者,桎梏而坐诸嘉石,役诸 司空。重罪,旬有三日坐,期役。其次九日坐,九月 役。其次七日坐,七月役。其次五日坐,五月役。其
下罪三日坐,三月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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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西周的民事法律 所有权制度
暴虐,不遵汤法,乱德,于是伊尹放之于桐 宫。”《竹书纪年》又载:“祖甲二十四年, 重作汤刑。”汤刑或汤法应当认为是商代法律 的总称。应当还是以习惯法为主,可能会有成 文的,但不会是主体,更不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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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商代的刑事法律
罪名 违命、乱政、疑众等 《礼记·王制》:“析言破律、乱名改作、执左 道以乱政,杀。作淫声、异服、奇技、奇器以 疑众,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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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名与刑名 (1)罪名
违反王命 侵犯财产 群饮(聚众饮酒) 杀人 不孝不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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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刑名
除五刑外,史书提到的还有:鞭、扑、流、圜 土之制和嘉石之制等。
l圜土之制:对犯罪者适用的一种劳役刑。《周 礼·秋官·司圜》:“凡害人者,弗使冠饰而加明刑焉, 任之以事而收教之。能改者,上罪三年而舍,中罪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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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德慎罚:“明德”,就是倡导德政;“慎罚”,
就是谨慎用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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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亲、尊尊
亲亲,即亲其所亲,父子、兄弟等亲属之 间应当严守伦理要求,各安其位,和睦相处; 尊尊,即尊其所尊,天子、诸侯、卿大夫、士 和平民等也要各安其位,尊敬长上。
亲亲侧重于家庭关系,尊尊侧重于政治关 系,由亲亲而尊尊,形成符合礼的要求的社会 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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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名 (1)五刑 墨,或黥:在面部刺字并涂墨; 劓:割鼻; 剕,或刖、膑,秦汉时称斩趾:砍去一足; 宫,或腐、淫、椓:破坏人的生殖机能; 大辟:辟,甲骨文中指灾祸。大辟是最大的灾 祸,即死刑。 (2)其他刑罚: 炮烙、醢、脯、剖心、斫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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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圜土 械具: 梏(手)、枷(颈)、桎(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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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宗法制 以血缘关系为基础而形成的一种家国一
体的政治体制,用以规范贵族的权位继承和 保障贵族世袭统治。西周时期正式成型。基 本原则有两条:一是大宗率小宗,二是嫡长 子继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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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周公制礼与礼的系统化 以周公为代表的西周统治集团,在总结
夏、商两代礼制的基础上,对礼进行了系统化, 使礼成为有“本”有“文”,上可以经国家、 定社稷,下可以约束人们日常言行的综合性规 范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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